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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教委体卫艺函【2018】8号(六项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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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津教委体卫艺函〔2018〕8 号 关于下发天津市第十四届运动会 大学生组各项目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 经市政府批准,天津市第十四届运动会将于 2018 年举行。 举办天津市第十四届运动会是为了进一步发现和培养优秀体育 后备人才,提高竞技运动水平,促进高校体育和全民健身运动蓬 勃开展,展示全市各区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成 果和体育改革成果,加快天津体育强市和健康天津建设,促进体 育事业开创新局面、再上新水平。 天津市第十四届运动会在历届分组的基础上增设了大学生 组,大学生组比赛将于 2017 年 3 月至 6 月举行,设田径、游泳、 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六个大项。现将大学生组六个项目的 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望各参赛高校严格按照竞赛规程的要求, 提早做好参赛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运动会顺利进行。 市教委体卫艺处 2018 年 3 月 6 日 - 1 - 天津市第十四届运动会大学生组足球比赛暨 2017—2018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天津赛区选拔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天津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天津市学生体育协会 天津城建大学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四、比赛时间 2018 年 3 月 24 日 五、比赛地点 天津城建大学、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足球场 六、参赛单位 各高等院校 七、比赛组别及项目 (一)组别 - 2 - 超级组、校园组、高职高专组 (二)项目 男子足球、女子足球 八、参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按照教育部关 于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的特 殊招生政策)正式录取的在校在读本、专科(含高职)学生或研 究生。 2.报名参赛运动员的年龄必须在 1989 年 9 月 1 日当天及以 后出生者。入大学(专科或本科)时年龄不得超过 22 周岁(按 9 月 1 日界定)。 3.凡曾参加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中国足球甲级联赛、中国足 球乙级联赛者均不得参赛(含联赛预备队及增补运动员,以中国 足协公布的上述赛事秩序册为准)退出职业联赛一年后允许报名 参加大足联赛(参赛队伍中,参加过限定赛事的球员报名不得超 过 5 人,上场不能超过 3 人) 。若以学校名称(不含体育运动学 校、足球学校以及具有同等性质的中等专业学校)参加上述赛事 者提前上报天津市学生体育协会进行备案,审核通过后不受此 限。 4.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学习,文化课考试合格,遵守学校 各项纪律和有关规定,并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足 - 3 - 球比赛者(须有当地区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 。 5.参赛运动员:就读研究生、大学本、专科(含高职)期间, 参加联赛届数不得超过规定正常学制年限;(运动员参赛届数均 以天津市学生体育协会公布的赛事秩序册为准) 。 (二)参加超级组比赛的运动员条件 凡按照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办法录取的学生,以及体育院校、 各类院校的体育专业、高职高专院校体育单招单考的学生均须参 加超级组的比赛。 (三)参加校园组比赛的运动员条件 1.入大学前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毕业生,并符合运 动员参赛基本条件。 2.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正常录取并未享受 任何体育加分政策的本科院校学生。体育院校、各类院校的体育 专业学生均不得参加校园组的比赛。 3.凡曾参加超级组比赛的学生一律不得参加校园组比赛。 (四)参加高职高专组比赛的运动员条件 1.入大学前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毕业生,并符合运 动员参赛基本条件。 2.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正常录取并未享受 高水平加分政策的高等职业院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非独立院 校、短期职业大学和成人高校不能参加) 。 3.高职高专院校体育单招单考、体育专业的学生只能参加超 - 4 - 级组,不能参加高职高专组的比赛。 (五)所有运动员必须在天津市学生体育协会办理注册,未 办理注册的运动员不允许参加比赛。 九、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按报名队数决定比赛办法。 (二)名次排列方法 按积分排列各组别名次,名次排列方法: 胜一场积 3 分,负一场积 0 分。若在规定时间内(90 分钟) 打成平局,双方队将通过互射点球的方式决定该场比赛胜负,点 球胜队积 2 分,负队积 1 分。 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以下顺序排列名次: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依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三)正常比赛时间内比分为平局,则不进行加时赛,直接 以互罚点球的办法决定胜负。 十、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一)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 - 5 - (二)执行《天津市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 ; (三)竞赛规定 1.比赛时间为 90 分钟(上下半场各 45 分钟) ,中场休息不 超过 15 分钟。比赛用球为 5 号球。 2.每场比赛允许填报上场运动员 11 名,替补运动员 9 名, 但只可替换 5 名运动员(校园组可替换 7 名) 。被替换下场的运 动员不得重新被换上场。 3.在比赛中,如果某一个队在场上队员不足 7 人时,则本场 比赛自然中止,视该队为弃权,判对方 3:0 胜;如比赛中止时场 上比分已超过 3:0,则以当场中止时实际比分为准。 4.参赛运动员必须佩带护腿板参加比赛。 5.按比赛时间超过 15 分钟不到的球队视为弃权,该场比赛 判 0:3 负,取消后续比赛资格并根据规程规定处罚。 6.如因特殊情况的干扰,造成比赛中断,经大会组委会的多 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大会必须尽快(24 小时内)另选场地补足 90 分钟(包括罚球点球) 。 7.比赛时,每队必须准备两套颜色不同的比赛服装和护袜, 服装颜色必须认真填写在正式报名单内;比赛队员的姓名、号码 必须与报名单相符,否则不得上场比赛;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 要与其他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场上队长必须自备 6 厘米宽 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上场队员必须带护腿板;比赛服 装和护袜的颜色必须全队一致。