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专项风险监测工作方案.pdf
泗 水 县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泗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猪肉专项风险监测方案 根据 2023 年省级监督抽检计划,按照 2023 年《山东省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抽检工作安排 (一)抽检品种。猪肉。 (二)抽样任务。在经营环节抽取样品,本次专项风险 监测共安排 10 批次。 (三)检测任务。本次监测项目见附件 1、抽样名单见 附件 2。 二、工作要求 (一)抽样 食用农产品抽样应由被抽样单位所在辖区市场监管部 门2名监管人员及2名抽样机构人员共同抽样。监管人员应对 被抽样单位和个人依法经营、索证索票等进行现场检查,发 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应记录和取证并依法处罚。要严 格落实食用农产品溯源信息填报,食用农产品抽样溯源信 息,包括抽检样品的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或生产者名称、 - 1 - 地址等。主要从样品标签,被抽样单位提供样品的动物检疫 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产品检疫检讫二维码、 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进货票据等凭证获取。 (二)检验 承检机构完成检验后要及时将监测信息录入国家食 品安全抽检检测信息系统(国抽系统),全部检验工作应 于2023年8月30日前完成。同时将问题样品报告(一式五 份)报送县局,并将检验结果分析报告于检验完成5日内 报县局抽检科。 三、纪律要求 承检机构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工作,不准随意更改 样品信息,不准瞒报、谎报、漏报检测数据,不准擅自发 布抽检监测信息,不准事先通知被抽样单位和接受抽样单 位馈赠,不准利用抽检工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 益。对抽检监测工作中发现的弄虚作假、失职渎职、违反 纪律等行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 任。 附件:1.专项风险监测项目表 2. 专项风险监测抽检名单 - 2 - 附件 1 猪肉专项风险监测项目表 序号 项目 检验依据 抽样量及相关要求 原则上抽取样品数 1 氧氟沙星 GB/T 20366-2006 量(可食用部分)不 少于 1kg,抽取样品 量、检验所需样品量 五氯酚酸钠(以五 2 GB 23200.92-2016 氯酚计) 可根据检验需要适 量调整。 - 3 - 附件 2 猪肉专项风险监测任务分配表 序号 抽样单位 抽样地址 批次 1 泗水县壹加福超市 泗水县济河街道壹公馆东大门 1 泗水县泗河路北段 1 泗水县泗河办齐从仲生 2 肉销售摊 3 泰源批发市场 泗水县泗河路北段 8 合计 / / 10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