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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省、济宁市重点宏观政策解读汇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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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汇编说明 2019 年以来,宏观重点政策密集加码,释放了极大 的政策红利。为对接做好政策的落实争取,确保各项政策 落地生根,近期,市发展改革局会同市科技、工信、财政、 人社等 26 个市直部门,对 2019 年以来国家、省、济宁市 出台的各项政策进行了全面系统梳理,共梳理形成动能转 换、产业升级、企业扶持、科技创新、减税降费等 14 个 大类共 159 项政策要点,并逐项解读、提出落实意见,形 成了《中央、省、济宁市重点宏观政策解读汇编政策汇编》, 确保部门、镇街、企业对政策优惠“应知尽知”。 涉及政策有未尽、遗漏之处,敬请见谅。 目 录 一、动能转换类政策 1、《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1 2、《新时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2 3、《促进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纲要(2019-2022 年)》 ...................... 3 5、《加快培育共享制造新模式新业态 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 5 6、《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指引》......................... 6 7、《关于推进商品交易市场发展平台经济的指导意见》............................. 7 8、《关于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8 9、《山东省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19-2021 年)》 .. 9 10、《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 10 11、《关于加快 5G 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11 12、《关于促进全省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 12 13、《山东省推进 5G 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13 14、《“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培育支持办法》《“十强”产业集群 领军企业培育支持办法》................................................................................. 14 15、《关于促进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加快设立加快投资的若干政策措施》 《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基金管理办法》................................................. 15 16、《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实施意见》......................... 16 二、产业升级类政策 17、《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 19 18、《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 20 19、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21 20、《促进制造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实施意见》................................. 22 21、《推动原料药产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 23 22、《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 年版)》........ 24 23、《关于规范快递与电子商务数据互联共享的指导意见》..................... 25 24、《<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重点任务分工(2019-2020 年)》...... 26 25、《山东省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7 26、《关于大力推进“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的指导意见》........... 28 27、《山东省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方案》 . 29 28、《工业互联网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 30 29、《关于加快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31 三、企业扶持类政策 30、《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35 31、《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36 32、《支持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型和专业资本集聚型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工 作指南的通知》................................................................................................. 37 33、《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 38 34、《关于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若干措施(试行)》. 39 35、《关于“民营和小微企业首贷培植行动”的指导意见》 ......................... 40 36、《山东省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 41 37、《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工业企业“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的实施意见》 ............................................................................................................................. 42 38、《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办法》......................................... 43 39、《山东省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 年)》 ...... 44 40、《山东优质品牌(产品、服务)培育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45 四、科技创新类政策 41、《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 48 42、《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 50 43、《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51 44、《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后补助管理办法》................. 52 45、《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 53 46、《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专项规划(2018-2022 年)》 ...................... 54 47、《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 55 48、《深化生态环境科技体制改革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的实施意见》......... 56 49、《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若干意见》. 57 50、《关于加强专利代理监管的工作方案》................................................. 58 51、《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的通知》......................................... 59 52、《关于打造“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的实施意见》 ............. 60 53、《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若干措施》..................... 61 54、《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南(试行)》 .................................. 62 55、《进一步推动大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 63 56、《山东省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试行办法》..................................... 64 57、《山东省创新券使用管理办法》............................................................. 65 58、《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 66 59、《国家重点科研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67 60、《关于落实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计划支持政策的通知》. 68 61、《科技支撑八大发展战略实施若干举措》............................................. 69 62、《关于促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70 63、《山东省广告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 71 五、人才创业类政策 64、《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 74 6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 年)的 通知》................................................................................................................. 76 66、《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77 68、《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79 69、《山东省重点扶持区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项目管理办法》................. 80 70、《山东省促进就业创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81 71、《山东省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82 72、《山东省省级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认定和培育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83 74、《山东省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85 六、生态环保类政策 75、《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88 76、《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指导意见》..................... 90 77、《“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91 78、《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 92 79、《关于深化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 93 80、《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 94 81、《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的通知》................................................. 95 82、《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96 83、《土地储备项目预算管理办法(试行)》............................................. 97 84、《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意见》................................................. 98 85、《关于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99 86、《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100 87、《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101 88、《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 102 89、《关于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清洁高效利用的指导意见》....... 103 七、三农发展类政策 90、《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 106 91、《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 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 108 92、《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 109 93、《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 110 94、《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111 95、《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 112 96、《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支撑体系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113 97、《关于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 ........... 114 98、《山东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115 八、城乡统筹类政策 9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 的指导意见》................................................................................................... 118 100、《中央预算内投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管理暂行办法》................. 120 101、《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121 102、《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 122 103、《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123 104、《省级住房和城镇化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124 九、文旅融合类政策 105、《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 127 106、《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 政策的通知》................................................................................................... 128 107、《曲艺传承发展计划》......................................................................... 129 108、《关于发布金融支持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的通知》................. 130 109、《关于促进旅游演艺发展的指导意见》............................................. 131 110、《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的指导意见》..................................... 132 111、《关于加快推进夜间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 ..................................... 133 十、改革开放类政策 112、《政府投资条例》 ................................................................................. 136 113、《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 138 114、《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 139 115、《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 140 116、《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141 117、《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试行)》......................................... 142 118、《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143 119、《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 见》................................................................................................................... 144 120、《实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两证合一”的公告》145 121、《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 146 122、《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 ................................. 147 123、《山东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 148 124、《深化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149 125、《节约集约用地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的意见》..................................... 150 126、山东省《引进重大外资项目奖励政策实施细则》............................. 151 127、《扩大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152 十一、金融支持类政策 128、《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 154 129、《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实施意见》................. 156 130、《深化“银税互动”促进全省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 157 131、《山东省省级企业应急转贷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158 132、《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159 133、《进一步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160 十二、减税降费类政策 134、《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163 136、 《调整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地方分担机制及预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 165 137、《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有关政 策的公告》....................................................................................................... 166 138、《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 .............. 167 139、《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168 140、《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169 14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 公告》............................................................................................................... 170 十三、消费拓展类政策 142、《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 172 143、《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 案(2019 年)》.............................................................................................. 174 144、《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175 145、《加强网购和进出口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实施办法》......................... 176 146、《大力拓展消费市场加快塑造内需驱动型经济新优势的意见》..... 177 147、《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 178 148、《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培育消费增长点的通知》..... 179 149、《山东省省级商贸发展和市场开拓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80 十四、民生保障类政策 150、《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 183 151、《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 184 152、《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9 年修订版)........ 185 154、《加大力度推动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促进形成强大 国内市场的行动方案》................................................................................... 187 155、《“十三五”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实施方案》..................................... 188 156、《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 189 158、《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191 159、《山东省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省级示范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92 一、动能转换类政策 1、《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文单位:中共中央、国务院 发文时间:2019 年 12 月 17 日 主要内容:将新发展理念贯穿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全过 程,强化制造业创新对贸易支撑作用,增强贸易创新能力,培育 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将“五个优化”和“三项建设”作为推进贸 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积极推进优化国际市场布局、国内区 域布局,经营主体、商品结构和贸易方式。进一步扩大开放作为 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持久动力,充分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示范 引领作用,加快形成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 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 落实意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我市外贸发展不均衡大企业 外贸占比过重之短板和中小企业支撑数据太薄弱等环节,研究出 台具体政策措施。制定贸易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出台重点培育 成长型企业的具体措施,出台重点扶持小微企业的奖励措施,激 发企业做大做强。围绕政策重点做好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各镇街 园区企业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稳步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 抓好政策的落实。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商务局外贸科 联系电话:5231781 — 1 — 2、《新时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 文 号:发改产业〔2019〕1602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10 月 28 日 主要内容:推动新时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 10 个 方面工作,包括:推动服务创新、深化产业融合、拓展服务消费、 优化空间布局、提升就业能力、建设服务标准、塑造服务品牌、 改进公共服务、健全质量监管、扩大对外开放等。加强政策保障,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大融资支持、强化人才支撑、保障用地 需求、落实财税和价格政策、建立健全统计制度,不断提升新时 代服务业发展质量、效益和水平。 落实意见:围绕政策支持重点,做好我市重点服务业培育引 导,积极培育拓宽服务消费领域,深化服务业跨界融合,发展乡 村旅游、健康养老、科普教育、文化创意、农村电商等业态,建 设一批服务业集聚区。深化服务业“放管服”改革,完善有关金融、 土地、人才保障,做好服务业发展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发展改革局社会科 联系电话:5212250 — 2 — 3、《促进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纲要(2019-2022 年)》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 21 部委 文 号:发改社会〔2019〕1427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8 月 28 日 主要内容:《纲要》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施 10 项重 大工程。包括:优质医疗健康资源扩容工程、“互联网+医疗健康” 提升工程、中医药健康服务提质工程、健康服务跨界融合工程、 健康产业科技创新工程、健康保险发展深化工程、健康产业集聚 发展工程、健康产业人才提升工程、健康产业营商环境优化工程、 健康产业综合监管工程。到 2022 年,基本形成内涵丰富、结构 合理的健康产业体系,为健康产业成为重要的国民经济支柱性产 业奠定坚实基础。 落实意见:发展优质健康管理,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智能 化信息化平台建设与应用,加快发展“互联网+医疗”,建设全民 健康信息平台。规范推广中医养生保健和治未病服务,推进健康 养老向农村、社区、家庭下沉提,高健康养老质量,推进智慧健 康养老服务试点示范。健全癌症防治机制和服务体系,促进健康 保险与健康服务融合,支持社会健康服务人才职业发展,落实税 费政策和金融支持政策,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卫生健康局医管医政科、老龄健 康科、中医药管理科 联系电话:5117379 — 3 — 4、《关于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意 见》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 文 号:发改经贸〔2019〕352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2 月 26 日 主要内容:构建高质量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提升高质量 物流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增强物流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完善 促进物流高质量发展的营商环境;建立物流高质量发展的配套支 撑;健全物流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保障体系。 落实意见:深化货运行业“放管服”改革,简化服务流程;加 快农村物流快递公共取送点建设,提升乡镇快递网点覆盖率;推 进铁水联运项目建设;加快运输组织模式创新,积极推进甩挂运 输和厢式货车运输,开展“互联网+”无车承运人运输模式等;稳 妥淘汰老旧柴油运营车辆,积极发展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货运车 辆;加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对严重 运输违法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交通运输局港航科、运管科、市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5263100、5263155、5263166 — 4 — 5、《加快培育共享制造新模式新业态 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 展的指导意见》 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文 号:工信部产业〔2019〕226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10 月 22 日 主要内容:按照产业价值链主要环节,结合共享制造现实发 展需求,以制造能力共享为重点,以创新能力、服务能力共享为 支撑,提出了发展方向。制造能力共享,包括生产设备、专用工 具、生产线等制造资源的共享。创新能力共享,包括产品设计与 开发能力等智力资源共享,以及科研仪器设备与实验能力共享 等。服务能力共享,围绕物流仓储、产品检测、设备维护、验货 验厂、供应链管理、数据存储与分析等企业普遍存在的共性服务 需求的共享。 落实意见:推动示范引领,在服务型制造示范活动中,遴选 一批共享制造示范平台和项目,加强典型经验交流和推广。强化 政策支持,积极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共性技术研究与开发, 引导和推动金融机构为共享制造提供金融服务等。支持共享制造 企业积极申报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加强人才培养,开 展共享制造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加强互联网领域与制造 业领域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培养。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工信局装备产业科、技改科 联系电话:5117007、5117006 — 5 — 6、《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指引》 发文单位:国家科学技术部 文 号:国科发规〔2019〕298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8 月 29 日 主要内容:试验区建设以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等为 主,重点依托人工智能创新资源丰富、发展基础较好的城市,主 要开展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示、人工智能政策试验、人工智能社会 实验、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建设四个方面内容。到 2023 年,布局 建设 20 个左右试验区,创新一批切实有效的政策工具,形成一 批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的典型模式,积累一批可复 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打造一批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的人工智 能创新高地。 落实意见:依托经济开发区智能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化推进 智能制造、机器人等人工智能重点项目建设,打造人工智能发展 先行区。进一步促进平台公司承担的园区开发建设、招商引资、 投资运营、专业化服务等功能,加快推进济宁机器人产业园改造 提升,创新体制机制,深化产学研用结合,集成优势资源,构建 有利于人工智能发展的良好生态。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科技局高新科 联系电话:5258966 — 6 — 7、《关于推进商品交易市场发展平台经济的指导意见》 发文单位:商务部等 12 部门 文 号:商建函〔2019〕61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2 月 27 日 主要内容:《指导意见》提出三大方面的任务:一是构建平 台生态,激发市场活力。鼓励商品市场发挥实体优势,主动适应 数字经济发展要求。二是加强分类引导,促进商产融合。根据农 产品市场、工业消费品和生产资料市场的不同特点,提出了各有 侧重的发展方向。三是发挥集聚优势,推动协同发展。