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山东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pdf
附件: 山东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违法 编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适用条件 处罚裁量标准 程度 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占河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第 道宽度 5%以下或建筑面积在 100 平 处 1 万元以上不超过 2 万元的罚 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 方米以下,对河势稳定、河岸堤防安 款; 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 全、河道行洪影响较小的; 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 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占河 万元以下的罚款。 道宽度 5%以上不超过 10%或建筑面 一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 一般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 建设妨碍行洪的建 筑物、构筑物,或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五条: 0001 者从事影响河势稳 处 2 万元以上不超过 5 万元的罚 较重 积在 100 平方米以上不满 300 平方 款;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排除阻碍或者采取其 米,对河势稳定、河岸堤防安全、河 他补救措施,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道行洪影响较大的; 定、危害河岸堤防 安全和其他妨碍河 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道行洪活动的 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占河 办法》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 道宽度 10%以上或建筑面积在 300 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 二条规定的,分别按照防洪法第五十五条、 平方米以上,对河势稳定、河岸堤防 款。 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处罚。 安全、河道行洪造成严重影响的。 第(一)至(三)项、第十九条、第二十 严重 1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第 二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 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 占用面积不满 100 平方米以下或者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 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逾期 门或者流域管理机 处 1 万元以上不超过 2 万元的罚 一般 对河道、水库大坝、灌区工程安全、 款; 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 河道行洪影响较小的; 构同意,擅自修建 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 水工程,或者在河 以下的罚款。 道、水库大坝、灌 2、《山东省水资源条例》第六十五条:违 0002 区工程管理范围内 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在河道、湖泊、 建设桥梁、码头和 水库大坝、灌区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 其他拦河、跨河、 码头和其他拦水、跨水、临水工程建筑物、 临河建筑物、构筑 占用面积在 100 平方米以上不满 300 构筑物,铺设跨水工程管道、电缆的,由 物,铺设跨河管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 处 2 万元以上不超过 5 万元的罚 较重 平方米或者对河道、水库大坝、灌区 款; 电缆的 工程安全、河道行洪影响较大的; 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 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 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 2 法者承担,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3、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七条: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办审查同意或者审 查批准手续;工程设施建设严重影响防洪 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行 拆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影响行 洪但尚可采取补救措施的,责令限期采取 占用面积在 300 平方米以上或者对 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 补救措施,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严重 河道、水库大坝、灌区工程安全、河 款。 的罚款; 道行洪造成严重影响的。 4、《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办法》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 第(一)至(三)项、第十九条、第二十 二条规定的,分别按照防洪法第五十五条、 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处罚。 3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第 三款:责令限期改正,按照情节轻重,处 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批准要求,在限期内改正,造成 处 1 万元以上不超过 2 万元的罚 影响较小的; 款; 违反批准要求,未在限期内改正或在 处 2 万元以上不超过 5 万元的罚 限期内改正造成影响较大的; 款; 违反批准要求,造成严重影响的或者 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 难以改正的。 款。 一般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七条: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办审查同意或者审 未按照有关水行政 查批准手续;工程设施建设严重影响防洪 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行 的位置、界限,在 拆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影响行 0003 河道、湖泊管理范 洪但尚可采取补救措施的,责令限期采取 围内从事工程设施 补救措施,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建设活动的 较重 的罚款。 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办法》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 第(一)至(三)项、第十九条、第二十 二条规定的,分别按照防洪法第五十五条、 严重 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处罚。 4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六条第 一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除障碍 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一万元以上五 万元以下的罚款。 物体体积不满 50 立方米,种植面积 可以处 1 万元以上不超过 2 万元 一般 不满 600 平方米,在规定期限内清除 的罚款;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五条: 障碍或者采取其它补救措施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排除阻碍或者采取其 他补救措施,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江河、湖泊、水 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库、运河、渠道内 办法》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 弃置、堆放阻碍行 第(一)至(三)项、第十九条、第二十 洪的物体和种植阻 二条规定的,分别按照防洪法第五十五条、 碍行洪的林木及高 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处罚。 秆作物的 4、《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物体体积在 50 立方米以上不满 100 0004 立方米,种植面积在 600 平方米以上 处 2 万元以上不超过 4 万元的罚 不满 2000 平方米;在规定期限内清 款; 较重 除障碍或者采取其它补救措施的; 办法》第十四条:在河道、湖泊、水库大 坝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活动:(三)在行 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清除障碍、拒不采 洪区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杆作物等。 取其它补救措施的,或者物体在 100 处 4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 十四条: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 立方米以上,种植面积为 2000 平方 款。 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没收非 米以上的。 5、《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 严重 法所得。 5 取地表水取水能力不满 50 立方米/ 小时,或者取地下水取水能力不满 5 处 2 万元以上不超过 5 万元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 立方米/小时,在规定期限内停止违 款;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 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的; 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 取地表水取水能力 50 立方米/小时 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 以上不满 100 立方米/小时,或者取 一般 未经批准擅自取水 2、《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处 5 万元以上不超过 8 万元的罚 较重 款; 0005 的 地下水取水能力 5 立方米/小时以上 第四十八条: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或者未 不满 20 立方米/小时,在规定期限内 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依 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的;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规 在规定的期限内拒不停止违法行为、 定处罚;给他人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 不采取补救措施的,或者取地表水取 当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处 8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 严重 水能力 100 立方米/小时以上,或者 款。 取地下水取水能力每小时 20 立方米 /小时以上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 情节较轻,采取补救措施,在规定期 0006 未依照批准的取水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 许可规定条件取水 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 的 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 限内达到取水许可规定条件,主动消 处 2 万元以上不超过 5 万元的罚 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造成影响较小 款; 一般 的; 2、《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6 第四十八条: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或者未 情节较重,采取补救措施,在规定期 处 5 万元以上不超过 8 万元的罚 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依 较重 限内达到取水许可规定条件;或在限 款;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规 期内改正,造成影响较大的; 定处罚;给他人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 当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处 8 万元以上不超过 10 万元的 情节严重,未采取补救措施,造成严 严重 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吊销取水 重影响或者不予改正的。 许可证。 处 5 万元以上不超过 6 万元的罚 一般 停止使用并在限期内改正的; 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十一条: 建设项目的中水设 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 施和节水设施没有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0007 停止使用但未在限期内改正或者未 处 6 万元以上不超过 8 万元的罚 完全改正的; 款; 较重 建成或者没有达到 2、《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第三十三条: 国家规定的要求, 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改正,处 5 万元以上 擅自投入使用的 10 万元以下罚款。 处 8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 严重 不停止使用,在限期内不改正的。 款。 7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十二条: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处一 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造成 处 1 万元以上不超过 2 万元的罚 的损失不满 1 万元的; 款; 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造成 处 2 万元以上不超过 3 万元的罚 一般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 十五条: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赔偿损 侵占、毁坏水工程 失、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 及堤防、护岸等有 款; 关设施,毁坏防汛、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第四十一 水量、水质、水文 条: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 监测、水文地质监 0008 较重 的损失在 1 万元以上不满 3 万元的; 款; 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 5 万元以下 测设施施、通讯照 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 明设施、擅自移动 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水文监测设施或者 刑事责任; 擅自使用水量、水 4、《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第二 质监测设施的 十四条: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 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 不停止违法行为、不采取补救措施 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 严重 的,或者造成的损失在 3 万元以上 款。 施,并可处以 50000 元以下罚款;构成违 的。 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 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十二条: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处一 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造成 处 1 万元以上不超过 2 万元的罚 的损失不满 1 万元的; 款; 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造成 处 2 万元以上不超过 3 万元的罚 一般 2、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在水工程保护范围 办法》第四十四条: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 内,从事影响水工 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可处五万 程运行和危害水工 元以下罚款; 程安全的爆破、打 3、《山东省灌区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井、采石、取土等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在灌区工程 活动的 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影响灌区工程运行 较重 的损失在 1 万元以上不满 3 万元的; 款; 0009 不停止违法行为、不采取补救措施 和危害灌区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 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 严重 的,或者造成的损失在 3 万元以上 取土等活动。)规定的,由水行政主管部 款。 的。 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规划同意书的 在限期内采取补救措施并消除影响 可以处 1 万元以上不超过 2 万元 的; 的罚款; 在限期内采取补救措施,但未能消除 处 2 万元以上不超过 5 万元的罚 影响的; 款; 在限期内拒不采取补救措施消除影 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 响的。 款。 一般 要求,在江河、湖 泊上建设防洪工程 0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三条: 和其他水工程、水 责令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处一万元以 电站,影响防洪但 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尚可采取补救措施 较重 严重 的 9 停止违法行为,并在限期内恢复原状 可以处 1 万元以上不超过 2 万元 的; 的罚款; 停止违法行为,未在限期内恢复原 处 2 万元以上不超过 5 万元的罚 状,也未采取其它补救措施的; 款; 拒不停止违法行为、不恢复原状或者 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 不采取其它补救措施的。 款。 一般 未按照规划治导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四条: 整治河道和修建控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 0011 制引导河水流向、 较重 他补救措施,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 保护堤岸等工程, 下的罚款。 影响防洪的 严重 停止违法行为,排除阻碍或者采取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五条: 一般 可以处不超过 1 万元的罚款; 他补救措施后消除影响的; 在河道、湖泊管理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排除阻碍或者采取其 范围内倾倒垃圾、 他补救措施,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渣土,从事影响河 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0012 势稳定、危害河岸 办法》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 堤防安全和其他妨 停止违法行为,排除阻碍或者采取补 处 1 万元以上不超过 3 万元的罚 救措施后仍产生一定影响的; 款; 拒不停止违法行为,不排除阻碍或者 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 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 款。 较重 第(一)至(三)项、第十九条、第二十 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二条规定的,分别按照防洪法第五十五条、 的 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处罚。 