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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 2022 年度江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赣科发成字〔2021〕134)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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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科发成字〔2022〕134 号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 2022 年度江西省 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专家: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 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 号)精神,积极稳妥开展科技 奖励改革,进一步激发自主创新、激发人才活力、营造良好创 新环境,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按照《江西省科学技术 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启动 2022 年度江西省 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2022 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设置 5 个奖种,分别是:科学技术 —1— 特别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 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科 学技术特别贡献奖授予 1 人,不重复授奖,在没有符合条件人 选的情况下可以空缺;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通过形式审查的合 格项目数达到 3 项可开评,授奖数不超过 2 项。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设立特等奖、 一等奖、二等奖。为江西省科学发现、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作 出特别重大贡献的,可以授予特等奖。上述三类奖种,授奖总 数不超过 150 项。 自然科学奖单项授奖人数实行限额,特等奖单项授奖人数 不超过 10 人,一、二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 5 人。 技术发明奖单项授奖人数实行限额,特等奖单项授奖人数 不超过 10 人,一、二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 6 人。 科学技术进步奖单项授奖人数和授奖单位数实行限额。特 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 20 人,授奖单位不超过 15 个;一等 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 15 人,授奖单位不超过 10 个;二等奖 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 10 人,授奖单位不超过 7 个。 二、奖励条件 2022 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聚焦“四个面向”,重点奖励为江西 省科技事业和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的科技人才和重大科技成 —2— 果。 (一)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授予在江西省科学技术研究活 动中,在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 卓越成就,或在江西省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 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的在 赣中国公民,且具备下列条件: 1.应当热爱祖国,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并仍在从事科学 研究或者技术开发工作; 2.在本省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或者高新技术产业化中, 创造巨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 (二)自然科学奖。授予在江西省基础研究或者应用基础 研究活动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或者规律,作出科学发现的个 人。上述科学发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阐明; 2.具有较大科学价值; 3.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三)技术发明奖。授予在江西省技术发明、技术创新活 动中,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其系 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个人。上述技术发明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前人尚未发明或者尚未公开; 2.具有先进性、创造性、实用性; —3— 3.经实施,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 (四)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具备下列条件的个人或者组 织: 1.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重大技术创新、科学技术 成果转化,创造显著经济效益,对江西省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 进步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 2.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长期从事科学与技术管理研究、 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经过实践检 验,对江西省的科学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创造 显著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的个人和组织; 3.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解决大量复杂、关键技术问题, 保障工程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者接近当代国际先进水平,对江 西省的经济、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 4.在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和方法、普及科学知识 的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对江西省的原创科学技术普及作出突 出贡献,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个人和组织。 (五)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授予在双边或多边国际科学 技术合作中对江西省科学技术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科学 家、工程技术人员、科技管理人员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管 理等外国组织,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同江西省的公民或者组织合作研究、开发,并取得重大 —4— 科学技术成果; 2.向江西省的公民、组织传授先进科学技术或者为江西省 培养人才,成效显著; 3.为促进江西省与国外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作出重要贡 献。 三、提名方式 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度,不受理自荐。提名方式 分为专家提名和单位提名(以下统称为提名者)。 (一)提名者资格 1.专家提名 提名专家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中国科学院院 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江西省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获得者,年 龄不超过(含)70 周岁(1952 年 1 月 1 日之后出生)的国家自 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完成人和江西省科学 技术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其中,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江西省科学技术特别贡献 奖获奖人,可以独立提名,且奖项不限。其他提名专家学者可 以每年度与他人联合提名所熟悉专业领域的项目 1 项。 鼓励联合提名,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提名 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责任专家应在本 人从事学科专业(一级学科)内提名。提名专家不能作为同年 —5— 度提名项目完成人,并应回避本人提名项目所在奖种评审委员 会、评审组(含网评组)的评审活动。2 名以上(含 2 名)专家 联合提名时,与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同一单位的专家不超过 1 人。 2.单位提名 提名单位是指经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的具有提名资格 的省级专业委员会、全省性行业协会(联合会)等。提名部门 包括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直属机构,以 及经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的具有提名资格的其他单位。 提名单位提名奖种和数量不限。各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 的遴选机制,优中选优,提名本学科、本行业、本地区、本部 门的优秀项目。 (二)提名要求 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不得涉及涉密内容。 提名者应合理选择提名奖种和等级,严格按照本通知及 《2022 年度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见附件 4, 以下简称《手册》)要求进行提名,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准 确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在提名、异议处理等工作中承担相应责 任。 四、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相关成果必须符合《江西省科学技术奖 —6— 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并将项目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 成登记且该成果公示期间无异议(与提名项目无关的成果不得 作为申报省科技奖的登记成果),同时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自然科学奖 1.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已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 发表或者作为学术专著出版两年以上(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之 前),其重要科学结论已为国内外同行在公开发行的重要学术 刊物以及学术专著所正面引用或者应用。代表性论文在线发表 时间可作为论文发表时间,但须在论文电子版中有明确标识, 或另附在线发表时间证明。 2.代表性论文、专著署名第一单位必须是江西省内单位或 组织,且未在省级及以上政府科技奖励获奖项目或本年度其他 提名项目中使用。 3.在医疗卫生类科技成果中,属生物学和基础医学理论方 面的研究成果,应提名自然科学奖;通过临床观察或病例分析 研究发现某些对治疗疾病有意义的规律、现象和特征并有新的 理论观点的成果,按基础研究类成果提名自然科学奖。 4.候选人应是“代表性论文、专著”排名前 5 位的作者或通 讯作者。第一候选人应当是在赣工作的个人,且至少是 2 篇(部) 以上“代表性论文、专著”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项目提名时, 应当征得未列入候选人的代表性论文、专著的其他作者(含共 —7— 同第一作者、共同通讯作者)知情同意。候选人之间在项目实 施期间应具有实质性的合作关系。 (二)技术发明奖 1.排名前 4 位的候选人必须是发明专利的发明人。第一完 成人必须是在赣工作的个人。候选项目主要完成人不能完全覆 盖核心知识产权证书所列权属人、发明人时,应当征得其他未 提名权属人和发明人的知情同意。候选人之间在项目实施期间 应具有实质性的合作关系。 2.专利权人应当是在赣的个人或组织。专利应当是已取得 授权,且未在省级及以上政府科技奖励获奖项目或本年度其他 提名项目中使用。 3.提名项目原则上应已在江西省实施,且技术成熟,整体 技术应用于生产实践两年以上(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之前), 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 (三)科学技术进步奖 1.提名项目应当是技术成熟,整体技术经两年以上(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之前)较大规模的实施应用,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 益或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 2.主要创新内容(含专利、论文等)应未在省级及以上政 府科技奖励获奖项目或本年度其他提名项目中使用。 3.第一完成单位必须是在赣的单位或组织,第一完成人原 —8— 则上是在赣工作的个人。 4.项目提名时,科研成果完成人员未列入候选项目主要完 成人的,应当征得未列入人员的知情同意。 5.候选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各级政府行政管理部 门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候选单位。