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政发〔2022〕2号关于公布邹城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pdf
邹政发〔2022〕2 号 邹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邹城市人民政府 2022 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 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市政府编制了《邹城市人民政府 2022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同意,现予公布, 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 序。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 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 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 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 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 布。 四、目录实行年终总公开制度。年底前向社会公示 2022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完成情况。 附件:邹城市人民政府 2022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邹城市人民政府 2022 年 3 月 17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邹城市人民政府 2022 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1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完成时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06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06 市妇女联合会 2022.06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06 邹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 偿实施意见 2 邹城市城区居民危险房屋改造管 理办法 3 邹城市“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和 邹城市“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 4 邹城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