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精选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随县卫生健康局随机抽查计划(定).pdf

ZeRo、禁灭52 页 812.05 KB下载文档
随县卫生健康局随机抽查计划(定).pdf随县卫生健康局随机抽查计划(定).pdf随县卫生健康局随机抽查计划(定).pdf随县卫生健康局随机抽查计划(定).pdf随县卫生健康局随机抽查计划(定).pdf随县卫生健康局随机抽查计划(定).pdf
当前文档共52页 2.88
下载后继续阅读

随县卫生健康局随机抽查计划(定).pdf

随县卫通〔2021〕7 号 随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2021 年县级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 通 知 各医疗机构、县疾控中心、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执法工作,按 照上级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部署和 2021 年卫生 健康重点工作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制定了 2021 年随县卫生 健康领域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监督抽查内容 (一)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管理,重点检查新冠病毒 疫苗的接收、储存、接种等情况;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 报告、疫情控制、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病原 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情况。 −1− (二)学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和餐具饮 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管理情况。 (三)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经营情 况。 (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主要包括机构和人员资 质、药品和医疗器械、医疗技术、放射诊疗、母婴保健和计 划生育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等方面情况。 (五)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情况;职业卫 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六)开展抗(抑)菌制剂膏、霜剂型非法添加禁用物 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此项内容纳入 2021 年全国打击侵犯 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考评。 (七)2020 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被行政处罚的单位整改 落实情况。 (八)巩固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 法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20〕4 号)和《关于进 一步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切实加强监管工作的通 知》(国卫办监督发〔2019〕11 号)工作情况,开展“回头 看”;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情况。 二、做好组织实施 (一)要依托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系统建立执法检查对象 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更 新。 (二)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检查人员发现问题的 −2− 能力。强化对下级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随机监督抽查工 作顺利开展。 三、规范县级随机监督抽查任务的抽取与下达 (一)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应根据计划制订随机抽取 规则、方式,于 2021 年 6 月在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系统中的 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中抽取检查对象名单,从执法检查人员 名录库中相应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并在任务抽取完成之 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抽查任务清单通过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系 统下达到业务科室。 (二)原则上不得擅自调整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在执行 过程中,执法检查人员有特殊原因难以执行抽查任务的,可 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规则 进行调整,调整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抽取人员总数的 15%。 (三)抽查任务中涉及的检测任务,原则上应当由县疾 控机构承担,不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可由第三方检测机构 承担。 四、注重随机监督抽查与相关工作的衔接 (一)要做好随机监督抽查任务与日常监督工作的衔接, 将随机监督抽查作为日常监督工作的一部分统筹安排。在执 行随机抽查任务过程中,可以整合其他日常监督检查事项, 联合开展抽查。对同一检查对象,要在兼顾各专业需求的基 础上争取一次性完成抽查事项,避免对检查单位造成不必要 的干扰。发现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查处, 维护随机监督抽查的严肃性。 −3− (二)要将传染病防治监督抽查工作与医疗卫生机构传 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相结合,对抽取的单位应当 采取分类监督综合评价方式进行检查。要及时将综合评价结 果报告给我局,将评价结果纳入日常管理措施中,与医疗机 构不良行为记分、等级评审、校验、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 规范化基层医疗机构评审等工作相衔接。 (三)在完成计划外,要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 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有效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监督执法适 用随机抽查的,应当采取双随机方式。要积极推进通过手持 执法终端、全过程执法记录设备等,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增 强执法公正性。 五、及时公开和上报随机监督抽查结果 在抽查任务完成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 原则,将抽查结果信息通过“信用湖北”网站依法向社会公 开。抽查结果信息包括: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 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等情形)等 4 类。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和无法联系的信息 应当在抽查任务完成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行 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社会 公开。 要按照计划的要求(见附件 1-4),通过卫生健康监督 信息系统按时上报相关信息。 我局将适时对各单位执行情况进行调研,执行中如有重 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 −4− 附件:1.2021 年公共卫生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2.2021 年职业卫生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3.2021 年传染病防治和消毒产品随机监督抽查 计划 4.2021 年医疗卫生监督抽查计划 随县卫生健康局 2021 年 7 月 7 日 −5− 附件 1 2021 年公共卫生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一、监督检查内容 (一)学校卫生。抽查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传染病防 控、学校饮用水以及学校内游泳场所的卫生管理情况,抽查 教室采光照明、人均面积和水质。