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春季毕业学生校园地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工作的通知.pdf
关于春季毕业生校园地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工作的通知 现就 2017 届春季毕业生校园地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认方式及所需材料 (一)提前一次性还款 申请提前结清,应提交: 1.《中国银行毕业生提前还款申请表》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 A4 纸上)) 3.还款银行卡复印件(银行卡正面复印在一张 A4 纸上,并签字) (二)按月还款 申请毕业后按月还款,应提交: 1.《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 (一式二份) 2.《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去向登记表》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 A4 纸上)) 4.还款银行卡复印件(银行卡正面复印在一张 A4 纸上,并签字) 5.A4 大小信封一个,封面上清晰填写邮编、地址和收件人姓名,银行用于寄 送还款计划书,请务必使用本人毕业后可以收到的地址。 (三)继续升学 继续攻读学位学生应提交: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申请书》 (一式三份) 2.《上海财经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继续贴息原因证明》 根据银行规定,申请继续贴息学生,须同时签订新毕业时间届满时的还款 协议,在新的毕业时间将不再进行还款确认,直接按照还款计划书开始还款, 因此,该类学生还需提交: 1.《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一式二份) 2.《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去向登记表》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 A4 纸上)) 4.还款银行卡复印件(银行卡正面复印在一张 A4 纸上,并签字) 5.A4 大小信封一个,封面上清晰填写邮编、地址和收件人姓名,银行用于 寄送还款计划书,请务必使用本人毕业后可以收到的地址。 二、重要事项 1.选择提前一次性还款学生,须在 2017 年 3 月 10 日之前,在还款银行卡内 存入足额资金。 2.选择按月还款的毕业生,在毕业 3 年的宽限期内只偿还贷款利息,从第 4 年开始偿还本金及利息,13 年内还清全部本息,每月 1 日扣款,请注意核对 资金余额,确保足额按时还款。还款期限内,学生可在任意时间向中国银行杨 浦支行提出提前一次性还款申请。 3.选择继续贴息的升学学生,在新的毕业时间可直接按照还款计划书进行 还款,届时无须再进行还款确认。 需要进行校园地助学贷款还款确认的春季毕业生名单请见附件,请各学院高 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毕业生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工作,未按时间办妥 还款确认的毕业生不得办理离校手续。请各学院于 2 月 28 日之前将以上材料交 至弘毅楼 209 室,所需文档请至学生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 2017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