邹城市“十四五”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年).pdf
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 文本·图纸 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2020-2035) 规划文本 规划图纸 组织编制单位:邹城市人民政府 邹城市峄山风景区发展服务中心 承担编制单位: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编 制 时 间 :2021 年 07 月 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 文本·图纸 项 目 名 称 :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 组织编制单位:邹城市人民政府 邹城市峄山风景区发展服务中心 承担编制单位: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 深圳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项 目 总负责:王凤武 会长 教授级高级规划师 项 目 主 管:周 雄 秘书长 高级规划师 项 目 负责人:潘文秀 工程师 项 目 组成员:张博雅 王 素 吕 莹 刘 霞 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 文本.图纸 目 第一章 录 规划总则................................................................................................1 第一条 规划目的....................................................................................................... 1 第二条 规划范围与面积........................................................................................... 1 第三条 风景名胜区性质与风景资源评价............................................................... 1 第四条 功能分区....................................................................................................... 2 第五条 规划期限....................................................................................................... 3 第六条 规划目标....................................................................................................... 3 第二章 保护培育规划........................................................................................5 第七条 资源分级保护............................................................................................... 5 第八条 资源分类保护............................................................................................... 6 第九条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9 第十条 建设控制管理..............................................................................................11 第十一条 生态环境保护............................................................................................. 13 第三章 游赏规划..............................................................................................16 第十二条 游客容量..................................................................................................... 16 第十三条 景区规划..................................................................................................... 16 第十四条 游览组织..................................................................................................... 16 第十五条 典型景观规划............................................................................................. 17 第十六条 游览解说展示............................................................................................. 19 第四章 设施规划..............................................................................................20 第十七条 道路交通规划............................................................................................. 20 第十八条 旅游服务设施规划..................................................................................... 22 第十九条 基础工程规划............................................................................................. 24 第五章 第二十条 居民点协调发展规划..........................................................................29 居民点调控类型......................................................................................... 29 第二十一条 居民点调控措施......................................................................................... 29 第六章 相关规划协调......................................................................................32 第二十二条 城镇规划协调............................................................................................. 32 第二十三条 土地利用规划协调..................................................................................... 32 第二十四条 其他相关规划协调..................................................................................... 33 第二十五条 相关管理规定协调..................................................................................... 36 第七章 分期发展规划与实施保障..................................................................38 第二十六条 近期实施重点............................................................................................. 38 第二十七条 中远期发展目标......................................................................................... 38 第二十八条 近期建设内容............................................................................................. 39 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 文本.图纸 第二十九条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39 附表 1 峄山风景名胜区风景资源分类表....................................................................41 附表 2 峄山风景名胜区风景资源分级评价表............................................................42 附表 3 峄山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43 附表 4 峄山风景名胜区日游人容量测算表................................................................43 附表 5 近期主要建设项目一览表................................................................................44 附表 6 峄山风景名胜区界线坐标一览表....................................................................46 附表 7 峄山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界限坐标一览表....................................................47 规划图纸 1. 区位位置图 2. 综合现状图 3. 土地利用现状图 4. 风景名胜区范围坐标图 5. 核心景区坐标图 6. 风景名胜资源分级评价图 7. 风景名胜资源分类评价图 8. 规划总图 9. 规划结构图 10. 功能分区图 11. 分级保护规划图 12. 风景游赏规划图 13. 典型景观规划图 14. 旅游设施规划图 15. 道路交通规划图 16. 居民社会调控规划图 17. 土地利用规划图 18. 给排水工程规划图 19. 电力电信规划图 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 第一章 第一条 文本·图纸 规划总则 规划目的 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为加强峄山风景名 胜区的严格保护和永续利用,特修编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范围与面积 以资源保护为目标,结合河流水系、山脊地形、城镇村庄建设控制线和生态 红线的划定,综合考虑行政区划、道路、山体、水体、文物保护单位等界限,规 划确定峄山风景名胜区范围西至 104 国道,东至孟子湖水库环湖路-金临大道, 北临省道 319,南至邾国故城遗址文物保护范围南边界,规划总面积 50.75KM2, 地理坐标为:东经 116°59′18″—117°04′08″,北纬 35°17′30″—35° 24′45″。核心景区总面积 15.86KM2,占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 31.25%(见附表 6 和附表 7)。 第三条 风景名胜区性质与风景资源评价 (一)风景名胜区性质 峄山风景名胜区是以花岗岩地貌、奇峰、怪石、洞穴、古冰川遗迹等自然山 石奇观和孟子湖水库水系为主要特色,以古人类遗址遗迹、摩崖题刻等悠久历史 文化为主要内涵,以田园风光、奇山丽水交融等自然景观为背景,集观光游览、 文化体验、游憩健身、科普科研、乡村旅游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山岳型省级风景 名胜区。 (二)风景名胜资源特色 峄山风景名胜区的风景资源特征可概括为:地质地貌景观奇特、山水交融植 被繁茂、人文景观底蕴深厚。 (三)风景名胜资源类型与评价 1 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 文本·图纸 峄山风景名胜区的风景资源共分二大类、七中类、二十二小类,共 84 个景 源。其中自然景源 50 个,占 59.5%;人文景源 34 个,占 40.5%(见附表 1)。 峄山风景名胜区包括一级风景资源 10 个,占 11.9%;二级风景资源 31 个, 占 36.9%;三级风景资源 29 个,占 34.5%;四级风景资源 14 个,占 16.7%(见 附表 2)。 第四条 功能分区 峄山风景名胜区分为特别保护区、风景游览区、风景培育区、旅游服务区、 发展控制区和外围协调区六大功能分区。 特别保护区:指针对有特殊保护要求的地域,范围包括孟子湖水源保护地、 峄山北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邾国故城遗址、野店遗址及峄山文物保护的摩崖 石刻等风景名胜区中生态最敏感、价值最突出、物种分布相对集中的区域。面积 10.44KM2 ,占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 20.6%。 风景游览区:以开展风景游览观光为主要功能,区内旅游活动应以不损害风 景资源价值为前提,范围主要包括峄山、大小牙山等主要景群景点自身空间范围, 以及与其关系紧密的周边空间环境。面积 5.42KM2 ,占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 10.7%。 风景培育区:以生态恢复、培育、抚育为主要功能,对维持风景名胜区生态 环境有极为重要的作用。范围主要包括风景名胜区内的林地、园地、耕地及背景 山体,可体现风景名胜区田园乡村的风貌特色。面积 27.67KM2 ,占风景名胜区总 面积的 54.5 %。 旅游服务区:指旅游服务设施和管理设施集中建设的区域,范围包括风景名 胜区内游客服务中心、服务点、服务部所在的区域。总面积 1.11KM2 ,占风景名 胜区总面积的 2.2%。 发展控制区:主要包括风景名胜区范围内村庄集中分布的区域,以及风景名 胜区临近邹城市区的城 乡结合区域。面 积 6.11KM2 ,占风景名胜 区总面积的 12.0%。 外围协调区:主要指上述功能区外风景名胜区规划研究范围内的区域,是邹 城市城区至峄山风景名胜区的协调区域,可承担风景名胜区内疏解的居民和游览 服务项目,总面积 43.46KM2 。 2 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 第五条 文本·图纸 规划期限 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要求,与邹城市和峄山镇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峄山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期限为 2020-2035 年,近期 2020-2025 年,远期 2026 -2035 年。 第六条 规划目标 (一)总目标 依据风景名胜区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决贯彻“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 格保护、永续利用”的方针,充分保存和保护峄山风景名胜区的自然资源、文化 资源和生态系统,强化峄山风景名胜区自然及人文特色,进一步协调风景名胜区 与城市关系,合理利用风景资源,优化引导产业结构,建设生境优越、特色鲜明、 管理有序、城景和谐的风景名胜区。 (二)分项目标 1. 资源保护目标 风景资源保护:对峄山风景名胜区独特的地貌、文化、建筑及胜迹等典型景 观,进行全面而有效的保护,禁止任何形式的破坏性开发,维护资源的原真性和 完整性。对峄山风景名胜区的文化资源(宗教文化、民俗文化、历史遗迹等)进 行全面而有效地保护和展示,通过提升保护理念、整治重点区域、加强资源挖掘 研究及监测评估等方面进一步实现资源保护目标。 生态环境保护:严格保护峄山风景名胜区现有的生态系统和动植物资源,重 点保护其特有的物种资源和古树名木,促进生物多样性,提高森林覆盖率,保护 风景名胜区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完整性和生态进程的延续性不被破坏。对风景名 胜区内的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水排放和处理、垃圾处理 及污染防治、坏境噪音等均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规范。 资源监测与科研:对峄山风景名胜区内所有的自然、文化资源进行有效监测, 监测数据用于支持风景名胜区发展的科学决策。科学研究有序、持续开展,科学 研究成果应用于风景名胜区的保护管理。 2. 旅游发展目标 3 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 文本·图纸 旅游景点建设:对孟子湖、唐王山、大小牙山等景点进行进一步规划,构建 观光、休闲、度假、健身等主题的游览线路,形成主题突出、层次丰富的旅游体 系。 旅游设施发展:在资源保护目标不冲突的前提下,提升峄山风景名胜区内游 览设施条件,依托邹城市的接待服务能力,促进区域协调,实现公共资源集约和 共享利用;在主管部门的引导下有针对的对风景名胜区内村庄进行产业优化,结 合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提升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 3. 居民调控目标 村庄风貌控制:严格控制风景名胜区人口规模,加强对孟子湖景区内和周边 村庄居民点建设的管控,促进风景名胜区与邹城市城乡协调发展。 居民技能培训:通过培训,使居民具备较高的专业技能水平,能满足风景名 胜区对就业人口的专业需求,使居民融入风景名胜区相关产业。 4. 风景名胜区管理目标 管理机构:风景名胜区实现统一规划、统一管理,与外围协调区形成完善、 有效的协调管理机制。风景名胜区内土地全数清晰,拥有健全和高效的管理机构, 管理机构组织构架合理,能够运用先进理念、技术手段高效管理风景名胜区。 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拥有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对于风景名 胜区的价值有较好认识,具有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从事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工作。 4 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 文本·图纸 第二章 保护培育规划 第七条 资源分级保护 峄山风景名胜区实施分级保护,划分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区,并对一级保 护区(核心景区)实施重点保护控制。 (一)一级保护区(核心景区——严格禁止建设范围) 1、保护范围 一级保护区为核心景区,包括孟子湖水源保护地至环湖路;邾国故城遗址、 野店遗址及外围 50 米的缓冲区域;峄山山体游览区以及具有古冰川地质遗迹的 大小牙山。面积 15.86KM2,占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 31.3%。 2、保护措施 (1)区内严格保护风景资源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周边环境。控制游人量, 组织好游览路线,管理好游览活动与游客行为,不得因游览损害风景资源及其价 值。 (2)生态敏感区域除必需的科研、监测和防护设施外,严禁建设建筑设施, 杜绝一切人为活动的影响和威胁,保持资源的原真性。 (3)严格保护孟子湖水源地及其汇水范围,对水源地保护区的违规建设项 目、生活污水排放口进行清理,加强土地使用管制,防止水体污染。 (4)风景名胜区内的邾国故城遗址、野店遗址、摩崖石刻等文保单位按照 文物保护要求进行管制控制。 (5)资源展示区域除与风景保护和游览相关的必需设施外,严禁其它建设 活动。 (6)建立监测体系,展开长期地质遗迹、水环境、气象等方向的监测工作, 为资源保护提供长期的有效数据。 (二)二级保护区(严格限制建设范围) 1、保护范围 二级保护区主要指风景资源相对较少、景观价值一般,但植被环境及生态环 境保护较好的区域。范围包括风景名胜区内的林地、园地、耕地及背景山体,可 5 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 文本·图纸 体现风景名胜区田园乡村的风貌特色。面积 27.67KM2,占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 54.5%。 2、保护措施 (1)保护山体余脉、田园绿地等自然环境,严格禁止开山采石,加强绿化, 控制整体景观风貌。 (2)该区以恢复植被为主,可适当发展乡村旅游,可在原有第一产业的基 础上发展观光果园、农家旅游休闲,结合旅游采摘,发展第三产业。 (3)除与风景保护和游览相关的必要设施外,严格限制建设其他建筑物、 构筑物,严格禁止破坏风景环境的各种工程建设与生产活动。 (三)三级保护区(控制建设范围) 1、保护范围 三级保护区范围包括风景名胜区中提供游客服务功能的场所,以及风景名胜 2 区内相对集中的居民点。面积 7.22KM ,占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 14.2%。 2、保护措施 (1)区内村庄亦可进行合理调整置换建设用地,安排旅游服务设施,并按 照居民点调控要求严格控制村庄人口规模和建设规模,优化建设布局。 (2)区内旅游设施建设必须经过规划论证,合理控制建筑高度、体量与密 度,保证有较好的风景视觉效果。 (3)区内不得安排污染环境和破坏景观的生产项目,对区内现存有污染的 生产项目、破坏景观的建筑物或违章建设应采取措施限期进行调整、改造或拆除。 第八条 资源分类保护 (一)地质地貌保护 1、维护原有地貌特征与地景环境,保护山岳奇峰、象形石和古冰川遗迹等 地景景观,严禁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禁止无 规划、无环评修建游览道路。 2、结合山峰、奇石的分布,制定保护措施和游赏方式,保护风景名胜资源 的主体不受破坏,周边环境能较好的烘托主景,不得大范围的改变地形或平整土 6 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 文本·图纸 地。 3、配置必要的步行游览和安全防护设施,不得安排与其无关的人为设施, 严禁机动交通及其设施进入,必要的游览设施要隐蔽设置,护栏、步道、台阶的 形式与风格宜简单朴素,不宜喧宾夺主。 4、对于峄山上“巨型石蛋”地貌特点以及特殊地质遗迹,采取设置解说牌、 警示牌、无线远程监控、定时巡视、限制游客数量、专人看护、建立 GIS 数据 系统等方式进行专门保护。 (二)河流水库保护 1、参照《西苇水库水源地保护》中的保护要求,对孟子湖以及正常水位线 外侧 50m 以内的陆地,进行生态保护、生态修护,提高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 保护和提高水源地的水质。 2、对水源地保护区的违规建设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非法采矿厂等进行 清理;对水源地保护区严格土地使用管制,禁止污染企业进入。 3、建议进行长期科研监测,对水体污染变化情况进行长期监测,同时进行 水源保护宣传工作,带动流域内居民共同参与水源地的保护工作。 (三)森林植被保护 1、做好植物资源普查,对风景名胜区植物的科、属、种登记造册,研究植 物群落构成;加强科研投入和科普教育。 2、禁止乱砍滥伐,并根据地带性植物和植物群落要求,做好植被恢复工作, 采用本地物种进行森林培育、林相改造和生物繁衍,营造各种形式的混交林,提 高森林的生命活力。 3、做好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工作;严格论证外来物种的引入,尤其要防 止引进入侵性物种,防治生物多样性的丧失。 (四)古树名木保护 1、建立完善的古树名木档案,明确位置、树龄、立地条件,并且配有照片、 定期检查,更新档案资料,实行动态管理。 2、所有古树名木都需挂牌保护(但不准钉钉子、拴铁丝),游览路两侧及游 览景点内的古树名木应设防护栏,严禁游人攀爬、划刻、折采、砍伐。 7 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 文本·图纸 3、加强古树名木周边的小环境治理,提供良好的生长条件。 4、加强古树名木的病虫害防治和养护管理,加强防雷、防火工作;对于衰 老的古树名木,应在专家指导下进行古树复壮。 (五)野生动物保护 1、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开展破坏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行为。 