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香菇现代化种植基地建设奖补方案.pdf
各镇人民政府、万福店农场,各风景名胜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随县香菇现代化种植基地建设奖补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 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 年 3 月 26 日 随县香菇现代化种植基地建设奖补方案 为加快推进随县国家现代农业(香菇)产业园建设,进一步提升随县香菇现 代化种植和加工水平,推动我县香菇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民增收和县域经济高 质量发展,根据随县国家现代农业(香菇)产业园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 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对接和积极融入全省 “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的区域发展战略布局,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强化政府奖补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培育壮大香菇 产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提升随县香菇集群化、规模化、智能化水平,促进 随县香菇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奖补内容及标准 (一)制棒基地。对新建工厂化集中制棒生产线(配备自动化的搅拌、制棒、 灭菌、接种设备和不低于 20 亩的养菌大棚),且日制棒能力达 2 万棒以上的企 业或合作社,按建设成本的 30%标准进行奖补(建设成本以审计核查结果为准) 。 奖补资金在当年累计制棒达 200 万棒时一次性补贴给企业或合作社。 (二)种植大棚。鼓励相对集中连片新建标准化(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 一模式)、智能化(温度、湿度、光照、通风自动调节)香菇种植大棚,对新建 或改扩建大棚平面面积达 1 万㎡以上的企业或合作社,按建设成本的 30%标准 予以奖补(建设成本以审计核查结果为准)。 (三)储藏冷库。对新建 200m3-500m3 组装式冷藏库,每座补助 5 万元; 新建 500m3-1000m3 组装式冷藏库,每座补助 10 万元;新建 1000m3 以上组 装式冷藏库,每座补助 20 万元。 (四)冷藏运输车。对新建或改扩建标准化集中制棒生产线或智能化大棚的 企业或合作社,新购置冷藏车用于香菇运输的,按购置发票金额的 30%予以补 贴。 上述项目单项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特殊情况实行一事一议。 三、奖补条件及申报流程 (一)根据我县国家现代农业(香菇)产业园规划和香菇种植现状,重点对 “一芯两带”(香菇产业园和随南、随北种植示范带)规划区进行奖补。 (二)对所有的奖补项目实行报备制,申请奖补资金的企业或合作社需提供 书面申请(附项目规划图、平面效果图和施工图),报所在镇政府初审,县产业 发展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复审,最后由县国家现代农业(香菇)产业园管委 会批准。未批先建的项目不予奖补。 (三)项目建成后,达到验收条件的,企业或合作社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经 所在镇政府初审后,县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部门联合 进行现场验收。对验收合格的项目,经县国家现代农业(香菇)产业园管委会审 批后,县财政局按规定程序拨付奖补资金。 (四)该方案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香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不 重复奖补;同一项目已享受上级其他补贴的不再享受本方案奖补政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各地各部门要多途径多形式开展政策宣传,积极引导 企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主动参与香菇产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资金奖补政策带 动作用,不断提升香菇产业规模化、工厂化、自动化、智能化发展水平。 (二)加强服务指导。县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要及时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协调 解决奖补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难点和问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林 业局、电力公司、电信公司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技术服务指导,建立健全各项制 度,确保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三)加强资金监管。要加强对资金的申报、审核、验收及拨付的监督检查, 确保专款专用,防止挤占、侵吞、挪用奖补资金。如发现有虚报瞒报、套取奖补 资金的,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收回奖补资金,并从严查处。 五、此方案由县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牵头,商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解释,实 施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1 日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