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政办字24号关于赋能乡村产业振兴加快“按揭农业”试点建设的实施方案.pdf
邹政办字〔2021〕24 号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赋能乡村产业振兴加快“按揭农业” 试点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赋能乡村产业振兴加快“按揭农业”试点建设的实施 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5 月 28 日 (此件公开发布) — 1 — 关于赋能乡村产业振兴加快“按揭农业”试点 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有效破解传统农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难题,推动传统农业 向现代高效农业转型,推动金融资本精准投放、高效利用和良性 循环,推动工商资本下乡,撬动激活资金资源,加快乡村产业振 兴步伐,借鉴诸城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用“工业思维”抓农业,坚持 工程化、基地化、标准化、园区化、品牌化、科技化“六化”标 准,进一步深化农村体制机制改革,紧紧抓住乡村产业振兴这个 “牛鼻子”,以草莓、食用菌、大樱桃、甘薯、生猪等特色产业 作为主抓手和突破口,按照“企业融资投资+新型经营主体组织+ 现代农业园区、田园综合体、种养加示范基地、家庭农场+农户 按揭经营”的模式,通过财政和国企“搭台”,吸引社会和金融 资本“登台唱戏”,引导国有和民营企业与农户结成利益共生体, 促进农业特色产业高质高效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山东至澄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国有农业投资平台的 融资和投资主体作用,注入经营性农业基础设施、部分国有土地 产权以及政府性资产,设立乡村振兴产业投资基金,健全工作推 进机制,出台专门扶持政策,按照培育新建一批、提升扩展一批、 完善配套一批“三个一批”的工作思路,每年遴选建设一批田园 — 2 — 综合体、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示范基地、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 农业科技创新和电商交易平台、农业龙头企业以及生产经营设 施、配套设施,交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生产经营,示范 引领乡村产业全面振兴。 (一)培育新建一批按揭农业“样板间”。突出草莓、大樱 桃两大主导产业,以中心店镇草莓基地为龙头,辐射带动香城镇、 峄山镇等镇,新发展按揭草莓大棚 2000 亩,全市草莓总面积达 到 1.4 万亩;以大束镇林果基地为引领,带动张庄镇、看庄镇等 镇,新发展按揭大樱桃产业 2000 亩,全市大樱桃面积达到 6 万 亩。同步配套建设草莓、大樱桃科技推广、电商营销中心。 (二)提升扩展一批按揭农业“示范区”。围绕葡萄、食用 菌等特色果蔬产业,配套建设现代农业基础设施,支持推动大束 镇香菇基地、石墙镇绿鑫休闲基地、上九山、堃茂田园综合体、 田黄镇三仙山基地、郭里镇五康轩核桃基地、香城镇泉山沟葡萄 基地、动漫·花海、城前镇康王谷花世界等项目提档升级,带动 拓展“按揭农业”设施 3000 亩,新增食用菌种植面积 230 万平 米,全市食用菌栽培面积达 2460 万平米,年累计产能达 38 万吨, 产值达 35 亿元。 (三)完善配套一批按揭农业“新平台”。围绕优势特色产 业全链条发展,扶持草莓、甘薯、林果、马铃薯等育苗基地,推 进仓储、物流等产地精深加工设施建设,大力拓展线上、线下农 产品经营渠道,进一步完善“按揭农业”试点服务体系,发展大 田特色产业 3000 亩,助力“按揭农业”发展壮大。 — 3 — 三、实施路径 深入挖掘金融资本在“三农”转型升级中的潜能,推动财政、 金融、产业深度融合,选择产业基础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强、 市场开拓好的特色产业基地,优先发展“按揭农业”。 (一)金融资本支持。充分发挥省农担公司“鲁担惠农贷” 增信、分险、赋能作用,确保 2021 年全市“鲁担惠农贷”累保 额度达到 10 亿,年利率最低可享受 3%左右,重点用于支持按揭 农业发展。市金融行业发展服务中心牵头组织至澄农业公司、省 农担公司驻邹城市办事处与各银行机构充分对接,金融机构要在 确保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推出针对性强的“按揭农业”金融产品, 降低服务门槛,为农业产业发展注入更多金融“活水”。 (二)国有平台主导。依托山东至澄农业公司,进一步深化 与金融机构的合作,通过项目贷、流贷、政府专项债等融资方式, 根据镇(街)乡村产业发展规划、新型经营主体项目建设,投资 建设农业产业基地、生产经营设施及电商、仓储、物流、研发、 道路等配套设施,交付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管理运营,签订承 包经营协议,建立健全“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等多种模式, 构建多方共赢生产经营体系,探索建立经营主体与农户的新型利 益联结机制、共生机制。 (三)新型经营主体引领。积极引导和鼓励一批产业基础好、 经济实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与国有公司合资合作或自 主投资建设农业产业生产经营设施,然后有偿交付给合作社或农 户经营管理,签订承包经营协议,建立“公司+合作社+农户”等 — 4 — 多种模式,探索农业产业发展的新型联合运作模式。合作社(或 经营主体领办合作社)承接国有公司(或其他经营主体)建成的 农业生产基地,组织吸收农户租赁或者购置农业生产设施,签订 分包协议,承接“按揭农业”生产园区的管理,实现生产经营、 技术推广、采摘销售等全链条服务。 (四)主体(农户)按揭经营。