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桃江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pdf
桃江县 2017 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桃江县自然资源局)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桃江县自然资源局是国家行政机关,2019 年初有 1 个一级预算单位、9 个二 级预算单位。局机关本级为科局级行政单位,财政预算为全额拨款单位;9 家二 级预算单位中财政预算参公单位拨款单位 1 个,财政预算全额拨款单位 7 个,自 收自支的单位 1 个。位于桃江县桃花江镇桃花江大道 100 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30922MB1636254P,职责和宗旨:代表县人民政府负责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 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合理利用和测绘事业,现任法人代表熊伟。 (1)机构设置情况 本局机关 2019 年初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股、政策法规股、建设用地股、 规划股、地产管理股、耕地保护股、地籍测绘股、矿产储量开发股、地环地勘股、 财务审计股、政务服务股、不动产登记股、挂钩办、供后监管办 15 个职能股室, 下辖桃花江等 15 个乡镇国土资源所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不动产登记中心、 国土资源交易拍卖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征地服务所、土地储备中心、地籍 测绘队、地质环境监测站、国土资源信息中心等 9 个二级机构。 2019 年 4 月机构改革后,原属住建局规划编制股、规划技术股、规划管理股、 规划政务服务股等 4 个职能股室以及城乡规划设计院、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规划 展示馆等 3 个二级机构转隶至我局。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我局共有内设股室 19 个、15 个乡镇国土资源所以 及 12 个二级机构。全额拨款的单位为局机关、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储备中心、 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国土资源交易拍卖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征地服务所、 地质环境监测站、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规划展示馆以及 15 个乡镇国土资源所; 参公单位为执法监察大队;自收自支单位为地籍测绘队、城乡规划设计院。 (2)人员情况 2019 年度年初部门预算核定批复我局在职人员编制数为 268 人,其中全额编 制 244 人,自收自支编制 24 人,因年内机构改革及人员考录、调动、退休,增 加调入编制 37 人,减少调出编制 6 人,退休 6 人。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我局 1 实际编制数为 293 人,实际在职人员数 293 人,其中:公务员及参公人员 40 人, 全额拨款编制人员 218 人,自收自支编制人员 35 人。离退休人员 86 人。 (3)主要职能 1、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 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宣传、贯彻、执行自然资 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等)及测绘 等法律法规,制定相关政策并贯彻实施。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 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 础调查、专项调查和动态监测。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 和信息发布。指导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 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指导 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 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统计、共享、 汇交管理等。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 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 订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 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监督县域建设用地供应、政府 土地储备、土地开发与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 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 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 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 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 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城市发展战略研究、国土空间 规划研究和全域自然资源管控研究。推进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主体的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城乡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等“多规合一”工作。指导乡镇国土空间规划 等各类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 2 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 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 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承担全县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城乡规 划政策并组织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利用、土地储备供应、矿产资源保 护利用、规划编制、基础测绘等年度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 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与规划管理及批后管理 和监督工作。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 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 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 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拟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 施,并提出县级重大备选项目。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 地数量和生态保护,做好耕地质量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 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 行情况。