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pdf
邹政字〔2022〕7 号 邹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邹城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 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邹城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邹城市人民政府 2022 年 2 月 16 日 (此件公开发布) — 1 — 邹城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保障和改 善残疾人民生,加快推进“十四五”时期全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 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 四五”规划的通知》和《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残疾人 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结合邹城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编制背景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对残疾人格外关心、 倍加关注。“十三五”期间,邹城市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 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任务如期 完成。市政府残工委被国务院残工委评为“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 单位”,被省政府残工委评为“‘十三五’期间全省残疾人工作 表现突出集体”。 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十三五”以来,为智力、 肢体残疾人提供集中托养服务 130 余人次。全市建立了困难残疾 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享受生活补贴的残疾人 达 5440 余人,享受护理补贴的残疾人达 9100 余人。城乡一、二 级残疾人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全部由市财政代 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时,市财政按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保险 费,且年满 55 周岁后可领取养老金;3.2 万余名残疾人享受了政 府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政策,残疾人抵御意外伤害风险的能力显著 — 2 — 提升。 残疾人康复服务整体提升。投资 1300 余万元的残疾人康复 中心建成使用,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日趋完善。组织实施了残疾 人精准康复服务,建立了精准康复服务目录,残疾人康复服务政 策、标准更加明晰,覆盖面不断拓展。5 年来,实施残疾儿童免 费康复训练共计 1340 余人次,救助年龄从 0—6 岁扩展至 17 岁; 实施免费听障儿童人工耳蜗植入手术 36 例,肢残儿童矫治手术 6 例,实现“有一做一”;累计适配轮椅等各类辅具 11800 余件; 为 1200 余名肢体残疾人进行了免费康复训练;实施白内障免费 复明手术 1000 余例;全市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超过 85%。 开展了省级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工作,健全完善了残疾预防 报告制度和三级残疾预防服务网络,群众残疾预防意识大幅提 升,残疾发生、发展得到有效控制。 残疾人公共服务更加充分。教育部门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了 上门送教服务,全市形成了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 为主体、以送教上门为补充的残疾人教育办学体系。全市落实学 前至高中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助学补贴,累 计补贴学生 2600 余人次,发放资金 150 余万元。救助大中专残 疾学生或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 137 人,发放助学金 43 万元。残 疾人就业保障政策不断完善,每年举办残疾人就业招聘会;积极 开展残疾人技能培训,先后培训残疾人 2400 余人次;实施了超 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政策,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积极 性显著增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主体和方式发生转变,由财 — 3 — 政代扣、地税代收转为税务部门征收,征收标准更加贴合用人单 位实际,征收力度进一步加大。为 3300 余户残疾人家庭实施无 障碍改造项目,切实解决残疾人出门难、如厕难、洗澡难等问题; 残疾人可持证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创新残疾人证办理工作机 制,建立工作日门诊评残制度。 残疾人社会参与更加广泛。在省第十届残运会比赛项目中, 邹城市残疾人运动员荣获 6 枚金牌、15 枚银牌、10 枚铜牌。连 续多年开展了残疾人文化体育进家庭活动,经常性举办残疾人文 艺汇演、趣味运动会、快闪等文体活动,残疾人走出家门,参与 社会活动的积极性不断提升。广大残疾人积极投身社会改革发 展,残疾人孟征主动发挥“传帮带”作用,带领残疾人就业增收, 于 2018 年 10 月荣获了“全国脱贫攻坚奋进奖”;残疾人康梅房 先后获得邹城市第二届创新创业大赛第一名,2019 年中国残疾 人就业创业故事有奖征文大赛第二名,济宁第七届创新创业大赛 优秀奖,广东省 2019 年创新创业大赛残疾人公益赛第三名。 “十三五”末,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主要是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不高,残疾人返贫致贫风险大,相当 数量的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还比较困难,部分特殊困难残疾人 的生活质量不高;残疾人公共服务总量不足、城乡分布不均衡, 综合服务能力较弱,专业服务人才匮乏,残疾人就学就医、康复 照护、无障碍等多样化需求还没有得到充分满足。这些需要在“十 四五”期间持续加大攻坚力度,逐步改进和解决。 二、总体要求 — 4 —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 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 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 导、以残疾人为中心、弱有所扶的原则立场,以推动残疾人事业 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 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增进残疾 人民生福祉,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推动残疾人事业向着现 代化迈进,不断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领导、政府 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市场推动、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 用的工作机制,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坚持以人民为 中心,着力解决残疾人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 活的新期待;坚持弱有所扶的原则立场,着力完善残疾人帮扶制 度,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 着力提高残疾人保障水平,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共同富裕;坚 持依法依规,推动残疾人基本权益全面落实,提高残疾人事业法 治化水平;坚持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基层残联组织改革和服务创 新,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残疾人事业。 (三)发展目标。到 2025 年,实现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 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残疾人获得全生命周期服务,生活 品质得到改善,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走 在全省前列,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作出新贡献。 1.多层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残疾人基本民 — 5 — 生得到稳定保障,重度残疾人得到更好照护。 2.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残疾人健康状况不 断改善,受教育水平继续提高,文化体育有较大发展,实现更加 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3.无障碍的社会环境不断优化,全社会扶残助残氛围更加 浓厚,基层残疾人服务网络和社会支持网络更加完善,残疾人平 等权利得到更好实现。 4.残疾人基础保障条件进一步改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不断优化,质量效益明显提升。 专栏 1 “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2020 年 2025 年 属性 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比例(%) 100 100 预期性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100 100 约束性 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100 100 约束性 4.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5 >96 预期性 5.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7 >98 预期性 6.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90 >95 约束性 7.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率(%) >85 >95 约束性 8.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 >96 >99 预期性 9.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人/次) --- >1000 预期性 10.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户) --- >2000 约束性 11.镇(街道)残疾人服务机构设置覆盖率(%) --- 100 约束性 指标 三、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 — 6 — (一)强化残疾人社会保障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 5 年 过渡期内帮扶政策总体稳定,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 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 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易返贫致贫监测范围,及时发现、 及时帮扶、动态清零。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 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加强农村 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常态化帮扶,完善“一人一档”精准帮扶工作 机制,坚持开发式帮扶,加大精准培训、就业力度,增强有劳动 能力残疾人内生动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核心引领作用,加强 对残疾人的关爱服务。积极参与东西部残疾人工作协作,动员社 会力量参与残疾人帮扶。(牵头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参与部门: 市民政局、市残联) 2.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资格认定申请“跨 省通办”;提升“两项补贴”覆盖面,推动实施低收入残疾人享 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需要长期照护的轻度残疾人享受护理补 贴政策。加强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残疾儿童医疗、康复、教 育等服务,合理确定基本生活费标准,提升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管 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落实残疾人信息消费优惠、免费乘坐市 内公共交通工具和城际交通工具、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对残疾人免 费或优惠开放等政策。为残疾人携带辅助器具、导盲犬等乘坐公 共交通工具、出入公共场所提供便利。落实伤残军人和伤残民警 — 7 — 抚恤优待。(牵头部门: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 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参与部门:市卫生健康局、市综合执法局、 市退役军人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残联) 3.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推广将残疾人托养纳 入养老服务体系做法,完善养老服务机构功能,接收符合条件的 老年残疾人。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充分发挥“如康家园” 服务功能,逐步完善扶持政策,不断扩大托养照护覆盖面,提升 托养服务补贴标准。落实各级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实施意见,为 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日间照料、居家服务等多 种形式的社会化照护服务。(牵头部门:市民政局、市残联;参 与部门:市卫生健康局、市乡村振兴局) 4.扩大残疾人保险覆盖范围。落实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 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政策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残疾人、安置残疾人就业 单位,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符合领取条件 的失业残疾人,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将严重精神 障碍纳入职工、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依据长期护理保 险试点建设要求,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保障范围。持 续巩固政府为残疾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探索建立政府 为残疾人购买补充医疗商业保险制度。(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参与部门:市残联、市金融行业发展服 务中心) 5.强化残疾人救助和保护力度。将符合条件的低保边缘家 — 8 — 庭中的残疾人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稳步提高医疗救助水 平,强化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衔接,减轻困难 残疾人医疗费用个人负担。加大困难残疾人临时救助,及时解决 残疾人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对重度残疾人依据困 难类型、困难程度实施类别化、差异化救助。加强重大疫情、自 然灾害、安全事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对残疾人的保护,应急方案 中将残疾人列为优先保护对象。