推动跨行 业跨地域商品市场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推进区域市场一体化建 设。 落实意见:一是加快建立部门协作机制,推动政策落地。商 务局将深入调研,及时解决市场需求和关注,打破制约平台经济 发展瓶颈,支持探索内贸流通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二是抓好典型 引领。尽快推荐和培育一批资源集聚度高、商产融合成效较好的 平台经济龙头企业,打造商产融合产业集群,成熟一个推出一个。 三是要密切跟踪平台经济发展趋势,及时学习经验,不断完善发 展平台经济的工作机制。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商务局商贸流通科(电商科) 联系电话:5238434 — 7 — 8、《关于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 见》 发文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文 号:国办发〔2019〕16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4 月 21 日 主要内容:深化货运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货运领域 简政放权,改革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制度,便利货运车辆通行。 加快运输组织模式创新,推进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鼓励规范“互 联网+”新业态发展。加快车辆装备升级改造,积极稳妥淘汰老旧 柴油货车,推广应用先进货运车型,加强货车超限超载治理。改 善货运市场从业环境,切实维护货车司机权益。提升货运市场治 理能力,推进分类分级管理,加强运行动态监测。 落实意见:深化货运行业“放管服”改革,加快运输组织模式 创新,积极推行甩挂运输和厢式货车运输,开展“互联网+”无车 承运人运输模式;稳妥淘汰老旧柴油运营车辆,积极发展新能源 或清洁能源货运车辆;加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严格落实“一 超四罚”,对严重运输违法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加强从业人员职 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对运输车辆和运输企 业监控管理。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交通运输局运管科、市交通运输 综合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5263155、5263166 — 8 — 9、《山东省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 (2019-2021 年)》 发文单位: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文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12 月 9 日 主要内容:实施“五大行动”,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发展 和应用示范:一是实施新一代信息技术源头创新能力提升行动, 二是实施技术创新能力增强行动计划,三是实施新一代信息技术 创新平台培育行动,四是实施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服务能力提升 行动,五是实施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行动。到 2021 年,全省在 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网络空间安全、物联网、 芯片、高性能计算和 5G 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构建竞争力强的 科技创新平台 20 家以上,取得重大科技成果 50 项以上以及核心 自主知识产权 500 项以上,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300 家以上。 落实意见:围绕政策支持重点,做好我市信息技术创新能力 提升工作,以数字经济产业为龙头,加快信息技术重点项目建设。 进一步加强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构建 5G 产业生态,引领传统产 业改造,推动实体经济升级。 政策起止时间:2019 年-2021 年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科技局高新科 联系电话:5258966 — 9 — 10、《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 发文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鲁政办字〔2019〕124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7 月 12 日 主要内容:围绕数字产业化、数字农业、智能制造、智慧服 务、培育新业态 5 大任务,从加大要素供给、强化人才支撑、激 发创新活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强资金扶持等 5 方面,加大政策 支持。在要素供给方面,优化数据资源供给,不断优化数据流转 服务。在人才支撑方面,对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数字技术 企业按规定给予招收补贴,优先支持数字技术企业在境外建立离 岸创新创业基地。优先支持数字技术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 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对列入省级以上重点 支持的“个十百”产业互联网平台,省财政给予贴息、奖补或股权 投入。 落实意见:聚力做大做强数字经济产业,以京东云数字经济 产业园为龙头,抢占数字经济风口,加快颐高数字经济产业园、 北斗天地矿用 5G 智能传输平台、瑞誉直批电商综合物流博览园 等项目建设,力争 5 年内数字经济产业产值达到 200 亿元;引导 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引领传统产业改造,推动实体经 济升级。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政府办公室大数据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5110811 — 10 — 11、《关于加快 5G 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鲁政办字〔2019〕187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11 月 19 日 主要内容:《意见》明确了加快网络设施建设、加快行业应 用带动、加快产业创新发展三大重点任务;《意见》制定了四大 专项行动:创新提升行动、试点带动行动、平台建设行动、网络 安全行动。《意见》同时提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包括完善 5G 产业发展协同推进机制; 鼓励各市设立 5G 发展专项资金及基金; 鼓励省内高校设立 5G 相关专业;高铁、机场、地铁、高速等交 通枢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相关公共资源要向 5G 基站建 设开放,不得收取基站租赁、资源占用等费用等。 落实意见:建议尽快出台我市 5G 产业发展方案,完善 5G 产业推进机制,协调解决 5G 产业发展中的问题,加大对上争取 力度,争取铁塔公司和各基础电信运营商优先投资邹城。加快推 进 5G 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推广 5G 技术在社会各领域的应用。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信息科 联系电话:5117005 — 11 — 12、《关于促进全省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单位: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发文时间:2019 年 1 月 22 日 主要内容:《意见》明确了推动移动互联网创新发展,发挥 移动互联网驱动引领作用、推动移动互联网应用由消费领域向生 产领域拓展,让移动互联网发展成果惠及全民、有效防范和化解 移动互联网安全风险等重点任务。《意见》同时提出了一系列保 障措施,包括完善管理体制、创新网络社会治理、推进人才队伍 建设、强化法治保障、完善市场准入制度。 落实意见: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培植壮大数字经济; 加快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与应用;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打 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发展; 完善移动互联网用户信息保护制度;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健全 移动互联网防范和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工作联动机制。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信息科 联系电话:5117005 — 12 — 13、《山东省推进 5G 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发文单位: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文 号:鲁工信发〔2019〕10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11 月 28 日 主要内容:《实施方案》明确了我省 5G 产业发展的主要目 标,明确了重点任务。加大网络设施建设,重点聚焦工业互联网、 文体旅游、智慧政务、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海洋、智慧农 业、智慧应急、互联网金融、智安化工园区、智慧电网等 11 大 领域行业应用带动,支持基础器件及关键材料、智能终端、应用 软件及信息服务、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智能装备、超高 清视频等 8 大具体产业创新发展。加大推进创新应用,建设一批 试点示范项目,打造 5G 项目库,落实重点优惠政策,鼓励各市 设立 5G 产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 落实意见:组织有关部门、企业落实好优惠政策;研究制定 出台我市扶持 5G 产业发展的政策;推进 5G 技术在医疗、教育、 文旅、智安园区等领域的应用;加快 5G 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 打造一批试点企业及项目。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信息科 联系电话:5117005 — 13 — 14、《“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培育支持办法》《“十 强”产业集群领军企业培育支持办法》 发文单位: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 文 号:鲁发改重大办〔2019〕458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5 月 9 日 主要内容: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发展“十强” 现代优势产业集群财政政策的实施意见》,我省每年在“十强” 相关产业遴选若干“雁阵形”产业集群,实行动态考核管理,省财 政通过现有资金渠道给予最高 500 万元专项激励。在“十强”产业 遴选培育 50 家左右支撑带动力强的领军企业,入库动态考核管 理,重点培育支持。省“十强”产业专班负责推荐年度“雁阵形”产 业集群和领军企业,省发改委委托第三方对推荐名单进行评审, 公布扶持名单。 落实意见:市发改局会同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 健康局、市文化旅游局、市金融服务中心做好“十强”产业“雁阵 形”产业集群和领军企业策划包装,并积极协调省、市“十强”产 业专班,做好项目的申报及对上争取工作。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发展改革局新旧动能办 联系电话:5370677 — 14 — 15、《关于促进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加快设立加快投资的若 干政策措施》《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基金管理办法》 发文单位:山东省财政厅 文 号:鲁财基金〔2019〕3 号、鲁财基金〔2019〕9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3 月 1 日 主要内容:促进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加快设立加快投资,建 立基金网上服务平台、优化基金对接尽调流程、建立限时办结制 度、取消协议备案审查、加大项目推介力度、采取差异化让利政 策、加强基金正向激励、强化政策倒逼约束、建立重大产业项目 “直通车”制度、实行引导基金直接投资、加强省市协同配合、提 高引导基金出资效率等。大力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加快设立、 投资,充分发挥基金助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作用。 落实意见:围绕政策支持重点,做好我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 的引导,运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深化高端制造业与互 联网融合,优化金融环境,破解企业融资难题,强化政策扶持、 强化市场开拓、强化企业管理、深化与传统产业的融合,节能环 保服务等跨界产业,推动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科技金融等现代 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财政局企业科 联系电话:5212978 — 15 — 16、《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实施意见》 发文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鲁政办发【2019】2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1 月 15 日 主要内容:建立教育服务新旧动能转换的协同机制,培育和 打造一批支撑服务“十强”产业的特色专业集群。支持省内高校、 职业院校与“十强”产业骨干企业深度合作,由“十强”产业协 会牵头组建 10 个产教融合联盟。明确企业在产教融合中的主体 地位,统筹职业教育与区域发展布局。构建“五个一批”产教融 合推进体系,即实施一批产教融合工程项目、认定一批产教融合 型企业、培育一批“十强”产业产教融合联盟、建设一批产教融 合实训基地、争取一批国家产教融合试点。 落实意见:围绕实施意见要点,推动我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 展,积极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职业院校开展深度合作。市财政每 年从教育附加中列支 5000 万元职业教育发展资金,支持职业学 校与我市智能制造装备、绿色化工等企业在专业建设、引企入教、 生产性实习实训、企业职工在岗教育培训、在企业设立名师工作 室等方面开展合作,建立区域共享的兼职教师库,鼓励职业学校 建设或校企共建一批校内实训基地,专业教师每 5 年到企业或生 产服务一线实践累计不少于 6 个月。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教体局职成教科 联系电话:5237209 — 16 — 二、产业升级类政策 — 17 — — 18 — 17、《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 发文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文 号:国办发〔2019〕5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3 月 29 日 主要内容: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建立养老服务综合监 管制度、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 支持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等;拓宽养老服务投融资渠道: 推动解决养老服务机构融资问题等;扩大养老服务就业创业:扩 大养老服务消费:建立健全长期照护服务体系、促进老年人消费 增长等;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推 动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 设专项行动、实施“互联网+养老”行动、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 系等;促进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落实意见:全面深化我市养老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深 化敬老院等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大 力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向规模化、连锁化方向发展;全面提升我市 养老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完善有关金融、土地、人才保障、信 息化建设、养老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建设、社区配建养老设施等工 作,做好养老服务业发展各项优惠政策落实。 政策起止时间:2019 年初-2022 年底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联系电话:5250977 — 19 — 18、《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 发文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文 号:国办发〔2019〕30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6 月 26 日 主要内容:采取综合支持措施,提高家政从业人员素质。适 应转型升级要求,着力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强化财税金融支持, 增加家政服务有效供给。完善公共服务政策,改善家政服务人员 从业环境。健全体检服务体系,提升家政服务人员健康水平。推 动家政进社区,促进居民就近享有便捷服务。加强平台建设,健 全家政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加强家政供需对接,拓展贫困地区人 员就业渠道。推进服务标准化,提升家政服务规范化水平。发挥 规范示范作用,促进家政服务业可持续发展。 落实意见:围绕政策支持重点,进一步提升全市养老服务的 质量水平,依托市高职校开展养老管理人员、养老护理员、养老 机构评估人员等养老机构所需人员的培育和培训,全面提升养老 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培育发展综合性、规模性、连 锁性的养老服务从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做大做强养老家政服务 业。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社会组织管 理局 联系电话:5250977 — 20 — 19、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9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10 月 30 日 主要内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共涉 及行业 48 个,条目 1477 条,其中鼓励类 821 条、限制类 215 条、 淘汰类 441 条。本次修订重点是: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把制 造业高质量发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 大力培育发展新兴产业。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重点是加强农 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 融合发展;提高现代服务业效率和品质,推动公共服务领域补短 板,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汽车、家电、消费电子产品等更 新消费,积极培育消费新增长点。大力破除无效供给。适度提高 限制和淘汰标准,提升科学性、规范化水平。。 落实意见:对鼓励类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审批、核准或备案; 对限制类项目,禁止新建,现有生产能力允许在一定期限内改造 升级;对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并按规定期限淘汰。在贯彻实施 《目录》时,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 政府作用。政策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发展改革局经济科 联系电话:5213633 — 21 — 20、《促进制造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实施意见》 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文 号:工信部科〔2019〕188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8 月 29 日 主要内容:以提高制造业质量和效益为目标,促进制造业产 品和服务质量提升。提出要坚持“四个结合”,即:坚持质量提升 与满足需求相结合、坚持企业主体与营造环境相结合、坚持技术 创新与管理创新相结合、坚持全面推进与分业施策相结合。在主 要目标方面,《意见》明确“到 2022 年,制造业质量总体水平显 著提升,质量基础支撑能力明显提高,质量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行业质量工作体系更加高效”的重点任务方向。 落实意见: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在生产经营全过程和产 品全生命周期落实质量法定责任,增强履行质量责任的能力,持 续改进质量。增强质量提升动力,发挥标准带动、技术支撑和品 牌促进的综合作用,引导企业追求有竞争力的质量,培育有魅力 的品牌。优化质量发展环境在政府及社会组织在政策引导、监督 管理、公共服务、质量基础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加快重点 产业质量提升,聚焦行业质量突出问题,精准施策、重点突破。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工信局装备产业科、新材料与原 材料科、化工产业科 联系电话:5117007、5110051、5212575 — 22 — 21、《推动原料药产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 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2019 年 12 月 20 日 主要内容:聚焦产业绿色发展需求,加快推进绿色技术攻关 和产业化应用,推广高效提取纯化、绿色酶法合成、微通道反应 等绿色工艺,突破一批关键核心绿色技术,培育一批高质量创新 型企业,打造一批创新平台、战略联盟、示范基地。推行绿色生 产标准。以提高质量、节能降耗、清洁生产、污染治理、循环利 用和生态保护为着力点,制定推行原料药绿色工厂、绿色园区、 绿色管理标准,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文明的绿色生产 体系。 落实意见:推进原料药产业绿色升级,助力医药行业高质量 发展,我市鲁抗医药积极采用绿色环保工艺,清洁生产,从源头 降低污染物的排放,优化生产工艺,提高技经指标,借鉴使用目 前国内先进的工艺,通过设备选型、工艺优化、自控的推行实施 工艺控制的精细化,实现产品技经指标的提高,降低生产成本。 促进设备升级,实现生产效率的提升与经济运行,借助于退城进 园,大力推广自动化新型设备的应用。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工信局绿色发展推进科 联系电话:5212928 — 23 — 22、《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 年版)》 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文 号:工信部装函〔2019〕428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12 月 30 日 主要内容:为加快促进首台(套)推广应用,不断提高重大 技术装备创新水平,工信部修订发布《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 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 年版)》。《目录》包含清洁高效发 电设备、超、特高压输变电装备、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配套基础件 等 14 个门类。 落实意见:引导我市装备制造企业加大科技研发,组织企业 积极参加国家、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选。开展首台(套) 重大技术装备产品推介活动,每年组织举办 1 到 2 次省级首台 (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推介活动,帮助企业免费宣传和开展产 品推广,邀请设备使用方参观。建立采购使用补贴机制,出台政 策鼓励设备需求企业加快淘汰落后设备,拿出专项资金对首台 (套)重大技术装备采购方给予一定的购买补贴。出台地方配套 鼓励政策,加大对申报成功企业扶持力度的同时,鼓励地方政府 拿出专项资金或者出台融资优惠政策开展定向帮扶,切实帮助企 业解决研发资金需求。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工信局装备产业科 联系电话:5117007 — 24 — 23、《关于规范快递与电子商务数据互联共享的指导意见》 发文单位:国家邮政局、商务部 文 号:国邮发〔2019〕54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6 月 12 日 主要内容:《指导意见》提出电子商务与快递数据互联互通 和有序共享,促进电子商务与快递协同发展。保障电子商务与快 递数据正常传输;加强电子商务与快递数据管控、互联共享管理; 建立电子商务与快递数据中断通知报告制度;提高电子商务与快 递数据安全防护水平。 落实意见:完善相关标准,商务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推动制 定电子商务和快递数据采集、传输、使用、共享、安全风险防范 等相关标准,提高电子商务和快递数据互联共享效率,保障数据 安全;依法加强监管,商务主管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利用大数据 等技术,优化电子商务与快递业监管;协调化解纠纷,就数据互 联共享发生纠纷,并可能引发市场风险的,采取约谈等方式,协 调处理相关纠纷,并视情况将相关处理情况向社会公示。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商务局商贸流通科(电商科) 联系电话:5238434 — 25 — 24、 《<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重点任务分工(2019-2020 年)》 发文单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文 号:国市监标技〔2019〕88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04 月 19 日 主要内容:建立协同、权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体制。形 成协调配套、简化高效的推荐性标准管理体制。引导规范团体标 准健康发展。充分释放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效应。 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扎实推进标准化军民融合。提升标准化科 学管理水平。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大力实施标准化法。深化地 方标准化综合改革。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标准化工作 经费保障。 落实意见:围绕政策涉及内容,积极做好我市团体标准发展 工作,依托本地优势产业,鼓励相关协会制修订符合区域经济发 展方向的团体标准;继续做好企业标准自我公开声明的宣传推广 工作,鼓励企业通过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声明相关标 准;组织开展新标准化法宣贯工作与标准化培训工作,培训标准 化工作人员,提升全市标准化工作水平;积极组织全市企业、单 位申请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争取标准化专项资金。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和计量科 联系电话:5219316 — 26 — 25、 《山东省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单位:山东省财政厅、省发改委 文 号:鲁财工〔2019〕10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6 月 21 日 主要内容:《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使用方向、原则、管理、分配方式、管理要求、责任追究等。该 资金重点支持事关全省服务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公共领域和重点 工作。主要用于扶持新旧动能转换和服务业转型升级中公共性、 基础性、示范性项目,落实省扶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支持领军 人才等服务业人才培育,发展现代服务业,壮大新兴服务业,改 造提升传统服务业等。 落实意见:围绕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重点,着重在全 市服务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公共领域做好培育引导。招引具有公 共性、基础性、示范性的重点项目建成落地;重点支持精品旅游、 健康养老、科普教育、科技研发等业态集聚发展;做好领军人才、 服务业专业人才的引进培育。做好项目、载体、人才储备,积极 争取、落实省级扶持政策。 政策起止时间:2019 年 7 月 22 日至 2021 年 7 月 21 日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发展改革局社会科 联系电话:5212250 — 27 — 26、《关于大力推进“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的指导 意见》 发文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 文 号:鲁政字〔2019〕84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5 月 24 日 主要内容:《指导意见》明确了我省“现代优势产业集群+ 人工智能”的指导思想及主要目标,聚焦“十强”产业,提出实施 1 0 大智能提升工程。坚持发展人工智能产业和推动产业应用并重, 提出了融合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智慧经济培育行动、产业互联网 赋能行动、智能制造提质增效行动、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升级行动、 服务保障体系构建行动 6 大专项行动。并从组织推进、财税政策、 产融结合、人才支撑、开放借鉴等 5 方面提出了保障举措。 落实意见:夯实产业基础,大力发展以智能机器人为核心的 人工智能产业,以关键核心技术为主攻方向,扎实做好推动企业 上云、工业互联网发展等基础性工作,让传统行业的企业首先要 实现数字化、网络化,真正具备+人工智能,智能化转型的基础 和条件。加强对接交流,重点梳理我市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 点企业的人工智能需求及国内外人工智能领军企业产品及方案 供给能力,采取召开供需对接“牵手”等方式,促进人工智能等新 兴技术同我市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信息科 联系电话:5117005 — 28 — 27、《山东省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 实施方案》 发文单位: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文 号:鲁工信发〔2019〕7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7 月 22 日 主要内容:《实施方案》明确了阶段性目标,到 2020 年, 初步建成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工业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 构建“个十百”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围绕打造网络、平台、安全 三大体系,提出夯实网络基础、建设多级平台、培育供给产业、 推进企业上云、开展试点示范、加强安全保障、构建服务体系, 以上任务以新一代网络基础设施提升、“个十百”工业互联网平台 培育、工业互联网产业新动能发展、企业上云用云强化推进、工 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工业互联网服务体系构建六大行动专栏的形 式进行系统部署。 落实意见: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在同类城市中率先建成 5G 网络;落实好邹城市企业上云三年行动计划,支持中小企业 存储、计算和网络等基础设施上云;抓好工业互联网应用试点示 范培育。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信息科 联系电话:5117005 — 29 — 28、《工业互联网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 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2019 年 3 月 8 日 主要内容:《指南》明确到 2020 年,初步建立工业互联网 标准体系,重点研制工厂内网、网络资源管理、边缘设备、异构 标识互操作、工业大数据、工业微服务、工业 APP 开发部署、 安全能力评估等产业发展急用标准。其中,研制基础共性标准 10 项以上、总体标准 30 项以上、应用标准 20 项以上。到 2025 年,制定 100 项以上标准,重点推进支撑行业应用的标准化工作, 基本建成统一、综合、开放的工业互联网标准体系,涵盖工业互 联网关键技术、产品、管理及应用需求。 落实意见:强化宣贯实施,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工业互联网标 准化典型案例和突出成绩,有针对性地开展面向企业特别是中小 企业的标准化专题培训。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工业互联网 标准体系建设与修订。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信息科 联系电话:5117005 — 30 — 29、《关于加快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单位:济宁市人民政府 文 号:济政字〔2019〕55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9 月 25 日 主要内容:建立夜间经济协调推进机制,成立济宁市发展夜 间经济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夜间经济发展。丰富夜间消费体 验活动,创建特色主题活动,通过发展“夜游”、“夜购”、“夜 娱”、“夜食”、“夜泊”、“夜练”、“夜读”等,培育多元 化夜间消费业态,深度挖掘夜间经济载体,形成一批特色化、多 元化的“运河之夜”品牌活动。同时,打造夜间经济示范街区, 老城区提升改造现有特色街区,新城区规划建设特色示范街区, 打造“运河记忆”夜间旅游聚集区、夜间美食示范街区、都市夜 游购物示范街区、夜间文化休闲娱乐集聚区等一批富有老济宁味 道的夜间经济集聚区。 落实意见:设立财政专项资金,完善夜间经济基础设施配套, 优化提升夜生活集聚区及周边环境。引导市民培育健康向上的夜 间消费习惯。2020 年计划重点推进城中城、孟子湖商业水街、 鑫琦广场等夜间经济示范项目。大力发展夜间餐饮、夜间文艺, 丰富市民文化生活。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发展改革局社会科 联系电话:5212250 — 31 — — 32 — 三、企业扶持类政策 — 33 — — 34 — 30、《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发文单位:国务院 发文时间:2019 年 12 月 4 日 主要内容:推动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 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让民营企业创造活力充分迸发, 全面落实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的政策措施,持续跟踪、定期评 估市场准入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全面排查、系统清理各类显性和 隐性壁垒。