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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鼎选矿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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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汇鼎选矿厂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大关县汇鼎商贸有限公司 目 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1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 20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 34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41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 67 六、结论 .............................................................................................................................. 70 附表 ...................................................................................................................................... 71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 7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 名称 汇鼎选矿厂生产线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2112-530624-04-01-625141 建设单位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昭通市大关县天星镇寨子村龙洞湾 地理坐标 (104 度 0 分 31.399 秒,27 度 42 分 23.478 秒) 国民经济 其他非金属矿物制 行业类别 品制造(C3099)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6 砖瓦、石材等建 筑材料制造 新建 改建 建设性质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 (核准/ 大关县发展和改革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 局 备案)文号(选填) (选填) 总投资(万 3500 环保投资(万元) 元) 环保投资 施工工期 10.26 占比(%) 否 是:项目于 2022 年 3 月开工建设, 是否开工 2022 年 10 月建设 用地(用海) 建设 完 成 , 2022 年 11 面积(m2) 月受昭通市生态环 境局行政处罚,并 停产。 2112-530624-04-01-625141 359.1 1 个月 17483.21 根据建设项目排污情况及所涉及环境敏感程度,本项目不设置专项评 价,本项目与专项评价设置原则对照情况如下: 表1-1 本项目与专项评价设置原则对照表 专项评价 设置情况 专项评价的类别 大气 设置原则 设置情况 不设置。项目位于大关县天星 镇寨子村龙洞湾,500m 范围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 内存在居民点。对照《有毒有 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 害大气污染物名录》中污染 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 物,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 主要为颗粒物,不属于有毒有 护目标的建设项目 害大气污染物,因此不设大气 专项评价。 1 地表水 环境风险 生态 海洋 不设置。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沉 淀池(添加絮凝剂)、板框压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 滤机处理后,暂存于清水池, 最终回用于项目生产过程,生 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 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 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 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废水 不外排。因此不设地表水专项 评价。 不设置。厂内涉及的有毒有害 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主要为 废机油,存储量未超过《建设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 项目环境风险评级技术导则》 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 (HJ169)附录 B、附录 C 的 要求。因此不设环境风险专项 评价。 不设置。项目生产用水通过泵 站提水至项目区使用,项目区 取水量为 9.98 万 m3/a。项目 已取得大关县水务局关于准 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重要水 予汇鼎选矿厂生产线建设项 目取水许可申请的行政许可 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 决定(大水资源许【2023】1 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 号),同意本项目的取水需求, 污染类建设项目 同时根据调查及咨询大关县 水务局,项目区取水口下游洛 泽河段不属于重要水生生物 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 场和洄游通道 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 不设置。项目不属于海洋工程 建设项目 设项目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 情况 无 规划及规 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 /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 其他符 合性分 析 限值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对照《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 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工产业(2010)第 122 号) , 本项目使用工艺和设备不属于禁止和淘汰类。项目 2021 年 12 月 10 日获 得大关县发展和改革局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2 2112-530624-04-01-625141)。综上,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产 业政策。 2、与《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昭通市大关县列为省级重点功能区, 功能定位为以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为首要任务,因地制宜 发展不影响主体功能定位的适宜产业。 项目位于昭通市大关县天星镇寨子村龙洞湾,项目不在禁止和限制开 发范围内,不占用基本农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世界遗产、风景名胜区、 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湿地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 护区等,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因此,本项目与《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 划》相符。 3、与《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可知,昭通市大关县位于Ⅲ高原亚热带 北部常绿阔叶林生态区、Ⅲ4 滇东北高中山暖性针叶林、亚高山草甸生态 亚区、Ⅲ4-2 昭通鲁甸山原盆地农业与城镇生态功能区。主要生态系统服 务功能:以粮食和经济林主的生态农业建设。保护措施与发展方向:发展 以商品粮和苹果为主的生态农业,发展特色优势农副产品,建立以农产品 的生产加工为主的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防止农业环境污染。 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采取了相应的防治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因此,项目的建设不违反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中确定的保护措施和发展方 向,总体上符合《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的要求。 4、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符合性分析 (1)《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如下: 第二十六条国家对长江流域河湖岸线实施特殊管制。国家长江流域协 调机制统筹协调国务院自然资源、水行政、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 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林业和草原等部门和长江流域省级人民政府划定河 湖岸线保护范围,制定河湖岸线保护规划,严格控制岸线开发建设,促进 岸线合理高效利用。 3 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 目。 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 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 建除外。 第四十九条禁止在长江流域河湖管理范围内倾倒、填埋、堆放、弃置、 处理固体废物。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固体废物非法 转移和倾倒的联防联控。 (2)工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符合性分析 项目为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中禁止建设的“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及“尾矿库”。根据云南秋维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编制的《汇鼎选矿厂生产线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可知,项目 挡墙高程在 754.89-757.93m 之间,项目所在河段 20 年一遇洪水位介于 746.95m-474.83m 之 间 , 挡 墙 高 度 高 于 所 在 河 段 20 年 一 遇 洪 水 位 7.94m-10.1m,因此项目不涉及洛泽河河湖管理范围;同时本项目为其他 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原料来源于大关县幸福洞石英砂开采项目废石料, 产品主要为公分石、瓜子石和机制砂,该部分产品直接外售于大关县周边 用于建筑石料;沉淀池泥沙清运至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渝昆高铁云贵段 站前二标项目炳辉隧道 1#横洞弃碴场存放。因此项目不涉及固体废物的 倾倒、填埋、堆放、弃置等。经对比,项目的建设满足“不在长江流域河 湖管理范围内倾倒、填埋、堆放、弃置、处理固体废物”的相关要求。综 上,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相关要求。 5、与《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2022 年版) 》 符合性分析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 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长江保护法,根据《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 指南(试行,2022 年版)》(长江办〔2022〕7 号),省发展改革委会同 省级有关部门编制了《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 4 行,2022 年版)》。 本项目与《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2022 年版)》的符合性见表1-2。 表 1-2 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2022 年版)的符合性 序 《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 符合 本项目情况 号 则(试行,2022 年版)》 性 本项目为其他 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 非金属矿物制 1 符合 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品制造,不属于 码头项目 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投资建设项目,生态 项目选址位于 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 昭通市大关县 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 天星镇寨子村 设活动。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 龙洞湾,根据大 护修复和环境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 2 关县自然资源 符合 事国防项目以及农牧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 局对本项目占 生项目以外的项目。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 地的查询结果 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 可知,本项目未 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省生态环境厅、 占用生态红线。 省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 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 动;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禁止 在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 动;严禁开设与自然保护区保护方向不一致的参 观、旅游项目;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 项目不涉及自 3 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 符合 然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严禁任何生产经营活动;新 建公路、铁路和其他基础设施不得穿越自然保护 区核心区,尽量避免穿越缓冲区;禁止在自然保 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 小区。(省林草局、省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 责) 4 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山、采石、开矿、开 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 动以及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 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 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 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 项目不涉及风 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禁止在 景名胜区 风景名胜区从事与风景名胜资源无关的生产建设 活动;风景名胜区内的水源、水体应当严加保护, 禁止污染水源、水体,禁止擅自围、填、堵塞水 面和围湖造田等;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建设畜禽 养殖场、养殖小区。(省林草局负责) 5 符合 5 6 7 8 禁止擅自征收、占用国家湿地公园的土地。除国 家另有规定外,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内开(围) 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截断湿地水源;挖沙、 采矿,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从事 房地产、度假村、高尔夫球场、风力发电、光伏 发电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和开 发活动;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 项目不涉及国 洄游通道;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引入外来物种; 家湿地公园 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等破 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国家湿地公园保育 区除开展保护、监测、科学研究等必需的保护管 理活动外,不得进行任何与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 管理无关的其他活动。(省林草局、省农业农村 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 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 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项目不涉及饮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 用水水源保护 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 区 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 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省生态 环境厅、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根据《长江岸线 保护和开发利 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 用总体规划》, 《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 其规划范围为 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 长江干流河道 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 为溪洛渡坝址 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 至长江口,长江 目。除国家明确支持的重大建设项目、军事国防 支流及湖区为 类项目、交通类项目、能源类项目、水利类项目、 岷江、嘉陵江、 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 乌江、湘江、汉 有关部门支持和认可的交通、能源、水利基础设 江、赣江等六条 施项目外,禁止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 重要支流的中 项目。