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政办字〔2021〕47号关于印发邹城市今冬明春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邹政办字〔2021〕47 号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邹城市今冬明春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邹城市今冬明春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 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11 月 25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邹城市今冬明春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今冬明春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提高防灾救灾能 力,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有力支撑农业稳定发展、 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社会和谐,根据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 和《济宁市冬春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补短板、强基础为重点,着重开展市域内水毁、易涝区及 田间排水、河道、水库、塘坝、农村坑塘治理等防汛薄弱工程建 设,实现“水入渠、渠入沟、沟入河、河入湖”,确保所有村庄不 进水、作物不受淹、河库塘不出险,全市防洪除涝体系更加完善, 防洪除涝能力大幅度提升,为保障粮食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 安全和安居乐业提供坚实支撑。 二、治理范围及任务目标 (一)治理范围 邹城市今冬明春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主要包括水毁工程修复、 田间排水工程(田间排水沟疏挖、沟系建筑物配套)、高标准农 田建设、重点河道治理及控制建筑物、水库塘坝除险加固、农村 坑塘治理、智慧水务等内容。 (二)任务目标 2021 年 12 月完善相关手续,完成招投标,2022 年 1 月启动 工程建设,2022 年 5 月底(主汛期前)完成年度主体工程建设, 2022 年底完成验收。经过今冬明春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村庄、 农田防洪除涝体系更加完善,农田排涝能力达到 5 年一遇; 50km2~200km2 的小型河道设计标准达到 10 年~20 年一遇防洪 标准;小(1)型水库设计标准达到 30 年~50 年一遇防洪标准, 小(2)型水库设计标准达到 20 年~30 年一遇防洪标准,重点 塘坝迎水坡全面护砌、坝顶硬化、坝后设排水沟;农村坑塘实现 水质达标。 三、建设内容 针对市域防洪除涝薄弱环节,今冬明春实施水毁工程修复、 易涝区及田间排水疏挖及渠系建筑物建设、河道治理及控制建筑 物、水库塘坝除险加固、农村坑塘治理等。 (一)实施水毁工程修复 针对汛期出现的水毁工程按照标准进行修复。对石墙镇宋庄 村南湖水东调二干渠修复加固,太平镇北亢村排水设施维修改 建,新建生产桥、涵等。(责任单位:市水务局,石墙镇政府、 太平镇政府) (二)易涝区及田间排水工程 实施 13 个镇街 130 个村的路边排水沟疏挖、维修及新建入 地桥涵、桥梁改建、混凝土涵管铺设等工程。(责任单位:市水 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各有关镇街) (三)高标准农田建设 实施中心店镇、大束镇、峄山镇、石墙镇、唐村镇 5 个镇的 5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大束镇政 府、中心店镇政府、峄山镇政府、石墙镇政府、唐村镇政府) (四)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工程 实施中心店镇双桥村及北宿镇霍村等 18 个村的采煤塌陷地 土地整理、排水灌溉、田间道路工程等。(责任单位:市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至澄公司,中心店镇政府、北宿镇政府) (五)河道治理及控制建筑物 1.河道治理。实施望云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邹城市白 马河、大沙河综合整治及北宿重点采煤沉陷区治理工程、重点河 段加固治理工程等。 (1)望云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对望云河唐村、石墙和 北宿段进行河道疏挖、堤防加固等。