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政办字〔2023〕16号 关于印发邹城市镇街就业驿站(村级劳务合作社)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邹政办字〔2023〕16 号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邹城市镇街就业驿站(村级劳务 合作社)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邹城市镇街就业驿站(村级劳务合作社)建设实施方案》 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5 月 1 日 (此件公开发布) — 1 — 邹城市镇街就业驿站(村级劳务合作社) 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稳定和扩大就业促 增收促消费促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3〕3 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 6 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 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鲁人社发〔2022〕13 号)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助 力乡村振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35 号) 工作要求,通过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镇街公共服务机构合 作,在镇村注入更多专业力量,建设一批“镇街就业驿站”“村 级劳务合作社”,在全省率先打造“镇级就业驿站+村级劳务合作 社”公共就业服务新机制,促进城乡劳动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 就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实现更加充分、 更高质量就业为目标,突出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推动市级公共 就业服务机构、镇街就业驿站和村级劳务合作社上下联动,全面 加强镇级就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建设,提供全方位“一条 龙”公共就业服务,满足新时代城乡劳动者日益多样化的就业创 — 2 — 业服务需求。 二、工作目标 坚持便民利民、属地管理、长效规范的原则,到 2023 年 7 月底前,全市各镇街全面完成就业驿站建设并投用。运行服务过 程中,要引导和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积 极作用,根据劳动者和用工主体需求,在就业创业、人才引进、 技能培训、劳务输出、综合治理等方面进行需求对接,开展精准 服务。 三、重点任务 (一)鼓励因地制宜分类建设 坚持统筹现有阵地资源、便民利民的工作思路,每个镇街都 要建设至少一处综合性就业驿站,可采取统筹优化为民服务中 心、现有公共服务场所等方式,保障公共就业服务空间。有条件 的社区(村居)可参照镇级就业驿站标准建设小型驿站(村级劳 务合作社)。坚持自愿合作、优化服务的原则,鼓励镇街与人力 资源服务机构合作,免费提供公共服务场所入驻,开展就业驿站 各项工作。就业驿站建设标准见附件。 (二)明确就业驿站工作职责 坚持边运行边完善功能、边使用边拓展服务的工作思路,为 用工主体和劳动者提供招聘服务、求职服务、政策服务、培训创 业服务、灵活用工服务、劳动权益维护、网络服务等公共服务。 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1.开展人社政策宣传。会同镇街对辖区内登记失业、就业 — 3 — 困难人员、退役士兵等重点群体开展人社政策和就业服务宣传。 2.建立人力资源信息库。采集整理辖区内劳动者(含学历 人才、技能人才)就业失业状况和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和个体 经营岗位需求状况并登记造册,定期维护更新。 3.会同镇街举办人力资源市场招聘活动。每月发布招聘需 求信息和劳动者求职信息,重点监测各类人才情况,定期分析本 辖区专业技术人才、专科及以上学历人才供给和需求状况,促进 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平衡。 4.会同镇街开展技能、创业、“招工+培训”校企合作等多 种类型的职业培训。 5.会同镇街为重点群体提供“一对一”跟踪帮扶。为大学 生、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提供免费代办、帮办、导办服务。 6.会同镇街开展辖区内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年度 考核、待遇兑现等工作。 7.提供劳动权益保障渠道或热线。 8.根据本镇街就业驿站实际情况和日常管理需求应当履行 的其他职责。 (三)完善联动服务机制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工合作的工作思路,实现公益 性的公共就业服务和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有效衔接,为用人单位 和各类群体提供高质高效的全流程服务。 1.就业驿站服从镇街党政班子的领导,接受上级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门的指导,建立权责对等、分工协作的机制,工作人 — 4 — 员必须遵守行业规范,实行标准化管理、公益性服务。 2.在工作分工和职责权益方面,镇街整体把控和监督就业 驿站的发展方向,镇街工作人员承担人社领域政策落实等核心业 务,第三方服务机构负责运用信息发布、职业介绍、劳务派遣、 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才寻访、人力资源培训等服务方式,实现 市场供需平衡,公开服务标准,负责保障服务对象劳动的条件, 为符合条件的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妥善解决因意外伤 害发生的矛盾纠纷。 