加强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常 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二)公共场所卫生。抽查游泳、住宿、沐浴、美容美 发等场所卫生管理情况,抽查顾客用品用具、水质、空气以 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质量。加强公共场所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抽查集中式供水、小型集中式 供水、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情况,抽查供水水质。推进农村 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建立健全农村集中式供水基 本情况和卫生安全巡查档案。 (四)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抽查涉水产品生产 经营单位、在华责任单位生产经营合规性情况,抽查输配水 设备、水处理材料、化学处理剂和水质处理器产品卫生质量。 抽查现制现售饮用水自动售水机的应用现场。 (五)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抽查餐具饮具集中 消毒服务单位依法生产情况,抽查消毒餐具饮具卫生质量。 二、结果报送要求 −6− (一)切实加强对上报数据信息的审核,按照抽查工作 计划表及监督信息报告卡要求填报数据信息,保证数据信息 项目齐全、质量可靠。目前尚不能通过监督信息报告卡上报 的数据信息,需以网络填报汇总表方式上报。所有数据以信 息报告系统填报数据为准,不需另外报送纸质报表。 (二)要将完成本抽查计划中的学校采光和照明抽查任 务,作为贯彻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 一项重要内容,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抽查、记录和公布工 作。 (三)要强化处理措施,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 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通报情况,促进协同监管;对生活美容 场所涉嫌违法开展医疗美容等案件线索,要及时通报、组织 协查。 附表:1.2021 年学校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2.2021 年公共场所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 划表 3.2021 年生活饮用水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 划表 4.2021 年涉水产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5.2021 年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随机监督 抽查工作计划表 6.2021 年小型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实 施情况汇总表 −7− 7.2021 年小型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随机 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 8.2021 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随机监督抽查信息 汇总表 9.2021 年涉水产品经营单位随机监督抽查信息 汇总表 −8− −9− 2.学校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 水水质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 可见物、pH 和消毒剂余量。 查验登记、每年按规定实施学生健康体检等情况。学校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 况。 3.学校落实饮用水卫生要求情况,包括使用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的学校落实水源卫生防 4.学校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情况。 定开展蓄水池清洗消毒情况。 护、配备使用水质消毒设施设备情况和使用二次供水的学校防止蓄水池周围污染和按规 1.教室采光、照明及教室人均面积。 检测项目 八制”(d)、晨检记录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记录、复课证明查验、新生入学接种证 2.学校落实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要求情况,包括专人负责疫情报告、传染病防控“一案 教室人均面积、教室和宿舍通风设施、教学楼厕所及洗手设施设置等情况。 1.学校落实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要求情况,包括教室课桌椅配备(b)、教室采光和照明(c)、 检查内容 2021 年学校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f.落实属地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要求即为合格。 d.指《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GB28932)第 4.8 条规定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和相关制度。 度,按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的规定进行达标判定。 c.教室采光和照明检查项目含窗地面积比、采光方向、防眩光措施、装设人工照明、黑板局部照明灯设置、课桌面照度及均匀度、黑板照度及均匀 b.指每间教室至少设有 2 种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椅,且每人一席。 a.按抽查任务的 80%进行检测。 中小学校 监督检查对象 附表 1 − 10 − 1.建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档案 (c) 2.建立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情况 (d) 3.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卫生学评价情况 4.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情况 5.新风口、开放式冷却塔依标准设置情况 (c) 1.泳池水浑浊度、pH、游离性余氯、尿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2.浸脚池水游离性余氯 1.设置卫生管理部门或人员情况 2.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情况 3.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 4.设置禁止吸烟警语标志情况 5.对空气、水质、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情况 6.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信息情况 7.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情况 8.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情况 9.住宿场所按照《艾滋病防治条例》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 发售设施情况 10.生活美容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情况 11.公共场所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f) (e) 1.风管内表面积尘量、细菌总数、真菌总数 (g) 2.冷却水中嗜肺军团菌 室内空气中 CO2、甲醛、苯、甲苯、二甲苯 1.美容美发工具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 2.棉织品外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pH 1.棉织品外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pH 2.沐浴用水嗜肺军团菌、池水浊度 1.棉织品外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pH 2.杯具外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 检测项目 检查内容 2021 年公共场所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苯、甲苯、二甲苯项目。f.使用无风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该指标合理缺项。 g.使用非开放式冷却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该指标合理缺项。 案和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d.使用单位需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报告复印件。e.只对 6 个月内进行过室内大面积装修的场所检测甲醛、 b.