候选单位之间在项 目实施期间应具有实质性的合作关系。 6.科普作品可以作为公益类项目提名参加科技进步奖的评 审。科普作品是指以提高公民科技素质为目的,且于 2010 年 1 月 1 日以后 2020 年 7 月 30 日以前公开出版、发行的科学普及 出版物,包括科普原创作品和编著作品。 (四)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应当是经两年以上(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之前)与在赣公 民或组织的国际科学技术合作中,对江西省科学技术事业作出 重要贡献的外国科学家、工程技术人员、科技管理人员和科学 技术研究、开发、管理等组织。 (五)其他 1.当年度项目或完成人不得被重复提名或被多个组织、部 门联合提名。候选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 1 个项目的完成人参与 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上两个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省科 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不能作为 2022 年度省科学技 术奖项目的完成人。 —9— 2.候选人不是候选单位的,应当经所在工作单位出具书面 同意意见,并提供对项目所做出的创造性贡献的原始证明后提 名。 3.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项目中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 服务的工作人员,以及在项目实施期间身份为党政机关公务人 员的,一律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 4.所有用于候选项目支撑的计划、基金(项目)等须在 2022 年 8 月 31 日前完成结题或验收。 5.涉及实验动物的项目必须开具实验动物审查合格证明;土 木建筑工程类项目须提交工程验收报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应 是已授权的;科普类项目须提交两套科普作品;应用证明和经 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出具时间须为 2022 年 1 月 1 日以后;未在 本省直接应用的候选项目,应提供我省候选单位获得的经济效 益证明。 6.知情同意书、相关证明、报告、公示情况、结题或验收 等材料需按规定上传至《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 7.候选人、候选单位及其项目经初评推荐或评审委员会复 评推荐后要求退出当年度评审的,须有充分合理的理由,并经 提名者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奖励办公室提出,经批准后方可撤 评。如以相同技术内容再次提名省科技奖,须间隔一年以上。 8.省级学会、行业协会(联合会)及其他组织机构(包括 — 10 — 国家级学会、协会、联合会和中国技术市场协会科技成果评价 工作委员会的成员单位)合法合规的科技成果评价报告,可申 请科技成果登记,并作为申报科技奖励的项目成果依据。 9.提名项目须在 2022 年 8 月 31 日前完成科技成果登记。 登记机构联系方式:省科技信息研究所文献中心 刘书玲 0791-86258606 , 赵 季 辉 0791-86296194 , 电 子 邮 箱 yerong7228@163.com 。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省府大院北二路 53 号省科技厅大楼 401 室,邮编:330046。 (六)不得提名的项目 1.未取得省级科技成果登记的项目(科普类、国际合作类 除外); 2.参加了 2021 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包括评审通 过与评审淘汰的项目,不包括虽经提名但未正式受理的项目; 3.国家安全类、国防类和涉密的项目; 4.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的项目,未获得主 管行政机关批准的; 5.软科学研究成果; 6.同一技术内容的项目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科技奖励 的; 7.申报科技进步奖,项目整体尚未完成的; 8.列入国家或省部级、市厅级科技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 — 11 — 未整体验收或结题的; 9.科普论文,科普报纸、期刊,国民学历教育教材、实用 技术培训材料,科幻类作品,科普翻译作品等。 五、提名程序 (一)提名渠道 省科学技术奖的提名渠道,原则上按照候选项目第一候选 单位(人)的直属或属地关系,经符合《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励 办法》规定的提名者审查合格后提名。中央在赣单位完成的项 目,可以按照属地关系或行业归口关系或代管关系提名。省科 学技术厅直属单位和没有明确主管单位的候选项目、候选人由 所在地设区市提名。 (二)提名申请 专家提名前,由责任提名专家通过本人电子邮件提出申请 (申请格式见附件 1),并提供提名资格证明材料(院士证书或 获奖证书扫描件等),电子邮件及附件标题为“专家提名申请表 ——所有提名专家姓名”。 单位提名前,通过电子邮件提出申请(申请格式见附件 2), 电子邮件及附件标题为“单位提名申请表——提名单位名称”。 提名申请的电子邮件发送至 3225623480@qq.com,申请截 止日期为 2022 年 8 月 31 日。申请截止日后 5 个工作日内经审 核符合提名要求的,提名者可登陆《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 — 12 — 系统》查询提名号和校验码,及时分发给候选项目单位。 (三)提名公示 提名公示需在网络提名截止前完成。提名项目(人选)应 在项目所有完成单位(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提名单位应 在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内容需按照《手册》的要 求,时间不少于 7 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 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 六、提名书填写要求 提名书是江西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提名者按 照本通知和《手册》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提名材料的填写。 项目申报人于 2022 年 9 月 5 日起,使用申报人账号及密码 登录《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 http://ywgl.kjt.jiangxi.gov.cn),选择申报奖励类型,凭提名号和 校验码在线填写资料并提交。 七、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一)专家提名 纸质提名书原件 1 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胶装), 不要封皮,由责任提名专家直接寄送或委托工作人员报送至材 料受理部门。 (二)单位提名 以正式公函的方式报送提名材料。发函要求为:省人民政 — 13 — 府有关部门和直属机构提名应是部门发文;各设区市提名应是 人民政府(或其办公厅)发文;经省科学技术厅认定符合资格 条件的其他提名单位,应以单位法人名义行文,由本单位法人 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提名单位报送的材料包括:⑴正式公函 1 份,内容应包括 提名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提名项目数量和汇总表;⑵纸质提 名书原件(盖有单位公章)1 份。