违者不得上场比赛。 - 6 - 8.在联赛中,同一名运动员: ①被出示黄牌累积两次,停赛一场;(同一场比赛因连续被 出示两场黄牌而被出示红牌的,该两张黄牌不做累积)。 ②第一次被出示红牌,停赛一场;第二次被出示红牌,停赛 两场;第三次被出示红牌,停赛四场,并以此类推,根据出示次 数加倍停赛场次。 ③第一阶段比赛结束后,有关运动员的红、黄牌累积自动带 入下一阶段。 9.各阶段参赛运动员不得留怪异发型以及佩带任何饰物及 佩戴眼镜(运动专用眼镜除外) ,否则取消其比赛资格。 十一、奖励办法 (一)录取名次:各项目分别录取前八名,如参赛不足八队 按实际参赛队录取名次。 (二)计分办法:获得前八名的队分别按 13 分、11 分、10 分、9 分、8 分、7 分、6 分、5 分进行统计。 (三)奖牌计算:获得前三名的队,分别按 1 枚金牌、1 枚 银牌、1 枚铜牌进行统计。 (四)超级组、高职高专组男子足球获得比赛第一名的队伍; 校园组男子足球获得第一名、第二名的队伍将获得代表天津市参 加全国北区大区赛的资格。 (五)本次比赛设“最佳运动员” 、 “最佳教练员”、 “最佳裁 判员”,按 6:1 的比例评选。 十二、报名及注册办法 - 7 - (一)以学校为单位报名,每队限报运动员 25 人、领队 1 人、主教练 1 人、助理教练 1 人、守门员教练 1 人、队医 1 人, 此份名单联赛期间不得更改。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运动员注册参赛卡》和本人二 代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比赛,各学校必须按规定办理运动员注册 和资格认定。 (三)报名时间、地点: 2018 年 1 月 15-16 日(周一至周二)上午 9:00-11:00,下 午 2:00-4:30,在天津市学生体育协会进行注册、资格审查、报 名,凡是没有注册的运动员不能报名参加比赛。各单位要严格按 照时间安排进行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四)报名时需携带材料: 1.参赛单位报名表一式两份(必须为打印稿,加盖学校公 章) ,电子版报名表(用 U 盘、移动硬盘等电子介质上报,不接 收邮箱传递); 2.参赛单位注册汇总表一份,必须为打印稿,加盖公章。 (公 章包含学校公章、医务部门公章) ; 3.招生录取审批表(必须为打印稿,加盖学校公章) ; 4.参赛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由户籍所在地 派出所开据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无效) ; 5.天津市运动员注册管理系统(用 U 盘、移动硬盘等电子介 质上报,不接收邮箱传递) ; 6.“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 - 8 - 7.报名时要认真填写参赛运动员的准确信息,一经确认,不 再更改,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天津市学生体育协会 地 址:天津体育学院南楼 508 室 联 系 人:李婉君 联系电话:23011511 23955277 (五)运动员注册: 1.已有注册 IC 卡的运动员,必须在报名时携带二代身份证、 带有学籍号码的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运动员注册参赛卡进行 年检注册。 2.运动员注册审查合格后,将由天津市学生体育协会统一制 作发放《运动员注册参赛卡》。 (六)领队会时间: 定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周五)下午 2:30,在天津体育学 院南楼 5 楼会议室举行,请各领队、教练员准时参加,凡无故 不参会者给予批评教育并停止临场指挥 3 场,不在另行通知。 十三、经费 (一)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注册费。 (二)各参赛队赛事期间食宿、交通自理。 (三)赛事经费由大会负责。 十四、资格审查 (一)为了端正赛风,突出以育人为宗旨的指导思想,各学 校要按照本《规程》规定,对本单位报名参赛的运动员资格进行 - 9 - 认真的审查,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规 定的行为。 (二)为证实参赛运动员的资格,将在公安部身份查询网站 查询参赛运动员的资格,在市教委学籍档案中查询学生学籍资 格。市教委将安排时间到各校办理抽验,凡不接受抽验的运动员 按冒名顶替处理,不能参加比赛。 (三)大会设“资格和纪律监察组” ,负责参赛运动队(员) 的资格审查、纪律检查以及对违纪运动队(员)的处理等工作。 (四)未按规定报名、注册的运动员将不允许参加比赛。 (五)关于对运动队(员)资格问题的申诉: 凡因对本次比赛运动队(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须在 正式宣告有关裁判长的裁决后的 30 分钟内,向“资格和纪律监 察组”提交《申诉报告书》 (申诉书须经参赛学校领队签字) ,经 “资格和纪律监察组”受理,须交纳申诉费人民币 500 元,作为 调查取证经费。如胜诉则退还申诉费,败诉则不予退还申诉费。 比赛结束后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申诉。 (六)对违反运动员资格规定和违反比赛纪律的运动队(员) 及其所在单位的处罚,将按照天津市教委下发的《天津市学生体 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执行。 十五、裁判员选派 担任本次足球比赛的比赛监督、仲裁委员会主任及委员、裁 判长及裁判员均由天津市学生体育协会选派。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 10 - 附件 1 天津市第十四届运动会大学生组足球比赛暨 2017—2018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天津赛区选拔赛比赛报名表 参 赛 队: 领 队: 助理教练: 序 号 运动员 姓名 (盖章) 组 别: (签字) 主 教 练: 守门员教练: 队医: 场上 位置 身高 体重 (cm) (kg) 身份证号码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负责人签字: 注册 情况 · 联系电话(必填) : 附件 2 - 11 - 天津市教委学生运动员注册汇总表 学校(盖章) : 序号 运动员姓名 项目: 性别 身份证号 填表日期: 学籍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学校主管领导(签字): - 12 - 填表人: 注册情况 备注 天津市第十四届运动会大学生组乒乓球比赛 暨 2018 年天津市大学生乒乓球比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天津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天津市学生体育协会 天津科技大学 四、比赛时间 2018 年 4 月 19-22 日 五、比赛地点 天津科技大学体育馆 六、参赛单位 各高等院校 七、比赛组别及项目 (一)组别 1.本科院校组 2.高职学院组 - 13 - 3.高水平组(享有乒乓球高水平体育特长生招生政策的学校 及体育类院校) (二)项目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 子双打。 (三)报名人数不足 3 人(队)的项目,则取消该项目的设 置(提前通知报名单位) ,高水平组不限。 八、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必须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的普通全日制 在校学生及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留学生。凡属成人高等教育系列 的学生均不得报名。 2.思想政治进步,品行端正,遵守运动员守则,经医院体检 合格者且适合参加所报名项目的比赛。 3.必须在天津市学生体育协会注册,并取得《运动员注册参 赛卡》者。留学生可凭护照和学生证报名、注册。 (二)参加本科院校组、高职学院组比赛的运动员条件 1.入大学前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毕业生。 2.凡经教育部和市教委批准降分录取的体育特长生、高水平 运动员和体育类院校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本科院校组,高职学 院组比赛。 - 14 - (三)参加高水平组比赛的运动员条件 凡符合运动员基本参赛条件者,均可参加高水平组比赛。 