落实属地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要求即为合格。c.指《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 394-2012)规定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档 a.游泳场所按抽查任务的 100%进行检测,住宿场所、沐浴场所、其他公共场所按抽查任务的 50%进行检测,美容美发场所按抽查任务的 20%进行检测。 集中空调 其他公共场所 美容美发场所 沐浴场所 住宿场所 游泳场所 监督检查对象 附表 2 − 11 − 二次供水 出水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 和 消毒剂余量 出厂水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 和消毒剂余量 检测项目 d.水质自检包括委托检测。 c.各地在综合卫生监督档案、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档案或记录以及相关调查资料等信息的基础上自行制定清单并实施双随机抽查。 b.农村集中式供水为监督检查信息卡上标记类别为“乡镇”的集中式供水。 a.不含学校内的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 1.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 2.设施防护及周围环境情况 3.储水设备定期清洗消毒情况 (d) 4.水质自检情况 5.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开展情况 小型集中式供水 (b) 1.持有卫生许可证情况 2.水源卫生防护情况 3.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 4.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情况 5.水质消毒情况 6.水质自检情况(d) 检查内容 2021 年生活饮用水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1.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开展情况 2.持有卫生许可证情况 3.处罚情况 农村集中式供水 城市集中式供水 监督检查对象(a) 附表 3 − 12 − b.各地在综合卫生监督档案及相关调查资料等信息基础上自行制定清单并实施双随机抽查。 a.无负压供水设备、饮用水消毒设备、大型水质处理器产品卫生安全性检测合理缺项。 出水水质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色度、浑浊 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耗氧量等 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现制现售饮用水自动售水机 ---------- 产品卫生安全性检测 检测项目(a) 产品卫生安全性检测 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1.标签、说明书 2.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1.生产企业符合《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情况 2.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标签、说明书 1.生产企业符合《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情况 2.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标签、说明书 检查内容 1.标签、说明书 2.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水质处理器 化学处理剂 水处理材料 输配水设备 产品类别 2021 年涉水产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进口涉水产品 附表 4 − 13 − 出厂餐饮具 e.仅适用于化学消毒法。使用其他消毒方式的,游离性余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两项指标合理缺项。 d.指消毒后的餐具饮具在独立包装上标注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消毒日期和批号以及使用期限等内容,缺项视为不合规。 c.指建立出厂检验记录并记录出厂餐具饮具数量、消毒日期和批号、使用期限、出厂日期以及委托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缺项视为不合规。 b.使用的洗涤剂和消毒剂均符合规定的判定为合规单位,有一项不符合规定的判定为不合规单位。 a.用水由持有效卫生许可证供水单位供应的,原则上视为合规;用水为自建设施供水或其他方式供应的,检查水质检验报告,判定合规情况。 感官要求,游离性余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大 肠菌群、沙门氏菌 1.出厂餐饮具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情况 (d) 2.出厂餐饮具按规定在独立包装上标注相关内容情况 (e) ---- 餐具饮具集中 消毒服务单位 检测项目 1.用水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情况(a) 2.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情况(b) 3.消毒后的餐饮具进行逐批检验情况 4.建立并遵守餐饮具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情况(c) 检查内容 2021 年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监督检查对象 附表 5 − 14 − 查的乡镇数(a) 式供水水厂数 在用小型集中 检查的乡镇中 式供水水厂数(b) 档案的小型集中 已建立基本情况 式供水水厂数(b) 查档案的小型集中 已建立卫生安全巡 可证的水厂数 供水中持有卫生许 检查的小型集中式 案件数 (万元) 罚款金额 b.指由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机构建立的相关档案。 a.提供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的机构建立有农村集中式供水基本情况档案或卫生安全巡查记录,才可判定为已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乡镇总数 开展卫生安全巡 中式供水的 检查乡镇数 检查的乡镇中已 2021 年小型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实施情况汇总表 在用小型集 附表 6 − 15 − (b) 合格单位数 合格 单位 数 检测 单位 数 数 单位 检测 数 单位 合格 浑浊度 数 单位 检测 数 单位 合格 臭和味 数 单位 检测 数 单位 合格 肉眼可见物 b.为表中检测项目均合格的供水单位或二次供水设施数,有一项不合格即判定为不合格单位或设施。 a.二次供水指检测设施数。 二次供水 小型集中式供水 (a) 检测单位数 色度 数 单位 检测 pH 数 单位 合格 数 单位 检测 数 单位 合格 消毒剂余量 2021 年小型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随机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 单位类别 附表 7 − 16 − 水设施总数 辖区内二次供 附表 8 检查设施数 设施卫生防护及 周围环境 供管水人员健康 体检和培训 清洗消毒 储水设备定期 检查内容符合要求设施数 开展水质自检 的设施数 安全巡查服务 展饮用水卫生 水设施中已开 检查的二次供 案件数 2021 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随机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 (万元) 罚款金额 − 17 − 单位类别 c.产品数指应用现场数。 b.产品取得卫生许可批件及标签、说明书均合格的产品数。 a.产品取得卫生许可批件,产品检查和检测均合格的单位数。 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c) — 产品数 检测 网店 产品数 发现无证 — 合格数 (b) 产品检查 乡镇实体经销单位 产品数 检查 — 合格数 单位数 (a) 单位 检查 — — — 合格数 产品检测 正单位数 责令限期改 2021 年涉水产品经营单位随机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 城市实体经销单位 在华责任单位 附表 9 案件数 (万元) 罚款金额 附件 2 2021 年职业卫生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一、检查内容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包括矿山的 专项检查和其他用人单位监督抽查。主要检查用人单位的 职业病防治管理组织和措施建立情况,职业卫生培训情况,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开展情况,职业病危 害项目申报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定 期检测、评价开展情况,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设置 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 病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管理情况,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 情况,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处置情况。 (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随机监督抽查。主要检 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条件符合情况,依照法律、 法规和标准规范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情况,职业卫 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情况。 二、工作要求 (一)抽查底数依据 2020 年摸底数据,参考职业病危 害项目申报系统库数据。监督抽查的用人单位数量应当不 低于 2020 年的监督检查数量;辖区内注册的职业卫生技 术服务机构应当全覆盖检查。在对用人单位监督检查过程 − 18 − 中,对有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提供的职业卫生技术服 务进行延伸检查。 (二)切实加强对上报数据信息的审核,按照抽查工 作计划表及监督信息报告卡要求填报监督检查和案件查 处数据信息,所有数据以信息报告系统填报数据为准,不 需另外报送纸质报表。 附表:1.用人单位职业卫生随机监督抽查计划表 2.用人单位职业卫生随机监督抽查汇总表 3.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随机监督抽查计 划表 4.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随机监督抽查汇 总表 − 19 − − 20 − 抽查任务 抽查用人单 位数量不低 于 2020 年监 督检查数量 监督检查 对 象 用人单位 附表 1 是否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是否按程序开展评审及存档、公示。 3.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 施“三同时” 1.是否按规定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评价,是否进行检测结果的报告和公 布; 2.是否按规定配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并及时维护、保养,是否按规定发放、管理 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督促劳动者佩戴使用。 是否按规定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告知职业病危害及危害后果。 是否按规定开展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 1.是否按规定处置职业病人、疑似职业病人; 2.是否为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提供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资料。 5.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 6.职业病危害警示和告知 7.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 8.职业病病人和疑似职业 病病人处置 是否如实、及时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劳动者是否按规定的周期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内容、时 间是否符合要求。 2.职业卫生培训 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1.是否按规定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 员; 2.是否建立、落实及公布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1.职业病防治管理组织和 措施 重点检查内容 2021 年用人单位职业卫生随机监督抽查计划表 − 21 − 填报单位: 合计 其他 用人单位 矿山 用人单位类 别 附表 2 辖 区 单 位 数 抽 查 单 位 数 不 合 格 单 位 数 职业 职业 卫生 卫生 管理 管理 制度 机构 和操 或者 作规 组织 程不 不合 合格 格单 单位 位数 数 职业病防 治管理组 织和措施 职业 卫生 培训 不合 格单 位数 填报人: 建设 工作 项目 场所 职业 职业 病防 病危 护设 害项 施“三 目申 同时” 报不 不合 合格 格单 单位 位数 数 工作场 所职业 病危害 因素监 测、检 测、评 价不合 格单位 数 职业病 防护设 施、应 急救援 设施、 防护用 品不合 格单位 数 联系电话: 职业 病危 害警 示和 告知 不合 格单 位数 劳动者 职业 未为劳动 职业健 病病 者进行职 康监 人、疑 业病诊断 护、放 似职 提供健康 射工作 业病 损害与职 人员个 病人 业史、职业 人剂量 处置 病危害接 监测不 不合 触关系等 合格单 格单 相关资料 位数 位数 单位数 职业 职业 建设 职业 病危 病危 劳动者 项目 工作场所职业卫 职业病病人和疑似 卫生 害项 害警 职业健 “三 生管理 职业病病人处置 培训 目申 示和 康监护 同时” 报 告知 不合格情况 责令 限期 改正 单位 数 2021 年用人单位职业卫生随机监督抽查汇总表 行政 处罚 单位 数 警告 罚款 单位 (万 数 元) 责 令 停 止 作 业 单 位 数 行政处罚情况 提 请 关 闭 单 位 数 − 22 − 抽查任务 辖区内注册的职 业卫生技术服务 机构全覆盖检查 职业卫生技术 服务机构 (甲、乙级) 5.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 3.业务范围及出 具证明 1.是否使用非本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的; 2.是否安排未达到技术评审考核评估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 3.是否在职业卫生技术报告或者有关原始记录上代替他人签字; 4.是否未参与相应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事项而在技术报告或者有关原始记录上签字。 1.是否超出资质认可范围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 2.是否出具虚假或者失实的职业卫生技术报告或其他虚假证明文件。 2.资质条件 4.技术服务相关 工作要求 已经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是否继续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 1.资质证书 1.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开展现场调查、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现场采 样、现场检测、样品管理、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及应用、危害程度评价、防护措施 及其效果评价、技术报告编制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 2.是否存在具备自行检测条件而委托其他机构检测的情形,是否存在委托检测的机构 不具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和相应检测能力的情形,是否存在委托其他机构实 施样品现场采集和检测结果分析及应用等工作的情形; 3.是否以书面形式与用人单位明确技术服务内容、范围以及双方的责任; 4.是否转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项目; 5.是否擅自更改、简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程序和相关内容; 6.是否按规定在网上公开职业卫生技术报告相关信息。 1.是否未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可擅自从事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 2.是否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 非法转让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情形。 重点检查内容 2021 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随机监督抽查计划表 监督检查对象 附表 3 − 23 − 辖区 单位 数 不合 格单 位数 资质条件 填报人: 联系电话: 不符合 技术服 务相关 工作要 求单位 数 技术服务规范性 涂改、倒卖、 已经取得资 超出资质认 无资质擅 出具虚 出租、出借或 质的机构不 可范围从事 自从事检 假证明 其他形式非 再继续符合 职业卫生技 测、评价服 文件单 法转让资质 资质条件单 术服务单位 务单位数 位数 证书单位数 位数 数 资质证书 不合格情况 行政处罚情况 没收 不符合 违法 专业技 案件 警告 罚款 所得 术人员 查处数 单位数 (万元) (万 管理要 元) 求单位 数 2021 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随机监督抽查汇总表 抽查 单位 数 填报单位: 合计 乙级 甲级 职业卫 生技术 服务机 构类别 附表 4 附件 3 2021 年传染病防治和消毒产品 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一、传染病防治监督抽查 (一)监督检查对象 抽查辖区二级医院、一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 生服务中心/站、诊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疾病 预防控制机构。 (二)监督检查内容 1.预防接种管理情况。接种单位资质情况;接种疫苗公 示情况;接种前告知、询问受种者或监护人有关情况;执行 “三查七对”和“一验证”情况;疫苗的接收、购进、储存、 配送、供应、接种和处置记录情况。 2.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 情况;开展疫情报告管理自查情况;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 卡填写情况;是否存在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情况。 3.传染病疫情控制情况。建立预检、分诊制度情况;按 规定为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提供诊疗情况;消毒处理传染 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污水和医疗废物情况;依法履 行传染病监测职责情况;发现传染病疫情时,采取传染病控 制措施情况。 4.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度情 − 24 − 况;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情况;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情况; 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情况;医疗器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 菌情况。二级以上医院以口腔科(诊疗中心)、血液透析和 消毒供应中心为检查重点,无相关科室的,可根据情况自行 选择重点科室。一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以医院口腔科或口 腔诊所、美容医院、血液透析中心为检查重点,医院如无口 腔科,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重点科室。 5.医疗废物处置。医疗废物实行分类收集情况;使用专 用包装物及容器情况;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建立情况;医 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情况。 二、消毒产品监督抽查 (一)监督检查内容 1.第一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生产条 件、生产过程、原料卫生质量以及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 告、标签(铭牌)、说明书等。其中医疗器械高水平消毒剂、 灭菌剂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原材料卫生质量、生产用水、出厂 检验报告和生产记录;皮肤黏膜消毒剂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净 化车间、原材料卫生质量、生产用水、出厂检验报告、禁用 物质和生产记录等;生物指示物、灭菌效果化学指示物、医 疗器械高水平消毒器械、灭菌器械生产企业重点检查生产设 施、出厂检验报告和生产记录等。 2.第二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生产条 件、生产过程、原材料卫生质量以及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 价报告、标签(铭牌)和说明书等。其中,手消毒剂生产企 − 25 − 业重点检查出厂检验报告和生产记录;其他消毒剂和消毒器 械(包括指示物)生产企业重点检查生产设备、原材料卫生 质量、出厂检验报告和生产记录等;抗(抑)菌制剂生产企 业重点检查卫生许可是否在有效期内,生产项目、类别、条 件是否与卫生许可证一致,查看生产过程记录、原料进出货 记录、产品批次检验记录等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抗(抑) 菌制剂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内容是否齐全合格并备案;检查抗 (抑)菌制剂产品名称、标签、说明书、包装等是否规范, 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宣传疗效和标注禁用物质等情况。 3.第三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生产条 件、生产过程以及消毒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等。其中尿布等排 泄物卫生用品、妇女经期卫生用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原材料 卫生质量、空气消毒设施、出厂检验报告。 4.抽查产品及检测项目详见附表 3。 三、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治和消毒产品监督抽查工作, 结合实际制订本辖区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传染病防治 监督抽查工作要与医疗卫生机构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相 结合,抽取的单位均采取分类监督综合评价方式进行检查。 消毒产品监督抽查要坚持问题导向,逐一核查抗(抑)菌制 剂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范情况、已备案抗(抑)菌制剂卫生 安全评价报告合规情况、抗(抑)菌膏、霜剂是否非法添加 禁用物质等情况,此项内容纳入 2021 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 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考评。 − 26 − (二)加大检测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抽查过程中 发现可疑消毒产品时,及时采样送检,加大抽样检测力度, 防范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发现添加违禁物质行为,应当责 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 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一查到底, 依法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附表:1.2021 年传染病防治随机监督抽查汇总表 2.2021 年传染病防治随机监督抽查案件查处汇 总表 3.2021 年消毒产品随机监督抽查计划表 4.2021 年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随机监督抽查检查表 5.2021 年消毒产品随机监督抽查案件查处汇总表 6.2021 年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随机监督抽查 案件查处汇总表 7.2021 年抗(抑)菌制剂膏、霜剂型随机监督抽 查案件查处汇总表 8.2021 年抗(抑)菌制剂膏、霜剂型违法添加禁 用物质产品清单 − 27 − − 28 − 基层 (其中诊 所) 一级 填表人: 疾控机构 医疗 机构 二级 小计 总计 监督类别 附表 1 数 分 数 单位 分 百 单位 合格 数 单位 单位 评价 分 合计 百 监督 重点 数 单位 分 百 优秀 该项 数 单位 分 百 合格 该项 综合管理 数 单位 单位 评价 分 合计 百 监督 重点 数 分 百 优秀 该项 数 单位 分 百 合格 该项 预防接种管理 单位 监督评价结果 数 单位 单位 评价 分 合计 百 监督 重点 数 单位 分 百 优秀 该项 数 单位 分 百 合格 该项 数 分 百 监督 重点 单位 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审核人: 率 率 率 (家) 率 率 率 (家) 率 率 率 (家) 率 率 率 (家) (家) (家) (家) (家) (家) (家) (家) (家) (家) (家) (家) (家) (%) (%) (%) (%) (%) (%) (%) (%) (%) (%) (%) (%) 合计 百 单位 单位 单位 优秀 评价 单位 省(自治区、直辖市) 2021 年传染病防治随机监督抽查汇总表 − 29 − 基层 (其中 诊所) 一级 填表人: 疾控机构 医疗 机构 二级 小计 总计 监督类别 评价 单位 该项 优秀 该项 合格 传染病疫情控制 重点 监督 评价 单位 该项 优秀 该项 合格 重点 监督 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 评价 单位 监督评价结果 该项 优秀 该项合格 医疗废物处置 重点 监督 2021 年传染病防治随机监督抽查汇总表 评价 单位 该项 优秀 该项 合格 重点 监督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审核人: 百 百 百 百 百 百 百 百 百 百 百 百 单位 单位 单位 单位 单位 单位 单位 单位 单位 单位 单位 单位 合计 分 分 分 合计 分 分 分 合计 分 分 分 合计 分 分 分 数 数 数 数 数 数 数 数 数 数 数 数 (家) 率 率 率 (家) 率 率 率 (家) 率 率 率 (家) 率 率 率 (家) (家) (家) (家) (家) (家) (家) (家) (家) (家) (家) (家) (%) (%) (%) (%) (%) (%) (%) (%) (%) (%) (%) (%) 附表 1 续 − 30 − 填表单位(盖章): 合计 疾控机构 (其中诊所) 基层医疗机构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检查 机构数 辖区 机构数 填表人: 为机构数 发现违法行 人员数 处分 联系电话: 案件数 行政 (家) (家) (家) 罚款 填表日期: 警告 吊证 金额 罚款 (万元) 行政处罚单位数 2021 年传染病防治随机监督抽查案件查处汇总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监督对象 附表 2 其他 − 31 − 第一类消 毒产品生 产企业 抽查企业 附表 3 《消毒技术规范》《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 范》《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消毒产 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WS628)、相关消 毒产品卫生标准及产品企业标准 《消毒技术规范》《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 范》《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消毒产 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WS628)相关消毒 产品卫生标准及产品企业标准 主要杀菌因子强度检测(不能进行此项检测的做一 项抗力最强微生物实验室杀灭试验) 实验室灭菌试验检测,其中压力蒸汽灭菌器、环氧 乙烷灭菌器、过氧化氢气体等离子体低温灭菌器用 生物指示物进行灭菌效果检测 含菌量检验 按照说明书的灭菌周期进行变色性能检测 消毒器械 灭菌器械 生物指示物 灭菌效果化学指示物 《消毒技术规范》 《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 《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WS628)、 《卫生部消毒产品检验规定》、GB18282《医疗 保健产品灭菌化学指示物》及产品企业标准 《消毒技术规范》 《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 《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WS628)、 《卫生部消毒产品检验规定》、GB18282《医疗 保健产品灭菌化学指示物》及产品企业标准 《消毒技术规范》《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 范》《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消毒产 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WS628)、相关消 毒产品卫生标准及产品企业标准 检验/判定依据 有效成分含量检测(不能进行此项检测的做一项抗 力最强微生物实验室杀灭试验)、一项抗力最强微 生物实验室杀灭试验及稳定性试验 检查/检验项目 消毒剂 灭菌剂 (重点检查含氯消毒剂) 抽查产品 2021 年消毒产品随机监督抽查计划表 检验 标准 为现 行有 效版 本 备注 − 32 − 产品微生物指标检验 产品微生物指标检验 排泄物卫生用品(重点检查 成人排泄物卫生用品) 妇女经期卫生用品 注:检验标准为现行有效版本 第三类消 毒产品生 产企业 禁用物质氯倍他索丙酸酯检验 抗(抑)菌制剂膏、霜剂型 医疗器械中低水平消毒剂、 空气消毒剂、手消毒剂、物 体表面消毒剂、游泳池水消 毒剂(物表消毒剂重点检查 低温消毒剂) 抗(抑)菌 制剂生产 企业 检查/检验项目 抗(抑)菌 剂以外的 第二类消 毒产品 生产企业 抽查产品 空气消毒剂进行有效成分含量检测(不能进行此项 检测的做空气现场或模拟现场试验),游泳池水消 毒剂进行有效成分含量检测(不能进行此项检测的 做大肠杆菌杀灭试验),其他消毒剂进行有效成分 含量检测(不能进行此项检测的做一项抗力最强微 生物实验室杀灭试验) 空气消毒器做现场或模拟现场试验,紫外线杀菌灯 进行紫外线辐照强度检测(不能进行此项检测的做 空气消毒器、紫外线杀菌灯、 现场或模拟现场试验),食具消毒柜主要进行杀菌 食具消毒柜、产生化学因子 因子强度检测(不能进行此项检测的做大肠杆菌杀 的其他消毒器械和中、低水 灭试验),其他消毒器械、中水平和低水平消毒器 平消毒器械 械进行主要杀菌因子强度或浓度检测(不能进行此 项检测的做一项抗力最强微生物实验室杀灭试验) 化学指示物(用于测定化学 消毒剂浓度的化学指示物、 用于测定紫外线强度的化学 指示物、用于灭菌过程监测 变色性能检验 的化学指示物、B-D 纸或包)、 带有灭菌标示的灭菌物品包 装物 抽查企业 《消毒技术规范》、GB15979《一次性使用卫生 用品卫生标准》 《消毒技术规范》、GB15979《一次性使用卫生 用品卫生标准》 参照《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 年版) 《消毒技术规范》《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 范》《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消毒产 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WS628)、相关消 毒产品卫生标准及产品企业标准 《消毒技术规范》《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 范》《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消毒产 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WS628)、相关消 毒产品卫生标准及产品企业标准 《消毒技术规范》《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 范》《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消毒产 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WS628)、《低温 消毒剂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相关消毒产品卫 生标准及产品企业标准 检验/判定依据 检验 标准 为现 行有 效版 本 备注 − 33 − 目 生产过程 生产条件 持证情况 卫生许可 项 重点检查内容 m2 联系电话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生物指示物、灭菌效果化学指示物、医疗器械高水平消毒器械、灭菌器械的 生产设施是否符合相应要求 用于皮肤黏膜的抗(抑)菌的净化车间、生产用水、生产设施是否符合相应 要求 空气消毒设施是否符合相应要求 是否有合格的出厂检验报告 第二类产品 第三类产品 全部类别 是□ 否□ 是□ 否□ 皮肤黏膜消毒剂的净化车间和生产用水是否符合相应要求 是否有合格的生产记录 是□ 否□ 医疗器械高水平消毒剂、灭菌剂生产用水是否符合相应要求 第一类产品 是□ 否□ 是□ 否□ 卫生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 是□ 否□ 检查结果 是□ 否□ 地址: 生产类别、项目是否与实际一致 法定代表人、企业名称、企业生产地址是否与实际一致 生产车间面积: 联系人 卫生许可证号: 2021 年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随机监督抽查检查表 生产车间布局、流程、生产设施设备是否与申报时一致 全部类别 全部类别 风险类别 从业人员总数: 法定代表人 企业名称: 附表 4 备注 − 34 − 检查人: 说明书 标签(铭牌)、 消毒产品 评价报告 卫生安全 月 日 是□ 否□ 是□ 否□ 各评价报告内容是否完整 产品名称是否符合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 是□ 否□ 是□ 否□ 有无禁止标注的内容 非消毒产品是否标注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 检查时间: 是□ 否□ 有无虚假夸大、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作用和效果的内容 是□ 否□ 是□ 否□ 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是否均合格 应标注内容项目是否齐全、正确(如) 是□ 否□ 是否有未按要求进行卫生安全评价的消毒产品 个 在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的第一、二类消毒产品数量 个 企业需要进行卫生安全评价的第二类消毒产品数量 个 个 已完成卫生安全评价的第一类消毒产品数量 已完成卫生安全评价的第二类消毒产品数量 个 企业需要进行卫生安全评价的第一类消毒产品数量 年 第一、二类 产品 消毒产品 全部类别 是否使用禁用物质,第二类产品重点检查抗(抑)菌制剂 第一、二类 产品 量 是□ 否□ 是□ 否□ 是否能满足产品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 符合企业标准要求,并能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或相应的产品质量证明材料 全部类别 原材料卫生质 检查结果 重点检查内容 目 风险类别 项 个 备注 − 35 − 附表 6 填表人: 不合 格数 抽查产 品数 不合 格数 辖区生产 企业数 检查生产 企业数 产品抽查情况 企业检查情况 案件数 (件) 联系电话: 责令 改正(家) 吊销 许可证 (家) 罚款 单位数 (家) 违法行为处理 公示 不合格 企业数 填表日期: 罚款 金额 (万元) 2021 年消毒产品随机监督抽查案件查处汇总表 省(区、市) 