村(社区)探索建立结对帮扶制 度,帮助残疾人更好应对突发灾害事故。(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市残联;参与部门: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市应急局) 6.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安全便利。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 庭优先轮候、优先选房,优先安排各类保障性住房,不断改善残 疾人居住条件。农村危房改造优先解决符合低收入群体条件的残 疾人家庭住房安全问题。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统 筹将无障碍需求纳入建设之中。(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参与部门:市残联) 专栏 2 残疾人社会保障项目 1.“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综合服务平台 以解决残疾人急难愁盼问题为导向, 聚焦 16 周岁以上困难且有需求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群体,依托基层公共 服务设施,建设集残疾人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康复训练、技能培训、文化体育、 志愿服务、心理疏导、交流互助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机构,采用“平台+服 务”的形式,汇集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多方资源,为残疾人提供就近就 便常态化的基本服务。“十四五”期间,所有镇(街道)和有条件的社区普遍建立 “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综合服务平台。 2.最低生活保障 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符合 — 9 — 条件的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残疾人,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 3.残疾人信息消费优惠 对残疾人使用语音、流量、宽带等信息消费套餐给予 半价以上优惠,减免残疾人使用助残公益类移动互联网应用(APP)流量资费。 4.困难残疾人走访探视服务 村(居)委会和残疾人协会对困难残疾人开展经 常性走访探视,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协助解决。 5.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 重度残疾人数量和服务需求较多的镇街可建立集中照 护服务机构;有条件的村(社区)依托公共服务设施,为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提 供集中照护或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互助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化照护服务。 6.就业年龄段残疾人托养服务 充分利用现有托养机构、养老机构、福利设施、 医疗机构、农村集体闲置资源等,建立健全以居家照料服务为基础,社区、镇街日 间照料中心为依托,机构照护为支撑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 7.残疾人社会工作和家庭支持服务 开展残疾人社会工作服务,为残疾人建立 社会支持网络,让更多残疾人有“朋友圈”。为残疾人家庭提供“喘息服务”、心 理辅导和康复、教育等专业指导。逐步在残疾人服务机构中设置社会工作岗位。 8.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困难残疾人危急救助 对因疫情防控在家隔离的 残疾人,落实帮包联系人,加强走访探视,及时提供必要帮助。因突发事件等紧急 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 所地的村(居)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提供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护措施 (二)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 1.健全完善残疾人就业资金投入机制,保障残疾人就业培 训、奖励补贴、就业服务等各项支出。加强残疾人就业促进与社 会保障政策衔接,保障残疾人依法享受低保渐退、收入减扣、个 税减免等政策,规范辅助性就业劳动报酬管理,根据不同情形在 计算家庭收入时可给予适当扣除。对残疾人自主创业就业、参加 就业见习和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补贴。对招录残疾人的用 人单位、辅助性就业机构和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给 — 10 — 予扶持。建立残疾人就业激励制度,对残疾人职业技能人才、超 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 (牵头部门:市残联、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参与部门:市民政局、市税务局) 专栏 3 残疾人就业补贴奖励项目 1.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补贴 对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残疾人按规定给 予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设施设备购置补贴、网络资 费补助、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等,对求职创业的市内应届高校残疾 人毕业生按规定给予求职创业补贴。 2.残疾青年见习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残疾青年在见习期间给予不低于当地最 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 3.招录残疾人的用人单位补贴 对招录残疾人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无障碍设施设备购置改造补贴;对吸纳登记失业残 疾人和毕业年度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的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 发补贴;对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参加见习的见习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4.公益性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补贴 对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 人就业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5.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 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对 残疾人就业基地按规定给予奖励。 6.残疾人就业服务奖励 对推荐残疾人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 构、社会组织、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给予奖励。对为辅助性就业机构提供就业项 目、经营场地等方面支持做出显著成绩的企业或单位给予奖励。 7.残疾人技能人才奖励 对参加各类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残疾人 创业标兵,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2.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完善残疾人按比例 — 11 — 就业制度,规范按比例就业审核,实现“全程网办”。推动落实 《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各类 用人单位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拒缴、少缴残疾人就业保障 金的,纳入单位信用记录。