2、加强巡护和游客管理,禁止追逐惊吓动物和采集珍稀物种。 3、发挥社会参与的作用,建立野生动物救助机制。 (六)文物古迹保护 1、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等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 东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有关条款进行保护。 2、对没有定级的文物古迹,设定相应的暂保等级,并按此申报和进行保护; 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建立标志;根据历史风 貌和文物性质对其周边环境进行规划和整治。 3、对文物古迹的任何改动都要报风景名胜区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按 对文物保护的法定程序报请政府和文物主管部门批准,文物保护单位建控地带内 建设项目也应履行相应申报程序。 4、对于峄山上的宗教建筑群和宗教活动场所应加强管理。 5、文物建筑要配备灭火设备,严格控制电器设备的使用,严禁乱拉电线, 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不能破坏景观,电力通讯线必须入地。 6、加强文物古迹的修缮工作,及时排除风化、残损等危害,逐步采用文物 保护环境监控系统。 (七)传统村落保护 1、维护有价值的原有建筑及其环境,严格保护有特点的民居和乡土建筑及 其风貌。 2、村庄建筑应维持原有建筑高度,以 2 层为主,严格限制 3 层建筑数量, 不得建设 4 层以上建筑。 3、建筑应结合地形高低错落、组合有致的布设,并保留出自然景观视廊; 建筑外饰面应选用与当地石材质地色彩相近的面材,严禁在村庄内开发建设与 8 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 文本·图纸 生态环境不协调的现代建筑。 4、村庄内应进行大量绿化,提高其绿化覆盖率和绿视率,达到绿树掩映的 景观效果。 (八)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1、收集风景名胜区内涉及的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代表性实物, 整理调查工作中取得的资料,并妥善保存、依法保密,防止损毁、流失。 2、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传播。对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 人条件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和当地政府应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传 承传播活动,提供必要的传承场所和经费资助其开展授徒、传艺、交流等活动。 3、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应注重其真实性、完整性和传承性。使用 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尊重其形式和内涵。 第九条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一)生态承载力分析和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 1、规划将风景名胜区划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对一、 二级保护区实施重点保护控制。 2、规划要求一级保护区内大气环境质量达到 I 级标准,水域水质达到或优 于 II 类标准,声环境质量优于 0 类标准,污水必须全部达标处理,并经主管部 门行政许可后才可排放;二级保护区内大气环境质量达到 I 级标准,水域水质达 到或优于 III 类标准,声环境质量优于 0 类标准;三级保护区内大气环境质量达 到 I 级标准,水域水质达到 III 类标准,声环境质量达到 0 类标准。 从生态环境保护执行标准上看,规划对风景名胜区内大气、水质、声环境质 量和绿化覆盖率要求是高标准的,规划的实施有利于保证风景名胜区内自然风光 和环境的不断改善和提高,展现风景名胜区的独特景观风貌。 3、风景名胜区游客容量是旅游环境承载力的重要指标。风景名胜区总体规 划对未来的合理游客容量进行了定量计算,通过面积法和线路法得出风景名胜区 的环境容量,综合考虑资源保护、游客安全、组织管理、设施承载力等方面因素, 并结合近年来风景名胜区高峰期日游客接待量进行校核确定。游客产生的需求相 对于城镇的生产、生活产生的需求只占很小的比重,故本规划实施后不会对区内 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9 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 文本·图纸 4、规划风景名胜区根据游览需要,增加了少量的车行游览道路和步行游览 路,但同时规定道路选线应结合地形和现状道路,与自然景观相互协调,车行游 览路宽度不大于 6 米,步行游览路宽度不宜超过 2.5 米,路面材料应使用自然环 保材料;停车场应建设为生态停车场。因此,风景名胜区内有少量新增道路、游 览服务设施的建设会不可避免地造成局部植被的破坏,但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有 限的。 5、风景名胜区游览设施用地规模为 0.94 平方公里,风景名胜区的旅游服务 点主要依托游客中心和村庄居民点进行建设,对游览服务设施用地规模进行了控 制,因此游客产生的需求相对于城镇的生产、生活产生的需求只占很小的比重。 故本规划实施后不会对区内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6、风景名胜区内污水就近收集到城镇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后排放,处理标 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规划的实施,将完 善风景名胜区内游览服务设施及村庄污水排污与处理系统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 并对风景名胜区内水库等重点水域及环境进行综合整治,保证重点区域的水质按 保护分区的标准。 7、风景名胜区内的垃圾处理方式为垃圾桶收集-垃圾收集站分类-每日定时 运出风景名胜区-邹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规划的实施,将更加完善风景名胜区 内的垃圾收集点与公厕设置,提高固体废弃物的处理率,保证风景名胜区对产生 固体废弃物的承载力,因此本规划实施后不会对区内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风景名胜区内少量新建游览道路和服务设施,会不可避免地造成局部植被的 破坏,生态环境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为了预防或者减轻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 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1、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加大科研支持能力,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体 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科学研究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的科 技支持能力。 2、规划要求施工时尽量减少植被破坏,施工结束后对开挖区和弃碴区应覆 土绿化,恢复植被。 3、风景名胜区内逐步推广使用环保车辆或改用无污染能源,控制超标排放废 气的机动车辆进入区内。 4、严格控制风景名胜区内居民和旅游接待生活污水排放量。 (三)综合评价结论 10 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 文本·图纸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是一个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风景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 的规划,其有利影响是主要的,不利影响是暂时的、次要的、局部的,且可采取 一定措施加以减轻和改善的。 第十条 建设控制管理 (一)分区设施控制管理 针对不同级别保护分区保护对象的多样性和敏感性,规划制定分区设施控制 管理要求,作为保护管理工作与设施建设工作的依据,指导具体工作。 表 2-1 分区设施控制与管理要求一览表 设施类型 道路交通 餐饮 住宿 宣讲 咨询 购物 卫生 保健 管理 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 三级保护区 栈道 ○ ○ - 土路 ○ ○ ○ 石砌步道 ○ ○ ○ 其它铺装 ○ ○ ○ 机动车道、停车场 △ ○ ● 索道等 △ ○ ○ 游览车停靠站 ○ ○ ○ 饮食点 ○ ○ ○ 小型餐厅 △ ○ ○ 中型餐厅 × × ○ 大型餐厅 × × ○ 野营点 × ○ ○ 家庭客栈 × △ ○ 小型宾馆 △ ○ ○ 中型宾馆 × × ○ 大型宾馆 × × ○ 解说设施 咨询中心 ○ ○ ○ ○ ○ ○ 展览馆 商摊、小卖部 △ ○ ○ ○ ○ ○ 商店 银行 △ × △ × ○ △ 卫生救护站 ○ ○ ○ 医院 疗养院 × △ × △ ○ △ 景点保护设施 ● ● ● 11 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 文本·图纸 设施类型 设施 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 三级保护区 游客监控设施 ● ● ● 环境监控设施 行政管理设施 ● × ● ○ ● ○ 风雨亭 休息椅凳 ○ ○ ○ ○ ○ ○ 景观小品 ○ ○ ○ 多媒体信息亭 ○ ○ ○ 邮电所 × △ ○ 夜景照明设施 应急供电设施 ● ● ● ● ● ● 给水设施 排水管网 ● ● ● ● ● ● 垃圾站 公厕 ● ● ● ● ● ● 防火通道 ● ● ● 消防站 ● ● ● 科教、纪念类设施 ● ○ ○ 节庆、乡土类设施 ○ ○ ○ 宗教设施 ○ ○ ○ 游览 设施 基础 设施 其它 注:●应该设置;○可以设置;△可保留不宜设置;×禁止设置;-不适用 (二)分区活动控制管理 针对保护管理工作的复杂性,规划制定分区活动控制管理要求,以作为保护 管理工作当中直接的依据,指导具体工作。 表 2-2 分区活动控制与管理一览表 活动类型 旅游活动 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 三级保护区 休闲散步 ● ● ● 登山 ○ ○ ○ 骑自行车游览 — ○ ○ 古迹探访 ● ● ○ 文化交流 ● ● ○ 摄影、摄像 ○ ○ ○ 登高眺望 ● ○ ○ 采摘 — ○ ○ 垂钓 — ○ ○ 篝火晚会 × — ○ 12 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 文本·图纸 活动类型 经济社会活动 科研活动 管理活动 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 三级保护区 动植物观赏 ● ● ○ 游泳 × — — 野营露营 × ○ △ 民俗节庆 — ○ ○ 修养疗养 × ● ○ 文博展览 ● ○ ○ 伐木 × × × 采药、挖根 × × × 采石、采矿挖沙 × × × 放牧 — — — 赢利性捶拓 × × × 人工养殖、种植 △ △ △ 抽取地下水 × × △ 商业活动 采集标本 × △ ○ △ ○ ○ 科研性捶拓 钻探 △ × ○ × ○ ○ 观测 ○ ○ ○ 科教摄影摄橡 ○ ○ ○ 标桩立界 ● ● ● 植树造林 灾害防治 ○ ● ● ● ● ● 引进外来树种 监测 — ● △ ● ○ ● 解说活动 ● ● ○ 注:●应该执行;○允许开展;△有条件允许开展;×禁止开展;—不适用 第十一条 生态环境保护 控制和降低各项污染程度,严格按照分级保护要求实施生态环境保护。 (一)生态环境与生物保护 (1)编制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开展生物资源专项调查,建立野 生动物、植物资源档案,明确保护对象,加强对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监测。 (2)建立宣传教育机制,坚决取缔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非法交易。 (3)在风景名胜区内采集物种、标本、野生药材和其他林副产品等,应当 首先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同意,按规定报有关部门批准,并在指定的地点范围 13 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 文本·图纸 内限量采集。 (4)严格控制人为活动对自然环境的负面作用,提高环境自我更新的能力, 保持和维护原有生物种群、结构及其功能特征,维护风景名胜区生态系统平衡。 (5)保护野生动物迁徙活动的生物廊道,严格管理游客行为,禁止在风景 名胜区内捕猎野生动物。 (6)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高度重视和落实风景名胜区植被培育、护林防 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等相关工作。 (7)严格控制外来物种引入,避免因引入不当而造成风景名胜区生态系统 的改变。 (二)水环境保护 (1)加强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禁止对林木乱砍滥伐,尤其是在土壤贫瘠、 地势陡峭、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带,应实行绝对保护。 (2)控制农业污染源,积极开展生态农业,推广使用低毒或生物农药,减 少污染排放;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合理利用水资源,杜绝不利于水资源保护的利 用方式。 (3)严格控制风景名胜区内居民和旅游接待设施的污水排放量及排放方式, 结合风景名胜区服务体系的完善,健全污水集中处理系统。通过垃圾收集、无水 公厕等环保、环卫设施建设,消除水污染隐患,使风景名胜区内的水体保持健康 状态。 (4)对风景名胜区内可能影响水质水体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水环境影响 评价,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立项。 (6)加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宣传与教育,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共同 参与水源地保护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生活提供保障。 (三)大气环境保护 (1)加强对各类可能造成大气污染的建设项目的审批,严禁违规建设。 (2)积极推广并普及电能、太阳能、天然气等无污染能源,减少燃煤烧柴 等污染型能源的利用。 (3)严格控制风景名胜区内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现有设施可继续保持达 标排放,对风景名胜区内已规划或尚未建设的各类设施应严格控制其对大气环境 14 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 文本·图纸 的影响。 (4)在景点配套设施施工过程中,应减小施工对大气环境的破坏,施工材 料运输及施工过程中要防止对风景名胜区大气的污染,工程废弃物及生活垃圾应 及时运出施工区。 (四)声环境质量控制 (1)风景名胜区未来逐步实行封闭式管理,只允许由风景名胜区统一管理 的低噪声、高能效的环保观光车辆进入。 (2)风景名胜区内居民的车辆必须集中停放在规定区域,进入风景名胜区 内的车辆应尽量低速行驶,除遇屏障外,全程禁止鸣笛; (3)强化声环境质量管控,对风景名胜区内相关建设、游览、宣传等活动 按允许的噪声标准严格执行。 (4)做好风景名胜区内商业的合理布局,减少对游览区域和保护区域周围 环境的噪声污染。 (五)生态环境控制指标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的要求实施分级生态环境保护,维护自然优美、安全卫生的游 览环境。 表 2-3 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表 保护区 大气环境质量 水环境质量 声环境质量 污水处理排放 一级保护区 达到 I 级 达到或优于 II 类 优于 0 类 满足一级标准 二级保护区 达到 I 级 达到或优于 III 类 优于 0 类 满足一级标准 三级保护区 达到 I 级 达到 III 类 达到 0 类 满足一级标准 15 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 文本·图纸 第三章 游赏规划 第十二条 游客容量 风景名胜区的日游客容量为 2.6 万人次,日极限容量为 4.2 万人次。其中, 峄山景区日游客容量为 1.9 万人次;孟子湖景区日游客容量为 0.7 万人次。 第十三条 景区规划 峄山风景名胜区以风景资源特征为导向,以鲜明的景观形象组织游览主题和 指引游客,形成两大景区,即峄山景区和孟子湖景区。 峄山景区:包含峄山、接驾山、唐王山、大小牙山、邾国故城遗址、野店遗 址等景点景群,突出“奇石圣山览胜,历史文化演进”的游赏主题。建议开展科 考科普、风景摄影、登高览胜、文化体验等类型的游览活动。 孟子湖景区:包含西苇水库、孟子湖湿地,以孟子湖及周边环湖路为核心, 开展近水游览、健身游憩等游赏主题。 第十四条 游览组织 (一)游览方式 风景名胜区的游览方式以步行游览、骑行游览、车行游览和综合游览为主。 (二)游线组织 1. 奇石览胜主题游线 风景名胜区内的峄山景区以花岗岩地貌、怪石、奇洞、石林和冰川地质遗迹 等自然山石奇观和以儒释道宗教建筑为特色,根据实地调研情况,选取其中景观 较好的几条线路,在游线组织上形成奇石览胜游线。 2. 遗址穿越主题游线 将风景名胜区内的野店遗址、邾国故城遗址、峄山摩崖石刻等遗址遗迹进行 串联,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内涵,塑造风景名胜区的特色历史文化主题游线。 16 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 文本·图纸 3. 山水田园风光主题游线 在风景名胜区内的唐王山和孟子湖分别设置自行车租赁点和公交换乘站点, 整合升级乡村道路形成绿道系统,公共交通(环保电瓶车)或自行车经过孟子湖、 唐王山,形成区内自行车游、徒步游。 第十五条 典型景观规划 (一)典型地貌景观 1. 主要景观 五华峰、丹丸峰、九峰叠嶂、峄山象形石、祖龙洞、峄山洞穴、古冰川遗迹 (景群)。 2. 规划要点 严格保护风景名胜区内的一切地质景观的自然风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 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及可能对地质遗迹造成影响的一定范围内进行开山、取土、采 石、开矿、砍伐及其它有损保护对象的活动。 突出“奇石圣山览胜”的游赏主题,在峄山景区组织开展经峄山——大小牙 山——唐王山——接驾山为代表的,以花岗岩地貌、怪石、奇洞、石林和冰川地 质遗迹等地质地貌景观为特色的奇石览胜主题游线。 (二)典型水体景观 1. 主要景观 孟子湖、圣水泉、峄山湖 2. 规划要点 严格保护风景名胜区内湖泊、泉井、溪流自然原始的特征,不得受到观赏活 动或建设开发的干扰与破坏。风景名胜区内水体景观与周围的奇石、植被等景物 的巧妙组合,是水体景观的魅力所在,要求把水体与其周边环境作为整体进行全 面保护。 在保护水体环境完整性的原则下要力求改善观赏条件,兼顾动态观赏和静态 观赏要求,因景制宜,保证游赏的安全性、交通的可达性和视觉的美感度。 在孟子湖设置自行车租赁点和公交站点,通过整合升级乡村道路形成绿道系 17 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 文本·图纸 统,公共交通(环保电瓶车)或自行车经过孟子湖至峄山,借助区内的田园风光, 形成区内自行车游、徒步游,开展近水游览、健身游憩的等游赏主题。 (三)典型建筑景观 1. 主要景观 半山亭、白云宫、兴国寺 2. 规划要点 保护风景名胜区内原有风景建筑和宗教建筑的完整性以及周围环境氛围,控 制周边土地利用性质,明确建设用地中建筑物性质、体量与风格等。 恢复香火旺盛的兴国寺,使之成为朝拜和禅学之地。 通过景观回复、小品烘托营造建筑的文化意境,充分挖掘建筑景观与周边地 貌景观的关联,结合奇山怪石和游览朝圣路线合理组织游赏活动。 (四)典型胜迹景观 1. 主要景观 野店遗址、邾国故城遗址、峄山摩崖石刻 2. 规划要点 保护文物保护单位,保持史迹景观本体及其自然环境和人文景观的历史真实 信息;保证历史原有遗存与后人添加物具有明显的区别;在保护不受各类灾害侵 袭及有效实施管理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小对史迹景观的干扰;充分发挥高新技 术在保护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提高保护工作的科技含量;通过制定严格的保护管 理措施,达到史迹本体保护与环境保护、科学与历史研究相结合、专业人员保护、 政府保护、民众参与保护相结合的良性循环状态。 在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历史遗 迹不得随意拆除、移动、复建、增建。 突出“历史文化演进”的游赏主题,组织规划从风景名胜区南侧临荷路北上 经邾国故城遗址——峄山遗址遗迹——野店遗址的遗址穿越主题游线。 (五)典型文化景观 1. 主要景观 18 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 文本·图纸 峄山会、梁祝传说 2. 规划要点 保护当地特有的峄山会、梁祝传说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延续和传承地域文化 特色,组织文化活动和专题游览活动。 第十六条 游览解说展示 游览解说内容主要包括峄山风景名胜区自然景观特征和组成元素,地质地貌 形成过程、分布及价值,物质遗存及价值、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特征,遗址遗 迹及宗教文化发展及人文资源历史价值。 规划解说展示方式以人员解说、标牌解说、多媒体解说、可携式解说和展示 陈列等多种解说方式为主。 规划解说展示场所以游客服务中心、文化展览馆、观光游览车及自导式游步 道为主。 19 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 第四章 设施规划 第十七条 道路交通规划 文本·图纸 (一)对外交通规划 1. 航空 规划加强与济宁曲阜机场的陆路联系,开通风景名胜区至机场的旅游专线。 2. 铁路 依托京沪高速铁路和京沪铁路,并借力京沪高速铁路曲阜东站和未来的邹城 东站高铁站,承接来自鲁中南、苏北及全国的客流。 3. 公路 依托京台高速、邹济高速、国道 104 的外部交通条件,加强风景名胜区与全 省旅游资源的联系。增设京台高速服务口,并建设道路连接线与风景名胜区相连。 同时,提升 104 国道、319 省道、临荷路、金临大道的交通水平,作为四条重要 的风景名胜区对外联络线,加强与济宁、临沂等鲁南周边城市的交通联系,同时 对过境道路加强管理。完善邹王路、西苇路、香城路,加强与市内其他旅游景点 的相互联系,形成市域内的旅游网络。 4. 轨道交通 为满足风景名胜区未来旅游发展的需要,规划对接在编的《济宁市城市轨道 交通线网规划修编》初步方案,方案中的轨道交通 3 号线(原孔孟旅游快线)南 端起点位于峄山风景名胜区内的峄山西麓。3 号线是一条联络曲阜与邹城的组团 快线,可实现曲阜、邹城与曲阜东、曲阜南两座高铁站的联系,兼顾服务沿线主 要景点,同时具备通勤线、枢纽线、旅游线的功能。线路全长 43.5 公里,设置 车站 19 座,拟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站点 3 座。根据风景名胜区发展,适时启动。 5. 风景名胜区出入口 风景名胜区内涉及多个乡村及大片农田,考虑周边交通状况及与城市的功能 关系,因此除主要开展游览的峄山采用封闭式管理外,其余区域采用开放式管理。 峄山风景名胜区出入口方向结合对外交通共设置 3 处,分别位于峄山游客中 心、孟子湖游客中心以及 104 国道与邹王路交叉口。 20 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 文本·图纸 (二)内部交通规划 1. 车行游览路 充分利用峄山风景名胜区的现状车行道路,对大小牙山、唐王山周边道路局 部进行改造升级,建立风景名胜区内部便捷的交通网络。 规划孟子湖南侧景区道路,连接孟子湖景区与峄山景区。采用三级公路标准 拓宽, 路基宽度 7.5m,设计速度 30km/h。 完善连接各游客中心至各景区景点间的车行游览道路,作为风景名胜区内部 电瓶车、游览区公共交通车辆、应急交通线路使用。风景名胜区内部车行游览道 路宽 5-7 米。 规划新增富唐路,连接 104 国道,贯通风景名胜区北侧道路,宽 7 米;规划 新增龙河旅游大道,宽 5 米,沿龙河打造风景名胜区内部的特色景观大道,开展 山水田园风光游览等主题游赏活动。 2. 步行游览路 规划新增唐王山北坡、大牙山、小牙山及孟子湖沿湖游步道,风景名胜区步 行道路面材料推荐使用自然环保材料,涉及开展乡间健身绿道等道路要专门设计、 施工及维护。 3. 自行车道 规划新增峄山景区至孟子湖景区的自行车道(兼游步道)和龙河景观大道的 自行车道,选址因地制宜,满足风景名胜区观赏、安全、生态保护等多方面的综 合要求,使景区之间实现快速连接并丰富景区游赏体验内容,逐步完善游览组织。 完善孟子湖环湖路和峄山环路的自行车道。自行车道宽度以 2-2.5m 为宜。 4. 