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 下游河道以及 农田的,需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占用的必要性、 洞庭湖入江水 合理性和补划方案的可行性进行严格论证,按照 道、鄱阳湖湖 “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的要求进行补 区。本项目不涉 划,报自然资源部用地预审,依法依规办理农用 及《长江岸线保 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和法定程序修改相应的国土 护和开发利用 空间规划用途。(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按职 总体规划》划定 责分工负责) 的岸线保护区 和保留区内 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 项目不涉及《全 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 国重要江河湖 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禁止在金沙江、长 泊水功能区划》 江一级支流建设除党中央、国务院、国家投资主 划定的河段及 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批复同意以外的过江基础 湖泊保护区、保 6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9 10 11 12 13 14 设施项目;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流域、九大高原 留区内 湖泊流域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除入河(海) 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HJ1235-2021)规定的第 四类“其他排口”外。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内新建排污口,以及从事围湖造田、围湖造地或 围填海工程。(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 分工负责) 禁止在金沙江、赤水河、乌江和等水生动植物自 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江流域禁捕水 项目不涉及金 域开展天然渔业资源生产性捕捞。禁止开(围) 沙江、赤水河、 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禁止截断湿地水源、挖 乌江和等水生 沙、采矿、引入外来物种;禁止擅自放牧、捕捞、 动植物自然保 取土、取水、排污、放生;禁止其他破坏湿地及 护区、水产种质 资源保护区 其生态功能的活动。(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 按职责分工负责) 禁止在金沙江、长江一级支流(详见附件 1)岸 线边界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 项目。新建化工园区充分留足与周边城镇未来扩 项目属于其他 张发展的安全距离,立足于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方 非金属矿物制 向,推广绿色化学和绿色化工发展模式。化工园 品制造,不属于 区设立及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由省级业务主管部门 化工项目 牵头组织专家论证后审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负责) 禁止在金沙江干流岸线 3 公里、长江(金沙江) 一级支流岸线 1 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 项目属于其他 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 非金属矿物制 品制造 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省应急厅、 省生态环境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 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禁 项目属于其他 止新增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建设产能, 非金属矿物制 确有必要建设的,应按规定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 品制造 置换。(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 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 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列入《云南省城镇人 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名单》的 项目属于其他 搬迁改造企业在原址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 非金属矿物制 项目,加强搬迁入园、关闭退出企业腾退土地污 品制造 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确保腾退土地符合规划 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 责) 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 落后产能项目,依法依规淘汰不符合要求的电石 项目属于其他 炉及开放式电石炉、无化产回收的单一炼焦生产 非金属矿物制 设施,依法依规淘汰不符合要求的硫铁矿制酸、 品制造 硫磺制酸、黄磷生产、有钙焙烧铬化合物生产装 置和有机-无机复混肥料、过磷酸钙和钙镁磷肥生 7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产线。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 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 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禁止建设高毒高 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生产装置,严 格控制尿素、磷铵、电石、焦炭、黄磷、烧碱、 纯碱、聚氯乙烯等行业新增产能。(省工业和信 息化厅负责) 综上分析,项目不属于《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 则(试行,2022 年版)》名列的负面清单建设项目,项目建设符合《长 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相关要求。 6、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环境保护部文件《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 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的要求,建设项目选址选线、规 模、性质和工艺路线等应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 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分析。 结合《昭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项目三线一单 分析如下: ①生态保护红线 昭通市生态保护红线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云南省生态保护 红线的通知》(云政发〔2018〕32 号)执行。将未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的 自然保护地、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国家公园、森林公园、 重要湿地、基本草原、生态公益林、天然林、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江 上游珍稀特有鱼类保护区等生态功能重要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划为一般生 态空间。 项目选址位于昭通市大关县天星镇寨子村龙洞湾,根据大关县自然资 源局对本项目占地的查询结果可知,本项目未占用生态红线。 ②环境质量底线 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 水环境质量底线:到 2025 年,重点流域、出境河流、集中式饮用水 源地等重点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控、省控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 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全面达标。到 2035 年,地表水体水质优良率全面 8 提升,各监测断面水质稳定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 稳定达标。根据《昭通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公报(2022 年)》,项目区域 的洛泽河水质较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 类 水质标准要求。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暂存后 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生产废水主要为洗砂废水,经沉淀池(添加絮凝剂) 、 板框压滤机处理后,暂存于清水池,最终回用于项目生产过程;项目设置 旱厕,生活污水主要为清洗废水,生活污水汇入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 田施肥。项目无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外排至地表水体。符合水环境质量底 线要求; 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到 2025 年,县域环境空气质量稳中向好,中心 城市优良率和控制因子达到省级下达目标。到 2035 年,环境空气质量全 面改善,县城(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根据 2022 年大关县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数据,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 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 年第 29 号)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要求,项目生产车间、成品车间采取封 闭措施,同时在颚式破碎机和反击式破碎机设置布袋除尘器,产生的粉尘 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经 15m 高的排气筒外排,项目产生的粉尘能够 做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符合大气环境质量底线要 求; 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到 2025 年,全市土壤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进 一步完善,强化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局部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达到 9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95%以上。到 2035 年,全市土壤环 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 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项目固废 100%处置,且项目为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对土壤环 境基本无影响,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对环境影响较 小,该区域能维持目前环境质量现状,不会突破区域环境质量底线。 9 ③资源利用上线 严格执行云南省和昭通市对于水资源开发、土地资源利用、能源消耗 的总量、强度、效率等要求。 土地资源: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昭通市大关县天星镇寨子村龙洞湾, 用地属于林地和自然保留地,项目未占用生态红线和基本农田,符合要求。 水资源:本项目生产用水通过泵站提洛泽河水至项目区使用,项目区 取水量为 9.98 万 m3/a。洛泽河取水断面 P=95%为 10.6 亿 m3,本项目取 水量仅占取水口断面来水量的 0.0094%。项目的取水水源是可靠的,取水 方案基本可行。同时本项目已取得大关县水务局关于准予汇鼎选矿厂生产 线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的行政许可决定(大水资源许【2023】1 号), 同意本项目的取水许可。用电由当地电网供电系统提供;本项目能源消耗 较低,其新增量在可承受范围内,本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原则。 ④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 限值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对照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关于印 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 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2019】1685 号),本项目不在该负面清单内,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 求。 项目 2021 年 12 月 10 日获得大关县发展和改革局云南省固定资产投 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12-530624-04-01-625141),项目不属于负 面清单内项目。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 7、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符合性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第十 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 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项目相关符合 性分析见下表。 表 1-3 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符合性分析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 10 本项目情况 符合情 法》 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 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第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 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 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 项目应开展环境影响报告表;项 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目主要排放的污染物为颗粒物, 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向大气排 根据本报告对污染物的产排污 符合 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 核算,均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 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 标准》(GB16297-1996)表 2 放总量控制要求。 中相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项 目排放的污染物不纳入总量控 制指标。 第二十七条、国家对严重污染大气 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淘汰 制度。生产者、进口者、销售者或 者使用者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停止生 产、进口、销售或者使用列入前款 项目不属于落后工艺、设备和产 符合 规定目录中的设备和产品。工艺的 品。 采用者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停止采用 列入前款规定目录中的工艺。被淘 汰的设备和产品,不得转让给他人 使用。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要求。 8、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 号)的符合性分析 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 号)(简称“气十条”) 相符性分析如下: 表 1-4 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符合性分析 序号 1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本项目 符合性 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 排放1、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推进 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 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 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 (1)本项目不涉及锅炉 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 (2)项目生产车间和成品车 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 间采取封闭措施,分别在颚 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在供热供 式破碎机和反击式破碎机设 符合 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改用电、新能源 置集尘管道,经布袋除尘器 或洁净煤,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 收集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 炉。在化工、造纸、印染、制革、制药等 筒外排 产业集聚区,通过集中建设热电联产机组 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2、深化面源污 染治理。综合整治城市扬尘。大型煤堆、 料堆要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 施。 11 2 3 4 5 6 7 8 9 1、本项目不属于淘汰落后产 能。2、项目生产车间、洗砂 车间、成品堆场、办公区、 旱厕、地磅、停车场、供水、 供电、道路等已建设完成; 目前已建设的环保工程有化 粪池、污水池、清水池、板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 框压滤机、絮凝剂储罐、危 升级1、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结合产业发 险废物暂存间、生产车间、 展实际和环境质量状况, 进一步提高环保、产品车间封闭和布袋除尘器 能耗、安全、质量等标准,分区域明确落等措施。2022 年 11 月 7 日, 符合 后产能淘汰任务,倒逼产业转型升级;2、昭通市生态环境局以昭环罚 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核准的违规 决字【2022】150 号《昭通市 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准开工;正在生 态 环 境 局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对建设单位未批先建行 建设的,要停止建设。 