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税费优惠扶 持政策,鼓励更多企业集中吸纳残疾人就业。扶持残疾人自主创 业、灵活就业,鼓励残疾人通过新就业形态实现就业。积极开发 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进一步扩大残疾人安置规模。加 大辅助性就业机构支持力度,为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就 近就便就业提供服务。实施盲人按摩服务地方标准,扶持和规范 盲人按摩产业发展。开辟盲人在文化艺术、心理卫生和互联网服 务等领域就业新渠道。(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局、市残联;参与部门:市卫生健康局、市税务局) 3.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深入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农村 实用技术培训,提升残疾人就业增收能力。开展非遗技能培训, 扶持建立残疾人非遗工匠工作室。建设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 平台,建立职业培训优质课程资源库。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 建设。组织动员残疾人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 (牵头部门: 市残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参与部门:市总工会、市文化 和旅游局、市大数据中心、市教育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 4.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建立 残疾人就业辅导员制度,完善覆盖城乡的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 对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开展“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就业服务。 深入开展“就业援助月”“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等专项服务活 动,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残疾人纳入就业援助范围,扶持残疾 — 12 — 人及其家属就业创业,实现零就业残疾人家庭动态清零。(牵头 部门:市残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参与部门:市教育体育 局、市农业农村局) 专栏 4 残疾人就业服务项目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项目。编制 50 人以上(含 50 人) 的党政机关,编制 67 人以上(含 67 人)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 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2025 年前至少安排 1 名残疾人。市残联机关干部 队伍中要有 15%以上(含 15%)的残疾人。 2.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 依托企业、特殊教育学校、职业 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建立一批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为残疾人搭 建开放式、全要素、可复制的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实习见 习服务。 3.盲人按摩提升项目 鼓励扶持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在医院、疗养院、社区卫 生服务中心(站)等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执业。完善盲人按摩产业扶持政策,加大对 盲人按摩机构和盲人按摩从业人员的扶持力度。实施盲人按摩服务地方标准,打造 “齐鲁手创”盲人按摩品牌,促进盲人按摩行业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 4.残疾人新就业形态扶持项目 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帮助残 疾人开展网络零售、云客服、直播带货、物流快递、小店经济等新形态就业。 5.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服务项目 依托高校、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 机构等为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提供职业素质培训、就业心理疏导、专场招聘、实习见 习等专项的“一人一策”就业服务。 6.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推进项目 将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 围,鼓励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提供辅助性就业服务,加强辅助性就业机构能力 建设,有效提升辅助性就业水平和质量。 7.残疾人公益性岗位项目 政府设立的乡村保洁员、水管员、护路员、生态 护林员、社会救助协理员、农家书屋管理员、社区服务人员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 残疾人就业 (三)强化残疾人康复服务 — 13 — 1.加强残疾预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康复相结合 原则,实施残疾预防行动,推动残疾预防融入相关政策法规,纳 入各领域规划部署,完善残疾预防服务网络,提升全社会残疾风 险综合防控能力。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做好婚前、孕前、围 孕期保健和产前筛查、诊断,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发育障碍致 残。大力推进 0—6 岁儿童残疾筛查,建设市儿童残疾筛查与康 复动态监测管理平台。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和社区心理干预,预防 和减少精神残疾发生。强化防盲治盲、防聋治聋工作,实施相关 疾病预防干预措施,减少重大慢性病、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 精神疾病等疾病致残。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加快公共场所急救设备配备,减少老年人跌倒和儿童意外伤害, 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提高饮用水和 空气污染治理干预能力。结合“残疾预防日”“爱耳日”“爱眼 日”等广泛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残疾预防意识。 (牵 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局、市残联;参与部门:市公安局、市应急 局、市委宣传部、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妇联) 2.加强残疾人健康管理服务。稳步提升残疾人家庭医生签 约服务率,为残疾人就近就便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康复护 理等个性化服务。建立常态化开展残疾人健康状况评估调查机 制。加强和改善残疾人医疗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就医便利。强化 残疾人心理健康服务。关注残疾妇女健康,开展生殖健康服务。 (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局;参与部门:市残联、市医保局、市 妇联) — 14 — 3.规范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完善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康 复救助衔接机制,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及配套政策,建立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保障残疾儿童享有规范有 效的基本康复服务。