严重 10 停止违法行为,入海口围海造地面积 不满 1000 平方米,围湖造地、围垦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六条: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 一般 河道面积不满 100 平方米,或占用水 他补救措施,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库库容不满 1000 立方米,在限期内 既不恢复原状也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 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它补救措施的; 可以处不超过 1 万元的罚款; 代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所 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停止违法行为,入海口围海造地面积 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在 1000 平方米以上不满 5000 平方 入海口围海造地、 围湖造地、占用水 0013 办法》第四十五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库库容、未经批准 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五 较重 围垦河道的 米,围湖造地、围垦河道面积在 100 处 1 万元以上不超过 3 万元的罚 平方米以上不满 500 平方米,或占用 款; 万元以下罚款。 水库库容 1000 立方米以上不满 5000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 立方米的,在限期内恢复原状或者采 十四条: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 取其它补救措施的; 拒不停止违法行为,在限期内不恢复 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没收非 法所得。 原状,不采取其它补救措施的,或者 严重 入海口围海造地面积在 5000 平方米 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 以上、围湖造地、围垦河道面积在 款。 500 平方米以上,或占用水库库容 5000 立方米以上的。 11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八条 第一款: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在洪泛区、蓄滞洪 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区内建设非防洪建 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设项目,未编制洪 办法》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 水影响评价报告的 第(一)至(三)项、第十九条、第二十 0014 二条规定的,分别按照防洪法第五十五条、 逾期不改正,建筑面积不满 100 平方 一般 逾期不改正,建筑面积在 100 平方米 处 1 万元以上不超过 3 万元的罚 以上不满 300 平方米的; 款; 逾期不改正,建筑面积在 300 平方米 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 以上的。 款。 较重 严重 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八条 可以处不超过 1 万元的罚款; 米的; 停止生产或者使用,且在限期内申请 一般 可以处不超过 1 万元的罚款; 验收的; 第二款: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限期验 收防洪工程设施,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 防洪工程设施未经 款; 验收即将建设项目 0015 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未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在限期内申请 处 1 万元以上不超过 3 万元的罚 验收的; 款; 未停止生产或者使用,且未在限期内 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 申请验收的。 款。 较重 办法》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 的 第(一)至(三)项、第十九条、第二十 二条规定的,分别按照防洪法第五十五条、 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处罚。 严重 12 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造成 破坏、侵占、毁损 一般 堤防、水闸、护岸、 抽水站、排水渠系 0016 可处不超过 1 万元的罚款; 的损失不满 1 万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六十条:责 等防洪工程和水 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处 文、通信设施以及 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造成 处 1 万元以上不超过 3 万元的罚 较重 的损失在 1 万元以上不满 3 万元的; 款; 不停止违法行为、不采取补救措施 防汛备用的器材、 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 严重 物料的 的,或者造成的损失在 3 万元以上 款。 的。 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处 1000 元以上不超过 3000 元的罚款, 一般 取土、挖砂、采石不满 10 立方米的; 对单位处 2 万元以上不超过 5 万 0017 在崩塌、滑坡危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八 区或者泥石流易发 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区从事取土、挖砂、 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采石等可能造成水 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 土流失的活动的 款。 元的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处 3000 取土、挖砂、采石 10 立方米以上不 元以上不超过 6000 元的罚款, 满 50 立方米的; 对单位处 5 万元以不超过 10 万 较重 元的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处 6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 严重 取土、挖砂、采石 50 立方米以上的。 位处 10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 罚款。 13 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 按照开垦或者开发面积,可以对 植农作物,或者在禁止开垦、开发的 个人处不超过 0.5 元/平方米的 植物保护带内开垦、开发面积不满 罚款、对单位处不超过 2 元/平 500 平方米的; 方米的罚款; 一般 在禁止开垦坡度以 按照开垦或者开发面积,对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 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 上陡坡地开垦种植 处 0.5 元/平方米以上不超过 1 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退耕、恢复 农作物,或者在禁 0018 植被等补救措施;按照开垦或者开发面积, 植农作物,或者在禁止开垦、开发的 较重 元/平方米的罚款、对单位处 2 植物保护带内开垦、开发在 500 平方 止开垦、开发的植 元/平方米以上不超过 5 元/平 可以对个人处每平方米二元以下的罚款、 米以上不满 1000 平方米的; 物保护带内开垦、 方米的罚款; 对单位处每平方米十元以下的罚款。 开发的 按照开垦或者开发面积,对个人 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 处 1 元/平方米以上 2 元/平方米 植农作物,或者在禁止开垦、开发的 严重 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 5 元/平 植物保护带内开垦、开发在 1000 平 方米以上 10 元/平方米以下的 方米以上的。 罚款。 14 采集发菜,或者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不超过违法 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挖树兜、滥 所得 1 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 挖虫草、甘草、麻黄等不满 50 平方 的,可以处不超过 1 万元的罚 米,且采取补救措施的; 款; 一般 采集发菜,或者在 采集发菜,或者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一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1 水土流失重点预防 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挖树兜、滥 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 区和重点治理区铲 0019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 倍以上不超过 3 倍的罚款;没有 较重 挖虫草、甘草、麻黄等在 50 平方米 违法所得的,处 1 万元以上不超 草皮、挖树兜、滥 以上不满 100 平方米,未采取补救措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 过 3 万元的罚款; 挖虫草、甘草、麻 施的; 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黄等的 采集发菜,或者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3 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挖树兜、滥 倍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 挖虫草、甘草、麻黄等在 100 平方米 法所得的,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 以上,未采取补救措施的。 以下的罚款。 严重 15 造成水土流失,在限期内改正,并采 一般 取补救措施的; 条:责令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造成 依法采取防止水土 水土流失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造成 元/平方米以上不超过 4 元/平 方米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二 在林区采伐林木不 0020 按照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处 2 造成水土流失,在限期内改正,但未 较重 采取补救措施或补救不到位的; 流失措施,造成水 按照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处 4 元/平方米以上不超过 7 元/平 方米的罚款; 水土流失的面积处每平方米二元以上十元 土流失的 按照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处 7 以下的罚款。 造成水土流失,在限期内拒不改正, 严重 元/平方米以上 10 元/平方米以 不采取补救措施的。 下的罚款。 主动或按要求停止违法行为,在期限 轻微 不予罚款; 内补办手续的;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三 保持方案的生产建 逾期不补办手续,开工建设的项目扰 处 5 万元以上不超过 10 万元的 动面积较小、开挖方量较小的; 罚款; 逾期不补办手续,开工建设的项目扰 处 10 万元以上不超过 30 万元的 动面积较大或者开挖方量较大的; 罚款; 一般 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手续; 设项目,未编制水 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 0021 土保持方案或者编 元以下的罚款;对生产建设单位直接负责 制的水土保持方案 较重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未经批准而开工建 处分。 设的 逾期不补办手续,开工建设的项目扰 处 3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 严重 动面积巨大、开挖方量巨大,或者造 款。 成严重水土流失的。 16 主动或按要求停止违法行为,在期限 轻微 不予罚款; 内补办手续的; 生产建设项目的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三 点、规模发生重大 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手续; 变化,未补充、修 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 0022 者补充、修改的水 处 5 万元以上不超过 10 万元的 患较小的; 罚款; 逾期不补办手续,产生水土流失的隐 改水土保持方案或 元以下的罚款;对生产建设单位直接负责 逾期不补办手续,产生水土流失的隐 一般 处 10 万元以上不超过 30 万元的 较重 患较大,或已产生较重的实际水土流 罚款;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失后果的; 土保持方案未经原 处分。 逾期不补办手续,产生严重的水土流 审批机关批准的 处 3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 严重 失隐患,或已产生严重的实际水土流 款。 失后果的。 主动或按要求停止违法行为,在期限 轻微 不予罚款。 内补办手续的; 逾期不补办手续,产生一定水土流失 处 5 万元以上不超过 10 万元的 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手续; 隐患的; 罚款; 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 逾期不补办手续,产生水土流失的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三 水土保持方案实施 一般 过程中,未经原审 0023 批机关批准,对水 元以下的罚款;对生产建设单位直接负责 处 10 万元以上不超过 30 万元的 较重 患较大,或已产生较重的实际水土流 罚款; 土保持措施作出重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失后果的; 处分。 逾期不补办手续,产生严重水土流失 大变更的 处 3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 严重 隐患,或已产生严重的实际水土流 款。 失后果的。 17 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并经验收合格 处 5 万元以上不超过 10 万元的 的; 罚款; 不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并申请验收或 处 10 万元以上不超过 30 万元的 者进行整改的; 罚款; 不停止生产或者使用,不申请验收或 处 3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 者进行整改的。 款。 一般 水土保持设施未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四 验收或者验收不合 0024 条: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直至验收合 格将生产建设项目 较重 格,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投产使用的 严重 按照倾倒数量处 10 元/立方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五 0025 在水土保持方案确 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按照 定的专门存放地以 倾倒数量处每立方米十元以上二十元以下 外的区域倾倒砂、 的罚款;逾期仍不清理的,县级以上地方 石、土、矸石、尾 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清理 矿、废渣等的 能力的单位代为清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 为人承担。 一般 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的; 以上不超过 12 元/立方米的罚 款; 按照倾倒数量处 12 元/立方米 较重 停止违法行为,未限期清理的; 以上不超过 16 元/立方米的罚 款; 按照倾倒数量处 16 元/立方米 严重 拒不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未清理的。 以上 20 元/立方米以下的罚款。 18 轻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七 在期限内缴纳的; 不予罚款。 逾期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费在 1 个月 处不超过应缴或者补缴水土保 内的; 持补偿费 1 倍的罚款; 逾期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费 1 个月以 处应缴或者补缴水土保持补偿 上不满 2 个月的; 费 1 倍以上不超过 2 倍的罚款; 逾期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费 2 个月以 处应缴或者补缴水土保持补偿 上不满 3 个月的。 费 2 倍以上 3 倍以下的罚款。 一般 条: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自滞 拒不缴纳水土保持 0026 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部分万分之五的滞 补偿费的 纳金,可以处应缴水土保持补偿费三倍以 较重 下的罚款。 严重 1、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处五千元以上 在规定期限内改正、采取补救措施, 轻微 五万元以下罚款; 0027 在河道、湖泊、水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 库大坝管理范围内 十四条: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 修建围堤、阻水渠 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没收非 道、阻水道路的 法所得; 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 不予处罚; 对行洪安全未造成影响的; 处 5000 元以上不超过 10000 元 一般 对行洪安全造成一定影响的; 的罚款; 处 10000 元以上不超过 30000 元 较重 对行洪安全造成较大影响的。 的罚款。 理条例〉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对个 人处以 50 元至 2000 元罚款;对单位处以 1000 元至 10000 元罚款。 严重 对行洪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的。 处 30000 元以上 50000 元以下的 罚款。 19 在规定期限内改正、采取补救措施, 轻微 对河道堤防、护堤地等未造成影响 不予处罚; 的; 没收非法所得,对个人处以 50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 在堤防、护堤地建 元以上不超过 200 元的罚款,对 一般 对堤防、护堤地造成轻微破坏的; 十四条: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 单 位 处 以 1000 元 以 上 不 超 过 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没收非 2000 元的罚款; 房、放牧、开渠、 打井、挖窖、葬坟、 法所得; 0028 晒粮、存放物料、 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 没收非法所得,对个人处以 200 开采地下资源、进 理条例〉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对个 行考古发掘以及开 人处以 50 至 3000 元罚款;对单位处以 1000 元以上不超过 1000 元的罚款, 较重 对堤防、护堤地破坏较重的; 对单位处以 2000 元以上不超过 展集市贸易活动的 元至 1 万元罚款。 5000 元的罚款; 没收非法所得, 对个人处以 1000 元以上 3000 元以下的罚款,对 严重 对堤防、护堤地造成严重破坏的。 单位处以 5000 以上 10000 元以 下的罚款。 20 在规定期限内改正、采取补救措施, 轻微 不予处罚; 不影响行洪安全的; 未经批准或者不按 照国家规定的防洪 没收非法所得,对个人处以 50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 标准、工程安全标 十四条: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 准整治河道或者修 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没收非 建水工程建筑物和 法所得; 其他设施的 人处以 50 至 3000 元罚款;对单位处以 1000 (水法、防洪法有 元至 1 万元罚款。 违规整治河道或修建水工建筑物,对 元以上不超过 200 元的罚款,对 河道行洪影响较小的; 单 位 处 以 1000 元 以 上 不 超 过 一般 2000 元的罚款; 0029 没收非法所得,对个人处以 200 违规整治河道或修建水工建筑物,对 元以上不超过 1000 元的罚款, 河道行洪产生较大影响的; 对单位处以 2000 元以上不超过 较重 规定的从其规定) 5000 元的罚款; 没收非法所得, 对个人处以 1000 违规整治河道或修建水工建筑物,对 元以上 3000 元以下的罚款,对 河道行洪产生严重影响的。 单位处以 5000 以上 10000 元以 严重 下的罚款。 21 在规定期限内改正、采取补救措施, 轻微 不予处罚; 对行洪安全未造成影响的; 没收非法所得,对个人处以 50 未经批准或者不按 停止违法行为,排除阻碍或者采取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 照河道主管机关的 十四条: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 元以上不超过 500 元的罚款,对 一般 他补救措施后对行洪安全影响较小 单 位 处 以 1000 元 以 上 不 超 过 规定在河道管理范 的; 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没收非 3000 元的罚款; 围内采砂、取土、 法所得; 0030 淘金、弃置砂石或 没收非法所得,对个人处以 500 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 停止违法行为,排除阻碍或者采取其 者淤泥、爆破、钻 理条例〉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对个 探、挖筑鱼塘的 元以上不超过 1000 元的罚款, 较重 他补救措施后对行洪安全造成较大 对单位处以 3000 元以上不超过 人处以 50 至 3000 元罚款;对单位处以 1000 影响的;; (水法、防洪法有 5000 元的罚款; 元至 1 万元罚款。 