填表单位(盖章): 合计 第三类产品 第二类产品 第一类产品 产品类别 附表 5 公示 不合格 产品数 − 36 − 检查企业数 填表单位(盖章): 辖区企业数 存在违法 行为企业数 省(区、市) 生产条件、过 程不符合要 求企业数 填表人: 卫生许可证 不符合要求 企业数 吊销许 可证 联系电话: 立案数 警告 罚款 填表日期: 罚款金额 (万元) 行政处罚企业数 其他 2021 年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随机监督抽查案件查处汇总表 曝光违法单 位数 − 37 − 填表单位(盖章): 抽查 产品数 不合格 产品数 省(区、市) 非法添加 禁用物质 产品数 填表人: 标签说明书 不规范 产品数 违法违规 宣传疗效 产品数 联系电话: 卫生安全 评价报告 不规范产品数 立案数 警告 填表日期: 罚款 罚款金额 (万元) 行政处罚企业数 其他 2021 年抗(抑)菌制剂膏、霜剂型随机监督抽查案件查处汇总表 抽查经营 使用单位数 附表 7 曝光违法 单位数 − 38 − 不合格产品名称 省(区、市) 批号 填表人: 联系电话: 产品责任单位名称 产品生产企业名称 填表日 检测报告结果 2021 年抗(抑)菌制剂膏、霜剂型违法添加禁用物质产品清单 填表单位(盖章): … 3 2 1 序号 附表 8 备注 附件 4 2021 年医疗卫生监督抽查计划 一、监督检查对象 抽查辖区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 诊断机构及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 术服务机构。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医疗机构监督 检查医疗机构资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人员资 格、诊疗活动、健康体检)管理情况,医疗卫生人员管理情 况,药品和医疗器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医 疗器械)管理情况,医疗技术(医疗美容、临床基因扩增、 干细胞临床研究、临床研究项目)管理情况,医疗文书(处 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管理情况,临床用血(用血来源、 管理组织和制度,血液储存,应急用血采血)等。 (二)放射诊疗机构监督 检查放射诊疗机构建设项目管理情况,放射诊疗场所管 理及其防护措施情况,放射诊疗设备管理情况,放射工作人 员管理情况,开展放射诊疗人员条件管理情况,对患者、受 检者及其他非放射工作人员的保护情况,放射事件预防处置 情况,职业病人管理情况,档案管理与体系建设情况,核医 − 39 − 学诊疗管理情况,放射性同位素管理情况;放射治疗管理情 况等。 (三)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机构及放射卫生技术 服务机构监督 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及放射卫生技术服 务机构出具的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技术人员是否满足工 作要求,仪器设备场所是否满足工作要求,质量控制、程序 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档案管理是否 符合相关要求,管理制度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劳动者保护是 否符合相关要求,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禁忌、疑似职业 病、职业病的告知、通知、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等。 (四)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 检查开展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执业资质 和人员执业资格情况,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服务和人类 精子库的机构执业资质情况; 机构和人员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机构制度建立情况等。 附表:1.2021 年医疗机构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2.2021 年医疗机构监督抽查汇总表 3.2021 年采供血机构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4.2021 年采供血机构监督抽查汇总表 5.2021 年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 机构及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抽查工作计 划表 − 40 − 6.2021 年放射诊疗机构监督抽查汇总表 7.2021 年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 及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抽查汇总表 8.2021 年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9.2021 年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监督抽查汇总表 − 41 − − 42 − 卫生院 村卫生室(所) 3 4 5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2 其他医疗机构 所 医院(含中医院) 1 诊 监督检查对象 况,检查内容可 合理缺项。 4.医疗技术(医疗美容、临床基因扩增、干细胞临床研究、临床研究项目)管理情 况; 6.临床用血(用血来源、管理组织和制度,血液储存,应急用血采血)管理情况。 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管理情况; 构业务开展情 根据各医疗机 备注 3.药品和医疗器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医疗器械)管理情况; 2.医疗卫生人员管理情况; 健康体检)管理情况; 1.医疗机构资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备案情况、人员资格、诊疗活动、 检查内容 2021 年医疗机构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序号 附表 1 − 43 − 合计 其他医疗机构 诊 所 村卫生室(所) 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 机构 医院(含中医 院) 单位 类别 附表 2 辖 区 内 单 位 总 数 检 查 单 位 数 执 业 许 可 证 管 理 不 符 合 要 求 单 位 数 人员 资格 管理 (未 使用 非卫 生技 术人 员) 不符 合要 求单 位数 医 疗 机 构 诊 疗 活 动 管 理 不 符 合 要 求 单 位 数 医疗机构资质管理 健 康 体 检 管 理 不 符 合 要 求 单 位 数 医 师 管 理 不 符 合 要 求 单 位 数 外 国 医 师 管 理 不 符 合 要 求 单 位 数 台 湾 香港、 医 澳门 师 特别 管 行政 理 区医 不 师管 符 理不 合 符合 要 要求 求 单位 单 数 位 数 乡 村 医 生 管 理 不 符 合 要 求 单 位 数 医疗卫生人员管理 护 士 管 理 不 符 合 要 求 单 位 数 医 技 人 员 管 理 不 符 合 要 求 单 位 数 麻醉 药品 和精 神药 品管 理不 符合 要求 单位 数 抗 菌 药 物 管 理 不 符 合 要 求 单 位 数 医 疗 器 械 管 理 不 符 合 要 求 单 位 数 药品和医疗器 械管理 不合格情况 禁 止 临 床 应 用 技 术 管 理 不 符 合 要 求 单 位 数 限 制 临 床 应 用 技 术 管 理 不 符 合 要 求 单 位 数 医 疗 美 容 管 理 不 符 合 要 求 单 位 数 临 床 基 因 扩 增 管 理 不 符 合 要 求 单 位 数 干 细 胞 临 床 研 究 管 理 不 符 合 要 求 单 位 数 医疗技术管理 临 床 研 究 管 理 不 符 合 要 求 单 位 数 2021 年医疗机构监督抽查汇总表 处 方 管 理 不 符 合 要 求 单 位 数 病 历 管 理 不 符 合 要 求 单 位 数 医 学 证 明 文 件 管 理 不 符 合 要 求 单 位 数 医疗文书管 理 用 血 来 源 管 理 不 符 合 要 求 单 位 数 血 液 储 存 管 理 不 符 合 要 求 的 单 位 数 用 血 管 理 组 织 和 制 度 不 符 合 要 求 单 位 数 应 急 用 血 采 血 管 理 不 符 合 要 求 单 位 数 临床用血管理 查 处 案 件 数 吊 销 《 医 罚 疗 没 机 款 构 金 执 额 业 ( 许 万 可 元 证 ) 》 单 位 数 行政处罚情况 吊 销 诊 疗 科 目 单 位 数 − 44 − 监督检查对象 一般血站 特殊血站 单采血浆站 序号 1 2 3 附表 3 5.其它:未非法采集、供应、倒卖血液、血浆。 4.包装储存运输:包装、储存、运输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对检测不合格或者报废的血液(浆),按有关规定处理; 3.血液检测:血液(浆)检测项目齐全;按规定保存血液标本;按规定保存工作记录; 替者、健康检查不合格者血液(血浆); 测新浆员和间隔 180 天的浆员的血浆;未超量、频繁采集血液(浆);未采集冒名顶 2.血源管理:按规定对献血者、供血浆者进行身份核实、健康征询和体检;按要求检 而从事血液安全工作;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耗材; 1.资质管理:按照许可范围开展工作;从业人员取得相关岗位执业资格或者执业注册 检查内容 2021 年采供血机构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理缺项。 