为进行了处罚;022 年 11 月 7 日,昭通市生态环境局以昭 环罚决字【2022】151 号《昭 通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 定书》对项目未验先投进行 了处罚,目前建设单位已缴 纳了罚款。 三、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 能力1、全面推行清洁生产;2、大力发 项目采用国内先进工艺设 符合 展循环经济。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实施 备。 园区循环化改造。 四、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 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 符合 供应 染行业。 五、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 布局1、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全 本次为项目环评。 符合 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通过环境影响评 价审批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 六、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环境经济 项目不涉及 符合 政策 七、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严格依法监督 管理1、各级环保部门和企业要主动公开 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接受社会监督。 项目不涉及 符合 涉及群众利益的建设项目,应充分听取公 众意见。 八、建立区域协作机制,统筹区域环境 治理1、实行严格责任追究。对未通过年 度考核的,由环保部门会同组织部门、监 按国家相关环保要求,各排 符合 放口做到达标排放。 察机关等部门约谈省级人民政府及其相 关部门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予以 督促。 九、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 建成后严格按当地应急响应 符合 重污染天气 相关要求执行。 12 十、明确政府企业和社会的责任,动员 项目生产车间和成品车间采 全民参与环境保护1、强化企业施治。要 取封闭措施,分别在颚式破 碎机和反击式破碎机设置集 10 按照环保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增加 符合 尘管道,经布袋除尘器收集 资金投入,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处理后经 15m 高的排气筒外 术,确保达标排放。 排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相关的要求。 9、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的相符性 表 1-5 本项目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符合性分 析对照表 序号 1 2 3 意见要求 加 快 推 动 绿 色 低 碳 发 展 深 入 打 好 蓝 天 保 卫 战 深 入 打 好 碧 水 保 卫 (四)深入推进碳达 峰行动 (五)聚焦国家重大 战略打造绿色发展高 地 (六)推动能源清洁 低碳转型 (七)坚决遏制高耗 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 展 (八)推进清洁生产 和能源资源节约高效 利用 (九)加强生态环境 分区管控 (十)加快形成绿色 低碳生活方式 (十一)着力打好重 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 (十二)着力打好臭 氧污染防治攻坚战 (十三)持续打好柴 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 战 (十四)加强大气面 源和噪声污染治理 (十六)持续打好长 江保护修复攻坚战 (十八)巩固提升饮 用水安全保障水平 13 本项目 符合 性 项目已经取得投资备案证,项目的 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不属 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项目生产 过程使用水、电等清洁能源;项目 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 求 符合 本项目运营期均配套建设有污染物 符合 治理设施,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本项目涉及地表水为洛泽河,项目 运营期无废水外排,项目选址区域 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地等 符合 4 5 战 深 入 打 好 净 土 保 卫 战 切 实 维 护 生 态 环 境 安 全 (二十五)加强新污 染物治理 (二十六)强化地下 水污染协同防治 本项目运营期配套建设有污染物治 理设施,能保障污染物稳定达标排 放 符合 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 田、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域;项目 运营期制定应该编制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预案,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 措施。并报送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大 关分局备案。 符合 (二十九)强化生态 保护监管 (三十一)严密防控 环境风险 注:本项目未涉及意见中的相关举措未列明。 10、与《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的实施意见》符合性分析 表 1-6 本项目与《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 实施意见》符合性分析对照表 序号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 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项目情况 符合 性分 析 1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坚决 停批停建不符合规定的项目,深入推进产业 补链延链强链、绿色低碳转型。严格落实产 能置换和产能控制政策,实施粗钢产能清理 整顿。 本项目不属高耗能项目 不涉 及 2 3 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 (添加絮凝剂)、板框 压滤机处理后,暂存于 推进清洁生产和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深 清水池,最终回用于项 入实施清洁生产改造,依法开展清洁生产审 目生产过程,生活废水 核。推进绿色能源与绿色制造融合发展。强 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 化能源和水资源“双控”,加强重点领域节能, 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浇 实施节水行动。 灌,废水不外排,符合 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高 效利用的新要求。 深入打好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攻坚 本项目采用洒水、进出 战。全面推行绿色施工,落实施工工地“六个 场车辆洗轮等方式进行 百分之百”工作要求,推动扬尘精细化管控。 道路抑尘。购置 1 辆洒 加强建筑渣土运输管理,严格落实密闭运输 水车进行堆场、裸露地 14 符合 符合 4 5 6 措施。强化施工、道路、堆场、裸露地面等 扬尘管控。 改善区域大气和声环境质量。持续开展春夏 季攻坚行动,提升滇西南、滇南环境空气质 量。完善滇中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 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恶臭异味治理力度。实 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解决群众关心的噪声 污染问题。 深入打好长江流域(云南段)保护修复攻坚 战。严控长江岸线开发利用,强化自然岸线 保护,推进岸线生态修复,巩固小水电清理 整改成果。实施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 渔。持续开展工业园区污染治理、“三磷”行 业整治等专项行动。 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完善重金属污 染物排放全口径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依法依 规推动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行业落后和低 效产能退出。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 治理。 面的降尘 本项目采用搭棚、密闭 输送、水喷淋和布袋除 尘器等措施减少颗粒物 排放;通过对高噪声设 备设置隔声板减少噪声 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符合 项目不属于长江岸线开 发利用区 符合 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污 染,不属于有色金属采 选、冶炼行业。 符合 11、与《昭通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符性分析 表 1-7 本项目与《昭通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对照表 序号 1 2 3 昭通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项目情况 符合 性分 析 实现金沙江昭通境内流域水系河长全覆盖, 以“河长制”的实施来统领和带动金沙江流域 生态环境保护。实施金沙江“十年禁渔”,深 本项目选址不属长江干 化沿江石化、化工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评估, 流及主要支流岸线 1 公 不涉 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 1 公里范围内不准 里范围;项目不属于石 及 新(扩)建化工园区,严禁接收转移的污染 化、化工行业,不涉及 产业、企业。持续推进“三磷”综合整治,加 矿产资源开发。 强金沙江下游地区涉重金属矿产资源开发污 染防治。 加快布局分散的企业向开发区、产业集聚区 集中,有序推动园区水污染集中治理。2021 年底前,开发区、产业集聚区按规定完成污 本项目不在产业园区 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任务、安装在线监控 内,生产废水全部回用 装置并与国家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联 生产,不外排;项目不 符合 网。加强高水耗、高污染行业综合治理。2021 属于造纸、氮肥、制药、 年底前,造纸、氮肥、制药、化工等涉水企 化工行业。 业完成《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规定的相关 清洁化改造任务。 加强堆场扬尘监管,对全市工业企业煤堆、 本项目成品堆场已设计 历史遗留煤矸石、物料堆场、粉煤灰堆场、 了封闭堆棚和密闭传送 产品堆场、混凝土搅拌站、预拌砂浆企业、 装置,并安装了喷淋装 符合 沥青生产企业等易产生扬尘的点源进行专项 置;并对场内地面进行 整治, 大型堆场应建立密闭料仓与传送装置, 硬化处理。 15 4 露天堆场应采取覆盖或建设自动喷淋装置等 措施。对长期堆放废弃物的,应采取覆土绿 化、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 等措施。按照“易绿则绿、易盖则盖、分类实 施、多策并举”的原则,加强裸露地面扬尘污 染控制工作。对正在施工的房地产企业,强 制加装 PM2.5 在线监控设备。 加强交通噪声、施工噪声、工业噪声、社会 生活噪声等防治,加强和优化主干公路两侧 道路绿色屏障建设,避免在公路近侧布设居 民区、文教区等噪声敏感区。合理进行工业 布局,不宜在敏感点附近新建、扩建高噪声 扰民的工业企业,对陈旧、噪声产生量大的 机器,及时维修和防控处理,并在设备周围 加隔声屏、隔声罩等隔声措施。 本项目附近无集中居民 区,高噪声设备均已设 计减震、隔声、消声措 施。 符合 12、和《云南省“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符合性分 析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九大高原湖泊等重点流域 水环境综合治理,有效改善重点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水域生态功能,根据 《“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发改地区[2021]1933 号),结 合我省九大高原湖泊“三区”管控和河(湖)长制、“湖泊革命”攻坚战、污染 防治攻坚战、赤水河及乌江流域保护、六大水系干流和九大高原湖泊岸线 保护与利用等最新要求,结合发展改革部门职能职责,制定本方案。工作 方案适用范围涵盖我省六大水系,129 个具(市区)。本项目和《云南省 “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见表 1-8。 表 1-8 和《云南省“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符合性 要求 符合性分析 涉及边界线管控项目。对未 本项目挡墙高程在 754.89-757.93m 之间,项目 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所在河段 20 年一遇洪水位介于 突破临水控制线进入或伸 746.95m-474.83m 之间,挡墙高度高于所在河 入河道的岸线利用项目,逾 段 20 年一遇洪水位 7.94m-10.1m,因此项目不 越临水边界线的非公共基 涉及洛泽河河湖管理范围,同时本项目已取得 础设施建设项目,在外缘边 了大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本项目的云南省 界线以内的城镇建设和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业发展项目,不予立项。 2112-530624-04-01-625141), 13、与《中华人民共和防洪法》符合性分析 16 备注 符合 建设单位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防洪法》编制了《汇鼎选矿厂生产线 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并取得了大关县水务局关于准予汇鼎选矿厂生 产线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行政许可决定(大水洪许【2023】4 号)。 根据《汇鼎选矿厂生产线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本 项目防洪综合结论如下: 1、本项目建设符合市场发展需求,属于允许类项目,本项目的建设 符合国家现行的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2、项目防洪标准取 20 年一遇(P=5%),防洪标准的选取符合《防洪 标准》(GB50201-2014)规定的; 3、本项目位于洛泽河左岸,本项目建设占用一定的河道行洪断面面 积,最大阻水比为 3.25%,项目建设后形成的最大雍水河段长 100m,20 年一遇洪水警水高度介于 0.05m~0.20m 之间; 4、本项目挡墙高程 754.89m~757.93m,项目所在河段 20 年一遇洪水 位介于 746.95m~747.83m 之间,挡墙高度高于所在河段 20 年一遇洪水位 7.94m~10.1m,项目防洪是安全的。挡墙基础埋深大于 3.0m,大于洪水冲 刷深度,同时设置了抗冲刷设施,挡墙埋深满足冲刷要求; 5、项目区河段综合稳定系数为 0.44,所在河段不会发生河型转化和 河道变迁的情况,项目区河段属稳定河道; 6、项目对现有防洪工程、其它水利工程设施影响较小;不影响第三 人合法水事权益;不影响防汛抢险。 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防洪法》的要求。 14、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 表1-9 本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对照表 序号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项目情况 第十一条:修建开发水利、防治水害、整 本项目已建成,项目已 治河道的各类工程和跨河、穿河、穿堤、 取得大关县水务局关 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 缆线等建筑物及设施,建设单位必须按照 于准予汇鼎选矿厂生 河道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送河道 产线建设项目防洪评 主管机关审查同意。未经河道主管机关审 17 符合 性分 析 符合 查同意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建设项目经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 安排告知河道主管机关。 价报告的行政许可决 定(大水洪许【2023】 4 号) 2 3 第二十四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修 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种植高秆 本项目用地涉及河道 农作物、芦苇、杞柳、荻柴和树木(堤防 管理范围,岸线 10m 防护林除外);设置拦河渔具;弃置矿渣、 范围内未修建围堤、阻 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 符合 水渠道、阻水道路、未 在堤防和护堤地,禁止建房、放牧、开渠、 堆放砂石料和各类固 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 废。 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 贸易活动。 第二十五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 本项目已建成,项目已 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 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 取得大关县水务局关 部门批准: 于准予汇鼎选矿厂生 (一)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 产线建设项目防洪评 淤泥; 符合 (二)爆破、钻探、挖筑鱼塘; 价报告的行政许可决 (三)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 定(大水洪许【2023】 者其他建筑设施; (四)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 4 号) 古发掘。 15、与《昭通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 《昭通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于 2022 年 6 月 1 日施行,本项目的建 设和《昭通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见表 1-10。 表 1-10 项目与昭通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符合性分析 相关内容 露天爆破、凿岩等作业过程中应当采取洒 水、喷淋、吸尘等措施 项目情况 符合性 项目不涉及爆破和凿岩 符合 项目生产车间和成品堆 场采取封闭措施,分别在 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生产加工区应当封闭, 颚式破碎机和反击式破 并采取洒水、喷淋、吸尘等措施 碎机设置集尘管道,经布 符合 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经 15m 高的排气筒外排 物料堆放区和场内、出口道路应当进行硬 购置 1 辆洒水车,对停车 化或者铺装,并及时洒水、冲洗、清扫 场、进场道路等采取洒水 18 符合 降尘措施,同时地面采取 硬化措施 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当密闭;不 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物料高度的严密 围挡,并采取覆盖或者洒水、喷淋等措施 出入口处设置车辆清洗设备以及配套的排 水、泥砂沉淀设施,车辆出场前应当对车 底、车轮和车身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场地 生产车间和成品车间已 采取封闭措施 符合 出入口设置汽车清洗设 备,清洗废水汇入污水池 进行处理,污水经处理后 符合 回用于项目生产过程 16、选址合理性分析 该项目选址位于大关县天星镇寨子村龙洞湾,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 地、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国家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 基本草原、生态公益林、天然林、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江上游珍稀特 有鱼类保护区。