规定的从其规定) 没收非法所得, 对个人处以 1000 拒不停止违法行为,不排除阻碍或者 元以上 3000 元以下的罚款,对 严重 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行洪安全造 单位处以 5000 元以上 10000 元 成严重影响的。 以下的罚款。 22 在规定期限内改正、采取补救措施, 轻微 不予处罚; 对行洪安全未造成影响的; 没收非法所得,对个人处以 50 停止违法行为,排除阻碍或者采取其 未经批准在河道滩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 地存放物料、修建 十四条: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 厂房或者其他建筑 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没收非 设施,以及开采地 法所得; 下资源或者进行考 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 元以上不超过 500 元的罚款,对 一般 他补救措施后对行洪安全影响较小 单 位 处 以 1000 元 以 上 不 超 过 的; 3000 元的罚款; 没收非法所得,对个人处以 500 0031 古发掘的 理条例〉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对个 (水法、防洪法有 人处以 50 至 2000 元罚款;对单位处以 1000 规定的从其规定) 元至 1 万元罚款。 停止违法行为,排除阻碍或者采取补 元以上不超过 1000 元的罚款, 救措施后对行洪安全影响较大的; 对单位处以 3000 元以上不超过 较重 5000 元的罚款; 没收非法所得, 对个人处以 1000 拒不停止违法行为,不排除阻碍或者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的罚款,对 严重 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行洪安全造 单位处以 5000 元以上 10000 元 成严重影响的。。 以下的罚款。 23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 擅自 砍伐 护堤护 岸林 木不 满 10 棵 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 的; 3 倍的罚款; 擅自砍伐护堤护岸林木 10 棵以上 30 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 棵以下的; 4 倍的罚款; 擅自 砍伐 护堤护 岸林 木 30 棵以 上 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 的。 5 倍的罚款。 一般 十四条: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 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没收非 擅自砍伐护堤护岸 0032 法所得; 林木的 较重 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 理条例〉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四项:处以 违法所得 3 倍至 5 倍的罚款。 严重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 十四条: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 在规定期限内改正、采取补救措施, 轻微 不予处罚; 对防汛未造成影响的; 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没收非 汛期违反防汛指挥 法所得; 0033 没收非法所得,对个人处以 50 部的规定或者指令 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 的 理条例〉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对个 元以上不超过 500 元的罚款,对 一般 对防汛造成影响较小的; 单 位 处 以 1000 元 以 上 不 超 过 人处以 50 元至 3000 元罚款;对单位处以 3000 元的罚款; 1000 元至 1 万元罚款。 24 没收非法所得,对个人处以 500 元以上不超过 1000 元的罚款, 较重 对防汛造成较大影响的; 对单位处以 3000 元以上不超过 5000 元的罚款; 没收非法所得, 对个人处以 1000 元以上 3000 元以下的罚款,对 严重 对防汛造成严重影响的。 单位处以 5000 元以上 10000 元 以下的罚款。 在规定期限内改正、采取补救措施, 轻微 不予处罚; 对堤防安全未造成影响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 对个人处以 100 元以上不超过 在堤防安全保护区 十五条: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赔偿损 内进行打井、钻探、 一般 对堤防安全影响较小的; 失、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 500 元的罚款,对单位处以 1000 元以上不超过 3000 元的罚款; 爆破、挖筑鱼塘、 款; 0034 采石、取土等危害 对个人处以 500 元以上不超过 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 堤防安全的活动的 理条例〉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对个 较重 对堤防安全影响较大的; (水法、防洪法有 1000 元 的 罚 款 , 对 单 位 处 以 3000 元以上不超过 5000 元的罚 人处以 100 元至 3000 元罚款;对单位处以 规定的从其规定) 款; 对个人处以 1000 元以上 3000 元 1000 元至 10000 元罚款。 严重 严重影响堤防安全的; 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 5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的罚款。 25 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尚未 轻微 不予处罚; 未造成损失或影响的; 非管理人员操作河道上的涵闸闸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 十五条: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赔偿损 处以 100 元以上不超过 500 元的 一般 或者干扰河道管理单位正常工作造 罚款; 非管理人员操作河 失、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 成轻微损坏或影响的; 款; 非管理人员操作河道上的涵闸闸门 道上的涵闸闸门或 0035 者干扰河道管理单 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 位正常工作的 处以 500 元以上不超过 1000 元 较重 或者干扰河道管理单位正常工作造 的罚款; 理条例〉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处以 成一定损坏或较大影响的; 100 元至 2000 元罚款。 非管理人员操作河道上的涵闸闸门 处以 10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的 严重 或者干扰河道管理单位正常工作造 罚款。 成严重损坏或严重影响的; 组织拆除或者封闭的预计费用不满 1 一般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 0036 未取得取水申请批 四十九条:逾期不拆除或者不封闭其取水 准文件擅自建设取 工程或者设施的,组织拆除或者封闭,所 水工程或者设施的 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 5 万元 可以处不超过 1 万元的罚款; 万元的; 组织拆除或者封闭的预计费用在 1 处 1 万元以上不超过 3 万元的罚 万元以上不满 3 万元的; 款; 较重 以下罚款。 组织拆除或者封闭的预计费用在 3 严重 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 万元以上的。 26 骗取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或者取水 许可证批准的取水能力,每小时取地 给予警告,处 2 万元以上不超过 表水不满 50 立方米或者地下水不满 5 万元的罚款; 一般 5 立方米的; 0037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 骗取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或者取水 况或者提供虚假材 五十条: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或者取水许可 许可证批准的取水能力,每小时取地 料骗取取水申请批 证无效,对申请人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 准文件或者取水许 补缴应当缴纳的水资源费,处 2 万元以上 或者地下水 5 立方米以上不满 20 立 可证的 10 万元以下罚款。 方米的; 给予警告,处 5 万元以上不超过 较重 表水 50 立方米以上不满 100 立方米, 8 万元的罚款; 骗取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或者取水 许可证批准的取水能力,每小时取地 给予警告,处 8 万元以上 10 万 表水 100 立方米以上或者地下水 20 元以下的罚款。 严重 立方米以上的。 停止违法行为,实际取水量超出限制 处 2 万元以上不超过 3 万元的罚 取水量不满 20%,限期内改正的; 款; 一般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 拒不执行审批机关 停止违法行为,实际取水量超出限制 五十一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 0038 作出的取水量限制 较重 处 2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拒不 决定的 取水量 20%以上不满 50%,在限期内 处 3 万元以上不超过 5 万元的罚 款; 改正的; 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逾期拒不改正,或者实际取水量超出 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 限制取水量 50%以上的。 款,并吊销取水许可证。 严重 27 停止违法行为,转让取水量不满批准 处 2 万元以上不超过 3 万元的罚 取水量 20%,在限期内改正的; 款; 一般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 未经批准擅自转让 0039 取水权的 停止违法行为,转让取水量占批准取 五十一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 处 2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拒不 处 3 万元以上不超过 5 万元的罚 较重 水量 20%以上不满 50%,在限期内改 款; 正的; 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逾期拒不改正,或者转让取水量占批 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 准取水量 50%以上的。 款,并吊销取水许可证。 在规定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并按照 处 5000 元以上不超过 1 万元的 规定报送年度取水情况的; 罚款; 在规定期限内不停止违法行为,不按 处 1 万元以上不超过 2 万元的罚 照规定报送年度取水情况的; 款; 严重 一般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 五十二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 不按照规定报送年 0040 处 5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 度取水情况的 较重 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处 2 万元的罚款,并吊销取水许 严重 经处罚后仍不改正的。 可证。 28 在规定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配合检 处 5000 元以上不超过 1 万元的 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的; 罚款; 在规定期限内拒不配合检查、不提供 处 1 万元以上不超过 2 万元罚 真实情况的; 款; 一般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 0041 取水单位和个人拒 五十二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 绝接受监督检查或 处 5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 者弄虚作假的 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较重 经处罚后仍不改正的,或者继续弄虚 处 2 万元的罚款,并吊销取水许 严重 作假、态度恶劣、抗拒监督检查和行 可证。 政处罚的。 处 5000 元以上不超过 1 万元的 一般 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内改正的; 罚款;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 退水水质达不到规 五十二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 限期内改正,退水水质仍达不到规定 处 1 万元以上不超过 2 万元的罚 要求的; 款; 较重 0042 定要求的 处 5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 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处 2 万元的罚款,并吊销取水许 严重 拒不改正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可证。 29 在限期内安装计量设施,取地表水取 水能力不满 50 立方米/小时,或者取 处 5000 元以上不超过 1 万元的 地下水取水能力不满 25 立方米/小 罚款; 一般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 时的; 五十三条:责令限期安装,并按照日最大 取水能力计算的取水量和水资源费征收标 0043 在限期内安装计量设施,取地表水取 未安装计量设施的 准计征水资源费,处 5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 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水能力 50 立方米/小时以上或者取 处 1 万元以上不超过 2 万元罚 地下水取水能力 25 立方米/小时以 款; 较重 上的; 处 2 万元的罚款,并吊销取水许 严重 未在限期内安装计量设施的。 可证。 在规定期限内不更换或者未修复正 一般 可以处不超过 5000 元的罚款; 常的;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 半年内出现两次计量设施运行不正 五十三条第二款:按照日最大取水能力计 计量设施不合格或 算的取水量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计征水资 处 5000 元以上不超过 1 万元的 较重 罚款; 0044 者运行不正常的 常,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更换或者未修 复正常的; 源费,可以处 1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 经处罚后仍未改正的,或者半年内出 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现三次以上计量设施运行不正常,在 处 1 万元的罚款,并吊销取水许 规定的期限内未更换或者未修复正 可证。 严重 常的。 30 停 止 使 用 节 水 设 施 的 时 间 不 满 10 可处不超过 200 元的罚款; 一般 日,并在限期内改正的; 0045 擅自停止使用节水 《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责令 设施的 其限期改正,并可处 1000 元以下罚款。 处 200 元以上不超过 500 元的罚 停止使用节水设施的时间在 10 日以 较重 款; 上不满 30 日,并在限期内改正的; 处 5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的罚 停止使用节水设施的时间在 30 日以 严重 款。 上或者逾期不改正的。 停止使用取退水计量设施的时间不 可处不超过 200 元的罚款; 一般 满 10 日,并在限期内改正的; 0046 擅自停止使用取退 《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责令 水计量设施的 其限期改正,并可处 1000 元以下罚款。 较重 停止使用取退水计量设施的时间在 处 200 元以上不超过 500 元的罚 10 日以上不满 30 日,并在限期内改 款; 正的; 处 5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的罚 停止使用取退水计量设施的时间在 严重 款。 30 日以上或者逾期不改正的。 31 取水许可证批准的年取水量不满 2 可处不超过 200 元的罚款; 一般 万立方米的; 不按规定提供取 处 200 元以上不超过 500 元的罚 《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责令 水、退水计量资料 0047 其限期改正,并可处 1000 元以下罚款。 取水许可证批准的年取水量在 2 万 较重 款; 立方米以上不满 5 万立方米的; 的 处 5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的罚 取水许可证批准的年取水量在 5 万 严重 款。 立方米以上的。 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 在限期内改正,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一般 2 万元以上不超过 4 万元的罚 不满 3 万元的; 款;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 伪造、涂改、冒用 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 五十六条: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非 0048 取水申请批准文 法财物, 并处 2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 在限期内改正,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较重 4 万元以上不超过 7 万元的罚 在 3 万元以上不满 5 万元的; 件、取水许可证的 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拒不改正,或者违法所得、非法财物 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 在 5 万元以上的。 7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32 对个人处以 300 元以上不超过 1、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一般 造成危害或损失较轻的; 在水库大坝坝体上 1000 元 的 罚 款 , 对 单 位 处 以 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赔偿损失,采取补 2000 元以上不超过 4000 元的罚 救措施,可以并处罚款; 款; 对个人处以 1000 元以上不超过 修建码头、渠道的, 毁坏大坝或者其观 0049 2、 《山东省实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较重 造成危害或损失较重的; 3000 元罚款,对单位处以 4000 测、通信、动力、 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对个人处以 300 元以上不超过 7000 元的罚款; 元至 5000 元罚款,对单位处以 2000 元至 对个人处以 3000 元以上 5000 元 照明、交通、消防 及其他设施的 1 万元罚款。 严重 造成危害或损失严重的。 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 7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的罚款。 对个人处以 300 元以上不超过 一般 造成危害或损失较轻的; 1、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1000 元罚款,对单位处以 2000 元以上不超过 4000 元的罚款; 在大坝管理范围内 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赔偿损失,采取补 进行爆破、打井、 救措施,可以并处罚款; 对个人处以 1000 元以上不超过 采石、采矿、取土、 0050 2、 《山东省实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挖沙、筑坟等危害 较重 造成危害或损失较重的; 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项:对个人处以 200 3000 元罚款,对单位处以 4000 元以上不超过 7000 元的罚款; 大坝安全活动的 元至 5000 元罚款,对单位处以 1000 元至 10000 元罚款。 对个人处以 3000 元以上 5000 元 严重 造成危害或损失严重的。 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 7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的罚款。 33 处以 100 元以上不超过 500 元的 一般 对大坝正常运行影响较轻的; 罚款; 1、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擅自操作大坝的泄 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赔偿损失,采取补 洪闸门、输水闸门 救措施,可以并处罚款。 0051 处以 500 元以上不超过 1000 元 较重 以及其他设施,破 2、 《山东省实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坏大坝正常运行的 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项:处以 100 元至 对大坝正常运行影响较大的; 的罚款; 3000 元罚款。 处以 1000 元以上 3000 元以下的 严重 严重影响大坝正常运行的。 罚款。 在坝体上堆放杂物和晾晒粮草占用 一般 1、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防汛期间在坝体上 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赔偿损失,采取补 堆放杂物和晾晒粮 救措施,可以并处罚款; 处以不超过 100 元的罚款; 坝体面积不满 50 平方米的; 在坝体上堆放杂物和晾晒粮草占用 0052 处以 100 元以上不超过 300 元的 较重 草的,经教育不及 坝体面积 50 平方米以上不满 200 平 2、 《山东省实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罚款; 方米的; 时清除的 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四项:处以 500 元以 下罚款。 