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兖政字〔2022〕27号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济宁市兖州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批复.pdf
济兖政字〔2022〕27 号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济宁市兖州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 年)》的批复 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济宁市兖州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 年)〉的请示》(兖体字〔2022〕36 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济宁市兖州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 年》(以下简称《实施计划》),并由你单位负责印发实施。 二、《实施计划》的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体育事业公益性,逐步完善符合我区 区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保障公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促进全民健身与竞技体 — 1 — 育协调发展,扩大竞技体育群众基础,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 活,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健康水平 和生活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和文明进步,努 力奠定建设体育强区的坚实基础。 三、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支持力度,依据《实施计划》提出的目标任 务,切实推动全民健身工作实现新发展。 四、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 强协作。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要牵头做好《实施计划》的组织实 施工作,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认真研究解决《实施计划》 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重大情况及时按程序向区政府报告,确 保完成《实施计划》确定的各项任务。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 2022 年 12 月 27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 区检察院。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12 月 27 日印发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