同时根据大关县自然资源局对本项目占地的查询结果可 知,本项目未占用生态红线。 项目符合《昭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关要求, 不属于《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2022 年 版)》名列的负面清单建设项目,项目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 的相关规定要求。 同时项目区紧靠公路,利于产品的运输。周边存在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工程分析,废气、废水、固废及噪音均能排放达标。因此,从环保角 度分析,项目对当地大气、水、声环境影响均在可控范围,对当地环境和 附近敏感点影响不大。因此,该项目的选址是合理的。 19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工程内容 (1)建设项目由来 根据云南蓝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大关县幸福洞石英砂开采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可知,大关县幸福洞石英砂开采项目矿区范围由 27 个 拐点圈定组成多边形,矿区面积为 0.1405km2,石英砂、石灰岩矿开采规模为 19 万 t/a。根据大关县幸福洞矿业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编制的《大关县天星镇幸 福洞石英砂厂天然石英砂、石灰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审查意见可知,整合 矿区后申请划定矿区范围内:累计查明 111b+122b 类石英砂岩矿资源储量 843.31 万 t(334.65 万 m3),其中:保有 122b 类资源储量 807.61 万 t(320.48 万 m3), 采空区消耗 111b 类资源储量 35.70 万(t14.17 万 m3);保有 122b 类石灰岩矿资 源储量 56.39 万(t22.56 万 m3)。根据项目开发利用方案,项目设计利用资源储 量 847.29 万 t(336.41 万 m3),回采率 90%,设计可采储量 762.56 万 t(302.76 3 3 建 万 m ),采矿贫化率 0%,设计采出矿石量 762.56 万 t(302.76 万 m )(注:石 设 英砂岩采出矿石量 711.81 万 (282.46 t 万 m3)、石灰岩采出矿石量 50.75 万 (20.30 t 内 3 容 万 m )),服务年限为 40.13a。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原料供应协议,本项目只针对大关县幸福洞矿业有限公 司开采的废石料进行破碎,若废石料不能满足本项目的破碎需求,可购买周边废 石料进行破碎生产。 大关恒威矿业有限公司(大关恒威矿业有限公司为总公司名称,为单独项目 的管理方面,特成立了下属大关县幸福洞矿业有限公司和大关县汇鼎商贸有限公 司)公司是市、县硅砂产业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对促进硅砂、石灰岩产业和县域 经济发展发挥着积极作用。受大关县天星镇幸福洞毛坝村地理条件限制,项目用 地需求难以保障,为确保项目顺利投产运营,大关恒威矿业有限公司与村集体经 济公司以土地租赁方式取得洛泽河 1 号大桥下土地使用权作为建设用地。由于大 关县幸福洞矿业有限公司开采场地不具备加工生产用地,同时为了便于管理和经 验,大关恒威矿业有限公司出资人共同成立了大关县汇鼎商贸有限公司,对大关 县幸福洞矿业有限公司开采的废石料进行破碎加工。大关恒威矿业有限公司原取 20 得的土地租赁协议等适用于大关县汇鼎商贸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的规定,本项目应进行 环境影响评价,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本 项目属于第二十七条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的“56 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其 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因此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大关县汇鼎商 贸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接受委 托后,组织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经现场踏勘,收集相关资料后,编制了《汇鼎 选矿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稿)。2023 年 5 月 14 日,昭通 市生态环境局大关分局在大关县主持召开了《汇鼎选矿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 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技术评审会,并形成了技术审查意见,根据 该技术审查意见,我单位对报告表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完成了《汇鼎选 矿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供建设单位上报审批。 (2)项目基本情况 ①项目名称:汇鼎选矿厂生产线建设项目 ②建设性质:新建(补办环评) ③建设单位:大关县汇鼎商贸有限公司 ④建设地点:昭通市大关县天星镇寨子村龙洞湾。 ⑤总投资:项目建设总投资3500万元 ⑥建设规模:年加工19万吨废石料 ⑦占地面积:项目工程占地17483.21m2,其中建、构筑物占地面积1620m2。 ⑧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劳动定员14人,采用单班工作,全年生产天数为300 天,每班工作时间为8小时。 (3)工程建设内容 项目占地 17483.21m2,建筑面积 1620m2。建设 1 条生产线,年加工 19 万吨 废石料。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生产车间、洗砂车间、成品堆场、办公区、旱厕、地磅、 停车场、供水、供电、道路等已建设完成;目前已建设的环保工程有化粪池、污 21 水池、清水池、板框压滤机、絮凝剂储罐、危险废物暂存间、生产车间、产品车 间封闭和布袋除尘器等措施。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陶瓷砖瓦工 业》(HJ954-2018)表 32 建筑用石加工工业排污单位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为: 湿法作业或采用袋式除尘等技术。目前项目污染物防治措施能满足《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关要求。具体环保措施及工程内容详见表 2-1。 表 2-1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名称 主体 建设内容及规模 生产车间 工程 洗砂车间 成品堆场 脱泥区 辅助 办公区 工程 原料车间 旱厕 地磅 停车场 主要进行废石料的破碎,钢构大棚,建筑面积为 1000m2,安装颚式破碎机,筛分机等,设置 1 条生产 线,采取三面(东、南、北)及顶部封闭措施 主要对生产线生产的机制砂进行清洗,设置一台三排 水洗轮,钢构大棚,建筑面积为 200m2,采取三面(东、 南、北)及顶部封闭措施 成品堆场建筑面积为 1100m2,采取三面(东、南、 西)及顶部封闭措施 位于沉淀池东侧,设置 3 台 1250-250 型板框压滤机, 合计处理能力为 500m3/d,对生产废水进行脱泥处理 位于项目区中部,砖混结构建筑面积为 400m2,提供 日常生产活动管理,不在项目区就餐 大关县幸福洞开采的废石料直接运输至项目区破碎, 不在本项目内暂存 建筑面积 20m2,用于员工上班期间的入厕 地磅一个,占地面积 10m2,用于计量入场建筑垃圾 重量 停车场位于项目区东面,为露天停车场 备注 已建 已建 已建 已建 已建 / 已建 已建 已建 项目生产用水通过泵站提水至项目区使用,项目区取 水量为 9.98 万 m3/a。项目已取得大关县水务局关于 给水工程 准予汇鼎选矿厂生产线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的行 公用 政许可决定(大水资源许【2023】1 号),同意本项 工程 目的取水需求。 已建 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 排水工程 回用于项目区的洒水降尘;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 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生产废水经沉淀池 22 已建 (添加絮凝剂)、板框压滤机处理后,暂存于清水池, 最终回用于项目生产过程。初期雨水收集池和清水池 已设置回用水泵,且布置了固定回用水管道,能确保 废水不外排。 电源来自大关县天星镇供电电网,项目区设置一台 供电工程 750KVA 的变压器,能满足本项目的生产和生活用电 已建 需求 道路场地 封闭车间 项目临近省道 304,进场道路已采取硬化措施,满足 项目物料及产品的运输要求 生产车间已采取封闭措施,封面面积为 1000m2,采 取三面(东、南、北)及顶部封闭措施 已建 已建 分别在颚式破碎机和反击式破碎机设置集尘管道,共 布袋除尘 用一套布袋除尘器(风机总风量为 12000m3/h),经 器 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经 15m(DA001)高的排气筒 已建 外排 废 洒水软管 气 分别在颚式破碎机和反击式破碎机设置一套洒水软 管,以减少粉尘的产生量 已建 购置 1 辆洒水车,对停车场、进场道路等采取洒水降 洒水降尘 尘措施;运输车辆加强管理,采取不超载和篷布遮盖 已建 措施,以减少建材等的抛洒。 环保 设置一个汽车清洗池,对进出车辆轮毂进行清洗,轮 工程 轮毂粉尘 毂清洗废水汇入污水池,和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添加 絮凝剂)、板框压滤机处理后,暂存于清水池,最终 已建 回用于项目生产过程 化粪池 化粪池位于办公楼东面,容积为 10m3,生活废水经 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项目周边农田施肥 已建 根据计算,本项目初期雨水池 35m3 即可满足本项目 废 水 初期雨水 收集池 初期雨水的暂存要求,收集的初期雨水经沉淀后用于 项目区洒水降尘,初期雨水收集池四周设置安全网, 已建 项目实际初期雨水收集池建设容积为 370m3,初期雨 水收集池完全满足暂存要求。 生产废水 在生产线东侧设置 3 台板框压滤机,污水处理能力为 23 已建 500m3/h,同时设置一个 570m3 的沉淀池和一个 590m3 的清水池,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添加絮凝剂)、板框 压滤机处理后,暂存于清水池,最终回用于项目生产 过程 噪 声 机械设备 一般固废 生活垃圾 固 高噪设备安装减震垫,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车间采 取封闭措施。 设置 1 个泥沙暂存间(建筑面积为 20m2),主要暂 存项目产生的沉淀池泥沙,设立标识标牌。位于沉淀 池西北侧 在项目区设置小型带盖垃圾桶,120L 带盖垃圾桶 3 个和一个大型垃圾箱,委托天星镇环卫所处置 已建 已建 已建 在项目办公区北侧设置建危险废物暂存间,建筑面积 废 为 5m2,危废暂存间内部设置废机油收集桶,危险废 危险废物 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已建 (GB18597-2023)相关规定采取了“三防”措施, 且和昭通康润环保有限公司签订了处置协议 生 绿化 态 防渗工程 2、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 在项目区四周设置绿化,绿化面积为 200m2 已建 初期雨水收集池、化粪池、污水池、清水池、事故池 等四周及池底已采取水泥防渗措施,防渗要求满足等 效黏土防渗层 Mb≥1.5m,K≤1×10-7cm/s;危险废物暂 存间地面及裙角已进行重点防渗处理,底层采取水泥 +防渗膜;防渗要求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 MB≥ 6.0m,渗透系数 K≤1.0×10-7Cm/s。 已建 (1)供电 电源来自大关县天星镇供电电网,项目区设置一台 750KVA 的变压器,能满 足本项目的生产和生活用电需求。 (2)水量平衡 本项目生产用水通过泵站提洛泽河水至项目区使用,项目区取水量为9.98万 m3/a。洛泽河取水断面P=95%为10.6亿m3,本项目取水量仅占取水口断面来水量 的0.0094%。项目的取水水源是可靠的,取水方案基本可行。同时本项目已取得 大关县水务局关于准予汇鼎选矿厂生产线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的行政许可决 定(大水资源许【2023】1号),同时根据《昭通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公报》(2022 24 年)可知,洛泽河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水质标 准要求,由于本项目主要是对机制砂进行清洗,对水质要求不高,因此本项目生 产用水取至洛泽河水质、水量满足生产需求。 本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场地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和办公区生活废水。在项目 鄂式破碎机设置一套洒水软管,该部分废水被原料吸收带走,不会产生废水。 ①生产废水 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项目洗沙量和用水量按照 1:0.8 的比列进行清洗即可 满足本项目的生产需求,本项目年清洗瓜子石、公分石、机制砂 19 万 t/a,则年 用水量为 15.2 万 t/a,则每天生产用水量为 506.7m3/d,项目原料带走 5%的水量, 其余 20%的被滤饼带走,则本项目废水产生量为 380.03m3/d,该部分废水经沉淀 池(添加絮凝剂)、板框压滤机处理后,暂存于清水池,最终回用于项目生产过 程。 ②喷雾用水 根据分析,为了减少本项目粉尘的产生量,分别在项目鄂式破碎机设置一套 洒水软管,根据业主的介绍,洒水量为 6m3/d,该部分废水被物料吸收带走,不 会产生废水。 ③洒水降尘用水 本项目运营期晴天需对入场道路和停车场等进行洒水降尘,根据《云南省地 方标准-用水定额》(DB53/T168-2019),洒水按 2L/m2·d 计,洒水面积为 1000m2, 则浇洒用水量为 2m3/d,项目区非雨天按 156d 计(按照年生产 300d 折算),年 消耗 312m3,洒水降尘用水全部自然蒸发消耗,无废水产生。 ④生活废水 项目在册职工人数为 14 人,员工为周边村民,不在项目区就餐。根据《云 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53/T168-2019)(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人 员按每人每天用水 30L 计算,经计算,用水量为 0.42m3/d,排水率以 0.8 计,污 水产生量为 0.34m³/d,102m³/a。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最终用于项目周边农田施 肥。 ⑤绿化用水 25 项 目 绿 化 面 积 为 200m2 , 根 据 《 云 南 省 地 方 标 准 - 用 水 定 额 》 (DB53/T168-2019),洒水按 3L/m2·d 计,项目区非雨天按 156d 计(按照年生产 300d 折算),年消耗 93.6m3,绿化用水全部自然蒸发消耗,无废水产生。 ⑥初期雨水 本项目为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雨季暴雨径流冲刷地面,初期雨水夹杂 一定量的粉尘,本环评要求新建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沉淀后作为晴天场 地洒水降尘使用,不外排,后期雨水 SS 含量较小,可直接排放。 项目厂区初期雨水产生量计算,采用“暴雨强度及雨水流量”计算软件进行计 算。项目厂区占地面积为 17483.21m2,由于项目东南侧为拆除区域,不再进行生 产建设,项目实际建设占地面积约为 8200m2。项目汇水面积按实际建设占地 8200m2 计算,设计重现期为 1 年,收集暴雨前 15min 的地表径流,后 15min 的地 表径流可直接排入周边的地表水,径流系数按非铺砌土地面取值为 0.3。经计算, 项目暴雨径流量为 148.44L/s,则前 15min 地表径流产生量为 32.86m3/次。 图 2-1 初期雨水计算结果截图 根据现场踏勘结合项目的地形,在东面低洼处设置 1 个 370m3 的初期雨水收 集池,根据地形,本项目产生的初期雨水通过雨水沟渠能把本项目产生的初期雨 26 水全部汇入沉淀池,且根据计算本项目前 15min 地表径流产生量为 32.86m3/次, 项目设置的 370m3 的沉淀池能够满足本项目初期雨水暂存的要求。初期雨水收集 池四周建设安全网,经沉淀处理的暴雨径流废水回用于项目区的洒水降尘。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废水,绿化用水蒸 发消耗,洒水降尘不产生废水。项目水量平衡图见 2-2。 图 2-2 项目水量平衡图(非雨天,单位:m3/d) 图 2-3 项目水量平衡图(雨天,单位:m3/d) (3)物料平衡 根据项目原料、产品以及相关污染物的产排情况,本项目的物料平衡见表 2-2。 27 表 2-2 项目物料平衡表 带入 项目 原料(废石料) 清洗用水 喷雾用水 / / / / 合计 带出 重量(t/a) 190000 152010 1800 / / / / 项目 瓜子石 公分石 机制砂 泥沙 粉尘 清洗废水 蒸发消耗水分 合计 343810 重量(t/a) 60000 60000 70000 9500 136.3 114009 30164.7 (4)道路 项目临近省道 304,进场道路已采取硬化措施,满足项目物料及产品的运输 要求。 3、产品方案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原料供应协议,本项目只针对大关县幸福洞矿业有限公 司开采的废石料进行破碎,若废石料不能满足本项目的破碎需求,可购买周边废 石料进行破碎生产。本项目产品方案见表 2-3。 表 2-3 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产量(t/a) 1 瓜子石 5-16mm 6万 2 公分石 16-40mm 6万 3 机制砂 <4.75mm 7万 4、原辅材料 本项目原料主要为废石料,水和电。废石料原矿购买于大关县幸福洞矿业有 限公司,并于签订了购买协议,见附件 5。具体见表 2-4。 表 2-4 项目原辅助材料一览表 序号 材料名称 单位 年消耗量 备注 1 废石料 t 19 万 购买于大关县幸福洞矿业有限公司 2 水 m3 2690.4 取至洛泽河 3 电 Kw.h 30 万 电源来自大关县天星镇供电电网,项目 区设置一台 750KVA 的变压器,能满足 本项目的生产和生活用电需求 4 絮凝剂(聚合 氯化铝) t 3.42 按照 0.3%质量分数比值进行投加 28 项目废石料购买于大关县幸福洞矿业有限公司,根据《大关县天星镇幸福洞 石英砂厂天然石英砂、石灰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可知,经采样化验,泥盆系 上统(D3)石灰岩矿石主要化学组份有:CaCO3、Fe203、Si02、Al203、MgO、S03 等。矿石主要化学组份含量如表 2-5。 表 2-5 泥盆系上统灰岩矿石主要化学成分含量表 项目 CaCO3 Al2O3 SiO2 Fe2O3 MgO SO3 CaO 值% 95.63 0.20 0.71 0.29 0.58 0.23 52.30 密度 烧失量 (g/cm3) 2.52 45.29 聚合氯化铝:聚合氯化铝具有吸附、凝聚、沉淀等性能,其稳定性差,有腐 蚀性,如不慎溅到皮肤上要立即用水冲洗干净。生产人员要穿工作服,戴口罩、 手套,穿长筒胶靴。聚合氯化铝具有喷雾干燥稳定性好,适应水域宽,水解速度 快,吸附能力强,形成矾花大,质密沉淀快,出水浊度低,脱水性能好等优点。 用喷雾干燥产品可保证安全性,减少水事故,对居民饮用水非常安全可靠。因此, 聚合氯化铝,又被简称为高效聚氯化铝,高效 PAC 或高效级喷雾干燥聚合氯化铝。 聚合氯化铝适用于各种浊度的原水,pH 适用范围广。 聚合氯化铝的盐基度是聚铝中相对重要的指标,特别是针对饮用水级别的聚 铝产品。盐基度越低,其价格越高,各采购商可以根据厂家的实际情况来操作。 另外不同原材料,不同工艺生产处理的聚合氯化铝产品的盐基度也是不同,这就 需要厂家来进行调整。提高聚氯化铝产品的盐基度,可大幅提高生产和使用的经 济效益。盐基度从 65%提高到 92%,生产原料成本可降低 20%,使用成本可降低 40%。 5、主要设备 项目生产过程主要设备情况见表 2-6。 表 2-6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规格 备注 1 颚式破碎机 台 1 PE750×1060 / 2 反击式破碎机 台 1 PE1315 / 3 振动筛 台 1 3YA3080 / 4 三排水洗轮 台 1 LD3623 / 5 板框压滤机 台 3 1250-250 / 29 6 布袋除尘器 套 1 / / 7 运输车辆 辆 / 本项目物料和产品 的运输全部由外部 车辆进行运输 8 装载机 台 2 / 6、劳动定员 本项目劳动定员共 14 人,管理人员 2 人,其余为生产工人,项目年工作天 数 300 天,每天 1 班,每班工作 8 小时。 