九、参赛办法 (一)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同一所学校在 读学生。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运动员注册参赛卡》和二代身 份证方可参加比赛,各学校必须按规定办理运动员注册和资格认 定。 (三)各学校可报领队 1 人(必须是主管学校体育工作的副 校长或副院长) ,管理人员 1 人(必须是体育部或体育教研室主 任) ,教练员 1 人。 (四)团体比赛,每校限报男、女各 1 队,5 人(至少 4 人) 。 单打每校限报男、女各 2 人,双打每校限报男、女各 1 对,单双 打不能兼项。(高水平组人数不限) 十、比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 则》 。 (二)比赛采用五局三胜制,每局 11 分制记分法。 (三)团体比赛报名超过 6 支队伍(含 6 支队伍) ,比赛将 分为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小组循环比赛,按积分排列小组 名次;第二阶段为交叉淘汰赛,决出各组别名次。各组别报名不 - 15 - 足 6 支队伍,采用单循环赛制,按积分决定名次。顺序为:A—X ; B—Y;C—Z;A—Y ;B—X。 (四)单、双打比赛采用淘汰赛方法。 (五)超过比赛规定开始时间 5 分钟不到的运动队(员) , 比赛视为负场。 (六)检录时运动员必须出示《运动员注册参赛卡》和二代 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十一、计分、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录取名次:各项目分别录取前八名,如参赛不足八队 (对、人)按实际参赛队录取名次。 (二)计分办法:获得前八名的队(对、人)分别按 13 分、 11 分、10 分、9 分、8 分、7 分、6 分、5 分进行统计。 (三)奖牌计算:获得前三名的队(对、人),分别按 1 枚 金牌、1 枚银牌、1 枚铜牌进行统计。 (四)本次比赛将评选优秀运动员、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 员分别颁发证书。 十二、运动员注册 (一)以学校为单位注册。 (二)资格审核时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进行核审并统一制作《运动员注册参赛卡》 。 (三)留学生也必须办理注册手续,并持有效护照和学生证 - 16 - 进行资格审查。 (四)运动员注册审查合格后,将由天津市学生体育协会统 一制作发放《运动员注册参赛卡》 。 十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2018 年 3 月 19-20 日 ( 周 一 至 周 二 ) 9:00—11:00 ; 14:00—16:30,在天津市学生体育协会进行资格审查、报名,逾 期不予补报。报名时要认真填写参赛运动员的准确信息,一经确 认,不再更改,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报名时间 报名单位 3 月 19 日(周一) 本科院校 3 月 20 日(周二) 高职学院 天津市学生体育协会 地 址:天津体育学院南楼 504 室 联 系 人:徐长龙 联系电话:23957025 赵 爽 23955277 (二)报名时需携带材料 1.参赛单位运动员注册汇总表一份(必须为打印稿) 。 2.参赛单位报名表一式两份(必须为打印稿,加盖公章), 电子版报名表(用 U 盘、移动硬盘等电子介质上报,不接收邮箱 传递)。 - 17 -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参赛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由户籍所在地 派出所开据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无效) 。 5.天津市运动员注册管理系统(用 U 盘、移动硬盘等电子介 质上报,不接收邮箱传递) 。 6.“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 十四、资格审查 (一)为了端正赛风,突出以育人为宗旨的指导思想,各学 校要按照本《规程》规定,对本单位报名参赛的运动员资格进行 认真的审查,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规 定的行为。 (二)大会设“资格和纪律监察组”,负责参赛运动队(员) 的资格审查、纪律检查以及对违纪运动队(员)的处理等工作。 (三)未按规定报名、注册的运动员将不允许参加比赛。 (四)关于对运动队(员)资格问题的申诉: 凡因对本次比赛参赛运动队(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 须向“资格和纪律监察组”提交《申诉报告书》(申诉书须经参 赛学校领队签字),经“资格和纪律监察组”受理,须交纳申诉 费人民币 500 元,作为调查取证经费。如胜诉则退还申诉费,败 诉则不予退还申诉费。比赛结束后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申诉。 (五)对违反运动员资格规定和违反比赛纪律的运动队(员) 及其所在单位的处罚,将按照天津市教委下发的《天津市学生体 - 18 - 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执行。 十五、技术、仲裁及裁判人员的选派 担任本次比赛的技术代表、技术官员、仲裁委员会主任及 委员、裁判长及裁判员均由天津市学生体育协会选派。 十六、经费 (一)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注册费。 (二)各参赛队赛事期间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赛事经费由大会负责。 十七、其他 (一)关于办理保险规定: 凡参加本次比赛的运动员都必须由参赛学校在保险公司办 理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各学校报名时,须向大会交验 保险单据,否则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二)凡因对本次比赛仲裁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须在正式宣 告有关裁判长的裁决后的 30 分钟内,向“资格和纪律监察组” 提交《申诉报告书》 (申诉书须经参赛单位领队签字) ,经“资格 和纪律监察组”受理,须交纳申诉费人民币 500 元,作为调查取 证经费。如胜诉则退还申诉费,败诉则不予退还申诉费。比赛结 束后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申诉。 (三)比赛用球由大会统一提供。 (四)领队、教练员技术会议定于 2018 年 4 月 4 日(星期 三)下午 2:30,在天津体育学院(河西区卫津南路 51 号)南教 - 19 - 学楼 503 室举行,请各队领队、教练员准时参加,不再另行通知。 (五)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八、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 20 - 附件 1 天津市第十四届运动会大学生组乒乓球比赛暨 2018 年天津市大学生乒乓球比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 组别: 领队: 教练员 管理人员: 医生: 联系电话: 项目 姓名 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 学籍号 注册证号 男子 团体 男子 单打 男子 双打 女子 团体 女子 单打 女子 双打 注:此表必须为打印表,请各代表队认真填写,不得更改,如有问题后果自负。 负责人签字: 联系人: 填表日期: 附件 2 21 天津市教委学生运动员注册汇总表 学校(盖章) : 序号 运动员姓名 学校体育部负责人: 填表人: 22 项目: 性别 身份证号 填表日期: 学籍号 注册情况 备注 天津市第十四届运动会大学生组排球比赛暨 2018 年天津市大学生排球比赛 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 承办单位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天津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天津市学生体育协会 天津科技大学 四、比赛时间 2018 年 5 月 5-13 日 五、比赛地点 天津科技大学体育馆 六、参赛单位 各高等院校 七、比赛组别及项目 (一)组别 1.