在坝体上堆放杂物和晾晒粮草占用 处以 3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的罚 坝体面积 200 平方米以上的。 款。 严重 34 对个人处以 200 元以上不超过 1、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一般 占用面积不满 100 平方米的; 1000 元至 2000 元的罚款; 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赔偿损失,采取补 擅自在大坝管理和 0053 对个人处以 1000 元以上不超过 救措施,可以并处罚款; 保护范围内修建码 2、 《山东省实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头、鱼塘的 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五项:对个人处以 200 占用面积在 100 平方米以上不满 500 2000 元 的 罚 款 , 对 单 位 处 以 平方米的; 2000 元以上不超过 5000 元的罚 较重 款; 对个人处以 2000 元以上 3000 元 元至 3000 元罚款,对单位处以 1000 元至 8000 元罚款。 1000 元 的 罚 款 , 对 单 位 处 以 严重 占用面积在 500 平方米以上的。 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 5000 元以上 8000 元以下的罚款。 一般 及时改正的; 给予警告; 拒不改正,影响较大或造成一定损失 处 1 万元以上不超过 3 万元的罚 的; 款; 拒不改正,造成严重影响或严重损失 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 的。 款。 水库、水电站、拦 河闸坝等工程的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第六十条: 理单位以及其他经 0054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强制 营工程设施的经营 较重 执行,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者拒不服从统一调 度和指挥的 严重 35 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造成 处 1 万元以上不超过 2 万元的罚 损失较轻的; 款; 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造成 处 2 万元以上不超过 3 万元的罚 损失较重的; 款; 一般 《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第六十一条: 侵占、破坏水源和 0055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处 1 抗旱设施的 较重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停止违法行为,不采取补救措施, 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 严重 或者造成损失严重的。 款。 停止违法行为,违法所得不满 30 万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5 万元以上 元的; 不超过 6 万元的罚款; 停止违法行为,违法所得在 30 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6 万元以上 以上不满 100 万元的; 不超过 8 万元的罚款; 拒不停止违法行为,或者违法所得在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8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上的。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第三十八条: 不符合法定条件从 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条件从事 0056 事水文活动的的处 较重 水文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 罚 法所得, 并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36 拒不汇交的水文监测资料不满应当 处 1 万元以上不超过 2 万元的罚 汇交资料 30%的; 款; 拒不汇交的水文监测资料占应当汇 处 2 万元以上不超过 4 万元的罚 交资料 30%以上不满 70%的; 款; 一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第四十条: 拒不汇交水文监测 0057 较重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 资料的 以下罚款。 拒不汇交的水文监测资料占应当汇 交资料 70%以上的,或者在一年内发 处 4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 生两次以上拒不汇交水文监测资料 款。 严重 违法行为的。 经济损失不满 30 万元,不良影响较 处 1 万元以上不超过 2 万元的罚 轻的; 款; 经济损失在 30 万元以上不满 100 万 处 2 万元以上不超过 4 万元的罚 元,不良影响较大的; 款; 经济损失在 100 万元以上,造成严重 处 4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 不良影响的。 款。 不直接影响水文监测,在规定期限内 可以处不超过 2000 元的罚款; 一般 非法向社会传播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第四十条: 文情报预报,造成 0058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 较重 严重经济损失和不 以下罚款。 良影响的 严重 0059 在水文监测环境保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第四十二 一般 37 护范围内种植高秆 条: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 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 作物、堆放物料、 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 1 万元以下 他补救措施的; 修建建筑物、停靠 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 船只等活动的 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直接影响水文监测,在规定期限内停 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 刑事责任。 2.《山东省水文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补救措施的,或者虽不直接影响水文 处 2000 元以上不超过 5000 元的 监测,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停止违法行 罚款; 较重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 为、不恢复原状、未采取其他补救措 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三千 施的;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千元以上 一万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 严重影响水文监测,在规定期限内拒 处 5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的 严重 不停止违法行为,不恢复原状、不采 罚款。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取其他补救措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第四十二条: 在水文监测环境保 停止违法行为,在限期内恢复原状或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 护范围内取土、挖 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 1 万元以下罚款; 0060 一般 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能基本消除影 可以处不超过 2000 元的罚款; 砂、采石、淘金、 响的;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 爆破和倾倒废弃物 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等活动的 任。 较重 38 停止违法行为,在限期内恢复原状或 处 2000 元以上不超过 5000 元的 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但仍产生一定 罚款; 影响的; 停止违法行为,虽在限期内恢复原状 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但仍产生严 处 5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的 重影响的;或者拒不停止违法行为、 严重 罚款。 不恢复原状、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的。 停止违法行为,在限期内恢复原状或 一般 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能基本消除影 可以处不超过 2000 元的罚款; 响的; 在水文监测环境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第四十二条: 停止违法行为,在限期内恢复原状或 护范围内在监测断 处 2000 元以上不超过 5000 元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 较重 面取水、排污或者 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但仍产生一定 罚款; 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 1 万元以下罚款; 0061 影响的; 在过河设备、气象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 观测场、监测断面 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停止违法行为,虽在限期内恢复原状 任。 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但仍产生严 的上空架设线路等 处 5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的 活动的 重影响的;或者拒不停止违法行为、 严重 罚款。 不恢复原状、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的。 39 对项目法人处 10 万元以上不超 过 20 万元的罚款;对直接负责 一般 未造成损失,经责令立即改正的;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处 1 万元以上不超过 2 万元的 罚款;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 民安置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由批准 项目法人违法调整 或者修改移民安置 对项目法人处 20 万元以上不超 该规划大纲、规划的有关人民政府或者有 关部门、机构责令改正,处 10 万元以上 0062 规划大纲、移民安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置规划的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 万元以上 5 万 过 30 万元的罚款;对直接负责 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或影响较大,经 较重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责令立即改正的; 员处 2 万元以上不超过 3 万元的 罚款; 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损失,有关责任 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项目法人处 30 万元以上 50 万 在规定的期限内拒不改正的,或者造 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 成严重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的。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3 严重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40 对有关单位处 10 万元以上不超 过 20 万元的罚款;对直接负责 弄虚作假以价值估算不满 100 万元, 一般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经责令立即改正、赔偿损失的; 员处 1 万元以上不超过 2 万元的 在编制移民安置规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 罚款; 民安置条例》第五十九条:对有关单位处 对有关单位处 20 万元以上不超 划大纲、移民安置 规划、水库移民后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 0063 弄虚作假以价值估算在 100 万元以 期扶持规划,或者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 进行实物调查、移 较重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 上不满 300 万元,经责令立即改正、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赔偿损失的; 民安置监督评估中 过 30 万元的罚款;对直接负责 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员处 2 万元以上不超过 3 万元的 罚款; 弄虚作假的 对有关单位处 30 万元以上 50 万 在规定的期限内拒不改正,不赔偿损 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 严重 失的,或者弄虚作假以价值估算在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3 300 万元以上的。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 处不超过侵占、截留、挪用资金 一般 情节轻微,数额较小,社会影响较小; 额 1 倍的罚款。 民安置条例》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 侵占、截留、挪用 处侵占、截留、挪用资金额 1 倍 侵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 较重 0064 移民资金的 情节一般,数额较大,社会影响较大; 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责令退赔, 以上不超过 2 倍的罚款。 并处侵占、截留、挪用资金额 3 倍以下的 处侵占、截留、挪用资金额 2 倍 罚款。 严重 情节恶劣,数额巨大,社会影响大。 以上 3 倍以下的罚款。 41 处 1000 元以上不超过 3000 元的 一般 拦河渔具长度不满 10 米的; 罚款; 在河道、湖泊、水 0065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库大坝管理范围内 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处一千元以上 设置拦河渔具的 二万元以下罚款。 拦河渔具长度在 10 米以上不满 50 处 3000 元以上不超过 10000 元 米的; 的罚款; 较重 处 10000 元以上 20000 元以下的 严重 拦河渔具长度在 50 米以上的。 罚款。 对堤坝及其护堤地造成一定破坏,对 一般 处不超过 3000 元的罚款; 防洪安全有一定影响的; 在堤坝及其护堤地 0066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上取土、打井、挖 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处二万元以下 窖、筑坟等的 罚款。 对堤坝及其护堤地造成较大破坏,影 处 3000 元以上不超过 10000 元的 响防洪安全的; 罚款; 对堤坝及其护堤地造成严重破坏,严 处 15000 元以上 20000 元以下的 重影响防洪安全的。 罚款。 较重 严重 42 对河道、湖泊、水库大坝防洪安全有 没收违法 所得,可以处不 超过 一定影响的; 10000 元的罚款; 对河道、湖泊、水库大坝防洪安全影 没收违法所得,处 10000 元以上 响较大的; 不超过 30000 元的罚款; 严重影响河道、湖泊、水库大坝防洪 没收违法所得,处 30000 元以上 安全的。 50000 元以下罚款。 一般 未经批准,在河道、 湖泊、水库管理范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围内爆破、钻探、 0067 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没收违法所得, 较重 打井,在湖泊、水 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库大坝管理范围内 采石、取土的 严重 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 可以给予警告,处不超过 1000 一般 他补救措施,无违法所得或者开采量 元的罚款; 不满 100 立方米的; 0068 未经批准或者不按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照批准的范围和作 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项:可以给予警告, 业方式,在河道管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相当于 理范围内采砂、取 违法所得二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 土、淘金的 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 没收违法所得,处相当于违法所 较重 他补救措施,开采量在 100 立方米以 得 1 倍的罚款; 上不满 500 立方米的; 拒不停止违法行为,不恢复原状或者 没收违法所得,处相当于违法所 严重 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者开采量在 得 2 倍罚款; 500 立方米以上的。 43 没收违法 所得,可以处不 超过 一般 占用面积不满 100 平方米的; 5000 元的罚款; 在河道、湖泊、水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库大坝管理范围内 0069 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三项:没收非法所得, 挖筑鱼塘、堆放物 占用面积在 100 平方米以上不满 500 没收违法所得,处 5000 元以上不 平方米的; 超过 15000 元的罚款; 较重 并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料的 没收违法所得,处 15000 元以上 严重 占用面积在 500 平方米以上的。 30000 元以下的罚款。 没收违法 所得,可以处不 超过 一般 开挖面积不满 100 平方米的; 5000 元的罚款; 在河道、湖泊、水 库大坝管理范围内 0070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开垦土地、开采地 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项:没收违法所得, 下资源,进行考古 并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罚款。 开挖面积在 100 平方米以上不满 500 没收违法所得,处 5000 元以上不 平方米的; 超过 10000 元的罚款; 较重 发掘的 没收违法所得,处 10000 元以上 严重 开挖面积在 500 平方米以上的。 20000 元以下的罚款。 44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3 一般 非法采砂量不满 100 立方米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 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 1 千元以上不超过 3 千元的罚款; 十四条第四项:可以并处警告、罚款、没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4 收非法所得; 未取得河道采砂许 0071 2、《山东省水资源条例》第六十六条:责 非法采砂量在 100 立方米以上不满 较重 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 500 立方米的; 可证采砂的 3 千元以上不超过 6 千元的罚款; 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 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5 法所得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非法采砂量在 500 立方米以上的。 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 6 千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3 停止违法行为,采砂量不满 300 立方 一般 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 米的; 1 千元以上不超过 3 千元的罚款; 《山东省水资源条例》第六十六条:责令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4 未按照批准的范围 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 和方式采砂的 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 0072 采砂量在 300 立方米以上不满 800 立 较重 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 方米的; 3 千元以上不超过 6 千元的罚款; 所得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5 拒不停止违法行为,或者采砂量在 严重 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 800 立方米以上的。 6 千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45 对调水工程造成轻微破坏,逾期不恢 处 5000 元以上不超过 6000 元的 复原状或者未采取补救措施的; 罚款; 对调水工程造成较大破坏,逾期不恢 处 6000 元以上不超过 8000 元的 复原状或者未采取补救措施的; 罚款; 对调水工程造成严重破坏,逾期不恢 处 8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的罚 复原状或者未采取补救措施的。 