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县地质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地质调查和矿产 资源勘查,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 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 编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 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 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 支撑工作。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 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 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测绘及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 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图管理、地 理信息公共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承担全县地理空间 3 数据的汇集、共享工作。负责全县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的统一获取、处理、提 供。负责测绘勘察管理。 14、指导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和安置补偿管理。贯彻执行征地拆迁有关 法律法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拟定征地拆迁安置的制度、规定和配 套办法。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5、根据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授权,对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落 实上级部门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城乡规划的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及法 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及 测绘违法案件。组织处理涉及自然资源、城乡规划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工作。 指导乡镇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6、统一领导和管理县林业局。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严格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 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 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 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 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 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优化有关行政审批流程、强化监管力度,充分 发挥市场对自然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 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统筹城乡发展,促进耕地保护,提 供建设用地资源保障,服务全县经济建设大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 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 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 土资发[2008]138 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城 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 有关财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综【2014】7 号)、《湖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 拆旧区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管理细则》(湘国土资办发【2009】24 号)等文件有关 规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省委、省政府 4 召开的湖南省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 地增减挂钩政策作为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有力抓手,助力桃江县桃花江镇、 三堂街镇、修山镇及乍埠乡等乡镇易地扶贫搬迁、废弃农村宅基地和采矿用地整 治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 钩试点工作的意见》 (国土资源[2005] 207 号)、国土资源部《关于用好用活 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贪搬迁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规[2016] 2 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通知》(湘 政办发[2008] 28 号)和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若干 意见》 (湘国土办资发[2016] 5 号)的相关规定,针对桃江县部分因边远山区, 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落后、生产生活条件难以覆盖的易地扶贫搬迁户、部分 农村宅基地和部分已废弃闲置的采矿用地进行复垦,在《桃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2006-2020 年)》的指导和控制下具体实施。一方面可对农村贫困人口实施 精准扶贫搬迁安置,改善项目区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生态环境与人居和谐 的共同发展;另一方面可减少农村建设用地,增加耕地面积,通过挂钩指标的周 转使用,增加城镇建设用地供给,缓解农业农村发展、城镇建设用地矛盾、实现 耕地占补平衡,为加快区域城镇化进程提供用地保障。本项目总建设规模 71.6358 公顷, 复垦新增水田面积 20.6031 公顷, 复垦新增旱地面积 10.0094 公 顷, 复垦新增林地面积 38.8701 公顷. 预算总投资 1254.45 万元。项目资金全 部为桃江县人民政府前期自筹的专项资金。项目区位置和范围:桃江县 2017 年 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涉及 14 个乡镇(武潭镇、鸬鹚渡镇、三堂 街镇、修山镇、乍埠乡、灰山港镇、松木塘镇、牛田镇、高桥乡、马迹塘镇、桃 花江镇、浮邱山乡、沾溪乡、大栗港镇)、98 个行政村,397 户 1191 人,324 个地块,勘测面积 71.6358 公顷,现状地类全部为建设用地,主要包括农村居民 点用地和采矿用地。