做好全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管 理试点,推进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加强机构准入、退出监管,建 立定期检查、综合评估机制,引导和激励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健康 有序发展,提升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规范化水平。开展残疾儿 童早期干预试点,促进儿童在家庭获得康复服务。实施脑瘫儿童 康复救助专项行动、儿童青少年视力低下、脊柱侧弯等中医干预 专项。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特教学校开展康复服 务,整合资源构建“医疗+康复+教育”服务体系,延伸服务链条, 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康复与发展。(牵头部门:市残联;参与部门: 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 管局、市医保局) 4.提升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水平。继续实施残疾人精准康 复服务行动,完善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推进“互联网+康 复服务”,实现有需求残疾人康复服务全覆盖。开展中途致残残 疾人康复救助专项行动,推行“康复+培训+就业”全链条服务。 大力开展社区康复,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服务,推广开展残疾人 自助互助康复。加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服务,广泛开展精神障碍 社区康复。完善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健 全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医院(康复医疗中心)、基层医疗 卫生机构三级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康复机构监管,推动康复 项目规范化管理。发挥中医药在康复中的独特优势,提升全市中 — 15 — 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康复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全市残 疾人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落实康复人才职称评定办 法。(牵头部门:市残联;参与部门: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体 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 保局、市乡村振兴局) 5.提高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水平。加强各级康复辅助器具 适配服务机构建设,构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网络,提升配置服务 能力,推广安全适用的基本型辅助器具。支持社会力量及医疗、 康复、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教育、就业、托养机构开展康复辅助器 具适配服务。出台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办法,强化适配政 策保障。鼓励实施公益性康复辅助器具适配项目。开展社区康复 辅助器具租赁、回收、维修等服务。(牵头部门:市民政局、市 残联;参与部门: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局、 市市场监管局) 专栏 5 残疾人健康和康复服务项目 1.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 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康复训练、 辅助器具适配及支持性服务等基本康复服务。 2.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为符合条件的听力残疾儿童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救助手 术,为符合条件的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救助手术,为有辅助器具需求的残疾儿童 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等服务。 3.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规范提升项目 鼓励有条件的单位改扩建或新建示范 性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依法取得医疗、教育等资质,设施设备、技术人员达到 一定规模,能为残疾儿童提供医康教融合的规范高效救助服务。 4.脑瘫儿童康复救助专项行动 — 16 — 推动脑瘫儿童残疾预防、筛查诊断、康复医 疗、康教融合等全链条一体化救助,完善脑瘫儿童康复救助体系,满足脑瘫儿童全 面康复需求。 5.中途致残残疾人康复救助专项行动 探索和创新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模式, 为符合条件的脊髓损伤、语后聋、中途失明等中途致残残疾人提供功能重建康复救 助,帮助其融入社会;推广开展精神障碍患者家属专家交流互助等残疾人互助康复 项目 (四)推进残疾人特殊教育融合发展 1.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落实《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2021—2025 年)》。加快发展医教、康教结合的残疾儿童学 前教育。建立完善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 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义务教育办学体系,提高义务教育质 量。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重点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积极推 进残疾人高等教育,支持和规范高校面向残疾考生开展单考单 招。为残疾学生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和职业考试提供合理便利。 (牵 头部门:市教育体育局;参与部门:市残联、市发展改革局、市 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健全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运 行机制。扶持符合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 单独设立特殊教育幼儿园(学前部、班)、特殊教育学校(特殊 教育部、班)。落实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政策和残疾人学生资 助政策,全面落实残疾儿童少年 15 年免费教育。建立完善送教 (医、康)上门服务机制,提高上门服务质量。建设市级特殊教 育资源中心。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建立学校、家庭、社 会协同育人机制,推进特殊教育督导和质量监测评估。全面推进 — 17 — 融合教育,健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加强特殊教育 师资队伍建设,配齐配足特教教师。加快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国 家通用盲文。(牵头部门:市教育体育局;参与部门:市残联、 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 专栏 6 残疾人教育项目 1.残疾幼儿学前康复教育发展项目 鼓励普通幼儿园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 力的残疾幼儿,有条件的地方建立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幼儿园。加强公办残疾儿童 学前康复教育机构建设。 2.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巩固提高项目 开展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需求评 估,实现“一人一案”科学教育安置。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完善随班就读 支持保障体系,提高随班就读质量。 3.残疾人职业教育提升项目 支持普通职业院校招收残疾学生。