情况,检查内容可合 根据各机构业务开展 备注 − 45 − 合计 单采血浆站 特殊血站 一般血站 单位类别 附表 4 辖 区 内 单 位 总 数 检 查 单 位 数 未按 照许 可范 围开 展工 作单 位数 从业人 员未取 得相关 岗位执 业资格 或者执 业注册 而从事 血液安 全工作 单位数 资质管理 使用 不符 合国 家规 定的 耗材 单位 数 未按规 定对献 血者、 供血浆 者进行 身份核 实、健 康征询 和体检 单位数 - 未按要 求检测 新浆员 和间隔 180 天 的浆员 的血浆 单位数 超量、 频繁 采集 血液 (浆) 的单 位数 血源管理 采集冒 名顶替 者、健 康检查 不合格 者血液 (血浆) 单位数 血液 (浆) 检测项 目不齐 全单位 数 不合格情况 未按 规定 保存 血液 标本 的单 位数 未按 规定 保存 工作 记录 的单 位数 血液检测 包装储 存运输 包装、储 对检测不 存、运输 合格或者 不符合 报废的血 国家规 液(浆), 定的卫 未按有关 生标准 规定处理 和要求 单位数 单位数 2021 年采供血机构监督抽查汇总表 非法采 集、供 应、倒 卖血 液、血 浆单位 数 其他 案件 查处 数 罚没 款金 额(万 元) 行政处罚情况 − 46 − 服务机构 放射卫生技术 职业病诊断机构 3 4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含中医医疗机构) 放射诊疗机构 监督检查对象 2 1 序号 告是否符合相关要求;4.人员、仪器设备、场所是否满足工作要求;5.是否存在出具虚假文件情况。 1.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是否持有效资质(批准)证书;2.是否在批准的资质范围内开展工作;3.出具的报 符合相关要求;9.是否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 者保护是否符合相关要求;8.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禁忌、疑似职业病、职业病的告知、通知、报告是否 质量控制、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5.档案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要求;6.管理制度是否符合相关要求;7.劳动 1.出具的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要求;2.技术人员是否满足工作要求;3.仪器设备场所是否满足工作要求;4. 放射性同位素管理情况;12.放射治疗管理情况。 放射事件预防处置情况;8.职业病人管理情况;9.档案管理与体系建设情况;10.核医学诊疗管理情况;11. 管理情况;5.开展放射诊疗人员条件管理情况;6.对患者、受检者及其他非放射工作人员的保护情况;7. 1.建设项目管理情况;2.放射诊疗场所管理及其防护措施情况;3.放射诊疗设备管理情况;4.放射工作人员 检查内容 备注 2021 年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机构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附表 5 − 47 − 合计 放射诊 疗机构 单位类 别 附表 6 辖区 内单 位总 数 检查 单位 数 放射 诊疗 建设 项目 不符 合有 关规 定单 位数 放射 诊疗 场所 及其 防护 措施 不符 合有 关规 定单 位数 放射 诊疗 设备 及配 套设 施不 符合 有关 规定 单位 数 放射 工作 人员 管理 不符 合有 关规 定单 位数 开展放 射诊疗 的人员 条件不 符合有 关规定 单位数 对患者、 受检者 及其他 非放射 工作人 员的保 护不符 合有关 规定单 位数 放射 事件 预防 处置 不符 合有 关规 定单 位数 不合格情况 职业病 人管理 不符合 有关规 定单位 数 档案管 理与体 系建设 不符合 有关规 定单位 数 核医学 诊疗过 程不符 合有关 规定单 位数 2021 年放射诊疗机构监督抽查汇总表 放射性 同位素 管理不 符合有 关规定 单位数 放射治 疗过程 不符合 有关规 定单位 数 案 件 查 处 数 罚 没 款 金 额 ( 万 元) 行政处罚 情况 − 48 − 合计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 机构 职业病诊断机构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辖区内 单位总 数 检查 单位 数 出具的 报告书、 诊断证 明书不 符合相 关要求 单位数 人员不 能满足 工作要 求单位 数 仪器设 备场所 不能满 足工作 要求单 位数 出具 虚假 证明 文件 质量控 制、程 序不符 合相关 要求单 位数 档案管 理不符 合相关 要求单 位数 不合格情况 管理制 度不符 合相关 要求单 位数 - 劳动者 保护不 符合相 关要求 单位数 - 职业健康检查 结果、职业禁 忌、疑似职业 病、职业病的 告知、通知、 报告不符合相 关要求单位数 案 件 查 处 数 罚没款 金额(万 元) 行政处罚情况 2021 年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及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监督抽查汇总表 附表 7 − 49 − 3 其他医疗、保健机构 相关规定;是否设置禁止“两非”的警示标志;是否依法发布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广 保证技术服务安全和服务质量的其他管理制度情况。 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情况;是否建立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情况;是否具有 查验登记制度情况;建立健全技术档案管理、转诊、追踪观察制度情况;是否建立孕产妇死亡、 3. 制度建立情况。是否建立禁止胎儿性别鉴定的管理制度情况;是否建立终止中期以上妊娠 告;开展产前诊断、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服务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则;出具医学证明文件和诊断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病历、记录、档案等医疗文书是否符合 术服务机构 登记;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是否查验身份证、结婚证;相关技术服务是否遵守知情同意的原 务项目执业;机构是否符合开展技术服务设置标准;开展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手术是否进行查验 2.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机构是否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执业;人员是否按照批准的服 业资质情况;开展人类精子库的机构执业资质情况; 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执业资质和人员执业资格情况;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服务的机构执 1.机构及人员资质情况。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机构执业资质和人员执业资格情况;开展计 检查内容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 妇幼保健院 1 2 监督检查对象 可合理缺项。 展情况,检查内容 根据各机构业务开 备注 2021 年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序号 附表 8 − 50 − 合计 其他医疗、 保健机构 妇幼保健计 划生育技术 服务机构 妇幼保健院 类别 单位 附表 9 管理 数 位数 求单 合要 不符 资质 总 执业 数 目执 业单 位数 位数 单位 务项 求单 执业 项目 和服 合要 服务 准的 照批 范围 业务 准的 未按 人员 不符 管理 资格 数 位 照批 单位 单 人员 未按 内 机构 机构 检查 区 辖 况 员资质情 机构及人 数 单位 标准 设置 机构 务的 术服 展技 合开 不符 数 记单位 查验登 术进行 妊娠手 期以上 终止中 求开展 未按要 位数 婚证单 证、结 验身份 技术查 助生殖 人类辅 求开展 未按要 位数 原则单 情同意 遵守知 按要求 服务未 关技术 开展相 位数 规定单 合相关 告不符 诊断报 文件和 学证明 出具医 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数 单位 规定 相关 符合 书不 等文 档案 记录、 病历、 单位数 示标志 非”警 “两 禁止 求设置 未按要 不合格情况 数 告单位 服务广 育技术 计划生 保健与 布母婴 违法发 关要求 符合相 务是否 术等服 生殖技 类辅助 断、人 前诊 开展产 位数 度单 理制 定管 别鉴 儿性 止胎 立禁 未建 位数 度单 记制 验登 娠查 上妊 期以 止中 立终 未建 位数 度单 察制 踪观 诊、追 理、转 案管 术档 全技 立健 未建 位数 制度单 陷报告 初生缺 新生儿 亡以及 婴儿死 死亡、 孕产妇 未建立 制度建立情况 位数 度单 理制 明管 学证 生医 立出 未建 位数 制度单 他管理 量的其 服务质 安全和 术服务 保证技 不具有 件数 查处案 元) 金额(万 罚没款 证单位 数 单位数 员资格 吊销人 许可证 业机构 吊销执 行政处罚情况 2021 年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抽查汇总表 − 51 − 随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 52 − 2021 年 7 月 7 日印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