(责任单位:市水务局,石 墙镇政府、北宿镇政府、唐村镇政府) (2)白马河、大沙河综合治理及北宿重点采煤沉陷区治理 工程。对白马河及大沙河部分河段实施堤防加固、河道疏浚、景 观绿化、拦蓄设施及交通道路等项目建设;对北宿重点采煤沉陷 区实施岸坡护砌、防汛路工程、景观绿化、闸坝及输水管线。 (责 任单位:市水务局、正方公司,北宿镇政府、太平镇政府) (3)重点河段防洪生态治理工程。实施城前镇洼陡河(越 峰段)、大沂河支流、郭里镇三圣河(朝阳段)、张庄镇桐花村 南河上游段、北宿镇幸福河南落陵村段及村后防洪沟、峄山镇大 庄河、大束镇土旺河源头山河景苑社区段等河道进行疏挖护砌、 防洪生态加固治理。(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城前镇政府、郭里 镇政府、张庄镇政府、北宿镇政府、峄山镇政府、大束镇政府) 2.控制建筑物。新建白马河纪沟、西故河道拦蓄工程。(责 任单位:市水务局、正方公司,北宿镇政府、太平镇政府) (六)水库塘坝除险加固工程 1.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对 14 座小型水库进行除险加固, 实施溢洪道交通桥改建或加固、溢洪道两侧翼墙护砌、放水洞维 修、增设安全墙、防汛道路建设等。(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各 相关镇街) 2.塘坝除险加固工程。对 43 座塘坝加固治理,实施大坝加 固、溢洪道开挖、坝后排水体系建设等。(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各相关镇) (七)农村坑塘治理工程 实施 59 个农村坑塘及因利河下游段清淤、岸坡整理、截污 控源、水质监测等。(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各相关镇街) (八)智慧水务建设 整合水旱灾害防御、大坝渗压等水务信息化系统,对水利信 息化工程进行升级改造,同时满足省、市、县三级信息化平台要 求,形成智慧水务信息一体化平台。(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各 相关镇街)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把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列入各级政府重 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市长杜庆节任组长,副市长田 野、徐相斌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下设办公室,市水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镇两级成立建 管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强化要素保障。加快前期工作,重点水利工程直接编 制和批复初步设计(代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应急度汛工程用 地、环评等手续在实施过程中按程序办理。依据《山东省水利工 程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可采用代建制、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制 (EPC 模式)实施工程建设。要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争取上级 资金扶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约束性任 务,对省市统筹整合下达的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优先用于重点水 利工程项目。市财政做好资金保障,项目资金采取市、镇两级共 同审核签字后拨付。 (三)强化部门协作。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要切实履行行业部门主体责任,加强 组织督导实施;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积极配合指导项目建设。 市发展改革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对上争取;市 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项目审批事项;市财政局做好资金筹措,并 按项目进度拨付工程建设资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保障建设用 地,严格项目监管,严禁项目借修缮护坡之名占用耕地造景;济 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负责指导办理项目环评手续,监督指 导做好环保工作;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市分中心规 范做好招投标工作;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加强文物保护;金融部 门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工程项目实行优惠贷款;市供电公司负责排 水电力供应及用电优惠政策落实。 (四)强化高标准建设。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加 强质量安全监管,落实项目法人和代建、工程设计、施工、监理、 检测、项目跟踪审计等参建各方的质量责任,全过程加强施工质 量管控。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防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 故。依法依规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层层落实目标 责任制,建管并重,努力创建优质工程、精品工程、民心工程。 (五)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定期调度通报机制,对建设进展 情况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定期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 时督促整改;对推进不力、整改不力的部门、镇街有关负责同志 严肃问责。 (六)建立长效机制。按照管理权限,完善管理制度,落实 管理责任,明确市镇村三级分级、分层次的运行管护体系,做到 水利工程责任主体明确、管护经费保障到位、管护模式和管护人 员满足实际需求,实现工程“制度化、专业化、信息化”,加强对 工程的建后运行管护,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附件:1.邹城市今冬明春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邹城市今冬明春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清单 3.邹城市易涝区及田间排水工程考核办法 附件 1 邹城市今冬明春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成 员 名 单 组 长:杜庆节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田 野 副市长 徐相斌 副市长 成 员:邢凡文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左新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融媒体中心主任 陈 伟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张 亮 市财政局局长 王永文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张 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晓东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唐启征 市水务局局长 张 弘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高 胜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郭目营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秦仕儒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永鸿 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步士锋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局长 张 琛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市分中心主任 李继强 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张广洲 峄山镇党委书记 何树涛 看庄镇镇长 仲刘冰 香城镇镇长 谢忠良 张庄镇镇长 李新庆 城前镇镇长 王 冲 田黄镇镇长 李 平 大束镇镇长 田慎建 中心店镇镇长 郑龙弟 北宿镇镇长 姜传军 唐村镇镇长 郭 帅 太平镇镇长 李 凯 郭里镇镇长 傅 亮 石墙镇镇长 孔 浩 钢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段绍洲 千泉街道办事处主任 齐高谦 凫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唐启征同志兼 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冬春重点 水利工程建设完成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自行撤销。 