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以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为 出发点,按照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有 效整合农村建设用地,助力脱贫攻坚和美丽乡村建设,努力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 调可持续发展。具体情况: 1、项目名称:桃江县 2017 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2、项目地点:桃江县桃花江镇等十四个乡镇 3、项目性质、等级及投资概况:桃江县 2017 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 目,项目总预算 1254.45 万元。 5 4、项目规划建设规模:建设规模面 71.6358 公顷。净增耕地面积 30.6125 公顷。项目工程内容有: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路桥工程、农田 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5、“五制”执行情况:该工程根据项目建设工程程序,实行“五制”项目 承担单位为桃江县国土资源局,项目设计单位为湖南省国土资源规划院,中标施 工单位为湖南双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东莞市粤建监理工程有限公 司。 6.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桃发改行审[2017] 518 号文件等 7. 资金来源:桃江县财政拨款 8、项目建设工期:项目建设期为 10 个月,工程施工期为 4 个月,即于 2017 年 11 月 22 日动工,于 2018 年 3 月 21 日全部竣工。 (三)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2017 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为 1254.45 万元,该项目 制定了总目标和具体目标。 总目标:项目总建设规模 71.6358 公顷, 复垦新增水田面积 20.6031 公顷, 复垦新增早地面积 10.0094 公顷, 复垦新增林地面积 38.8701 公顷。工程施工合 同价为:壹仟万零伍仟伍佰元整(10005500 元)。财政评审价格壹仟零捌万陆仟 贰佰元整(10086200 元),其中:1.工程施工费玖佰柒拾肆万贰仟柒佰元整 (9742700 元),2.不可预见费叁拾肆万叁仟叁佰元整(343300 元)。本项目建 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及农田防护及生态 环境保持工程等四大工程,其中:1.本项目新增耕地主要来源于废弃农村宅基地 和废弃采矿用地,房屋、窑室拆除清基后,按照项目区挖填土方基本平衡的原则, 根据地面坡度、土层厚度、土壤等情况,在平缓区域,以道路、沟渠为界划分耕 作区,为了有利于作物的生长发育,有利于水土保持,满足灌溉的要求,有利于 机械化和集约化耕种,根据项目区地形特点,田块宽度依据实际地形情况规划设 计。2.灌溉排水工程的布局主要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工程规划,完善项目区灌排 体系,在充分利用现有沟渠的前提下,布置农田灌排体系,配套灌排基础设施。 根据项目区地形特点和群众要求,对项目区起主灌作用的山塘进行整修硬化,同 时配备卧管,部分无自流灌溉的区域进行泵站提水灌溉及管道灌溉;对主要的灌 溉渠道和排水沟进行整修硬化,新增部分灌排农渠,形成渠相通、旱能灌、涝能 6 排高效农田灌排体系。3.田间道路工程的布局根据项目区的面积、地形、地势、 当地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以及道路现状等,在充分考虑利用现有道路的基础上,结 合交通等部门的规划,进行田间道路的规划。本项目区规划有新修一般机耕路和 整修一般机耕路两种类型的田间道路。4.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主要是修 建挡土墙,林地主要用于种植杉树,种植间距 4 米*4 米。 具体目标:根据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同意变更桃江县 2017 年度城乡建 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的复函》(湘国土资增减挂[2018]71 号)文件, 同意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桃江县 2017 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变更减 少拆旧区面积的请示》(桃政(2018) 34 号),具体变更方案为:将拆旧区总面 积由原实施方案中的 74.0846 公顷(农村宅基地 41.2039 公顷、废弃工矿用地 32.8807 公顷)变更为 60.1021 公顷(农村宅基地 34.6178 公顷、废弃工矿用地 25.4843 公顷);新增农用地面积由原方案的 74.0846 公顷(水田 24.6424 公顷、 旱地 7.5188 公顷、林地 41.9234 公顷)变更为 60.1021 公顷(水田 17. 9492 公顷、旱地 6.8352 公顷、林地 34.0363 公顷、其他农用地 1.2814 公顷)。变更 后扣除安置建新区 3.2700 公顷(其中旱地 2.0500 公顷,林地 1.2200 公顷), 节余农用地 56.8321 公顷,其中水田 17. 9492 公顷、旱地 4.7852 公顷、林地 32. 8163 公顷、其他农用地 1.2814 公顷。本项目拆旧区投资 1254.45 万元。其中拆 旧区工程施工费为 974.27 万元,占拆旧区总投资的 77.67%, 设备购置费 4.97 万元,占拆旧区总投资的 0.40%; 其他费用 164.92 万元,占拆旧区总投资的 13.15%; 不可预见费 34.33 万元,占拆旧区总投资的 2.74%;实施方案编制费 53 万元,占拆旧区总投资的 4.22%; 新增耕地实施耕种培肥补助费 22.96 万元,占 拆旧区总投资的 1.83%.。完成工程目标:1、土地平整工程:砌体拆除 30897.05 立方米;渣土外运 30897.05 立方米;外运表土 193720.72 立方米;表土回填 193720.72 立方米;人工细部平整 72.86 公顷;田埂修筑 511.25 立方米;土地 培肥 72.86 公顷。2、灌溉与排水工程:新修农渠 5413.92 米;新修农沟 4021.23 米;泵站 1 座;标志牌 1 座;标识牌 94 块;出水池 1 座;打机井 290 米;涵管 34 座。3、田间路桥工程:新修生产路 3016.22 米;一般机耕路 542.95 米。4、 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林地种植树木 27332.00 棵;农田防护坎 283.79 米。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1、复垦后的水田必须达到耕地质量的八 等以上。2、复垦后的旱土必须达到耕地质量的十二等以上。项目在约定的工期 内完成工程施工,完成率达 100%,质量合格率达 100%,结算造价不超过预算, 7 群众满意。 预期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效益:1.有利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优化城乡用地 结构和布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2.将废弃农村宅基地、采矿用地复垦为耕地等 农用地,可增加水田 17. 9492 公顷、旱地 6.8352 公顷、林地 34.0363 公顷、其 他农用地 1.2814 公顷,可促进耕地保护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3.增加对农村的投 入,改善了农村面貌,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4.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 通过土地复垦,项目区的田间道路、灌溉、排水设施将全部配套,提高土地利用 率和农业生产效率。5.将废弃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为可以利用的农用地,有利于统 等安排农业生产,改善作物生长环境,维护生态系统的稳定,提高土地生产力、 为建立现代农业莫定良好的生态基础。6.