款。 对调水工程造成较轻破坏,逾期不恢 处 1000 元以上不超过 2000 元的 复原状或者未采取补救措施的; 罚款; 对调水工程造成较重破坏,逾期不恢 处 2000 元以上不超过 3000 元的 复原状或者未采取补救措施的; 罚款; 对调水工程造成严重破坏,逾期不恢 处 3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的罚 复原状或者未采取补救措施的。 款。 一般 《山东省胶东调水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 在胶东调水工程管 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 理范围内取土、开 0073 取补救措施;逾期不恢复原状或者未采取 沟、挖洞、挖塘、 较重 补救措施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 建窑、修建坟墓的 罚款。 严重 在胶东调水工程地 一般 下输水管道、暗渠 《山东省胶东调水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 保护范围内盖房、 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 筑坟,或者在地下 0074 取补救措施;逾期不恢复原状或者未采取 较重 输水管道、暗渠中 补救措施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 心线两侧各十五米 罚款。 的区域内种植深根 植物的 严重 46 主动或按要求停止违法行为,在规定 轻微 期限内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 不予罚款。 的。 《山东省胶东调水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 移动、覆盖、涂改、 对标志物或者防护设施造成较轻破 一般 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 损毁胶东调水工程 0075 对标志物或者防护设施造成较重破 标志物或者破坏防 护设施的 款; 措施的; 取补救措施;逾期不恢复原状或者未采取 补救措施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 坏,逾期不恢复原状或者未采取补救 处 200 元以上不超过 500 元的罚 较重 罚款。 坏,逾期不恢复原状或者未采取补救 处 500 元以上不超过 1000 元的罚 款; 措施的; 对标志物或者防护设施造成严重破 处 10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的罚 严重 坏,逾期不恢复原状或者未采取补救 款。 措施的。 处 1000 元以上不超过 2000 元的 一般 机动车超限不满 20%的; 罚款; 在胶东调水工程地 下输水管道、暗渠 《山东省胶东调水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 保护范围内或者堤 0076 处 2000 元以上不超过 3000 元的 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千元以上五 较重 机动车超限 20%以上不满 50%的; (坝)顶等工程设 罚款; 千元以下的罚款。 施上超限行驶机动 车的 处 3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的罚 严重 机动车超限 50%以上的。 款。 47 对调水工程运行和工程安全造成影 处 200 元以上不超过 400 元的罚 响较小的; 款; 对调水工程运行和工程安全造成影 处 400 元以上不超过 700 元的罚 响较大的; 款; 对调水工程运行和工程安全造成影 处 7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的罚 响严重的。 款。 一般 在胶东调水工程管 理范围内从事烧 《山东省胶东调水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 荒、放养牲畜等影 0077 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百元以上一 较重 响调水工程运行、 千元以下的罚款。 危害工程安全活动 的 严重 处 5000 元以上不超过 6000 元的 一般 对输水造成影响较轻的; 罚款; 在胶东调水工程专 《山东省胶东调水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 用输电线路上搭接 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千元以上一 线路的 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 6000 元以上不超过 8000 元的 0078 较重 对输水造成影响较大的; 罚款; 处 8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的罚 严重 对输水造成严重影响的。 款。 48 引水、提水不满 100 立方米或者对正 处 500 元以上不超过 600 元的罚 常调水秩序造成影响较小的; 款; 一般 擅自从胶东调水工 引水、提水在 100 立方米以上不满 《山东省胶东调水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 程引水、提水或者 0079 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百元以上一 处 600 元以上不超过 800 元的罚 较重 500 立方米或者对正常调水秩序造成 款; 从事其他破坏正常 较大影响的; 千元以下的罚款。 调水秩序活动的 引水、提水在 500 立方米以上或者对 处 8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的罚 正常调水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 款。 停止违法行为,对调水工程造成一定 处 1 万元以上不超过 2 万元的罚 影响的; 款; 严重 一般 在胶东调水工程管 《山东省胶东调水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 理范围内采石、采 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 砂、爆破、打井、 取补救措施,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 钻探的 罚款。 0080 处 2 万元以上不超过 3 万元的罚 较重 对调水工程造成较大影响的; 款; 拒不停止违法行为,或者对调水工程 严重 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造成严重影响的。 49 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 处 1 万元以上不超过 1.5 万元的 一般 在胶东调水工程保 救措施,对调水工程运行和工程安全 罚款; 护范围内从事采 《山东省胶东调水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 石、爆破、打井、 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 钻探等影响调水工 程运行和危害调水 造成影响较小的; 对调水工程运行和工程安全造成较 处 1.5 万元以上不超过 2 万元的 取补救措施,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 大影响的; 罚款; 罚款。 拒不停止违法行为,不恢复原状或者 0081 工程安全活动的 较重 严重 采取补救措施;或者对调水工程运行 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和工程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的。 在胶东调水工程保 0082 一般 护范围内建造、设 《山东省胶东调水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 立生产、加工、储 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 存和销售易燃、易 取补救措施,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 爆、剧毒或者放射 罚款。 较重 救措施的; 罚款; 停止违法行为,不恢复原状或者采取 处 3.5 万元以上不超过 4 万元的 补救措施的; 罚款; 不停止违法行为,不恢复原状或者采 处 4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取补救措施的。 侵占、损毁胶东调 《山东省胶东调水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四 水工程设施和水位 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 观测、通信、照明、 取补救措施,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 输变电等其他设施 处 3 万元以上不超过 3.5 万元的 严重 性物品等危险物品 0083 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 违法行为对调水工程设施造成损坏, 造成的损失不满 1 万元,在规定期限 处 1 万元以上不超过 2 万元的罚 内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或者采 款; 一般 罚款。 取补救措施的; 的 50 违法行为对调水工程设施造成损坏, 造成的损失在 1 万元以上不满 3 万 处 2 万元以上不超过 3 万元的罚 元,在规定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并 款; 较重 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的; 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停止违法行为、不 严重 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的,或者 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造成的损失在 3 万元以上的。 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 一般 处 5 万元以上不超过 6 万元的罚 救措施,造成的危害较小的; 款; 在胶东调水工程管 理和保护范围内设 《山东省胶东调水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 立造纸、印染、电 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 镀、洗煤等污染严 取补救措施,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 重的企业并造成危 罚款。 0084 停止违法行为,但不恢复原状或者采 处 6 万元以上不超过 8 万元的罚 较重 取补救措施的;或者造成的危害较大 款; 的; 害的 严重 不停止违法行为,也不恢复原状或者 处 8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 采取补救措施的;或者造成严重危害 款。 的。 51 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 5 万元以 一般 对调水工程造成影响较轻的; 上不超过 6 万元的罚款; 在穿越河道的胶东 《山东省胶东调水条例》第三十八条:由 调水输水工程保护 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 0085 范围内从事拦河筑 没收非法所得,处 6 万元以上不 较重 对调水工程造成影响较大的; 行为,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五万元以上 超过 8 万元的罚款; 坝、采砂、淘金等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为的 没收非法所得,处 8 万元以上 10 严重 对调水工程造成严重影响的。 万元以下的罚款。 擅自在胶东调水工 程管理范围内建设 《山东省胶东调水条例》第三十九条:责 桥梁和其他拦水、 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 跨水、临水工程建 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 筑物、构筑物,或 逾期不拆除的,予以强行拆除,所需费用 者铺设跨水工程管 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可处一万元 道、电缆等工程设 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0086 施的 逾期不拆除的工程占用面积不满 100 可以处 1 万元以上不超过 2 万元 平方米以下或者长度不满 50 米的; 的罚款; 一般 逾期不拆除的工程占用面积在 100 处 2 万元以上不超过 5 万元的罚 较重 平方米以上不满 200 平方米,或者长 款; 度在 50 米以上不满 100 米的; 逾期不拆除的工程占用面积在 200 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 严重 平方米以上,或者长度在 100 米以上 款。 的。 52 停止违法行为,在限期内恢复原状或 《山东省湖泊保护条例》第三十八条:由 处 1 万元以上不超过 2 万元的罚 一般 者采取其它补救措施,侵占和分割湖 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 泊水面面积不满 1000 平方米的; 从事填湖造地、围 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 湖造田、筑坝拦汊 侵占和分割湖泊水面面积在 1000 平 处 2 万元以上不超过 3 万元的罚 款;逾期未恢复原状或者未采取其他补救 方米以上不满 3000 平方米的; 款; 措施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代为履行,所 不停止违法行为,不恢复原状或者采 补救措施,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 0087 以及其他侵占和分 较重 割湖泊水面行为的 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严重 取其它补救措施的,或者侵占和分割 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湖 泊 水 面 面 积 在 3000 平 方 米 以 上 的; 强行拆除的工程占用面积不满 100 处 1 万元以上不超过 2 万元的罚 一般 未经有管辖权的水 《山东省湖泊保护条例》第三十九条:由 行政主管部门同 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 意,在湖泊保护范 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 围内建设临湖、跨 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 平方米以下或者长度不满 100 米的; 款; 0088 湖、穿湖、穿堤、 跨堤工程设施的 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强行拆除的工程占用面积在 100 平 处 2 万元以上不超过 5 万元的罚 较重 方米以上不满 300 平方米,或者长度 款; 100 米以上不满 300 米的; 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严重 53 强行拆除的工程占用面积在 300 平 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 方米以上或者长度 300 米以上的。 款。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 门批准,在湖泊保 处违法所得 3 倍的罚款;没有违 一般 0089 停止违法行为,造成影响较小的; 护范围内从事下列 法所得的,处 1000 元以上不超过 行为的:(一)采砂、 《山东省湖泊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由县 3000 元的罚款; 取土、淘金、弃置 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 砂 石 或 者 淤 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 泥 ;( 二 ) 爆 破 、 钻 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探、挖筑鱼塘;(三) 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 存放物料、修建厂 下的罚款。 处违法所得 4 倍的罚款;没有违 较重 停止违法行为,造成影响较重的; 法所得的,处 3000 元以上不超过 6000 元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 房或者其他建筑设 处违法所得 5 倍的罚款;没有违 施 ;( 四 ) 开 采 地 下 严重 不停止违法行为,造成影响严重的; 法所得的,处 6000 元以上不超过 资源及进行考古发 10000 元的罚款。 掘 取消其建 设项目水资源论 证资 业主单位或者其委 托的从事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第十二 水资源论证工作的 条: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建设项目水 单位在建设项目水 资源论证资质,并处违法所得 3 倍以下, 一般 违法所得不满 5000 元的; 质,并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 1 倍 的罚款; 0090 取消其建 设项目水资源论 证资 违法所得在 5000 元以上不满 10000 资源论证工作中弄 最高不超过 3 万元的罚款。 较重 质,并处以违法所得 1 倍以上不 元的; 虚作假的 超过 2 倍的罚款; 54 取消其建 设项目水资源论 证资 质,并处以违法所得 2 倍以上 3 严重 违法所得在 10000 元以上的。 倍以下的罚款,最高额不超过 3 万元。 停止违法行为,对供水设施和量水计 给予警告,并处不超过 2000 元的 一般 量设施安全造成危害较轻的,或者造 罚款; 《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 成损失不满 2000 元的; 款: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 对供水设施和量水计量设施安全造 实施危害供水设施 给予警告,并处 2000 元以上不超 由县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人民政 0091 较重 成危害较重的,或者造成损失在 2000 和量水计量设施安 过 5000 元的罚款; 府确定的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 元以上不满 5000 元的; 为并赔偿损失,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 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或者对供水设 全行为的 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施和量水计量设施安全造成严重危 给 予 警 告 , 并 处 5000 元 以 上 害的;或者造成损失在 5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的罚款。 严重 的。 经营洗浴、游泳、 一般 在限期内改正的; 给予警告; 水上娱乐业和洗车 《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第三十五条:给 业的用水单位和个 0092 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逾期未采取节水措施或者未对排放 较重 处不超过 3000 元的罚款; 水进行综合利用的; 人,不采取节水措 处 5000 元以下罚款。 施,并不对排放水 拒不整改,逾期未采取节水措施,也 处 3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的罚 未对排放水进行综合利用的。 款。 严重 进行综合利用的 55 一般 《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第三十五条:给 单位实行居民生活 0093 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在限期内改正的; 给予警告; 逾期未改正,包费制用水户不满 100 较重 处不超过 2000 元的罚款; 户的; 用水包费制的 处 5000 元以下罚款。 逾期未改正,包费制用水户在 100 户 处 2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的罚 以上的。 款。 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对灌区工程影响 给予警告,并可以处不超过 2000 较小的; 元的罚款; 严重 一般 在灌区工程管理范 《山东省灌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在 围内,擅自新建、 职责范围内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0094 改建、扩建各类工 并可以处 1 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 给予警告,并处 2000 元以上不超 较重 对灌区工程影响较大的; 过 5000 元的罚款; 程,布设机泵、虹 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吸管等设施的 拒不改正或者对灌区工程造成严重 给 予 警 告 , 并 处 5000 元 以 上 影响的。 10000 元以下的罚款。 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对灌区工程影响 给予警告,并可以处不超过 2000 较小的; 元的罚款; 严重 一般 在灌区工程管理范 《山东省灌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在 围内爆破、采石、 职责范围内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0095 取土、放牧、垦植、 并可处以 1 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 给予警告,并处 2000 元以上不超 较重 对灌区工程影响较大的; 过 5000 元的罚款; 打井、挖洞、开沟、 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建窑及毁坏林木的 拒不改正,或者对灌区工程造成严重 给 予 警 告 , 并 处 5000 元 以 上 影响的。 10000 元以下的罚款。 严重 56 在规定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 救措施,造成的损失不满 5000 元以 给予警告,并可以处不超过 2000 下的,或者对灌区工程正常运行影响 元的罚款; 一般 较小的; 《山东省灌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在 在灌区工程管理范 造 成 的 损 失 在 5000 元 以 上 不 满 职责范围内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0096 围内,毁坏灌区工 并可以处 1 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 给予警告,并处 2000 元以上不超 较重 10000 元的,或者对灌区工程正常运 过 5000 元的罚款; 程及其附属设施的 行影响较大的; 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停止违法行为、不 采取补救措施的,或者对灌区工程正 给 予 警 告 , 并 处 5000 元 以 上 常运行造成严重影响的,或者造成损 10000 元以下的罚款。 