7、厂区平面布置 本项目位于大关县天星镇寨子村龙洞湾,厂区西北-东南布置,西北面主要生 产线,主要进行瓜子石、机制砂、公分石的生产,布置有生产车间、洗砂车间、 产品堆场、脱泥区和沉淀池,东面布置初期雨水收集池,能收集整个厂区的初期 雨水,办公区西侧主要布置化粪池,项目总体平面布置见附图 3。 8、环保投资 项目总投资 3500 万,其中环保投资 359.1 万元,占总投资的 10.26%,环保 投资明细详见表 2-7。 类别 污染物来源 表 2-7 建设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采取的措施 环保投资 运营期 生活废水和入厕粪便经化粪池(10m3)处理 生活污水 后用于项目周边农田施肥 初期雨水收集池(370m3) 初期雨水 0.5 20 在生产线东侧设置 3 台板框压滤机(合计处 废水 理能力为 500m3/d),同时设置一个 570m3 的 沉淀池和一个 590m3 的清水池,生产废水经 生产废水 120 沉淀池(添加絮凝剂)、板框压滤机处理后, 暂存于清水池,最终回用于项目生产过程 废气 破碎筛分 生产车间采取封闭措施,封闭面积为 1000m2, 粉尘 采取三面(东、南、北)封闭措施 破碎筛分 粉尘 粉尘 60 分别在颚式破碎机和反击式破碎机设置集尘 管道,共用一套布袋除尘器,经布袋除尘器 收集处理后经 15m(DA001)高的排气筒外排 30 50 破碎筛分 分别在颚式破碎机和反击式破碎机设置一套 粉尘 洒水软管,以减轻粉尘的产生量 成品堆场 成品堆场采取封闭措施,封闭面积为 1100m2, 粉尘 采取三面(东、南、西)及顶部封闭措施 输送带粉 输送带采取封闭措施 尘 6 70 6 设置一台洒水车,对进场道路、厂区道路和 停车场等采取洒水降尘;设置一个汽车清洗 运输粉尘 池,对进出车辆轮毂进行清洗;运输车辆加 12 强管理,采取不超载和篷布遮盖措施,以减 少建材等的抛洒。 噪声 固废 生产设备 噪声 消声、减震、隔声等防护装置,加强管理 生活垃圾桶 0.2 危废暂存间(5m2) 1.0 设置 1 个泥沙暂存间(建筑面积为 20m2),主要暂存项目产生的 沉淀池泥沙,设立标识标牌。 绿化面积 200m2 生态 防渗 工程 2.0 初期雨水收集池、化粪池、污水池、清水池、事故池等四周及池底 已采取水泥防渗措施,防渗要求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 K≤1×10-7cm/s;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及裙角已进行重点防渗处理, 底层采取水泥+防渗膜;防渗要求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 MB≥ 6.0m,渗透系数 K≤1.0×10-7Cm/s。 合计 5 0.4 6 359.1 1、施工工艺流程 工 艺 流 程 和 产 排 污 环 节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生产车间、洗砂车间、成品堆场、办公区、旱厕、地磅、 停车场、供水、供电、道路等已建设完成;目前已建设的环保工程有化粪池、污 水池、清水池、板框压滤机、絮凝剂储罐、危险废物暂存间、生产车间、产品车 间封闭和布袋除尘器等措施。目前施工已基本完成,对施工期工艺及产排污环节 等不再分析。 2、运营期工艺流程 项目营运期工艺流程如图 2-4 所示: 31 图 2-4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图和产排污环节图 工艺流程简述: 本项目原料废石料主要购买于大关县幸福洞矿业有限公司;通过运输车运至 项目区,采用装载机把废石料运送至颚式破碎机进行初破,然后在进入反击式破 碎机,经分级筛进行分级处理,最终经三排水洗轮清洗后暂存于成品堆场,本项 目各环节设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产品外售。 本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主要污染工序见表 2-8。 表 2-8 主要污染工序 名称 污染源 废水 噪声 营运期 固废 废气 主要污染物 pH、SS、CODcr、BOD5、NH3-N、 TP SS、CODcr SS、CODcr 设备噪声 粉尘 废机油 生活垃圾 泥沙 粉尘 尾气 32 产污环节 职工生活 生产废水 初期雨水 鄂式破碎机、振动筛和装载机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 生产设备维护 工作人员 清洗过程 堆场、破碎筛分、皮带输送 运输车辆 1、本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生产车间、洗砂车间、成品堆场、办公区、旱厕、地磅、 停车场、供水、供电、道路等已建设完成;目前已建设的环保工程有化粪池、污 水池、清水池、板框压滤机、絮凝剂储罐、危险废物暂存间、生产车间、产品车 与 项 目 有 关 的 原 有 环 境 污 染 问 题 间封闭和布袋除尘器等措施。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陶瓷砖瓦工 业》(HJ954-2018)表 32 建筑用石加工工业排污单位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为: 湿法作业或采用袋式除尘等技术。目前项目污染物防治措施能满足《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关要求。 根据走访周边居民及咨询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大关分局可知,项目施工期未发 生环境投诉及上访事件。 2、整改措施 无。 3、项目周边环境问题 项目周边主要为村庄及农田,根据现场勘察,村庄周边设置了一定的垃圾 箱,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周边村民使用旱厕,旱厕粪便用于周边农 田施肥。主要存在一定的生活废水面源污染问题。 33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环境功能区达标判定 项目位于大关县天星镇寨子村龙洞湾,项目区属于农村地区,根据《环 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项目区属于二类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引 用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大关分局省控空气自动站监测数据。 监测点位: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大关分局省控空气自动站 监测时间:2022 年 评价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评价 方法:采用单因子指数法进行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单因子指数法的数学 表达式为: 采用占标率法进行评价。 Pi 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Ci si 式中:Pi—i 项污染物的污染指数; Ci—i 项污染物浓度实测值,mg/m3; Si—i 项污染物浓度标准值,mg/m3。 当 Pi 大于 1 时,说明大气中污染物的浓度超过评价标准,大气环境受到 了该污染物的污染,当 Pi 小于 1 时,说明评价区内该污染物还有一定的容量。 表 3-1 大关县空气质量年报(2022) 站点名称:大关县 监测点编号:530624 日期:2022年 监测时间 SO2(ug/m )NO2(ug/m ) CO(mg/m )O3(ug/m ) PM10(ug/m3) PM2.5(ug/m3) 3 3 3 3 2022-01 9 17 1.0 60 37 26 2022-02 10 10 0.8 72 26 18 2022-03 11 15 0.7 116 42 25 2022-04 8 14 0.6 100 21 9 2022-05 11 15 0.6 80 17 8 2022-06 12 14 0.6 71 18 8 2022-07 10 14 0.7 97 17 7 34 2022-08 11 13 0.7 97 14 7 2022-09 9 15 0.8 80 16 8 2022-10 8 17 0.8 72 27 14 2022-11 8 15 0.7 76 32 18 2022-12 10 15 1.0 45 29 19 样本数 12 12 12 12 12 12 最小值 8 10 0.6 45 14 7 最大值 12 17 1.0 116 42 26 平均值 10 14 0.8 80 25 14 标准值 60 40 4 160 70 35 标准指数 0.17 0.35 0.20 0.50 0.36 0.40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城市环境空气 质量达标情况评价指标为 SO2、NO2、PM2.5、PM10、CO、O3,六项污染物全 部达标即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由上表可知,大关县空气质量达到《环 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 质量状况可以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因此项 目所在评价区域为达标区。 (2)项目评价区特征污染物 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排放的特征污染物为颗粒 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排放 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时,引用建设 项目周边 5 千米范围内近 3 年的现有监测数据,无相关数据的选择当季主导 风向下风向 1 个点位补充不少于 3 天的监测数据。”由于项目 5 公里范围内无 近 3 年与本项目相关的大气特征污染物监测数据,故本次环评在项目当季主 导风下风向的龙洞湾居民点设一个大气环境监测点位,监测因子为 TSP,监 测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25-27 日,监测单位为中航检测(云南)有限公司。 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 3-2 特征因子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一览表 检测点 位 项目下 采样时间 2022-12-25 08:00-次日 08:00 35 颗粒物(mg/m3) 标准值 达标情况 0.108 0.3 达标 方向龙 洞湾 08:15-次日 08:15 08:20-次日 08:20 2022-12-26 2022-12-27 0.113 0.3 达标 0.099 0.3 达标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下风向龙洞湾居民点 TSP 日均浓度满足《环境空气 质量标准》(GB3096-2012)二级标准。 2、水环境质量状况 项目最近的地表水体为东面的洛泽河,根据《昭通市水功能区划(2019 年)》区划结果表,洛泽河属于横江彝良-盐津保留区,河段为彝良仓盈-盐津 滩头,2020 年水质目标为 II 类,2030 年水质目标为 II 类。 为了解洛泽河的水质现状,本次评价引用昭通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公报 (2022 年)对洛泽河的水质现状进行说明。2022 年全市地表水共设置 50 个 监测断面,其中国控断面 14 个,省控断面 22 个,市控断面 14 个。金沙江流 域设置 32 个断面;乌江流域设置 4 个断面;长江干流上游设置 14 个断面, 其中南广河设置 3 个断面,赤水河设置 10 个断面,永宁河设置 1 个断面。依 据 2022 年 1 ~12 月 各监 测断 面监 测结 果,按 《地表水 环境质量 标准》 (GB3838-2002)表 1 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以外 21 项评价,水质评价 结果见表 3-3。 表 3-3 2022 年昭通市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结果表 河流 河流 断面 流域 名称 金沙 分级 洛泽 名称 断面 水功能 所在 区水质 地 目标 云贵 彝良 桥 县 二级 江 河 金沙 洛泽 江 河 大关 二级 岔河 县 单位:mg/L 控制 2021 年水 2022 年水 2022 年水 属性 质类别 质类别 质状况 Ⅱ 省控 Ⅱ Ⅱ 优 Ⅱ 省控 Ⅱ Ⅱ 优 项目位于大关县天星镇寨子村龙洞湾,位于洛泽河上游云贵桥和下游岔 河之间,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区域的洛泽河水质较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 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水质标准要求。 3、声环境质量状况 36 项目所在地为农村地区,声环境质量功能区划为 2 类区。项目区域周围 是林地、耕地,项目临近省道 304 过往车辆相对较多,产生的噪声具有一定 的瞬时型,类比同类项目,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 标准》(GB3096-2008)2 类和 4a 类标准。由于项目距离南侧龙洞湾和西北 侧龙洞村相对较近,且项目临近省道 304,大关县汇鼎商贸有限公司委托中 航检测(云南)有限公司对项目南侧龙洞湾和西北侧龙洞村的声环境进行了 监测,监测结果见表 3-4。 表 3-4 声环境监测结果 单位:dB(A) 检测日期 检测点位 项目南侧龙洞湾 2022-12-25 西北侧龙洞村 检测时间 等效声级 (Leq) 标准值 达标情况 昼间 51 60 达标 夜间 38 50 达标 昼间 53 60 达标 夜间 41 50 达标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南侧龙洞湾和西北侧龙洞村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 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声 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 4、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1)项目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大关县天星镇寨子村龙洞湾。由于项目区域生产发展和人类 活动,野生动植物种类和数量较少。区域内常见野生动物有蛇、蛙、田鼠等, 主要树种有灌木林、云南松等,区域内没有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 濒危植物等;未发现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濒危物种。 (2)洛泽河水生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洛泽河属长江流域金沙江水系横江支流,为横江一级支流关河右岸支流 上游河段。发源于贵州省威宁县草海,流经威宁小海镇、羊街镇、大街乡、 兔街乡、云贵乡,从彝良县龙街乡长炉村入境,流经龙街乡、洛泽河镇、龙 安乡、钟鸣乡,在钟鸣乡木龙村魏家堡出境流入大关县,在大关县岔河处汇 入关河进入横江。主河道全长 166km,主河道总落差 1509m,流域积水面积 37 4991km2,干流河道平均坡降 9.1‰。 根据资料收集、咨询相关部门和访问当地居民,洛泽河浮游植物主要为 蓝藻门、甲藻门、硅藻门、裸藻门和绿藻门;浮游动物主要有原生动物、轮 虫、枝角类;底栖动物主要有环节动物门、软体动物门、节肢动物门;鱼类 主要有爬鳅科、鲤科、鲿科、鲇科、钝头鮠科、合鳃鱼科和鰕虎鱼科。项目 所在洛泽河河段不涉及国家重点保护鱼类,也不属于集中的产卵场、索饵场 和越冬场。 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大关县天星镇寨子村龙洞湾,占地为建设用地,执行《土壤 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风 险筛选值标准要求。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 (HJ964-2018)附录 A,本项目属于“其他行业”,属于Ⅳ类项目。故根据《环 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中 4.2.2“其中Ⅳ类 建设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 作。 根据咨询当地土管所和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大关分局,在项目未建设之前, 场地无遗留污染问题。项目在 2022 年 10 月主体工程建设完成并投入生产, 于 2022 年 11 月被昭通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并停止生产,期间生产时间较 短,且本项目生产不涉及重金属等,生产期间未造成土壤环境较大的污染, 目前场地环境质量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 行)》(GB36600—2018)风险筛选值标准要求。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保护目标详见表 3-5。 环境 保护 目标 表 3-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类别 保护目标 方位和距离 人口 执行标准 大气环 马胡寨 北面/136m 120 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境 龙洞 西北面/72m 104 人 (GB3095-2012)二级 38 散户 南侧/35m 4人 龙洞湾 西南面/75m 52 人 标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 声环境 散户 南侧/35m 4人 (GB3096-2008)2 类标 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 地表水 洛泽河 东侧/临近 / 准》(GB3838-2002) II 类标准 《地下水质量标准》 地下水 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不存在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 (GB/T14848-2017)Ⅲ 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生态环 / 项目周边动植物 境 类标准 1、污染物排放标准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运营期:运营期产生的无组织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破碎筛分车间的 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排气筒排放的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详见表 3-6。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表 3-6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名称 最高 允许排 放 浓度(mg/m³) 颗粒物 120 排气筒高度 15 最高允许排放速 无组织排放监测浓 率(kg/h) 度限值(mg/m³) 3.5 1.0 (2)废水 生活废水和入厕粪便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项目区周边农田施肥;生产废 水经沉淀池(添加絮凝剂)、板框压滤机处理后,暂存于清水池,最终回用 于项目生产过程;初期雨水经沉砂池澄清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水不外排,不设置相关标准。 (3)噪声 39 营运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 和 4a 类区标准,标准限值见表 3-7。 表 3-7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Leq: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项目其余区域 60 50 省道 304 两侧 30±5m 70 55 (4)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固体废物运行管理和环境保护要求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 存和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有关规定。项目产生的 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其在厂内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要求。 根据国家“十四五”规定的总量控制污染物种类,即化学需氧量、氨氮、 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综合考虑本项目的排污特点、所在区域的环境质 量现状等因素,本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分析如下: (1)生活废水和入厕粪便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项目区周边农田施肥;生 产废水经沉淀池(添加絮凝剂)、板框压滤机处理后,暂存于清水池,最终 总量 控制 指标 回用于项目生产过程;初期雨水经沉砂池澄清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 排。 (2)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粉尘,有组织粉尘排放量 0.16t/a,无组织 粉尘排放量为 1.51t/a。不涉及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的排放。 (3)本项目固废处理率为 100%。 结合国家环境保护规划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原则,项目不设总量控制指 标。 40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生产车间、洗砂车间、成品堆场、办公区、旱厕、 地磅、停车场、供水、供电、道路等已建设完成;目前已建设的环保工程有 化粪池、污水池、清水池、板框压滤机、絮凝剂储罐、危险废物暂存间、生 产车间、产品车间封闭和布袋除尘器等措施。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 技术规范-陶瓷砖瓦工业》(HJ954-2018)表32建筑用石加工工业排污单位废 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为:湿法作业或采用袋式除尘等技术。目前项目污染物 防治措施能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关要求。 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施工废水、施工扬尘、建筑垃圾、施工噪声、施工人员 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等,均采取了相应的措施,项目施工过程中未发生污染 纠纷和投诉事件。 一、废气 1、废气源强核算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汽车尾气。 ①堆场粉尘 国内外学者和工程技术人员对在风蚀作用下颗粒物的输送和扩散做过许 多研究,并在实践中总结了一些推算的经验公式。影响扬尘的因素主要有风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速、堆场几何形状、堆密度、水分含量。堆场扬尘量计算模式采用西安冶金 建筑学院的起尘量推荐公式计算,公式如下: Q=4.23×10-4×U4.9×A 其中:Q—堆场起尘量,mg/s; U—风速,平均风速为 1.3m/s; A—堆场面积,成品堆场建筑面积为 1100m2,成品堆场采取封闭 措施(大关县幸福洞开采的废石料直接运输至项目区破碎,不在本项目内暂 存)经计算可知,成品堆场起尘量为 1.68mg/s,即 0.044t/a。由于成品车间采 取封闭措施,80%的无组织粉尘经自然沉降,其余 20%粉尘为无组织排放, 41 则无组织排放量为 0.0088t/a。 ②破碎粉尘 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 2021 年 6 月 9 日发布)1011 石灰石石膏开采行业系数手册,破碎的起尘量为 0.307kg/t(由于本项目筛分处采取三排水洗轮对产品进行水洗,因此筛分过 程基本无粉尘产生),风量为 56.9m3/t-产品。项目年破碎灰岩矿 19 万 t。则 生产线粉尘产生量为 58.33t/a,总风量为 1081.1 万 m3。本环评要求生产车间 采取封闭措施,在项目鄂式破碎机设置一套洒水软管,同时在项目颚式破碎 机、反击式破碎机设置集尘管道,共用一套布袋除尘器,经布袋除尘器收集 处理后经 15m(DA001)高的排气筒外排。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 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 2021 年 6 月 9 日发布)1011 石灰石石膏 开采行业系数手册:石灰石破碎布袋除尘末端治理技术平均去除效率 99.7%。 集气罩的收集效率按 90%计,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按照 99.7%计,则本项目 集气罩收集的粉尘量为 52.50t/a,未收集的粉尘量为 5.83t/a,项目单个引风机 的风量为 6000m3/h,共计引风机的风量为 12000m3/h,则有组织粉尘排放浓 度 5.58mg/m3,排放量 0.16t/a,排放速率 0.067kg/h。本次环评要求生产车间 采取封闭措施,则 80%的无组织粉尘自然沉降,其余的 20%为无组织排放, 则排放的无组织粉尘为 1.17t/a。 排气筒参数见下表。 表 4-1 排气筒参数表 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 年 排 排气筒 污染 排气 气 底部海 编号 名称 经度 筒出 筒 纬度 排 拔高度 物排 放 放 流量 口内 放速 小 工 m3/h 高 /m 排 烟气 径/m 率 时 况 /(kg/h) 度 数/h DA001 布袋 104°0′38.23″ 27°42′11.75″ 42 813 15 0.3 12000 2400 0 0.067 收尘 器排 气筒 ③皮带输送扬尘 项目产品从筛分工序出料后,需要通过输送皮带出料,参照《砂石行业 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18)要求,输送皮带设置封闭措施,落料 口设置溜槽,项目下料口会产生粉尘,参照《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 国环境科学出版社),皮带运输送产尘系数取0.01kg/t,项目年破碎灰岩矿19 万t,则生产线皮带输送转运扬尘产生量为1.9t/a。根据《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 技术》相关数据,对原料转运和运输采取密闭传送措施,扬尘的控制效率能 达到95%,则生产线皮带传输转运扬尘排放量约为0.095t/a。 ④运输道路起尘 因本项目原辅材料及成品运输量较大。厂区道路上汽车运输道路扬尘量 按以下公式计算: 式中:QP—道路扬尘量,(kg/km·辆); Q′P—总扬尘量,(kg/a); V—车辆速度(km/h),取 5km/h; M—车辆载重(t/辆);取 25t/辆; P—路面灰尘覆盖率,0.3kg/m2; L—运距(km),本项目场内道路约 0.3km; Q—运输量(t/a)。 本项目原料和成品总量约 38 万 t/a。经计算, 道路扬尘量为 0.26kg/km·辆, 则项目道路总起尘量约 1.2t/a。采用人工洒水,除尘效率约 80%,则粉尘排放 量为 0.24t/a。 ⑤汽车尾气 43 生产设备的运行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也是影响空气环境的污染物之 一。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使用汽油、柴油作能源,外排尾气中主要含 CO、 NO2、CnHm 等燃油烟气,设备和运输汽车少,外排尾气量小,且作业范围相 对较大,周围扩散条件较好。 2、污染产排情况汇总 项目运营期环境空气污染源、污染防治措施及污染物排放情况表 4-2。 表 4-2 大气污染源、污染物防治措施及污染物排放情况表 序号 产生位置 污染物 产生量 t/a 治理措施 1 成品车间 颗粒物 0.044 2 生产车间 颗粒物 58.33 3 4 5 皮带输送 颗粒物 道路运输 颗粒物 汽车尾气 1.9 1.2 少量 封闭措施 湿法作 业、封闭 措施和布 袋除尘 封闭措施 洒水降尘 自然扩散 综合处 理效率 80% 99.7 95% 80% 排放量 t/a 0.0088 有组织:0.16 无组织:1.17 0.095 0.24 少量 3、废气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经查阅《排污技术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陶瓷砖瓦工业》 (HJ954-2018),该“技术规范”中提出了建筑用石工业、其他制品类工业排 污单位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项目颚式破碎机和反击式破碎机采取的防尘 措施、其它原料装卸、储存环节采取的废气治理措施与“技术规范”中提出的 可行技术对比情况见表 4-3、4-4。根据对比结果,项目破碎筛分和产品堆存 等工序采取的粉尘治理措施符合相关技术规范推荐的废气治理可行技术。 表 4-3 项目废气防治措施与技术规范中可行技术对比表 排放口 生产过程中破碎 机、搅拌机、成 型机、其他废气 收集装置等对应 排放口 技术规范推 主要污染物 荐的可行技 术 颗粒物 项目采取的措施情况 对比结果 生产车间采取封闭措施, 分别在颚式破碎机和反 粉尘治理措施属于 击式破碎机设置集尘管 HJ954-2018《排污 湿法工艺或 道,共用一套布袋除尘 技术许可证申请与 采用袋式除 器,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 核发技术规范 陶 尘等技术 理后经 15m(DA001)高 瓷砖瓦工业》中推 的排气筒外排;分别在颚 荐的可行技术 式破碎机和反击式破碎 机设置一套洒水软管 44 表 4-4 项目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对比表 技术规范提出的控制要求 项目情况 对比结果 物料料场应采用封闭、半封闭料场(仓、库、 大关县幸福洞开采的废石料直 棚),或四周设置防风抑尘网、挡风墙,或 接运输至项目区破碎,不在本项 采取覆盖等抑尘措施,防风抑尘网、挡风墙 满足要求 目内暂存;成品堆场采取封闭措 高度不低于堆存物料高度的 1.1 倍;有包装 施 袋的物料采取覆盖措施。 粉状物料应密闭输送;其他物料输送应在转 输送带采取封闭措施 满足要求 运点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 厂区道路为混凝土路面;购置 1 辆洒水车,对停车场、进场道路 厂区道路应硬化。道路采取清扫、洒水等措 等采取洒水降尘措施;设置一个 满足要求 施,保持清洁。 汽车清洗池,对进出车辆轮毂进 行清洗 4、废气治理措施工艺原理 袋式除尘器是一种干式滤尘装置。它适用于捕集细小、干燥、非纤维性 粉尘。滤袋采用纺织的滤布或非纺织的毡制成,利用纤维织物的过滤作用对 含尘气体进行过滤,当含尘气体进入袋式除尘器后,颗粒大、比重大的粉尘, 由于重力的作用沉降下来,落入灰斗,含有较细小粉尘的气体在通过滤料时, 粉尘被阻留,使气体得到净化。 除尘机理:含尘气体由除尘器下部进气管道,经导流板进入灰斗时,由 于导流板的碰撞和气体速度的降低等作用,粗粒粉尘将落入灰斗中,其余细 小颗粒粉尘随气体进入滤袋室,由于滤料纤维及织物的惯性、扩散、阻隔、 钩挂、静电等作用,粉尘被阻留在滤袋内,净化后的气体逸出袋外,经排气 管排出。滤袋上的积灰用气体逆洗法去除,清除下来的粉尘下到灰斗,经双 层卸灰阀排到输灰装置。滤袋上的积灰也可以采用喷吹脉冲气流的方法去除, 从而达到清灰的目的,清除下来的粉尘由排灰装置排走。 袋式除尘器的应用范围很广,机械设备、车间打磨、电厂、水泥厂、车 间除尘,比滤筒的使用成本低,具有以下优点: ①除尘效率高,一般在99%以上,除尘器出口气体含尘浓度在数十mg/m3 之内,对亚微米粒径的细尘有较高的分级效率。 ②处理风量的范围广,小的仅1min数m3,大的可达1min数万m3,既可用 于工业炉窑的烟气除尘,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45 ③结构简单,维护操作方便。 ④在保证同样高除尘效率的前提下,造价低于电除尘器。 ⑤采用玻璃纤维、聚四氟乙烯、P84等耐高温滤料时,可在200℃以上的 高温条件下运行。 ⑥对粉尘的特性不敏感,不受粉尘及电阻的影响。 5、影响分析 项目生产车间采取封闭措施,分别在颚式破碎机和反击式破碎机设置集 尘管道,共用一套布袋除尘器,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经 15m(DA001) 高的排气筒外排;分别在颚式破碎机和反击式破碎机设置一套洒水软管;成 品堆场采取封闭措施;输送带采取封闭措施;厂区道路为混凝土路面;购置 1 辆洒水车,对停车场、进场道路等采取洒水降尘措施;设置一个汽车清洗 池,对进出车辆轮毂进行清洗;运输车辆加强管理,采取不超载和篷布遮盖 措施,以减少建材等的抛洒。采取的治理措施属于《排污技术许可证申请与 核发技术规范-陶瓷砖瓦工业》(HJ954-2018)中明确规定的废气治理可行技 术,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相关要 求。 6、排污许可及自行监测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陶瓷砖瓦工业》(HJ954-2018) 表 32 建筑用石加工工业,本项目属于简化管理项目,参照《排污单位自行监 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 (HJ942-2018)开展自行监测,本项目污染源监测计划如下表所示。 表4-5 自行监测一览表 要素 监测点位 有组织粉尘 DA001 自行监测项 目 监测频次 颗粒物 每年1次 颗粒物 每年1次 厂界上风向 无组织粉尘 10m设1个点、 下风向设3个 46 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 (GB16297-1996) 监测点位 7、非正常工况 项目布袋除尘器与设备同步启动、停机,设备启动、停机时不存在非正 常排放情况,本项目非正常排放以布袋除尘器出现故障,导致除尘效率下降 作为非正常工况,详见表 4-6。 表4-6 项目污染源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表 非正常 单次持 非正常排放 非正常 序 污染 年发生 污染物 排放原 排放量 续时间 浓度 号 源 频次/次 名称 3 因 /h (mg/m ) (kg/h) 布袋 收尘 除尘效 率下降 1 器排 为 50% 1 1 颗粒物 气筒 2518.7 应对措施 加强废气处理设备的日 常维护和保养,及时监控 污染物治理效果,发现故 障或效率降低立即检修 25.19 直至排除故障;加强职工 的环保培训,杜绝运行过 程中的不规范操作,实现 精细化管理。 二、废水 1、项目用水分析 ①生产废水 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项目洗沙量和用水量按照 1:0.8 的比列进行清洗 即可满足本项目的生产需求,本项目年清洗瓜子石、公分石、机制砂 19 万 t/a, 则年用水量为 15.2 万 t/a,则每天生产用水量为 506.7m3/d,项目原料带走 5% 的水量,其余 20%的被滤饼带走,则本项目废水产生量为 380.03m3/d,该部 分废水经沉淀池(添加絮凝剂)、板框压滤机处理后,暂存于清水池,最终 回用于项目生产过程。 ②喷雾用水 根据分析,为了减少本项目粉尘的产生量,分别在项目鄂式破碎机设置 一套洒水软管,根据业主的介绍,洒水量为 6m3/d,该部分废水被物料吸收 带走,不会产生废水。 ③洒水降尘用水 本项目运营期晴天需对入场道路和停车场等进行洒水降尘,根据《云南 47 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53/T168-2019),洒水按 2L/m2·d 计,洒水面积 为 1000m2,则浇洒用水量为 2m3/d,项目区非雨天按 156d 计(按照年生产 300d 折算),年消耗 312m3,洒水降尘用水全部自然蒸发消耗,无废水产生。 ④生活废水 项目在册职工人数为 14 人,员工为周边村民,不在项目区就餐。根据 《云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 (DB53/T168-2019) (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 , 人员按每人每天用水 30L 计算,经计算,用水量为 0.42m3/d,排水率以 0.8 计,污水产生量为 0.34m³/d,102m³/a。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最终用于项目 周边农田施肥。 ⑤绿化用水 项 目 绿 化 面 积 为 200m2 , 根 据 《 云 南 省 地 方 标 准 - 用 水 定 额 》 (DB53/T168-2019),洒水按 3L/m2·d 计,项目区非雨天按 156d 计(按照年 生产 300d 折算),年消耗 93.6m3,绿化用水全部自然蒸发消耗,无废水产生。 ⑥初期雨水 项目厂区初期雨水产生量计算,采用“暴雨强度及雨水流量”计算软件进 行计算。项目厂区占地面积为 17483.21m2,由于项目东南侧为拆除区域,不 再进行生产建设,项目实际建设占地面积约为 8200m2。项目汇水面积按实际 建设占地 8200m2 计算,设计重现期为 1 年,收集暴雨前 15min 的地表径流, 后 15min 的地表径流可直接排入周边的地表水,径流系数按非铺砌土地面取 值为 0.3。经计算,项目暴雨径流量为 148.44L/s,则前 15min 地表径流产生 量为 32.86m3/次。 根据现场踏勘结合项目的地形,在东面低洼处设置 1 个 370m3 的初期雨 水收集池,根据地形,本项目产生的初期雨水通过雨水沟渠能把本项目产生 的初期雨水全部汇入沉淀池,且根据计算本项目前 15min 地表径流产生量为 32.86m3/次,项目设置的 370m3 的沉淀池能够满足本项目初期雨水暂存的要 求。初期雨水收集池四周建设安全网,经沉淀处理的暴雨径流废水回用于项 目区的洒水降尘。 48 4、废水处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项目洗沙量和用水量按照 1:0.8 的比列进行清洗即可满足本项目的生产 需求,本项目年清洗瓜子石、公分石、机制砂 19 万 t/a。则每天生产用水量 为 506.7m3/d,项目原料带走 5%的水量,其余 20%的被滤饼带走,则生产线 废水产生量为 380.03m3/d;根据现场调查,生产线设置了一个 570m3 的沉淀 池和一个 590m3 的清水池,能够满足生产线废水 1 天半左右的废水暂存量, 且本项目生产废水采取回用方式,废水最大暂存时间为 1 天,因此生产废水 经沉淀池(添加絮凝剂)、板框压滤机处理后,暂存于清水池,最终回用于 项目生产过程是可行的。 5、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围农业施肥,不外排;环评要 求定期对入场道路和停车场等进行洒水降尘,洒水基本被物料所带走,因此 无废水为外排。 项目设置的化粪池容积为 10m3,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量为 0.34m3/d, 能够暂存 29 天的产生量,根据大关气象条件,大关连续雨天约为 10 天左右, 因此化粪池满足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量。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周边约有 134.4 亩农田,周边农田主要种植玉米,按照每亩需水量 300m3/亩计,这部 分农田需水量为 40320m3/a。本项目生活污水 102m3/a,因此本项目生活污水 全部可以被消耗掉。根据相关调查,生活污水中含有氮、磷、钾肥要素及丰 富的有机质,都是农作物生长所需的营养物质,因此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 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是可行的。 6、废水监测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的监测 要求,本项目废水不设置监测因子。 三、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项目区采取分区防渗,初期雨水收集池、化粪池、污水池、清水池、事 故池等四周及池底进行一般防渗处理,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 49 K≤1×10-7cm/s;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及裙角进行重点防渗处理,防渗要求等 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6.0m,渗透系数K≤1.0×10-7Cm/s。 本次评价环评要求项目对初期雨水收集池、化粪池、沉淀池及池底进行 一般防渗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及裙角进行重点防渗处理,同时项目区 渗滤液采用PVC管进行收集引排,有效防止了渗滤液废水通过渗透、淋滤对 区域的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所以,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 影响不大。 四、噪声 1、噪声源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颚式破碎机、反击式破碎机、振动筛和 装载机等机械设备的撞击、磨擦、转动等运动而引起的机械性噪声。项目主 要设备噪声源强见下表。 表 4-7 主要设备噪声源强单位:dB(A) 序号 设备名称 噪声源强 1 颚式破碎机 95 2 反击式破碎机 95 3 振动筛 90 4 三排水洗轮 85 5 板框压滤机 80 6 装载机 85 2、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在不考虑其它因素(如空气、地面、绿化带反射吸收引起的厂界噪声衰 减,并且由于噪声设备分布空间较大,噪声叠加而使厂界噪声级增加的现象 不明显,因此亦未考虑噪声设备声级叠加引起的厂界噪声增加)的情况下, 噪声预测采用点声源预测模式: r L A (r )  L A (r0 )  20 lg( )  L A r0 式中: LA (r ) ——距声源 r 处的声级值,dB(A); L A ( r0 ) ——参考位置 r0 处的声级值,dB(A); 50 r——预测点至声源的距离,m; r0 —— 参考点距声源的距离,m; ΔLA—— 各种因素引起的噪声衰减量,dB(A)。一般指建筑、绿 化化带和空气吸声衰减值,通常取 8~25dB(A)。由于本项目生产车间采取封 闭措施,且周边种植了部分绿化,本项目噪声衰减量取 LA =15。 建设项目在各受声点的声源叠加按下列公式计算: n 10 0.1Li LA=10lg[ i 1 ] 式中:Li---第i个声源声值; LA---某点噪声总叠加值; n---声源个数 •预测点 预测点设置在厂界东、南、西、北面。