能有效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保持水土, 涵养水源,控制污染,降低水土富营养化,提高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到位、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及分析 2017 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预算资金为 1254.45 万元(桃财建 【2017】199 号),全部为桃江县财政资金,已由桃江县财政局安排落实及时拨 付到位,无预算资金调整,该项目无自筹资金计划及相关资料,项目资金预计总 投入为 1254.45 万元。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分析 该项目桃江县财政专项资金 1254.45 万元,根据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我局 高度重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资金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的财务制度进行管理,明确专职会计人员核算项目资金,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规范。 到目前为止,已拨付资金 1166.93 万元,实际使用 1160.42 万元,结余 94.03 万 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 项目预算、拨付、使用、结余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1 前期工作费 2 工程施工费 3 工程监理费 4 设备购置费 5 业主管理费 预算/计划 572,800.00 9,742,700.00 215,800.00 49,700.00 预算拨付 572,800.00 9,377,754.27 215,400.00 49,700.00 297,500.00 297,500.00 8 单位:元 账面实际支付 结余 440,335.00 132,465.00 9,377,754.27 364,945.73 215,400.00 400.00 43,287.00 6,413.00 -296,371.9 593,871.96 6 6 7 竣工验收费 363,100.00 363,100.00 94,118.00 不可预见费 343,300.00 8 农作物耕种补 229,600.00 74,350.00 120,700.00 助金 实施方案编制 9 费 530,000.00 518,700.00 518,700.00 10 拆迁补偿金 20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11 合计 12,544,500.00 11,669,304.27 11,604,166.23 12 注:预算未拨付 875195.73 元,预算拨付未使用 65138.04 元。 268,982.00 343,300.00 108,900.00 11,300.00 0.00 940,333.77 注:桃江县审计局桃审基(2019)142 号审定施工费为 9,377,754.27 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加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和资金的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 关于印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建[2012] 151 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土地整治与耕地保护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湘财建 [2015] 95 号)等文件;我县及我局制定了 《桃江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桃财办【2017】244 号)、《桃江县国土资 源局财务审批暂行办法》(试行)(桃国土资发(2017)38 号),《桃江县自然 资源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文件执行,做到了专 帐管理、专款专用。财务上由局财务审计股负责管理,财务执行情况好,项目资 金管理到位。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及分析 本项目主管部门为桃江县自然资源局(原桃江县国土资源局),项目设计和 施工严格按要求通过政府采购,投资评审,依法确定承担单位,做到了公开、公 平、公正,同时保证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对专业队伍资质和能力的要求。制 定了严格的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采取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委托施工监 理、桃江县自然资源局(原桃江县国土资源局)指定专人全程管理等措施确保工 程的质量、进度和施工安全。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每天做好施工(安全)日志和 监理日志,质量检查组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变更施工设计,需经设计单位、监理 单位和桃江县自然资源局(原桃江县国土资源局)现场勘查,如确有必要,则严 格按变更设计的相关要求和程序审查审批。项目已经县审计局审计,控制造价节 约成本。目前均已按设计要求组织实施完毕。验收合格,被调查对象很满意。项 目实施情况好。 (二)项目管理情况及分析 9 根据《湖南省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 (湘国土资发[2014】5 号)、《湖 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严格规范省级农村土地整治项目设计和预算变更管理的通 知》 (湘国土资办发(2014) 94 号)、《关于切实加强耕地保护与建设的通知》 (湘国土资发[2014] 29 号)等文件,我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严格按 上级文件精神,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及项目工作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分明。 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等,编制了立项申请书,进行了工程设计, 编制了工程预算,进行了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确定了工程造价,通过招投标 确定施工单位并签订合同。为保证工程质量,聘请了工程监理公司。严格按照基 本建设和各项制度,加强制度建设及执行,制定了工程建设计划,严格按照合同、 工程监理大纲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过 程实施全方位的监督管理。我局进行了日常监督管理,执行情况良好。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1、桃江县 2017 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程于 2017 年 11 月 22 日 动工,到 2018 年 3 月 21 日各项工程如期全部竣工。 2、项目质量标准经过检查,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复垦后的水田达到耕 地质量加权平均 7.43 等及以上,复垦后的旱土达到耕地质量加权平均 12.3 等及 以上。 3、项目竣工后建设规模总面积 60.1021 公顷,复垦后新增耕地面积 24.7844 公顷(复垦新增水田面积 17.9492 公顷,复垦新增旱地面积 6.8352 公顷),复 垦新增林地面积 34.0363 公顷,其他农用地 1.2814 公顷,项目工程量完成情况 如下: 3.1、土地平整工程 砌体拆除 27231.99 立方米;渣土外运 27231.99 立方米;外运表土 173326.22 立方米;表土回填 173326.22 立方米;人工细部平整 60.10 公顷;田埂修筑 493. 55 立方米;土地培肥 60.10 公顷。 