引导民营企业深化改革。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加快 建立治理结构合理、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高效灵 活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民营经济统计监测和分析工作。开展面 向民营企业家的政策培训。 落实意见: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地位,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 制度。打破各类“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在市场准入、 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军民融合等方面,为民营企业打 造公平竞争环境。全面提升民营企业管理水平,鼓励民营企业建 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支持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 对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举办民营经济政策宣 讲,为企业家进行培训,提高企业家的政策知晓度。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 联系电话:5214117 — 35 — 31、《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文单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文 号:中办发〔2019〕24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4 月 7 日 主要内容:深化对中小企业的“放管服”改革,继续推进商 事制度改革,推动企业注册登记、注销更加便利化。积极拓宽融 资渠道,进一步完善债券发行机制,实施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 工具,采取出售信用风险缓释凭证、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等多种方 式,支持经营正常、面临暂时流动性紧张的民营企业合理债券融 资需求。支持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聚焦主业,增强核心竞争 力,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以专精特 新中小企业为基础,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 好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落实意见:深化商事制度和行政审批改革,全面推开“证照 分离”,在“四十五证合一”基础上继续拓展“多证合一”改革 事项,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鼓励金融机构 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券,增强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能力。引导我 市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对认定省级、济宁市级“专精 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 联系电话:5214117 — 36 — 32、《支持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型和专业资本集聚型创新创 业特色载体工作指南的通知》 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文 号:工信厅联企业函〔2019〕92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4 月 22 日 主要内容:着力支持引导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向专业化精细化 方向升级,支持打造“龙头企业+孵化”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型载 体,支持打造“投资+孵化”的专业资本集聚型载体。国家中小 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向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开放共享,推动线上 线下跨区域服务。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项目开设促进 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主题班,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实体 经济开发区内的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积极承担 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建设任务,开发区外的示范基地因地制宜与载 体就近开展合作,推动资源共享和协同服务。 落实意见:指导经济园区按聚焦发展专业资本集聚型、大中 小企业融通型、科技资源支撑型、高端人才引领型其中一种类型 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进行申报。对成功申报为国家中小企业创新 创业特色载体的,中央财政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奖 补结合的方式予以支持。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 联系电话:5214117 — 37 — 33、《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 发文单位:国家统计局 文 号:国统字〔2019〕33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3 月 20 日 主要内容:引导企业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提高企业统计数 据真实性,《办法》共二十八条,包括:明确企业统计信用管理 工作的主体和国家统计局、省、市、县统计机构职责;企业统计 信用状况的认定标准;公示企业统计信用信息的主体、内容、渠 道、期限;明确并提出 42 项联合惩戒措施;对提供不准确的企 业统计信用信息纠错的渠道,提供企业对具体行政行为或作出的 认定决定不服的救济渠道。 落实意见:按照本办法采集、更新企业统计信用信息,认定 企业统计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向社会公示统计失信企业信息。遵 循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原则,对统计守信企业予以激励, 对统计信用异常企业、统计一般失信企业加强监督检查,对严重 失信企业信息纳入金融、工商等行业和部门信用信息系统,与有 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及时更正不准确的企业统计信用信息。加 强部门之间的合作,推进信用信息互认互通、信息共享。 政策起止时间:2019 年 3 月 20 日起施行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统计局人事秘书科、统计执法监 督科 联系电话:5212758 — 38 — 34、《关于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若干措施 (试行)》 发文单位:山东省委、省政府 发文时间:2019 年 9 月 29 日 主要内容: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家给予重奖。搭建涉 企政策解读平台。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出台涉企政策,必 须在一定时限内进行统一解读或专门培训,利用政府门户网站、 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等开展线上线下宣传,通过送政策上门、APP 等方式进行推送解读,提高政策知晓率。加强企业家教育培养。 突出企业发展需求,合理设计培训内容和方式。把对企业家的教 育、管理、培训纳入日程,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评价, 杜绝多头培训、重复培训、低效培训。 落实意见:加大对民营企业家培训力度,设立专项资金,整 合各类培训资源,实施民企接班人三年行动计划和企业家发展领 航计划。广泛宣传我市守法经营、创业带富方面的民营企业家典 型。举办民营经济政策宣讲邹城专场活动,通过电视台、微信、 行风热线等平台开展政策进企业活动,组织企业参加业务培训 班,促进中小企业掌握新时代科技变革新知识和企业管理创新发 展新理念。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 联系电话:5214117 — 39 — 35、《关于“民营和小微企业首贷培植行动”的指导意见》 发文单位:人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省财政厅、省地 方金融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 发文时间:2019 年 5 月 主要内容:“首贷”是指人民银行征信报告中无贷款记录的 企业首次获得的贷款,包括民营企业贷款、单户授信 1000 万元 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培 植行动旨在通过深入挖掘处于成长期,有潜力、有市场、有前景 但尚未获得银行贷款的民营和小微企业,有针对性地进行培植, 通过培植使企业的首贷获得率明显提高,企业的金融服务获得感 显著增强。 落实意见:增强金融机构服务能力,地方性金融机构要优化 信贷评审技术,通过提升大数据分析能力,为民营企业提供精准 信贷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将小 微企业贷歉基础资产由单户授信 100 万元及以下放宽至 500 万元 及以下。鼓励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券,增强服务民营和 小微企业能力。鼓励银行在邹城设立分支机构,每年对金融机构 进行考核,适当增加贷款户数、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及新增贷款 等指标的分值,并依据考核情况予以一定的资金奖励。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 联系电话:5214117 — 40 — 36、《山东省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 发文单位:山东省发展改革委 文 号:鲁发改财金〔2019〕1063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11 月 15 日 主要内容:为加快推进降低企业杠杆率各项工作,打好防范 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山东省从压实责任加大力度推动市场化债 转股扩量提质、综合运用各类降杠杆措施、进一步完善企业债务 风险防控机制、做好降杠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服务监督等四个方 面,提出 18 条具体措施加以推动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 落实意见:围绕山东省降低企业杠杆率 18 条工作要点,结 合我市实际情况,完善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方案,在发展股权融 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出清等方面,督促国 资服务中心、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牵头做好各项 落实工作,切实降低企业杠杆率。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发展改革局社会科 联系电话:5212250 — 41 — 37、《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工业企业“小升规、规改股、股 上市”的实施意见》 发文单位: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文 号:鲁工信发〔2019〕8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9 月 20 日 主要内容:大力推进“小升规”,以 2019 年 8 月底规模以 上工业企业为基数,到 2021 年,推动 1 万家小微工业企业升级 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大力推进“规改股”,到 2021 年,实现 全省 6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大力 推进“股上市”,力争到 2021 年全省新增上市工业企业 60 家左 右。建立上市企业培育库。优选一批“专精特新”“隐形冠军” “瞪羚”“独角兽”等高成长企业纳入上市培育库,实施重点培 育。 落实意见:推进我市小微企业治理结构和产业结构“双升” 战略工作的实施,加快“小升规”步伐,推进小微企业强化内部 经营管理、产品质量管理、产品科技创新和品牌建设,逐步完善 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规模效应,快速提升、快速 发展。对“个转企”后直接成长为规上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对认定的山东省中小企业“隐形冠军”“瞪 羚”“独角兽”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 联系电话:5214117 — 42 — 38、《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办法》 发文单位:省科学技术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 税务局 文 号:鲁科字〔2019〕91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9 月 18 日 主要内容:年销售收入 2 亿元以上企业,按其较上年度新增 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部分的 10%给予补助;符合条件的年 销售收入 2 亿元(含)以下企业,按其当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 除费用总额的 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 1000 万元, 不足 1 万元的企业按 1 万元补助。 落实意见:联合市税务局开展全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培 训会,引导企业享受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补助等普 惠性政策,确保该享受政策的企业均能享受到政策。每年企业所 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完成后,省税务局、省科技厅依据企业研发费 用加计扣除政策申报情况等基础信息,测算符合条件的企业及研 发补助额度后,反馈给各县市区科技局,根据反馈的相关信息组 织企业填报补助申请表并上报。 政策起止时间:2019 年 9 月 18 日-2022 年 9 月 17 日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科技局高新科 联系电话:5258966 — 43 — 39、《山东省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 年)》 发文单位:省科学技术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9 年 10 月 25 日 主要内容:按照科技型企业成长规律,以科技型中小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领军企业的梯次培育为主线提出了 12 条 措施。到 2021 年,力争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入库企业达到 1 万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突破 1.5 万家、销售收入 20 亿元以上 的创新型领军企业达 200 家以上。 落实意见:开展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组织中小企 业进行入库评价,年内力争入库企业达 30 家。支持科技型中小 微企业参加省创新竞技行动计划,引导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 除、科技创新券、研发费用补助等普惠性政策,激发企业创新创 业活力,向“专精特新”发展,在产业细分领域培育一批科技含量 高、盈利能力强的“小巨人”企业,成为高新技术企业预培对象。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科技局高新科 联系电话:5258966 — 44 — 40、《山东优质品牌(产品、服务)培育认定管理办法(试 行)》 发文单位:山东省质量评价协会 文 号:鲁质协字〔2019〕9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7 月 15 日 主要内容:促进提升全省整体质量水平,进一步推动新旧动 能转换和实施驱动发展战略,增强山东品牌国际国内市场竞争 力,推进实施品牌战略,规范山东优质品牌(产品 服务)培育 认定工作,对山东优质品牌培育和认定的范围、品牌认定的原则、 品牌认定的组织与职责、申报组织的申请条件、品牌认定的工作 程序、优质品牌标志、优质品牌监督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落实意见:围绕政策支持重点,做好我市重点制造业、服务 业等经济组织品牌培育引导,积极培育市场占有率和顾客满意度 高、质量信用好、经济效益显著、发展前景广阔,社会认可度和 赞誉度高的优质产品或服务项目,推动上述经济组组积极采用先 进标准组织生产经营,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积极申报山东优质品 牌认定。 政策起止时间:2019 年 7 月 15 日-2022 年 7 月 14 日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和认证认可 科 联系电话:5219536 — 45 — — 46 — 四、科技创新类政策 — 47 — — 48 — 41、《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 发文单位:中共中央办公厅 文 国务院办公厅 号:鲁质协字〔2019〕9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11 月 24 日 主要内容: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坚 持严格保护、统筹协调、重点突破、同等保护,不断改革完善知 识产权保护体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 手段强化保护,促进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力争到 2022 年, 侵权易发多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 成本高、赔偿低”的局面明显改观。到 2025 年,知识产权保护社 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 落实意见:市场监管局将组织深入学习,紧随“严保护”政 策导向,继续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惩戒力度;健全“大保护”工作 机制,完善跨部门跨区域办案协作机制,深化知识产权执法协作; 打通“快保护”工作链条,持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力量。完善 组织领导,狠抓贯彻落实,坚持严格保护、统筹协调、重点突破、 同等保护,促进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的进一步有效提升。 政策起止时间:2019 年 7 月 15 日-2022 年 7 月 14 日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 联系电话:5216336 — 49 — 42、《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 文 号:发改环资〔2019〕689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5 月 15 日 主要内容:会议强调,绿色技术创新是绿色发展的重要动力, 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的 重要支撑。要以解决资源环境生态突出问题为目标,坚持市场导 向,强化绿色引领,加快构建企业为主体、产学研深度融合、基 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完备、资源配置高效、成果转化顺畅的绿色技 术创新体系,推动研究开发、应用推广、产业发展贯通融合。 落实意见:围绕政策支持范围,强化我市企业的绿色技术创 新主体地位,加大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推动行业技 术装备升级,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加快构建企业为主体、产 学研深度融合、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完备、资源配置高效、成果 转化顺畅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推动研究开发、应用推广、产业 发展贯通融合。 政策起止时间:2019 年-2022 年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科技局农社科 联系电话:5117819 — 50 — 43、《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发文单位:国家财政部、科技部 文 号:财教〔2019〕129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9 月 24 日 主要内容:规范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以下称引导资 金)管理,提高引导资金使用效益,推进科技创新。引导资金管 理遵循“中央引导、省级统筹,简政放权、激发活力,聚焦重点、 突出绩效”的原则。支持以下四个方面: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 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落实意见:围绕政策支持重点,做好我市中央引导地方发展 资金申请工作,一是科技创新基地建设,重点建设独立法人资格 的产业技术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等,包括机器人研究院、科创 食用菌研究院等。二是结合本地区实际,针对我市重点产业领域 等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包括技术转移机构、人才队伍和 技术市场建设等。三是加强国家创新型县(市)等区域创新体系建 设,重点支持跨区域研发合作和区域内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研发 活动。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科技局高新科 联系电话:5258966 — 51 — 44、《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后补助管理办法》 发文单位:国家财政部、科技部 文 号:财教〔2019〕226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12 月 11 日 主要内容: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中以科技成 果产品化、工程化、产业化为目标任务,并且具有量化考核指标 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先行投入资金组织开展研发活动及应用 示范,项目结束并通过综合绩效评价后,给予适当补助资金的财 政支持方式。单位自行投入资金组织开展研发活动,取得有助于 解决国家急需或影响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技术成果,可以给予奖 励性后补助。奖励性后补助重点支持中小企业。 落实意见:围绕国家急需或影响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技术难 题,鼓励我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各类 从事科技创新活动的主体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行投入开展 研发活动。取得的技术成果根据相关通知要求、提交申请、通过 立项评审、预算评估、考核评价等程序争取研发后补助资金。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科技局高新科 联系电话:5258966 — 52 — 45、《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文单位:科技部 文 号:国科发政〔2019〕313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9 月 12 日 主要内容:《指导意见》对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条件、管理 运行机制、分类评价体系、适用政策措施、监督问责机制进行说 明,鼓励设立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性质的新 型研发机构,鼓励地方政府根据区域创新发展需要,研究制定政 策措施,开展先行先试,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 落实意见:目前,我市建有山东省智能机器人应用技术研究 院、山东省科创食用菌产业技术研究院和山东省溯源绿色化工研 究院等省级新型研发机构 6 家。对已有的研发机构,围绕《指导 意见》支持重点和我市发展现状,发挥新型研发机构在科技创新 方面的灵活性,服务我市“1+5”产业体系,强化科技对我市创 新型县(市)建设的动力支撑。同时,应密切关注中央和省对新 型研发机构的具体政策导向,整合各方面资源,争创国家级、省 级新型研发机构,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新平台、新动能。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科技局高新科 联系电话:5258966 — 53 — 46、《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专项规划(2018-2022 年)》 发文单位:科技部 文 号:国科发农〔2019〕15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1 月 14 日 主要内容:规划提出了八大重点任务,以农业农村现代化为 总目标,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到 2022 年,创新驱动 乡村振兴发展取得重要进展,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 61.5%以 上,实现农业科技创新有力支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到 2035 年,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取得决定性进展,科技支撑农 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 2050 年,建成世界农业科技强国, 支撑引领乡村全面振兴,全面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农 业农村现代化强国目标。 落实意见:围绕政策支持重点,结合我市乡村振兴规划,依 靠科技创新引领质量兴农,研发、推广和应用绿色技术,不断提 升农业科技有效供给水平,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集聚人 才、资金等各类要素,培育壮大食用菌、林果、甘薯等优势产业; 加快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增加现代农业 发展新动能,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 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和农业产业竞争力。 政策起止时间:2018 年-2022 年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科技局农社科 联系电话:5117819 — 54 — 47、《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 发文单位: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中央网信办 财政部 文化和 旅游部 广播电视总局 文 号:国科发高〔2019〕280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8 月 13 日 主要内容:《意见》提出,到 2025 年,基本形成覆盖重点 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文化和科技融合创新体系,实现文化和科技深 度融合。按照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总体部署,建成若干目 标明确、重点突出、协同攻关的文化科技领域国家科技创新基地, 建成 100 家左右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管理规范、配套完善的国 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200 家左右拥有知名品牌、引领行 业发展、竞争力强的文化和科技融合领军企业,使文化和科技融 合成为文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落实意见:围绕政策支持重点,结合我市孟子、孟母、伏羲 等历史文化,培育发展我市文化产业,开展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 利用,加强文化创作、生产、传播和消费等环节共性关键技术研 究,加快文化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广,推动文化和科技融合成果从 样品到产品再到商品的转化,完善文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升 科技对文化建设的支撑作用,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 政策起止时间:2019 年-2025 年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科技局农社科 联系电话:5117819 — 55 — 48、《深化生态环境科技体制改革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的实施 意见》 发文单位:生态环境部 文 号:生态环境部文件环科财〔2019〕109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12 月 4 日 主要内容:围绕“激发科技创新活力”这条主线,重点在能 力体系建设、科研投入、“放管服”改革、人才队伍建设、成果 转化、作风和学风建设 6 个领域分 18 个方面进行了纵深面广的 指导。《意见》聚焦科技创新能力体系建设,突出人才培养和成 果落地,强调落实人才政策、财政资金等各项保障措施,推进政 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促进科技成果支撑引领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要的意义。 落实意见:全力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协同创新,开展污染源 头控制、污染深度治理等试验项目落地,推进企业和科研院所建 立创新平台或研发基地。围绕我市环境质量改善中的难点和治理 瓶颈,加强与生态环境科研单位密切合作,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发挥科技支撑作用,科学有效的解决环境质量改善中的重点难点 问题。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大气 管理科 联系电话:5292229 — 56 — 49、《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 若干意见》 发文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 文 号:国知发服字〔2019〕46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8 月 30 日 主要内容:积极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图书情报机构、国家 中小企业政策信息互联网发布平台、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等纳入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国防知识产权信息 公共服务网点建设,构建军民融合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 加强顶层设计,积极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建设工作。鼓 励支持有条件的省(区、市)设立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发展专 项资金。推动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列入地方各级政府购买服务 指导性目录,加大政府购买支持力度。 落实意见:认真做好《若干意见》的宣传和解读工作,积极 组织业务人员熟练掌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体系,为提高知识产权 信息传播利用效能奠定坚实基础。加大知识产权工作支持指导力 度,推动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规范化、系统化、体系化,不 断提升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整体能力,努力提高服务体系建设 的质量。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 联系电话:5216336 — 57 — 50、《关于加强专利代理监管的工作方案》 发文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 文 号:国知办发运字〔2019〕13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4 月 22 日 主要内容:工作方案确定了依法监管、主动监管、协同监管、 智慧监管的基本原则和到 2020 年的工作目标,细化了国家知识 产权局有关部门、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专利代理行业组织 的工作职责,部署了加大专利代理主动监管力度、创新专利代理 监管方式、健全专利代理监管制度、加强专利代理监管能力建设 等 4 类 13 项主要任务。 落实意见:从注重事前审批转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从被动 监管转向主动监管,从主要运用传统手段监管转向注重运用信息 技术手段监管,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构建公正高 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2019 年至 2020 年,每年 4 月至 11 月 将集中开展“蓝天”专利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针对无资质专 利代理、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挂证”、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 务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政策起止时间:2019 年 4 月-2020 年 12 月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 联系电话:5216336 — 58 — 51、《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文 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7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10 月 11 日 主要内容:将散见于商标法多个条款,以及在工作实践中梳 理总结的对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商标申请注册行为作了集中规 定,对商标代理机构提供代理服务予以明确规范。