建设性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续建、新 建设内容 完成时限 建、改建) 一 总投资 (万元) 新增本级 2022 年 财政投资 完成投资 (万元) (万元) 35.00 水毁工程修复 备注 35.00 由石墙镇组织 1 湖水东调二干渠修复工程 石墙镇 改建 疏挖护砌排水干沟 0.1km 等 2021.12 25.00 25.00 实施,市水务 局监管 2 北亢村排水设施维修改建工程 二 太平镇 改建 疏挖排水干沟 1.5km、新建桥涵 1 座、 维修 5 座桥涵等 由太平镇组织 2021.12 10.00 实施,市水务 局监管 11637.00 河道治理及控制建筑物 10.00 9450.00 11637.00 白马河及大沙河部分河段实施堤防加 1 邹城市白马河、大沙河综合整治及 北宿重点采煤沉陷区治理工程 固、河道疏浚、景观绿化、拦蓄设施及 北宿镇、太平镇 续建 交通道路等项目建设。新建西故平原水 2022.12 正方公司组织 6800.00 库、生态治理、闸坝、景观及输水管线 工程 附件 2 邹城市今冬明春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清单 6800.00 6800.00 实施,市水务 局监管 2 3 桐花村南河上游段治理工程 幸福河南落陵村段及村后防洪沟 治理工程 张庄镇 新建 河槽疏挖、堤防加固等 2022 100.00 100.00 北宿镇 新建 河槽疏挖、堤防加固等 2022 100.00 100.00 4 大沂河支流治理工程 城前镇 新建 河槽疏挖、堤防加固等 2022 100.00 100.00 由各相关镇实 5 洼陡河岳峰段治理工程 城前镇 新建 河槽疏挖、堤防加固等 2022 100.00 100.00 施,市水务局 6 三圣河朝阳村段治理工程 郭里镇 新建 河槽疏挖、堤防加固等 2022 100.00 100.00 7 大庄河治理工程 峄山镇 新建 河槽疏挖、堤防加固等 2022 100.00 100.00 大束镇 新建 河道疏挖,堤防护砌等 2022 300.00 8 土旺河源头山河景苑社区段河道 治理工程 300.00 监管 300.00 市望云河除险 加固工程建设 9 望云河山洪沟治理项目工程 唐村镇、石墙镇、 北宿镇 新建 堤防加固、新建拦砂坎等 2022 1587.00 1587.00 处、唐村、石 墙、北宿组织 实施,市水务 局监管 10 邹城市白马河西故拦蓄工程 北宿镇、太平镇 新建 新建液压拦水坝一座等 2022 1250.00 1250.00 1250.00 正方公司组织 实施,市水务 11 邹城市白马河纪沟拦蓄工程 三 田间除涝工程 北宿镇、太平镇 新建 新建液压拦水坝一座等 2022 1100.00 1100.00 1100.00 局监管 3311.76 3311.76 3311.76 由各镇街组织 1 2 3 4 5 6 7 8 中心镇北营村、小赵村、中二村等 14 村田间排涝工程 城前镇海鼎桥改造工程 张庄镇田间排涝工程 大束镇三合村、土旺村、王付村等 28 村田间排涝工程 唐村镇孙庄、白庄等 18 村田间排涝工程 看庄镇龙泉村、刘官村等 11 村田间排涝工程 峄山镇东颜村、大故村、苗庄村等 6 村田间排涝工程 郭里镇高李村、西郭村等 13 村田间排涝工程 中心镇 新建 城前镇 新建 张庄镇 新建 大束镇 新建 路边排水沟疏浚开挖 29738 米,新建及 维修进地涵 222 座,过路涵 25 座等 改建海鼎桥等 路边排水沟疏浚开挖 6984 米,新建及维 2022 279.58 279.58 279.58 2022 232.16 232.16 232.16 72.92 72.92 72.92 2022 305.01 305.01 305.01 2022 187.14 187.14 187.14 2022 270.50 270.50 270.50 2022 69.27 69.27 69.27 过路涵、入地涵 163 座、铺设涵管 40 米, 2022 322.67 322.67 322.67 324.2 324.2 324.2 路边排水沟疏浚开挖 46290 米,新建过 路涵 9 座新打机井 3 眼等 北宿镇田间排涝工程 业农村局、市 排水沟疏浚及开挖 20441 米,新建及维 唐村镇 新建 修入地涵 31 座,过路涵 28 座,铺设Φ60 涵管 100 米,顶管 65 米等 看庄镇 峄山镇 新建 新建 排水沟疏浚开挖 20860 米,新建及维修过 路涵、入地涵 183 座、铺设涵管 30 米等 排水沟疏浚及开挖 5625 米,新建及维修 入地涵 75 座,混凝土管铺设 90 米等 排水沟疏浚开挖 26535 米,新建及维修 郭里镇 新建 维修平板桥 1 座等 兴利河及路边排水沟疏浚开挖 19600 9 局监管、市农 交通局监管 2022 修进地涵 40 座,过路涵 10 座等 实施,市水务 北宿镇 新建 米,新建及维修过路涵、入地涵 114 座、 2022 铺设涵 150 米,维修平板桥 1 座等 由各镇街组织 实施,市水务 小秦河及路边排水沟疏浚开挖 35430 10 太平镇田间排涝及河道疏浚工程 太平镇 新建 米,新建及维修过路涵、入地涵 127 座、 顶管 129 米。