严重 失在 10000 元以上的。 在规定期限内改正,造成损失不满 给予警告,并可以处不超过 2000 1000 元的; 元的罚款; 造成损失在 1000 元以上不满 5000 元 给予警告,并处 2000 元以上不超 的; 过 5000 的罚款; 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改正的,或者造成 给予警告,并处 5000 以上 10000 损失在 5000 元以上的。 元以的下罚款。 一般 在灌区工程管理范 《山东省灌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在 围内,擅自开启灌 职责范围内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0097 区工程的闸门、机 并可以处 1 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 较重 泵,自行引水、堵 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水的 严重 57 在规定期限内改正,造成损失不满 给予警告,并可以处不超过 2000 1000 元的; 元的罚款; 造成损失在 1000 元以上不满 5000 元 给予警告,并处 2000 元以上不超 的; 过 5000 的罚款; 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改正的,或者造成 给予警告,并处 5000 以上 10000 损失在 5000 元以上的。 元以的下罚款。 一般 《山东省灌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在 在灌区工程管理范 职责范围内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0098 围内,在水渠内设 较重 并可以处 1 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 置阻水渔具的 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严重 给予警告,并可以处不超过 2000 一般 在灌区工程管理范 《山东省灌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在 围内,在水域内清 职责范围内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0099 洗车辆、容器,浸 并可以处 1 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 泡麻类等植物的 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在限期内改正,对水质影响轻微的; 元的罚款; 给予警告,并处 2000 元以上不超 较重 对水质造成一定影响的; 过 5000 的罚款; 在限期内拒不改正的,或者对水质造 给予警告,并处 5000 以上 10000 成较大影响的。 元以的下罚款。 在限期内改正,对水质造成影响轻微 给予警告,并可以处不超过 2000 的; 元的罚款; 严重 在灌区工程管理范 一般 围内,向渠道及灌 《山东省灌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在 区水源内排放污 职责范围内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水、废液,倾倒工 并可以处 1 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 业废渣、垃圾等废 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0100 弃物的 给予警告,并处 2000 元以上不超 较重 对水质造成一定影响的; 过 5000 的罚款; 在限期内拒不改正的,或者对水质造 给予警告,并处 5000 以上 10000 成较大影响的。 元以的下罚款。 严重 58 一般 在灌区工程管理范 《山东省灌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在 围内,在渠堤行驶 职责范围内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履带车辆、超重车 并可以处 1 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 辆的 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0101 对渠堤破坏较轻的; 给予警告,并可以处不超过 2000 元的罚款; 给予警告,并处 2000 元以上不超 较重 对渠堤破坏较重的; 过 5000 的罚款; 严重 对渠堤破坏严重的。 给予警告,并处 5000 以上 10000 元以的下罚款。 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对灌 在灌区工程保护范 一般 围内,从事影响灌 区工程运行和危害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 灌区工程安全的爆 款; 轻的; 《山东省灌区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处 0102 区工程运行和灌区工程安全影响较 处 1 万元以上不超过 2 万元的罚 对灌区工程运行和灌区工程安全影 处 2 万元以上不超过 4 万元的罚 响较大的; 款; 较重 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破、打井、采石、 拒不停止违法行为、不采取补救措施 严重 取土等活动的 的,或者严重影响灌区工程运行和灌 处 4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区工程安全的。 《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第四十 一条:责令停止建设,对符合供水发展规 0103 未经批准,擅自建 划的,责令补办有关手续;不符合供水发 设农村公共供水工 展规划的,责令限期拆除,并可处以 20000 程的 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行 政决定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 不符合供水发展规划,给单村供水 一般 可处以不超过 5000 元的罚款; 的; 不符合供水发展规划,给 2 至 5 个联 处以 5000 元以 上不超 过 10000 村供水的; 元的罚款; 不符合供水发展规划,给 5 个以上联 处以 10000 元以上 20000 元以下 村供水的。 的罚款。 较重 严重 院拆除。 59 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对供 可处以 200 元以上不超过 1000 一般 水主管道和其他供水设施安全影响 元的罚款; 较小的; 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对供 《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第四十 处以 1000 元以上不超过 3000 元 危害农村公共供水 二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 0104 较重 水主管道和其他供水设施安全影响 的罚款; 主管道和其他供水 较大的; 情节严重的,可处以 200 元以上 5000 元以 设施安全的 下的罚款。 拒不停止违法行为、不采取补救措施 处以 3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的 严重 的,或者严重影响供水主管道和其他 罚款。 供水设施安全的。 0105 在农村公共供水主 《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第四十 管道和其他供水设 二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 施安全保护范围 情节严重的,可处以 200 元以上 5000 元以 内,排放有毒有害 下的罚款。 物质的 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对供 可处以 200 元以上不超过 1000 水水质影响较小的; 元的罚款; 一般 较重 对供水水质造成较大影响的; 处以 1000 元以上不超过 3000 元 的罚款; 拒不停止违法行为、不采取补救措施 处以 3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的 严重 的,或者对供水水质造成严重影响 罚款。 的。 60 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对供 可处以 200 元以上不超过 1000 一般 水主管道和其他供水设施影响较小 元的罚款; 的; 在农村公共供水主 《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第四十 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对供 管道和其他供水设 二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 0106 施安全保护范围 处以 1000 元以上不超过 3000 元 较重 水主管道和其他供水设施影响较大 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可处以 200 元以上 5000 元以 的; 内,修建建筑物、 下的罚款。 构筑物等活动的 拒不停止违法行为、不采取补救措施 处以 3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的 严重 的,或者严重影响供水主管道和其他 罚款。 供水设施的。 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对供 可处以 200 元以上不超过 1000 水水质影响较小的; 元的罚款; 一般 在农村公共供水主 《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第四十 管道和其他供水设 二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 0107 施安全保护范围 处以 1000 元以上不超过 3000 元 较重 对供水水质造成较大影响的; 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可处以 200 元以上 5000 元以 内,堆放垃圾、粪 下的罚款。 拒不停止违法行为、不采取补救措施 便等行为的 处以 3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的 严重 的,或者对供水水质造成严重影响 罚款。 的。 61 擅自改动、拆除户内公共供水设施或 可处以 1000 元以上不超过 5000 一般 者擅自在户内公共供水管网上接水 元的罚款; 的; 擅自改动、拆除农 《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第四十 村公共供水设施或 三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 擅自改动、拆除村内公共供水设施或 0108 处以 5000 元以上不超过 10000 较重 者擅自在农村公共 者擅自在村内公共供水管网上接水 情节严重的,可处以 1000 元以上 20000 元 元的罚款; 的; 供水管网上接水的 以下的罚款。 擅自改动、拆除公共供水主管网设施 处以 10000 元以上 20000 元以下 严重 或者擅自在公共供水主管网上接水 的罚款。 的。 对地表水水质造成轻微污染且逾期 可处以 500 元以上不超过 5000 不改正的; 元的罚款; 对地表水水质造成中度污染且逾期 处以 5000 元以上不超过 20000 不改正的; 元的罚款; 对地表水水质造成重度污染且逾期 处以 20000 元以上 30000 元以下 不改正的。 的罚款。 一般 以地表水为农村公 共供水水源的,在 0109 取水点周围 100 米 《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第四十 的水域内,从事养 四条: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 殖、捕捞,或者倾 以 500 元以上 30000 元以下的罚款。 较重 倒废渣、生活垃圾 等活动的 严重 62 对地下水的水质造成轻微污染且逾 可处以 500 元以上不超过 5000 期不改正的; 元的罚款; 对地下水的水质造成中度污染且逾 处以 5000 元以上不超过 20000 期不改正的; 元的罚款; 对地下水的水质造成重度污染且逾 处以 20000 元以上 30000 元以下 期不改正的。 的罚款。 对泉水水质造成轻微污染且逾期不 可处以 500 元以上不超过 5000 改正的; 元的罚款; 对泉水水质造成中度污染且逾期不 处以 5000 元以上不超过 20000 改正的; 元的罚款; 对泉水水质造成重度污染且逾期不 处以 20000 元以上 30000 元以下 改正的。 的罚款。 一般 以地下水为农村公 共供水水源的,在 0110 水源点周围 100 米 《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第四十 范围内,设置渗水 四条: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 厕所、渗水坑、粪 以 500 元以上 30000 元以下的罚款。 较重 坑、垃圾场(站) 等行为的 严重 一般 以泉水为农村公共 《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第四十 供水水源的,在保 0111 四条: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 较重 护区范围内开矿、 以 500 元以上 30000 元以下的罚款。 采石、取土等活动 的 严重 63 在农村公共供水工 在供水工程的沉淀池、蓄水池、泵站 处以 200 元以上不超过 800 元的 外围 50 米范围内堆放垃圾的; 罚款; 一般 程的沉淀池、蓄水 池、泵站外围 50 米 0112 范围内修建畜禽饲 《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第四十 养场、渗水厕所、 五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 200 元 渗水坑、污水沟道 以上 2000 元以下的罚款。 在供水工程的沉淀池、蓄水池、泵站 处以 800 元以上不超过 1500 元 较重 外围 50 米范围内修建渗水厕所、渗 的罚款; 水坑的; 以及其他生活生产 在供水工程的沉淀池、蓄水池、泵站 设施,或者堆放垃 处以 15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的 严重 圾的 外围 50 米范围内修建畜禽饲养场、 罚款。 污水沟道的。 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知 可处以 3000 元以上不超过 5000 义务,停水不满 12 小时的; 元的罚款; 一般 擅自停止农村公共 0113 供水或者未履行停 水通知义务的 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知 《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第四十 六条第一款:责令改正,并可处以 3000 元 处以 5000 元以上不超过 8000 元 较重 义务,停水 12 小时以上不满 24 小时 的罚款; 的; 以上 10000 元以下的罚款。 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知 处以 8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 义务,停水 24 小时以上的。 的罚款。 严重 64 可处以 3000 元以上不超过 5000 一般 未按照规定检修农 0114 造成停水不满 12 小时的; 元的罚款; 村公共供水设施或 《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第四十 者供水设施发生故 六条第一款:责令改正,并可处以 3000 元 障后未及时组织抢 以上 10000 元以下的罚款。 造成停水 12 小时以上不满 24 小时 处以 5000 元以上不超过 8000 元 的; 的罚款; 较重 修的 处以 8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 严重 造成停水 24 小时以上的。 的罚款。 发生水质污染未及时上报,超过规定 可处以 3000 元以上不超过 5000 时间 1 小时以上不满 2 小时的; 元的罚款; 发生水质污染未及时上报,超过规定 处以 5000 元以上不超过 8000 元 时间 2 小时以上不满 3 小时的; 的罚款; 发生水质污染未及时上报,超过规定 处以 8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 时间 3 小时以上的。 的罚款。 一般 对监测工作影响较小的; 可处以不超过 2000 元的罚款; 较重 对监测工作影响较大的; 一般 《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第四十 发生水质污染未及 0115 六条第一款:责令改正,并可处以 3000 元 较重 时上报的 以上 10000 元以下的罚款 严重 《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第二十 0116 阻碍或者干扰水 五条: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 量、水质监测工作 为,并可处以 10000 元以下罚款;构成违 的 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 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重 对监测工作影响严重的。 处以 2000 元以上不超过 5000 元 的罚款; 处以 5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 的罚款。 65 违法建设小型水库的土方量不满 500 可处 1 万元以上不超过 2 万元的 一般 立方米的,或者建设工程项目占用面 罚款; 积不满 500 平方米的; 《山东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未经批准擅自建设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 小型水库,或者未 违法建设小型水库的土方量 500 立 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 经水行政主管部门 0117 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 方米以上不满 2000 立方米的,或者 处 2 万元以上不超过 5 万元的罚 建设工程项目占用面积在 500 平方 款; 较重 审查同意擅自在小 除;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 型水库管理范围内 米以上不满 2000 平方米的; 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可处 1 万元 建设工程项目的 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建设小型水库的土方量 2000 立 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 严重 方米以上的,或者建设工程项目占用 款。 面积在 2000 平方米以上的。 处 1 万元以上不超过 1.5 万元的 一般 占用面积不满 30 平方米的; 罚款; 《山东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在小型水库内筑坝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 或者填占水库的 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 1 0118 占用面积在 30 平方米以上不满 100 处 1.5 万元以上不超过 2 万元的 平方米的; 罚款; 较重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 严重 占用面积在 100 平方米以上的。 款。 66 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对小 一般 侵占或者损毁、破 《山东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坏小型水库工程设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 0119 施及其附属设施和 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 1 设备的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型水库工程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和设 处 1 万元以上不超过 2 万元的罚 备影响较小的; 款; 对小型水库工程设施及其附属设施 处 2 万元以上不超过 3 万元的罚 和设备影响较大的; 款; 较重 拒不停止违法行为、不采取补救措施 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 严重 的,或者对小型水库工程设施及其附 款。 属设施和设备造成严重影响的。 一般 在小型水库坝体、 溢洪道、输水设施 《山东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上建设建筑物、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 0120 筑物或者进行垦 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 1 殖、堆放杂物等活 万元以下的罚款。 动的 占用面积不满 30 平方米的; 处不超过 2000 元的罚款; 占用面积在 30 平方米以上不满 100 处 2000 元以上不超过 5000 元的 平方米的; 罚款; 较重 处 5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的 严重 占用面积在 100 平方米以上的。 罚款。 67 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取水 处 1000 元以上不超过 2000 元的 一般 不满 500 立方米或者对正常调水秩 罚款; 序造成影响较轻的; 擅自启闭小型水库 《山东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工程设施或者强行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 0121 从水库中提水、引 水的 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 取水 500 立方米以上不满 1000 立方 处 2000 元以上不超过 3000 元的 较重 米,或者对正常调水秩序造成较大影 罚款; 响的; 1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的罚款。 拒不停止违法行为、不采取补救措施 处 3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的罚 严重 的,或者取水 1000 立方米以上,对 款。 正常调水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 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对水 处 1 万元以上不超过 1.5 万元的 库安全运行造成影响较小的; 罚款; 一般 在小型水库内毒 《山东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鱼、炸鱼、电鱼等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 危害水库安全运行 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 1 活动的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0122 处 1.5 万元以上不超过 2 万元的 较重 对水库安全运行造成较大影响的; 罚款; 拒不停止违法行为、不采取补救措施 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 严重 的,或者对水库安全运行造成严重影 款。 