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2019开放基金管理办法(暂行).pdf
江西省数字国土重点实验室 开放研究基金管理办法(暂行) 一、实验室简介 “江西省数字国土重点实验室”依托东华理工大学建设。主要研究领域是:遥感信息处 理技术、国土资源与环境综合调查、GIS数据结构理论与应用、资源与环境信息系统、GPS 动态变形监测理论与应用、地物光谱测量与遥感应用。实验室配备有ERDAS、ENVI、PCI 等遥感图像处理软件;ArcGIS、MapGIS、GeoStar、MapInfo等GIS软件以及C Tech MVS/EVS 地质三维可视化分析系统、VirtuoZo NT全数字摄影测量系统;图形图像工作站、SVC HR-768 便携式地物光谱仪、高精度GPS接收机、CONTEX宽幅彩色工程扫描仪、Z6200高清晰大幅 面彩色绘图仪、计算机等软硬件设施。 实验室的基本任务是:创造良好的科学研究条件和学术环境,吸收、聚集省内外优秀学 者及科技工作者,在国土资源信息化领域开展高水平的基础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促进新兴、 交叉学科的形成和发展,致力于解决江西省空间信息化进程中的关键性技术难题,培养造就 高层次科学技术人才,推动江西省空间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 二、资助领域 1.遥感信息处理与信息提取技术与方法、遥感信息模型; 2.自然资源与环境、生态、旅游调查技术与方法; 3.资源与环境信息系统开发与应用; 4.地物光谱测量与遥感应用; 5.GIS 数据模型理论与应用; 6.灾害与地理国情监测理论与应用(含人-地关系、生态、地学旅游、地质灾害、水土 流失等遥感监测)。 三、基金申请 1. 实验室按年度受理开放研究基金申请。申请者按规定填写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纸 质)1 式 3 份,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电子版。每年 4 月~6 月底为申请书受理期限(具体时 间以当年通知为准) ,经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后,当年 7 月份通知获选者。 2. 申请者资格要求:职称为讲师、助理研究员、工程师以上,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 研究人员,尤其是中青年科技工作者,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均可提出申请。 3. 凡符合本实验室研究方向,具有明确的技术线路,对承担有科研项目、有相应科研 经费匹配的教学科研人员优先资助。但对原先已申请本基金项目尚未结题者,本年度申请不 予受理。 4. 开放研究基金优先资助具有新思路、新方法的研究项目,研究期限为 1~2 年。鼓励 开放研究基金项目与实验室目前从事的研究方向相结合。 5. 开放基金项目的资助力度为 1.0~3 万元。主要用于利用重点实验室相关软硬件设备、 数据、材料,以及论文出版等费用的支出。对于经费使用不合理或不按进度完成计划的项目, 实验室主任有权调整,甚至终止基金资助。 四、项目管理 1.实验室指定专人负责开放研究基金的实施管理。管理内容包括:①与项目申请人签 定合同;②核定项目资助经费;③检查项目的进度与质量;④项目验收;⑤向学校或有关部 门上报科研成果。 1 2.论文署名要求。凡受实验室项目基金资助的项目,其成果由本实验室、研究者所在 单位及其它资助单位共享。完成的论文署名除作者姓名外,作者单位署名必须包括本实验室 名,且至少有一篇论文将本实验室名列于第一位置。本实验室署名统一格式为:“东华理工 大学江西省数字国土重点实验室,南昌,330013”;英文名:“Key Laboratory for Digital Land and Resources of Jiangxi Province,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Nanchang,330013”; 在脚注中要有“东华理工大学江西省数字国土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资助项目”和“项目编 号(DLLJ×××)”,英文标注“Key Laboratory for Digital Land and Resources of Jiangxi Province, 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和“项目编号(DLLJ×××)”。 3.项目考核主要指标是论文的质量和数量,每个基金项目的研究成果,至少发表 1 篇 三大检索论文(SCI、EI、ISTP)或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不含会议论文、增刊)。项目申请书 中的“预期成果”作为项目考核依据之一。对没有完成论文的项目申请人原则上下次不再受理 其基金申请。对发表高水平(SCI、EI、ISTP)论文的基金项目申请者在下一年度给予优先 资助。 4.结题时,研究者应向本实验室提交下述资料归档:(1)项目总结报告(项目负责人 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后的纸质版) 一式 3 份与电子版; (2)发表的论文复印件(需复印当 期杂志的封面、封底、目录及论文),如论文被 SCI、EI 或 ISTP 收录,需提供收录证明复 印件; (3)研究成果完全是由本实验室资助的,必须提交有关原始记录及有关资料图件;若 受多方资助的,则提交有关复印件及软件; (4)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后,报实 验室组织验收,并将项目完成情况和验收结果通报研究人员和所在单位。 5.欢迎项目人员来实验室进行学术交流。 五、经费使用 1.开放研究基金经费是东华理工大学对江西省数字国土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投入 的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项目总经费直接划拨给实验室,由实验室管理使用。基金项目 经费主要用于研究成果论文版面费、野外调查差旅费(不能超过项目总经费 30%) 、项目人 员来实验室从事研究的设备使用、实验材料、仪器设备维护与维修、成果图件输出、开放交 流等费用。不可将经费用于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等。实验室当年未用完的经费作为下一年实 验室自主基金的经费。 2.项目经费在结题后报销。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结题,则不予报销项目经费。本 基金经费的报销程序是:校内人员项目结题后,按批准资助金额报销,项目报账单必须有开 放实验室负责人签字,由项目负责人在校财务处办理,且经费需在结题后 1 年内使用完成, 尚未按期使用完成的经费,学校收缴。校外单位人员项目经费的报销,则由项目承担单位按 批准资助金额开具正规发票,并提供单位的开户名、开户行和银行账号寄往本实验室,由本 实验室负责办理转账手续。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兰大道 418 号 单位名称:东华理工大学江西省数字国土重点实验室 邮 编:330013 联 系 人:周万蓬、刘文恒、张文华 联系电话: (0791)83897246; E-mail: wpzhou@ecit.cn;liuwh@ecit.cn;whzhang@ecit.cn 东华理工大学 江西省数字国土重点实验室 2019 年 6 月 28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