停车场 风景名胜区的停车场结合游客服务中心、游客服务点进行建设,停车场共设 置 7 处,分别位于峄山西门游客服务点、峄山游客服务中心、牙山游客服务中心、 龙河服务点、峄山南门、峄山西门、临荷路,总计 2034 个停车位。 5. 换乘站、停靠点 规划在风景名胜区的峄山游客服务中心、牙山游客服务中心、孟子湖游客服 务中心以及龙河游客服务点、峄山游客服务点、唐王山游客服务点设置风景名胜 区内部电瓶车、景区公共交通车辆停靠和换乘站点,形成多个出入景区通道和专 21 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 文本·图纸 用游览车换乘站。 (三)道路及交通设施控制要求 邹城市至风景名胜区的城景联接道路及风景名胜区内部主要道路应建成景 观道路,加强道路绿化,保持一定的自然景观,形成良好的旅游环境和氛围。风 景名胜区内车行游览路修建尽量避开生态敏感地段,项目建设及施工期需严格遵 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拟建公路穿越水源地保护区路段应对路基边沟做好防渗处 理,施工废水严禁直接排入水体;道路两侧加强植被防护,对破坏的植被要制定 补偿措施。风景名胜区内步行游览道路不得改变土壤及现状地貌。风景名胜区内 工程作业车辆进出时间应错开旅游高峰时段。风景名胜区内游步道建设应结合国 家登山健身步道及绿道的相关标准要求,如修建标准、配套设施、施工要求、监 控维护和防治等。 第十八条 旅游服务设施规划 (一)旅游服务设施布局与分级配置 形成旅游服务城——旅游服务镇——游客服务中心——游客服务点——游 客服务部五级游览服务设施体系。 其中,旅游服务城即邹城市,旅游服务镇即峄山镇。 风景名胜区内规划 3 处游客服务中心,分别为峄山游客服务中心、牙山游客 服务中心、孟子湖游客服务中心。规划设置 3 处游客服务点,分别为唐王山游客 服务点、峄山游客服务点、龙河游客服务点。规划设置 3 处游客服务部,包括斗 鸡台游客服务部、野店遗址游客服务部、接架山游客服务部。 根据各级别旅游设施布局及设施指标要求,拟定相关建设分级分类型标准: 表 4-1 游览设施分级分类配置表 大类 小类 服务中心 服务点 服务部 导游小品 ● ● ● 游览 休憩庇护 ● ● ● 设施 环境卫生 ● ● ● 纪念展览 ● ○ - 饮食点 ● ● ● 餐饮 22 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 设施 文本·图纸 饮食店 ● ● ○ 一般餐厅 ● ○ - 中级餐厅 ● - - 高级餐厅 ● - - 简易旅宿点 ● ● - 住宿 一般旅馆 ● ○ - 设施 中级酒店 ● - - 高级酒店 ● - - 小卖部、商亭 ● ● ● 购物 商摊、集贸市场 - - - 设施 商店 ● ○ - 银行、金融 ● - - 卫生保 门诊所 ● - - 健设施 救护站 ● ● ● 宣传咨 宣讲设施 ● ● ○ 询设施 游人中心 ● - - 旅游管 旅游管理 ● ● ○ 理设施 安全监管 ● ● ● 注:●应该设置;○有条件允许设置;—不适用 风景名胜区内游览设施充分融合景区内宗教文化氛围与原有建筑风格协调 统一。建筑的高度宜控制在 9-15m。建筑风格以道教建筑风格为主。 表 4-2 旅游服务设施建设用地规模控制表 旅游设施 分级 位置 用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建筑控 制高度 峄山南入口 20000 30 0.8 15 大小牙山东侧 8000 30 0.8 15 孟子湖北侧 10000 30 0.8 15 游客中心 备注 风景名胜 区外 服务点 服务部 唐王山 800 20 0.5 9 峄山西入口 2000 20 0.5 9 龙河 1000 20 0.5 9 斗鸡台 500 20 0.5 6 23 现状改造 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 文本·图纸 野店遗址 500 20 0.5 6 接驾山南侧 500 20 0.5 6 (二)住宿床位规划 风景名胜区规划床位 686 个,结合现有接待设施,设置不同档次住宿设施, 考虑到风景名胜区旅游接待主要依托邹城市,按照“区内游、区外住”的原则, 大部分床位安排在邹城市和峄山镇。 表 4-3 峄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床位分布一览表 景区名称 位置 床位数(个) 备注 300 现状 白云宾馆 20 现状 露营基地 16 现状 峄山镇峄山村农家乐 50 中低档,现状 九里涧水库周边 30 中低档,现状 牙山游客服务中心 100 中档,规划新增 峄山游客服务点 20 中档,规划新增 唐王山旅游服务点 50 中档,可结合现有农 家乐改造升级 孟子湖游客服务中心 100 峄山风景名胜区度假 村 峄山景区 孟子湖景区 第十九条 中档,规划新增,风 景名胜区外 基础工程规划 (一)给水工程规划 风景名胜区内最大日生活用水量约为 2092 m³。其中当地居民平均每日用水 量为 80L/人,非住宿游客每日用水量为 20L/人。 规划采用分片集中供水方式解决风景名胜区旅游接待、社会居民生活及消防 用水。规划孟子湖供水网络连通邹城市区给水系统,供水水厂为西侧东郊水厂, 规模为 3 万 m³/日。规划将峄山景区主要服务中心、服务区、服务部、居民点等 设施聚集处纳入风景名胜区自来水供水管网,供水水厂为峄山水厂,规模为 0.5 24 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 文本·图纸 万 m³/日。部分地势较高、规模较小的服务设施和居民点,可通过实际测量,确 定适宜位置设置高位蓄水池或泉井,积蓄雨水、山泉水等,规划净水处理工艺应 根据水质情况确定,处理后的水质应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后方可饮用。 管网设施采用枝状与环状相结合的布置形式。规划供水设施采用二级体制: 供水厂、供水点。另外,利用涝滩水库三级泵站做好湖水东调工程,增加风景名 胜区供水补给。 (二)排水工程规划 风景名胜区污水量按用水量的 80%计,风景名胜区内平均日污水量约为 1673m³/日。 风景名胜区的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排水明沟收集后,通过雨水 管渠统一集中排入附近水体;也可集中收集后用于浇洒道路、绿化、车辆冲洗、 建筑施工等,实现废水资源化。污水采用分区分片排放,其中,孟子湖景区临近 邹城市城区,协调邹城市总体规划的内容,孟子湖景区污水接入邹城市市政污水 管网系统。峄山景区内的主要的居民聚居区和旅游服务设施集中区域,近期生活 污水主要通过建设环保型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达标后就近回用,远期污水管网 接入峄山镇市政污水管网系统。 对区内人口较少、居住分散、不能产生污水径流的村庄居民点,鼓励农户利 用房前屋后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等,实现生活用水就地回用。对人口较为集 中,能够产生污水径流的单村或联村,农村生活污水经小型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 达标后,可通过农田林草灌溉、景观补水等方式就近回用。尾水用于农田灌溉的, 相关控制指标应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05)要求;用于景观 环境的,相关控制指标应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8921—2002)要求;确需排放的,应根据受纳水体功能区划,达到有关标准要 求。风景名胜区要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规定,对存在的畜禽散养,依法依规 对畜禽粪便污水进行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 峄山风景名胜区污水经处理后水质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一级标准;污水处理厂的排水应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规定的一级标准中的 A 标准。 (三)供电工程规划 25 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 文本·图纸 峄山风景名胜区的日用电负荷主要包括景区各级游客服务中心、度假住宿点 以及居民聚居点的配套设施用电,约为 9484.2 万千瓦。 孟子湖景区 10/0.4KV 变电站容量为 100KVA,电源由玉兰 220KV 变电站引 出 220KV 高压电缆沿孟子湖东岸向风景名胜区西南方向穿过,接入邹城电厂。 规划千泉输变电工程,新增一条 220KV 高压电缆由玉兰变电站引出,沿 104 国 道和金临大道接入风景名胜区原 220KV 高压电缆;规划新增一条 110KV 高压电 缆向风景名胜区东侧延伸。峄山景区现状变压器容量为 100KVA,为满足景区日 益增长的居民和游客需求,远期景区应建设 10/0.4KV 变电站容量为 200KVA, 电源由峄山镇的 110KV 变电站引入。 峄山风景名胜区应调整各景区内中压线路等级,使其统一为 10Kv 电缆,电 源由各景区外围变电站提供。各景区由配电所至山上景点及景点之间的线路绕开 主要景观架空敷设,通往景点内低压线路为地下敷设,变电设施隐蔽布置,保证 峄山风景名胜区景观风貌的完整性。 (四)电信工程规划 峄山风景名胜区以“少局址,大容量”的规划原则,孟子湖景区主要依托北 部电信支局,峄山景区主要依托峄山镇电信支局。利用现有和规划的市政通信管 道敷设光纤干线,在适当的位置布设一定数量的光交换点。光交接点设在室内, 其设备占建筑面积 60 ㎡左右。 规划在峄山景区的峄山游客服务中心、唐王山游客服务点各建设一处邮政服 务网点,在孟子湖景区的孟子湖游客服务中心建设一处邮政服务网点,为游客提 供邮票售卖、报刊发行、特快专递、邮政储蓄、电子汇兑、邮政广告等功能。风 景名胜区内邮政服务网点的服务半径为 700m 左右,设置位置为临街一层,交通 便利,建筑面积为 20~40 ㎡。 (五)环卫设施规划 在风景名胜区内的旅游服务点及游览线路设置垃圾收集点,固体废弃物经统 一收集后,统一运往至邹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垃圾收集点沿主要游览线路每隔 150-200 米设置一处。对风景名胜区内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收集,统一处理,严 禁在水库、河流附近堆放垃圾,禁止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倾倒固体废物。 在峄山风景名胜区内主要观光游览区、游客服务中心、服务点、停车场等公 26 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 文本·图纸 共场所区域设置公共厕所。可参照如下标准设立公共厕所:游人密集商业服务半 径 300—500 米,主要观光游览区域 500—700 米,一般观光游览道路 700—1000 米,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一般为 40—60 平方米。公共厕所的粪便严禁直接排入风 景名胜区雨水管、河流水体或水沟内。经排污管道与风景名胜区生活污水一并进 行统一收集、集中达标处理排放。 (六)综合防灾规划 1.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对峄山风景名胜区内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地段,应采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 措施(生物措施)相结合的防治方式,进行灾害预防和抗御,包括修筑人工护坡, 截排洪沟,导流堤、陡槽;固定坡面;加强植被覆盖保护,控制水土流失,防止 冲刷等一系列的相关防治措施。风景名胜区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均按照不低 于地震烈度七度进行抗震设防。 2. 防洪排涝规划 大型水库西苇水库(孟子湖)防洪标准为 100 年一遇;中型水库防洪标准为 50 年一遇;小型水库涝滩水库(峄山湖)、斗鸡台水库、后峪子水库、马家沟 水库(拜山湖)、沈庄水库(月牙湖)等防洪标准按 20 年一遇设计。防洪工程 应充分利用地形和现有水利设计条件,规划采用“以排为主、排滞结合”的工程 措施。加强洪水和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落实预测预警措施,加强防灾避灾知识宣 传。 3. 消防规划 建筑物防火规划:风景名胜区内具有餐饮、住宿、娱乐、购物、卫生、通信、 邮政功能的建筑物,应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配备各类 消防设施,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设置灭火器材并保证完好。 森林防火规划:认真贯彻《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坚持“预防为主, 积极消灭”的方针。根据峄山风景名胜区实际情况,森林防火规划主要内容包括: 火情监测系统、林火信息及指挥系统、扑火机具装备、防火道路系统和森林消防 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 4. 