响的。 68 处 1 万元以上不超过 2 万元的罚 一般 在小型水库管理和 对水库安全运行造成影响较小的; 款; 保护范围内,从事 《山东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影响水库安全运行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 0123 的爆破、钻探、采 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 1 处 2 万元以上不超过 3 万元的罚 较重 对水库安全运行造成较大影响的; 款; 石、打井、采砂、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取土、修坟等活动 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 的 严重 对水库安全运行造成严重影响的。 款。 在农田水利工程管 停止违法行为,在限期内采取补救措 处 1000 元以上不超过 2000 元的 理和保护范围内从 一般 罚款; 事取土、采石、挖 砂、排污、倾倒垃 圾、弃渣以及在渠 0124 道内设置阻水建筑 物等影响工程运 行、危及工程安全 等活动,依照有关 施,对工程运行、工程安全影响较轻 的; 《山东省农田水利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 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情节 处 2000 元以上不超过 5000 元的 较重 对工程运行、工程安全影响较重的; 罚款; 严重的,处 1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 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 拒不停止违法行为、不采取补救措施 处 5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的 严重 的,或者严重影响工程运行、工程安 罚款。 法律、法规予以处 全的。 罚;法律、法规未 69 停止违法行为,在限期内采取补救措 处 1 万元以上不超过 1.5 万元的 施,对农业灌溉影响较小的; 罚款; 一般 《山东省农田水利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擅自占用农业灌溉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 水源和灌排工程从 0125 处 1.5 万元以上不超过 2 万元的 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 1 较重 对农业灌溉影响较大的; 事工程建设及其他 罚款;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 开发活动的 依法予以赔偿。 拒不停止违法行为、不采取补救措施 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 严重 的,或者对农业灌溉造成严重影响 款。 的。 一般 破堰长度不满 100 米的; 较重 破堰长度 100 米以上不满 200 米的; 处不超过 1 万元的罚款; 《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五十二条:违反 本条例规定,破堰种植造成水土流失的, 破堰种植造成水土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 流失的 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处五万元 0126 处 1 万元以上不超过 3 万元的罚 款; 以下的罚款。 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 严重 破堰长度 200 米以上的。 款。 70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被发现有一次弄虚作假,谋取不正当 并处违法所得 1 倍以上不超过 利益的; 1.5 倍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的, 一般 《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 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项: 违反本条例规定,弄虚作假,谋取不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正当利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 并处违法所得 1.5 倍以上不超 水土保持技术服务 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0127 单位弄虚作假,谋 被发现有二次弄虚作假,谋取不正当 较重 过 2 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 利益的; 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 的,处 1 万元以上不超过 3 万元 取不正当利益的 违法所得的,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 的罚款; 严重的,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列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被发现有三次及以上弄虚作假,谋取 并处违法所得 2 倍以上 3 倍以下 不正当利益的的。 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 3 严重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0128 水土保持技术服务 项: 违反本条例规定,伪造、虚报、瞒报 单位伪造、虚报、 数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 瞒报数据的 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 被发现有一次伪造、虚报、瞒报数据 并处违法所得 1 倍以上不超过 的; 1.5 倍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的, 一般 处不超过 1 万元的罚款; 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 71 所得的,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的,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 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并处违法所得 1.5 倍以上不超 被发现有二次伪造、虚报、瞒报数据 较重 过 2 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 的; 的,处 1 万元以上不超过 3 万元 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被发现有三次及以上弄虚作假,谋取 并处违法所得 2 倍以上 3 倍以下 不正当利益的。 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 3 严重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三 项: 违反本条例规定,泄露执业活动中知 水土保持技术服务 悉的商业秘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 单位泄露执业活动 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的 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被发现有一次泄露执业活动中知悉 并处违法所得 1 倍以上不超过 的商业秘密的; 1.5 倍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的, 一般 处不超过 1 万元的罚款; 0129 情节严重的,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违法所得 1.5 倍以上不超 被发现有二次泄露执业活动中知悉 较重 过 2 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 的商业秘密的; 的,处 1 万元以上不超过 3 万元 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的罚款; 72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被发现有三次及以上泄露执业活动 并处违法所得 2 倍以上 3 倍以下 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的。 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 3 严重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拒绝在监督检查笔录上签字确认检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查事实、拒绝签收与监督检查相关的 并处违法所得 1 倍以上不超过 法律文书或者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隐 1.5 倍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的, 一般 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较少的; 处不超过 1 万元的罚款; 《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四 项: 违反本条例规定,拒绝接受监督检查 水土保持技术服务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或者在监督检查中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 拒绝执法人员依法进入现场、介入某 假材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 一环节、躲避监督检查人员或者在监 单位拒绝接受监督 检查或者在监督检 0130 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 并处违法所得 1.5 倍以上不超 较重 过 2 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 督检查中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 查中隐瞒有关情 的,处 1 万元以上不超过 3 万元 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 料较多的; 况、提供虚假材料 的罚款; 法所得的,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 的 重的,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列入 采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监督检查人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员依法行使监督检查职权,聚众干 并处违法所得 2 倍以上 3 倍以下 严重 扰、破坏监督检查人员依法行使监督 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 3 检查职权或者在监督检查中大量隐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 73 《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五十三条 违 轻微 反本条例规定,生产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 0131 生产建设单位未按 编制水土保持设施设计篇章的,由县级以 照规定编制水土保 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 持设施设计篇章的 正;逾期未改正而开工建设的,处五万元 在期限内改正的; 不予罚款。 逾期未改正而开工建设,扰动面积较 处 5 万元以上不超过 10 万元的 小的; 罚款; 逾期未改正而开工建设,扰动面积较 处 10 万元以上不超过 15 万元的 大的; 罚款; 逾期未改正而开工建设,扰动面积严 处 15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 重的。 款。 一般 较重 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严重 《山东省水文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违 在限期内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 处 500 元以上不超过 1000 元的 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在水文监测环 一般 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能基本消除影 罚款; 境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害水文监测设施安 响的; 在水文监测环境保 全、干扰水文监测设施运行、影响水文监 在限期内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 护范围内从事危害 测结果的活动的,由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 水文监测设施安 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 全、干扰水文监测 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五百元 设施运行、影响水 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 在限期内拒不停止违法行为、不恢复 文监测结果的活动 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 原状、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或虽 处 3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的 的 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 在限期内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 罚款。 处 1000 元以上不超过 3000 元的 较重 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但仍产生一定 罚款; 影响的; 0132 严重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救措施,但仍产生严重影响的。 74 对调水工程造成较轻破坏,逾期不恢 处 1000 元以上不超过 2000 元的 复原状或者未采取补救措施的; 罚款; 对调水工程造成较重破坏,逾期不恢 处 2000 元以上不超过 3000 元的 复原状或者未采取补救措施的; 罚款; 对调水工程造成严重破坏,逾期不恢 处 3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的罚 复原状或者未采取补救措施的。 款。 一般 在南水北调工程地 《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 下输水隧洞、暗渠 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 (涵)、管道(线) 取补救措施;逾期不恢复原状或者未采取 0133 上方地面修建建筑 较重 补救措施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 物、构筑物或者种 罚款。 植深根植物、堆放 超重物品的 严重 主动或按要求停止违法行为,在规定 轻微 期限内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 不予罚款。 的。 《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三 移动、覆盖、涂改、 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 对标志物或者防护设施造成较轻破 处 200 元以上不超过 500 元的罚 0134 损毁南水北调工程 取补救措施;逾期不恢复原状或者未采取 设施标志物的 补救措施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 措施的; 罚款。 对标志物或者防护设施造成较重破 一般 坏,逾期不恢复原状或者未采取补救 款; 处 500 元以上不超过 1000 元的 较重 坏,逾期不恢复原状或者未采取补救 罚款; 措施的; 75 对标志物或者防护设施造成严重破 处 10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的罚 严重 坏,逾期不恢复原状或者未采取补救 款。 措施的。 机动车超限 20%以下的;履带车辆损 处 1000 元以上不超过 2000 元的 一般 坏地面面积在 10 平方米以下或造成 罚款; 在南水北调工程堤 工程设施轻微破坏的; (坝)顶、涵(管) 、 机动车超限 20%以上 50%以下的;履 0135 隧洞、暗渠、地下 《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 通信光缆等工程设 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千元以上五 施上行驶履带车辆 千元以下的罚款。 带车辆损坏地面面积在 10 平方米以 处 2000 元以上不超过 3000 元的 上,100 平方米以下或造成工程设施 罚款; 较重 较重破坏的; 或者超限行驶机动 机动车超限 50%以上的;履带车辆损 车的 处 3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的罚 严重 坏地面面积在 100 平方米以上或造 款。 成工程设施严重破坏的。 在南水北调工程管 0136 理范围内网箱(围 《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三 网)养鱼、养殖水 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百元以上一 禽、非法捕(钓) 千元以下的罚款。 鱼的 对调水工程运行和水质造成影响较 处 200 元以上不超过 400 元的罚 小的; 款; 对调水工程运行和水质造成影响较 处 400 元以上不超过 700 元的罚 大的; 款; 对调水工程运行和水质造成影响严 处 7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的罚 重的。 款。 一般 较重 严重 76 对调水工程造成轻微破坏,逾期不恢 处 5000 元以上不超过 6000 元的 复原状或者未采取补救措施的; 罚款; 对调水工程造成较大破坏,逾期不恢 处 6000 元以上不超过 8000 元的 复原状或者未采取补救措施的; 罚款; 对调水工程造成严重破坏,逾期不恢 处 8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的 复原状或者未采取补救措施的。 罚款。 一般 在南水北调工程管 《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 理范围内开沟、挖 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 0137 洞、挖塘、建窑、 取补救措施;逾期不恢复原状或者未采取 修建坟墓或者弃置 补救措施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 渣土的 罚款。 较重 严重 引水、提水不满 100 立方米,排水对 处 500 元以上不超过 600 元的罚 一般 工程、正常调水秩序或者调水水质造 款; 成的危害较小的; 引水、提水在 100 立方米以上不满 擅自从南水北调工 《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 程输水渠道引水或 0138 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百元以上一 500 立方米,排水对工程、正常调水 处 600 元以上不超过 800 元的罚 秩序或者调水水质造成的危害较大 款; 较重 者向输水渠道排水 千元以下的罚款。 的; 的 引水、提水在 500 立方米以上,排水 处 8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的罚 严重 对工程、正常调水秩序或者调水水质 款。 造成的危害造成严重危害的。 77 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 处 1 万元以上不超过 2 万元的罚 救措施,造成的危害较小的; 款; 一般 在南水北调工程管 《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 停止违法行为,但不恢复原状或者采 理范围内取土、采 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 0139 石、采砂、采矿、 处 2 万元以上不超过 3 万元的罚 较重 取补救措施的;或者造成的危害较大 款; 取补救措施,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 的; 爆破、打井、钻探 罚款。 的 不停止违法行为,也不恢复原状或者 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 严重 采取补救措施的;或者造成严重危害 款。 的。 停止违法行为,对南水北调工程或者 处 200 元以上不超过 300 元的罚 调水水质造成的危害较小的; 款; 停止违法行为,对南水北调工程或者 处 300 元以上不超过 400 元的罚 调水水质造成的危害较大的; 款; 不停止违法行为,或者对南水北调工 处 4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的罚 程、供水水质造成严重危害的。 款。 一般 在南水北调工程管 理范围内游泳、滑 《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四 冰、洗涤、打场、 0140 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百元以上五 较重 晾晒、烧荒、放养 百元以下的罚款。 牲畜、集市贸易或 者倾倒垃圾的 严重 78 在南水北调工程保 护范围内生产、加 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 处 1 万元以上不超过 2 万元的罚 救措施,造成的危害较小的; 款; 一般 工、储存易燃、易 爆、剧毒、放射性 《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 等危险物品或者倾 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 倒废液、废渣等有 取补救措施,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 毒有害物质,影响 罚款。 0141 停止违法行为,但不恢复原状或者采 处 2 万元以上不超过 3 万元的罚 较重 取补救措施的;或者造成的危害较大 款; 的; 不停止违法行为,也不恢复原状或者 工程运行、危害工 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 严重 程安全和供水安全 采取补救措施的;或者造成严重危害 款。 