列举对恶意申 请商标注册进行审查时的考虑因素,增强审查商标注册行为的操 作性和透明度。严厉惩治恶意商标申请注册行为和违法代理行 为。进一步优化商标申请注册渠道和流程,为申请人提供更多便 利,提升服务水平。 落实意见:采取授课培训、交流座谈、研讨答疑等多种形式 的活动,为辖区企业、知识产权服务人员进行普法宣传。在制止 商标恶意申请注册方面,我们会对前来咨询商标注册业务的人员 进行现场指导,对有明显恶意倾向的申请主体当场进行劝导,强 化市场主体对有实际使用需要的商品和服务申请商标注册的良 好导向。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 联系电话:5216336 — 59 — 52、《关于打造“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的实施 意见》 发文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 文 号:鲁政字〔2019〕49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3 月 18 日 主要内容:将打造创新创业共同体作为总抓手和切入点,将 带动“政产学研金服用”各要素融合创新作为总定位,将建设山 东产业技术研究院作为示范样板,培育 30 个以上省级创新创业 共同体,辐射带动各地建设一批不同主体、不同模式、不同路径、 不同方向的创新创业共同体,在全省形成“1+30+N”创新体 系。包括明确总体要求、统筹推进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构建“政 产学研金服用”融合创新生态、强化工作体系保障四个部分。 落实意见:建议成立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工作专班,研究制 定我市《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方案》,向省科技厅、济宁市科技 局等省市上级部门进行专门沟通协调;围绕《实施意见》支持要 点及我市高端绿色化工、食用菌等重点产业布局,以国家火炬精 细化工特色产业基地、“蘑菇小镇”为载体,依托龙头企业及科 研院所,着力争创““山东高端绿色化工创新创业共同体”、“山 东食用菌产业创新创业共同体”。 政策起止时间:2019 年-2024 年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科技局人才与合作科 联系电话:5117806 — 60 — 53、《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若干措施》 发文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鲁政办字〔2019〕120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7 月 3 日 主要内容:在科研项目劳务费开支方面,进一步扩大财政科 研项目劳务费开支范围。除科研项目组成员以外,参与项目研究 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编制外人员以及聘用的在职研究 人员、退休返聘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参与者的劳务费,均可在 项目经费中列支。对科研项目长期聘用、无其他固定收入来源的 科研人员,其劳务合同中的工资、社会保险补助等纳入劳务费科 目列支。在项目科研人员薪酬激励制度方面,全时全职承担重大 技术攻关、成果转化或平台建设任务的项目负责人以及高层次人 才,用人单位可按规定对高层次人才实行绩效工资分配倾斜、年 薪制、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所需经费允许在项目经费中列 支并单独核定。 落实意见:积极筛选我市符合条件的科研项目机构,及时进 行政策贯宣并指导落实。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科技局综合科 联系电话:5213051 — 61 — 54、《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南(试行)》 发文单位: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文 号:鲁工信技字〔2019〕57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4 月 12 日 主要内容:省级中心的基本条件:中心建立“公司+联盟” 的基本运行模式,独立法人股东中应包括 5 家以上在省内或国内 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骨干企业,且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0 万元, 验收时资金到位率不低于 30%。创新中心的联盟应汇聚产学研用 各类创新主体,并至少有 20 家本领域的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 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 创新平台;中心组建由牵头单位总负责。牵头单位应在山东省境 内注册,拥有省级及以上研发创新平台。牵头单位为企业的,近 三年研发投入强度均不低于 3%,销售收入达到全省同行业前三 位。无违法、违规、失信行为记录,在行业内有较强的竞争力、 影响力、号召力。 落实意见:积极开展引导、培育工作,围绕政策支持重点, 加大申报政策的宣传力度,对牵头单位制定的组建方案进行评 估,采取“成熟一个推荐一个”方式,深入探索中心内部组织机 制、运行模式和投融资方式,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加快建设和 发展,做好服务企业发展的各项惠企政策落实。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工信局科技科 联系电话:5110071 — 62 — 55、《进一步推动大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文单位: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文 号:鲁工信技字〔2019〕167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9 月 30 日 主要内容:推动大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引导应建未建 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支持现有研发机构提升研发能力和水平,到 2020 年底,实现大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坚持数量覆盖 和质量提升相结合,坚持自主创新和开放合作相结合,坚持政府 引导和企业主体相结合,推动大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立足产业发 展需要,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工作 力度。大型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拥有的有 效发明专利数量明显提升。 落实意见:围绕政策支持重点,做好重点大型工业企业培育 引导,指导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推动大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 不断晋档升级。全面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企业为主体、市 场为导向、“双招双引”为抓手,进一步推动大型工业企业加快 研发机构建设,完善基础设施,聚集高端人才,实施创新项目, 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核心技术难题,为我市大型工业企业高质量 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工信局科技科 联系电话:5110071 — 63 — 56、《山东省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试行办法》 发文单位: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学技术厅 文 号:鲁财采〔2019〕38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4 月 12 日 主要内容:政府采购扶持的创新产品需符合:属于本省需要 研究开发的重大创新产品或技术,但目前尚未投入生产和使用; 产品权益状况明确,开发完成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程度高, 涉及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或者应用新技术原理、新 设计构思,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方面对原有产品有根本性改进, 能显著提高产品性能;或者能在国内外率先提出技术标准;或者 具有提升产品的安全性,达到节能环保目的;具有潜在的经济效 益和较大的市场前景或能替代进口产品。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交列入《山东省 政府首购创新产品目录》的申请。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科 技厅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申请产品进行论证,符合条件的产品 统一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纳入《目录》。 落实意见:支持我市企业研究开发重大创新产品技术,力争 安如首购创新产品目录。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工信局科技科 联系电话:5110071 — 64 — 57、《山东省创新券使用管理办法》 发文单位:山东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文 号:鲁科字〔2019〕66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7 月 15 日 主要内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创客)团队作为 使用方,创新创业载体作为科技创新服务供给方,双方在省科技 厅建设的“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 (以下简称“省 仪器设备网”)注册成为会员,供给方依托科研设施与仪器为使 用方提供检测、试验、分析、合作研发、委托研发、研发设计、 标准制定等科技创新服务。省科技厅对供给方进行年度考核,根 据综合评价结果按其上年度实际服务的创新券总额的 10%-30% 给予奖励补助,同一供给方每年最高补助 200 万元。管理办法 对创新券的组织管理、支持对象、范围和补助标准、使用与兑付、 监督管理进行了详细说明。 落实意见:对我市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创客)团 队进行政策宣传,组织在省仪器设备网注册,通过平台使用科技 创新服务,享受创新券政策补助,减轻企业负担;鼓励我市符合 条件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和有闲置仪器 的大型企业在省仪器设备网注册,对外开展相关科技创新服务。 政策起止时间:2019 年 10 月 1 日-2022 年 9 月 30 日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科技局高新科 联系电话:5258966 — 65 — 58、《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 发文单位:山东省科技厅 发文时间:2019 年 8 月 9 日 主要内容:管理办法主要介绍了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 的总提定位,明确了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主要功能与发 展目标,界定了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与众创空间备案条件,确定 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实行认定管理,众创空间实行备案管理,明 确了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在运营机构、场地面积、专 业化服务团队、投融资情况、知识产权、在孵企业数量、毕业企 业数量等方面认定或备案的量化条件标准。 落实意见:一是以科技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为重点,高水 平推进创新载体平台建设,实行“投资+孵化”的建设运营模式, 增强创业孵化能力。提升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技术转移、人才 培养、知识产权等方面专业服务水平。引导具有一定基础条件的 镇街小微产业园完善创新服务功能,向科技企业孵化器方向发 展。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工作,对 扶持三年孵化期内的在孵企业升级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给 予扶持。 政策起止时间:2019 年 8 月 9 日-2022 年 8 月 9 日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科技局高新科 联系电话:5258966 — 66 — 59、《国家重点科研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发文单位:山东省科技厅、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2019 年 4 月 30 日 主要内容:实施细则适用于 2018 年及以后年度获得立项 批复的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省财政科技资金已配套支持且配 套资金超过本细则补助金额的国家重点科研项目,不再予以 补助。细则主要介绍了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补助对象为国 家重点科研项目的承担单位,须为山东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单位,包括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两类。补助标准按照国家重 点科研项目上年国拨经费实际到账额的 15%对承担单位给予 经费资助,单个国家重点科研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 细则还介绍了资金补助程序以及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落实意见:1、积极跟踪科研经费到位情况,向企业宣贯 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规定。2、适时组织开展对科研项目承 担单位落实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情况的督查,对督查 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信用管理,与 间接费用核定、结余资金留用等挂钩。3、定期督促指导所属 单位完善内部管理,确保国家政策规定落到实处。 政策起止时间:2019 年 4 月 30 日-2021 年 4 月 30 日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科技局高新科 联系电话:5258966 — 67 — 60、《关于落实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计划支持政 策的通知》 发文单位:省科技厅 发文时间:2019 年 1 月 28 日 主要内容:通知主要说明了政策支持对象(参加当年“行 动计划”,符合有关支持政策的企业、团队)、支持类型(分 三类,一是新锐类企业科技金融补助,二是团队科技金融补 助,三是团队跟踪后补助)以及对符合政策支持企业的相关 要求:需要提供的材料及附件,企业应对其所提供的材料的 真实性负责。通知还强调了各市科技局应负起责任,提高服 务意识和服务质量,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通知还提供 了企业及科技主管部门需要填报的附件。 落实意见: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 行动计划,并做好跟踪帮扶工作,力争更多企业或团队获得 优胜。开展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组织全市中小企 业进行入库评价,力争更多企业纳入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 信息库。落实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创新券、企业 研发财政补助、小升高补助等普惠性政策,增强中小企业创 新能力,提高竞争力。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科技局高新科 联系电话:5258966 — 68 — 61、《科技支撑八大发展战略实施若干举措》 发文单位:山东省科技厅 文 号:鲁科字〔2019〕98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10 月 10 日 主要内容:围绕我省八大发展战略,提出了强化对新旧动能 转换的创新动力支撑、大力实施乡村振兴科技引领行动、打造具 有国际影响力的海洋科技创新中心、实施科技助力打好三大攻坚 战行动、深入推进军民科技协同创新、高水平开展科技创新合作、 促进区域创新协调发展、支撑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发展、持 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等方面的具体举措。 落实意见:在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打造对外开放新高 地、区域协调发展、科技体制改革等方面重点发力。培育壮大我 市“1+5”产业体系,实施传统产业科技提升行动、新兴产业培 育科技引领行动,打造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培育一批科技型 企业;依托邹城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优势企 业,推动邹城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争创省级农高区;加强重点领域 国际科技合作、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科技成果转移承接等方面 的力度;加快我市创新型县(市)建设,对上争取科技资源、财 政补助;深化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大科技创新宣传力度。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科技局人才与合作科 联系电话:5117806 — 69 — 62、《关于促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文单位:科技部、教育部 文 号:国科发区〔2019〕116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3 月 29 日 主要内容:以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为目标,以优化创新创业 生态为主线,以功能拓展和服务能力提升为着力点,强化“创新 资源集成、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业孵化、创新人才培养、开放 协同发展”五大功能,通过增加科技成果有效供给,为深化大众 创业万众创新,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作 出新贡献,有力支撑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 落实意见:围绕指导意见重点,推动我市邹城科创大学科技 园创新发展。整合构建高水平线上线下创新网络与平台,促进校 企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完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和市场化机制,促 进科技成果工程化和成熟化;发挥邹城科创大学科技园运营管理 有限公司、科创慧谷等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优势,打造 “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全链条孵化载体;加强与 我市“1+5”产业体系,特别是高端绿色化工、智能装备制造产 业集群的互动,服务我市科技与经济发展;健全落实税收、高校 科技成果转化、高校师生创新创业等方面政策,提升各园区治理 能力。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科技局人才与合作科 联系电话:5117806 — 70 — 63、《山东省广告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 发文单位: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鲁市监广规字〔2019〕7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10 月 18 日 主要内容:进一步规范广告产业园区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广 告业健康快速发展,建设较完善的经营环境,为广告企业开展经 营活动及行业公共活动提供必要的环境保障,建设广告产业要素 集聚,具有为广告发展服务的公共服务体系。 落实意见:对区域广告及相关产业发展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发挥园区的经济、社会效益的特定区域,对广告产业及相关产业 链汇聚,具有一定产业规模,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严格标 准、突出特色、主业明确、自主创新、合理配置资源的原则,积 极创建众创空间、产业孵化器等广告业“双创”服务平台及广告 人才实训基地。符合有关认定条件的开发单位、管理单位可向市 场监管部门提出申请。 政策起止时间:2019 年 7 月 15 日-2022 年 7 月 14 日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管 科 联系电话:5307319 — 71 — — 72 — 五、人才创业类政策 — 73 — — 74 — 64、《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 发文单位:国务院 文 号:国发〔2019〕28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12 月 13 日 主要内容:国务院出台了二十六条稳就业的工作意见,要求 各级政府从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开发更多就业岗位、促进劳动者 多渠道就业创业、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做实就业创业服务、 做好基本生活保障等 8 个方面着手,积极投入、统筹用好各类资 金,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责任和督促落实机制,完善就业形势监 测和突发事件处置,积极宣传引导舆论,全力推进地区稳就业工 作。 落实意见:围绕重点群体、重点工作任务,继续降低社会保 险费率,加大援企稳岗力度,进一步稳定就业岗位;培育和壮大 新兴产业,挖掘内需扩大本市就业规模;搭建“双创”支撑平台, 落实好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创业贷款及贴息等政策,鼓 励企业吸纳就业,积极创业带动就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失业保险 待遇、就业援助、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政策,全力保障困难人员 的生活;加快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平台融合,加大技能人才培养 培训,大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统筹开展各类人群培训。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 中心 联系电话:5212352 — 75 — 65 、 《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职 业 技 能 提 升 行 动 方 案 (2019—2021 年)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文 号:国办发〔2019〕24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5 月 18 日 主要内容:2019 年至 2021 年,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提高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 业能力。三年共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 5000 万人次以上, 其中 2019 年培训 1500 万人次以上;经过努力,到 2021 年底技 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 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 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落实意见:围绕政策支持重点,大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 和转岗转业培训,对就业重点群体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 培训,加大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技能扶贫工作力度,不断 创新培训内容。 政策起止时间:2019 年-2021 年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 中心培训科 联系电话:5212682 — 76 — 66、《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 见》 发文单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时间:2019 年 12 月 25 日 主要内容: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创造流动机会、推动区域协调 发展促进流动均衡、推进创新创业创造激发流动动力、以户籍制 度和公共服务牵引区域流动、以用人制度改革促进单位流动、以 档案服务改革畅通职业转换、拓展基层人员发展空间、加大对基 层一线人员奖励激励力度、拓宽技术技能人才上升通道、推进精 准扶贫促进贫困群体向上流动。推进公平就业保障困难人员发展 机会、强化社会救助提高困难群众流动能力。 落实意见:高质量建设一批创业培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和 农村创业园。常住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教育、就业创业、 社会保险、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强化公共就业 服务,构建多元化供给体系、多渠道供给机制,逐步实现就业扶 持政策常住人口全覆盖。加强就业援助,精准识别就业援助对象, 制定个性化援助计划,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对通过市场渠 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可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确保 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 中心职业介绍科 联系电话:5212515 — 77 — 67、 《关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意见》 发文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文 号:人社部发〔2019〕7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01 月 11 日 主要内容: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完善人才市 场供求、价格和竞争机制,全面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健全党政 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才流动机制,畅通人才跨所有制流动渠道, 完善人才柔性流动政策,构建更加开放的国际人才交流合作机 制,强化人才流动的法制保障,引导鼓励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 基层一线流动,深化区域人才交流开发合作,维护国家重点领域 人才流动秩序,建立完善政府人才流动宏观调控机制,推进人才 流动公共服务便民化,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急需紧缺 人才目录编制发布制度,优化人才流动政策环境。 落实意见:加强人才市场供求信息监测,依托人才公共服务 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建立健全统一、动 态的人才市场监测机制,探索定期发布人才流动报告。加强人才 流动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提升“互联网+人才服务”水平。持 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加快推行人才流动公共服务“马上办、 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不断提升人才流动服务水平。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 中心职业介绍科 联系电话:5212515 — 78 — 68、《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 策的通知》 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 院扶贫办 文 号:财税〔2019〕22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2 月 2 日 主要内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 失业登记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 当月起,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 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 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 在 3 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 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落实意见:线上线下加大政策宣传,广泛宣传税收优惠政策, 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主动作为强化沟通协调,定期交换传递重 点群体信息。跟踪督导确保政策落实,筛选整理应享受优惠政策 的纳税人名单,下发税务管理分局开展针对性辅导,及时解决政 策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应享尽享。 政策起止时间: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税务局法制股 联系电话:5717688 — 79 — 69、 《山东省重点扶持区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项目管理办法》 发文单位: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 东省财政厅 文 号:鲁发改重大办〔2018〕1397 号 发文时间:2018 年 12 月 17 日 主要内容: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 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我省重点扶持区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项目 管理,充分发挥人才项目作用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推进山东省 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重点扶持区域范围包括,西部经济隆起 带 59 个县等 81 个省重点扶持县级区域;列入计划的人才项目, 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项目 2 类,分别获得不超过 200 万元和 100 万元的省级资金支持。 落实意见:支持山东省重点扶持区域的企事业单位引进急需 紧缺的创业创新人才,依托实体经济产业项目开展技术攻关和成 果转化,达到一定的创新、经济等绩效目标。积极指导相关企业 做好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确保争取更多人才政策资金支持。 政策起止时间:自 2019 年 1 月 20 日起施行,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发展改革局经济科 联系电话:5213633 — 80 — 70、《山东省促进就业创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单位:山东省财政厅、省人社厅 文 号:鲁财社〔2019〕24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5 月 14 日 主要内容: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山东省促进就业创业资金使 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人社厅结合当前稳定和 促进就业创业的实际,制定了关于使用就业创业资金的管理办 法,编制了共 17 条内容,明确了资金来源及用途、有关部门职 责分工、促进就业创业资金预算编制流程及有关要求,规定了促 进就业创业资金分配下达的具体程序,对绩效评价、信息公开、 监督核查、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等。 落实意见: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主要用于职业培训补贴、 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创业师资培训补贴、创业孵化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 省级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奖补、创业型城市和街道(社区)奖补、 创业训练营补助、创业典型人物奖励、就业扶贫基地一次性奖补、 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省级示范基地奖补、扶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以及省政府批准的其他支出。 政策起止时间:2019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 中心财务科 联系电话:5238743 — 81 — 71、《山东省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 通知》 发文单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 文 号:鲁人社字〔2019〕196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11 月 24 日 主要内容:为加强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管理, 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促进全省人力资源服务业转型升级、 快速、高质量发展,每年在省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安排专项 资金用于扶持全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中的公共性、公益性、基 础性领域,包括国家和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创建与发展,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育,高端人才队伍建设以及人力资源服务业 发展急需开展的相关工作等。 落实意见:围绕政策扶持重点,结合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 展实际,积极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 展扶持资金项目工作,同时做好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培育引导, 引导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研究、开发、实施多个层次的人力资 源服务,在大力发展传统人力资源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努力发展 高端服务项目,从市场化、标准化、国际化等角度着力提升人力 资源服务机构的竞争力。