生物灾害防治规划 建立风景名胜区森林有害生物防治体系,加强森林有害生物防治措施,定期 27 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 文本·图纸 定员进行有害生物监测。 开展森林病虫害情况普查和信息采集,建立完备的数据库,为开展防治工作 提供数据基础和技术支持。 通过药物喷洒防治、营林搭配等措施,控制和消除风景名胜区森林病虫害的 发生。 加强外来物种引进的监管措施以及对进入风景名胜区内的种苗、木材等物种 的检查和监测,防止有害生物入侵。 5. 游客安全管理 加大对风景名胜区的防灾和监测预报的投入,建立风景名胜区天气和地质灾 害的预警系统;加强游览区域求助报警通讯系统建设,保证旅游通讯设施通畅。 建立天气、地质等灾害数据库,提供包括灾害天气状况、地质灾害历史和地质灾 害隐患点的分布、危险性、可能危害对象等主要灾害信息的适时查询。 建立专门避灾防险救护机构和必要的人员设置。在各景区游览服务中心处建立应 急救助中心,制定旅游安全救护应急预案,成立快速救援队伍和设置专门车辆, 遇有意外在第一时间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处理。与此同时,应加大对风景名胜区 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紧急灾害应急措施的培训。 建立健全风景名胜区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管理。完善安全标识系统,划 定游人活动区和限制区,建立环境容量控制系统;科学测定游览区域环境容量及 旅游景点的安全系数,采取空间和时间上的分流及控制门票出售量等途径来进行 调控。 加大安全知识宣传,通过制作自然灾害防范措施手册或是在风景名胜区门票 上印制最常用的灾害紧急防护措施,对游客进行自然灾害相关知识及紧急避险措 施的科普教育。加强风景名胜区相关安全行为规范、保护条例的传递效率,可通 过采取媒体新闻、宣传手册、标识牌、导游解说等多种形式让游客快速了解风景 名胜区相关安全行为规范和要求。 28 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 文本·图纸 第五章 居民点协调发展规划 第二十条 居民点调控类型 峄山风景名胜区范围内行政村 13 处,人口共计 14784 人。结合风景名胜区 发展要求、风景资源保护要求及土地利用要求,将风景名胜区内居民点划定为缩 减型、控制型、聚居型三类居民点,分别采取不同的方法实施对居民点的调控。 表 5-1 风景名胜区内居民点调控规划一览表 调控类型 居民点名称 缩减型 野店村、纪王城西村、纪王城前村、纪王城东村、金张庄村 控制型 上山庄村、下山庄村、涝滩村、稻洼村、高皇铺村、九里涧村 聚居型 峄山村、留驾庄村 第二十一条 居民点调控措施 (一)人口规模 目前风景名胜区共有居民 3967 户,居民人数 14784 人。根据居民点调控类 型及需求,按自然增长率千分之五计算,至规划期末,风景名胜区内居民人口应 控制在 16601 人以内。 (二)调控措施 处于水体保护区和史迹保护区(包含文物保护规划范围内)的居民点,不适 合生活和生产的居民点,原则上应实施规模缩减甚至搬迁,可逐步实施。 处于风景游览区的居民点,原则上控制规模,逐步缩减,保留居民点可参与 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但须统一管理,规范经营。 处于风景游览区外的居民点,宜控制发展规模,加强风貌引导和协调,可参 与风景名胜区游赏活动或经改造可作为旅游服务设施。 缩减的居民就近向山下平原居民点和各乡镇集中安置。 (三)建设要求 为了保证峄山风景名胜区的可持续发展,区内居民点建设应符合总体规划要 29 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 文本·图纸 求,各项建设应报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审批,严格执法,违规必拆。 严格控制风景名胜区内居民建设用地指标。对于缩减型居民点不再允许新建 房屋,对于控制型居民点,允许在旧房原址上翻建。 风景名胜区内居民点建设应考虑因地制宜、随山就势、避免开山毁林,并适 当增加环境景观绿化。 统一风景名胜区及外围协调区的居民点房屋建筑风貌,保持当地传统民居风 格,尽量运用地方建筑材料,居民点房屋建筑应与周边风景环境相协调。 鼓励和引导区内农民发展生态农业,通过发展庭院经济、特色种(养)殖业, 传统手工业、家庭旅游服务业等,并可结合农家观光,实现脱贫致富。 对于民俗客栈制定具体的管理细则和服务标准,实行定点管理。 (三)社区发展引导 通过多种手段完善社区沟通协调机制,确保风景名胜区各利益相关者和谐共 存;建立社区参与机制,使居民参与到风景名胜区保护与管理工作中,通过明确 利益分配,充分调动居民保护风景名胜区资源和参与旅游服务的热情。 建立教育培训机制,定期组织居民进行管理知识及服务技能的培训,加强居 民在风景名胜区管理方面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积极引导当地居民就业,增加旅游高水平就业岗位的比重,促进居民提高经 济收入,改善当地乡村的物质生活条件。 (四)经济发展引导 依托于峄山风景名胜区的不断发展,推动邹城市产业转型升级。以旅游业为 主,带动全市第三产业的经济发展。 加强产业引导,依托风景名胜区资源优势发展第一产业,包括适合游客参与 体验的观光农业、生态农业和特色农业等;针对第二产业,适当允许不污染环境 的副食品加工业、旅游产品加工业等;大力提倡以旅游业为中心的第三产业,结 合风景名胜区总体布局及服务设施建设,进行特色纪念品和当地土特产品售卖。 依托风景名胜区内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与人文历史,推广生态体验游与文化 体验游,并开发科普研究等相关旅游产品。 风景名胜区的人文资源内核主要包括了祭天文化、宗教文化以及当地特色民 俗文化,未来应通过深入挖掘文化内涵,大力发展风景名胜区文化创意产业,并 30 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 文本·图纸 重点培育打造以主题旅游演艺、主题文化活动、特色文化产品为代表的特色文化 产业品牌。 正确处理好风景名胜区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促进人与自然、经济发 展与社会和谐、生态环境与人文建设的良性互动。通过风景名胜区发展带动当地 旅游产业进一步发展,并带动风景名胜区周边贫困村实现精准脱贫。 31 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 文本·图纸 第六章 相关规划协调 本规划与城镇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管控分区、生态红线、 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文物保护、乡村振兴等相关规划进行了充分衔接,实现 多规协调。 第二十二条 城镇规划协调 峄山风景名胜区位于邹城市东南部,由孟子湖新区和峄山镇的部分行政区划 范围组成,本次规划与邹城市和峄山镇总体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充分协调。 从其区域位置来看峄山风景名胜区属于城郊型风景名胜区,而其中孟子湖景区已 融入城市,成为城中型景区。为协调峄山风景名胜区与周边区域的关系,结合峄 山镇总体规划及邹城市孟子湖新区相关规划,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外围划定外围协 调区范围。 外围协调区的划定主要依据城市的主体道路京台高速、S319、G104以及临荷 路,主要包括孟子湖周边村庄居民点,峄山镇周边村庄集中分布的区域、以及风 景名胜区临近邹城市区的城乡结合区域,总面积43.46KM2。 外围协调区也应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维系整体景观格局,控制 区域内城乡建设;统一区内建筑风貌,区内建设应与风景名胜区规划相协调;统 筹区域旅游发展,协调相关旅游服务设施建设。 第二十三条 土地利用规划协调 (一)土地利用规划 结合风景名胜区土地利用现状和生态系统特点,突出风景名胜区土地利用的 重点与特点,规划扩大风景游赏用地,适当配置、合理安排旅游服务设施用地。 表 6-1 土地利用规划平衡表 现状面积 用地名称 占比(%) (公顷) 序号 用地 代号 01 甲 风景游赏用地 275.3 02 乙 游览设施用地 18.6 32 规划面积 (公顷) 占比(%) 5.4 611.5 12.0 0.4 94.9 1.9 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 文本·图纸 序号 用地 代号 用地名称 现状面积 (公顷) 占比(%) 规划面积 (公顷) 占比(%) 03 丙 居民社会用地 233.3 4.6 373.1 7.3 04 丁 交通与工程用地 161.9 3.2 184.7 3.6 05 戊 林地 538.5 10.6 511.1 10.1 06 己 园地 151.5 3.0 129.5 2.6 07 庚 耕地 2422.8 47.7 2186.6 43.1 08 辛 草地 131.1 2.6 232.6 4.6 09 壬 水域 951.5 18.7 751.1 14.8 10 癸 滞留用地 190.6 3.8 —— —— 5075.1 100 5075.1 100 合计 (二)与《邹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协调 规划于 2006 年批准实施,规划范围内涉及的土地用途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 一般农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风景旅游名胜区、林业发展区及 其他用地区。 本次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与该规划进行了充分协调,规划风景名胜区内的建 设用地全部避开了基本农田保护区,且风景名胜区建设用地规模未突破该规划确 定的建设用地规模上限。 第二十四条 其他相关规划协调 (一)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 见》(鲁政字〔2020〕269 号)和《济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协调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 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山东省“生态保护红 线、环境质量底线、 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 落地,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推动形成绿色发展 方式,根据山东省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鲁 政字〔2020〕269 号)精神,济宁市制定“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33 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 文本·图纸 峄山风景名胜区位于济宁市邹城市,规划严格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 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鲁政字〔2020〕269 号)要求,并 与《济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进行充分对接和协调,按照济宁 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相关管控 要求进行落实。风景名胜区涉及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的,均在风景名胜区的 一级保护区(核心景区)内,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 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 为活动。风景名胜区的一般生态空间根据主导生态功能进行分类管控,以保护为 主,严格限制区域开发强度。环境质量方面,风景按照方案中的大气环境、水环 境、土壤污染风险的分区管控要求进行落实。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在风景名胜区 内进行建设活动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方案,并 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周围景物、水体、林草植被、野生动物资源和地形地貌。 