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流通和生产环节消费提示警示.pdf
食品流通和生产环节消费提示警示 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帮助广大消费 者科学认识食品安全问题,海勃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发布食品流通和生产 环节消费提示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应节食品挑选、科学合理饮食,希望对 广大消费者有所帮助。具体的消费提示警示包括以下几点: 1、选购食品时,应选择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市场等。 2、选购预包装食品及散装食品应注意是否标明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 等内容,是否在保质期内。不购买不使用来源不明、标识不清、感官性状以及包 装袋(盒)损坏的食品。 3、购买热销产品时应注意厂名厂址,以防购买到像“康帅傅”、“粤利粤”、“白 事可乐”、“大个核桃”等之类的山寨食品。 4、购买进口食品应注意包装袋上是否附有中文标识、说明书。 5、购买保健食品认清保健食品“蓝帽子”标志和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 食品不能替代药品。 6、购买现制现售类食品,选择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 记证》的店面进行购买。购买时注意观察食品外观是否有异常,避免购买到过期 食品。 7、食品熟食制品要做到尽量在 2 小时内食用完,未食用完的及时放入冰箱 冷藏。 8、选购猪肉时,要注意查看“两证两章”(即动物检疫合格证书、肉品品 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验讫印章、肉品品质验讫印章),无相关证章或证章不 全的,应避免购买。 9、不随便购买来源可疑的反季节蔬菜、瓜果。 广大市民在购买食品时,要注意索取发票、购物小票等凭证,购物凭证是投 诉、索赔、维护自己权益的重要凭证。如发现有任何问题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投诉;也可拨打 12345、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