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人社发【2023】2号.pdf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鲁人社发〔2023〕2 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 2023 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 要点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厅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2023 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 年 3 月 7 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处室:政策法规处) — 1 — 2023 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23 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 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人社工作和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践行以 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锚定“走在前、开新局” ,主动融入和服 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全面做好稳就业工作,积极 稳妥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强人才人事工作,构建和谐劳动 关系,驰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贡献更 大人社力量。 一、全面做好稳就业工作 (一)坚决完成就业目标任务。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落 细稳就业举措,研究制定稳就业促增收促消费促增长行动方案, 制定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 推进就业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 建立市级城镇调查失业率制度,加强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分析。城 镇新增就业力争完成 110 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 5.5% 以内。 (就业处、就业人才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启航扬 帆计划、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离 校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 确保 2023 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 稳中有升。强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滚动实施城乡公益性岗 位扩容提质行动,新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 60 万个,确保零就业家 — 2 — 庭动态清零。启动县域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集成改革,提高劳务 品牌建设水平,让更多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就业处、 就业人才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突出创业带动就业。推进“创业齐鲁十大推进行动” , 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创业,修订创业担保贷 款管理办法、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管理办法,探索制定创业导 师管理办法。举办第五届“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大赛、创业导 师基层行等活动。积极开展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开 展省级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绩效评价,推动全省创业载体规范建 设、示范发展。 (就业处、就业人才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实施“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全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 训 80 万人次。 围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等省市重大发 展战略及产业和就业需求组织实施特色培训项目,规范补贴性职 业技能培训目录和补贴标准,探索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领域供给侧 结构性改革。强化职业技能品牌建设,推进部省职业技能“两化” 示范培训项目。 (就业人才中心负责) (五)提升人力资源配置市场化水平。高标准推进人力资源 市场体系建设,制定全省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指导文件。制定实施 人力资源服务“聚才兴业”计划助力人才集聚雁阵格局建设的若 干举措,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促就业“四进”系列活动,举办第 二届中国(山东)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大赛、第三届人力资源服务 供需对接交流会,加快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流动管 — 3 — 理处负责) (六)优化公共就业服务。深入实施“十百千”就业服务质 量提升工程,抓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和全国公共就 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创建。加强企业用工服务保障,持续开展急 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调查发布。实施“万场招聘促就业行动” , 持续开展春风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持续提升流动人员 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质效。推动零工市场内涵式发展。 (就业人才中 心负责) 二、健全社会保险制度体系 (七)深化社保制度改革。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 统筹,做好规范待遇项目工作,调整完善省级评价奖惩办法。深 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动制度平稳实施。探索建 立高层次人才、中小微企业年金相关政策,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 指导试点市稳步开展个人养老金试点,促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 险体系发展。规范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失业 保险省级统筹。完善失业保险政策,启动失业保险规定修订工作, 出台失业保险省级统筹运行绩效评价办法,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 保险费率、稳岗返还、扩岗补助、保障扩围、技能提升等政策。 巩固完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 政策,加强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扩展工伤预防专项行动行业范 围,出台工伤康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推进工伤保险跨省异地 就医联网结算,依法依规开展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确保各项社会 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养老保险处、失业保险处、工伤保险 — 4 — 处、社保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抓好社会保险扩面提标工作。