3.2、灌溉与排水工程 新修农渠 4722.00 米;泵站 2 座;沉沙池 5 座;打机井 7 座;涵管 56 座; 水井 1 座;水泥预制盖板 8 块;小池 2 座;蓄水池 4 座。 10 3.3、田间路桥工程 整修一般机耕路 385.00 米;新修一般机耕路 1888.00 米;新修生产路 1043. 00 米;下田坡道 11 座。 3.4、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林地种植树木 23328.00 棵;挡土墙 4 座;农田防护坎 292.00 米。 3.5、项目各村完成亩数情况: 桃江县 2017 年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完成项目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计划批次及 国土部门确认 拟定级 文号 耕地面积 别 备注 1 桃江县高桥乡小山湾村、千秋村 桃财建【2017】199 3.117 9 水田 2 桃江县武潭镇泥潭村 桃财建【2017】199 8.511 8 水田 3 桃江县鸬鹚渡镇板溪村 桃财建【2017】199 0.9675 8 水田 4 桃江县修山镇花桥港村 桃财建【2017】199 4.0125 8 水田 5 桃江县大栗港镇牌形上村 桃财建【2017】199 8.001 8 水田 6 桃江县浮邱山乡董家桥、龙山湾村 桃财建【2017】199 61.2885 7 水田 桃江县灰山港镇河溪水、金沙坪、 桃财建【2017】199 克上村 51.054 8 水田 桃财建【2017】199 34.3995 7 水田 桃江县牛田镇金光山、三塘湾、杉 桃财建【2017】199 树仑村 37.4145 8 水田 7 8 桃江县马迹塘镇九岗塅村 9 10 桃江县桃花江镇栗树咀村 桃财建【2017】199 55.713 7 水田 11 桃江县鲊埠回族乡江家坝村 桃财建【2017】199 4.7595 7 水田 编号 1-11 号为水田共计 27 块图 269.238 亩(水田),折 斑,269.238 亩。加权平均等级为 算公顷 17.9492 7.43 级 桃江县高桥乡千秋、荷叶塘、石井 桃财建【2017】199 10.962 12 12 头村 旱地 13 桃江县鸬鹚渡镇长江村 桃财建【2017】199 6.5145 13 旱地 14 桃江县三堂街镇王母村 桃财建【2017】199 0.891 13 旱地 11 桃江县修山镇修山、三官桥、麻竹 桃财建【2017】199 垸村 桃江县大栗港镇啤叽、青山、田家 桃财建【2017】199 16 坪村 15 5.328 12 旱地 8.58 12 旱地 17 桃江县灰山港在刘家湾、企石、连 桃财建【2017】199 河冲、金沙坪、铁河新村 30.6855 12 旱地 18 桃江县马迹塘九岗塅、九岗山、丫 桃财建【2017】199 峰村 9.6135 12 旱地 19 桃江县沾溪镇九螺坊、泉水井、伍 桃财建【2017】199 家洲、洋泉湾村 16.0665 13 旱地 20 桃江县鲊埠回族乡车门塅、筑基仑 桃财建【2017】199 村 5.3595 13 旱地 桃财建【2017】199 5.3835 12 旱地 桃江县牛田镇金光山、峡山口、安 桃财建【2017】199 山村 3.144 13 旱地 21 桃江县桃花江镇栗树咀村 22 编号 12-22 为旱地,共计 57 块图 斑,102.528 亩。平均级为 12.3 级 102.528 亩 9(旱土),折 算公顷 6.8352 总计 371.766 亩,折算公顷 24.7844 (二)该项目申报及批复手续完备、合法合规,项目目标清晰,项目决策有 理有据,项目资金到位及时、分配合理,相关项目管理制度健全,并严格按照上 级部门规定内容组织实施,各个项目保质保量的推进,达到项目预期效果。城乡 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对推动我县经济建设和城镇化发展,有利于实现耕地 总量动态平衡的总体目标,促进城镇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和农村建设用地的 合理利用。项目区复垦后,恢复地表耕作层,遏制生态环境的恶化,恢复和重建 因项目建设而破坏的植被和水土保持设施,改善项目区周边地区的生产和生活环 境,稳定区内社会经济的发展,将产生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1、生态效益 通过综合开发建设宅基地拆旧区,把拆旧区复垦整理为耕地,提高土壤肥力 水平,改善农作物生长环境,促进生态系统的稳定,区内生态环境大大改善,提 高土地生产力,为建立现代农业创立良好生态环境。 1.1、通过与农田水利建设、生态环境工程有机结合,以及各种生物、工程 措施,优化农作物种植结构,涵养水源、治理水土流失,防止土地蜕化和土壤污 12 梁,增强土壤肥力和抗灾能力,提高土地产出率。 1.2、通过土地复垦,改变现有地块废弃后利用率低的状况,为提高土地集 约化利用打下基础。通过项目建设,改造高低不平、弯弯曲曲的农村道路,建成 分布合理的道路网络。 1.3 、通过实施灌溉与排水工程,项目区的灌排系统得以完善,增强农田排 渍能力,从外因上减少影响项目区产量的问题,提高了土地产出率,达到保证农 作物稳产、高产、增产的目的。 1.4 、项目实施后,区内形成“田块相对平整、渠相通、路相连”的格局, 提高了农业机械化程度,提高了耕地质量,提高了抗灾害能力,建设与生态开发 有机结合,使农业生态环境得到改善,为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和经济的稳步增长 创造条件。 1.5 、项目建成稳定投产后,项目区作物常年轮作换茬生长,通过推广有机 肥和绿肥,改善土壤结构,降低土壤侵蚀能力,更有利于创造一个优良的生态环 境。 1.6、本项目的实施,能有效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保持水土,涵养水源, 保水固土,控制污染,降低水土富营养化,提高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 2、社会效益 2.1 、带动城乡市场的发展 项目建设涉及到劳力、资金的投入,消化当地剩余劳力,并带动建筑、建材、 交通运输、化工、种子等相关行业的发展。 2.2 、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项目实施后,新增耕地面积。项目区的农田水利设施条件和交通设施得到改 善,可以优化土地资源配制,调整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强项目区 的抗旱、排涝能力,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和粮食产量,增加农民收入。 2.3 、增强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意识 经过田、水、路、林的配套建设,项目区建设成为土地复垦示范项目区,增 强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县、乡两级领导干部和土管部门合理利用土地、保护耕地 的意识,吸引农民加大对土地的投入,使耕均质量不断得以提高。通过实施城 13 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我县项目用地空间将得到有效缓解,做到以农补 工、工农互补、城乡互动、耕地动态与建设用地动态可望实现“两平衡”。 2.4 、有利于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提高了土地使用率 通过土地复垦,增加的农用地面积特别是耕地面积,改良土壤结构,优化农 作物布局结构,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和促进集约化经营,培植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 发展高科技农业,提高群众的生活水平,保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通过拆旧 复垦,减少建设用地,新增耕地,复垦后的土地路、沟、渠等生产设施完善,基 本上达到了“田成方、渠相连、沟配套、路相通、林成行、旱能灌、涝能排”的 标准化农田,提高了土地利用率,促进了节约集约用地。 2.5、有力地推进了新农村建设。坚持把方便农业生产、改善生态环境放在 突出位置。通过拆除砖瓦窑、迁村腾地、土地平整等措施,同步实施环境整治、 园林绿化、建设农村新居,改变了村庄布局散乱、基础设施落后和脏、乱、差等 问题,提升了村民生活质量,新农村建设大为改观。 