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号 规章制度执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pdf
山东体育学院文件 鲁体院院字〔2017〕5 号 关于印发《山东体育学院规章制度 执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部、处、室、院、校: 《山东体育学院规章制度执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暂行) 已经学校党委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体育学院 2017 年 3 月 3 日 山东体育学院 规章制度执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暂行) 第一章 第一条 总 则 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实事求是的监督 和检查我校颁布的制度落实情况,形成有效监督和检查的工 作机制,使全体教工自觉的自我约束、遵章守纪、依规依据 行事,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所指的监督和检查工作,是指我校 制度执行情况监督小组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各部门及 其工作人员的落实执行各项制度的情况所进行的监督和检 查。 第二章 第三条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制度执行情况监督小组(以下简称监 督小组),成员由监察处、纪委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教工 代表组成,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监察处处长任副组长,并设 立投诉电话和信箱,及时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 监督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监察处,由监察 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制度执行情况监督小组的日 常工作,组织监督小组对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 监督或检查,收集学校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相关资料,受理 群众对于学校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投诉和建议。 第三章 第五条 监督职责 监督小组依据相关规定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各 - 1 - 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或检查。 第六条 监督小组受理对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规章 制度执行不符合规定的投诉和建议。 第七条 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规章制度执行不符合 相关规定的,监督小组提出整改意见,并向有关部门进行反 馈和督促整改。 第八条 监督小组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 核,将考核结果公开通报,并建议学校对工作认真负责,规 章制度执行情况良好部门予以表扬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 责、制度执行不力的部门和个人给予批评和处理。 第九条 监督小组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 查时,发现有工作人员涉嫌违法违纪的行为,将相关证据转 交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章 第十条 实施范围和监督方式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学校各单位、部门及其所有 工作人员在制度执行方面的情况。 第十一条 监督和检查的范围为学校颁发的所有管理 制度及规定。 第十二条 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包括定期检查 和不定期抽查。 第十三条 监督小组每年必须对学校教务处、科研处、 组织部、人事处、财务处等职能部门的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 期检查。 第十四条 监督小组每年必须对学校各职能部门和二 级学院的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 第十五条 - 2 - 监督、检查的方式 (一)提交自查报告或听取各职能部门对制度执行情况 的工作汇报; (二)查阅有关资料; (三)询问工作人员熟知有关制度规定的内容; (四)召开座谈会听取教职工及学生对制度执行情况的 意见。 第五章 第十六条 投诉和建议 监督小组办公室设立投诉电话及邮箱,受理 学校教职工、学生的投诉和建议。 第十七条 监督小组办公室收到学校制度执行情况的 投诉后,组织监督小组的成员对投诉的内容进行调查,并于 60 日内将结果告知投诉人。 第十八条 如遇特殊情况,监督小组可将调查时间延 长,但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并需将延长原因告知投诉人。 第十九条 监督小组办公室收到学校制度执行情况的 建议后,组织监督小组的成员和相关部门的人员对建议的内 容进行调研,并将是否采纳的结果告知建议人。 第六章 第二十条 附 则 本实施办法由监察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 起施行。 山东体育学院院长办公室 校对:胡 斌 2017 年 2 月 27 日印发 印发:学校领导、各部门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