四、组织保障 就业驿站是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的重要平台,是推进 人力资源服务基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将 就业驿站建设纳入重点工作事项,做到场所到位、人员到位、制 度到位、宣传到位、培训到位、经费到位。 (一)强化工作保障 各镇街要成立就业驿站建设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根据驿站建 设类型提供办公场所,加强对驿站建设、管理、服务工作的支持。 各镇街要安排一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牵头负责就业 驿站工作,同时创设 3—5 人公益岗充实就业驿站力量,会同人 力资源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至少 3 人)做好驿站各项工作。有条 件的镇街可将就业驿站与零工小站一并建设,多渠道提供更规范 的“一条龙”就业服务,争创省市亮点工作品牌。 (二)强化资金保障 对服从管理并通过就业驿站(或零工小站、新业态平台,下 — 5 — 同)推荐岗位实现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新就 业形态灵活就业或达成劳务协议的劳动者,通过就业驿站为其购 买意外伤害保险,并按照购买保险费数额的 50%给予就业驿站补 贴,就业驿站负责将补贴发放至劳动者或购买保险的组织,每人 每年不高于 100 元,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按年度申报拨付, 不与其他职业伤害保险补贴重复享受。对为本地用工企业(不含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介绍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的 人员就业,与劳动者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且缴 纳 2 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的中介机构(具备职业介绍资质的就业 驿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均可),按照每人 120 元的标准给予中 介机构职业介绍补贴,职业介绍补贴每人只享受一次,受理标准 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业介绍补贴申领记录为准,当年受理 时间截至 12 月 25 日。上述两项补贴所需资金优先从就业补助资 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三)强化扶持管理 通过职业介绍补贴、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等政策鼓励各类人力 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就业驿站建设,要对就业帮扶工作做得实、就 业贡献大的机构给予支持。符合条件的平台或服务机构,向镇街 就业驿站提交意外伤害保险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的申请,其中: 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提供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银行账号、 商业保险缴费发票及被保险人名单、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或劳务(服务)协议;职业介绍补贴提供享受补贴人员花名册、 身份类证明复印件、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复印件、社保缴纳 — 6 — 证明等材料,镇级初审合格后报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核 准,补贴情况要公示(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 规定拨付补贴资金到申请主体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四)落实考核奖惩措施 就业驿站建设和服务工作纳入 2023 年度全市综合考核,并 根据建设和服务成效等给予加减赋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要对就业驿站建设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效明显、群众满意度 高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措施不力、推进速度慢、 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目标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通报结果计 入“促进共同富裕”和“守牢底线扣分事项(六稳六保)”成绩。 对违反工作纪律和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 规追究责任。 (五)强化宣传引导 各镇街要依托电视、广播、网站、两微及抖音等宣传媒介, 向社会广泛公布就业驿站的地址、运行时间、职业(工种、岗位) 、 联系方式等信息,为供求双方对接提供指引。强化政策服务宣传, 围绕服务政策、服务事项和服务规范等内容,提高就业驿站的知 晓度和认可度,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营造支持多渠道灵活就 业的良好氛围。 