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政字〔2023〕7号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邹城市2023年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邹政字〔2023〕7 号 邹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邹城市 2023 年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邹城市 2023 年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 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邹城市人民政府 2023 年 3 月 6 日 (此件公开发布) — 1 — 邹城市 2023 年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 实 施 方 案 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 和〈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的 通知》(全爱卫发〔2021〕6 号)精神,结合我市国家卫生城市管 理工作 2023—2024 年新周期总体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 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日常卫生管理常态 化,聚焦疾病防控、人居环境改善、饮食习惯、社会心理健康、 公共卫生设施建设等,推进健康邹城建设。收集整理我市线上评 估材料、数据上传至国家、省爱国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做好 迎接国家卫生城市省级评审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研究制定有关文件。出台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印 发贯彻落实《“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深入 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 号)相关文件;推 动将爱卫创卫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政府 工作报告;制定爱国卫生规范性文件。(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 室、市卫生健康局、市司法局) — 2 — 2.完善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 小组的框架下推进建立市级领导包保、牵头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重点推进村(居)下属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推动各级爱卫会工 作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建立健全。(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各镇街) 3.开展群众满意率调查。制定《邹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群众满 意率测评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实地组织开展测评。(责任单位: 市卫生健康局,各镇街) 4.线上评估申报。收集整理 12 个主要创卫职能部门专项工 作报告、56 个指标完成情况,将市申报资料、专项工作报告上报 到国家爱国卫生信息管理系统。(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二)加强培训学习 1.下发有关政策标准。印发《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 《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国 家卫生城市标准指导手册》,制定印发《国家卫生城镇评审实施 细则》《邹城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明白纸》。 2.开展培训学习。对各镇街、部门和单位的创卫骨干进行新 标准、新办法培训学习;邀请国家、省级创卫专家采取专题培训、 会议培训等方式,分层、分类、分期对各专业组、各部门、各镇 街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创卫骨干进行创卫业务培训,全年计 划举办不少于两期培训。(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三)开展八大专项整治活动 1.开展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专项整治。各镇街要对建成区内 — 3 — 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的基础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消除黄土裸 露现象,明渠改暗渠;增加垃圾桶(果皮箱)的投放密度,实行 密闭转运,做到日产日清;加大背街小巷的保洁清扫频次,彻底 清除卫生死角;深入推进厕所革命,彻底“拔除”旱厕,改为水 冲式卫生厕所;加强河、沟、渠、塘等水体管理,确保水面整洁, 无垃圾杂物。(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综合执法局、 市水务局,各镇街) 2. 开展建筑工地专项整治。认真排查辖区内建筑(待建、拆 迁)工地存在的围挡设置不规范、泥头车敞开运输、建筑材料乱 堆、生活垃圾积存、病媒生物孳生等薄弱环节,严格按照建筑施 工有关环境与卫生标准,确保管理到位、卫生整洁、围挡规范, 无扬尘、噪声污染,建筑垃圾规范运输处理,无乱倒垃圾和乱搭 乱建现象。(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 抓好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对建成区内各农贸市场逐一进行 调查摸底、升级改造和常态化管理。一是突出“治脏”,对市场 内外、周边环境及时进行清扫保洁。二是突出“治乱”,对市场 周边乱搭乱建、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开展常态化整治。三是设 置市场分区标志,完善基本信息(健康教育宣传、卫生管理制度、 功能区平面图、农药残留检测信息)公示。四是实行划行规市管 理、规范化管理、标准化建设,设施落后的市场要进行升级改造。 五是熟食摊位完善除四害“三防”设施建设,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持证上岗,亮证经营。六是加强重点部位卫生管理,严格实行活 禽存栏、宰杀、售卖“三隔离”,完善水产区域上下水设施。七 — 4 — 是针对临时便民市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障周边市容环境卫生、 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 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各镇街) 4.开展病媒生物防制专项整治。针对不同季节病媒生物消长, 在全市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制集中消杀行动;针对食品加工、销 售等重点场所和单位进行专项整治,促进病媒生物孳生地得到有 效治理,病媒生物防制设施得到有效改善,建成 1—2 条病媒生物 防制示范街。(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各镇 街) 5.开展重点场所专项整治。实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 强“四小”[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网吧)、小旅 店]场所整治;加强学校卫生管理和传染病防控;严格职业病防 护,确保不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 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镇街) 6.开展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专项整治。