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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政办字〔2018〕25号关于印发《微山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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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政办字〔2018〕25 号 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微山县粮食生产功能区 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微山经济开发区、微山岛旅 游度假区、南阳古镇旅游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微山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 6 月 15 日 (此件公开发布) -1- 微山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 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 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施藏粮于地、藏粮 于技战略,以确保我县粮食生产能力有效供给为目标,以深入推 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农业现代化规划和主体功能 区规划为依托,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细化 落实到具体地块,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促进农业结构调 整,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二)任务目标。到 2018 年底,全县完成 34 万亩粮食生产 功能区(小麦生产功能区31 万亩、玉米生产功能区24 万亩、水 稻生产功能区3 万亩,玉米面积为与小麦复种面积)划定任务, 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 (三)进度安排。2018 年底前我县基本完成划定工作, 2019 年上半年完成市级验收,2019 年底前通过省级验收。 二、划定要求 (一)准确把握划定标准。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应同时具备 -2- 以下条件: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在15 度以下的永久基本农 田;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平原地区连片面积不低于500 亩,丘 陵地区连片面积不低于50 亩;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 较完备,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还湿、耕地 休耕试点等范围;具有粮食种植传统,近三年播种面积基本稳 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在永久基本农田中划定,优先选择已建成或 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进行划定。 (二)合理分解划定任务。根据市里下达我县粮食生产功能 区划定总规模和我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近三年粮食种植用 地面积等因素,确定各乡镇(街道)划定任务(附件 1 )。各乡 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划定标准,综合考虑当地资源禀赋、发展 潜力等情况,及时将划定任务逐级细化分解。 (三)精准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地块。各乡镇(街道)要根 据土地利用、农业发展、城乡建设等相关规划,以第二次全国土 地利用现状调查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图件、数据为基础,结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城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明 确粮食生产功能区具体地块并统一编号,标明“四至”及拐点坐 标、面积以及灌排工程条件、作物类型、承包经营主体、土地流 转情况等相关信息。依托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 管平台,建立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建档立卡、登记造册,确保每 一地块都能在图上找到图斑,每一个图斑都能找到对应的地块。 (四)规范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程序。要采取内业、外业相 结合的方式,在摸清区域地块情况的基础上开展划定工作。首 -3- 先,搜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第二次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农 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城镇开发边界有关图件、影像 等数据资料,并确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的初步区域范围,开展 图上作业。其次,实地调查核对划入粮食生产功能区地块的情 况,搜集划入地块的基本信息等。最后,修改完善粮食生产功能 区划定图斑,经公告公示无异议并经乡镇(街道)、村签章确认 后,上图入库,形成准确的图斑和数据。粮食生产功能区完成划 定任务后,按各乡镇(街道)原行政区划上图入库。 (五)审核汇总划定成果。划定工作完成后,县里将组织进 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申请市级检查验收;市级验收全部合格后, 申请省里进行抽查核实。通过省级抽查核实后,汇交划定成果, 形成全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布局“一张图” ,逐级汇交至省。 三、统筹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和监管工作 (一)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根据“边划定、边建设” 的要求,积极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 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的骨干水利工程和中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 设,因地制宜兴建“五小水利”工程,力争5 年内粮食生产功能 区耕地全部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 标准农田。加大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 优先承担国家和省、市、县涉农项目建设,重点发展多种形式的 适度规模经营。着力深化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的基层农技推广 机构改革,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增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可持 续发展能力。 -4- (二)强化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完善粮食生产功能区保护 相关制度,严格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管理,确保 其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建立健全粮食生产功能区监测监管 体系,创新监测监管模式,综合运用遥感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 实现对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动态监测。县农业、国土资源、发改等 部门要对各乡镇(街道)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建设和管护工作 进行跟踪督导,将各乡镇(街道)工作成效与扶持政策挂钩。按 照“谁使用、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严格落实粮食生产功能 区建管责任,建立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强化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基础设施 的投入力度,创新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投融资机制,引导、鼓励 各类社会资本投入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健 全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和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率先在 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建立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推 进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各类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创新金 融支持政策,探索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深 化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探索农 产品价格和收入保险试点,推动粮食生产功能区农业保险全覆 盖。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保障。县政府成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 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和研究解决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建工作中的重 大问题。各乡镇(街道)要建立由分管负责同志牵头,相关单位 -5- 参加的协调机制,扎实开展相关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加强协作。县农业、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确定粮食生产 功能区划定任务,制定相关划定、验收、评价考核操作规程和管 理办法,做好上图入库工作。县农业部门负责提供农村土地承包 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等资料。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提供永久 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等资料。县发改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统筹 协调,适时组织第三方评估。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 协作配合,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提供相关支持和数据、技 术支撑。 (三)落实属地责任。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站在 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工作的重大意 义,层层落实责任,把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抓实抓好。 (四)加大宣传培训。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 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持续性的宣传和培 训,让干部吃透精神、掌握政策,让技术人员明确要求、掌握规 范,让群众明白目的、积极参与。要及时宣传报道粮食生产功能 区划定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 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的良好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 (五)加强督导考评。县政府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粮食 生产功能区划定专门工作班子,设立固定办公场所,配备办公设 备,集中办公;各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适时开展专项督 导。建立信息定期上报和通报制度,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进展情 -6- 况及成效纳入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和绩效考评。 附件:1.微山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分解表 2.微山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7- 附件 1: 微山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亩 粮食生产功能区 乡镇(街道) 永久基本 功能区 占地 小麦 玉米 水稻 高标准 小麦 近三年平均播种面积 农田 直补 面积 面积 小麦 玉米 37.38 17.85 37.8 38.64 27.46 5.14 5.08 5.00 3.35 0.74 0.67 0.53 2.51 3.07 1.60 农田面积 面积 市任务和县 34 31 24 韩庄镇 6 6 3 6.3 微山岛镇 0.5 0.5 0.5 0.67 昭阳街道 2 2 1.7 2.45 夏镇街道 1.6 1.6 1 1.65 2.30 2.64 2.42 傅村街道 1.6 1.6 1.6 1.64 1.32 1.60 1.60 欢城镇 4 4 4 4.09 4.61 5.62 5.52 留庄镇 1.6 1.6 1.6 1.81 1.94 1.69 1.98 两城镇 3.62 3.62 3.4 4.85 2.4 2.72 2.89 4.00 鲁桥镇 2 2 2 2.05 1.6 2.87 2.96 1.19 马坡镇 6.5 6.5 5.2 7.29 6 6.75 6.55 5.17 0.78 0.82 0.94 0.80 参考数据合计 3 0.86 南阳镇 张楼镇 0.57 0.57 0.57 西平镇 0.45 0.45 0.45 0.49 0.59 赵庙镇 0.55 0.55 0.55 0.82 0.87 高楼乡 3.01 1.43 3.01 3.92 2.83 -8- 1.58 0.85 1 0.1 附件 2: 微山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 毅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邱忠亮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曹 勇 县发改局局长 李遵英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叶宗清 县农业局局长、林业局局长 成 员:张传明 县发改局副局长、重点项目办主任 陈宜斌 县粮食物价局副局长 赵永生 县科技局主任科员 王洪军 县财政局副局长、农业开发办主任 陈小男 县国土资源局总规划师 刘向明 县住建局副局长 董绍友 县水利局副局长 靳宪龙 县农业局副局长 焦亚军 县林业局副局长 肖长军 县环保局副局长 张廷建 县统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叶宗清兼任办公室主任。 -9-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 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10 - 2018 年 6 月 15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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