支持特殊教育 学校与职业院校联合开展职业教育。支持中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加强实训基地建设, 为残疾学生实习实训提供保障和便利。 4.融合教育推广项目 支持普通学校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 年,同等条件下在招生片区内就近就便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按照国家规定 设置随班就读资源教室,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设施设备和专业人员。 5.手语盲文推广项目 加强手语盲文推广人才培养,开展面向公共服务行业的 国家通用手语推广 (五)提升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品质 1.倡树新时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统筹推进“学听跟”专项活动,大力弘扬残疾人自强不息的时代 精神和人道主义思想,鼓励残疾人自强自立、融入社会、参与发 展。将扶残助残纳入公民道德建设、文明创建工程和新时代文明 实践中心建设,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文明城市等创建活动内容。加 — 18 — 强残疾人事业全媒体传播能力建设,开展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 疾人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参与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支持 残疾人题材图书、影视作品出版发行以及公益广告、网络视听节 目制作播出。(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残联;参与部门:市 委网信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融媒体中心) 2.提升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把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 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开展“残疾人文化周” “书 香中国·阅读有我”、无障碍观影等残疾人群众性公共文化系列 活动,至少建设 1 处残健融合文化服务中心(站、点)。加强残 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和师资培养,鼓励残疾人参与文学艺术创作和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扶持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与残疾人 就业有效衔接,打造残疾人文化艺术品牌。加强重度残疾人文化 服务,开展文化进社区、进残疾人家庭“五个一”文化活动。市 公共图书馆开设盲人阅览室,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物、大字读 物和无障碍版本的电影、电视剧等产品。鼓励广播、电视台等传 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媒体等平台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满足残疾 人多元文化服务需求。举办残疾人文艺演出,组织残疾人参加各 级残疾人文艺汇演。(牵头部门:市残联;参与部门:市委宣传 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融媒体中 心) 3.促进残疾人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实施“残疾 人康复健身体育行动”,将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纳入全民健身实 施计划,大力培育残疾人体育健身点,鼓励开展各类“残健融合” — 19 — 群众体育活动,推动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身边化服务。建立完善 优秀残疾人运动员、教练员选拔培养和激励机制,加强残疾人体 育人才培养,满足残疾人运动员更高质量训练需要,提升残疾人 竞技体育水平。积极备战、参加全省第十一届残疾人运动会。 (牵 头部门:市教育体育局、市残联;参与部门:市卫生健康局) 专栏 7 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项目 1.“五个一”文化进家庭、进社区 为重度残疾人家庭开展“五个一”(读一 本书、看一场电影、游一次园、参观一次展览、参加一次文化活动)文化服务。依 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基层文化设施,增添必要的文化设备,建设一批残健融合 文化服务中心。 2.盲人文化服务 为盲人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物、大字读物、数字阅读、无 障碍观影等产品和服务。推动公共图书馆盲人阅览室(区)建设。继续开展盲人数 字阅读工程。鼓励电影院线、有线电视提供无障碍影视服务。 3.聋人文化服务 鼓励影视作品、网络视频加配字幕,电视台开播通用手语和 实时字幕栏目。 4.网络视听媒体文化服务 加强残疾人融媒体平台建设,依托网络视听媒体开 设残疾人文化宣传专题节目。 5.特殊艺术推广项目 支持创编残疾人舞台演出剧目,培育特殊艺术品牌。鼓 励残疾人参与文化艺术创作,支持残疾儿童少年艺术教育。 6.残疾人文创产业发展项目 扶持一批吸纳较多残疾人就业、具有较好市场发 展前景的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基地,支持残疾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振兴传 统工艺等项目。 7.残疾人奥运争光行动 提升残疾人体育训练水平,提高保障服务能力,不断 提升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争取我市有更多运动员参加北京冬残奥会、巴黎残奥会 等国际赛事并取得好成绩。 8.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行动 开展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项目,创建残疾人健 身点,培养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推进康复健身体育进家庭服务活动。组织举办 “残疾人冰雪运动季”“残疾人健身周”“全国特奥日”“牵着蜗牛去散步”等品 牌活动 (六)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 20 — 1.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水平。落实《山东省无障碍环 境建设办法》,在新型城镇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镇老旧小 区改造及社区建设中统筹推进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提高无障碍设 施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和残 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等加快开展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提高残疾人家 庭无障碍改造水平,与辅助器具适配做好有效衔接。继续开展无 障碍市县村镇达标建设工作。加强无障碍监督,保障残疾人等通 行安全和使用便利。(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与部 门:市残联、市发展改革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 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综合执法局) 2.加快发展信息无障碍。将信息无障碍作为数字政府、智 慧城市、数字乡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文明城市创建指标。 推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办事系统实现无障碍服务。为听力、言 语和视力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等活动提供无障碍 支持服务。鼓励食品药品添加无障碍识别标识。加快推广普惠便 利的电信服务,完善网络及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 5G 在无障 碍领域的应用。扩大信息无障碍终端产品供给,鼓励支持无障碍 技术和产品的开发、应用、推广。