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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任民字〔2022〕35 号任城区“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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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任城区民政局 文件 济宁市任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济任民字〔2022〕35 号 关于印发《任城区“十四五”养老服务 体系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任城区“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印发给你们,请 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济宁市任城区民政局 济宁市任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 年 12 月 15 日 (此件主动公开) — 1 — 任城区“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 为推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落实,实现广大老年 人及其家庭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依据《国家积极应对 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山东省“十 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济宁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 《济宁市任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背景 (一)“十三五”时期取得的主要成就 “十三五”期间,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应 对老龄化趋势,加大对养老服务的投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提 升养老服务水平,全力推动我区养老服务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明 显成效。2016 年,被确定为“全省社区治理暨养老服务创新实验 区”,承担济宁市第二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 市”主要任务并在中期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探索社区居家养老 服务新路径。山东寸草心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获得“山东省最具发 展潜力十佳养老创新项目”。 ——保障机制不断健全。成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 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政府领导、部门有效分工协作的改革试点 — 2 — 工作机制。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 一系列文件,并连续 7 年将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列入区政府为 民办实事项目。将养老服务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福彩公益金 留存部分 50%以上用于养老事业发展,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养老服务在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的地位更加突出。 ——服务供给明显增加。居家养老方面,向 4000 余位困难 老年人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依托区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 为全区 600 余位老人提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方 面,建成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22 处、老年人食堂 12 处, 向社区老人提供日间照料、助餐、娱乐等服务。机构养老方面, 建成各类养老机构 27 处,其中民办养老机构 18 处,公建民营养 老机构 7 处,公办养老机构 2 处,机构床位数 3998 个,其中护 理型床位 1563 个。 ——服务质量显著提升。加强养老服务机构质量综合监管, 连续四年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专项行动,率先在全市实现对养 老机构 24 小时视频监控值守。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成并使用, 养老服务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引进了青岛阳光佳苑、鲁商福瑞 达、上海九如城等知名养老服务企业,培育了永康、凤凰怡康、 寸草心等多家本土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在全市率先实现精细 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 — 3 — (二)“十四五”时期的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 程。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成为基本国情,给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带 来巨大挑战和冲击,也蕴藏着宝贵的发展机遇和希望。 发展机遇。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积极应对人口 老龄化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作出了一系列部署安 排,制定《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为实施积极 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供了根本遵循。以国内大循环为主 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供给侧改革、新 旧动能转换深入推进,大运河文化带、淮河生态经济带、鲁南经 济圈等战略机遇叠加,“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营商环境不断优 化,为转变养老服务方式、丰富养老服务内容、增强养老能力带 来难得发展机遇。 面临挑战。截至 2020 年底,全区 60 岁以上老年人约 19.5 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 18.17%;其中 65 岁以上老年人 14 万, 占全区总人口的 13.01%,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养老服务需求 向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转变,然而养老机构城乡发展不平衡、 区域布局不合理、床位供需不平衡、养老服务质量总体不高等问 题比较突出。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 4 —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 《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的要求,从我区养老服 务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加快完善体系建设,强化服 务保障,加大改革创新,不断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不断满 足我区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需求,打造老有颐养幸福任城。 (二)发展目标 到 2025 年,养老服务制度更加健全,服务设施网络更加完 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更加健全,养老产业更具活力,居家 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建成。 ——养老服务供给更加优化。养老服务设施网络不断健全, 区、街道(乡镇)、村(社区)、家庭四级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形 成,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 60%以上,街道、乡镇区域性 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分别达到 100%、80%以上,城市社区 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达到 100%,城乡老年人“十五分钟”养 老圈全面搭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功能明显丰富,医养结合服务 能力显著提升。 ——服务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基本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保持在 100%,失能特困 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并保持在 60%以上,失智老年人、分散供养 特困老年人、农村留守老年人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全 — 5 — 面建立,面向职工和城乡居民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更加完善,面 向中低收入老年人的普惠养老、符合实际的互助养老全面发展, 家庭养老支持措施进一步强化。 ——综合监管水平明显提升。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 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标准化专业化水平、应急救援能力显著提升。 《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标准达标率达到 100%, 养老护理员入职培训率达到 100%。 ——养老产业发展更具活力。养老与文化、教育、家政、医 疗、商业、金融、保险、旅游等行业全面融合发展,重点打造康 养示范小区(小镇),养老服务业专业化、规模化、连锁化、集 团化程度不断提高。 ——养老环境支持更加友好。老年友好型城市、老年友好型 社区建设全面推进,敬老孝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支持老 年人融入并适应智慧社会的环境更加优化,老年人社会融入、社 会参与程度不断提高。 ——养老发展要素支撑有力。养老服务政策支持体系不断健 全,规划引领作用有效发挥,养老服务用地得到切实保障,财政 投入持续加大,各类税费减免政策落实到位,养老服务人才显著 增加,要素集聚效应进一步增强。 — 6 — “十四五”期间任城区养老服务发展主要指标 指 标 目标值 失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 ≥60% 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100% 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 100%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 100% 养老机构护理床位占比 ≥60% 每千名老年人配有社会工作者人数 ≥1 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 100% 乡镇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 ≥80% 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 100% 高品质康养社区数量 ≥1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养老服务制度 1.健全政府兜底养老保障制度。加强对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 障,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实行集中供养,做到愿进全 进、应养尽养,到 2022 年底,失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 并保持在 60%以上。推进农村困难家庭失能人员集中供养制度, 坚持公办养老机构的公益属性,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兜底保 障作用,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重点为经济困 — 7 — 难失能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托养服务。建立公 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和轮候制度,明确老年人轮候前提条件和排 序原则。 2.健全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制度。对照省、市服务清单, 进一步细化清单项目,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支 出责任。健全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老年 人养老需求和有关政策规定,逐步丰富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标准。 探索建立清单年度发布制度。 3.建立完善老年人能力与需求综合评估制度。培育或引入评 估机构或队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 老年人开展能力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领取老年人补贴、接受基本 养老服务的依据。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制度, 以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为重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居 家养老服务。 4.建立健全特殊老年人巡访制度。加强对独居、空巢、农村 留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关爱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 等方式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定期对开展探视与帮扶服务,特 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 100%。建立对无监护人的特殊困难 老年人的监护保障机制。 5.健全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全面实施职工护理保险制 度,完善不同失能等级和护理模式管理服务标准,并逐步将参保 — 8 — 范围扩大到城乡居民,2025 年底前实现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 全覆盖。积极引导发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商业保 险等的有益补充作用,加快发展包括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在内的多 种老年护理保险产品,构建由长期护理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 利、慈善事业、商业保险组成的多层次长期照护服务体系。 (二)优化养老服务供给 1.完善养老服务设施。打造完善任城区社会福利中心,增设 失能人员生活照护服务单元以及医疗护理、康复服务等医养结合 照护单元,优先满足辖区内失能特困人员照护需求。建设具备全 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功能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2022 年年底前,实现街道全覆盖。开展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 对基础薄弱的敬老院实施改造,增强护理功能,推进安居街道敬 老院、喻屯镇敬老院建成竣工启用,2022 年底前敬老院全部达 到二星级及以上养老机构标准。依托乡镇敬老院发展区域性综合 养老服务中心,2025 年年底前,乡镇覆盖率达到 60%以上。实 施社区养老设施配建提升工程,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制 定整改措施和整改台帐,全面建立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 机制和统一登记管理制度。在家庭层面,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老 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信息化改造,依托专业服务组织开展居家 上门服务。 2.完善居家养老支持政策。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 — 9 — 活或就近居住,履行赡养义务和承担照料责任。鼓励社区养老服 务设施对需要长期照护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提供免费或低偿 的喘息服务,对家庭照护者开展护理技能免费培训。加强已建成 住宅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适老化无障碍改造,推动老旧小区坡 道、楼梯扶手、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服务设 施改造。推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融入适老化标准,为农村老年人 提供方便安全的出行和居家基本生活环境。采取政府补贴或购买 服务方式,对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探索建立“养老 顾问”制度,为老年人提供养老规划、政策咨询、资源推介等服务。 3.丰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引导专业服务组织开展居家 上门服务,明确服务标准,大力发展“家庭养老床位”。出台《任 城区社区食堂建设方案》,加强社区助老食堂或社区助餐点建设, 缓解城市老年人的吃饭难题。鼓励和引导国有企业、社会组织、 医疗机构、家政公司、物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 务,按照就近便利、安全优质、价格合理的原则,提供形式多样 的养老服务。 4.推进养老机构结构调整优化。聚焦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 护服务,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提升养老机构长期照护服务能力, 2025 年年底前,全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提高到 60%以上。 鼓励单独建设认知障碍照护机构,或在养老机构中设置认知障碍 照护专区。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推动街道(乡镇)敬老 — 10 — 院全部实行委托运营,借鉴兖州、鱼台经验,分区域对街道(乡 镇)敬老院实行统一运营管理,整合资源,规范合同执行,加强 监督管理,确保公益属性不改变、国有资产不流失、服务水平不 降低。引导养老机构根据自身定位,合理延伸服务范围,为老年 人提供居家期上门、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 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 5.统筹农村养老设施建设。支持有条件的街道(乡镇)敬老 院优化拓展服务功能转型升级为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开展特 困人员供养、失能老年人托养、居家上门、对下指导等服务。大 力发展互助式农村养老,按照“周转房+幸福院”模式,打造具备 集中居住和公共服务功能的农村互助养老院,鼓励专业服务组织 连锁化托管运营,打造政府扶得起、村里办得起、农民用得上、 服务可持续的农村互助养老模式。推广实施政府补贴、集体补助 和子女缴费相结合的孝德基金模式。 6.支持扩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实施普惠养老专项行动,鼓 励各级通过制定支持性“政策包”,带动企业提供普惠型“服务 包”,推动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养老 服务机构。引导各类主体提供普惠养老服务,扩大服务供给,提 高服务质量,提升可持续发展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场原则下的普 惠价格形成机制,享受政府补助以及无偿或低偿使用场地设施的 养老服务机构,应当以普惠为导向确定服务价格并向社会公开。 — 11 — 加大国有经济对普惠养老的支持,鼓励国有企业在养老服务领域 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点布局,培育发展以普惠养老服务为主责主 业、承担公共服务功能的国有企业。有序稳妥推动党政机关和国 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培训疗养机构转型为普惠型养老服务机构。 7.深入推进医养康养结合。健全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合 作机制,按照方便就近、互利互惠的原则,推动未设立医疗卫生 机构的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协作合作关系,开通双 向转诊、急诊急救绿色通道,组织专家团队定期到养老机构巡诊, 签订合作协议,2025 年底前,实现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覆盖 率达到 100%。鼓励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提供医疗、保健、 康复及护理服务。支持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申请内部设 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取消行政审批,实 行备案管理。简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 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的,涉及建设、消防、食品安全、卫生防疫 等有关条件,可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已具备的上述相应资质直接进 行登记备案,不需另行设立新的法人。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 升工程,整合现有卫生服务中心(站)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资源, 推动社区养老设施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深度合作、邻近设置。积 极推进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融合发展,通过一体联建、签约合作、 托管、派驻医护人员等形式,建立紧密型合作关系。探索喻屯敬 老院与镇卫生院联合办院建设农村医养结合新典范。 — 12 — 专栏 1 养老设施建设提升项目 1.