附件:邹城市就业驿站建设标准(试行) — 7 — 附件 邹城市就业驿站建设标准(试行) 项目 总则 基础 设施 — 8 — 内容 类型和准则 细则 1 市级将设计全市统一的 LOGO 标识,各镇街建设或统 筹优化为民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机构现有服务场所, 通过整合、改造、新建等方式建设规范化就业驿站, 明显位置要悬挂统一标识和“邹城市××镇(街道) 就业驿站”牌子 2 不依托为民服务中心建设的驿站,应在人流量大、交 通便利的中心区域或零工聚集揽活地布局建设就业驿 站 3 应为辖区内劳动者和用工主体提供针对性的免费公共 就业服务,主要包括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政策咨询、 失业登记、失业帮扶、困难援助、技能培训、创业服 务等 4 应具备健全的服务制度、齐全的服务设备、完整的服 务项目、清晰的服务流程、专业的服务队伍 5 新建镇街就业驿站,场所面积应不少于 60 平方米,应 划分综合服务窗口、求职招聘区、职业指导室、创业 指导室、待工区、对接洽谈区等空间,配备求职招聘 终端、联网电脑等自助服务设备;村级劳务合作社, 应设置专用的服务窗口或站点,并配备发布求职招聘 信息的功能设备 6 就业服务场所应划分,其中:招聘区应具备举办招聘 活动的摊位、LED 屏、照明、网络、消防等设施设备 和功能,为用工双方提供免费的求职招聘场地服务, 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计划和招聘职位信息,定期发 布最新的培训信息、创业信息、就业政策法规信息和 指南;洽谈区应具备会议洽谈、法律援助等功能,免 费提供法律咨询,依法开展调解工作或向上级主管部 门协调资源服务;职业指导室应具备职业介绍、职业 规划等功能,指导制作和免费发布求职简历 7 就业服务场所应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合规建设疏散 通道、安全出口,配备消防安全设备和安全监控系统 服务场所 项目 基础 设施 内容 细则 8 应配备服务信息发布大屏、公共宣传栏等基本服务设 施设备 9 应配备写字桌台、休息座椅、空调通风、饮水取用、 便民服务箱等便民服务设施设备 10 应按照卫生防疫要求,设置隔离观察室,配备测温、 消杀等设备物品,并储备防疫物资 11 应配备电脑、电话、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 仪等必要办公设施设备 12 应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开展各类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 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展特色化灵活就业专项服 务活动 13 应定期举办专场招聘会,每月不少于 1 场次,常态化 发布岗位信息 14 应为各类劳动者和用工主体提供常态化就业服务,就 业服务场所工作时间正常开放,帮助开展即时供求对 接并受理各项经办业务 15 应充分利用就业服务场所各类信息服务渠道,合法规 范、及时有效发布非全日制用工、临时性和阶段性用 工等零工招聘信息 16 发布的岗位招聘信息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职业(工 种) 、技能要求、工作地点、工作时长、薪资待遇、计 酬方式等,不得含有就业歧视性内容 17 应指导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如实规范进行求职登记, 准确掌握基本信息、就业需求、就业能力等情况 18 应配备至少 1 名持有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培训结业证 书的人力资源服务工作人员,为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 提供“一对一”职业指导服务,制定个性化就业服务 方案,提出择业建议并精准匹配提供岗位信息 19 主动为登记失业的人员开展 12333 式就业服务,开展 职业介绍服务,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上岗就业,确 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20 应定期发布公益性岗位、各种稳岗扩岗政策信息,向 有意愿灵活就业且符合条件的求职人员精准推送并推 荐上岗,在综合服务窗口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受 理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相关业务 服务设施 招聘服务 服务 内容 求职服务 就业政策 服务 — 9 — 项目 内容 细则 21 针对学历人才、技能人才、乡村振兴人才等,提供政 策保障、金融支持、创业扶持、住房教育生活服务等 方面的政策解读、业务办理,开通绿色服务通道,提 供“一站式”引进服务 22 整合资源建立“创贷之家”,推行“创业一件事”服务, 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贷款、两项 创业补贴服务和创业政策落实等“一站式”创业服务 23 应在综合服务窗口受理职业培训报名申请,举办或协 调举办职业培训班,精准推送培训项目信息,动员辖 区符合条件的人员就近参加技能提升培训 24 应针对辖区内企业新录用的员工和原有员工进行培 训,依托职业培训机构,培训基本职业素质和劳动技 能,提升企业管理效益,为符合条件的人员申领职业 培训补贴 灵活用工 服务 25 应为劳动密集型企业提供灵活用工服务,依托诚信人 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灵活就业人员信息台账,记录其 工作技能、工作经验等,并定期对这些劳动者进行涉 及不同行业不同技能知识的培训。根据企业需要将劳 动者以灵活用工的形式推荐就业 劳动权益 保护 26 应公开投诉举报电话 0537-5373616,0537-5213823 27 应推广邹城就业网、 “乐业邹鲁”微信公众号、“零工 小站”小程序,引导劳动者和用工主体登录网站等渠 道进行注册登记,开展线上求职招聘服务 28 应建立并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 制,注重服务态度和服务礼仪,规范使用文明用语,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人才政策 服务 创业服务 职业培训 服务 服务 内容 网络服务 服务制度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 市检察院,市人武部。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10 — 2023 年 5 月 1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