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字(12)64号 关于选派教师挂职锻炼工作的暂行规定.pdf
唐山师范学院文件 校字[2012]64 号 唐山师范学院 关于印发《唐山师范学院关于选派教师 挂职锻炼工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唐山师范学院关于选派教师挂职锻炼工作的暂行 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唐山师范学院 二O一二年十一月六日 -1- 唐山师范学院 关于选派教师挂职锻炼工作的暂行规定 为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实践能力和整体素质,经研究决 定,每年选派部分教师到基础教育学校或企事业单位挂职锻 炼。现就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了解和认识实践领域的发展 建设情况,提高我校教师的实践能力和素质,密切高校与基 础教育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的关系,并积极为地方经济文化建 设服务,为实现我校提出的“十二五”期间的奋斗目标,提 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通过选派教师挂职锻炼,力争在 5 年内使我校 45 岁以下 的教师普遍接受一次锻炼,研究和了解任教专业领域的实践 情况。 1.选派师范专业教师到基础教育学校挂职锻炼。师范专 业的教师,主要是到唐山市城镇及农村的中学、小学、幼儿 园挂职教务(导)处副主任,直接参与该校教学管理活动; 任课;深入本学科教研组参与教研活动。 2.选派非师范专业的教师到本专业领域挂职锻炼。非师 -2- 范专业的教师,主要是到企、事业单位挂职部门负责人,直 接参与管理及各项业务活动,积极地开展实践锻炼工作。 三、选派条件及方法 选派条件:选派挂职锻炼的教师,要有较高的政治、业 务素质,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 在 45 周岁以下。 选派方法:采用单位推荐和个人自愿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经各单位研究同意后,报人事处审核,学校研究确定人选。 中层干部需经党委研究同意后方可派出。 四、具体要求 挂职锻炼的教师一般要完成下列五项工作。各派出单位 还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挂职锻炼的教师提出其他 要求。 1.参与管理:全面参与挂职单位的业务管理工作,了解、 认识、掌握挂职单位的本专业发展情况。 2.顶岗实践:师范类的教师要参与一门课程的实际授课, 学时数不少于总学时数的三分之一,全程参与作业批改及课 外辅导;非师范专业的教师,要积极从事本专业需要的实践 工作。 3.科研活动:师范类教师要全程参与本学科各年级的教 研活动,学习、实践本学科的新课标、新教材等;非师范专 -3- 业教师要以挂职为契机,向同行学习,积极参加挂职单位的 科研工作,争取合作横向课题。 4.调查研究:师范类教师要通过与所在学校领导、教务 (导)处、教研组和师生座谈等形式,了解教改实施情况, 搞好所在学校及所在区域学校的教师基本素质调研;非师范 类教师要积极地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本专业的社会需求,在 实践领域存在的问题,行业发展情况等。 5.撰写调研报告: (1)师范类专业的教师,要撰写关于本学科、本专业从业 人员素质现状的调查报告。针对目前本学科中小学教育教学 现状,撰写对我校课程建设与教材教法改革的建设性报告, 或者探索关于本学科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与培训内容的研究 报告。 (2)非师范类专业的教师,要撰写本学科、本专业发展状 况的调查研究报告,对学校的学科、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提 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五、待遇 1.挂职锻炼期间,教学工作按照满工作量计算。在职称 评聘中,其计算办法比照公派进修人员执行。 2.月津贴按照教学人员满工作量标准发放。 -4- 3.发放相应的补贴,以保证挂职锻炼的需要。各种补贴 按月发放。 (1)在市区内工作的,每月发交通费 100 元,伙食补助 150 元,电话费每月 50 元。 (2)在市郊区工作的,每月发交通费 150 元,伙食补助每 月 200 元,电话费每月 50 元。 (3)在县区工作的,按照每周报销一次往返路费,伙食补 助每月 400 元,电话费每月 50 元。住宿费用实报实销(需要 提前报告)。 (4)在唐山市以外工作的,每个月报销一次往返车费,每 月电话费 100 元,伙食补助每月 400 元。住宿费用实报实销 (需要提前报告)。 六、加强领导和管理 1.学校成立教师挂职锻炼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任组 长,人事处、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负责教师挂职锻炼工作的落实,对挂职锻炼教师的工作进行 督促检查,锻炼期满进行考核总结。 2.学校设立教师挂职锻炼工作专项经费,为挂职锻炼工 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充分调动教师参与实践 锻炼的积极性。落实挂职锻炼教师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 -5- 面的待遇和政策,鼓励和支持挂职锻炼的教师在实践岗位上 安心工作。 3.教师在挂职锻炼期间的管理,实行学校和挂职单位共 同管理,以挂职单位管理为主的形式。 (1)学校及相关系(院、部)要经常关心和了解挂职锻炼 教师的思想、工作及生活情况,协调挂职单位为教师提供必 要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 (2)教师在挂职锻炼期间,要经常向学校挂职锻炼工作领 导小组汇报工作。挂职期满后,要按学校要求提交书面调研 报告、总结和挂职单位对其政治思想、工作情况、工作业绩 进行考核的鉴定表。 (3)教师在实践锻炼期间,要严格遵守学校及挂职单位的 有关规定,不得擅自离开锻炼岗位。 (4)挂职锻炼教师在锻炼期间,因挂职单位工作需要或其 他原因,需提前结束锻炼的,需要经过领导小组批准后,方 可回校工作。 6.加强对挂职锻炼教师的考核工作。对挂职锻炼教师的 考核工作由学校会同接收单位共同实施。考核工作分为过程 考核和期满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侧重考核教师挂职锻炼的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 合格和不合格等四个等级。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评优、评先、 -6- 晋职及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表:唐山师范学院教师挂职锻炼工作情况登记表 主题词:人事工作 教师 挂职锻炼 唐山师范学院办公室 暂行规定 通知 2012 年 11 月 6 日印 (共印制 10 份) -7- 唐山师范学院教师挂职锻炼工作情况登记表 姓 名 性别 年龄 行政职务 技术职务 所在单位 联系电话 挂职单位 挂 职 总 结 挂职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 意见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