区级失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打造完善任城 区社会福利中心,增设失能人员生活照护服务单元以及医疗护 理、康复服务等医养结合照护单元,优先满足辖区内所有生活不 能自理特困人员照护需求,提升照护能力。加强闲置资源利用, 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乡需要,适度扩大集中供养 范围,开展对农村特困失能老年人专业照护。 2.社区养老设施配建提升工程。落实住宅小区养老设施配建 制度,新建小区实行规划、建设、验收、无偿移交“四同步”,配 建率 100%,老旧小区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形式,提高养老 设施配建率。 3.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对基础薄弱的敬老院实施改造,提 高护理能力,推进安居街道敬老院、喻屯镇敬老院建成竣工启用, 支持有条件的街道(乡镇)敬老院优化拓展服务功能转型升级为 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开展特困人员供养、失能老年人托养、 居家上门、对下指导等服务。 4.老年食堂建设工程。出台《任城区社区食堂建设方案》, 加强社区助老食堂或社区助餐点建设,缓解城市老年人的吃饭难 题。 — 13 — (三)提高综合监管水平 1.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建立 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 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 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加强日常执法,明确监管重点,全面加 强对安全质量、从业人员、涉及资金、运营秩序、用地建设等方 面的监管力度,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加强信用 管理,建立养老服务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体系,对存在严重失信行 为的养老服务机构及人员依法依规实行联合惩戒。发挥行业协会 自律作用,建立完善养老服务社会监督机制。 2.发挥标准规范引领作用。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宣贯实施,积 极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打造标准化示范单位,《养 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达标 率达到并保持在 100%。全面实施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制度, 定期开展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评估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作 为养老服务监管、政府购买服务和财政奖补的重要依据。 3.提高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能力。指导督促养老机构落实安 全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积极采取智慧消防等 信息化手段,加强火灾预警监测,及时防范消除安全隐患,建立 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依托公办养老机构和大型民办养老机构,加 强养老服务应急能力储备,组建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急救援能 — 14 — 力。 (四)强化养老人才建设 1.加强在职人员培训。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培 训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老年社会工作者,每年对养老院院 长轮训一遍。到 2025 年,养老护理员上岗培训率达到 100%。养 老机构中从事医疗护理、康复治疗、消防管理等服务的专业人员 持证上岗率达到 100%。大力培养为老年人服务的社会工作者队 伍,在养老服务机构中开发设置社会工作者岗位,2025 年年底 前,每千名老年人至少配有 1 名社会工作者。 2.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评价工作, 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配套的薪酬激励机制。定期举办全区养老护 理员技能大赛,积极参加全省全市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鼓励申 报“济宁市技术能手”。落实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奖补制度,推荐申 报“孔孟之乡敬老使者”,切实增强养老从业人员的职业荣誉感。 3.培育为老志愿服务队伍。扶持培育各类为老志愿服务组 织,围绕老年人精神关怀和生活帮扶需要,广泛开展各类为老志 愿服务活动。引导在校生志愿服务和暑期实践、相关专业技能学 生社会实习、社会爱心人士志愿服务等,与老年人生活服务、健 康服务、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有效对接。试点推广“时间银行”, 实行“订单式”志愿服务,为老年人提供陪伴聊天、陪同购物、陪 同就医、服务缴费、法律援助、智能设备培训等服务,建立志愿 — 15 — 服务储蓄、回馈、激励与评价机制。 专栏 2 养老人才队伍建设项目 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培训养老护理员、养老院 院长、老年社会工作者,每年对养老院院长轮训一遍。2025 年底 前,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率达到 100%,养老机构中从事医疗护 理、康复治疗、 消防管理等服务的专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 100%。 大力培养为老年人服务的社会工作者队伍,在养老服务机构中开 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2025 年年底前,每千名老年人至少配有 1 名社会工作者。 (五)发展壮大养老产业 1.大力推动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 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 展,发展旅居养老、生态养老、健康养老等新兴业态,积极参与 大运河经济文化带旅居养老产业联盟。推进养老服务业专业化、 规模化、连锁化、集团化发展,培育打造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 行业品牌。 2.推动康养示范社区建设。以南苑、古槐为主体,推动融合 医疗健康、养老养生、健康产业、旅游休闲、文化体验等多功能 于一体的康养小镇。立足自然资源、区位交通、历史文化等优势, 打造结合服务、医养、文娱、旅游、管理等多位一体式的养老社 区。到 2023 年,至少建立 1 处综合养老示范社区,向老人提供 — 16 — 多元化、高品质的养老服务。 3.扩大老年产品供给。围绕老年人生活起居、安全保障、保 健康复、医疗卫生等需求,加快适老化康复辅具、智能穿戴设备、 居家养老监护、无障碍科技产品等智能养老设备以及老年人适用 产品的研发,促进老年产品丰富供给和升级换代。支持依托街道 (乡镇)、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嵌入式康复辅具器具销售和租 赁网点,提供用品展示、预约使用、指导教学、售后维修、回收 利用等一体化服务。 (六)健全老年关爱服务体系 1.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传承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在全社会开展人口老龄化 国情教育。积极创建“老年友好型”城乡社区,推动敬老孝老宣传 教育活动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大力开展 “敬老月”“敬老文明号”等敬老助老主题宣传教育实践和评比活 动,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2.