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指挥部印发《浙江大学超重力大设施项目设备采购管理细则(暂行)》的通知(更新).pdf
国 项目建设(推进)指挥部文件 浙大国设发 匚⒛21〕 1号 ∴ 浙江大学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 目建设 (推进 )指挥部印发 《浙江大学超重力离心 模拟与实验装置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 的通知 目设备采购管理细则 (暂 行 )》 ∷ 指挥部办公 室、各工作组 、行政相关部门 : 经指挥部研究决定 ,现 将 《浙江大学超 重力离心模拟与 实验装置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 目设 各采购管理细则 (暂 行 )》 印发给你们 ,请 遵照执行 。 浙江大学国家重大科技基 进 )指 挥部 浙江大学超重力离心模拟与实验装置国家重大 科技基础设施项目设备采购管理细则 (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超重力离心模拟与实验装置国家重大科技 基础设施项目(以下简称超重力大设施)的仪器设备采购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浙江大学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暂行)》 (浙大发〔2020〕17 号)、《浙江大学超重力离心模拟与实验装 置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暂行) 》 (浙大发〔2020〕 18 号) 、 《浙江大学采购管理办法》 (浙大发采购〔2018〕1 号) 、 《浙江大学仪器设备资产管理办法》(浙大发设〔2020〕1 号) 等相关规定,结合超重力大设施管理特点,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设备采购管理包括:采购计划、前期准备、 采购流程、合同、验收、资产增置等管理。设备调整管理在《超 重力离心模拟与实验装置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设备调整管理 细则》中另行规定。 第三条 本细则所规定的设备范围是指《设备仪器及软件明 细表》按照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购置的设备,主 要包括超重力离心机、边坡与高坝实验舱、岩土地震工程实验舱、 — 1 — 深海工程实验舱、深地工程与环境实验舱、地质过程实验舱、材 料制备实验舱、超重力试验保障系统等八大系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需指挥部决策的相关 事项。 第五条 工艺组负责设备采购过程中技术管理相关工作: (一)制定设备年度采购计划并协助申报设备采购预算; (二)编写技术要求、技术评分标准、技术协议等技术类文 件; (三)负责投标报名期及开标过程中的技术答疑; (四)审核并确认技术协议,超重力研究中心盖章后提交综 合组; (五)负责对设备调整的必要性、合理性进行论证; (六)组织设备质量技术问题处理和验收。 第六条 综合组负责设备采购过程中商务管理相关工作: (一)按照工艺组提供的技术要求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 情况进行价格测算,如与原概算相比有调整,按照调整审批流程 执行; (二)编制商务标文件初稿、拟定商务评分标准; (三)组织与中标(成交)供应商订立国产设备采购合同; (四)负责付款、档案收集等事项。 — 2 — 第七条 指挥部下设设备采购工作小组,由综合组组长担任 组长,成员由计划财务处、采购管理办公室、采购中心、审计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指挥部办公室、工艺组等相关单位人员构 成,具体负责审核招标公告、评标办法、讨论确定最高限价以及 其他相关事项。 第三章 采购计划和前期准备 第八条 根据综合组制定的超重力大设施的关键路线 (Critical Path Method 简称 CPM)工作计划,合理编制设备采 购年度计划及年度预算。 第九条 根据设备采购年度计划及年度预算,综合考虑招标 文件审定时间、非标设备技术难点和制造周期、进口设备采购周 期等因素,提前安排好相关调研、论证准备工作。 第十条 适用政府采购法采购的设备按照学校文件由采购管 理办公室按规定负责审批采购方式,确需变更采购方式的按照相 关文件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当设备采购适用招标投标法时,由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审批招标方式。 第十一条 原概算书未批准的新增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前的可 行性论证应按照学校文件执行,并完成设备调整审批流程后才能 启动采购。 第四章 采购流程 — 3 — 第十二条 适用政府采购法采购的标准设备执行学校常规采 购流程(见附件 1)。 第十三条 适用政府采购法采购的非标准设备采购除按照标 准设备流程执行外,招标文件在经工艺组确认、首席科学家批准 后提交设备采购工作小组审核,综合组在完成审批流程后(见附 件 2)递交采购中心。综合组在收到工艺组确认的技术协议后发 起合同(含技术协议)会签(见附件 3)。 第十四条 当设备采购适用招标投标法时,流程可参照第十 三条执行,其中采购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中心的相应职能由浙江省 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和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替代。非标准 设备的招标文件和合同(含技术协议)应分别按照附件 2 和附件 3 进行会签,签订的合同报浙江省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备案。 第十五条 非标设备可申请采取设置阶段性验收付款和特殊 评分标准等措施。 第十六条 超重力研究中心需在供应商提出的支付进度款、 退还保证金的申请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第五章 设备单项验收和资产增置管理 第十七条 工艺组应根据合同和技术协议中约定的验收标准 并按《浙江大学大型仪器设备验收实施细则》 (浙大设发〔2018〕 2 号)规定进行设备单项验收。 第十八条 超重力研究中心负责完成固定资产登记和报销冲 — 4 — 账。 第十九条 综合组负责按照档案专项验收标准收集设备采购 档案资料。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细则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浙江大学超重力离 心模拟与实验装置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设备采购管理细 则(暂行) 》(浙大国设发〔2020〕8 号)同时废止。 附件 1:设备采购工作流程图 附件 2:招标文件会签流程 附件 3:合同会签流程 — 5 — 附件 1:设备采购工作流程图 综合组 综合组 根据工艺组联系单发起采购申请 收集、归档设备采购档案资料 采购管理办公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超重力研究中心 审核采购申请 固定资产登记、报销冲账 采购管理办公室 综合组 确定采购方式(可交指挥部讨论) 结算、付款 采购中心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工艺组 接受采购申请 验收 综合组 工艺组 确定技术需求 1.按合同办理预付款、保证金等; 2.按外贸流程&合同办理付款等财 综合组 确定商务部分及测算价格;如有调 整,按照调整审批流程执行 务手续(进口采购)。 采购中心、工艺组、综合组 1.拟定合同、技术协议、备忘录; 设备采购工作小组 审核招标公告、评标办法、讨论确 2.签订合同; 3.办理进口采购的免税手续。 定最高限价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采购中心 采购中心 1.准备招标; 确定成交供应商; 发布成交公告。 2.发布采购公告; 3.接受供应商报名; 4.发售采购文件,审查供应商资格。 — 采购管理办公室 6 — 随机抽取采购评审专家 采购中心、工艺组、综合组 进行评标、谈判、询价 采购中心 1.确定时间、地点; 2.联系用户、供应商; 3.准备场地,组织评标、谈判会。 附件 2:招标文件会签流程 经工艺组确认、首席 科学家批准后提交设 备采购工作小组审核 经办人发起 工艺组组长会签 总质量师会签 总经济师会签 总工艺师会签 总工程师会签 设备采购工作小组 组长会签 办公室主任会签 — 7 — 附件 3:合同会签流程 工艺组审核并确认 技术协议 经办人发起 法律顾问会签 工艺组组长会签 设备采购工作小组 组长会签 总质量师会签 总经济师会签 总工艺师会签 总工程师会签 办公室主任会签 总指挥会签(300 万元 及以上的设备合同) —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