甲组:普通组 2.乙组:高水平组 (二)项目 男子排球、女子排球 23 (三)报名队数不足 3 支运动队(不含高水平组)的项目, 则取消该项目的设置(将提前通知报名单位)。 八、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必须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的普通全 日制在校学生及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凡属成人高等教育系 列的学生均不得报名。 (二)思想进步,品行端正,文化课考试合格,遵守运动员 守则,并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所报名项目的比赛。 (三)必须是在天津市学生体育协会正式注册,并取得《运 动员注册参赛卡》者;留学生可凭护照和学生证注册报名。 (四)凡经教育部批准降分录取的体育特长生、高水平运动 员,以及体育专业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甲组比赛。 九、参赛办法 (一)招收排球体育特长生的普通高校必须报名参赛。凡是 没有报名参赛的学校将在本校阳光体育系列活动积分中扣除 10 分。 (二)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同一所学校且 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学生。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运动员注册参赛卡》和二代身 份证方可参加比赛,各学校必须按规定办理运动员注册和资格认 定。 (四)每校各组别限报一队,每队可报领队 1 人、教练 1 人、 助理教练 1 人、运动员 12 人。 24 十、比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排球竞赛规 则》 。 (二)普通组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高水平组比赛采用五局 三胜制,每局 25 分制记分办法。 (三)各组别报名超过 6 支队伍(含 6 支队伍) ,比赛将分为 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小组循环比赛,按积分排列小组名次; 第二阶段为交叉淘汰赛,决出各组别名次。各组别报名不足 6 支 队伍,采用单循环赛制,按积分决定名次。 (四)循环赛计分方法:比赛胜一场积 2 分,负一场积 1 分, 弃权 0 分(弃权一局按整场弃权) ,积分多者名次前列。如两队或 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该队在循环比赛中 X(总得分数)/Y(总 失分数) =Z 值,Z 值高者居前列。 如 Z 值仍相等则按 A(胜总局数)/B (负总局数)= C 值,C 值高者居前列。 (五)比赛采用标准排球场地。 (六)超过比赛规定开始时间 15 分钟不到的运动队(员) , 比赛视为弃权,比分按 0:3 计算,每局比分按 0:25 计算。 十一、计分、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录取名次:各项目分别录取前八名,如参赛不足八队 按实际参赛队录取名次。 (二)计分办法:获得前八名的队分别按 13 分、11 分、10 分、9 分、8 分、7 分、6 分、5 分进行统计。 (三)奖牌计算:获得前三名的队,分别按 1 枚金牌、1 枚 银牌、1 枚铜牌进行统计。 (四)本次比赛将评选优秀运动员、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 25 员,分别颁发证书。 十二、运动员注册 (一)以学校为单位注册。 (二)资格审核时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进行核审并统一制作《运动员注册参赛卡》 。 (三)留学生也必须办理注册手续,并持有效护照和学生证 进行资格审查。 (四)运动员注册审查合格后,将由天津市学生体育协会统 一制作发放《运动员注册参赛卡》 。 十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2018 年 4 月 12 日至 13 日(周四至周五) ,上午 9:00— 11:00,下午 2:00—4:30,在天津市学生体育协会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逾期不予补报。报名时要认真填写参赛运动员的准确信息, 一经确认,不再更改,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二)报名时需携带材料 1.参赛单位运动员注册汇总表一份(必须为打印稿) 。 2.参赛单位报名表一式两份(必须为打印稿,加盖公章) ,电 子版报名表(用 U 盘、移动硬盘等电子介质上报,不接收邮箱传 递) 。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参赛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由户籍所在地 派出所开据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无效) 。 5.天津市运动员注册管理系统(用 U 盘、移动硬盘等电子介 质上报,不接收邮箱传递) 。 26 6.“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 天津市学生体育协会 地 址:天津体育学院南楼 504 室 联 系 人:李婉君 联系电话:23011511 徐长龙 23955277 十四、资格审查 (一)为了端正赛风,突出以育人为宗旨的指导思想,各学 校要按照本《规程》规定,对本单位报名参赛的运动员资格进行 认真的审查,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规 定的行为。 (二)大会设“资格和纪律监察组” ,负责参赛运动队(员) 的资格审查、纪律检查以及对违纪运动队(员)的处理等工作。 (三)未按规定报名、注册的运动员将不允许参加比赛。 (四)关于对运动队(员)资格问题的申诉: 凡因对本次比赛参赛运动队(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 须向“资格和纪律监察组”提交《申诉报告书》 (申诉书须经参赛 学校领队签字) ,经“资格和纪律监察组”受理,须交纳申诉费人 民币 500 元,作为调查取证经费。如胜诉则退还申诉费,败诉则 不予退还申诉费。比赛结束后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申诉。 (五)对违反运动员资格规定和违反比赛纪律的运动队(员) 及其所在单位的处罚,将按照天津市学生体育协会下发的《天津 市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执行。 十五、技术、仲裁及裁判人员的选派 担任本次排球比赛的技术代表、仲裁委员会主任及委员、裁 判长及裁判员均由天津市学生体育协会选派。 27 十六、经费 (一)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注册费。 (二)各参赛队赛事期间食宿、交通自理。 (三)赛事经费由大会负责。 十七、其他 (一)关于办理保险规定: 凡参加本次比赛的运动员都必须由参赛学校在保险公司办理 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各学校报名时,须向大会交验保险 单据,否则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二)凡因对本次比赛仲裁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须在正式宣 告有关裁判长的裁决后的 30 分钟内,向“资格和纪律监察组”提 交《申诉报告书》(申诉书须经参赛单位领队签字),经“资格和 纪律监察组”受理,须交纳申诉费人民币 500 元,作为调查取证 经费。如胜诉则退还申诉费,败诉则不予退还申诉费。比赛结束 后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申诉。 (三)领队、教练员技术会议定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 (星期二)下午 2:30 在天津体育学院南楼 5 楼会议室举行, 请相关人员准时参加,不再另行通知。 (四)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八、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28 附件 1 天津市第十四届运动会大学生组排球比赛暨 2018 年天津市大学生排球比赛报名表 参赛学校(盖章): 通 讯 地 址 : 队内职务 姓 名 (男 / 女)队 邮 民 族 性 别 年 龄 服 装 颜 色:浅 深 编: 办公室电话 宅 电 手 机 备 注 领 队 教 练 助理教练 号码 姓名 场上位置 出生年月 队员注册证号 班级 注:此表必须为打印稿。请各代表队认真填写报名表,报名表一经上交不得修改。 确认无误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9 入学时间 学号 备注 附件 2 天津市教委学生运动员注册汇总表 学校(盖章) : 序号 运动员姓名 项目: 性别 学校体育部负责人: 填表人: 30 身份证号 填表日期: 学籍号 注册情况 备注 天津市第十四届运动会大学生组田径比赛暨 2018 年天津市大学生田径运动会 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 承办单位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天津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天津市学生体育协会 天津财经大学 四、比赛时间 2018 年 5 月 19 日至 20 日 五、比赛地点 天津财经大学田径场 六、参赛单位 各高等学校 七、比赛组别及项目 (一)组别 1.本科院校甲组、乙组 2.高职院校甲组、乙组 (二)项目 31 1.男子(甲组、乙组各 18 项) 100 米;200 米;400 米;800 米;1500 米;5000 米;110 米栏;400 米栏;10000 米竞走;4×100 米接力;4×400 米接力; 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kg) ;铁饼(2kg);标枪(800g); 五项全能。 2.女子(甲组、乙组各 18 项) 100 米;200 米;400 米;800 米;1500 米;3000 米;100 米栏;400 米栏;5000 米竞走;4×100 米接力;4×400 米接力; 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铁饼(1kg);标枪(600g); 五项全能。 八、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必须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的普通全日制 在校学生及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凡属成人高等教育系列的 学生均不得报名。 2.思想进步,品行端正,文化课考试合格,遵守运动员守则, 并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所报名项目的比赛。 3.必须是在天津市学生体育协会正式注册,并取得《运动员 注册参赛卡》者;留学生可凭护照和学生证注册报名。 (二)参加甲组比赛的运动员条件 1.入大学前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毕业生。 2.凡曾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俱乐部、行业体协、企 业参加过由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协会)所主办的下 32 列全国性比赛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甲组比赛:全国田径锦标赛 (包括室内赛、越野赛和竞走赛)、全国田径分站赛、冠军赛、 大奖赛、总决赛。 3.凡经教育部和市教委批准降分录取的体育特长生、高水平 运动员,以及体育专业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甲组比赛。 (三)参加乙组比赛的运动员条件 凡符合运动员基本参赛条件者,均可参加乙组比赛。 九、参赛办法 (一)招收田径体育特长生的学校必须报名参加甲组的比赛 (不少于 10 人) ,否则取消参加乙组比赛的资格。 (二)参赛运动员检录时必须持有《运动员注册参赛卡》和 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比赛;各高校必须按规定时间办 理运动员注册报名和资格认定。 (三)各学校可报团长 1 人(必须是主管学校体育工作的副 校长或副院长) ,领队 1 人(必须是体育部或体育教研室主任), 教练员(按运动员报名人数每 5 人可报教练员 1 人,必须持有“教 练员资格证”) 、工作人员 1 人、队医 1 人。甲组限报运动员 30 人,其中女运动员不能少于 1/3。 (四)每项限报 3 人,每人限报 2 项(可兼报同一组别接力), 接力项目每校限报一队。报名参加全能项目比赛的运动员,不可 兼报其他单项(可兼报同一组别接力)。 十、比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 33 (二)各项目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赛次及是否进行及格赛。 (三)报名人数不足 3 人的项目,则取消该项目比赛(提前 通知报名单位,可更改报名项目) 。 (四)参加 3000 米及以上项目的运动员,比赛前必须出示 由医务部门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方能参赛。 (五)运动员参赛时必须佩带双号码(跳高项目可佩带单号 码),否则不予参赛。本科院校参赛运动员号码布为白底黑字; 高职院校参赛运动员号码布为白底红字。参赛运动员号码布由大 会统一制作发放。 十一、录取名次、计分和奖励办法 (一)录取名次:各项目分别录取前八名,如参赛不足 8 人 (队)按实际参赛人(队)录取名次。 (二)计分办法:获得前八名的人、 (队)分别按 13 分、11 分、10 分、9 分、8 分、7 分、6 分、5 分进行统计。在预、决赛 中破天津市田径比赛纪录的运动员加 30 分;破天津市大学生田 径运动会比赛记录的运动员加 15 分;接力项目双倍积分。如在 某项比赛中多次打破纪录的,按其中最高级别加分,不重复累加。 (三)奖牌计算:获得前三名的人(队) ,分别按 1 枚金牌、 1 枚银牌、1 枚铜牌进行统计。 (四)团体总分:以学校为单位计算团体总分,按照本科院 校、高职院校分别排列名次。团体总分为本学校运动员参加甲组 比赛项目所获得分总和。若总分相等,按获金牌数多少决定名次, 34 如金牌数相等,则按获银牌、铜牌顺序决定名次。 (五)本次比赛将评选先进集体、优秀裁判员、优秀教练员、 优秀运动员。 十二、运动员注册 (一)注册软件的下载:各学校于报名前在天津市学校体卫 艺国防教育网(www.tjtwyc.com)的下载专区中下载【天津市运 动员注册软件】,并按系统要求认真填报(填报方法详见软件使 用说明) 。 (二)参加本次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以学校为单位进行注册, 报名时将运动员注册软件系统带至报名现场。留学生也必须办理 注册手续,并持有效护照和学生证进行资格审查。 (三)已有“运动员注册参赛卡”的运动员必须在报名时携 带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注册参赛卡原件进行年检。 (四)运动员注册审查合格后,由天津市学生体育协会统一 制作发放“运动员注册参赛卡” 。 十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2018 年 4 月 16 日至 17 日 (周一至周二)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 2:00 至 4:30,在天津市学生体育协会进行注册(凡是没有 注册的运动员不能报名参加比赛)、资格审查、报名。各单位必 须严格按照规定日期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时需携带材料 1.天津市教委学生运动员注册汇总表一份(必须为打印稿); 35 2.参赛运动员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参赛单位报名表一式两份(打印稿必须加盖公章,电子版 带至报名现场) ; 4.参赛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由户籍所在地 派出所开据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无效) ; 5.天津市运动员注册管理系统(用 U 盘、移动硬盘等电子介 质上报,不接收邮箱传递) 6. 参赛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 7.