东纪沟、东里排水沟疏挖 局监管、市农 2022 559.39 559.39 559.39 交通局监管 2000 米等 11 香城镇田间排涝工程 香城镇 新建 12 钢山街道田间排涝工程 钢山街道 2021~2022 排水沟疏浚及开挖 30035 米,新建及维 修入地涵及过路涵 75 座等 排水沟疏浚及开挖 3998 米,新建及维修 入地涵及过路涵 34 座等 业农村局、市 2022 129.77 129.77 129.77 2022 27.34 27.34 27.34 2022 489.81 489.81 489.81 2021 42.00 42.00 42.00 排水沟疏浚及开挖 15310 米,新建及维 13 石墙镇大石一村、望云、宋庄等村 田间排涝工程 修入地涵及过路涵 219 座,混凝土管铺 石墙镇 2021~2022 设 135 米,涵闸维修 3 座,宋庄排涝干 沟疏挖护砌,二干六支渠破损修复,生 产桥及过路桥维修 93 座等 14 2021 田间除涝工程可研报告编制 中心店镇、大束镇、 四 高标准农田建设 峄山镇、石墙镇、 通过修建机井、泵站、桥涵、电力设施 新建 唐村镇 五 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项目 中心店镇、北宿镇 编制全市农田内涝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新建 配套、铺设灌溉管道等完成 5 万亩高标 水库塘坝除险加固工程 实施 由项目镇组织 2022.5 7500.00 7500.00 实施,市农业 准农田建设等 农村局监管 中心店镇双桥村、李官桥村等 5 村及北 由至澄公司组 宿镇霍村等 13 村的采煤塌陷地实施土 地整理工程、排水灌溉工程、田间道路 2022 10884 10884 工程等 六 市水务局组织 织实施,市自 然资源和规划 局监管 4617.00 4617.00 4617.00 由市水务局和 (一)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1 九里涧水库 千泉街道九里涧村 改建 2 独山水库 郭里镇 改建 3 孟庄水库 钢山街道 改建 2297.00 2297.00 2297.00 2022 180.00 180.00 180.00 2022 250.00 250.00 250.00 2022 200.00 200.00 200.00 有关镇街分别 成立建管机 改建九里涧水库溢洪道桥等 坝顶加宽,溢洪道拓宽(泄洪能力不足) 、 放水洞重建、大坝截渗等 新建放水闸、内坡铺装石块 1200 平方 米、外坡绿化 2600 平方米等 构,共同组织 实施 由市水务局和 4 八一水库 张庄镇 改建 放水洞加固、增设安全墙等 2022 169.00 169.00 169.00 5 赵庄水库 赵庄村 改建 放水洞加固、增设安全墙等 2022 185.00 185.00 185.00 成立建管机 6 东北庄水库 北庄村 改建 放水洞加固、增设安全墙等 2022 260.00 260.00 260.00 构,共同组织 7 大河滩水库 香城镇 改建 放水洞加固、增设安全墙等 2022 118.00 118.00 118.00 实施 8 黄土盘子水库 香城镇 改建 大坝截渗,增设安全墙等 2022 93.00 93.00 93.00 9 小寺子水库 香城镇 改建 大坝截渗,建设防汛道路等 2022 89.00 89.00 89.00 10 后山水库 石墙镇后山村 改建 溢洪道底及边坡护砌,下游跌水重建等 2022 106.00 106.00 106.00 11 沃里水库 石墙镇东沃村 改建 放水洞闸门、启闭机更换等 2022 77.00 77.00 77.00 有关镇街分别 由市水务局和 有关镇街分别 成立建管机 12 13 姜庄水库 朱山水库 石墙镇姜庄村 石墙镇朱山村 改建 改建 大坝防渗灌浆,坝顶硬化、溢洪道边坡 护砌等 护砌到顶,溢洪道外延并新建防冲墙, 放水洞卧管延长至溢洪道等 2022 150.00 150.00 150.00 构,共同组织 实施 2022 190.00 190.00 190.00 (二) 塘坝除险加固工程 1 西埠塘坝 田黄镇 改建 护坡、改建溢洪道桥等 2022 2320.00 2320.00 2320.00 55.00 55.00 55.00 由市水务局和 有关镇街分别 2 颜庄新村西塘坝 田黄镇 改建 覆土加固、护坡等 2022 54.00 54.00 54.00 3 狼窝塘坝 峄山镇 改建 覆土加固、坝前护坡等 2022 54.00 54.00 54.00 成立建管机 构,共同组织 实施 4 戏楼沟塘坝 峄山镇 改建 覆土加固、坝前护坡等 2022 54.00 54.00 54.00 14 涝滩水库 峄山镇 改建 溢洪道建桥等 2022 200.00 200.00 200.00 2021 30 30 30 15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可研报告 