峄山风景名胜区作为济宁市 31 个优先保护单元之一,坚持以绿色发展为导向,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要求。 (二)与《邹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 景目标纲要》协调 《邹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 要》是开展邹城市十四五时期的建设与发展的依据,并为邹城市旅游可持续发展 提供政策支持。为深入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该规划确定了大力发展文化产业, 推进旅游全域化,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国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的的 旅游发展目标。 规划落实《邹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 目标纲要》,进一步明确风景名胜区资源特征,加强对风景名胜区内宗教文化、 书院文化内涵的挖掘,通过对资源的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突出风景名胜区旅游 资源特色,寻求差异化发展;完善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与旅游服务设施建设,提 升风景名胜区的综合承载能力。 (三)与《山东省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优化方案》协调 根据《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基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生态保 护红线是指在自然生态服务功能、环境质量安全、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需要实 34 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 文本·图纸 行严格保护的空间边界与管理限值。 本次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与《山东省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优化方案》充分协 调,风景名胜区与生态保护红线部分重叠,除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定外,划入生态 保护红线区域,还应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规定。 (四)与其他自然保护地协调 峄山风景名胜区与整合优化前峄山国家地质公园、峄山省级森林公园、济宁 市级自然保护区存在交叉重叠;与整合优化后的峄山国家地质公园存在交叉重叠。 在规划实施中,要处理好风景名胜区与上述自然保护地的关系,风景名胜区与地 质公园自然保护地交叉重叠区域,除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定外,还需符合自然保护 地管控要求,与自然保护地规划相协调。 (五)与文物保护单位规划协调 峄山风景名胜区内分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三处,为邾国故城遗址、野店 遗址和峄山摩崖石刻;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二处,为斗鸡台遗址和峄山建筑群。 已经按照要求编制《邾国故城保护规划(2014)》、 《野店遗址保护规划(2016)》、 《铁山、岗山摩崖石刻(含葛山、峄山摩崖)保护规划(2016)》等文物保护规 划。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邾国故城保护规划(2014)》、《野 店遗址保护规划(2016)》、《铁山、岗山摩崖石刻(含葛山、峄山摩崖)保护 规划(2016)》等相关规定,做好与文物保护专项规划的实施协调,落实文物保 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管理要求,涉及文物古迹修复、复建的项目,严格履行 相关审批程序。 (六)与《邹城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协调 《邹城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涉及邹城市 3 个街道和 13 个镇,根据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规 划设计邹城市乡村振兴总体战略,按照示范带、示范片区、示范镇、示范村、示 范项目五个层次,实施“五个示范”工程,持续深化、拓展、创新、提升“邹城 模式”和“邹城路径”。 35 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 文本·图纸 落实《邹城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发挥风景名胜区的辐 射带动作用,发展乡村旅游、农业观光活动,有效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升群众居住和生活环境,打造示范项目。 第二十五条 相关管理规定协调 (一)生态环境保护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做好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 规划的实施协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落实规划环评的相关措施和要求。相关建 设项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 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工作,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 (二)水资源保护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山东 省水资源条例》等相关规定,做好与《西苇水库水源保护》的实施协调,加强水 资源保护。 (三)林地和特定区域保护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严格保护林地和林木资源,做好与《峄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实施协调。 (四)基本农田保护 落实国家制定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要求,严格执行对基本农田保护区的 相关要求:1、土地主要用于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 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2、区内的一般耕地参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 护;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农用地应通过整理、复垦后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 期内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禁 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等。禁止在基本农 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进行其他破坏基 本农田的活动。4、禁止违反《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 36 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 文本·图纸 (五)宗教活动场所管理 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规定,明确风景名胜区内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 场所,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周边环境和景观风貌。 (六)旅游管理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相关规定,规范旅游经营活动,提升旅游 服务水平。 37 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 第七章 文本.图纸 分期发展规划与实施保障 第二十六条 近期实施重点 对风景名胜区范围界线和核心景区范围界线进行勘界立碑,加强对风景资源 的保护力度。 依据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要求,编制峄山、孟子湖等重点游览区的分区详细 规划。结合规划对现状已开发景区、景点及其周边风景资源环境进行综合治理; 加强后开发景区的建设,提升景观资源品质。 改善各景区之间的内部交通联系,加强游步道建设,拓展风景名胜区游览线 路组织,丰富风景名胜区整体游赏内容。 加强风景名胜区内旅游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游览条件,提升旅游 服务水平和解说教育系统。 加强风景名胜区森林防灭火等应急防灾减灾的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风景名胜区内文物保护单位的防护、监管设施建设。 结合风景名胜区发展的需要,不断完善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森林防火 监控系统等的建设,全面推进数字化景区的建设。 第二十七条 中远期发展目标 完善风景名胜区游览体系,开展多样化游览方式。通过完善基础工程设施和 配套游览服务设施等,进一步提升风景名胜区游览体验度,提供多元化的游览体 验方式。 合理利用风景名胜区内人文资源, 展示并演绎风景名胜区特色文化,发挥 风景名胜区文化宣传及教育功能。 依托风景名胜区良好的生态环境及自然资源,丰富生态旅游内容,提升风景 名胜区休闲度假、避暑养生等功能。 加大环境监测力度,结合智慧景区建设,实时监控风景名胜区环境质量,并 38 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 文本.图纸 有针对性地开展环境治理工作。 引导居民积极投身旅游服务行业,并建立景民利益共同体。 第二十八条 近期建设内容 根据峄山风景名胜区现有景点分布、游线交通状况、客流规律及消费流向, 科学进行景点建设,丰富游览内容,延长游客逗留时间,强化旅游体验性、回味 性,形成一批较完整的以自然观光、文化探源、景观探奇、配套完善的旅游产品 体系,构建“山上”整体旅游的核心吸引力,为“山下”旅游配套和关联产业的 全面拓展“造核” ,奠定强劲的发展基础,助推峄山景区的转型升级,打造邹城 城市文化生态旅游新名片,推动城市旅游经济的发展。 第二十九条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完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完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落实统一管理的方针,采用分级管理方式,加强 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管控和风景资源的监管;在峄山景区和孟子湖景区分别设立风 景名胜区基层管理机构,负责对区内的建设活动、资源保护等进行日常的检查监 督。 (二)严格建设项目审批 在峄山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内的各种建设项目,其选址和布局应符合总体规 划及经过审批的详细规划。涉及军事设施周边的项目建设审批前须提前征求军事 设施管理单位意见。 (三)推动风景名胜区绿色发展 将峄山风景名胜区的保护、生态恢复作为发展社会公益事业的一项重要内容, 通过政策扶持、财政支出、收取资源有偿使用费来积极推动风景名胜区的绿色健 康发展。 (四)建立峄山风景名胜区信息管理系统 实行科学管理,建立“峄山风景名胜区信息管理系统”,包括:风景资源管 39 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 文本.图纸 理监测系统,规划管理监察系统、旅游服务信息系统、灾害预警监控系统等。 (五)完善法规条例和规范 完善风景名胜区各项法规条例和规范,加大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的执法力度, 对破坏环境和风景的行为坚决禁止、取缔和予以必要的惩罚,确保查处到位、整 改到位。