参赛单位请认真填写参赛运动员的准确信息,各组别参赛 项目一经报名确认(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律不得更改和补充, 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天津市学生体育协会 地 址:天津体育学院南楼 504 室 联 系 人:李永登 马 丽 联系电话:23011512 23955277 十四、资格审查 (一)为了端正赛风,突出以育人为宗旨的指导思想,各学 校要按照本《规程》规定,对本单位报名参赛的运动员资格进行 认真的审查,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规 定的行为。 (二)大会设“资格和纪律监察组”,负责参赛运动队(员) 的资格审查、纪律检查以及对违纪运动队(员)的处理等工作。 (三)未按规定报名、注册的运动员将不允许参加比赛。 36 (四)关于对运动队(员)资格问题的申诉: 凡因对本届运动会参赛运动队(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 须在正式宣告有关裁判长的裁决后的 30 分钟内,向“资格和纪 律监察组”提交《申诉报告书》 (申诉书须经参赛学校领队签字), 经“资格和纪律监察组”受理,须交纳申诉费人民币 500 元,作 为调查取证经费。如胜诉则退还申诉费,败诉则不予退还申诉费。 比赛结束后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申诉。 (五)对违反运动员资格规定和违反比赛纪律的运动队(员) 及其所在单位的处罚,将按照天津市教委下发的《天津市学生体 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执行。 十五、技术、仲裁、裁判人员的选派 担任本次田径运动会的技术代表、技术官员、仲裁委员会主 任及委员、裁判长及裁判员均由天津市学生体育协会选派,必须 是田径国家一级以上(含一级)裁判员。 十六、经费 (一)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注册费。 (二)各参赛队赛事期间食宿自理,费用自行解决。 (三)赛事经费由大会负责。 十七、其他 (一)关于办理保险规定: 凡参加本届大学生运动会比赛的运动员都必须由参赛单位 在保险公司办理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 及比赛期间)。各单位报名时,须向大会交验保险单据,否则运 37 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二)凡因对本届运动会仲裁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须在正式 宣告有关裁判长的裁决后的 30 分钟内,向“资格和纪律监察组” 提交《申诉报告书》 (申诉书须经参赛单位领队签字) ,经“资格 和纪律监察组”受理,须交纳申诉费人民币 500 元,作为调查取 证经费。如胜诉则退还申诉费,败诉则不予退还申诉费。比赛结 束后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申诉。 (三)比赛器械均由大会统一提供。 (四)领队、教练员技术会议定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星期 二)下午 2:00 在财经大学体育部会议室举行,请各队领队、教 练员准时参加,不再另行通知。 (五)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八、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38 附件 1 天津市第十四届运动会大学生组田径比赛暨 2018 年天津市大学生田径运动会报名表 (盖章) 参赛单位: 团长: 领队: 教练: 工作人员: 队医: 联系地址: 号 姓 码 名 性 别 组 别 项目 1 报名成绩 项目 2 报名成绩 项目 3 报名成绩 项目 4 39 报名成绩 项目 5 报名成绩 身 高 体 重 备 注 身份证 注册号 附件 2 天津市教委学生运动员注册汇总表 学校(盖章) : 序号 运动员姓名 项目: 性别 学校体育部负责人: 填表人: 身份证号 填表日期: 学籍号 联系电话: 注册情况 备注 天津市第十四届运动会大学生组游泳比赛暨 2018 天津市大学生游泳比赛 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天津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天津市学生体育协会 天津医科大学 四、比赛时间 2018 年 5 月 19 日-20 日 五、比赛地点 天津医科大学游泳馆 六、参赛单位 各高等院校 七、比赛组别及项目 (一)组别 1.本科院校普通组 2.高职院校普通组 3.高水平组 41 (二)项目:男、女各 18 项 50 米自由泳、100 米自由泳、200 米自由泳、400 米自由 泳、800 米自由泳、50 米蛙泳、100 米蛙泳、200 米蛙泳、50 米蝶泳、100 米蝶泳、200 米蝶泳、50 米仰泳、100 米仰泳、 200 米仰泳、200 米个人混合泳、400 米个人混合泳、4×100 米混合泳接力、4×100 米自由泳接力。 (三)报名人数不足 3 人(队)的项目,则取消该项目的 设置(提前通知报名单位,可更改报名项目)。 八、运动员参赛条件 1.必须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的普通全日 制在校学生及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留学生。凡属成人高等教育 系列的学生均不得报名。 2.思想政治进步,品行端正,遵守运动员守则,经医院体 检合格者且适合参加所报名项目的比赛。 3.必须在天津市学生体育协会注册,并取得《运动员注册 参赛卡》者。留学生可凭护照和学生证报名。 4. 凡经教育部批准的游泳项目高水平运动员和体育类院 校游泳专业的学生,凡曾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俱乐部、 行业体协、企业参加(报名)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 心(协会)所主办的全国运动会(含预赛、预选赛、资格赛等 属于全运会名义的比赛) ,全国游泳锦标赛,全国游泳分站赛、 冠军赛、大奖赛、总决赛之一者,只能参加高水平组比赛。其 他学生参加普通组比赛。 42 九、参赛办法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运动员注册参赛卡》和二代 身份证方可参加比赛,各高校必须按规定办理运动员注册和资 格认定。 (二)各学校可报领队 1 人,教练员 2 人。 (三)每学校报名运动员不得超过 20 人(男、女运动员 各不得超过 10 人)。参加各组别比赛的运动员,每人可报名参 加同一组别中 3 个单项的比赛,另可兼报同一组别接力项目的 比赛。各组别接力项目每学校限报一队。 十、比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 则》 。 (二)采用一次出发。 (三)各项目(含接力)均进行一次性决赛(不设预赛), 以计时成绩排列名次。 (四)检录时运动员必须出示《运动员注册参赛卡》和二 代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十一、计分、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录取名次:各项目分别录取前八名,如参赛不足 8 人(队)按实际参赛人(队)录取名次。 (二)计分办法:获得前八名的人、 (队)分别按 13 分、 11 分、10 分、9 分、8 分、7 分、6 分、5 分进行统计。在预、 决赛中破天津市游泳比赛纪录的运动员加 30 分;破天津市大 43 学生游泳比赛纪录的运动员加 15 分。如在某项比赛中多次打 破纪录的,按其中最高级别加分,不重复累加。 (三)奖牌计算:获得前三名的人(队) ,分别按 1 枚金 牌、1 枚银牌、1 枚铜牌进行统计。 (四)团体总分:以学校为单位计算团体总分,按照本科 院校、高职院校分别排列名次,奖励前 8 名。团体总分为本学 校运动员参加普通组比赛项目所获得分总和。若总分相等,按 获金牌数多少决定名次,如金牌数相等,则按获银牌、铜牌顺 序决定名次。 (五)本次比赛将评选优秀运动员、优秀教练员、优秀裁 判员,分别颁发证书。 十二、运动员注册 (一)以学校为单位注册。 (二)运动员注册审查合格后,将由天津市学生体育协会 统一制作发放《运动员注册参赛卡》。凡是没有注册的运动员 不能报名参加比赛。已有注册 IC 卡的运动员在报名时携带二 代身份证、运动员注册参赛卡进行年检注册。