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 科 联系电话:5239279 — 82 — 72、《山东省省级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认定和培育奖励实施 细则的通知》 发文单位:山东省人社厅、财政厅 文 号:鲁人社字〔2019〕200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12 月 16 日 主要内容:启动省级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的申报工作,省级 示范综合体采取先认定、后培育的方式打造,培育期 3 年。在“资 金奖补”方面,对认定的省级示范综合体,综合考虑综合体规模、 评审情况、创业带动就业效果等因素,将给予举办主体最高不超 过 5000 万元奖补。 落实意见:加快对现有就业创业平台的量质提升,指导钢山、 千泉、凫山 3 个街道及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孟子湖新区 3 区 积极整合资源,壮大产业和园区规模,提升创业服务的内涵和功 能,加快推进我市“双创”平台集聚资源,提质升级。为条件成 熟的街道和功能区积极申报省级示范点,提升省级创业型城市形 象。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 中心就业科 联系电话:5232325 — 83 — 73、《关于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实施意见》 发文单位:山东省人社厅 文 号:鲁人社发〔2019〕14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5 月 15 日 主要内容: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行业企业工种岗位评价规范,根据企业生产和人力资源管理的需 要,对在岗职工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落实意见:要做好技术支持服务和质量监管工作。建立全省 统一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管理信息系统,完善技能人才数据库。 加强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满足业务协同共享和大数据分析应用需 要。指导企业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企业岗位要求制定工种岗 位评价规范,制定自主评价办法与实施方案。提供命题指导、题 库建设和考评人员培训等服务,受理投诉举报并核实处理。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人社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联系电话:5373656 — 84 — 74、《山东省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发文单位:山东省财政厅、省人社厅 文 号:鲁人社规〔2019〕4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1 月 31 日 主要内容: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有 关规定,在留足本级支付失业保险待遇资金和应对失业风险资金 基础上,从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中安排用于扶持创业带动就业 的资金。根据失业保险基金结余状况,省政府每年从省级失业保 险滚存结余基金中安排不少于 10 亿元,作为省级创业带动就业 扶持资金。市级政府可从本级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安排本级创业 带动就业扶持资金。 落实意见: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主要用于职业培训补贴、 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创业师资培训补贴、创业孵化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 省级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奖补、创业型城市和街道(社区)奖补、 创业训练营补助、创业典型人物奖励、就业扶贫基地一次性奖补、 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省级示范基地奖补、扶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以及省政府批准的其他支出。 政策起止时间:2019 年 1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 中心财务科 联系电话:5238743 — 85 — — 86 — 六、生态环保类政策 — 87 — — 88 — 75、 《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发文单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时间:2019 年 4 月 14 日 主要内容:明确了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时 间表与路线图,以落实产权主体为关键,以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 为基础,着力促进自然资源集约开发利用和生态保护修复,加强 监督管理,注重改革创新,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 高效的中国特色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体系。到 2020 年基本建 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 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落实意见:贯彻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方针, 处理好土地、矿产、水域方面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关 系;重点推进国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重点国有林区、湿地、 大江大河重要生态空间确权登记工作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房 地确权登记工作;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 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严格落实国土空 间用途管制制度,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编制实施国土空 间生态修复规划,建立健全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机 制。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权登记科 联系电话:5350083 — 89 — 76、《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指导意见》 发文单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文 号:中办发〔2019〕42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6 月 15 日 主要内容:建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 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构建 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明确保护地分类体系和功能定位; 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管理体制,做到自然保护地统一设置、分级 管理、分区管控;创新自然保护地建设发展机制,推进自然保护 地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考核,形成体系完善的监 督管理制度等。 落实意见: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聘请专业技术指导团队制定 我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实施方案,通过全面调查我市自然资源 和保护现状,评估分析资源价值和保护空缺,从而对现有自然保 护地进行结构优化、归并整合,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的自然 保护地体系。同时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健全保护区管理机 构,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边界勘界立标工作等。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保护地管 理科 联系电话:5355396 — 90 — 77、《“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文 号:国办发〔2018〕128 号 发文时间:2018 年 12 月 29 日 主要内容: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重点做好 6 个 方面工作,包括:强化顶层设计引领,发挥政府宏观指导作用实 施工业绿色生产,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 长、推行农业绿色生产,促进主要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践行绿 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提升风险防 控能力,强化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 产业发展新模式。 落实意见:运用相关政策,支持建设固体废物处置等公共设 施。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明确“无废城市”建设试点资 金范围和规模。加大科技投入,加快固体废物减量化、高质化利 用关键技术、工艺和设备研发制造。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 提下,加大对“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的金融支持力度;强化对试 点城市绿色矿山建设、建筑垃圾处置、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工作 的督导检查。加大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宣传教育。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土壤 固废管理科 联系电话:5266733 — 91 — 78、《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 文号:发改环资〔2019〕1696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10 月 29 日 政策主要内容:到 2022 年,力争 70%左右的县级及以上党 政机关达到创建要求;力争全国 60%以上的城乡家庭初步达到 创建要求;60%以上的学校达到创建要求,有条件的地方要争取 达到 70%;力争 60%以上的社区达到创建要求,基本实现社区 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力争 60%以上的创建 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 70%以上,绿色出行服务满意率不低于 80%;力争 40%以上的大型商场初步达到创建要求;城镇新建建 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 60%,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取得积极 成效。 落实意见:通过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 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广泛宣传 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建 立完善绿色生活的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推动绿色消费,促进绿 色发展。 政策起止时间:2019 年底至 2022 年底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发展改革局(能源局) 联系电话:5257218 — 92 — 79、《关于深化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 发文单位: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文 号:发改办能源规〔2019〕828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7 月 31 日 主要内容:合理设计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方案,主要明确电力 市场模式选择、现货市场组成、现货市场主体范围,并提出要有 利于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统筹协调电力现货市场衔接机制,包括 省间交易与省(区、市)现货市场、电力中长期交易与现货市场、 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与现货市场等多重关系。建立健全电力现货市 场运营机制,包括用电侧和清洁能源消纳参与现货市场的机制、 现货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现货市场限价设置等内容。强化提升电 力现货市场运营能力,规范建设电力现货市场运营平台,建立完 善电力现货市场配套机制。 落实意见: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积极组织我市电力企 业和重点用户参加电力现货交易,力争把我市符合条件的所有企 业和用户纳入电力现货市场交易,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能源局 联系电话:5257218 — 93 — 80、《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 文 号:发改西部〔2018〕1960 号 发文时间:2018 年 12 月 28 日 主要内容:推动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 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重点做好 15 个方面工作,包括: 健全资源开发补偿制度、优化排污权配置、完善水权配置、健全 碳排放权抵消机制、发展生态产业、完善绿色标识、推广绿色采 购、发展绿色金融、建立绿色利益分享机制、健全激励机制、加 强调查监测、强化技术支撑、强化统筹协调、压实工作责任、加 强宣传推广等。 落实意见:围绕政策支持重点,做好我市重点污染企业督导, 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要健全资源开发补偿、污 染物减排补偿、水资源节约补偿、碳排放权抵消补偿制度,合理 界定和配置生态环境权利,健全交易平台,引导生态受益者对生 态保护者的补偿。积极稳妥发展生态产业,建立健全绿色标识、 绿色采购、绿色金融、绿色利益分享机制,引导社会投资者对生 态保护者的补偿。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政策 法规科 联系电话:5293427 — 94 — 81、《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的通知》 发文单位: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发 展改革委 文 号:财建〔2019〕213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05 月 08 日 主要内容:为促进公共交通领域消费,推动公交行业转型升 级,加快公交车新能源化做到以下几点:提升技术水平,保障产 品供给;完善财税政策,促进产品消费;加大支持力度,优化使 用环境;加强多方联动,确保政策落地;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资 金效益。 落实意见:围绕政策支持重点,按规定,在资金拨付前进行 公示,在资金拨付后予以公开;要设立并公开举报电话或网上举 报平台,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作用;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 审核把关,加大对骗补企业处罚力度,对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严肃追责。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交通运输局公交科 联系电话:5263107 — 95 — 82、《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 通知》 发文单位: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 革委 文 号:财建〔2019〕138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3 月 26 日 主要内容: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好新能源 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做好优化技术指标,坚持“扶优扶强”;完 善补贴标准,分阶段释放压力;完善清算制度,提高资金效益; 营造公平环境,促进消费使用;强化质量监管,确保车辆安全。 落实意见: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新能源运 输车辆,争取财政资金,引导扶持运输企业更新使用新能源或清 洁能源运输车辆,围绕政策支持重点,做好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 应用财政补贴政策,严格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落实财政补贴。 政策起止时间:从 2019 年 3 月 26 号起实施,2019 年 3 月 26 日至 2019 年 6 月 25 日为过渡期。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交通运输局公交科、运管科 联系电话:5263107、5263155 — 96 — 83、《土地储备项目预算管理办法(试行)》 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土资源部 文 号:财预〔2019〕89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5 月 20 日 主要内容:《办法》规定,土地储备项目从拟收储到供应涉 及的收入、支出必须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土地储备项目预算按规 定纳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年度预算执行中遵循以收定 支、先收后支的原则。《办法》要求,土地储备机构根据土地储 备项目收支平衡情况,分类提出资金安排建议。其中,专项债券 发行规模不得超过项目预期土地出让收入的 70%。对预期土地出 让收入大于或等于土地储备成本,能够“收大于支”或“盈亏平 衡”的项目,可按规定发行专项债券融资,债券发行规模不得超 过土地储备成本;对预期土地出让收入小于土地储备成本、“收 不抵支”项目,应当统筹安排财政资金、专项债券予以保障。 落实意见:按照《办法》要求,科学编制土地储备计划,与 财政局共同做好我市土地储备项目库建设,规范土地储备项目预 算管理,健全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控制机制,对土地储备项目 实行全生命周期预算管理。 政策起止日期:2019 年 5 月 20 日起施行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5344355 — 97 — 84、《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意见》 发文单位:生态环境部、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文 号:环综合〔2019〕6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1 月 17 日 主要内容:围绕民营企业绿色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突出矛盾和 短板,以及污染防治攻坚战过程中普遍关心和关注的问题,提出 营造企业环境守法氛围、健全市场准入机制、完善环境法规标准、 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加快“放管服”改革、强化科技支撑服务、 大力发展环保产业等 18 项重点举措,帮助民营企业解决环境治 理实际困难,推动形成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长效机制。 落实意见: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持续精简审批环节,提高 审批效率。进一步调整环评审批权限,改革环评管理方式。鼓励 民营企业加强生态环境技术创新,筛选和发布一批优秀示范工 程,推动先进技术成果应用示范。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强 化监督中,及时了解和密切关注民营企业污染治理存在的技术难 题,提供针对性服务。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宣传 信息科 联系电话:5290233 — 98 — 85、《关于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单位: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农业农村部 文 号:环土壤〔2019〕25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03 月 28 日 主要内容: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做好 5 个方面工 作,包括:保障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环境安全、建立健全法规和标 准规范体系、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地下水污染协同防 治、以落实《水十条》任务及试点示范为抓手 推进重点污染 源风险防控. 落实意见:围绕政策支持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支 持、强化科技支撑、加大科普宣传、落实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和 监督管理责任。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土壤 固废管理科 联系电话:5266733 — 99 — 86、《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发文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 文 号:鲁政字〔2019〕212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11 月 8 日 主要内容:按照抓源头、抓出路的要求,分别从产业结构、 交通运输结构、能源结构、农业农村绿色循环发展、城镇环境基 础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从优化环境监测、督察、执 法、重污染天气应急、信访举报、环境经济政策,以及进一步落 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的、管生产的、管行 业的都要管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和反对“一刀切”等方面制定 了针对性措施。 落实意见:坚决分类治理“散乱污”企业,解决“劣币驱逐 良币”问题;对技术装备相对先进的过剩产能,鼓励其对外转移 优化布局;实行“四压四上”,即“上新压旧”、“上大压小”、 “上高压低”、“上整压散”,新建项目产能技术工艺、装备水 平和节能减排指标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用好重大项目落 地“五个一”协调推进机制,切实化解重大项目落地难、落地慢 问题。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宣传 信息科 联系电话:5290233 — 100 — 87、 《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鲁政办字〔2019〕44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3 月 19 日 主要内容:本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导,坚持突出绿色发展导向、坚持激励约束并重、聚焦环 境重点领域三项基本原则,积极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通过设 立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建立节能减排奖惩机制、完善环境 质量生态补偿机制、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等方式,建立健全生态 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高质量发 展,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 落实意见:一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问题导向、 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进一步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生态环保责任,加快解决水、气、土等突出环境问题,坚决打好 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积极争取上级生态补 偿资金。二是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严格落实专项资金管理办 法,建立健全“事前有绩效目标,事中有绩效督查,事后有绩效 考评的结果应用”的专项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保证专项资 金专款专用、发挥效益,助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规划 财务科 联系电话:5292559 — 101 — 88、《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 见》 发文单位:生态环境部 文 号:环科财〔2018〕162 号 发文时间:2018 年 12 月 7 日 主要内容:要求进一步落实行业扶贫责任,充分发挥生态环 境部门行业优势,树立搞好生态环境保护就是扶贫的意识,创新 工作机制,将生态环境保护帮扶转化为精准脱贫成效,以生态环 境保护助力脱贫攻坚,支持贫困地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和精准脱 贫两个攻坚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筑牢基础。 落实意见:结合扶贫需求,继续深化政策措施,在发挥行业 优势、结对帮扶、选派干部、督促检查、创新帮扶方式、动员社 会力量参与、宣传推广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落实落细,创新 机制,全方位加大帮扶力度,务求取得实效。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人事 秘书科 联系电话:5292827 — 102 — 89、《关于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清洁高效利用的指导 意见》 发文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鲁政办字〔2019〕117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6 月 28 日 主要内容:《指导意见》确定严控新增高耗煤项目、压减高 耗能行业产能、加快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进冬季供暖节能降耗、 开展单位能耗效益综合评价、重新分解各市煤炭消费压减等重点 任务。将从严控制新上高耗煤项目,对确需新建的耗煤项目,必 须落实产能置换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否则一律不予立项。同时, 严格核查清理在建焦化产能,违规产能一律停止建设。 落实意见:制定配套细化方案,形成“1+N”工作体系,建 立完善分级负责、常态长效的目标管理评价体系,压紧压实行业 主管部门监管责任、镇街属地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二是建立重 点行业煤炭消费定期公布制度,做好数据共享和预测预警。认真 核查企业煤耗数据,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 纳入诚信黑名单。开展单位能耗效益综合评价,分类施策,整治 淘汰产出效益低的企业。对产出效益高的企业在资源要素上给予 倾斜,引导生产要素从低质低效领域流向高质高效领域,从旧动 能领域流向新动能领域,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优化调 整。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发展改革局(市能源局) 联系电话:5217218 — 103 — — 104 — 七、三农发展类政策 — 105 — — 106 — 90、《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 发文单位:国务院 文 号:国发〔2019〕12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6 月 17 日 主要内容:为促进乡村产业振兴,重点做好 7 个方面工作: 突出优势特色,培育壮大乡村产业;科学合理布局,优化产业结 构;促进产业融合,增强产业聚合力;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 增强产业持续增长力;推动创新创业升级,增强产业发展动能; 完善政策措施,优化发展环境;强化组织保障,确保乡村产业振 兴落地见效。 落实意见:围绕我市优势特色产业,强化产业培育和引导。 合理规划乡村产业布局,推进镇域产业聚集,引导发展特色小镇, 加快要素聚集和业态创新,辐射和带动周边地区产业发展。培育 多元融合主体,构建利益联结机制。强化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向 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绿色化方向发展,延伸拓展产业链, 增加绿色优质产品供给,不断提高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深化“放 管服”改革,发挥服务机构作用,为从事乡村产业的各类经营主 体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科 联系电话:5213876 — 107 — 91、《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 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 力的意见》 发文单位:国务院 主要内容:要构建集中统一高效的管理新体制,强化资金投 入和机制创新。确保到 2022 年全国建成 10 亿亩集中连片、旱涝 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以此稳定 保障 1 万亿斤以上粮食产能,到 2035 年全国高标准农田保有量 进一步提高,不断夯实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基础。建立健全农田建 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将农田建设作为财政支出重点事项。发挥 政府投入引导和撬动作用,完善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使用机 制。 落实意见: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做好项目争取工作。按照山 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工作 的通知》要求,做好 2020 年项目储备工作。在项目建设、验收、 管护等实施过程中,做好“五个统一”:统一规划、统一标准、 统一主体、统一验收、统一管护。做好项目引导、带动工作进一 步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 合作社、农业农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经 营;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大力发展带动能力强、综合 效益高的特色产业,促进当地群众增收。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科 联系电话:5233058 — 108 — 92、《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 发文单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文 号:中办发〔2019〕8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2 月 21 日 主要内容:高度重视小农户发展,按照服务小农户、提高小 农户、富裕小农户的要求,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等 各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小农户利益; 加快构建扶持小农户发展的政策体系,特别是要注重政策的公平 性和普惠性,防止人为垒大户,排挤小农户。提升小农户发展能 力、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拓展小农户增收空间、健全面向小 农户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小农户扶持政策等;统筹兼顾扶持小 农户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小农户 的带动作用,引导小农户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和联合;农业生产 经营规模要坚持宜大则大、宜小则小,不搞一刀切、不搞行政命 令。 落实意见:根据《意见》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高度重视 小农户发展,按照服务小农户、提高小农户、富裕小农户的要求, 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实现好、维护好、 发展好小农户利益。把扶持小农户发展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 赢脱贫攻坚战统筹安排,推动各项工作做实做细。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 联系电话:5233030 — 109 — 93、《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 发文单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时间:2019 年 5 月 27 日 主要内容:《纲要》明确指出到 2020 年,全国行政村 4G 覆盖率超过 98%,农村互联网普及率明显提升。建成一批特色乡 村文化数字资源库,网络扶贫行动向纵深发展,信息化在美丽宜 居乡村建设中的作用更加显著。《纲要》明确了加快乡村基础设 施建设、发展农村数字经济、建设智慧绿色乡村、繁荣发展乡村 网络文化、推动网络扶贫、统筹城乡信息化融合发展等十大项重 点任务,涵盖创新农村流通服务体系、提升乡村生态保护信息化 水平、加强农村网络文化阵地建设、统筹发展数字乡村与智慧城 市、分类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等近三十项具体任务。 落实意见:积极培育发展乡村新业态,推动互联网与特色农 业深度融合,发展创意农业、认养农业、观光农业等新业态,促 进游憩休闲、健康养生、创意民宿等新产业发展,规范有序发展 乡村共享经济。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农业农村局质管科 联系电话:5233019 — 110 — 94、《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文单位: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林草局 文 号:财金〔2019〕102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10 月 9 日 主要内容: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通过政府引导,市场 运作,充分尊重农业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意愿,协同推进。