3、经济效益 按照《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土地整治工作 的通知》国发[2010]47 号文件要求,项目区所得收益将全部用于我县农村、农业 的建设; 《财政部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有关财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 综[2014]7 号)文件明确: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 所需费用,可以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 各计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通过预算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业土地开发 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以及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 复垦费等资金来源安排。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财政压力,也为项目的实施拓宽 了资金渠道。 项目区经复垦之后,复垦后新增水田面积 17.9492 公顷,复垦新增旱地面积 6.8352 公顷,复垦新增林地面积 34.0353 公顷,复垦后,项目区水田种植水稻为 主,旱土种植玉米为主,林地种植树木。复垦后通过修建灌排设施、机械化生产、 种植结构的调整,当地两季水稻产量为 14500 kg/公顷, 水稻价格为 3. 0 元/kg, 玉米产量为 6000.00 kg/公顷, 玉米价格为 2. 5 元/kg, 扣除生产成本 40%, 复 垦后的林地种植杉树,种植间距 2 米*2 米,12 年一轮伐,平均每亩可产木材 10 14 立方米左右,木材市场价约 900 元/立方米,预计每公顷平均每年净收入为 1.125 万元/公顷(10x900x15/12=1.125) , 经计算,复垦后项目区内生产收入为 91. 29 万元。投入产出率与投资回收期计算:本项目总投资额为 1201.45 万元。投入产 出率为 91.29÷1201.45=7.60% 4、可持续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可有效改善当地居民生产生活条件,落 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化与耕地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缓解建设用地供需 矛盾,推动城乡建设 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有序开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 平,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和持续利用,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桃 江县国民经济的又好又快持续发展。 5、服务对象满意度。绩效评价工作组通过现场走访,发放调查问卷表调查 农户对项目建设的满意度,项目村农户对项目建设满意度为很满意。 五、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依据和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新《预算法》、 《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 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 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 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 号)、《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县预算绩 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桃政发〔2013〕25 号)、桃江县财政局桃财绩(2020)11 号文件,以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我局开展 2017 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 钩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通过对 2017 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进行绩效评 价,了解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管理情况、项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效益情 况,查找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为上级部门决策和 下年度资金安排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我局与益阳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所)签订 2017 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业务委托协议书,委托该事务所对 该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1、前期准备。方正所抽调专人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组,明确了工作职责, 开展业务培训,收集、了解相关政策,制定了现场评价方案,设计了相关表格, 联系了相关部门和单位,确定了实施时间。 15 2、组织实施和分析评价情况。⑴召开座谈会。组织项目实施单位、工作人 员、村民召开座谈会,听取项目有关情况介绍。⑵收集核查资料。收集项目相关 政策文件、申报文件、制度及实施程序等资料;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项目立 项、评审等程序是否符合要求,项目支出是否符合规定,资金拨付手续是否齐全, 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情况。⑶现场查看。深入项目现场实地察看,进行建筑面 积测量、设备清点,开展调查询问、走访。⑷根据相关单位报送的绩效评价资料、 基础数据表和评价指标及评分表,采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和客观原则进行核对分 析,沟通反馈、征求意见、整改等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出具绩效评价 报告。 3、自评结果:2017 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绩效评价评价指标表评 分情况:评价等级优秀,评价分数 98 分。(绩效评价指标表附后)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项目资料及时归档。完善后续管护制度和措施落实办法。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1 、主要经验及做法 1.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政府主导,部门配合。 为保证增减挂钩工作有序开展,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县 长为常务副组长,分管农业副县长、县委办主任为副组长,发改局、财政局、自 然资源局和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 分管县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从发改局、财政 局、自然资源局、经信局、工业联合会抽调专人固定在办公室工作。办公室设在 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协调各乡镇做好阶段性工作,与上级部门联络沟通,督促、 指导各乡镇增减挂钩工作。