实施精准扩面行动,积 极引导农民工、灵活就业等群体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精 准推进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巩固建筑领域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持续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实现参保量的增长和 质的提升。适时适度提高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水 平,贯彻落实病残津贴办法。(养老保险处、失业保险处、工伤 保险处、社保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防范化解社保基金风险。组织开展社保基金管理监督 巩固提升三年行动,健全社保基金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统筹维护 社保基金安全。科学制定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计划,探索研究 基金委托投资运营新模式,稳妥做好职业年金投资运营工作,提 高委托投资收益。(养老保险处、基金监管处、社保中心按职责 分工负责) (十)优化社保经办服务。推动社会保险经办数字化转型。 组织开展社保经办工作“合规教育” 。推进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 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健全完善社会保险经办制度,规范社会保 险经办操作,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建立全省养老保险关系 转移接续超期业务催办督办机制,加快转移接续办理速度。 (社保 中心牵头,养老保险处、工伤保险处、失业保险处、基金监管处 配合) 三、加强人才人事工作 (十一)加强人才引育创新。加强聘任院士引进服务工作。 — 5 — 制定省政府专家特殊津贴制度实施意见,完成泰山学者攀登专家 项目、泰山产业技能领军人才等遴选工作,举办“泰山攀登”论 坛。启动青年人才集聚齐鲁行动计划,全年引进青年人才70万人 以上。举办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山东博士后创新创 业大赛,加大博士后招收力度,探索“揭榜领题”引进青年人才 新样板,开展博士后学术和科技交流活动。继续深入实施“海归 英才汇聚计划” ,办好“山东—名校人才直通车” “海聚山东”等 系列引才活动。加强省级(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基地建设管理, 开展省级专家服务基层活动,建设“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团” ,推广 寻找乡村合伙人、首席专家等引才模式,吸引更多人才向基层集 聚。(人才处、就业人才中心、专家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事业单位自主确 定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探索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人才流动 机制、使用机制和支持机制,实施产教融合、周转编制等灵活多 样的管理模式。推动高层次人才薪酬激励政策落实,深化公立医 院薪酬制度改革,加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保障义务教育教 师待遇,落实并完善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政策。 (事业管理处、工资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完善政策体系,进一步破除职称评价“四唯”倾向,加大创新成 果在评价标准中的比重。规范职称评审工作,完善职称自主评聘 单位评聘委员会目录清单。动态调整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职称对 应关系。探索在自贸区建立境外职业资格单方认可目录。启动专 — 6 — 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修订工作。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 更新工程,大力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组织继续教育基 地终期检查评估。 (专技处负责) (十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出台加强新时代全省高 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技能中国行动”,推 进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和“金蓝领”培训。举办第一届山东 省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提高技工教育服务重大产业发展能力。完善“八级工”职业技能 等级(岗位)序列。探索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社会化改革试点。 (职业能力处、就业人才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优化人才服务保障水平。持续扩大“山东惠才卡” 品牌效应,制定高层次人才分类服务办法。建设全省人才资源数 据库。建成线上“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推出“高层次人才码” 应用服务。聚焦“四链”融合实施主体,发挥人才服务核心支撑 作用。完善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做好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审核 管理工作, 加强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规范管理。 (人才处、 专家中心、表彰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提升人事考试工作质效。制定人事考试标准化考点 考务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开发智慧考务组织管理系统,提高考务 一线管控能力。推动区域人事考试联盟建设,搭建纵横结合的立 体式命题协作体系。加强公务员考试测评研究,深化考试数据分 析应用。优化考后综合管理系统功能。 (考试中心负责)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 7 — (十七)提高劳动关系治理效能。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同行” 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推广电子 劳动合同应用,指导企业规范用工和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加强劳 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和风险防范化解。 (劳动关系处牵头,调解仲 裁处、劳动监察处、仲裁院、执法监察局等配合) (十八)优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组织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和人工成本监测, 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 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 (劳动关系处负责) (十九)持续深化根治欠薪。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 支付保障制度,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制 定山东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导则,加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 行为社会公布,提升劳动监察执法能力,推进智慧监察建设,优 化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劳动监察处牵头,劳动关系处、调解仲裁处、仲裁院、执法监 察局配合) (二十)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主动预防,开展 “送法进工地”普法活动。