(牵头部门:市残联;参与部 门: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中心、市市场监 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综合执法 局) 专栏 8 无障碍项目 — 21 — 1.道路交通无障碍 城市主要道路、主要商业区和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人 行地下通道配备无障碍设施,人行道交通信号设施逐步完善无障碍服务功能。公共 场所、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居住区的停车场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公共交通工具 配备无障碍设备。 2.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 医疗、教育、文化、体育、交通、金融、邮政、商业、 旅游、餐饮等公共服务设施和特殊教育、康复、托养、社会福利等残疾人服务设施、 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加快推动无障碍改造。 3.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信息无障碍 加快政府门户网站、政府服务平台和网上 办事大厅信息无障碍。推动新闻资讯、社交通讯、生活购物、医疗健康、金融服务、 学习教育、旅游出行等互联网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APP)的无障碍改造。 4.自助服务终端信息无障碍 推进医院自助就医设备、自动售卖设备、银行自 动柜员机等自助公共服务设备的无障碍改造。 5.食品药品说明信息无障碍 利用图像识别、二维码等技术加快食品药品信息 识别无障碍。 6.应急服务信息无障碍 把国家通用手语、通用盲文作为应急语言文字服务内 容,政府新闻发布会和电视、网络发布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时加配字幕和手语,医院、 疏散避难场所和集中隔离场所等设置语音、字幕等信息提示装置。 7.政务服务无障碍 政府新闻发布会配备同步速录字幕、通用手语翻译,鼓励 政务服务大厅和公共服务场所为残疾人提供字幕、手语、语音等服务 (七)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 1.强化残疾人事业法治保障。落实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 规关于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要求,配合各级人大、政协开展残疾人 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推动残疾人保障法贯 彻实施。加强残疾人法治宣传工作,运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加大普 法宣传力度。推动完善残疾人工作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广 — 22 — 泛征询残疾人、残疾人组织和社会各方面意见。(牵头部门:市 残联、市司法局;参与部门: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 康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 2.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将残疾人作为公共法律服务 的重点对象,通过法律援助等服务,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参 与诉讼活动。完善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机制,运用多种手段, 引导优秀律师参与公益助残,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覆盖面,为残 疾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提升残疾人法律援助质量。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持续深化“法律惠民 生·助力残疾人”品牌活动,不断提升残疾人法律援助质量。发 挥政务服务热线平台作用,做好残疾人重点群体信访工作,坚决 打击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拓宽残疾人和残 疾人组织民主参与、民主协商渠道,有效保障残疾人的知情权、 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支持更多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 人工作者进入各级人大、政协并提供履职便利。在具有正常履行 职责身体条件的前提下,合理确定残疾人取得职业资格和公务 员、事业单位人员等入职的体检条件,在晋职、晋级、职称评定、 社会保险、生活福利等方面给予平等待遇,创造更加包容、公平 的社会环境。(牵头部门:市委统战部、市司法局、市公安局; 参与部门:市残联、市信访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等有关部门) (八)夯实残疾人事业基层基础 1.加强各级残联组织建设。以党建引领残联建设,充分履 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努力 — 23 — 建设让党和政府放心、让残疾人满意的群团组织。深化各级残联 组织改革和服务创新,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升服务能力;强化 镇(街道)残联建设,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实现全覆盖。改善 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干事、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待遇,提 高其履职能力。加强和改进专门协会工作,发挥“代表、服务、 维权、监督”职能。(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市残联;参与部 门:市民政局) 2.加强残疾人基础设施和服务机构建设。继续支持残疾人 康复、托养等服务设施建设,推进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 设,强化公益属性,推进全市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基地建设。促 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引导城镇残疾人服务资源向乡村延伸,把 乡镇建成服务农村残疾人的区域中心。加强残疾人服务机构能力 建设,开展资质登记评估,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管理运行机制。 (牵 头部门:市残联;参与部门: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乡村振兴局) 3.抓好残疾人事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各级残联干部的培 养、使用和交流力度,通过“专兼挂”等多种方式壮大残疾人工 作力量,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知残疾人、懂残疾人、爱残疾 人、心系残疾人的高素质残联干部队伍。重视残疾人干部培养选 拔与人才储备。加强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培养残 疾人事业急需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各级残联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工作。广大残疾人工作者自觉践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 加强思想政治修养,恪守“人道、廉洁”职业道德,提高履行职 责、整合资源、服务残疾人的能力素质,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 24 —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市残联;参与部门:市委宣传部、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 4.提高基层服务残疾人能力。实施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行 动。加强部门联动,统筹服务资源,形成市、镇、村三级联动互 补的基层残疾人服务网络。