设立专项资金,对保护风景资源有功者进行奖励。编制峄山风景名胜区 保护管理条例。此外,制定风景名胜区游赏活动、设施设置、卫生与安全管理、 环境保护、防灾减灾、医疗救助等方面的条例和规范。 40 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 文本.图纸 附表 1 峄山风景名胜区风景资源分类表 大类 中类 小类 景源名称 日月星光 夕照拾萃、孟子湖夕照 云雾景观 峄山云海 大尺度山地 唐王山、接驾山、大牙山、小牙山 奇峰 五华峰、冠子峰、丹丸峰、九峰叠障 天景 凉水盆、祖龙洞、盘龙洞、仙人洞、梁祝读书洞、 洞府 银钱洞、隐仙洞、爷娘洞、峄山洞穴 地景 观海石、插花石、钟石、船石、八卦石、马嘴石、 石林石景 空中楼阁、峄山象形石、峄山石海 地质珍迹 古冰川遗迹(景群) 其他地景 唐王山田园风光 泉井 圣水泉、甘露池 溪流 小天河 潭池 泥鳅湾、鸳鸯湖 自然景 观资源 水景 孟子湖、九里涧水库、峄山湖、斗鸡台水库、后峪 湖泊 子水库、拜山湖、月牙湖 沼泽滩涂 森林 生景 古树名木 植物生态类群 孟子湖湿地 针叶林、落叶阔叶林 峄阳孤桐、古柏、百年厚壳树 万亩桃花园 半山亭、云砌桥、片石桥、宕天梯、十八相送长廊、 风景建筑 三圣阁 建筑 灵官殿、白云宫、三清殿、南华观、碧云庵、泰山 人文景 宗教建筑 行宫、浑石殿、兴国寺、救苦殿、大白楼 观资源 邾国故城遗址、野店遗址、小鲁台、八大山门、羊 胜迹 遗址遗迹 车故道遗址、通明天官、峄阳书院、春秋书院遗址、 孤桐书院遗址、斗鸡台遗址 41 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 大类 中类 文本.图纸 小类 景源名称 北齐摩崖刻经、“鳌”字石刻、摩崖与洞壁石刻、秦 摩崖题刻 峄山碑、二十四景碑与种桃诗碑、峄山碑碣 民族民俗 峄山会 神话传说 梁祝传说 风物 注:1. 峄山洞穴包括峄山上的妖精洞、老君洞、桃花洞、银钱洞、蟠桃洞、翁石洞、朝阳 洞、云游洞、神女洞、瓮石洞、古僧洞、抱元洞、响水洞、吕祖洞、妙光洞、天齐洞等。 1. 峄山象形石包括峄山上的子孙石、宝瓶石、将军石、五巧石、磨盘石、“品”字石、玄 武献瑞、袈裟石、元宝石、企鹅石、磨盘石、降任石、鱼石、灵岩、龟豚吻、僧帽石、莲花 宝座石、神龟探海、神豆腐石等。 附表 2 峄山风景名胜区风景资源分级评价表 级别 自然景源 人文景源 五华峰、丹丸峰、九峰叠障、祖龙洞、 邾国故城遗址、野店遗址、小鲁台、羊 一级 古冰川遗迹(景群) 车故道遗址、北齐摩崖刻经 峄山云海、冠子峰、盘龙洞、爷娘洞、 半山亭、白云宫、碧云庵、三圣阁、兴 仙人洞、梁祝读书洞、峄山洞穴、八卦 国寺、八大山门、峄阳书院、春秋书院 二级 石、观海石、插花石、空中楼阁、峄山 遗址、 孤桐书院遗址、 斗鸡台遗址、 “鳌” 象形石、峄山石海、圣水泉、孟子湖、 字石刻、秦峄山碑、摩崖与洞壁石刻、 针叶林、峄阳孤桐 梁祝传说 夕照拾萃、孟子湖夕照、孟子湖湿地、 峄山湖、唐王山、大牙山、凉水盆、隐 三清殿、南华观、云砌桥、大白楼、片 仙洞、银钱洞、马嘴石、钟石、船石、 三级 石桥、通明天官、峄山碑碣、二十四景 唐王山田园风光、甘露池、九里涧水库、 碑与种桃诗碑、峄山会 斗鸡台水库、后峪子水库、落叶阔叶林、 古柏、百年厚壳树 接驾山、小牙山、小天河、拜山湖、月 十八相送长廊、灵官殿、救苦殿、浑石 牙湖、泥鳅湾、鸳鸯湖、万亩桃花园 殿、泰山行宫、宕天梯 四级 42 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 文本.图纸 附表 3 峄山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 序号 名称 级别 1 邾国故城遗址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 野店遗址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3 峄山摩崖石刻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4 斗鸡台遗址 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 5 峄山建筑群 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 附表 4 峄山风景名胜区日游人容量测算表 计算指标 景区 类别 2 计算面积(m ) 2 瞬时容量(人) (m /人) 峄山建筑群 50000 50 1000 盘山游步道 60000 8 7500 环山路 56000 10 5600 49000 100 490 邾国故城遗址博物馆 5500 5 1100 邾国故城遗址游线 8600 6 1434 野店遗址游览区 38250 100 383 唐王山游步道 6000 8 750 大小牙山游步道 12000 8 1500 环湖路 48300 8 4313 沿湖游步道 5000 5 750 邾国故城遗址游览区 (展区) 峄山 孟子湖 合计(人) 26795 43 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 文本.图纸 附表 5 近期主要建设项目一览表 项目内容 项目地点 规 模 一、游览设施项目 半山亭改造 1 处 八卦石改造 1 处 白云宫修缮 1 处 东宫修缮 1 处 峄山景区 景点建设 游览设施 兴国寺 1 处 峄山湖观光岛 1处 牙山花海建设项目 1 处 邾国书院 1处 龙河主体公园 1处 龙河亲水平台 1处 峄山景观亮化 —— 盘道维修 10 千米 悬空栈道维修 峄山景区 400 米 景观平台 5处 牙山观景平台 1处 峄山夜游景观亮灯工程 —— 二、服务设施项目 峄山游客服务中心 1处 邾国故城博物馆 1处 峄山景区 峄山地质博物馆 1处 商业接待 旅游服务部 3处 设施 牙山游客服务中心 高皇村西 1处 龙河游客服务点 大四村 1处 峄山湖文旅综合体 下山村 1处 牙山攀岩服务中心 上山村 1处 44 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 文本.图纸 项目内容 项目地点 规 模 牙山商业街 高皇村西 1处 体育小镇 上山村、高皇村 1处 三、基础设施项目 水电 森林消防水电配套工程 峄山景区 4000 米 通信 通讯光缆改造 四大景区 —— 富唐路东延 野店村等 700 米 大牙山南环路 上山村 300 米 东西山门内部连接线 峄山 1500 米 原有公路改造维修 —— 三级油路 西山门停车场改造 1处 高木山停车场 1处 龙河停车场 1处 体育小镇停车场 1处 四、环境整治与资源保护 环山水系整治 峄山景区 3条 环境整治与资源保护 峄山景区、孟子湖景区 —— 植物科考研究 峄山景区、孟子湖景区 —— 45 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 文本.图纸 附表 6 峄山风景名胜区界线坐标一览表 序 北纬 东经 A1 35°22′35″ 117°00′29″ A2 35°22′47″ A3 序 北纬 东经 A20 35°17′58″ 117°02′16″ 117°00′37″ A21 35°17′51″ 35°22′45″ 117°00′55″ A22 A4 35°22′35″ 117°01′02″ A5 35°22′29″ A6 序 北纬 东经 A39 35°21′35″ 116°59′52″ 117°02′02″ A40 35°21′48″ 116°59′49″ 35°17′35″ 117°02′04″ A41 35°22′09″ 116°59′50″ A23 35°17′30″ 117°01′48″ A42 35°22′26″ 117°00′23″ 117°01′02″ A24 35°17′31″ 117°01′23″ A43 35°24′45″ 117°02′18″ 35°22′18″ 117°01′49″ A25 35°17′38″ 117°01′04″ A44 35°24′38″ 117°03′15″ A7 35°22′11″ 117°02′16″ A26 35°18′06″ 117°00′56″ A45 35°24′14″ 117°03′52″ A8 35°22′16″ 117°02′46″ A27 35°18′17″ 117°00′27″ A46 35°23′41″ 117°03′51″ A9 35°22′16″ 117°04′05″ A28 35°18′37″ 117°00′09″ A47 35°23′07″ 117°04′04″ A10 35°21′38″ 117°04′05″ A29 35°19′28″ 116°59′53″ A48 35°22′50″ 117°04′08″ A11 35°21′14″ 117°03′06″ A30 35°19′33″ 116°59′34″ A49 35°22′38″ 117°03′28″ A12 35°20′43″ 117°03′17″ A31 35°19′43″ 116°59′25″ A50 35°22′47″ 117°03′03″ A13 35°20′29″ 117°03′14″ A32 35°20′30″ 116°59′18″ A51 35°23′10″ 117°02′42″ A14 35°20′05″ 117°03′28″ A33 35°20′28″ 116°59′48″ A52 35°23′15″ 117°02′04″ A15 35°19′01″ 117°03′38″ A34 35°20′40″ 116°59′51″ A53 35°23′25″ 117°01′51″ A16 35°19′0″ 117°02′54″ A35 35°20′57″ 116°59′55″ A54 35°23′50″ 117°01′53″ A17 35°18′55″ 117°02′34″ A36 35°21′14″ 117°00′21″ A55 35°24′36″ 117°01′57″ A18 35°18′41″ 117°02′15″ A37 35°21′24″ 117°00′31″ A19 35°18′26″ 117°02′16″ A38 35°21′38″ 117°00′31″ 号 号 46 号 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 文本.图纸 附表 7 峄山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界限坐标一览表 序 北纬 东经 A1 35°24′37″ 117°01′56″ A2 35°24′46″ A3 序 北纬 东经 A20 35°20′04″ 117°00′01″ 117°02′18″ A21 35°20′12″ 35°24′38″ 117°03′17″ A22 A4 35°24′11″ 117°03′45″ A5 35°23′37″ A6 序 北纬 东经 A39 35°18′37″ 117°00′59″ 116°59′20″ A40 35°18′45″ 117°01′46″ 35°20′03″ 116°59′21″ A41 35°18′31″ 117°01′25″ A23 35°19′50″ 117°01′17″ A42 35°18′34″ 117°01′51″ 117°04′03″ A24 35°20′09″ 117°01′51″ A43 35°18′15″ 117°01′57″ 35°22′57″ 117°04′04″ A25 35°20′23″ 117°01′53″ A44 35°18′14″ 117°01′29″ A7 35°22′42″ 117°03′27″ A26 35°20′13″ 117°02′32″ A45 35°18′03″ 117°01′00″ A8 35°23′05″ 117°02′51″ A27 35°20′04″ 117°02′52″ A46 35°17′43″ 117°01′17″ A9 35°23′26″ 117°01′55″ A28 35°19′26″ 117°02′30″ A47 35°17′40″ 117°01′52″ A10 35°22′59″ 117°01′43″ A29 35°19′39″ 117°02′41″ A48 35°18′05″ 117°02′13″ A11 35°23′52″ 117°01′55″ A30 35°19′30″ 117°01′10″ A49 35°17′50″ 117°01′42″ A12 35°21′40″ 117°01′19″ A31 35°19′16″ 117°01′31″ A50 35°21′25″ 117°03′17″ A13 35°21′18″ 117°01′51″ A32 35°19′23″ 117°01′17″ A51 35°21′49″ 117°02′58″ A14 35°20′49″ 117°01′41″ A33 35°18′37″ 117°02′15″ A52 35°21′59″ 117°03′33″ A15 35°20′45″ 117°01′02″ A34 35°18′52″ 117°01′30″ A53 35°21′56″ 117°03′36″ A16 35°21′26″ 117°01′19″ A35 35°18′56″ 117°02′33″ A54 35°21′41″ 117°03′38″ A17 35°21′15″ 117°01′02″ A36 35°18′55″ 117°02′15″ A55 35°41′06″ 117°03′47″ A18 35°21′31″ 117°00′50″ A37 35°19′10″ 117°01′53″ A19 35°20′51″ 117°00′02″ A38 35°18′53″ 117°01′22″ 号 号 47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