发挥经营主体的法人作用, 对接金融机构开展按揭贷款,用于认购特色农业基地及生产运营 管理;鼓励村级合作经营组织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农户分包实 际,持有部分基地进行运营管理,实现的收益作为集体经济收入; 主体(农户)按照协议约定,在还款周期内分期偿还按揭贷款, 贷款全部偿还完成后,农业生产设施产权归农户所有。主体(农 户)可采取省农担担保模式,也可采取至澄公司阶段性担保模式, 购买农业设施确权后,办理农村生产设施抵押,由农交中心办理 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证,并办理抵押登记。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将“按揭农业”作为推动现代农业发 展的“一号工程”,由市主要领导挂帅,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牵 头负责,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金融行业发展服务中心、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民银行邹城市支行、至澄农业公司、省 农业担保公司驻邹城办事处以及相关合作银行、镇街等部门单位 参与,组成工作推进专班,协调各方资源,督促指导工作开展。 镇街也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领导,定期研究部署,确保“按 — 5 — 揭农业”成效。 (二)强化政策保障。市财政对“按揭农业”新增贷款产生 的县级留存税收,返还金融机构;市里建立对担保公司的风险分 担机制;依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贯彻鲁政办字〔2020〕18 号文件加快恢复农业生产确保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相关政策实 施细则的通知》 (鲁财办发〔2020〕6 号) ,对按揭贷款农户给予 财政补贴。相关部门单位要从市场准入、财政支持、土地供给、 税收优惠、人才引进、技术创新、引导金融资本注入等方面给予 倾斜,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按揭农业”建设。 (三)明确职责分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按揭农业”的整 体谋划、协调推进工作;市金融行业发展服务中心、人民银行邹 城市支行负责组织合作银行统筹制定金融信贷产品,协调落实 “按揭农业”贷款落地,核实“按揭农业”新增贷款数量等工 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林果产业谋划、“按揭农业”项目 的土地调配等工作;至澄农业负责融资投资建设“按揭农业”设 施,对接镇、村及经营主体,做好设施管理、监督和移交;市财 政局负责合作银行“按揭农业”新增贷款税收以及返还工作;各 镇(街)负责本辖区“按揭农业”的规划建设及实施。 (四)强化宣传引导。按照“示范引领、逐步铺开”的原则, 在总结各镇“按揭农业”工作经验基础上,归纳提炼典型经验做 法,规避发展风险,以榜样示范、用典型引路。通过各种宣传媒 体和媒介,大力宣传“按揭农业”在推动乡村振兴中的引领、示 — 6 — 范作用,提高合作社、农户对“按揭农业”的认知度,激发农业 产业发展活力,展示成效成果,推广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努力 营造“按揭农业”模式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附件:1.邹城“按揭农业”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2.邹城“按揭农业”试点工作审批流程 — 7 — 附件 1 邹城“按揭农业”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主 任:龙万华 市委副书记 副主任:田 野 副市长 成 亮 市财政局局长 — 8 — 员:张 王永文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张 弘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吕 鹏 市金融行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相启跃 峄山镇镇长 何树涛 看庄镇镇长 仲刘冰 香城镇镇长 谢忠良 张庄镇镇长 徐庆贞 城前镇镇长 王 冲 田黄镇镇长 李 平 大束镇镇长 田慎建 中心店镇镇长 郑龙弟 北宿镇镇长 姜传军 唐村镇镇长 徐相斌 太平镇党委书记 李 凯 郭里镇镇长 傅 亮 石墙镇镇长 孔 浩 钢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段绍洲 千泉街道办事处主任 齐高谦 凫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仇成民 人民银行邹城市支行行长 刘传福 济宁银保监分局邹城监管组主任 邵泽国 邹城市融鑫担保公司董事长 孙传旺 山东农担驻邹城市办事处主任 翀 至澄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 胡爱东 邹城市农村商业银行董事长 商敬国 济宁银行邹城支行行长 孙联合 山东邹城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行长 — 9 — 附件 2 邹城市“按揭农业”试点工作审批流程 各镇街筛选项目 工作专班审核确定项目 平台公司立项建设 经营主体自主建设 村级经营组织 按揭经营 其他经营主体 按揭经营 发展壮大 村级集体经济 农户分包按揭经营 金融机构 — 10 —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 市检察院,市人武部,各有关企业。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5 月 28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