选树宣传全省企业内部劳动争议协商 工作先进典型。培育打造第三批全国金牌调解组织、省级标准化 调解组织。开展商圈楼宇、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规范化 建设专项行动。深化仲裁要素式办案改革,扩大要素式办案争议 类型和适用范围。继续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工作。 (调解 仲裁处、仲裁院负责) — 8 — 五、提升人社服务质效 (二十一)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深入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 持续推进“清减压” ,实现高频事项“提速办” 、所有事项“简便 办” 、深入推进“全省通办” “跨省通办” ,深化“一件事”集成改 革。加快建设“智慧人社”一体化平台。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 化提升工作,做好“智慧人社”一体化平台业务梳理及数据清理 工作。拓展社会保障卡应用,推广电子社保卡。推进 12333 咨询 服务热线多渠道、智能化发展。(政策法规处、社保中心按职责 分工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二十二)持续加强行风建设。深入开展“人社干部走流程” , 推进“政策找企、政策找人” ,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持 续推动窗口制度建设,完善“分类综合柜员” “窗口吹哨、处(科) 室报到” “帮办代办”等窗口服务制度,持续开展行风建设明察暗 访,适时组织开展全省人社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和个人通报表扬工 作,打造人社窗口优质服务“样板间” 。创新开展岗位练兵比武, 提升人社干部职工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政策法规处、行风办按 职责分工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二十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为 抓手,聚焦企业群众关切,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提升人才流动 便利度,优化人社领域营商环境。 (政策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 位配合) 六、抓好综合性基础性工作 (二十四)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 — 9 — 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拓宽公众参 与行政决策渠道,邀请专家、利益第三方等列席厅长办公会,以 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二十五)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做好《信访工作条例》学习 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推进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推进信 访问题源头治理,持续抓好治重化积,常态化解决信访复杂疑难 问题。 (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二十六)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开展重点立法调研。加 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法稳妥处理被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开展行政诉讼庭审旁听 活动,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 (政策法规处牵头,各处室、 单位配合) (二十七)加强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聚焦人社重点工 作,统筹开展政策宣传、改革宣传、活动宣传、典型人物宣传, 常态化开展“政策畅通行”行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加强宣传 矩阵建设,创新宣传形式,提升宣传质效。协同高效做好舆情研 判处置工作。加大信息报送力度,总结改革成功经验,打造先进 典型。发挥《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杂志及新媒体宣传阵地 作用。 (政策法规处、人科院按职责分工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二十八)做好规划统计财务工作。开展“十四五”人社事 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编制实施年度事业发展计划。组织落实绿 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战略。探索开展统计业务核查,实施统计调查。 加强预决算编报工作。完善预算执行督导机制,强化预算绩效管 — 10 — 理。加强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开 展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专项行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规财 处、财务核算中心按职责分工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二十九)加强科学研究工作。围绕人社事业发展重点及难 点问题,做好课题研究工作。组织开展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 秀科研成果评选。组织开展年度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课题 申报立项和研究工作。做好《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年鉴 (2023)》等史志、年鉴编纂工作。 (人科院牵头,各处室、单位 配合) (三十)做好后勤服务工作。抓好驻地安全管理,严格落实 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持续推进节能降碳,坚决反对食品浪 费。加强公务车辆使用安全规范管理,做好印刷服务保障,不断 提升职工餐厅和物业服务水平。(财务核算中心负责) 七、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三十一)抓好重点党建任务落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 二十大精神,分层分类开展主题教育,强化理论武装,落实意识 形态工作责任制,提升干部政治能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 化党建特色品牌建设和“一支部一品牌”创建,实施党支部标准 化建设梯级提升工程,打造一批“支部书记突破项目” 。持续开展 模范机关建设主题活动,推进全省人社系统模范机关建设“三级 联动”走深走实。 (机关党委负责) (三十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激 励保护干部担当作为。加强干部专业化培训,从严从实抓好监督 — 11 — 管理。加强机构职能运行监管。做好绩效考核、公务员平时考核、 年度考核、省政府任免工作人员和宪法宣誓等人事管理服务各项 工作。 (人事处负责) (三十三)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政治监督,完善党 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实机制,落实谈心谈话、廉政谈 话等制度,做实做细党员干部经常性监督。巩固深化政治巡察, 用好巡察成果。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持续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 深入开展机关作风专项整治和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等领域突出问 题专项整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机关党委负责)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校核人:范洪艳 — 12 — 2023 年 3 月 8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