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审核评估校级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pdf
关于组织“审核评估校级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处室: 根据学校审核评估工作推进计划和要求,现组织开展本年度第一 次结题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结题要求 每项课题应提交针对三级指标形成的总结、研究报告,组织支撑 的佐证材料,总结或报告应不少于 2000 字。 二、验收安排 申请结题的项目应于 3 月 31 日前提交结题材料,电子版发送至 督导处邮箱(491284432@qq.com),文件名以“三级指标编号+负责人” 命名。另外,针对本次验收不合格和未申请验收的项目,拟于 7 月组 织第二次结题验收。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督导处 郑莹 联系电话:0411-39256102 附件:大连艺术学院审核评估校级课题立项名单 督导处、科研处 2022 年 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