县委、县政府确定了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拓 展用地空间的发展思路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又先后多次亲自主持召开专题 会议,研究部署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领导和相关部 门的负责同志组成调研论证工作专班,深入到全县各个乡镇(场)实地踏勘,并提 出可行性调研报告。通过广泛讨论,科学论证。为强化责任,县委书记、县政府 县长分别与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签订了《增减挂钩工作目标责任书》。在全 县“人大”、“政协”两会上,再次把增减挂钩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明确了增减 挂钩任务目标、工作责任和完成时间节点。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形成 16 了“县委政府主导,乡镇党委政府主体,相关部门配合,上下整体联动”的工作 格局。 1.2、合理规划,科学选址。 按照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因地制宜、尊重群众意愿稳妥安置、改善农民 生产生活条件的原则。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调查摸底工作,认真研究制定 实施方案,立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拆旧区以 砖瓦窑用地、废弃的工矿用地和居民点整体搬迁为主;复垦区按宜耕则耕、宜林 则林、宜水则水的原则,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建新区与中心城区、开发区(园 区)建设相结合。集中连片建新居,形成整体规模,产生聚集效应。 1.3、以人为本,稳妥推进。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各村要坚持以人为本, 执政为民的理念,为了保证项目实施能符合实际,把成本因数、地质因数、安全 因数等方方面面都考虑进去,因地制宜,找到最优复垦方案,确保城乡建设用地 增减挂钩项目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都充分征求群众 意见,尊重民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坚持自愿原则,对拆旧地 块涉及的农民进行优先安置,足额进行补偿。同时,组织了项目区所在乡、村群 众代表进行了听证,做了听证会议纪要记录,收集了同意搬迁意见书,对项目的 选址、布局、设计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强调因地制宜,实地对照现状图,认真做 好现场踏勘和现状调查,让群众参与规划,并把群众的接受程度、满意程度作为 检验工作成果的评判标准。这项工作也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工程项 目的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依靠市自 然资源和规划局与相关部门的指导和帮助,积极作为,认真履责,不断巩固 和扩大我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成果,通过腾地,兴业、富民,助推土地 节约集约利用和城乡统筹发展。 1.3、创新机制,督办问责。 通过看现场、听汇报,比进度、比质量、比作风,县委、县政府定期组织由 县四大家领导、各乡镇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参加增减挂钩工作拉练检查。同时, 指挥部领导经常深入到项目区现场检查指导,增减挂钩办公室每周公布一次各乡 镇工作进度情况。在此基础上,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督查室、挂钩办协调联动, 县委县政府组织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开展全县增减挂钩拉练检查,专题召 开督办会通报进展情况,会后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到各乡镇督查工作进度 17 和工程质量,并以五天为时间节点,抢时间、抓进度,县问责办根据情况实行问 责。 1.5、严明纪律,全力保障。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资金巨大,任务繁重, 相关单位在推进工作过程中依法合规,严格执行政策,严明工作纪律。高度重视, 组织精干力量,压实责任,严明工作和廉洁纪律,在阳光廉政建设上,尤其是涉 及项目实施中,坚持严格按照省市项目管理办法实施,要求与承接技术单位、施 工单位不能单独接触,工程实施程序严格做到阳光公平公正,涉及项目立项、招 标、施工、变更、资金拨付等严格局内审程序,对股室人员常开展廉政教育,做 到在项目管理上不吃一顿饭、不拿一分钱、不抽一包烟。确保了项目顺利实施, 对工作不负责任、拖延懈怠,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1.6、确保项目工程建设质量。 为确保工程质量,使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对工程质量采取了以下措施:项目 单项和分项工程竣工后,由项目区所在乡镇、村委和施工单位、项目监理单位组 成的联合验收组进行了工程验收。从验收结果来看,项目全部工程建设内容均达 到规划设计与生产种植要求,土地复垦后的田块成块连片,灌溉条件均达了自流 灌溉的标准,复垦出的耕地全部达到了机械耕作的水平,在各项目片块规划范出 内,道路、沟渠配套,达到了方便群众生产种植的要求。 1.7、项目实施控制管理到位。 该项目在施工前做了大量准备工作,结合地质勘探资料对设计方案及图纸进 行认真地自审和会审。通过多种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和慎重选择,确定科学、 经济、合理、可行的建设和施工方案。工程预算进行了严格地财政评审,对项目 成本的事前控制比较到位。在施工阶段,总体上依据设计和具体的施工图进行施 工,需变更的按实际情况事前提出,履行审批程序,也一定程度地控制 了建设 成本。项目完工后按预算预留了一定款项,待审定结算后再按实际造价拨付到位, 防止了“超付”现象。 1.8、项目资金管理到位。 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最大限度的发挥项 目资金效益,建立健全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完善了专项资金管理流程,遵循专 人负责、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处理, 做到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项目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项目单位 18 严把审批关,杜绝了弄虚作假、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情况发生,确保项 目资金安全有效。 2 、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 2.1、相应的政策机制有待完善 目前县级层面还没有制定完善的增减挂钩实施办法,具体的实施政策口径也 不尽相同,管理体系和备案监管力度不够。 2.2、认识有一些偏差、存在急于求成的思想 挂钩项目申报过程中存在一些重视不足,对挂钩项目的报批审核、实施监督、 竣工验收监管力度有待加强。存在追求建设用地指标,忽视了复垦耕地的质量和 用地结构的优化现象。个别项目甚至出现盲目的拆村并居,急于求成,破坏了原 有传统村落文化气息,忽略了农民的意愿。 2.3、后期管理制度和措施有待加强。包括相关责任制度、后期工程的日常 维护制度等等,亟须制定,亟须落实。 2.4、我县丘陵山地多,农村山区面积大、地块破碎、坡耕地面积所占比例 大、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难度大,复垦难度大,农村用地有限,城镇建设用地有限, 本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压力大。 3、改进措施和建议 3.1、加强对增减挂钩政策和舆论的引导 实施增减挂钩项目,被部分人误以为是单纯的农村建设用地向城镇建设用地 转变,耕地被占用,这导致挂钩项目必然就出现了许多阻碍。因此,在实施挂钩 项目的相关政策上政府要加强理论研究使其完善,挂钩项目实现信息的公开化, 并且邀请群众的参与和加大对相关政策的宣传。 3.2、加强对增减挂钩项目实施的监督 增减挂钩的重视不应该只是在申报立项上,不能以获得指标为目的,要实实 在在为社会发展做贡献和为人民谋福利。