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政办字33号 关于七里沟、石里沟、西苇水库等29条河湖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的批复.pdf
邹政办字〔2020〕33 号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七里沟、石里沟、西苇水库等 29 条 河湖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的批复 市水务局: 你局《关于呈报<七里沟、石里沟、西苇水库等 29 条河湖岸 线利用管理规划>的请示》(邹水字〔2020〕54 号)收悉。经研 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七里沟、石里沟、西苇水库等 29 条河湖岸 线利用管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确定的方案。 二、你局要严格按照《规划》内容,根据《规划》确定的岸 线开发利用区、岸线控制开发利用区、岸线保护区要求,加强河 湖岸线监测和管理,在保障河道(湖泊)行(蓄)洪安全和维护 - 1 - 河流健康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利用和保护岸线资源。 三、你局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依据各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强化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河湖岸线利用与治理保护相结合的长效 机制。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 11 月 9 日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 - 2020 年 11 月 9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