所有镇(街道)和有条件的社区普遍 建立“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综合服务平台,开展日间照料、辅 助性就业、社区康复、文化体育、志愿助残等服务。将残疾人服 务纳入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村(社区)将残疾人作为 重点服务对象,开展走访探视、社区照顾、邻里互助等服务。为 特殊困难残疾人提供上门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等服务, 真正让残疾人群众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牵头部门:市残 联;参与部门: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 (九)创新开展助残服务 1.加强对残疾人公共服务的扶持管理。加强残疾人基本公 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规范提升残疾人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在场 地、设备、人才、技术等方面扶持各类残疾人服务机构发展,优 先扶持公益性、普惠性残疾人服务机构,支持残疾人服务机构连 锁化、品牌化运营。加强各类残疾人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行业 管理,强化质量控制和绩效管理,支持残疾人和残疾人亲属参与 服务评价。开展残疾人服务需求评估和服务资源调查,为残疾人 提供供需对路的产品和服务。严格规范残疾评定和残疾人证核发 管理,全面推行残疾人证电子证照应用和加载残疾人证的社会保 障卡。配合推动残疾人证、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 “跨省通办”。(牵头部门:市残联;参与部门:市发展改革局、 — 25 — 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 局) 2.拓展残疾人社会化工作方式。加快社会动员能力建设, 更加注重运用社会化方式推动工作,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支 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健全政府购买助残服务的政策措施,扩大规 模、放大效应,重点培育示范性助残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支持 在城乡社区有序开展助残服务。将志愿助残工作纳入全市志愿服 务总体规划,逐步完善运行机制,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推动服 务项目化运作和制度化管理。发展残疾人志愿服务组织和残疾人 互助组织,发挥好市助残志愿者协会作用。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 事业。落实残疾人事业金融、税收等支持政策,吸引更多社会力 量和民间资本参与兴办残疾人服务机构和设施,满足残疾人多元 化、多层次需求。(牵头部门:市残联;参与部门:市委宣传部、 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市税务局) 3.深化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推动人工智能、云计算、 5G 等新技术在残疾人服务中的应用。推动各类助残服务事项接 入济宁市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业务协同服务,为企业和 群众办事“一次办好”“跨省通办”“全程网办”提供支撑。加 强残疾人数据深度分析、趋势研究和安全保护,健全数据辅助决 策机制,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实现残疾人工作治理能力现代化。 推动科技助残工作,建立和完善信息化服务机制,适应社会化、 市场化的服务模式,提升基层人员利用新技术为残疾人服务的能 力。(牵头部门:市残联、市大数据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参与部门:市委网信办、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局) — 26 — 专栏 9 基础设施、人才队伍、信息化和科技创新项目 1.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继续支持残疾人康复、托养等服务设施建设,配 备专业设备和器材。 2.特殊教育师资人才培养项目 实施特殊教育学校校长、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和 融合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加强手语盲文研究推广人才培养。支持残疾人高校毕 业生从事特殊教育。 3.残疾人信息化建设项目 建设残疾人全生命周期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从残疾 预防到康复治疗、教育培训、就业托养的全过程闭环服务。 4.科技助残项目 鼓励开展智能助听、助视、中高端假肢、康复机器人、基于 智慧城市的无障碍等技术研发 四、保障措施 (一)认真实施规划。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本规划有 关目标要求,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相关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将扶残助残重点项目纳入为民办实事 工程。(牵头部门:市政府残工委;参与部门:各镇街、各有关 部门)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充分发挥 作用,统筹协调有关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规章、规划、政策的 制定和实施。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定期研究残疾人工作, 对本规划和政府重点助残实事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各有关 部门要将本规划的主要任务指标纳入部门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 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并制定配套实施方案,明确专 人负责,每年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事。(牵头部门:市政府残 工委;参与部门:各有关部门) — 27 — (三)强化经费保障。各级要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将 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持续加大保障和发展投入,按照 支出标准和责任合理安排经费。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投入,形成多 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格局。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有关 政策,加大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力度。加强残疾人事 业经费使用监督,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 体系,开展审计和绩效评价,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残联;参与部门:市审计局、市民政 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税务局) (四)开展监测评估。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相关部门 要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和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的 问题,在“十四五”中期和期末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 总结评估。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及时公开有关信 息,接受社会监督。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在“十四五”期 末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对先进典型予以通报表扬。 (牵 头部门:市政府残工委;参与部门:各有关部门) — 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