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指挥部印发《浙江大学超重力大设施项目设备建设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发文).pdf
浙江大学超重力离心模拟与实验装置国家重大 科技基础设施项目设备建设管理办法 (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超重力离心模拟与实验装置国家重大科技 基础设施项目(以下简称超重力大设施)的仪器设备建设管理行 为,根据《浙江大学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暂行) 》 (浙大发〔2020〕17 号)、《浙江大学超重力离心模拟与实验装 置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暂行) 》 (浙大发〔2020〕 18 号)等相关规定,结合超重力大设施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设备建设管理包括:设计、加工制造、保管、 安装、调试、验收等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规定的设备主要包括超重力离心机、边坡 与高坝实验舱、岩土地震工程实验舱、深海工程实验舱、深地工 程与环境实验舱、地质过程实验舱、材料制备实验舱、超重力试 验保障系统等八大系统中的非标准设备。 第四条 建设单位、设备厂商、设备监理、施工单位、设计 单位是设备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对各自的职责范围负责。 第二章 工作组职责 1 第五条 综合组负责进度控制、流程管理、资料收集和对外 联络,主要职责包括: (一) 负责设备建设全过程程序管理; (二) 组织建立各台(套)设备工作联系小组,协调解决合同 管理中的各种事项,各工作联系小组由综合组、工艺组和设备监 理相关成员组成; (三) 负责进度控制,根据合同描述制定设备建设计划对照表, 并督促设备建设按计划开展; (四) 组织各阶段专家评审会; (五) 接收监理周/月报,并收集档案资料; (六) 负责组织签订《保管协议》,并组织设备监理对设备零 部件的清点、入库保管和出库管理; (七) 负责进度款支付、国产设备退税等事宜; (八) 负责教育部验收、国家验收期间的对外沟通、协调工作。 第六条 工艺组负责技术审核和质量控制,主要职责包括: (一) 负责设备建设全过程技术管理,指定每台设备的责任人; (二) 审核各台(套)设备实施计划、大纲、报告、方案、图 纸等,或者审核设备监理对以上文件的审查意见; (三) 监督加工制造质量; (四) 负责组织出厂验收、安装、调试、需方验收及联调联试; (五) 审核并确认设备厂商提交的付款申请; 2 (六) 收集、整理并向综合组移交设备建设管理过程中涉及到 的档案资料。 第七条 工程组负责督促、监管总包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预埋 件安装,主要职责包括: (一) 督促设备监理对进场预埋件进行验收,负责进场预埋件 的总分包单位安装配合协调; (二) 督促总包单位组织进场预埋件的安装,审核总包单位编 制的预埋件安装实施方案、监理单位的预埋件验收方案等; (三) 组织使用方、设计、监理、施工和设备分包方等进行预 埋件安装质量验收; (四) 督促施工、监理单位收集设备安装管理过程中涉及的档 案资料; (五) 配合协调设备建设管理工作。 第三章 进度管理 第八条 综合组应根据项目总体进度安排定期制定每年的零 级关键路线,经首席科学家确认后,向施工单位、设备厂商、监 理单位发布最新的项目零级关键路线和重要节点安排。 第九条 设备厂商应根据合同规定的工期及零级关键路线, 按照工程项目工作内容、程序持续时间和衔接关系编制详细的总 进度计划和流程图,优先安排影响土建施工的预埋件与重要部件 3 的设计、制造和运输,根据总进度计划分解编制周和月进度计划。 第十条 综合组根据合同描述制定设备建设计划对照表,督 促设备厂商严格按进度计划组织建设。 第十一条 综合组和监理人员定期检查设备厂商进度计划执 行情况,把关键进度节点(如轴承预埋件进场、穹顶安装、主机 轴承与转臂安装)作为主要考核依据,发现偏差应及时采取措施 予以纠正,重点协调好离心机、温控分系统与建安工程的相互关 系。 第十二条 设备监理负责定期组织各设备厂商、综合组、工 艺组、施工单位召开工作例会。通报上阶段超重力大设施建设的 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和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协调各方面的相 互关系。 第四章 超重力离心机与温控分系统建设管理 第十三条 设备厂商向设备监理递交《质量计划》、《实施计 划》 、 《详细设计报告》 、 《工程设计图纸》 、 《安装方案》 、 《调试方 案》 、 《验收方案》等合同规定的资料,设备监理审核完成后反馈 给工艺组。设备责任人提请工艺组组长和三总师审核材料,签署 意见后递交超重力研究中心例会审定。 第十四条 综合组收到工艺组审核意见后,组织专家对重要 报告及设计图纸进行评审。 4 第十五条 综合组和工艺组共同负责按照《质量计划》和《实 施计划》控制质量和进度。综合组组织设备监理制定《监理大纲》 , 监督设备监理工作,工艺组负责指派人员与设备监理共同监督加 工制造质量并跟进进度。 第十六条 综合组负责组织设备厂商签订《保管协议》,明确 保管责任。设备监理组织设备厂商清点、入库和出库管理。 第十七条 工艺组负责组织设备厂商进行设备安装,控制安 装工序和关键安装节点,必要时组织关键安装节点验收,作为下 阶段安装的前置条件。综合组和工程组组织设备监理和施工单位 配合设备的安装。 第十八条 工艺组负责组织设备厂商进行设备调试,审查设 备是否达到预期性能指标,定期专报首席科学家、三总师和综合 组。综合组负责跟进进度并协调各方配合设备调试。 第十九条 工艺组负责组织设备厂商按照验收方案开展测试, 形成工艺测试报告。 第五章 机载装置建设管理 第二十条 设备厂商向综合组递交《质量计划》 、 《实施计划》 、 《详细设计报告》 、 《工程设计图纸》 、 《常重力调试与验收方案》 、 《超重力调试方案》 、 《超重力验收方案》等资料,设备责任人提 请工艺组组长和三总师审核材料,签署意见后递交超重力研究中 5 心例会审定。 第二十一条 综合组收到工艺组审核意见后,组织专家对重 要报告及设计图纸进行评审。 第二十二条 综合组和工艺组共同负责按照《质量计划》和 《实施计划》控制质量和进度,工艺组指派人员跟进质量和工序。 第二十三条 设备责任人根据需要递交《关键部件超重力测 试方案》,经工艺组同意后,安排上机测试,形成《关键部件超 重力测试报告》 。 第二十四条 工艺组负责组织出厂验收、现场常重力验收和 超重力验收。设备到货后,工艺组负责组织设备厂商在现场开展 常重力验收,判定是否达到预期性能指标,形成《整机常重力调 试报告》 。常重力验收合格后,工艺组负责组织开展超重力调试, 形成调试报告和工艺测试报告。 第六章 超重力试验保障系统建设管理 第二十五条 设备厂商向综合组递交《质量计划》 、 《实施计 划》 、 《详细设计报告》 、 《工程设计图纸》 、 《安装方案》 、 《调试方 案》 、 《验收方案》等合同规定的资料,设备责任人提请工艺组组 长和三总师审核材料,签署意见后递交超重力研究中心例会审定。 第二十六条 综合组收到工艺组审核意见后,组织专家对重 要报告及设计图纸进行评审。 6 第二十七条 综合组和工艺组共同负责按照《质量计划》和 《实施计划》控制质量和进度,工艺组指派人员跟进质量和工序。 第二十八条 工艺组负责组织设备厂商进行设备调试,按照 验收方案组织出厂验收和需方验收,必要时形成工艺测试报告。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其他非标准设备可参照本办法管理。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