各单位要严格按 照时间安排进行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十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2018 年 4 月 26 日(周四)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2:00 至 4:30 在天津市学生体育协会进行注册(凡是没有注册的运 44 动员不能参加比赛)、资格审查、报名。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 规定日期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时需携带材料 1.参赛单位注册汇总表一份(必须为打印稿);电子版汇 总表(用 U 盘、移动硬盘等电子介质上报,不接收邮箱传递); 2.参赛单位报名表一式两份(必须为打印稿,加盖学校公 章) ;电子版报名表(用 U 盘、移动硬盘等电子介质上报,不 接收邮箱传递) ; 3.参赛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生证原件、 复印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据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无 效、外籍运动员为个人有效护照) ; 4.天津市运动员注册管理系统(用 U 盘、移动硬盘等电子 介质上报,不接收邮箱传递) 5.“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 注:报名时要认真填写参赛运动员的准确信息,须主管领 导签字,一经确认,不再更改,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天津市学生体育协会 地 址:天津体育学院南楼 504 室 联 系 人:刘超宇 联系电话:23011511 马 丽 23955277 十四、资格审查 (一)为了端正赛风,突出以育人为宗旨的指导思想,各 学校要按照本《规程》规定,对本单位报名参赛的运动员资格 45 进行认真的审查,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 违反规定的行为。 (二)大会设“资格和纪律监察组” ,负责参赛运动队(员) 的资格审查、纪律检查以及对违纪运动队(员)的处理等工作。 (三)未按规定报名、注册的运动员将不允许参加比赛。 (四)关于对运动队(员)资格问题的申诉: 凡因对本次比赛参赛运动队(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 须向“资格和纪律监察组”提交《申诉报告书》(申诉书须经 参赛学校领队签字),经“资格和纪律监察组”受理,须交纳 申诉费人民币 500 元,作为调查取证经费。如胜诉则退还申诉 费,败诉则不予退还申诉费。比赛结束后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 申诉。 (五)对违反运动员资格规定和违反比赛纪律的运动队 (员)及其所在单位的处罚,将按照天津市教委下发的《天津 市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执行。 十五、技术、仲裁及裁判人员的选派 担任本次比赛的技术代表、仲裁委员会主任及委员、裁判 长及裁判员均由天津市学生体育协会选派。 十六、经费 (一)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注册费。 (二)各参赛队赛事期间食宿自理,费用自行解决。 (三)赛事经费由大会统一支付。 十七、其他 46 (一)关于办理保险规定: 凡参加本次比赛的运动员都必须由参赛学校在保险公司 办理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各学校报名时,须向大会 交验保险单据,否则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二)凡因对本次比赛仲裁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须在正式 宣告有关裁判长的裁决后的 30 分钟内,向“资格和纪律监察 组”提交《申诉报告书》 (申诉书须经参赛单位领队签字) ,经 “资格和纪律监察组”受理,须交纳申诉费人民币 500 元,作 为调查取证经费。如胜诉则退还申诉费,败诉则不予退还申诉 费。比赛结束后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申诉。 (三)领队、教练员技术会议定于 2018 年 5 月 11 日(星 期五)下午 2:00 在天津医科大学体育馆三楼会议室举行,请 各参赛队领队、教练员准时参加,不再另行通知。 (四)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八、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47 附件 1 天津市第十四届运动会大学生组游泳比赛暨 2018 年天津市大学生游泳比赛报名表 报名单位: 序 号 职务 1 2 3 领队 教练员 教练员 (盖章) 姓名 性别 组别(男、女): 联系手机 本单位运动员所报名参加比赛的项目(共设 18 个单项) 序 号 运动员 姓名 运动员所在 学校 1 2 3 4 5 50 米 自 由 泳 100 米 自 由 泳 200 米 自 由 泳 400 米 自 由 泳 800 米 自 由 泳 6 50 米蛙 泳 7 100 米 蛙 泳 8 200 米 蛙 泳 9 50 米蝶 泳 10 100 米 蝶 泳 11 200 米 蝶 泳 12 50 米仰 泳 13 100 米 仰 泳 14 15 16 17 18 200 米 仰 泳 200 米 混 合 泳 400 米 混 合 泳 4× 100 米 4× 100 米 混合 泳接 力 自由 泳接 力 备 注(注册 情况) 1 2 3 4 5 1、每单位可报男、女运动员共 20 人,其中男、女各不得超过 10 人; 报名说明 学校负责人: 2、每一名运动员可报三个单项,另可兼报接力;各接力项目各单位限报一队。 3、运动员所报项目,在本表相应的项目栏内划√,并注明近期最好成绩 4、本报名表内容一律用电脑打印,男、女各一张。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48 附件 2 天津市教委学生运动员注册汇总表 学校(盖章): 序号 运动员姓名 学校体育部负责人: 填表人: 项目: 性别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学籍号 注册情况 备注 天津市第十四届运动会大学生组篮球比赛 暨 2018 年天津市大学生篮球比赛 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天津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天津市学生体育协会 中国民航大学 四、比赛时间 2018 年 6 月 2 日至 6 月 24 日 五、比赛地点 中国民航大学体育馆 六、参赛单位 各高等学校 七、比赛组别及项目 (一)组别 1.甲组:本科院校 2.乙组:高水平院校 3.丙组:高职学院 50 (二)项目 男子篮球、女子篮球 (三)报名队数不足 3 支运动队(不含高水平组)的项目,则 取消该项目的设置(将提前通知报名单位) 。 八、参赛运动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凡报名参加本次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籍的公民。 2.必须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的普通全日制在 校学生。凡属成人高等教育系列的学生均不得报名。 3.思想政治进步,品行端正,遵守运动员守则,经医院体检合 格者且适合参加所报名项目的比赛。 4.必须在天津市学生体育协会注册并取得《运动员注册参赛卡》 者。 (二)参加甲组、丙组比赛的运动员条件 1. 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正常录取未享受任何 体育加分政策的学生; 2.凡曾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俱乐部、行业体协、企业 参加(报名)全国运动会(含预赛、预选赛、资格赛等属于全运会 名义的比赛),全国职业篮球联赛(学校名称参赛并在中国大学生体 育协会备案者除外)均不得参加甲组、丙组比赛。 3.凡经教育部和市教委批准降分录取的体育特长生、高水平运 动员和体育类院校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甲组、丙组比赛。 51 九、参赛办法 (一)参赛队以学校为单位报名,每校每组别限报一队。