主要目 标是,到 2020 年,稻谷、小麦、玉米 3 大主粮作物农业保险覆 盖率达到 70%以上,收入保险成为我国农业保险的重要险种,农 业保险深度(保费/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 1%,农业保险密度(保 费/农业从业人口)达到 500 元/人。到 2030 年,农业保险提质增 效、转型升级,总体发展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落实意见:按照意见要求,做好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 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拓宽农业保险服务领域工作,要明晰政府与 市场边界,政府不参与农业保险的具体经营。要完善大灾风险分 散机制,鼓励探索开展“农业保险+”,政府还要清理规范农业 保险市场,加强财政补贴资金监管。保险机构应完善保险条款和 费率拟订机制,加强农业保险信息共享,优化保险机构布局,完 善风险防范机制。政府各部门应强化协同配合,加大政策扶持力 度,赢了良好市场环境,促进农业保险的高质量发展。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财政局金融科、市农业农村局计 财科 联系电话:5215260、5233005 — 111 — 95、《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 发文单位: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国 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市场 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家林草局 文 号:中办发〔2019〕16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8 月 27 日 主要内容:完善登记和名录管理制度:合理确定经营规模, 优化登记注册服务,健全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强化示范创建引 领: 加强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强化 典型引领带动,鼓励各类人才创办家庭农场,积极引导家庭农场 发展合作经营。建立健全政策支持体系: 依法保障家庭农场土 地经营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健全面向家庭农场的社会化服务, 健全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制度,强化用地保障,完善和落实财政 税收政策,加强金融保险服务,支持发展“互联网+”家庭农场, 探索适合家庭农场的社会保障政策。健全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 领导,强化部门协作,加强宣传引导,推进家庭农场立法。 落实意见:围绕指导意见重点,做好我市家庭农场培育指导, 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工作力量,积极总结推广家庭农场发展的好 经验好模式,及时解决家庭农场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 项政策落到实处。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 联系电话:5233030 — 112 — 96、 《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支撑体系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发文单位: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发文时间:2019 年 11 月 18 日 主要内容: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支撑体系建设,是在国家 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已开展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绿色 农业技术体系、标准体系、产业体系、经营体系、政策体系和数 字体系等六大体系,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为 深入推进全国农业绿色发展提供借鉴和支撑。 落实意见:在我市安排 3-5 项绿色技术试验任务。针对主导 产业,划定 2 万亩以上种植面积、2 个以上养殖场、2 个以上农 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中连片开展绿色种养技术应用试验。建设 绿色生产标准化试验基地,组织编制技术标准,推动规模生产经 营主体按标生产,建立绿色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完善绿色发展扶 持政策。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科 联系电话:5233028 — 113 — 97、《关于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 知》 发文单位: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文 号:交公路发〔2019〕99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7 月 18 日 主要内容:严格免收车辆通行费范围: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 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的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 行费。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服务: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 通过安装 ETC 车载装置,在高速公路出、入口使用 ETC 专用通 道,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驶出高速公路出 口收费站后,在指定位置申请查验;建立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 运输“绿色通道”预约服务制度;建立鲜活农产品运输信用体系。 落实意见: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 的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对安装 ETC 车辆,使用 ETC 专用通道,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交通运输局运管科 联系电话:5263155 — 114 — 98、《山东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 文 号:鲁政字〔2019〕189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10 月 11 日 主要内容:以“根治水患、防治干旱”为总目标,按照“兴 建、提升、整治”要求,补齐全省水利基础设施短板,加快水毁 工程修复、水利工程巩固提升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确保明年汛 期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初步匡算总投资 1323.38 亿元,其中 2020 年实施工程项目总投资 583.25 亿元。 落实意见:根据方案要求及全省重点水利工作视频会议精 神,以“根治水患、防治干旱”为总目标,我市将镇(街)提报 的和已列入上级规划的农田水利、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本着 量力而行,先急后缓的原则,编制《邹城市 2019-2020 年冬春农 田水利基本建设及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积极争取我市 项目纳入上级工程盘子。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水务局 联系电话:5112316 — 115 — — 116 — 八、城乡统筹类政策 — 117 — — 118 — 9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 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 发文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文 号:国办发〔2019〕34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7 月 19 日 主要内容:《意见》适用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以及土 地连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等整宗地一并交易,要求建立城 乡统一、产权明晰、市场定价、信息集聚、交易安全、监管有效 的土地二级市场。明确交易规则,实行差别化的税费政策等改革 举措,激发市场的活力,促进存量土地进入市场盘活;创新运行 模式,要求搭建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交易平台;健全服务监管, 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 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 制。 落实意见:搭建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交易平台,向社会推出 土地信息超市 APP,重点发布闲置、低效土地、批而未供土地信 息和企业自主需求信息,汇集土地二级市场交易信息。积极推进 “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站办结”,培育和规范中介组织,营 造良好的交易环境,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二级市场管理与涉及司法 处置、资产处置、不动产登记、房地产交易管理的衔接。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权登记科 联系电话:5350083 — 119 — 100、《中央预算内投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管理暂行办法》 发文单位:国家发改委 文 号:发改投资规〔2019〕1035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6 月 11 日 主要内容:明确专项支持范围,细化配套基础设施支持项目, 规范投资补助标准;制定年度投资需求申报程序,重点在重大建 设项目库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审核、年度投资计划请示包含内容 等方面做出相关要求;列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支持条件及项目 调整相关情况;强化专项补助监管措施,对投资计划分解落实、 投资计划执行、资金拨付使用等情况实行全过程监督监管。 落实意见:严格按照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 要求,根据项目建设形象进度第一时间将上级中央预算内投资资 金分解下达。加大资金使用监管力度,定期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 况开展专项检查,组织项目单位财务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培训。明 确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强化资 金使用主体责任,做到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分账核算”,提高资 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使用,在做好上级各类专项补助资金 安全使用的前提下,拓宽资金筹集渠道,确保自筹资金足额及时 到位。 政策起止时间:从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住建局房产管理和住房保障科 联系电话:5287577 — 120 — 101、《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发文单位:财政部、住建部 文 号:财综〔2019〕31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8 月 22 日 主要内容:明确专项资金支持范围,规范各类保障性安居工 程专项资金分配规则及计算公式;要求各级财政、住建部门分解 资金明确至具体项目,督促项目建设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执行监控。 落实意见:严格按照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 要求,会同市财政局,根据项目建设形象进度第一时间将专项补 助资金分解下达。加大资金使用监管力度,定期不定期对资金使 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组织项目单位财务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培 训。明确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第一责任人, 强化资金使用主体责任,做到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分账核算”,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使用,在做好上级各类专项补 助资金安全使用的前提下,拓宽资金筹集渠道,确保自筹资金足 额及时到位。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住建局房产管理和住房保障科 联系电话:5287577 — 121 — 102、《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 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文 号:国办函〔2019〕92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9 月 15 日 主要内容:履行工程质量监管责任,全面推行“双随机、一 公开”检查方式和“互联网+监管”模式;强化参建各方主体责 任、明确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工程设计建造管理,完善 招标投标制度。推行银行保函制度,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工程担 保公司保函和工程保证保险。推行绿色建造方式,完善绿色建材 产品标准和认证评价体系,进一步提高建筑产品节能标准,建立 产品发布制度;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完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制度;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 落实意见: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不断完善日常检查和抽查抽 测相结合的质量监督检查制度,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 托专业机构开展检查。加快发展绿色建材产业,发挥绿色建筑和 装配式建筑示范带动作用,提高绿色建材在工程建设中的应用比 例;认真执行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标准规范;培 育装配式建筑企业市场主体。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住建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联系电话:5260019 — 122 — 103、《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发文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鲁政办字〔2019〕146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8 月 15 日 主要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实 现城市市容整洁有序,生活交通便利安全,公共空间明显增加, 环境质量大幅改善,特色魅力充分彰显,城市的精致化、生态化、 智慧化、人文化水平显著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 续增强,城市生活品质、环境品质、人文品质不断提高,做到“一 年打基础、起势头,两年重攻坚、有看头,三年建长效、争一流”, 走彰显齐鲁风韵、顺应人民期盼的城市发展之路。 落实意见:按照文件要求,市直各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做好 我市风貌特色、蓝绿空间、空气洁净、道路交通、生活服务、治 理能力、安全运营、文明素质等 8 个方面的提升行动,树牢“城 市让生活更美好”的理念,以建设人民满意城市为导向,完善城 市布局,提升基础设施配套、深化产城融合、增强城市功能,增 加绿量、畅通水系、丰富色彩提升城市品质,加快建设宜居宜业 宜游的现代化中等城市。 政策起止时间:2019 年 8 月-2022 年上半年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住建局城市建设科 联系电话:5262061 — 123 — 104、《省级住房和城镇化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发文单位: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 号:鲁财建〔2019〕24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5 月 16 日 主要内容:省级住房和城镇化建设资金,是为规范住房和城 镇化建设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补齐城市建设管理短板, 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实施保障 性住房建设、城镇和困难工矿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奖补政策,支 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品质提升工程,推动各地装配式建筑 和绿色建筑发展等住房和城镇化方面的资金。 落实意见:围绕规范住房和城镇化建设资金管理,加大对上 争取力度,重点做好我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城镇和困难工矿区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品质提升工 程,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发展等住房和城镇化方面的工作,促 进我市城镇化建设步入快车道。 政策起止时间:2019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住建局村镇科 联系电话: 5262097 — 124 — 九、文旅融合类政策 — 125 — — 126 — 105、《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 法》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 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文物局 文 号:发改社会〔2019〕124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7 月 22 日 主要内容:《管理办法》包括总则、计划管理、资金管理、 监督管理等 6 个章节 27 项条款,适用于《“十三五”文化旅游 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储备项目。 落实意见:围绕《管理办法》,做好我市文化旅游工程项目 提升打造,积极挖掘文化旅游资源,招商引资,充实项目库。强 化服务,提前介入,组织规划、建设、国土、环保、园林、供电 等部门认真推进重点项目招商落地,提速建设的服务保障措施, 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简化办事程序,为项目顺利推进提供 保障。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发展改革局社会科 联系电话:5212250 — 127 — 106、《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 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央宣传部 文 号:财税〔2019〕16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2 月 16 日 主要内容: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国有经营性 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明确了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 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及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转制文化企业 应符合的条件。 落实意见:根据通知要求,做好我市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 位转为企业的税收工作。经认定的转制文化企业,应按有关税收 优惠事项管理规定办理优惠手续,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未经 认定的转制文化企业或转制文化企业不符合通知规定的,不得享 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已享受优惠的,主管税务机关应追缴其已 减免的税款。对已转制企业按照通知规定应予减免的税款,在通 知下发以前已经征收入库的,可抵减以后纳税期应缴税款或办理 退库。 政策起止时间: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文化和旅游局综合科 联系电话:5212354 — 128 — 107、《曲艺传承发展计划》 发文单位:文化旅游部 文 号:文旅非遗发〔2019〕92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7 月 16 日 主要内容:到 2025 年,曲艺类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档案 建设和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基本完成;曲艺类非遗传承 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曲艺类非遗传承人群文 化自信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曲艺演出场所数量和演出 实践频次持续增长,形成一批驻场演出场所和专题品牌活动。通 过本计划的实施,曲艺的整体活力显著增强,存续状态持续好转, 曲种特色更加鲜明,传承队伍有效扩大,受众群体明显增加,曲 艺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得到充分发挥。 落实意见:围绕政策支持重点,做好我市曲艺保护传承推进 工作,开展地方曲艺曲种普查,加强曲艺项目档案建设和记录工 作,加强曲艺项目管理;支持曲艺作品创作生产,加大曲艺创作 扶持力度,打造曲艺精品曲目;扶持曲艺演出,扶持曲艺驻场演 出,拓展曲艺演出发展空间,实施曲艺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开展 多种形式的曲艺展演,扶持曲艺表演团体发展;完善曲艺人才培 养机制,培养优秀曲艺人才;加大曲艺普及推广力度;加强曲艺 学术和理论研究;加强曲艺精品品牌打造。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文化和旅游局文化艺术科 联系电话:3235521 — 129 — 108、《关于发布金融支持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的通知》 发文单位: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 文 号:办资源发〔2019〕108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7 月 26 日 主要内容:金融支持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的相关措施主要包 括八个方面:一是加大信贷投放,未来 5 年内将提供 1000 亿元意 向性信用额度,支持乡村旅游重点村旅游开发;二是推进产品创 新。三是对乡村旅游重点村项目执行优惠信贷政策;四是建立乡 村旅游重点项目库;五是探索通过产业基金等方式促进乡村文旅 产业发展;六是延伸服务渠道,向乡村旅游重点村倾斜;七是拓 宽乡村文化和旅游产业融资渠道;八是利用农业银行线上平台促 进乡村消费。 落实意见:按照目前 300 多家的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数量, 未来五年平均每个乡村旅游重点村可获得 6000 万元左右的信贷 支持。调查研究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上九山村旅游发展金融需 求,加强与农业银行的沟通,研究制定金融支持方案,引导农业 银行加大对上九山村支持力度,创新特色信贷产品,推动金融政 策与乡村旅游对接,加快推进重点村文化和旅游健康发展。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文化和旅游局资源开发科 联系电话:5287807 — 130 — 109、《关于促进旅游演艺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文单位:文化和旅游部 文 号:文旅政法发〔2019〕29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3 月 14 日 主要内容:到 2025 年,旅游演艺市场繁荣有序,发展布局 更为优化,涌现一批有示范价值的旅游演艺品牌,形成一批运营 规范、信誉度高、竞争力强的经营主体。旅游演艺产业链更加完 善,管理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在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中的重 要作用充分彰显,对相关产业行业的综合带动作用持续发挥。 落实意见:围绕政策支持重点,提升创作生产水平,推进业 态模式创新,壮大演艺经营主体,积极开展惠民服务,强化节目 内容审核,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加强组织领 导,优化政策环境,强化基础保障。 政策起止时间:2019 年-2025 年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文化和旅游局文化产业科 联系电话:3235505 — 131 — 110、《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的指导意见》 发文单位:文化和旅游部 文 号:文旅市场发〔2019〕12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01 月 16 日 主要内容:指导意见主要包括 7 个方面的内容:提升旅游区 点服务水平、规范和优化旅游住宿、旅行社的服务水平、在线旅 游经营服务、提高导游和领队业务能力、建立完善旅游信用体系、 不断增强旅游市场秩序治理能力。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推动旅游 业高质量发展。通过提升旅游区点、旅行社的服务水平,规范和 优化旅游住宿、在线旅游经营服务,提高导游和领队业务能力, 建立完善旅游信用体系,不断增强旅游市场秩序治理能力,提升 旅游服务质量,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落实意见:围绕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落实 A 级旅游景 区动态管理;积极培育我市旅游产业做大做强,完善 A 级旅游 景区复核和退出机制,全面落实景区流量控制制度;提升孟子休 学游等旅游品牌。开展旅行社等级评定及复核行动,全面提高服 务水平。运用互联网时代新型的旅游经营和服务方式为在线旅游 经营服务,推动我市在线旅游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强化导游管 理,加强旅游市场秩序舆情监测,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 旅游监管制度,保持我市旅游市场健康发展。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文化和旅游局资源开发科 联系电话:5287807 — 132 — 111、《关于加快推进夜间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鲁政办字〔2019〕179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11 月 5 日 主要内容:推动各市及具备条件的县(市、区)至少形成 1-2 个与区域商圈发展相融合、具有较强辐射带动功能的夜间文 旅消费集聚区。建设一批夜间旅游优质项目,推出一批夜间旅游 产品,形成一批夜间旅游发展示范城市,打造一批活动丰富、吸 引力强的夜间旅游景区。到 2022 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富有 活力的夜间旅游发展格局。 落实意见:加快培育旅游、娱乐、影视等服务产业,营造夜 间消费场景。围绕观夜景,打造城市夜间景观带。充分利用唐王 湖、孟子湖资源,打造夜间灯光秀、音乐喷泉、环湖夜跑等项目。 实施“特色小吃+旅游”工程,开发地方特色美食,突出夜间休闲, 营造良好氛围。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文化旅游局(旅游公共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5281966 — 133 — — 134 — 十、改革开放类政策 — 135 — — 136 — 112、《政府投资条例》 发文单位:国务院 文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12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4 月 14 日 主要内容:《条例》对政府投资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明确 政府投资资金按项目安排,以直接投资方式为主;对确需支持的 经营性项目,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也可以适当采取投资补 助、贷款贴息等方式。从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出发,对与政府投 资相关的建设程序、审批以及项目评估、公众参与、专家评议、 风险评估等,均进行了具体规定。对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的编制、 年度计划的内容、列入年度计划项目的条件、年度计划与预算的 衔接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落实意见:科学编制年度投资计划,针对已确定的政府投资 项目,逐个拿出实施方案,明确规划、招投标、开工、施工、竣 工等环节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压茬推进。创新服务管理方式, 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加强对政府投资项 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深入做好宣传普 及。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发展改革局投资科 联系电话:5213864 — 137 — 113、《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发文单位:国务院 文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22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10 月 22 日 主要内容:重点针对我国营商环境的突出短板和市场主体反 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从完善体制机 制的层面作出了 6 项相应规定。包括:明确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 和方向、加强市场主体保护、优化市场环境、提升政务服务能力 和水平、规范和创新监管执法、加强法治保障。 落实意见:围绕重点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继续巩固和深化 我市“放管服”改革成果,聚焦政务服务体系和效能建设,深化 商事制度、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等重点领域改革,全力推进企业、 群众获得资源(水电气暖)便利化以及涉企事务办理便利化,逐 步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一流营商环 境,打造“一次办好,‘邹’全服务”改革品牌,保障新旧动能 转换,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政策起止时间: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综合科 联系电话:5291801 — 138 — 114、《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 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时间:2019 年 6 月 10 日 主要内容:做好专项债券项目融资工作,根据专项债券项目 特点,合理明确金融支持专项债券项目标准,确保落实专项债券 项目和市场化融资项目到期债务偿还责任;完善专项债券管理及 配套设施,保障专项债券项目融资与偿债能力相匹配,强化信用 评级和差别定价;依法推进重大项目融资,允许将部分专项债券 资金作为一定比例的项目资本金;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强化跟踪 评估监督。 落实意见:积极策划储备我市政府投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精心做好策划包装,积极争取政府专项债券的发行。做好重点项 目建设的跟踪监管,确保项目资金效益最大化。不断拓展金融机 构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的能力,加大金融机构对重点项目支持力 度,保障重点项目稳步推进。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财政局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5237679 — 139 — 115、《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 发文单位:国务院 文 号:国发〔2019〕9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4 月 19 日 主要内容:为加快推进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进一步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动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打造充满 生机活力的现代国有企业,《方案》从界定权责边界,明确“谁 来授、授给谁”;分类开展授权放权,确保“授得准”;加强企 业行权能力建设,确保“接得住”;完善监督监管体系,确保“管 得好”;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党建强”等五个方面 提出改革举措。 落实意见:政府授权出资人代表机构按照出资比例对国家出 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科学界定出资人代表机构权责边界。我 市国资监管部门不断健全完善国资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 度,按照精细严谨、稳妥推进的工作要求,坚持一企一策、因企 施策,对具备条件的,成熟一个推动一个,运行一个成功一个, 不具备条件的不急于推进,确保改革规范有序进行,推动我市国 有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企业资产管 理科 联系电话:5110986 — 140 — 116、《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 见》 发文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文 号:国办发〔2019〕11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3 月 13 日 主要内容: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全面开展工 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统一”重点 做好 8 个方面工作,包括:精简审批环节、规范审批事项、合理 划分审批阶段、分类制定审批流程、实行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 推行告知承诺制、统一监管方式、加强组织实施。 