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生产许 可证等可以只提供复印件,其余一律提供原件。主件、附件应 一并装订(胶装),不要封皮。 (三)其他情况 1.提名书项目名称、完成人(单位)及排名等原则上应与 公示材料一致。与公示不一致的,提名单位应在正式公函中说 明原因。 2.提名者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回避专家申 请表》(见附件 3),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提供证明材料 并加盖提名单位公章(或提名专家亲笔签名)。 3.提名者应按形式审查的要求认真审查提名书。提名书正 式提交后,省奖励办将对本年度所有提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不予受理。 八、提名时间要求 (一)提名申请截止时间 — 14 — 2022 年 8 月 31 日。 (二)提名书网络提交截止时间 项目候选人在线填报提名书时间截止至 2022 年 10 月 7 日 23 时,项目单位审核提名书时间截止至 2022 年 10 月 10 日 17 时,提名者在线审核时间截止至 2022 年 10 月 12 日 17 时。各 审核部门在规定审核时间范围内退回修改的项目,在该审核部 门审核时间截止前,项目负责人均能重新提交审核。 请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做好材料申报和审核工作,逾期将无 法提交。 (三)纸质材料报送时间 2022 年 10 月 13 日至 10 月 18 日 17 时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及材料受理 (一)材料受理 受理部门:江西省科技事务中心 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东三路 2 号(原省工商局 9 楼) 邮编:330046 联系人:丰涛,艾金根 联系电话:0791-88175549,86200587 (二)技术支持 1.爱瑞思软件(深圳)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客服电话:400-161-6289 — 15 — 2.省科技信息研究所网络中心 联系人:李群,龚越 联系电话:0791-86226025 技术咨询 QQ:3225623480,2651907050 (三)奖励政策咨询 省科学技术厅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 联系人:毛永红,江强波 联系电话:0791-86284608 (四)各设区市科技局联系方式 南昌市科技局:0791-83884248 九江市科技局:0792-8237184 景德镇市科技局:0798-2182007 萍乡市科技局:0799-6832631 新余市科技局:0790-6441054 鹰潭市科技局:0701-6232579 赣州市科技局:0797-8991576 宜春市科技局:0795-3222238 上饶市科技局:0793-8210543 吉安市科技局:0796-8230932 抚州市科技局:0794-8236985 赣江新区创新发展局:0791-87378863 南昌高新区科技局:0791-88161065 — 16 — 附件:1.江西省科学技术奖专家提名申请表 2.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申请表 3.回避专家申请表 4.2022 年度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网 站另发)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2 年 8 月 16 日 (此件主动公开) — 17 — 附件 1 江西省科学技术奖专家提名申请表 (2022 年度) 类别 姓名 出生 工作 一级 二级 年月 单位 学科 学科 身份 提名专家 1 (责任专家) (填数字) 提名专家 2 (填数字) 提名专家 3 (填数字) 身份 证号 手机 电子邮箱 项目联系人 提名项目名称 项目完成人 及单位 提名奖种 (请填写字母) A: 江西省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B:江西省自然科学奖;C: 江西省技术发 明奖;D:江西省科学技术进步奖;E:江西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提名项目奖等 A: 特等奖; B:一等奖; C:二等奖 项目简介 (不超过300 字) 声明:本人严格遵守《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省科学 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对提名工作的具体要求,同意在项目公示时公布个人相关信息 提名专家签名 (姓名、工作单位、学科专业及提名意见等),本年度不再作为江西省科技奖的完成 人。本项目是本人本年度唯一提名项目。 提名专家签名: 说明: (1)提名专家最多可填写 3 人,只有 1 人时专家 2、3 姓名处填“无”。 (2)提名专家身份(请填数字):1 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奖人;2 中国中科院院士;3 中国工程院院士;4 江西省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获奖人;5 国家自然科学奖完成 人;6 国家技术发明奖完成人;7 国家科技进步奖完成人;8 江西省科学技术奖 一等奖第一完成人(符合多重身份的请选填数值较小或符合提名规则的身份)。 (3)项目联系人:身份一般填写“项目完成人”或“科研管理人员”。 (4)学科:填写专家所从事的学科。 — 18 — 附件 2 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申请表 (2022 年度) 提名单位(加盖公章) : 序号 项目名称(人选姓名) 填报日期: 主要完成人 年 主要完成单位 提名单位联系人: 办公固定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月 日 提名奖种 奖等 说明: (1)提名奖种包括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 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2)表格栏目中“或人选姓名”特指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国际科技合作奖候选人; (3)奖等包括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 19 — 附件 3 回避专家申请表 (2022 年度) 项目名称 姓 申 1 避 工作单位 姓 2 名 专业 工作单位 回避理由 专 家 专业 回避理由 请 回 名 姓 3 名 专业 工作单位 回避理由 提名单位(盖章) 提名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每个提名项目提出的回避专家不得超过 3 人。原则上只限评审专家与被评审的候选 人、候选单位或项目有利害关系的,提名者可以提出回避申请,并在提名时书面提出理由 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学术观点不同、同行竞争等不得作为申请专家回避的理由。 江西省科技厅办公室 — 20 — 2022 年 8 月 16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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