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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政字〔2018〕11关于印发微山县 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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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政字〔2018〕11 号 微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微山县 2018 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微山经济开发区、微山岛旅 游度假区、南阳古镇旅游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微山县 2018 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 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微山县人民政府 2018 年 3 月 7 日 (此件公开发布) -1- 微山县 2018 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地计划 为科学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及生态文明统 筹发展的用地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 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微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微山 县城市总体规划》,参考我县近年土地供需情况并结合对今后经 济社会及生态文明发展形势预测,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对国土 资源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措施,积 极服务我县推进“五位一体”统筹发展的战略布局,坚持总量适 中、结构合理、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土地供 应,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推进城乡一体 化发展。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8 年度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为 97 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18 年度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97 公顷,其中商 服用地 10 公顷,工矿仓储用地 18 公顷,住宅用地 45 公顷(其 中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4 公顷、棚户区改造用地 31 公顷),公共 -2- 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9 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15 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布局 根据《微山县城市总体规划》《微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城市空间功能布局的要求,2018 年建设用 地供应计划指标中,新增建设用地主要用于中心城区和开发区、 工业园区建设。其他项目所需新增建设用地主要使用农村综合整 理指标和工矿废弃地调整利用指标,商品住房及商业服务业等经 营性用地主要使用存量建设用地。 三、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一)引导支持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 构。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和闲置低效用地,鼓励利用采煤塌陷 地和未利用地,适当提高容积率标准,鼓励提高土地利用强度, 引导地上地下空间深度开发利用。优先保证具有高效节能、高附 加值、高辐射力的优势产业的用地供应,支持产业集聚区和功能 区的发展,重点支持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文化旅游产业 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用地供应,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 构调整。 (二)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保障公共设施土地供 应。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82 号)精神,探索完善建 设用地有偿使用范围及方式改革的有效途径,有序扩大国有土地 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坚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网上交易制度,加强土地供应条件及交易过程的监管,全面实 -3- 行行政许可信息公示制度。 (三)强化土地供应和管理制度落实,保障宏观政策落实。 继续实行有保有压的供地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新 旧动能转换”“化工企业转型升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试点” 等产业发展政策,统筹相关产业用地。重点支持棚户区改造、中 小学大班额及医疗、养老、旅游等政策支持产业、惠民工程用 地,保障房地产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提升城市综合服务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积极介入,高效服务。县国土资源局把握全面,科学 组织实施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对年度民生工程用地、重点项目用 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全面保障,合理压 缩工作时限,提高土地处置效率。 (二)部门配合,通力协作。县国土资源、发改、住建、规 划等相关部门按照济宁市节约集约用地共同责任机制的要求,加 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三)全程跟踪,强化监管。县国土资源局要及时跟踪,分 析总结计划执行情况,根据市场形势变化,确需在年中调整供应 计划的,应及时按规定做好计划调整工作。 附件:1.微山县 2018 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微山县 2018 年度城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表 -4- -5- -6- -7-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 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8- 2018 年 3 月 7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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