落实意见:制定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和联合竣工验收管 理办法,将消防、人防、技防并入施工图审查,实行网上多图联 审;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日常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统一竣 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 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落 实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实 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承诺人履行承 诺的情况进行检查。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科 联系电话:5260091 — 141 — 117、《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试行)》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 文 号:发改办法规〔2019〕509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4 月 25 日 主要内容: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化,按照简化流 程、提高效率、公开透明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服务标准,以标准化推进全流程电子化、服务便捷化。重 点是突出公共服务,健全平台电子系统,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 务行为,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督部门等提供高效、便 捷、优质服务。 落实意见:完善交易服务必要的软硬件设施,场所建设符合 《标准》要求,功能区域边界清晰、功能齐全。信息化系统建设 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满足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要求,并与相关 电子系统对接,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数据交换共享。更新设施 设备满足全程监控、分类管控和支撑平台稳定安全运行,确保交 易流程顺畅、全程监控到位、安全保障有力。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 联系电话:5317979 — 142 — 118、《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 文 号:发改办法规〔2019〕862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8 月 20 日 主要内容:通过深入专项整治,消除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 有制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外资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 垒,促进招标人依法履行招标主体责任,依法规范招标代理机构 和评标专家行为,督促各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 责,切实有效解决招投标活动中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保障不同所有制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落实意见:主要采取法规文件自查清理、随机抽查、重点核 查等整治方式,对发现限制、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招投标的违法 违规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理。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健全 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坚决防止违法违规行 为反弹。同时,注重广泛听取招投标市场主体、行业协会等方面 的意见建议,加快建立健全保障不同所有制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 争、支持不同所有制企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 果。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督查科 联系电话:5317967 — 143 — 119、《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 开放新高地的意见》 发文单位:国务院 文 号:国发〔2019〕11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5 月 28 日 主要内容:提升开放型经济质量,拓展利用外资方式,优化 外商投资导向,提升对外贸易质量。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包括 推行容缺审批、告知承诺制等管理方式,优化机构职能,优化开 发建设主体和运营主体管理机制,健全完善绩效激励机制,支持 开展自贸试验区相关改革试点。打造现代产业体系,加强产业布 局统筹协调,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行动,实施现代服务业优 化升级行动,加快推进园区绿色升级。完善对内对外合作平台功 能,加强要素保障和资源集约利用。 落实意见:按照省市关于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 求,坚持把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作为着力点和突破口,以思想破冰 实现行动突围,以平台思维和产业组织理念引领开发建设,着力 突破产业转型这个“关键点”,下好制度创新这个“先手棋”, 激活创新驱动这个“动力源”,努力把开发区打造成为产业集聚、 科技创新、集约发展、机制创新“四个高地”。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商务局园区科(法制科) 联系电话:5296421 — 144 — 120、《实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两证 合一”的公告》 发文单位:商务部、海关总署、中国贸促会 文 号:2019 年第 39 号文 发文时间:2019 年 9 月 23 日 主要内容:采取商务部门负责备案、采集和推送信息,海关、 贸促机构接收导入备案信息的业务流程模式,实现对外贸易经营 者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一次受理、一次备案、一次发证”。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应用与海关总署、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 员会原产地管理系统对接,实现部门间系统互联互通、数据交换 和信息共享,在“总对总”层面实行备案信息自动推送、导入、 转换。企业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新备案或变更备案后,可根据 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相关规定,直接向海关、中国贸促会及其 地方机构申请原产地证书,不再进行原产地企业备案。 落实意见:全面优化申办流程,积极为企业做好申办流程指 导和业务宣传工作,主动了解企业需求,耐心、准确解答企业咨 询,收集、整理和分析企业各类问题。通过各类渠道,指导已注 册企业尽快完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基础信息,以确保后续“两 证合一”数据更新推送顺利开展。 政策起止时间:2019 年 10 月 15 日起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商务局园区科(法制科) 联系电话:5296421 — 145 — 121、《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单位:财政部 文 号:财金〔2019〕10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3 月 7 日 主要内容:充分发挥 PPP 模式积极作用,补齐基础设施短 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从 5 个方面提出意见:牢牢把握 推动 PPP 规范发展的总体要求、规范推进 PPP 项目实施、加强 项目规范管理、营造规范发展的良好环境、协同配合抓好落实。 要贯彻“既要规范、也要发展”的总体要求,对于规范的 PPP 项目,要坚定不移地大力推进,对于不规范的 PPP 项目项目, 要限期整改完善,牢牢守住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底 线。 落实意见:围绕政策支持重点,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遵循 “规范运行、严格监管、公开透明、诚信履约”的原则,健全制 度体系,明确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严格项目入库,公平、公正、 公开择优采购社会资本方。用好全国 PPP 综合信息平台,充分 披露 PPP 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对参与各方 形成有效监督和约束。加强地方政府诚信建设,增强契约理念, 充分体现平等合作原则,保障社会资本合法权益。 政策起止时间:2019 年 3 月 7 日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 联系电话:5256611 — 146 — 122、《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文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 文 号:鲁政字〔2019〕235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12 月 7 日 主要内容:加快建立以质量和效益为导向的工业企业分类综 合评价机制,深入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实施资源要素差别 化配置政策,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 量发展,省政府决定以县(市、区)为主体,在全省启动“亩产 效益”评价改革。建立企业分类综合评价机制,实行资源要素差 别化配置,创新企业管理和服务方式,促进资源要素市场化交易。 落实意见:加大对企业进行摸底调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评 价以单位用地税收、单位能耗销售收入、单位污染物排放销售收 入、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 5 项指标为主;规模以 下工业企业评价以单位用地税收为主要指标。按照规模以上和规 模以下 2 个口径,依据综合评价得分。抓好企业填报、部门核实、 企业确认等数据采集各环节工作,强化涉企数据标准化、规范化 管理。完善部门涉企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加强数据核实,确保 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政策起止时间:2019 年 12 月 10 日—2024 年 12 月 10 日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工信局规划与技术改造科 联系电话:5117006 — 147 — 123、《山东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 通知》 发文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鲁政办字〔2019〕209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12 月 28 日 主要内容:坚持应进必进、统一规范、公开透明、服务高效 原则,持续深化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不断扩大平台 交易范围,创新交易监管方式,推动公共资源阳光交易,提高公 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到 2020 年,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纵向全面贯通、横向互联互通,电子化交易全面实施;到 2022 年,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一网通办,信息一网公开,监管一网 覆盖。 落实意见:进一步明确公共服务定位,着力优化见证、场所、 信息、档案、专家抽取等服务。完善见证方式,推动“数字见证” 系统建设,改造提升开评标场所,做到边界清晰、功能齐全。健 全完善制度体系,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加强信息技术培训和能 力建设,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信息科 联系电话:5317978 — 148 — 124、《深化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发文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 文 号:鲁政发〔2019〕2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1 月 1 日 主要内容:完善省与市县财政收入划分体制,从 2019 年起, 增值税等 9 税种省与市县分享比例由 15%提高为 20%;深化基 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对 8 大类 17 项重大基本公共服务,分 6 档确定省级补助比例,济 宁市为第 4 档,补助比例为 60%;改革完善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制 度,具体包括鼓励支持新旧动能转换、加大对困难地区转移支付、 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东中西部,向市县收取排放调节基金。 落实意见:执行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 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研究制定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以下财 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意见,明确界定市级财政事权、镇 (街道)财政事权、共同事权,明晰保障和配套措施及职责分工 和实施步骤。改革完善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制度。对接省政府出台 的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财政体制激励政策,加大财政对新 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投入力度,提高重点园区“亩均税收”, 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尽全力争取上级奖励政策。 政策起止时间:自 2019 年 1 月 1 日期执行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财政局预算科 联系电话:5213730 — 149 — 125、《节约集约用地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的意见》 发文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鲁政办字〔2019〕90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5 月 19 日 主要内容:推进全省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海洋强省等 重大战略实施,保障重大项目建设,从规范规划调整修改、计划 指标配置、存量土地盘活挖潜、简政放权、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 明确意见,便于市县操作。主要包括:加快规划编制,优化用地 布局;统筹指标使用,实施精准供地;盘活挖潜存量,节约集约 用地;大力简政放权,强化用地监管。 落实意见:围绕《意见》要求,加快做好我市国土空间规划 编制工作。积极包装重点项目,争取上级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配合探索实行“标准地”供应,实施精准供地。压实镇街属地责 任,积极推进完成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推进城镇低效用地 再开发,配合做好推进“亩产效益”评价改革。深化“放管服” 改革,用好省级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权下放机遇,搞好对 上协调对接,提升土地征收报批效能。配合建立土地使用共同监 管责任机制,倒逼企业履约、节约集约用地。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 国土空间规划科、用途管制科 联系电话:5357996 — 150 — 126、山东省《引进重大外资项目奖励政策实施细则》 发文单位: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财政厅 文 号:鲁商字〔2018〕222 号 发文时间:2018 年 12 月 11 日 主要内容:对年度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超过 5000 万美元的新 项目、超过 3000 万美元的增资项目和超过 1000 万美元的跨国公 司总部或地区总部,省财政按其当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不低于 2 %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 1 亿元。对世界 500 强企业、全球行 业龙头企业新设(或增资)年度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超过 1 亿美元的 制造业项目,以及年度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不低于 3000 万美元的对 全省转型升级、产业发展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制造业新设项目,按 “一项目一议”方式给予重点支持。 落实意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结合邹城市资源能源优势对 接洽谈重大外资项目,鼓励现有大个头外资企业增资扩股,围绕 政策奖励重点,做好我市重大外资项目的培育招引工作。对有望 达到奖励标准的企业,靠上服务,实行全方位帮办,会同财政部 门共同做好奖励政策的落实工作。 政策起止时间:2018 年 9 月 2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商务局外国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5231782 — 151 — 127、《扩大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鲁政办发〔2018〕37 号 发文时间:2018 年 12 月 29 日 主要内容: 扩大重要商品进口、优化进口结构,包括扩大 “十强”产业相关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充分发挥新 消费引领作用,增加资源性产品、农产品进口四条政策。大力培 育运用各类进口渠道和平台。扩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保税 进口;深化对外投资合作带动进口。拓展优化多元化进口市场布 局,包括加强“一带一路”沿线进口和深入实施自贸区战略。引 导企业最大限度利用跨境电商、海运邮路、海运快件等国际寄递 物流业务,丰富和扩大进口。 落实意见:加大市级财政和金融政策支持,增加县级外贸领 域相关专项资金对进口的支持力度,落实好鼓励类技术和产品进 口贴息、鼓励类项目进口设备减免关税、降低部分商品进口税率 等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增强创新能力,提升国际竞争力;加大金 融支持和创新力度,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方式,引导金融 机构加大对进口业务的信贷支持力度。提高进口贸易便利化水 平。包括优化进口通关流程,加强口岸收费监管,完善进口公共 服务,积极发挥商协会中介作用。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商务局外贸科 联系电话:5231781 — 152 — 十一、金融支持类政策 — 153 — — 154 — 128、《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 发文单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文 号:中办发〔2019〕6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2 月 14 日 主要内容:加强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有效缓解民营企业 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主要内容包括: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着 力提升对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融资服务基 础设施建设,着力破解民营企业信息不对称、信用不充分等问题; 完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着力疏通民营企业融资堵点;积极支 持民营企业融资纾困,着力化解流动性风险并切实维护企业合法 权益。 落实意见:围绕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是通过不断 深化政金企对接合作、强化银行考核、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健全企业金融顾问制度、推动惠邹基金市场化运作等一系列举 措,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信贷支持力度;二是扎 实开展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加大股票、债券、私募股权等直 接融资力度,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挂牌, 有效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持续提升金融服务民营企业 质效。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金融行业发展服务中心银行保险 科、资本市场科 联系电话:5117978 — 155 — 129、《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文单位: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文 号:鲁财债〔2019〕50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11 月 4 日 主要内容:加强财政与金融政策协同配合,充分发挥专项债 券稳投资作用,结合我省实际,促进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落实意见:聚焦省委、省 政府确定的“八大发展战略”, 推进专项债券支持铁路、机场、水利、乡村振兴、生态环保、棚 户区改造、市政设施等重点领域 重大项目建设。专项债券资金 用于项目资本金的规模占全省专项债券总量比例控制在 20%左 右。要将专项债券严格落实到实体政府投资项目,严禁挪用和放 大杠杆; 市县政府要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预算内财力、专项 债券资金等财政性资金,优先支持必要的在建项目建设。构建“储 备库、发行库、执行库”三级项目库体系,实现专项债券项目全 生命周期管理。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财政局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5237679 — 156 — 130、《深化“银税互动”促进全省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实 施意见》 发文单位: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文 号:鲁金监字〔2018〕89 号 发文时间:2018 年 12 月 12 日 主要内容:深入推进全省“银税互动”工作开展,畅通银税 合作渠道,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主要包括 5 个方面:加大“山东 省银税互动融资服务平台”推广力度,持续优化银税服务平台功 能;深化银税互动合作领域,拓宽企业受惠面,延伸银税合作领 域;引导银行加大银税合作信贷支持力度,提高授信审批效率; 强化融资担保服务,积极给予融资担保支持;建立“银税互动合 作”联席会议制度,保证银税合作机制有效运行。 落实意见:做好银税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鼓励和引导银 行业金融机构充分利用“山东省银税互动融资服务平台”,推动 银企双方加强对接,畅通银税合作渠道,提高应用实效。引导银 行机构加强金融产品研发创新,积极为符合条件的纳税企业提供 融资服务,切实发挥纳税信用评价增值作用,有效服务实体经济 发展。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金融行业发展服务中心银行保险 科、市税务局 联系电话:5117978 — 157 — 131、《山东省省级企业应急转贷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发文单位: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地 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 管理委员会 文 号:鲁工信发〔2019〕3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6 月 6 日 主要内容:省级转贷引导基金主要为实体经济领域生产经营 基本正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信用信息记录良好、符合流动资 金贷款发放条件、资金周转暂时遇到困难的民营中小微企业,提 供短期资金融通服务,帮助企业按期还贷、续贷。对于企业挪用 于违规领域或限制性行业的到期贷款,不予支持。省级转贷引导 基金运营机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根据各地资金需求,本着先 急后缓、比例调配的原则匹配资金,支持市级应急转贷基金开展 运营,不直接开展企业应急转贷业务。 落实意见:为着力破解民营经济“融资难、融资贵”,切实 缓解产品有市场、发展前景好的民营企业流动性困难,济宁市设 立市级企业应急转贷基金,采取市场化运营模式,本着先急后缓、 比例调配的原则为县市区匹配资金,支持济宁县市区开展应急转 贷业务。 政策起止时间:2019 年 6 月 6 日至 2021 年 6 月 5 日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 联系电话:5214117 — 158 — 132、《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发文单位:财政部 文 号:财金〔2019〕96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9 月 28 日 主要内容:中央财政用于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专项转移支付 资金,包括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 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 贴。本办法侧重于资金管理,具体业务由相关主管部门办理。对 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一定贴息,减轻创业者和 用人单位负担,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对金融服 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适当奖励,试点城市一般应为地级市。对符 合条件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自开业起的 3 年内给予一定补贴,支 持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建设,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 落实意见:市就业服务中心及相关银行受理、审核贷款申请, 发放、回收贷款,计算贴息资金;市财政、金融监管、科技、工 信、人民银行、银保监等部门积极上报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 市申请;市财政局积极受理、审核、上报相关金融机构定向费用 补贴申请;市财政局负责上述专项资金的预算及拨付。 政策起止时间:2019 年 9 月-2022 年 9 月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财政局金融科 联系电话:5215260 — 159 — 133、《进一步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 展的意见》 发文单位:济宁市人民政府 文 号:济政字〔2019〕7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1 月 17 日 主要内容:《意见》共提出十八项具体措施,分别为完善后 备资源库建设、健全企业培育服务机制、实行重大事项报备制度、 降低企业财务成本、支持企业改制重组、兼并重组、缓缴免缴相 关费用、妥善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支持企业项目建设、积极 对上争取扶持、支持企业上市(挂牌)融资、鼓励企业发行债券 融资、积极招引证券期货机构、强化对股权投资机构支持、支持 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加强资本市场服务平台建设、加强组织领 导、做好服务协调、加强对接交流。 落实意见:积极推进我市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按照“培 育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挂牌)一批”的工作思路, 及时将优质企业纳入后备资源库,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分类 指导、梯次培育,提升企业对接资本市场的积极性和能力,并依 法依规协调帮助争取政策支持、妥善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对 成功挂牌上市及发债企业,协助企业申请济宁市级奖补政策。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金融行业发展服务中心资本市场 科 联系电话:5117978 — 160 — 十二、减税降费类政策 — 161 — — 162 — 134、《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文 号:财税〔2019〕45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5 月 16 日 主要内容:对不动产登记、出入境证件、防空易地建设费和 摩托车牌、往来台湾通行证予以减免。 落实意见:对于减免部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我们严格执行上 级政策、标准,确保各执收单位均能依照国家规定的收费目录、 标准收费,并实时在邹城市政务网上进行更新,动态反映收费项 目变动情况,以便广大市民群众按照文件了解政策。 政策起止时间:(2019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服务中心征收管 理科 联系电话:5213156 — 163 — 135、《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 文 号:发改价格〔2019〕798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5 月 5 日 主要内容: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降低实体经 济成本,持续改善营商环境,以更实举措更大的激发市场活力, 健全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不断提高政府定价管理的科学 性、规范性和透明度。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 项目,进一步简政放权,完善收费管理政策。 落实意见:围绕通知要求,积极做好我市政府定价经营服务 性收费项目清理规范工作,印发《邹城市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 费目录清单》,严格落实省、市发改委提出的要求放开普通道路 车辆救援清障服务费、补办数字电视机顶盒 IC 卡工本费和新装 有线电视一次性建设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并要求各执收单位要 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将目录清单在门户网站公开,提高经营性 收费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严格按照我市《政府定价目录清单》 中规定的范围,做好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工作,科学制 定收费标准,根据国家、省、市政策要求对收费项目实行动态调 整,不断提高政府定价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发展改革局价格科 联系电话:5296402 — 164 — 136、《调整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地方分担机制及预算管理 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 文 号:财预〔2019〕205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12 月 4 日 主要内容: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 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 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自 2019 年 4 月税款 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 留抵税额不低于 50 万元。在办理退税业务时,自 2019 年 9 月 1 日起,增值税留抵退税地方分担的 50%部分,15%由企业所在地 分担,35%由各地按增值税分享额占地方分享总额比重分担,该 比重由财政部根据上年各地区实际分享增值税收入情况计算确 定。 落实意见:根据政策规定,认真贯彻政策规定,对于符合条 件的纳税人,及时为纳税人办理留抵退税业务,让纳税人充分享 受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带来的红利;根据文件要求,和上级相关部 门沟通,及时办理财政结算事宜。 政策起止时间:2019 年 9 月 1 日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国家税务总局邹城市税务局收入核 算科 联系电话:5717618 — 165 — 137、《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 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 发文单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85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8 月 23 日 主要内容:金融企业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 〔2007〕54 号),对其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分类 后,按照以下比例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 得额时扣除: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 2%;次级类贷款,计提 比例为 25%;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 50%;损失类贷款,计 提比例为 100%。 落实意见:加强农村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事关经济社会发 展全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 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的延续,为金融机构开展“三农” 和中小企业业务提供了稳定的税收政策预期,为全力支持“三农” 和中小企业良性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税收政策环境。