对项目的立项审批进行科学的可行性研 究分析专项审核要严格。控制挂钩项目的规模和范围,群众意愿不强实施有困难 的项目的申报要严格审查,尊重当地群众的意见。挂钩项目就是要实现在保持耕 地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增加城镇建设用地,因此首先要对新增耕地的质量等级 要严格要求,整理复垦的新增耕地要能达到生产的要求,对新增耕地质量等级的 验收需要严格把关,对土地复垦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挂钩项目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3.3、加快城镇建设用地和农村建设用地的市场统一 19 增减挂钩具体的报批和实施方案现在还处于摸石头过河的阶段,还需要政府 和从事相关行业的专业人员在实践中发挥我们主观能动性发现问题和总结经验, 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推广和顺利实施,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经验。在 现有政策体制下,增减挂钩项目通过拆迁复垦后会置换出一部分建设用地,这些 建设指标其中有一部分投入到农民集中安置点和基础设施的建设,还有很大一部 分建设用地会进入土地征收市场。但是因为现在实行征地政策不够完善,征地产 生的利益界限划分不明确,导致利益的分配制度有较大的隐患。因此,我们要从 根源出发加快城镇建设用地和农村建设用地的市场统一,改革现有征地制度。在 明确城乡建设用地的供给主体的前提下,赋予农村集体更为完善的土地所有权权 能,进一步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使挂钩项目所产生的效益反哺给农民,使农村 集体和农民能够切实享受到城镇化、工业化带来的好处。 3.4、取得上级政策支持,争取指标可以在省域内流转使用和跨省域调剂使 用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土地利用的一大政策工具。这项政策在促进节约集 约用地和城乡统筹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几年来,为支持扶贫开发,增减挂 钩政策先后两次拓展范围,允许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级贫困县,以及省级贫 困县的节余指标在省域内流转使用,有力推动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促进了城乡 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区域均衡发展。2018 年 3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城乡建设 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增减 挂钩政策再次“升级”,允许深度贫困地区节余指标跨省调剂。自然资源部印发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有关要求。 合理利用节余指标在省域内流转使用和跨省域调剂使用。 3.5、建议制定桃江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后期管护办法和细则,明 确增减挂钩项目后期管护主体、创新管护方式、管护资金来源等,确保增减挂钩 项目后期管护到位 坚持“谁受益、谁管护”原则,落实乡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为项目后期管 护主体责任,通过办理移交手续,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管护制度,将增减挂钩 项目后期管护责任落实到人,完善项目管护措施。在管护方式上,引入市场机制, 依法通过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落实管护,与新增耕地实际承包方签订三方承包 与管护协议,做到经营主体与管护主体一致,提高管护责任人的积极性。列支管 护资金确保管护资金来源。在项目实施后前 3 年,由县财政列支增减挂钩项目专 20 项资金用于提高土壤肥力,改善土壤结构,增强土壤保水保肥能力及后期管护人 工成本、种子投入,做到增减挂钩项目交付后不闲置、不撂荒,不作为林地、养 殖用地、建设用地等非耕地使用。对项目实施不到位,管护不到位,影响我县项 目实施的,停止该乡镇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和其他土地审批,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追 责问责。 3.6、加强项目的检查和整改 增减挂钩项目是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途径,也是优化土地利 用结构和空间布局的重要政策举措。要清醒认识到项目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压实项目责任,落实工作举措,对重点、难点图斑和地块进行回头看,对存在的 问题逐一攻克,确保土地复垦工作规范有效进行。要加强组织领导,严肃工作纪 律,强化技术支撑,广泛宣传并执行好政策,使增减挂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 心,充分调动农户参与的积极性。要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督查中发现的问 题,对照图纸要求和设计范围,逐图斑、逐地块、废弃住房和搬迁农户的家庭成 员结构、面积测算、地块范围、复垦质量等相关情况开展全面核查,迅速开展销 号整改。要不断细化整改措施,着力解决土地复垦不到位、版块面积不精准、复 垦撂荒较突出、废旧建筑拆除不及时等突出问题,同时各乡镇要对复垦质量进行 严格把关,确保每个边角不遗漏、复垦土地平整规范。 3.7、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它有利于提高 土地综合利用水平,有利于老百姓增收,有利于环境美化,有利于推动脱贫攻坚 和乡村振兴战略。遵循尊重民意、维护权益,规划引领、规范实施,因地制宜、 实事求是,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原则。要高度重视,抢 抓机遇,吃透上情,摸准下情,把方案做周全,把时间表列出来,把好事办好。 要综合施策,着力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题。要认真解读政策、宣传政策,把政策 用足用够用活;要春风化雨做好群众工作,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要把城乡建 设用地增减挂钩与城镇规划、土地复垦、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环境美化结合起 来,要保护好农村文物和特殊元素,留住乡愁,传承历史。要加强统筹协调,提 高办事效率。增减挂钩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关联性很强的工作,要树立“一盘棋” 观念,加强协调配合,加强分工合作,加强点对点指导。要激发乡镇、村、组的 内生动力,再造工作流程,简化审批程序,确保增减挂钩工作快速推进。要牢牢 把握政策机遇,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要把增减挂钩工作与目前 正在实施的战略紧紧结合起来,大胆突破、大胆改革,用创新思维做好易地扶贫 21 搬迁工作;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结合起来,推动城乡规划师进村庄,扣好乡村振 兴的第一粒“扣子”;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现代农庄规模化经营结合起来, 推动土地流转,让农民有稳定的收益;与城乡“双修”结合起来,保护好环境, 保护好特色建筑和有文化传承意义的建筑。 附送: 1、2017 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2017 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表; 3、目录及佐证资料。 桃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0 年 5 月 10 日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