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运动员注册参赛卡》和二代身份 证方可参加比赛。 (三)各学校可报领队 1 人、教练员 1 人、助理教练 1 人、运 动员 12 人。 十、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篮球竞赛规则》 。 (二)采用 4×10 分钟的比赛方式,其中 1、2 节和 3、4 节中 间休息 2 分钟,第 2、3 节中间休息 10 分钟;第 1、2 节共有 2 次暂 停,第 3、4 节共有 3 次暂停。 (三)比赛办法: 1.各组别报名超过 6 支队伍(含 6 支队伍) ,比赛将分为二个阶 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小组循环比赛,按积分排列小组名次。第二阶 段为交叉淘汰赛(图 1),决出各组别冠军及名次。 2.各组别报名不足 6 支队伍(不含 6 支队伍),比赛采用单循环 比赛决定名次。 3.男子篮球采用7号比赛用球,女子篮球采用6号比赛用球。 4.每队胜一场得 2 分,负一场得 1 分,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 最后按各队比赛积分多少决定小组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 两个队积分相同,按两个队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决定,胜者名次列前; 如遇三个队(或三个以上的队)积分相等,其排名顺序依次为: 52 (1)同积分球队之间的胜负关系 (2)同积分球队之间的净胜分 (3)同积分球队之间的总得分 (4)同积分球队组内的净胜分 (5)同积分球队组内的总得分 (6)都决定不了,最后采用抽签的方案 A1 A2 冠、亚军决赛 B2 B1 三、四名决赛 A3 A4 五、六名决赛 B4 B3 七、八名决赛 图1 (四)每队需备深浅不同的比赛服两套,且号码必须一致。秩 序册中命名的第一队为主队,主队应穿着浅色队服(白、黄等) ;秩 序册中命名的第二队为客队,客队应穿着深色队服(蓝、黑等) ;如 果涉及比赛的两支球队同意,可互换队服颜色。 (五) 按比赛时间超过 15 分钟不到的队视为弃权,比分按 0: 20 计算。 十一、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录取名次:各项目分别录取前八名,如参赛不足八队按 53 实际参赛队录取名次。 (二)计分办法:获得前八名的队分别按 13 分、11 分、10 分、 9 分、8 分、7 分、6 分、5 分进行统计。 (三)奖牌计算:获得前三名的队,分别按 1 枚金牌、1 枚银牌、 1 枚铜牌进行统计。 (四)本次比赛将评选优秀运动员、优秀教练员和优秀裁判员, 分别颁发证书。 (五)获得甲组比赛前八名的队伍将参加 CUBA 中国大学生篮球 联赛(阳光组)天津赛区选拔赛。 十二、运动员注册 (一)以学校为单位注册。 (二)运动员注册审查合格后,将由天津市学生体育协会统一 制作发放《运动员注册参赛卡》 。凡是没有注册的运动员不能报名参 加比赛。已有注册 IC 卡的运动员在报名时携带二代身份证、运动员 注册参赛卡进行年检注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进行报名, 逾期不予补报。 十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2018 年 5 月 8 日至 9 日(周二至周三)上午 9:00 至 11:00,下 午 2:00 至 4:30 在天津市学生体育协会进行注册(凡是没有注册的 运动员不能参加比赛)、资格审查、报名。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 日期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54 (二)报名时需携带材料 1.参赛单位报名表一式两份(必须为打印稿,加盖学校公章), 电子版报名表(用 U 盘、移动硬盘等电子介质上报,不接收邮箱传 递) ; 2.参赛单位注册汇总表一份,必须为打印稿,加盖公章。(公章 包含学校公章、医务部门公章) ; 3.入学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并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 4.参赛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 所开据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无效) ; 5.天津市运动员注册管理系统(用 U 盘、移动硬盘等电子介质 上报,不接收邮箱传递) ; 6.“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 7.报名时要认真填写参赛运动员的准确信息,一经确认,不再更 改,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天津市学生体育协会 地 址:天津体育学院南楼 504 室 联 系 人:刘超宇 马 丽 联系电话:23011511 23955277 十四、资格审查 (一)为了端正赛风,突出以育人为宗旨的指导思想,各学校 要按照本《规程》规定,对本单位报名参赛的运动员资格进行认真 55 的审查,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规定的行 为。 (二)大会设“资格和纪律监察组” ,负责参赛运动队(员)的 资格审查、纪律检查以及对违纪运动队(员)的处理等工作。 (三)未按规定报名、注册的运动员将不允许参加比赛。 (四)关于对运动队(员)资格问题的申诉: 凡因对本届运动会参赛运动队(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 须在正式宣告有关裁判长的裁决后的 30 分钟内,向“资格和纪律监 察组”提交《申诉报告书》 (申诉书须经参赛学校领队签字) ,经“资 格和纪律监察组”受理,须交纳申诉费人民币 500 元,作为调查取 证经费。如胜诉则退还申诉费,败诉则不予退还申诉费。比赛结束 后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申诉。 (五)对违反运动员资格规定和违反比赛纪律的运动队(员) 及其所在单位的处罚,将按照天津市教委下发的《天津市学生体育 竞赛纪律处罚规定》执行。 十五、裁判长、裁判员的选派 担任本次比赛的技术代表、裁判长和裁判员均由天津市学生体 育协会选派。 十六、经费 (一)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注册费。 (二)各参赛队赛事期间食宿、交通自理。 (三)赛事经费由大会负责。 十七、其他 56 (一)关于办理保险规定: 凡参加本次比赛的运动员都必须由参赛单位在保险公司办理和 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各单位 报名时,须向大会交验保险单据,否则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二)凡因对本次比赛过程中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须在正式宣 告有关裁判长的裁决后的 30 分钟内,向“资格和纪律监察组”提交 《申诉报告书》(申诉书须经参赛单位领队签字),经“资格和纪律 监察组”受理,须交纳申诉费人民币 500 元,作为调查取证经费。 如胜诉则退还申诉费,败诉则不予退还申诉费。比赛结束后不再受 理任何形式的申诉。 (三)领队、教练员技术会议定于 2018 年 5 月 22 日(星期二) 下午 2:30 在天津体育学院南楼 5 楼会议室举行,请各队领队、教练 员准时参加,不再另行通知。 十八、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57 附件 1 天津市第十四届运动会大学生组篮球比赛暨 2018 年天津市大学生篮球比赛报名表 参赛学校(盖章): 队内职务 姓 名 (男 / 女)队 民 族 性 别 年 龄 办公室电话 出生年月 身高 体重 服 装 颜 色:浅 宅 电 手 深 机 备 注 领 队 教 练 助理教练 号码 姓名 场上位置 队员注册证号 注:此表必须为打印稿。请各代表队认真填写报名表,报名表一经上交不得修改。 确认无误签字: 联系人: 班级 联系电话: 入学时间 学号 备注 附件 2 天津市教委学生运动员注册汇总表 学校(盖章) : 序号 运动员姓名 项目: 性别 学校体育部负责人: 填表人: 身份证号 填表日期: 学籍号 注册情况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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