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县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县直相关部门: 现将《随县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 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0 年 6 月 26 日 随县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 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 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 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9〕19 号)有关要求, 全面推进我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 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在全县市场监管领 域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 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 营商环境。 2020 年 6 月底前,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建立完善“一单(抽查事项清单)、两 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一细则(抽查工作细则)”,“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形成常态化机制;全面运用省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 2020 年底前,实现县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在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 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部门间共享交 换和互认互用机制。用 3 至 5 年时间,建成更加完善的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 制,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二、工作任务 (一)统一使用省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新版“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平台”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和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为依 托建设的省级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为抽查计划制定、抽查检查实施、 结果集中统一公示、数据存档和综合运用提供技术支撑,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 追溯。县政府负责省级平台在全县各有关部门的推广使用。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 责省级平台的账号管理、数据录入和信息公示等工作。(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牵头,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0 年 6 月底前) (二)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法 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和上级 部门的统一部署,在省级平台统筹建立健全覆盖本系统各层级、与抽查事项相对 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并实行动态更新。同时,要结合机构调整和综合行政执法 改革,统筹建立本辖区、本系统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将相关行政执法类公务员、 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纳入监管平台,实行动态 管理。(责任单位: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0 年 7 月底前)(三)建立完善 抽查事项清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 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9 号)规定,除对疫 苗、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涉及人民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实 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严格监管外,原则上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检查都 应通过双随机抽查方式进行。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在部门 权责清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工作和上级部门制定的抽查事项清单,统筹制定本 部门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汇总形成县级统一抽 查事项清单,通过省级平台、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工作实际 进行动态调整。(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 负责,完成时限:2020 年 7 月底前) (四)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和工作指引。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抽查工作细 则,就随机抽查的抽取方法、检查流程、审批权限、公示程序、归档方式等作出 明确规定。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依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抽查工作指引, 对各类抽查事项逐一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依据和工作要求,指导本系 统执法检查人员开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所列各抽查事项的实地核查。抽查工作指 引应随抽查事项清单及法律、法规、规章调整作出相应调整。(责任单位:各联席 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0 年 7 月底前) (五)科学制定抽查工作计划。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行业监管工作 实际和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合理制定部门年度“双 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明确随机抽查事项、检查对象、抽查比例、抽查时限、 参与部门等内容,于每年 1 月底前向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 公室备案,并通过门户网站、省级平台向社会公示。由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 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制定本辖区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结合本地实际及行 业主管部门、相关监管部门的抽查需求,坚持问题导向,充分考虑监管职责的关 联性、检查对象的一致性等因素,科学确定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比例和牵头、参 与部门。年度抽查计划应及时录入省级平台,向社会公开,可根据工作实际动态 调整。(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完 成时限:2020 年 7 月底前) (六)科学实施抽查检查。坚持“政府主导、部门牵头、协同联动、统筹推 进”的原则,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统筹组织实施本辖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 各单位要及时研究上报联合抽查计划,联合抽查计划应属于上级确定的联合 抽查事项范围,达到部门年度抽查计划任务的 10%以上,并明确抽查任务、被抽 查对象范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检查时间、牵头与参与部门等内容。部门联 合随机抽查计划于每年 1 月底前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 室。联席会议办公室要以各部门抽查事项清单为基础,确定开展联合双随机抽查 的事项和参与部门,尽可能将针对同类市场主体的多部门监管职责纳入联合双随 机抽查,于每年 2 月统筹制定联合抽查年度计划,并通过省级平台向社会公开。 随县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制定部门联合抽 查计划,科学确定部门联合抽查的事项和发起、参与部门,实现“进一次门、查 多项事”。 联合抽查计划主要发起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根据抽查涉及 的对象范围,通过省级平台以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 查对象,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牵头, 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0 年 10 月底前) (七)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 由实施联合检查的牵头部门汇总确定抽查检查结果,并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省级 平台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照“谁审批、谁监管, 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加强抽查检查结果共享交 换、互认互用,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构筑“守信联 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社会共治格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联席 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0 年 11 月底前) (八)做好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工作。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 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立即依法实施检查、处置;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照 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坚持问题导向,对通过上述渠道发现的普遍性 问题和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风险,通过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所涉抽查事项开展 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比例,防止发生系统性、区域性 风险。(责任单位: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时限:长期)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建立全县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 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 核体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具体负责统筹协调,跟踪了解和督促检 查等事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公安 局、县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交通运输 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和经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 管理局、县税务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政府金融办、 县消防大队等,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对本系统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督促,及 时出台相关落实措施,制定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项工作制度,加强与同 级市场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协调配合的工 作格局。 各部门将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经费 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0 年 6 月底前)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以“尽职照单免责、失职 照单问责”为原则明确政策标准和评判界线,进一步细化追责免责相关办法。对 忠于职守、履职尽责的,要给予表扬和鼓励,有效保护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担当作 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 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对严格依据 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但出现抽查名单以外 的市场主体发生问题或事后市场主体发生问题等情况,应对执法检查人员履职行 为进行综合分析,该免责的依法依规免予追究相关责任。(责任单位:各联席会议 成员单位,完成时限:长期) (三)加强宣传培训。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强化联合抽查协同配合意识,不断 提高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大宣传力度,大胆探索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的有效模式,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加快 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各联 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时限:长期) 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