2021 编制 编制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 报告 5 纪东塘坝 峄山镇 改建 覆土加固、坝前护坡等 2022 54.00 54.00 54.00 6 姜庄塘坝 石墙镇姜庄村 改建 大坝覆土加固、坝坡护砌等 2022 54.00 54.00 54.00 7 车路口塘坝 石墙镇车路口村 改建 边坡护砌、防渗处理等 2022 54.00 54.00 54.00 由市水务局和 8 南井塘坝 石墙镇南深井村 改建 9 玉皇庙塘坝 城前玉皇庙村 改建 10 大崇村塘坝 城前镇大崇村 改建 11 小代安村塘坝 城前镇小代安村 改建 边坡护砌,溢洪道疏挖等 坝前护坡、增设坝后排水沟、开挖溢洪 道、新建溢洪道桥等 坝前护坡、增设坝后排水沟、开挖溢洪 道、新建溢洪道桥等 坝前护坡、开挖溢洪道、新建溢洪道桥 等 2022 54.00 54.00 54.00 2022 69.00 69.00 69.00 有关镇街分别 成立建管机 构,共同组织 2022 69.00 69.00 69.00 2022 29.00 29.00 29.00 实施 12 云头山村塘坝 城前云头山村 改建 13 渠庄村塘坝 城前镇渠庄村 改建 14 石门塘坝 城前镇 改建 15 朱庄塘坝 城前镇许老村 改建 16 魏兰村塘坝 城前镇马兰山村 改建 17 朝西村西塘坝 郭里朝阳寺村 改建 18 凤凰山塘坝 郭里凤凰山村 改建 坝前护坡、增设坝后排水沟、开挖溢洪 道、新建溢洪道桥等 坝前护坡、增设坝后排水沟、开挖溢洪 道、新建溢洪道桥等 坝体护坡等 坝前护坡、增设坝后排水沟、开挖溢洪 道、新建溢洪道桥等 坝前护坡、增设坝后排水沟、开挖溢洪 道、新建溢洪道桥等 溢洪道无护砌、坝体防渗等 坝体无护坡,溢洪道无护砌,重建溢洪 道交通桥等 2022 29.00 29.00 29.00 2022 69.00 69.00 69.00 2022 24.00 24.00 24.00 2022 50.00 50.00 50.00 2022 53.00 53.00 53.00 2022 53.00 53.00 53.00 2022 52.00 52.00 52.00 由市水务局和 19 前黄塘坝 郭里前黄村 改建 坝体护坡、坝体防渗等 2022 50.00 50.00 50.00 20 宫庄塘坝 郭里镇宫庄村 改建 坝体护坡等 2022 50.00 50.00 50.00 21 郭山塘坝 看庄镇 改建 22 东后圪塘坝 看庄镇 改建 23 郝沟塘坝 中心店镇郝沟村 改建 24 后任岭村北塘坝 张庄镇后任岭村 改建 大坝加固护砌、溢洪道开挖、建设防汛 55.00 55.00 55.00 2022 55.00 55.00 55.00 大坝覆土加固、护坡等 2022 55.00 55.00 55.00 大坝覆土加固、护坡、溢洪开挖等 2022 55.00 55.00 55.00 大坝加固护砌、溢洪道开挖、建设防汛 道路建设等 成立建管机 构,共同组织 2022 道路建设等 有关镇街分别 实施 25 谢岭塘坝 张庄镇东卞庄村 改建 大坝覆土加固、护坡、溢洪开挖等 2022 55.00 55.00 55.00 26 东王营村东南滑石莲下塘坝 张庄镇东王营村 改建 大坝覆土加固、护坡、溢洪开挖等 2022 55.00 55.00 55.00 27 小彦村西塘坝 张庄镇小彦村 改建 2022 55.00 55.00 55.00 28 老林店村北东塘坝 张庄镇老林店村 改建 2022 55.00 55.00 55.00 29 西柳峪村西北沟塘坝 张庄镇西柳峪村 改建 2022 55.00 55.00 55.00 30 枣沟西沟北塘坝 张庄镇枣沟村 改建 大坝覆土加固、护坡等 2022 55.00 55.00 55.00 31 大束镇灰埠村西塘坝 大束镇灰埠村 改建 大坝防渗、护坡加固等 2022 55.00 55.00 55.00 32 大束镇武庄塘坝 大束镇武庄村 改建 大坝护坡加固等 2022 55.00 55.00 55.00 大坝覆土加固、坝体防渗、护坡、溢洪 开挖等 大坝覆土加固、护坡、溢洪开挖等 大坝覆土加固、护坡、溢洪开挖、改建 溢洪道生产桥等 由市水务局和 有关镇街分别 33 大束镇二沟西南塘坝 大束镇二沟村 改建 大坝护坡加固等 2022 55.00 55.00 55.00 34 官庄村东塘坝 香城镇 改建 大坝护坡加固等 2022 55.00 55.00 55.00 35 官庄石泉塘坝 香城镇 改建 大坝护坡加固等 2022 55.00 55.00 55.00 36 西刘大洼塘坝 香城镇 改建 大坝护坡加固等 2022 55.00 55.00 55.00 37 北小刘捎谷塘坝 香城镇 改建 大坝护坡加固等 2022 55.00 55.00 55.00 38 北小刘庙沟塘坝 香城镇 改建 大坝护坡加固等 2022 55.00 55.00 55.00 39 白石铺夹空山塘坝 香城镇 改建 大坝护坡加固等 2022 55.00 55.00 55.00 成立建管机 构,共同组织 实施 七 1 404.00 坑塘治理 农村坑塘治理 2 因利河下游段治理 40 房桃村北塘坝 41 改建 治理农村坑塘 59 个,清淤、整理岸坡、 截污控源、水质监测等 404.00 404.00 各镇街组织实 2022 354.00 354.00 