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2019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协议书(联合培养).pdf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全日制非定向) 甲方(培养单位):浙江大学研究生院 乙方(联合培养单位): 丙方(学生): 身份证号: 一.甲方根据浙江大学与乙方的有关协议,按照录取标准录取丙方为2019级 会计 专业甲方与乙方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学制 二.丙方在学制内须向甲方缴纳学费共 捌万 2.5 年。 元整。学费按学年平均在每学年 秋学期入学报到注册前缴纳。甲方凭丙方的缴费收据给予报到注册。 三.丙方在校期间,除协议约定以外,享有甲方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同等待遇。 四.丙方的教学活动一般安排在甲方进行,科研活动一般安排在乙方进行。丙方的 日常生活管理、思想教育工作等均由乙方负责,有学籍变动经乙方同意后报甲方处理。 甲方安排丙方第一学年住宿,第二学年起甲方不再安排住宿,由乙方负责安排。 五.乙方在丙方完成研究生培养各环节后将丙方的有关材料移交甲方审核。丙方按 培养方案完成学业,成绩合格,按《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有关规定》办理学位 论文评审和答辩,答辩工作由甲方或委托乙方组织进行,答辩委员会主任由浙江大学教 授担任。符合条件的,颁发浙江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六.本协议经甲乙两方代表签名、加盖公章,丙方签名后生效。 七.本协议中关于乙、丙方间未尽事宜,由乙、丙方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一式三 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至丙方结束学业时为止。 甲方:浙江大学研究生院 乙方: 代表: 代表: 公章: 公章: 丙方:学生 二零一九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