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办好区老年大学,加强老年教育优质 学习资源和师资队伍建设。鼓励老年教育机构开展在线老年教 育,加强政策引导,加快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构筑以区老年 大学为龙头,街道(乡镇)、社区(村)老年学校(教学点)为 延伸的老年教育网络,为老年人提供就近、便捷的学习服务。鼓 励具备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开设老年课堂,建设学习点。 — 17 — 3.鼓励老年人社会参与。积极开展“银龄行动”,引导和组织 老年人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活动,参与社区公益慈善、教科文卫 等事业。积极参与国家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活动,改善老 年人居住环境、方便老年人日常出行、提升为老年人服务质量、 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为老服务 科技化水平以及管理保障。 4.建设兼顾老年人需求的智慧社会。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 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有效解 决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问题。医疗、社保、民政、金融、电 信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应设置必要的线下办事渠道并向基层延 伸,公共服务场所应保留人工窗口和电话专线。在疫情防控等突 发事件处置中做好帮助老年人应对工作。推进智能化服务适应老 年人,推动互联网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适老化改造,鼓励企业 提供相关应用的“关怀模式”“长辈模式”。 5.保障老年人消费权益。全面落实各类老年人优待政策。严 厉查处向老年人欺诈销售各类产品和服务的违法行为,持续加强 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排查整治。广泛开展老年人识骗防骗宣传 教育活动,提升老年人抵御欺诈销售意识。加强老年人法律服务 和法律援助,重点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的法律服务、法律援 助和司法救助。 (七)加强发展要素支撑 — 18 — 1.加强规划引领。根据国土空间规划总体布局,落实《济宁 市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目标、任务、标准和布局要求,合 理确定各级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时序安排,有 序推进规划落实。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居住区同步规划、同 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四同步”机制,已建成的城镇 居住区未配套建设或者建设的配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符合规 定要求的,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置社区 养老服务设施。 2.加强用地保障。根据本地区养老服务需求,分阶段供应国 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确定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并落实到 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做到应保尽保。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 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予以安排。合理确定养老服务设施用 地供应价格,以出让方式供应的社会福利用地,出让底价可按不 低于所在级别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的 70%确定;基准地价尚未 覆盖的地区,出让底价不得低于当地土地取得、土地开发客观费 用与相关税费之和。鼓励利用商业、办公、工业、仓储存量房屋 以及社区用房等举办养老机构,所使用存量房屋在符合详细规划 且不改变用地主体的条件下,可在 5 年内实行继续按土地原用途 和权利类型适用过渡期政策。 3.加强资金保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老年人服务需求,逐 步增加对基本养老服务的投入。政府留成的福彩公益金 55%以上 — 19 — 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引导社会资本等广泛参与发展养老服务 业。落实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养老服务机构生活用电、 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不得以土地、房屋性质等为理 由拒绝执行相关价格政策。鼓励商业银行探索向产权明晰的民办 养老机构发放资产(设施)抵押贷款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相适应的领 导体制,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政府规划落实责任,将规划的主要 任务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强化考 评监督,层层抓好落实。充分发挥养老服务协调机制重要作用, 定期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明确责任分工,凝聚工作 合力,确保各项规划任务落实。 (二)着力改革创新 统筹城乡养老服务协调发展,推进区-街道(乡镇)-村(社 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争创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 打造全省、全市养老服务发展高地。积极争创国家积极应对人口 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以服务体系、体制机制、要素支持、业态 模式、适老环境为重点,结合创新驱动、扩大开放、优化营商环 境、强化社会治理等方面的要求探索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经验。 (三)统筹发展与安全 — 20 — 持续深入开展养老机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对养老 机构消防安全和养老服务中的食品、建筑等安全隐患排查,及时 做好应急处置和应对工作。督促指导养老机构落实疫情防控要 求,从严管理。完善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措施,加强机构内老年 人的健康监测,确保养老机构安全运行和老年人生命健康安全。 (四)开展评估激励 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及时发现规划和解决规划 执行中的问题。2023 年,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2025 年,对本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本规划由区民政局负责 牵头实施,各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 21 — 济宁市任城区民政局办公室 — 22 — 2022 年 12 月 15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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