的。 的 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 处 1 万元以上不超过 2 万元的罚 救措施,造成的危害较小的; 款; 一般 在南水北调工程输 《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三 停止违法行为,但不恢复原状或者采 水干线堤顶专用道 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 0142 路上运输影响水质 处 2 万元以上不超过 3 万元的罚 较重 取补救措施的;或者造成的危害较大 款; 取补救措施,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 的; 安全的危险化学品 罚款。 的 不停止违法行为,也不恢复原状或者 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 严重 采取补救措施的;或者造成严重危害 款。 的。 79 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 处 1 万元以上不超过 2 万元的罚 救措施,造成的危害较小的; 款; 一般 侵占、损毁南水北 调工程输水河道 (渠道、管道)、 停止违法行为,但不恢复原状或者采 《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第五十五条第四 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 处 2 万元以上不超过 3 万元的罚 较重 款; 0143 的; 水库、堤防、护岸、 取补救措施,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 闸门或者通信、水 取补救措施的;或者造成的危害较大 罚款。 不停止违法行为,也不恢复原状或者 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 文水质监测设施的 严重 采取补救措施的;或者造成严重危害 款。 的。 监理单位利用工作便利与项目法人、 给予警告,无违法所得的,处不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 监理单位利用工作 二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无违法所得 被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 超过 3000 元的罚款;有违法所 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串通,谋取不正当 得的,予以追缴,处不超过违法 利益,被发现 1 次的; 所得 1 倍且不超过 3 万元罚款; 一般 便利与项目法人、 的,处 1 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 被监理单位以及建 予以追缴,处违法所得 3 倍以下且不超过 0144 筑材料、建筑构配 3 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 无违法所得的,处 3000 元以上 件和设备供应单位 监理单位利用工作便利与项目法人、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 不超过 7000 元的罚款;有违法 串通,谋取不正当 事责任。 利益的 被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 较重 所得的,予以追缴,处违法所得 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串通,谋取不正当 1 倍以上不超过 2 倍,且不超过 利益,被发现 2 次的; 3 万元罚款; 80 无违法所得的,处 7000 元以上 监理单位利用工作便利与项目法人、 10000 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 被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 严重 得的,予以追缴,处违法所得 2 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串通,谋取不正当 倍以上 3 倍以下,且不超过 3 万 利益,被发现 3 次以上的; 元罚款,并降低资质等级。 给予警告,无违法所得的,处不 监理单位以串通、欺诈、胁迫、贿赂 超过 3000 元的罚款;有违法所 一般 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监理业务,被 得的,予以追缴,处不超过违法 发现 1 次的;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 所得 1 倍且不超过 3 万元罚款; 一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无违法所得 无违法所得的,处 3000 元以上 监理单位以串通、 的,处 1 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 欺诈、胁迫、贿赂 予以追缴,处违法所得 3 倍以下且不超过 等不正当竞争手段 3 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 承揽监理业务的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 3 万元罚款; 事责任。 无违法所得的,处 7000 元以上 0145 较重 监理单位以串通、欺诈、胁迫、贿赂 不超过 7000 元的罚款;有违法 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监理业务,被 所得的,予以追缴,处违法所得 发现 2 次的; 1 倍以上不超过 2 倍,且不超过 监理单位以串通、欺诈、胁迫、贿赂 10000 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 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监理业务,被 得的,予以追缴,处违法所得 2 发现 3 次以上的; 倍以上 3 倍以下,且不超过 3 万 严重 元罚款,并降低资质等级。 81 对监理单位给予警告;监理工程 监理单位利用执 (从)业上的便利, 师违规严重的,注销监理工程师 索取或者收受项目法人、被监理单位 一般 注册证书,2 年内不予注册;有 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 违法所得的,予以追缴,处不超 应单位财物,被发现 1 次的; 监理单位利用执 过 3000 元的罚款;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 (从)业上的便利, 一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其中,监理 对监理单位给予警告;监理工程 索取或者收受项目 监理单位利用执 (从)业上的便利, 工程师违规情节严重的,注销注册证书,2 师违规严重的,注销监理工程师 法人、被监理单位 0146 年内不予注册;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追缴, 以及建筑材料、建 索取或者收受项目法人、被监理单位 较重 注册证书,2 年内不予注册;有 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 并处 1 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 违法所得的,予以追缴,处 3000 筑构配件和设备供 应单位财物,被发现 2 次的; 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元以上不超过 6000 元的罚款; 应单位财物的 事责任。 对监理单位给予警告;监理工程 监理单位利用执 (从)业上的便利, 师违规严重的,注销监理工程师 索取或者收受项目法人、被监理单位 严重 注册证书,2 年内不予注册;有 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 违法所得的,予以追缴,处 6000 应单位财物,被发现 3 次以上的。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的罚款;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 监理单位非法泄露 对监理单位给予警告;监理工程 三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其中,监理 师违规严重的,注销监理工程师 非法泄露执(从)业中应当保守的秘 0147 执(从)业中应当保 工程师违规情节严重的,注销注册证书,2 一般 注册证书,2 年内不予注册;有 密,被发现 1 次的; 守的秘密的 年内不予注册;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追缴, 违法所得的,予以追缴,处不超 并处 1 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 过 3000 元的罚款; 82 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对监理单位给予警告;监理工程 事责任。 师违规严重的,注销监理工程师 非法泄露执(从)业中应当保守的秘 较重 注册证书,2 年内不予注册;有 密,被发现 2 次的; 违法所得的,予以追缴,处 3000 元以上不超过 6000 元的罚款; 对监理单位给予警告;监理工程 师违规严重的,注销监理工程师 非法泄露执(从)业中应当保守的秘 注册证书,2 年内不予注册;有 严重 密,被发现 3 次以上的; 违法所得的,予以追缴,处 6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的罚款; 质量检测单位未取得相应的资质,擅 处 1 万元以上不超过 1.5 万元的 自承担检测业务,被发现 1 次的; 罚款; 质量检测单位未取得相应的资质,擅 处 1.5 万元以上不超过 2 万元的 自承担检测业务,被发现 2 次的; 罚款; 一般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第二十四 质量检测单位未取 条:违反本规定,未取得相应的资质,擅 得相应的资质,擅 0148 自承担检测业务的,其检测报告无效,由 较重 自承担检测业务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 质量检测单位未取得相应的资质,擅 正,可并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 严重 自承担检测业务,被发现 3 次以上 款。 的。 83 《资质等级证书》予以撤销,3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可并处 一般 承揽工程被发现 1 次的; 1 万元以上不超过 1.5 万元的罚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第二十六 质量检测单位以欺 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 骗、贿赂等不正当 质等级证书》的,由审批机关予以撤销,3 手段取得资质等级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可并处 1 万元以上 3 证书的 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款, 《资质等级证书》予以撤销,3 0149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可并处 较重 承揽工程被发现 2 次的; 1.5 万元以上不超过 2 万元的罚 款; 刑事责任。 《资质等级证书》予以撤销,3 承揽工程被发现 3 次以上的。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可并处 严重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 质量检测单位超出资质等级范围从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第二十七 质量检测单位超出 0150 条第一项和第三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资质等级范围从事 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 检测活动,或使用 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 不符合条件的检测 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人员的 责任。 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 1 万元以 一般 事检测活动,或使用不符合条件的检 上不超过 1.5 万元的罚款; 测人员,被发现 1 次的; 质量检测单位超出资质等级范围从 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 1.5 万元 较重 事检测活动,或使用不符合条件的检 以上不超过 2 万元的罚款; 测人员,被发现 2 次的; 84 质量检测单位超出资质等级范围从 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 2 万元以 严重 事检测活动,或使用不符合条件的检 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测人员,被发现 3 次以上的; 质量检测单位涂改、倒卖、出租、出 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 1 万元以 一般 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等 上不超过 1.5 万元的罚款; 级证书》,被发现 1 次的; 质量检测单位涂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第二十七 改、倒卖、出租、 条第二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 质量检测单位涂改、倒卖、出租、出 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 1.5 万元 较重 0151 出借或者以其他形 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等 管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 以上不超过 2 万元的罚款; 级证书》,被发现 2 次的; 式非法转让《资质 法所得,可并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 等级证书》的 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工程项目造成影响或者损失严重 的。质量检测单位涂改、倒卖、出租、 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 2 万元以 严重 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 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等级证书》,被发现 3 次以上的。 质量检测单位未按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第二十七 规定上报发现的违 条第四项和第五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质量检测单位未按规定上报发现的 法违规行为和检测 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 0152 不合格事项的,或 违法违规行为和检测不合格事项的, 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 1 万元以 一般 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 或未按规定在质量检测报告上签字 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盖章,被发现 1 次的; 未按规定在质量检 测报告上签字盖章 责任。 的 85 上不超过 1.5 万元的罚款; 质量检测单位未按规定上报发现的 违法违规行为和检测不合格事项的, 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 1.5 万元 较重 或未按规定在质量检测报告上签字 以上不超过 2 万元的罚款; 盖章,被发现 2 次的; 质量检测单位未按规定上报发现的 违法违规行为和检测不合格事项的, 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 2 万元以 严重 或未按规定在质量检测报告上签字 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盖章,被发现 3 次以上的; 质量检测单位未按照国家和行业标 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 1 万元以 准进行检测,被发现 1 次的; 上不超过 1.5 万元的罚款; 质量检测单位未按照国家和行业标 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 1.5 万元 准进行检测,被发现 2 次的; 以上不超过 2 万元的罚款; 质量检测单位未按照国家和行业标 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 2 万元以 准进行检测,被发现 3 次以上的; 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般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第二十七 条第六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 质量检测单位未按 管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 0153 照国家和行业标准 较重 法所得,可并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 进行检测的 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重 86 质量检测单位档案资料管理混乱,造 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 1 万元以 一般 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被发现 1 次 上不超过 1.5 万元的罚款; 的;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第二十七 质量检测单位档案 条第七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 质量检测单位档案资料管理混乱,造 资料管理混乱,造 0154 管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 成检测数据无法追 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 1.5 万元 较重 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被发现 2 次 以上不超过 2 万元的罚款; 法所得,可并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 的; 溯的 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质量检测单位档案资料管理混乱,造 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 2 万元以 严重 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被发现 3 次以 上不超过 3 万元的罚款。 上的;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2009 年 1 月 1 日施行)第二十七条第八项:由县 0155 质量检测单位转 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 包、违规分包检测 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并 业务的 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 质量检测单位转包、违规分包检测业 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 1 万元以 务,被发现 1 次的; 上不超过 1.5 万元的罚款; 质量检测单位转包、违规分包检测业 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 1.5 万元 务,被发现 2 次的; 以上不超过 2 万元的罚款; 质量检测单位转包、违规分包检测业 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 2 万元以 务,被发现 3 次以上的。 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般 较重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重 87 取水井与回灌井在同一含水层,回灌 处 2 万元以上不超过 5 万元的罚 一般 水量超过取水量二分之一但未全部 款; 《山东省水资源条例》第六十四条:由县 回灌的; 利用地下水源热泵 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 0156 系统取用地下水, 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 取水井与回灌井不 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水行政主 取水井与回灌井在同一含水层,回灌 处 5 万元以上不超过 8 万元的罚 水量在取水量的二分之一以下的; 款; 较重 在同一含水层或者 管部门组织拆除或者封闭,所需费用由违 取水未全部回灌到 法者承担。 同一含水层的 处 8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 严重 取水井与回灌井不在同一含水层的。 款。 《山东省水资源条例》 (2017 年 9 月通过) 未建设合格远程在 第六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年许可取 线水量计量监测设 用地表水五十万立方米以上或者取用地下 一般 施或者监测设施运 年许可取用地表水五十万立方米及 处 2 万元以上不超过 3 万元的罚 以上的单位和个人,在限期内完成整 款; 改的; 水十万立方米以上的单位和个人未建设合 行不正常,或者未 0157 格远程在线水量计量监测设施或者监测设 与国家水资源管理 施运行不正常的,或者未与国家水资源管 年许可取用地下水十万立方米以上 信息系统联网运行 理信息系统联网运行的,责令限期改正, 的 处 3 万元以上不超过 5 万元的罚 较重 的单位和个人,在限期内完成整改 款; 按照日最大取水能力核定取水量,处二万 的; 88 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 处吊销取水许可证; 处 5 万元罚款并吊销取水许可 严重 未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 证。 备注: 1、本裁量基准中所称“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不满”、“不超过”均不包含本数。 2、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有关安全生产、招标投标、质量管理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本裁量基准未涵盖的其他处罚事项, 由行政执法人员根据行为人主观过错、违法情节和行为结果等予以裁量。 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