354.00 施,市水务局 监管 改建 因利河下游段清淤整治、水质监测等 2022 50.00 50.00 50.00 香城镇 改建 大坝护坡加固等 2022 55.00 55.00 55.00 白石铺山前塘坝 香城镇 改建 大坝护坡加固等 2022 55.00 55.00 55.00 由市水务局和 42 时沟村东塘坝 香城镇时沟村 改建 大坝护坡加固等 2022 55.00 55.00 55.00 有关镇街分别 43 北小刘黄山挝塘坝 香城镇北小刘 改建 大坝护坡加固等 2022 50.00 50.00 50.00 44 塘坝除险加固工程可研报告编制 2021 编制塘坝除险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021 30 30 30 成立建管机 构,共同组织 实施 附件 3 邹城市易涝区及田间排水工程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补齐我市田间除涝工程短板,提高全市防 洪排涝能力,按照“政府主导、先建后补、综合奖补,绩效考核、 强化监督”的原则,通过量化指标考核,奖励先进、问责后进, 依据《邹城市今冬明春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经邹城市 今冬明春重点水利工程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易涝区及田间排水工 程考核办法。 第二章 第二条 考核内容 组织发动。包括镇街召开动员会议、成立工作专班、 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参与工程建设的情况。 第三条 工程进度。按照《邹城市今冬明春重点水利工程建 设实施方案》工程内容,每月 26 日对各镇街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第四条 现场观摩评比。邹城市今冬明春重点水利工程领导 小组组织相关单位、镇街人员每月进行一次现场观摩评比。 各镇街根据各自工程实施情况,每次选取两处施工现场参与 观摩评比(选取现场不能重复)。 参加现场考核人员根据现场工程规模、施工质量、工程进度、 施工现场安全环保措施等进行综合打分。 第五条 项目绩效。工程完工后进行汛中、汛后检查,查看 工程运行情况,是否达到预期建设效果,是否存在农田受淹、村 庄进水、作物受灾情况。 第三章 第六条 考核评分 邹城市易涝区及田间排水工程考核实行 100 分制。 工程规模赋分 20 分;工程质量赋分 30 分;工程进度赋分 30 分; 施工现场安全环保措施赋分 20 分。 第七条 有以下情况的予以加减分: (一)在济宁市级及以上媒体进行宣传的镇街每次加 2 分; (二)已取得成功经验在全市推广的,每次加 2 分; (三)为全市今冬明春重点水利工程提供现场会议的加 2 分,济宁市级现场会议的加 4 分; (四)未及时报送工程资料,或报送虚假数据,扣 2 分; (五)被市级通报批评推进落后的每次扣 2 分; (六)被济宁市级点名批评通报情况落后的每次扣 4 分; (七)被新闻媒体进行负面报道的每次扣 4 分; 根据现场观摩,形成本次评比得分,最终得分为评比小组成 员各项得分平均值及其他加减分。 第八条 奖励资金。按照各镇街每次现场观摩评比得分进行 资金奖励。每次观摩均进行评比资金奖励,每次奖励资金数额由 邹城市今冬明春重点水利工程领导小组确定。每次观摩评比后市 财政即兑现奖励资金。 2022 年汛期后根据治理效果按最终竣工决算审计值 50%比 例奖补,对未按时完成实施方案建设内容的,不进行奖补。提报 虚假数据,虚报冒领奖补资金的,发现后全部追回。 第四章 第九条 考核组织 邹城市今冬明春重点水利工程领导小组负责考核 的组织工作。抽调市重大决策推进服务中心、财政、水务、农村 农业、交通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工作组,通过查看资料(包 括但不限于:镇街文件,实施意见、动员会议、工程实施方案、 招投标文件、合同书、结算书、验收报告、审计报告、发挥效益 情况、农民投劳情况等)、现场考核(实际完成率、项目验收合 格率,实际完成内容是否符合实施方案要求)综合评比打分。 第十条 年度工程全部实施完成后在全市进行排名,通报今 冬明春易涝区及田间排水工程建设奖惩情况。 第五章 第十一条 罚 则 对易涝区及田间排水工程建设推进较慢,在历次 评比中排名后三位的镇街进行处罚:第一次排名后三位的镇街, 约谈分管负责人;连续两次排名后三位的镇街,约谈主要负责人; 连续三次排名后三位的镇街,扣减 5%市级奖补资金并在年终考 核中给予扣分。 第六章 第十二条 附 则 本办法由邹城市今冬明春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领 导小组负责解释。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 市检察院,市人武部。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11 月 25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