噪声源与预测点的距离见下表4-8。 表4-8 噪声源与预测点距离表 单位:m 设备名称 厂界距离(m) 东 南 西 北 颚式破碎机 66 100 25 75 反击式破碎机 60 95 22 70 振动筛 56 90 22 62 三排水洗轮 25 40 37 36 板框压滤机 28 40 32 26 装载机 40 89 28 62 根据表4-8中的噪声源至预测点的距离,计算噪声源对预测点的贡献值, 计算结果见表4-9和表4-10。 表4-9 设备名称 噪声源 颚式破碎机 反击式破碎机 噪声到达厂界贡献值 噪声贡献值 dB(A) 东 南 西 北 80 46.6 43.0 55.1 45.5 80 47.4 43.5 56.2 46.1 51 振动筛 75 46.1 41.9 54.2 45.2 三排水洗轮 70 45.1 41.0 41.6 41.9 板框压滤机 65 39.1 36.0 37.9 39.7 装载机 70 41.0 34.0 44.1 37.2 表4-10 项目噪声源经距离衰减至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单位:dB(A) 预测点 厂界 声源贡献值 东 52.9 南 48.9 西 59.2 北 51.4 标准 评价结果 达标 达标 昼间60,夜间50 达标 达标 根据表 4-10 分析,由于本项目夜间不生产,各厂界噪声值均符合《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西北侧距离龙洞为 72m,西南侧 75m 处为龙洞湾,利用距离传播衰 减模式对声源贡献值进行预测,项目北侧噪声对龙洞的声环境贡献值为 22.1dB(A),项目南厂界噪声对龙洞湾的声环境贡献值为 13.9dB(A),根 据监测结果,西西西南侧龙洞湾和西北侧龙洞村声环境质量见表 4-11。 表 4-11 项目噪声对敏感点预测结果一览表 敏感点 龙洞 龙洞湾 厂界 西北厂 界 西南厂 界 标准值 dB(A) 昼间 夜间 贡献 值 叠加值 昼间 夜间 22.1 53.1 41.8 60 50 达标 13.9 51.0 39.4 60 50 达标 达标情况 从预测结果看,项目机械噪声采取以上降噪措施,传播至噪声敏感点时 的噪声值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的要求,项目 生产机械噪声对周边敏感点影响不大。 3、噪声防治措施 ①选择低噪声机械设备,生产设备布置在封闭车间内。 ②合理安排生产进度,午休(12:00 ~14:00)停止高噪声设备运行;夜间 停止生产。 ③对高噪声和振动设备安装减振垫,电机设备安装消音外壳,降低噪声。 52 ④制定合理的生产时间以及运输计划。 ⑤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位置,增加与厂内员工生活区的距离。 4、噪声监测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陶瓷砖瓦工业》(HJ954—2018) 表 32 建筑用石加工工业,本项目属于简化管理项目,参照《排污单位自行监 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 (HJ942-2018)开展自行监测,本项目污染源监测计划如下表所示。 表 4-12 噪声自行监测一览表 要素 监测点位 自行监测项 目 厂界四周外 厂界噪声 1m分别设1个 连续等效A声 监测点,共4 级 个监测点位 监测频次 每季度1次, 监测2天,昼 夜各1次 排放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2 类标 准(GB12348-2008) 五、固体废物 1、固废产生量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废 机油和沉淀池泥沙。 (1)粉尘 根据粉尘源强核算,生产线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量为 52.34t/a,该部分 粉尘直接外售。 (2)生活垃圾 项目劳动定员14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1kg/(人·d)计算,产生量约为 14kg/d,4.2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天星镇环卫所处置。 (3)废机油 项目运营期将不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产生少量废机油等,废机油 产生量为 0.02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版)》废机油(废物代码 900-217-8)属于危险废物;废机油设置专用容器统一收集,并委托有资质单 53 位处置。 (4)沉淀池泥沙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大关县幸福洞开采的废石料泥沙量约占 3-5% 左右,本环评取中间值,泥沙含量为 4.0%进行计算,项目年清洗普通瓜子石、 公分石、机制砂的量为 19 万 t/a,则本项目泥沙(干基)产生量为 7600t/a, 由于在清洗过程中,泥沙会带走 20%的水量,则本项目泥沙产生量为 9500t/a。 沉淀池泥沙清运至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渝昆高铁云贵段站前二标项目炳辉 隧道 1#横洞弃碴场存放。 2、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分析 (1)生产固废影响分析 生产线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量为 52.34t/a,该部分粉尘直接外售。项目 生产期产生的生产固废直接外售,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小。 (2)生活垃圾影响分析 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 4.2t/a,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委托天星镇环卫所处 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小。 (3)废机油影响分析 废机油:项目运营期将不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产生少量如废机油 (废物代码 900-217-8)等,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版)》废机油 (废物代码 900-217-8)属于危险废物,应设置专用容器统一收集,并委托有 资质单位处置。通过妥善处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4)沉淀池泥沙影响分析 沉淀池泥沙清运至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渝昆高铁云贵段站前二标项目 炳辉隧道 1#横洞弃碴场存放。泥沙处置已和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渝昆高铁 云贵段站前二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签订了处置协议,根据其提供的资料显示, 1#横洞弃碴场容积完全能容纳本项目产生的泥沙存储要求。 3、环境管理要求 54 (1)一般工业固废 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所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 制标准》(GB18599-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 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修订),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 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 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 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 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2)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要求 为了减小废物储运风险,防止危废流失污染环境,本项目已在项目办公 区南面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建筑面积为 5m2,危废暂存间内部设置废机油 收集桶。地下部分用玻纤布涂酚醛树脂作防渗处理,四周开防渗沟,在有物 料渗出时及时收集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 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本环评提出对危险废物的收集和管理,拟 采用以下措施: 一、危险废物的收集 1)危险废物收集时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物理形态、 运输要求等因素确定包装形式,具体包装应符合如下要求: ①包装材质要与危险废物相容,可根据废物特性选择钢、铝、塑料等材 质。 ②性质类似的废物可收集到同一容器中,性质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应混 合包装。 ③危险废物包装应能有效隔断危险废物迁移扩散途径,并达到防渗、防 漏要求。 ④包装好的危险废物应设置相应的标签,标签信息应填写完整翔实。 ⑤盛装过危险废物的包装袋或包装容器破损后应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 55 处置。 ⑥危险废物还应根据《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12463-2009)的有关要求进行运输包装。 2)危险废物的收集作业应满足如下要求: ①应根据收集设备、转运车辆以及现场人员等实际情况确定相应作业区 域,同时要设置作业界限标志和警示牌。 ②作业区域内应设置危险废物收集专用通道和人员避险通道。 ③收集时应配备必要的收集工具和包装物,以及必要的应急监测设备及 应急装备。 ④危险废物收集应参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HJ2025-2012)附录 A 填写记录表,并将记录表作为危险废物管理的重要 档案妥善保存。 ⑤收集结束后应清理和恢复收集作业区域,确保作业区域环境整洁安全。 ⑥收集过危险废物的容器、设备、设施、场所及其它物品转作它用时, 应消除污染,确保其使用安全。 3)危险废物内部转运作业应满足如下要求: ①危险废物内部转运应综合考虑厂区的实际情况确定转运路线,尽量避 开办公区和生活区。 ②危险废物内部转运作业应采用专用的工具,危险废物内部转运应参照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附录 B 填写《危险废 物厂内转运记录表》。 ③危险废物内部转运结束后,应对转运路线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无危 险废物遗失在转运路线上,并对转运工具进行清洗。 二、危险废物的运输 ①危险废物运输应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按照其许可证的经 营范围组织实施,承担危险废物运输的单位应获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危险 货物运输资质。 56 ②危险废物公路运输应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 [2005 年]第 9 号)、JT617 以及 JT618 执行。 ③运输单位承运危险废物时,应在危险废物包装上按照 GB18597 附录 A 设置标志,其中医疗废物包装容器上的标志应按 HJ421 要求设置。 ④危险废物公路运输时,运输车辆应按 GB13392 设置车辆标志。 ⑤危险废物运输时的中转、装卸过程应遵守如下技术要求: a、卸载区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废物的危险特性,并配备适当的个人防护装 备,装卸剧毒废物应配备特殊的防护装备。 b、卸载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设施,并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c、危险废物装卸区应设置隔离设施,液态废物卸载区应设置收集槽和缓 冲罐。 三、危险废物的申报及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类别为 HW08,外委给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由 有资质单位负责运输。危险废物转移过程应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执行。同时,在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建设物联网监管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建设单位应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 行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设施的设计,并应按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办法进行管理, 在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建设物联网监管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同时要通过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系统进行危险废物申报。 只要建设单位认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20 年 9 月 1 日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23)和《危 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进行危险废物贮存 场所及贮存设施的建设、运行管理,本项目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可得到有效地控制。本项目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可得到有效地控 制。 评价要求各固废分类收集,并在厂区设置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 天存放。项目固废实行封闭运输,避免运输途中发生洒、漏现象,发生二次 57 污染。采取上述处理处置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综合利用或 合理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六、环境风险简要分析及预防措施 1、环境风险潜势初判 (1)环境风险潜势划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建设项目环 境风险潜势划分为 I、II、III、IV/IV+,划分情况见表 4-12。 表 4-13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 环境敏感程度 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P) E 极度危害(P1) 高度危害(P2) 中度危害(P3) 轻度危害(P4) 环境高度敏感 区(E1) 环境中度敏感 区(E2) 环境低度敏感 区(E3) IV+ IV III III IV III III II III III II I 注:IV+为极高环境风险 (2)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判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计算所涉及 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附录 B 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 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 ①当值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 Q; ②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下列式子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 Q; Q=q1/Q1+q2/Q2+…+qn/Qn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 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 当 Q<1 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 I。 58 当 Q≥1 时,将 Q 值划分为: 1)1≤Q<10; 2)10≤Q<100; 3)Q≥100 本项目运行期间不涉及到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和致病源。 3、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判断 综上,本项目运行期间不涉及到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和致病源。本项 目环境风险潜势为 I。 (3)评价等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环境风险评 价工作等级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见表 4-14。 表 4-14 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环境风险潜势 IV、IV+ III II I 评价工作等级 一 二 三 简单分析 a a 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 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说明。 根据上文对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进行判断,本项目运行期间不涉及到有 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和致病源,环境风险潜势为 I,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按 导则划分为简单分析。 2、风险分析 本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为不注意用电安全引发的短路,进而引发火 灾和粉尘的非正常排放。 (1)风险事故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及应急处置措施 项目发生火灾时,火灾首先通过热辐射影响周围环境,如果辐射热的能 力足够大,可能引起其他可燃物的燃烧。火灾会伴随释放大量的一氧化碳、 二氧化碳等大气污染物,对大气环境造成较大的污染。在一定的气象条件如 无风、逆温等环境下,污染物不能及时扩散、稀释,大气污染物的浓度会积 59 累甚至超过一定的伤害阈值,会对火灾发生区域周围的工业企业员工及村庄 村民的人体健康造成较大危害。 风险事故发生时的废气应急处理措施如下: ①设立相关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组织机构,人员的组成和职责从公司 的现状出发,本着挖潜、统一、完善的原则,建立健全公司突发环境事故应 急组织机构。 ②事故发生后,及时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 善安置。 ③项目生产车间、原料车间、办公生活区等各建筑物均应严格按照消防 要求进行规划设计,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消防栓等设施。发生火灾时,应及 时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并疏散厂内员工,必要时启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及时疏散最近敏感点周围的居民。 ④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要制定污染监测计划,对可能造成的污染进行 监测,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被转移、疏散群众的返回时间,直至无异常 后方可停止监测工作。 (2)粉尘非正常排放的影响 粉尘的非正常排放影响了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周边农作物的生长。本项目 产生粉尘的主要是生产车间,非正常状态下,会产生大量的粉尘,粉尘对植 物的危害主要是由于粉尘沉积于叶、花和茎上并凝结成壳,阻碍植物的光合 作用;阻塞气孔,影响植物的蒸腾和呼吸;阻碍花粉发芽,影响受精,甚至 导致植物叶面坏死,造成植物生长发育不良;长期吸入较高浓度粉尘可引起 肺部弥漫性、进行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疾病(尘肺)。 