规范“三小”(小 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行业经营活动,实行统一管理;加 强从业人员管理,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率≥90%;加强饮用 水安全监管,开展水质监测工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市卫生健康局) 7.开展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专项整治。强化重大传染病 防控、妇幼卫生和计划免疫,推进医养结合,做好慢性病和心理 (精神)疾病防治,加强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全民急救能力,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健全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机制,落实“四早” — 5 — 要求,压实“四方责任”。督查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公共卫 生科和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诊、肠道门诊、预检分诊符合有关 规定。推动火车站、公路客运站等交通枢纽以及学校、景区、机 关单位、商场超市等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配置和使用自动体外心 脏除颤仪(AED)等医疗急救设备和药品。(责任单位:市卫生 健康局、市红十字会,各镇街) 8.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加大对烟囱排黑烟,秸秆、垃圾 露天焚烧现象治理,强化对排放油烟的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 置并保持正常使用。(责任单位: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执法局,各镇街) (四)推进健康促进行动 1.推进健康细胞建设。开展健康乡镇和健康村、健康社区、 健康企业、健康机关、健康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健康家庭等健 康细胞建设;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推广“三减三健” 等慢性病防控措施。(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工业和信息 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妇联,各镇街) 2.组织开展倡导公筷公勺活动。在全市组织开展倡导公筷公 勺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形成良好文明卫生习惯,助力 常态化疫情防控,积极预防控制重大传染病可能产生的公共危害。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明办、市融媒 体中心,各镇街) 3.组织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无烟党政机关、 无烟医院、无烟学校(托幼机构)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市卫 — 6 — 生健康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各镇街) 三、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召开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动员会议,健 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分层次分行业开展技术培训,提升 复审工作能力。各镇街及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 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指标,明确责任单位(人员)、工作标 准和时限要求。各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深入发动,做到“家喻户 晓、人人皆知”,形成浓厚氛围。 (二)持续对标整治。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对照复审标 准,根据任务分工,组织自查自纠,开展市容环境、老旧小区、 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三小” 和公共场所“四小”行业、宣传与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等重 点区域、部位的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解决“脏乱差”和管理不规 范等突出问题。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 简称“市创卫办”)牵头组织全域工作普查,建立问题台账,督 促整改落实。2023 年 2 月底按要求完成线上评估申报工作。 (三)迎接省级病媒生物考核和复查。针对省级病媒生物考 核和复查要求,突出重点,提高标准,做好重点行业、重点单位、 重点区域迎检准备,健全完善迎检档案,确保顺利通过省级病媒 生物考核和复查,如期向全国爱卫会提出申请。 (四)迎接省级评审。针对省级评审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 出问题,举一反三,查漏补缺,限期整改到位。组织模拟评审, 做好全国爱卫会现场评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 7 —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单 位要加强对国家卫生城市巩固与爱国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 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认真做好本辖区和本系统范围内 的巩固国家卫生城市与爱国卫生工作。 (二)加大经费投入,健全保障机制。市财政局要加大对国 家卫生城市成果巩固和爱国卫生工作的经费保障力度,增加城区 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 治,健康教育和迎检氛围宣传,农贸市场及周边区域基础设施条 件改造和环境整治等方面的经费投入。各镇街和各相关部门、单 位要统筹城市管理及相关资金,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改善硬件条件,加强软件管理,建立经费保障长效机制。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 爱国卫生宣传活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环境整治和巩 固卫生城市、疫情防控知识等宣传。积极组织开展志愿者行动, 通过志愿者的宣传发动,让更多的市民群众积极支持、主动参与, 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为巩固我市国家卫生城市 创建成果作贡献。醒目位置设置国家卫生城市标识,利用设置宣 传专栏和报纸、电视、网站、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国家卫生城 市创建成果,曝光工作不落实的责任单位。 (四)强化督导评审,严格落实责任。市创卫办要加强国家 卫生城市巩固与爱国卫生工作任务落实的督导评审工作,督促各 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各项职责任务,及时发现问题和整改。对于 — 8 — 重点、难点问题的整改,建立问题台账销号制度和“三色”督办 制度,要明确完成任务的标准和时限。 (五)强化督查力度,跟踪问效。市创卫办要采取定期与不 定期检查、明查与暗访、抽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结 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加大对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落 实的督查力度。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邹城市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奖励与问责办法(试行)》(邹办发〔2018〕 21 号)进行奖惩。 — 9 —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 市检察院,市人武部。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10 — 2023 年 3 月 6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