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政发〔2023〕2号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pdf
邹政发〔2023〕2 号 邹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气象高质量发展的 实 施 意 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 —2035 年)的通知》(国发〔2022〕11 号)、《山东省人民政 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气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鲁政发〔2022〕 13 号)和《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气象高质量发展 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22〕18 号),推进我市气象事业高 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 1 — 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和视察 山东、视察济宁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地 方特色,加快推进高质量气象现代化建设,努力构建科技领先、 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充 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 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邹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气 象保障。 (二)发展目标。到 2025 年,气象监测、预报和服务能力 不断提升,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 95%以上,预警准确率和提前 量进一步提高,气象预警信息实现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全覆盖, 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进一步夯实,气象综合实力位居全 市前列。到 2035 年,全面建成满足需求、特色鲜明、人民满意、 保障有力、技术先进、更有活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以智慧气象 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气象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和 气象综合实力走在全市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气象高质量发展基础能力 1.建设精密综合气象观测系统。统筹优化和健全综合气象 观测体系,形成融合互补、点线面结合、布局科学的现代综合气 象观测网。面向现代农业、交通、能源、旅游和生态环境功能区、 脆弱区、敏感区等需求,科学加密建设各类气象探测设施,优化 全市区域观测站网布局。有计划地实施区域气象观测站升级工 程,健全智能化综合气象装备保障和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 (市 — 2 — 气象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 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气象预报系统应用。强化智能网格预报技术应用, 预报精细化水平显著提高,空间分辨率达到公里级、重点区域达 到百米级,时间分辨率达到逐小时、重点区域达到分钟级。强化 短时临近监测预报预警,加强卫星、雷达等多源资料在灾害性天 气短时临近预报预警中的应用研究,提高中小尺度灾害天气监测 预警能力。(市气象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 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创新精细气象服务系统。丰富气象服务产品供给,围绕 人民群众衣食住行游购娱学康等多元化服务需求,增强公众气象 服务供给能力,实现气象预警、气象预报、气象实况、生活气象 指数等精准高效主动推送,提升气象服务融入公众智慧生活的能 力。建设高速气象通信网络,提升气象数据传输效率。(市气象 局牵头,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融媒体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等部门 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4.健全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将气象灾害防御融入基层 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纳入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健全以气象灾害 预警为先导的联动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气象保障服务能 力,及时修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强化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 — 3 — 落实极端天气约束性停工停课停业停运等防灾避险制度和气象 灾害风险转移制度。健全政府主导的气象信息社会再传播机制, 加强气象服务信息传播渠道建设,实现各类媒体气象信息全接 入,形成“气象部门自己发、其他部门同步转、社会媒体协同播” 的发布传播机制。(市气象局牵头,市应急局、市教育体育局、 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宁市生态环 境局邹城市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融媒体中心、市发展改革局、 市社会治理服务中心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提升气象灾害风险防御能力。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和 成果应用,开展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隐患排查,发展气象灾 害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业务。加强气象防灾减灾融入各部门、基 层网格治理体系,坚持城市和农村防灾减灾并重,加强综合减灾 示范社区建设。强化气象科普供给能力,增强全社会气象灾害防 御水平和自救互救能力。(市气象局牵头,市应急局、市教育体 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协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增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健全分灾种、分重点 行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提高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和中小 河流洪水、地质灾害、城市内涝、森林火灾等气象风险预报预警 能力。加强黄河流域等重要流域和邹城山区等强降水监测预警, 开展分灾种、分区域、智能化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完善分 部门管理、上下贯通、区域协同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机制,畅通 — 4 — 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传播的“绿色通道”。发展气象灾害 鉴定评估工作。(市气象局牵头,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 和旅游局、市水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气象保障邹城高质量发展能力 7.实施“气象+”赋能行动。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生产、 流通、消费等环节。深挖服务潜能,加强全市高危行业、旅游、 交通航运等行业信息直通气象服务,开展多部门联合专项检查。 基于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和精细区划,开展气象条件对交通、生态、 大气环境、城市内涝、地质灾害及公众生活、生产的影响研究, 开展多灾种精细化、针对性气象风险预警服务;细化主要粮食作 物不同生育期气象服务指标,开展病虫害防治、干热风等气象风 险预警服务,为粮食安全生产提供有力气象保障。建立气象对不 同行业影响的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为城市运行提供精准靶向 的气象保障服务。(市气象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 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 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实施“乡村振兴”气象保障行动。开展精细化农业气象 灾害预报预警,建立粮食作物和特色经济作物长势、农业气象灾 害遥感监测业务技术与产品体系,提升农业生产提质增效和防灾 减灾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加强对乡村自然灾害的综合监测预警能 力,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和应用,推动气象预警信息到村到户 到人。加强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发展“农业气象+保险”服 — 5 — 务。优化农业气象信息服务渠道,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气象基 础信息融合共享,实现基于位置的精细化、定制化、直通式农业 气象信息服务。(市气象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提高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水平。加快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 作高质量发展,适时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提升作业指挥水 平,推进地面、卫星等多源数据融合分析、云降水数值模拟、智 能网格预报等技术应用,提升作业条件识别预报、决策指挥、效 果评估等业务能力。推进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实施装备升级改造, 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管理。(市气象局牵头,市公安局、 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将气 象高质量发展纳入相关规划,落实资金、用地等政策支持和项目 安排。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研究落实举措,明确责任分 工,扎实推进。建立市气象局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实施保 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市气象局牵头,市政府办公室、市发 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法治保障。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 规范气象预报统一发布和各类市场主体传播气象预报的行为,有 效保护气象数据安全,规范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气候 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加强防雷、升放气 — 6 — 球、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安全监管和行业监管。搭建结构合理、 科学适用的气象标准体系,强化气象标准化应用。(市气象局牵 头,市司法局、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 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落实财政保障。完善财政投入机制,进一步落实和完 善双重计划财务体制,按照中央和地方对气象部门经费保障范围 的有关规定,加大对气象事业的财政支持,足额保障气象工作人 员地方津补贴,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支持气象科学研究 和技术开发项目,将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经常性业务项目的 建设和维持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气 象高质量发展。加强气象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价,提高资金 使用效益。(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气象 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邹城市人民政府 2023 年 4 月 10 日 (此件公开发布) — 7 —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 市检察院,市人武部。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8 — 2023 年 4 月 10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