粉尘非正常排放的应急措施如下: ①对降尘设施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运行控制,防 止误操作导致粉尘事故排放。 ②当布袋收尘装置停止工作时,停止生产作业,严格检修布袋收尘装置, 直到布袋收尘装置能正常工作,方可进行生产。 60 (3)废水事故排放 生产废水、初期雨水事故排放的原因主要包括;水处理设备检修或故障 致使设备无法运行;废水进水水质异常,系统处理负荷能力差;水处理系统 运行管理不善或闲置等。事故情况下生产废水若未经处理排至河道,完全混 合后 SS 将会对其水质产生一定影响,局部河段悬浮物显著增加,形成污染 带,对景观和水质产生不利影响。但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均考虑了废水处理 措施,也有专人进行管理与定期维护。因此,污水事故排放对污染洛泽河水 质风险影响较小。 针对废污水事故排放,要求相关部门做好应急计划,通过加强监控管理, 并制定合理的危机应急处理机制体系,使污染风险降为最低。 ①为防范生产废水事故排放,严格执行废污水处理措施,并保障生产过 程、废污水产生量与废污水处理能力合理匹配; ②加强对废污水处理设备设施及管道的维护、管理、保证水处理系统正 常运行,发现故障及时修复; ③废污水处理系统的运行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处理系统的巡视和水质监 控,定期检查,确保各处理设施能够正常蓄水,并及时清理各设施,确保有足 够容积处理来水;保证各类废水的处理设施都能正常运转发挥作用; ④落实环境监测,一旦发现监测因子异常及时处理; ⑤定期清理污水池的污泥,并妥善存放、转运; ⑥设置事故池,项目已建设 100m3 的事故池。 由于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是人为事件,通过制定严格的管理规定和岗位 责任制,加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风险意识,能最大限度减少可能发 生的环境风险。通过实施严格的防范措施并制定完善的应急方案,本项目的 环境风险水平是可接受的。 七、环境管理 1、环境管理机构 建设单位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指定人员负责配合环保部门的工 61 作;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企业的环境保护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项 目排污情况;制定并实施建设项目环境监测方案并委托监测单位定期进行监 测;监督检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前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环保治理设施 正常运作;参与项目污染事故的调查与分析;建立环保档案及管理档案;定 期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汇报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并提交相关的监测报告; 对员工进行环保教育,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2、环境管理 业主应积极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并接受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大 关分局的“三同时”监察,其目的是督促落实环保设施的实施和运行,同时检 查环保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环境管理、监察计划见表 4-15。 表 4-15 项目环境管理任务计划表 阶段 环境管理主要任务内容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 (2)对环评文件、批复文件提出的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 运营期 (3)检验环保工程效果和运行状况,建立记录档案,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步投 产运行; (1)加强污染源监控与管理,使污染物实行达标排放; 管理工作 (2)加强项目区生态保护及恢复工作; 重点 (3)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强化项目环境管理力度。 八、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本工程所有环保设施均应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工程完工后以建设单位 为主体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进行该项目的竣工环境 保护验收,同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竣工 验收通过后方可正式投产。 表 4-16 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类别 污染物来源 生活污水 废水 初期雨水 污染物 采取的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生活废水和入厕粪便经化 粪池(10m3)处理后用于项 目周边农田施肥 本项目初期雨水池 370m3 即可满足本项目初期雨水 废水不外排 62 的暂存要求,收集的初期雨 水经沉淀后用于项目区洒 水降尘,初期雨水收集池四 周设置安全网 在生产线东侧设置 3 台板 框压滤机,同时设置一个 570m3 的沉淀池和一个 590m3 的清水池,生产废水 经沉淀池(添加絮凝剂)、 板框压滤机处理后,暂存于 清水池,最终回用于项目生 产过程 生产废水 破碎筛分粉尘 生产车间采取封闭措施 分别在颚式破碎机和反击 式破碎机设置集尘管道,共 用一套布袋除尘器,经布袋 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经 15m (DA001)高的排气筒外排 分别在颚式破碎机和反击 式破碎机设置一套洒水软 管,以减轻粉尘的产生量 破碎筛分粉尘 破碎筛分粉尘 废气 堆场粉尘 粉尘 购置 1 辆洒水车,对停车 场、进场道路等采取洒水降 尘措施 设置一个汽车清洗池,对进 出车辆轮毂进行清洗;运输 车辆加强管理,采取不超载 和篷布遮盖措施,以减少建 材等的抛洒。 道路粉尘 道路粉尘 噪声 成品堆场采取封闭措施 输送带粉尘 输送带采取封闭措施 破碎机、振动 筛等设备 消声、减震、隔声等防护装 置,加强管理 噪声 《大气污染物排放 标准》 (GB16297-1996) 表 2 中颗粒物无组 织排放监测浓度限 值和《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 2 新污染源大气 污染物排放限值 《工业企业厂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天星镇环卫所处置 固废 设置 1 个泥沙暂存间,主要暂存项目产生的沉淀池泥沙, 设立标识标牌。 处理率为 100% 项目设置危废暂存间(5m2) 绿化 设置绿化面积 200m2 减少生态影响 防渗 工程 初期雨水收集池和化粪池四周及池底进行一般防渗处 理,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K≤1×10-7cm/s; 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及裙角进行重点防渗处理,防渗要 求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 MB≥6.0m,渗透系数 K≤1.0× 10-7Cm/s。 / 63 九、对洛泽河一号大桥管理要求 大关恒威矿业有限公司是市、县硅砂产业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对促进硅砂产 业和县域经济发展发挥着积极作用。受大关县地理条件限制,项目用地需求难以 保障,为确保项目顺利投产运营,大关恒威矿业有限公司与村集体经济公司以土 地租赁方式取得洛泽河 1 号大桥下土地使用权作为建设用地,由于大关恒威 矿业有限公司开采场地不具备加工生产用地,同时为了便于管理和经验,大 关恒威矿业有限公司出资人共同成立了大关县汇鼎商贸有限公司,对大关恒 威矿业有限公司开采的废石料进行破碎加工。大关恒威矿业有限公司原取得 的土地租赁协议等适用于大关县汇鼎商贸有限公司,同时相关部门提出的要 求大关县汇鼎商贸有限公司也需执行。为了大桥的安全,大关县汇鼎商贸有 限公司需按照大关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第 15 期)所提出的要求执行,具体 如下: ①是 大关县汇鼎商贸有限公司要 落 实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主 体 责 任,及时聘 请评估机构开展破碎转运场对桥梁危害性安全评估,根据评估意见落实桥梁 安全防护措施;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不得在桥下长期堆放矿石,严禁运 输车辆超限超载;要加强破碎转运场道交路口交通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有 关规范设置道交路口交通安全标志、标识及减速带,落实专人指挥道交路 口交通,严防道路交通事故。②是县交通运输和路政管理部门要加强道路 运输执法管理,杜绝大关县汇鼎商贸有限公司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威胁桥梁 安全。③是县应急管理部门要将破碎转运场纳入安全生产重点监督风险点 监管,加强安全生产督导,指导大关县汇鼎商贸有限公司规范安全生产。④ 是大关公路分局要加强对洛泽河 1 号大桥的安全检测频次,每 6 个月对该桥 梁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测,及时将检测结果向有关部门及大关县汇鼎商贸有 限公司通报。 十、排污许可管理 排污许可是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排污单位的申请和承诺,通过发放排 污许可证法律文书形式,依法依规规范和限制排污单位排污行为并明确环境 64 管理要求,依据排污许可证对排污单位实施监管执法的环境管理制度。 按照国务院《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 号)、 环保部《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环水体[2016]186 号)和《排污许可管 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736 号)等要求,“对排污单位排放 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的各类排污行为实行综合许可管理。排污单位申请并 领取一个排污许可证,同一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所有,位于不同地点的排污 单位,应当分别申请和领取排污许可证。”,“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 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称排污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 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新建项目心须在发生 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中与污染物排 放相关的主要内容应当纳入排污许可证,其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应作为环境 影响后评价的重要依据。” “排污单位应依法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提交排污许可申 请,申报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等,测算并申报污染物排放量。排污单 位在申请排污许可证前,应当将主要申请内容,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拟 申请的许可事项、产排污环节、污染防治设施,通过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 息平台或者其他规定途径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间不得 少于 5 日。 排污单位应当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并提交排污许可证 申请,同时向有核发权限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通过平台印制的书面申请 材料。排污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必须按期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不 得无证排污。企事业单位应及时申领排污许可证,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承诺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污并严格执行; 落实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和其他各项环境管理要求,确保污染物排放种类、 浓度和排放量等达到许可要求,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环境保护责任, 65 不断提高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水平,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按相关要求尽快在网上申报了排污许可证。 66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DA001/排气筒 污染物项目 颗粒物 堆场 颗粒物 输送带粉尘 颗粒物 大气环境 地表水环境 运输过程 颗粒物 初期雨水 SS 生活废水 SS、COD、氨氮 生产废水 SS 67 环境保护措施 生产车间采取封 闭措施,分别在 颚式破碎机和反 击式破碎机设置 集尘管道,共用 一套布袋除尘 器,经布袋除尘 器收集处理后经 15m(DA001)高 的排气筒外排; 分别在颚式破碎 机和反击式破碎 机设置一套洒水 软管 成品堆场采取封 闭措施 输送带采取封闭 措施 厂区道路为混凝 土路面;购置 1 辆洒水车,对停 车场、进场道路 等采取洒水降尘 措施;设置一个 汽车清洗池,对 进出车辆轮毂进 行清洗;运输车 辆加强管理,采 取不超载和篷布 遮盖措施,以减 少建材等的抛 洒。 在项目东面低洼 处设置 1 个 370m3 沉淀池作 为初期雨水收集 池 设置一个 10m3 的 化粪池处理生活 废水 在生产线东侧设 置 3 台板框压滤 机,同时设置一 个 570m3 的沉淀 执行标准 大气污染物排放 标准》 (GB16297-1996 )表2新污染源大 气污染物排放限 值 《大气污染物排 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 2 中颗粒物 无组织排放监测 浓度限值 不外排 生产设备 等效声级 声环境 池和一个 590m3 的清水池,生产 废水经沉淀池 (添加絮凝剂)、 板框压滤机处理 后,暂存于清水 池,最终回用于 项目生产过程 选择低噪声机械 《工业企业厂界 设备;对高噪声 环境噪声排放标 和振动设备安装 准》 减振垫,电机设 (GB12348-2008 备安装消音外 )2 类区标准 壳,降低噪声 电磁辐射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直接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天星镇环 卫所处置。沉淀池泥沙清运至大关县幸福洞石英砂开采项目表土堆场暂存, 固体废物 用于后期采石场绿化覆土。项目运营期将不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产 生少量废机油等,废机油设置专用容器统一收集,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初期雨水收集池和化粪池四周及池底进行一般防渗处理,防渗要求等效黏 土防渗层 Mb≥1.5m,K≤1×10-7cm/s;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及裙角进行重点 防渗处理,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 MB≥6.0m,渗透系数 K≤1.0× 10-7Cm/s。 生态保护措施 项目区设置绿化面积 200m2 ①设立相关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组织机构,人员的组成和职责从公司的现状出 发,本着挖潜、统一、完善的原则,建立健全公司突发环境事故应急组织机构。 ②事故发生后,及时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③项目生产车间、原料车间、办公生活区等各建筑物均应严格按照消防要求进行 规划设计,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消防栓等设施。发生火灾时,应及时采取相应的 灭火措施,并疏散厂内员工,必要时启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及时疏散最近敏感 点周围的居民。 68 ④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要制定污染监测计划,对可能造成的污染进行监测,根 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被转移、疏散群众的返回时间,直至无异常后方可停止监 测工作。 ⑤对降尘设施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运行控制,防止误操作 导致粉尘事故排放。 ⑥当布袋收尘装置停止工作时,停止生产作业,严格检修布袋收尘装置,直到布 袋收尘装置能正常工作,方可进行生产。 ①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的要求 进行排污许可的申报; ②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 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 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 ③建设单位不具备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能力的,可以委托有能力的 技术机构编制。建设单位对受委托的技术机构编制的验收监测(调查)报 告结论负责。建设单位与受委托的技术机构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受 委托的技术机构应当承担的责任,可以通过合同形式约定。 ④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 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 69 六、结论 1、总结论 综上所述,本评价报告认为,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当地产业政策,项目选址 合理,总平面布置合理,不占用生态红线;项目位于大关县天星镇寨子村龙洞湾, 符合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 行))》。本项目建成后对项目地区经济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建设单位在严格 执行我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对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逐项予以落实, 并加强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保证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项目 对周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符合国家、地方的环保标准,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 目建设是可行的。 70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排放量 (固体废物产生 量)① 现有工程 在建工程 本项目 本项目建成后 以新带老削减量 变化量 许可排放量 排放量(固体废物 排放量(固体废物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 (新建项目不填)⑤ ⑦ ② 产生量)③ 产生量)④ 产生量)⑥ 颗粒物 3.39t/a 3.39t/a 沉淀池泥沙 9500t/a 9500t/a 布袋除尘器 收集粉尘 52.34t/a 52.34t/a 废机油 0.02t/a 0.02t/a 废气 废水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 注:⑥=①+③+④-⑤;⑦= 71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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