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5-苏教办法函﹝2017﹞5号.pdf
苏教办法函﹝2017﹞5 号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7 年 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开展 2017 年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主题教 育活动暨公布第二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结果的通知》 (教普法办函〔2017〕14 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要求, 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地、各高校要在前阶段组织学生开展“学宪法讲宪法” 活动的基础上,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动员部署,切实做好今年国 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加强宪法教育,弘扬宪 法精神,并探索建立常态化的宪法学习教育机制。 二、各地、各高校要积极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有关活动。1. 教 育部定于 12 月 4 日 9:00-10:00 在北京设立主会场,举行国家宪 法日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省教育厅届时在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 学 设立分会 场,通过 教育 部全 国青 少年 普法 网 (https://www.qspfw.edu.cn)与主会场实现连接,同步参与活动。 请各地广泛发动有条件的学校、请各高校登陆普法网,观看和参 与直播活动,同步开展宪法学习教育。2. 通知学生 12 月 3 日(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