税务机关定期 为金融行业提供风险内控调查测试、专题培训和专家税收会诊等 服务,帮助他们降低涉税风险。 政策起止时间: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国家税务总局邹城市税务局税政二 股 联系电话:5717121 — 166 — 138、《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 告》 发文单位:财政部 税务总局 文 号:财税(2019)87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9 月 30 日 主要内容: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允许 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15%,抵减应 纳税额。 落实意见:按照文件要求找出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通知符 合条件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声明后,享受加计抵减政策。 政策起止时间:2019.10.1-2021.12.31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国家税务总局邹城市税务局税政一 股 — 167 — 139、《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 政策的公告》 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务 部、卫生健康委 文 号:财政部公告 2019 年第 76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6 月 28 日 主要内容: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 征增值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 90%计入收入总额。承受房屋、土地用于 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免征契税。为社区提供养老、 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 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 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落实意见:重视辅导宣传,召开“减税降费”工作动员暨培 训视频会,利用税务机关网站、微信、微博等各种形式开展减税 降费政策宣传,帮助纳税人了解政策。同时强化内部监督,将贯 彻落实减税降费工作列入绩效考评,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减税降 费工作落实到位。 政策起止时间:2019 年 6 月 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国家税务总局邹城市税务局税政一 股、二股 联系电话:5717610、5717121 — 168 — 140、《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 的公告》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2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1 月 18 日 主要内容: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对小 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 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50%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落实意见:重视辅导宣传,召开“减税降费”工作动员暨培 训视频会,利用税务机关网站、微信、微博等各种形式开展减税 降费政策宣传,帮助纳税人了解政策。同时强化内部监督,将贯 彻落实减税降费工作列入绩效考评,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减税降 费工作落实到位。 政策起止时间: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国家税务总局邹城市税务局税政二 股 联系电话:5717121 — 169 — 14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 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5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1 月 19 日 主要内容:缴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 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自成为小规 模纳税人的当月起适用减征优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 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适用减征优 惠;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 纳税人而未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 期次月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 落实意见:制定任务清单和作战图,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利用税务机关网站、微信、微博等各种形式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宣 传,帮助纳税人了解政策。强化内部监督,将贯彻落实减税降费 工作列入绩效考评,确保减税降费工作落实到位。 政策起止时间: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国家税务总局邹城市税务局税政二 股 联系电话:5717121 — 170 — 十三、消费拓展类政策 — 171 — — 172 — 142、《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 发文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文 号:国办发〔2019〕42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8 月 16 日 主要内容:《指导意见》主要内容:创新流通发展。实施包 容审慎监管,推动传统流通企业创新转型升级。培育消费热点。 深化“放管服”改革。改造提升商业步行街。加快连锁便利店发 展,支持地方探索“一照多址”登记。强化财税金融支持。降低 流通企业成本费用,加快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扩大电子商务进 农村覆盖面,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优化 市场流通环境。 落实意见:创新发展流通、推动消费升级、优化消费环境, 促进商业繁荣,激发消费潜力,促进扩大消费切实抓好各项政策 措施的落实落地。结合本地实际完善政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各有关部门落实责任,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推动各项政策 措施落实到位。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商务局商贸流通科(电商科) 联系电话:5238434 — 173 — 143、《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 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 年)》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 文 号:发改综合〔2019〕181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1 月 28 日 主要内容:《实施方案》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 顺应居民消费升级大趋势,以高质量的供给催生创造新的市场需 求。《实施方案》提出了 6 个方面 24 项政策措施。一是多措并 举促进汽车消费,更好满足居民出行需要。二是补足城镇消费供 给短板,更好满足城镇化和老龄化需求。三是促进农村消费提质 升级,拉动城乡消费联动发展。四是加强引导支持,带动新品消 费。五是扩大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好满足高品质消费需求。 六是完善政策体系,进一步优化消费市场环境。 落实意见:有序推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加大新能源汽车补 贴力度、促进农村汽车更新换代;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和老年家庭 适老化改造,加强城市养老和托幼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停车场、 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等建设短板,对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环保的 产品,实行强制性的认证,进一步加大消费权益保护力度等,让 群众能够放心消费、安心消费,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发展改革局社会科 联系电话:5212250 — 174 — 144、《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文 号:工信部信软〔2019〕63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4 月 3 日 主要内容:办法从申报条件、申报流程、评价指标、示范管 理等方面,对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进行了规范管理。信息 消费示范城市分为综合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和特色型信息消费 示范城市两类。综合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在提高信息消费供给水 平、扩大信息消费覆盖面、优化信息消费发展环境等方面进行综 合示范。特色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结合本地优势,在生活类信息 消费、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行业类信息消费、新型信息产品消 费等四大重点领域的某一个或多个方向独具特色且具有核心竞 争力,进行特色示范。 落实意见: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只针对地级市及以上城市申 报,结合示范城市建设标准,对标做好我市相关工作。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信息科 联系电话:5117005 — 175 — 145、《加强网购和进出口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实施办法》 发文单位:中共中央办公厅 文 国务院办公厅 号:鲁质协字〔2019〕9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11 月 24 日 主要内容: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坚 持严格保护、统筹协调、重点突破、同等保护,不断改革完善知 识产权保护体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 手段强化保护,促进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力争到 2022 年, 侵权易发多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 成本高、赔偿低”的局面明显改观。到 2025 年,知识产权保护 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 落实意见:市场监管局将组织深入学习,紧随“严保护”政 策导向,继续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惩戒力度;健全“大保护”工作 机制,完善跨部门跨区域办案协作机制,深化知识产权执法协作; 打通“快保护”工作链条,持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力量。完善 组织领导,狠抓贯彻落实,坚持严格保护、统筹协调、重点突破、 同等保护,促进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的进一步有效提升。 政策起止时间:2019 年 7 月 15 日-2022 年 7 月 14 日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 联系电话:5216336 — 176 — 146、《大力拓展消费市场加快塑造内需驱动型经济新优势 的意见》 发文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 文 号:鲁政字〔2019〕143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8 月 1 日 主要内容:大力拓展消费市场,加快塑造内需驱动型经济新 优势,加快培育新一代消费热点;巩固提升住房、汽车传统消费; 培育农村消费新市场;引导境外消费回流;大力开拓省外市场; 提升“好品山东”影响力;实施基础设施补短板专项行动;激发 企业投资活力;实施“卡脖子”关键共性技术攻关行动;加大社 会资本及高端人才科技研发转化激励力度;做强“山东制造”; 打响“山东智造”。 落实意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形成强大国内 市场的决策部署,抓住用好市场需求持续扩大的战略机遇,大力 拓展消费市场,加快塑造内需驱动型经济新优势,推动山东高质 量发展,结合实际完善细化配套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商务局商贸流通科(电商科) 联系电话:5238434 — 177 — 147、《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文单位: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鲁发改信用〔2018〕309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1 年 4 日 主要内容:加强电子商务全流程信用建设:落实实名登记和 认证制度;完善网络交易信用评价体系。加快建设电子商务信用 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建立完善信用记录;推动建立线 上线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大力推进电子商务信用监管:建立产 品追溯制度;健全政府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提高电子商务平台的 信用管理水平;强化电子商务平台责任意识;加大对电子商务领 域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落实意见:落实实名登记和认证制度,建立电子商务领域守 信主体“红名单”和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对开办电商的单 位和个人核实身份;建立寄递物流信用体系,对严重失信的寄递 物流企业限制进驻电子商务平台。多部门形成合力加大对电子商 务领域违法失信行为的打击。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商务局商贸流通科(电商科) 联系电话:5238434 — 178 — 148、《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培育消费增长点 的通知》 发文单位: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2019 年 1 月 4 日 主要内容:加快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要加快培育更加 成熟的消费细分市场,激发企业培育品牌的内生动力,引导企业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动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模式创新。着力培 育消费新增长点,推进实物消费加快提档升级。营造良好消费环 境,健全维权机制,强化消费环境源头治理,促进农村便利消费 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激活农村消费潜力。切实营造安全放心的消 费环境,不断提振消费信心。 落实意见:完善促进消费的协调机制,加大统筹协调力度, 及时解决促进消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激活城乡消费潜 力,注重科学合理引导消费需求,大力培育积极健康的消费文化, 倡导正确的消费观和节约意识,努力推进消费规模和品质的双提 升。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商务局商贸流通科(电商科) 联系电话:5238434 — 179 — 149、《山东省省级商贸发展和市场开拓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 发文单位: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商务厅 文 号: 鲁财工〔2019〕9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7 月 22 日 主要内容:培育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外贸转型升级, 促进加工贸易和服务贸易加快发展,引导企业利用好出口信用保 险政策工具,鼓励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支持企业开展国际贸易 摩擦应对活动。鼓励扩大先进设备和技术、关键零部件、国内紧 缺的资源性产品、促进消费升级的民生产品进口。引导有序开展 境外投资,促进深化“一带一路”经贸合作,支持搭建走出去风 险保障平台,推进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建设。支持对外承包工程 提质增效,鼓励多种模式参与海外项目,带动装备、技术、标准、 服务和劳务对外输出,鼓励加强对外劳务合作。 落实意见:对照省重点支持推进领域,积极培育支持我市外 贸企业,扩大对外贸易,支持重点骨干企业加大对外合作。指导 企业开拓市场,鼓励参与海外项目,加强对外劳务合作。 政策起止时间:2019 年 7 月 22 日-2021 年 7 月 21 日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商务局外贸科、外经科 联系电话:5231781、5118936 — 180 — 十四、民生保障类政策 — 181 — — 182 — 150、《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文 号:国办发〔2019〕13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04 月 04 日 主要内容: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 境、完善社会保险制度,重点做好 6 个方面工作,包括:降低养 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 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 加快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提高养老 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比例; 稳步推进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 落实意见:自 2019 年 5 月 1 日起,我市企业养老保险单位 缴费比例已降至 16%;根据山东省人社厅、财政厅下发《关于继 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 我市工伤保险已在现行费率的基础上下调了 50%;按照济宁市人 社局《关于公布 2019 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 遇基数的通知》文件,我市 2019 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 费及计发待遇最高基数是 16346 元,最低月缴费基数是 3269 元, 最低基数比 2018 年度最低基数 3465 元降低了 196 元,惠及全市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企业和职工。 政策起止时间:2019 年 5 月 1 日起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联系电话:5298017 — 183 — 151、《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试行)》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 文 号:发改社会〔2019〕1606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10 月 24 日 主要内容:深入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 3 岁以下婴幼 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入开展城企合作,激发社会力 量参与积极性,着力增加 3 岁以下婴幼儿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效供 给。2020 年开展专项行动试点,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城 市政府系统规划建设托育服务体系,重点支持承担一定指导功能 的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社区托育服务设施两类托育服务设施建 设。对辖区内托育机构进行管理和医疗、儿童保健、膳食营养、 疾病防控等技术指导,为托育从业人员培训提供技术支持。 落实意见:制定托育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提供全方位政策支 持清单,通过新建、改扩建,支持一批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 专业化的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加强监管和技术指导,探索建 立公共医疗机构儿科与托育服务机构联建机制,逐步形成布局合 理、设施完善、服务便捷、保障有力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政策起止时间: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 2 年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卫生健康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 科 联系电话:5285220 — 184 — 152、《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9 年修 订版) 发文单位:国家发改委 文 号:发改社会〔2019〕1422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8 月 27 日 主要内容:为进一步激发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积极性,促 进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社区、医养、 学习、旅居”4 类项目,支持养老服务骨干网建设,支持专业化、 医养结合能力突出的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支持内含老年大学等学 习场所的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支持普惠旅居养老服务机构建设, 打造全国普惠旅居养老市场。持续推动智慧健康与养老产业发 展,加强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 和智能硬件产品在养老服务领域深度应用。 落实意见:围绕政策支持重点,全面提升我市城市社区日间 照料中心和养老公寓服务床位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大社区居家 养老服务力度,扩大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规模,夯实居家 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加大社区规模性、连锁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 强化社区老年人幸福食堂建设运营,增强养老服务网络的覆盖面 和服务能力。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联系电话:5250977 — 185 — 153、《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 更好促进残疾人就 业的总体方案》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部、税务总局、中国残联 文 号:发改价格规[2019]2015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12 月 27 日 主要内容:通过实行分档征收、暂免征收小微企业残保金、 明确社会平均工资口径、合理认定按比例安排就业形式等方面着 手,切实降低用人单位成本。从明确残保金优先用于保障就业、 加大对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激励力度、支持残疾人自主就 业创业、提升职业培训质量等方面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方 向,更好保障残疾人就业。推动构建涵盖“人力开发—就业指导 —供需对接—就业维护”全链条的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 落实意见:税务部门按政策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财 政部门按规定支出方向保障残保金优先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残 联依规用好用足残保金,建立完善残疾人就业精准奖补政策,健 全残疾人就业保护、就业支持、就业服务机制,通过“有效的用”, 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推动残疾人实现更加稳定、更有质量的就 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残疾人就业工作纳入全市劳动就 业与人力资源发展政策体系。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 联系电话:5227893 — 186 — 154、《加大力度推动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 量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行动方案》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 文 号:发改社会〔2019〕0160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1 月 23 日 主要内容:从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三个方面, 提出了包括设施建设、设备配备、资源优化、政策扶持、人才培 养、体制创新等方面的系列政策措施,在提升保障能力、扩大有 效供给、推动普惠共享、鼓励社会参与、加强质量监管等方面明 确了具体的政策措施。强调确保中央财政性资金优先支持基本公 共服务领域补短板项目建设。鼓励地方政府依法合规采取政府和 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建设、运 营和服务。 落实意见:加快新建、改扩建学校校舍建设,建立城区学校 优秀教师与乡村学校教师双向流通渠道,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 展;推动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利 用闲置校舍、社区中心等资源,增加托幼服务设施;推动全域旅 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发展改革局社会科 联系电话:5212250 — 187 — 155、《“十三五”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实施方案》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 文 号:发改社会〔2019〕193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1 月 29 日 主要内容:《实施方案》重点支持养老服务体系、社会福利 服务体系和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包括老年养护院、特困人员供 养设施(敬老院)建设及配置基本康复辅助器具;儿童福利、未 成年人保护、精神卫生和基本殡葬等福利设施建设;残疾人康复、 托养和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出推动设施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增强兜底保障能力,提升社会服务水平,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设 施完善、服务便捷、保障有力的社会服务体系。 落实意见:支持主要面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老年养护院 建设,提升康复护理服务能力和水平;支持医养结合的养老设施 建设,推进养老服务与医疗卫生资源融合发展;支持社区老年人 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对设施设备陈 旧的殡仪馆实施改扩建。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发展改革局社会科 联系电话:5212250 — 188 — 156、《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文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 民政部、国家发改委等 12 部委 文 号:国卫老龄发〔2019〕60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10 月 23 日 主要内容:立足医养结合发展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提出 5 个方面 15 项政策措施: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衔接、推进“放 管服”改革、加大政府支持力度、优化保障政策、加强队伍建设。 通过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 求,进一步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 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落实意见:深化医养签约合作,合理规划设置有关机构,加 强医养结合信息化支撑。简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鼓励社会 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加强医养结合服务监管,落实各项税费 优惠政策,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政府投入和购买服务力度,完 善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价格政策。完善上门医疗服务内 容、标准与规范,建立基层医养结合服务队伍,支持医务人员从 事医养结合服务。在创建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市的基础上,开 展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活动。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卫生健康局老龄健康科 联系电话:5117379 — 189 — 157、《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 发文单位:国家卫健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8 部委 文 号:国卫老龄发〔2019〕61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10 月 28 日 主要内容: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重点做 好 6 个方面的工作:加强健康教育、加强预防保健、加强疾病诊 治、加强康复和护理服务、加强长期照护服务、加强安宁疗护服 务。到 2022 年,老年健康相关制度、标准、规范基本建立,老 年健康服务机构数量显著增加,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得到基本 满足。 落实意见:按照《指导意见》,强化标准建设,制定老年人 健康干预及评价标准。建立健全长期照护服务标准和管理规范。 强化政策支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 安宁疗护中心等。加强老年健康人才培养,壮大老年健康人才队 伍。强化信息支撑,打造智慧健康服务示范项目。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老龄健康科、 疾病预防控制科、市老龄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5117379 — 190 — 158、《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发文单位:山东省财政厅等 文 号:鲁财社〔2019〕23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5 月 17 日 主要内容:为规范和加强山东省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 使用管理,严格按照各级财政部门规定要求,全面做好养老服务 资金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监督管理等工作,确保专款专用,提 高资金使用效益。 落实意见:围绕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提升 我市养老和养老服务业资金使用效益,最大限度的确保我市养老 和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年初,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做好养老 和养老服务业的资金预算编制工作,全年过程中,严格按预算编 制,执行好预算资金使用,全过程对资金预算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最大限度的服务全市老年人,不断提升全市 养老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财务科,各 镇(街)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5250977 — 191 — 159、《山东省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省级示范基地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 发文单位:山东省人社厅 文 号:鲁人社字〔2019〕98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5 月 22 日 主要内容:省级示范基地是指经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门认定,以家庭服务职业培训为重要培训内容,在所在地具有一 定影响力的家庭服务培训高等院校、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培训 机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企业内设培训机构。按照公开、公正、 公平、择优的原则,从下列单位中评选出培训体系健全、培训工 作成绩突出、效果显著的单位作为省级示范基地。 落实意见:围绕政策支持重点,做好我市家庭服务职业培训 机构的引导,积极申报省级示范基地,做好省级示范基地优惠政 策的落实。 政策解释部门(科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 中心培训科 联系电话:5212682 — 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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