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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4 海洋与环境学院2021年接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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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与环境学院 2021 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天津科技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津科大发[2020]14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学院转专业工作组 组长:杜岩刚、邓天龙 副组长:李桂菊、许涛 成员:宋东辉、冯媛媛、王士强、郑小慎、丁磊、李海明、 阎波、贾青竹、曾明、李伟、赵瑞华、刘占广、刘洪艳 秘书:王运花 二、接收专业范围及条件 海洋与环境学院接收专业:海洋科学类专业(海洋科学、海洋 技术)、海洋资源开发技术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环境科学、 环境工程),其中环境科学专业为国家一流本科专业,海洋科学、环 境工程专业为天津市一流专业。 特别说明:转专业选择大类的学生获批后,先在大类专业学习, 在第 3 学期学院大类专业选择时,依据大类专业选择细则再进行具体 的专业选择。 各专业(含专业类)接收本科生转专业条件如下: 名额 专业名称 总名额 条件 其中可接收第 九条所列情形 的名额 海洋科学 20 3 海洋技术 20 3 海洋资源 开发技术 20 3 环境科学 20 3 环境工程 20 3 普通类 课程全部一次 性通过,第一 学期修过化学 类课程 信息与智能科 学导论或计算 思维与智能科 学导论等计算 机类课程 化学类课程成 绩及格 课程全部一次 性通过,第一 学期修过化学 类课程 课程全部一次 性通过,第一 学期修过化学 类课程 第九条所列情况(可分别对 5 种情况进行准入基本条件 的设定) 高考考过化学、生物或理科 综合,其它参照学校的14号 文件执行加学院面试环节 高考考过物理或理科综合 高考考过化学或理科综合 高考考过化学、生物或理科 综合;第一学期化学类课程 通过,其它参照学校的14号 文件执行加学院面试环节 高考考过化学、生物或理科 综合 三、专业准入要求及综合评价办法 (一)对普通类学生的转专业准入要求及综合评价办法 1.转入大类或专业符合上表普通类规定的最低要求; 2.环境科学是国家级一流专业,海洋科学、环境工程专业为天 津市一流专业,按照规定要求修读课程须全部通过且无补考记录; 3.面试形式:通过学生自我介绍(包括兴趣、特长、学习经历、 对转入专业的认识等)和评委提问,考察学生对专业的了解情况、学 习积极性和适应性,是否对拟转入专业有兴趣,并适合在该专业学习。 若符合条件的学生人数不超过接收名额,按照专业面试平均成 绩排序确定;若学生人数超过接收名额,按照综合成绩分数来排序择 优录取。其中: 综合成绩分数=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核算的百分制成绩*50%+ 面试百分制成绩*50% 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核算百分制成绩=平均学分绩点*10+50 (二)对特殊情形的学生转专业准入要求及综合评价办法 1.由于海洋科学专业、海洋资源开发技术专业、环境科学专业、 环境工程专业,后续课程、实验与化学类知识相关度高,要求见上表; 2.由于海洋技术专业,后续课程和物理、计算机操作知识相关 度高,要求见上表; 3.转入时均有专业面试,通过学生自我介绍和提问等形式考察 学生对专业的了解和喜爱程度,掌握学生前期学习的情况和职业发展 需求,确定是否适合在该专业修读。 若符合条件的学生人数不超过接收名额,按照专业面试平均成 绩排序确定;若学生人数超过接收名额,按照综合成绩分数来排序择 优录取。其中: 综合成绩分数=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核算的百分制成绩*50%+ 面试百分制成绩*50% 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核算百分制成绩=平均学分绩点*10+50 特殊情形学生,如涉及转专业文件第九条第三款和第五款的, 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确定是否接收;若同意接收,学生学籍注 册为下一年级。第九条其他类别的学生,需根据面试情况确定学籍注 册年级。 四、工作流程 (一)学院对已填系统的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核,5 个工作日 内通知资格审核结果; (二)根据转入学生人数情况,由学院或者教学系组织面试, 由学院转专业工作组审核面试通过学生名单,学院公示 5 个工作日后 上报教务处; (三)学院指导转专业学生完成后期选课事项。 五、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 电话 022-60600360 学院咨询邮箱 hywyh@tust.edu.cn 海洋科学 022-60601458 邮箱 dhsong@tust.edu.cn 海洋技术 海洋资源与 开发技术 环境科学 022-60601221 邮箱 022-60601458 邮箱 022-60602701 邮箱 zxs@tust.edu.cn wangshiqiang@tust.edu.cn dhsong@tust.edu.cn yanbo@tust.edu.cn 环境工程 022-60602695 邮箱 jiaqingzhu@tust.edu.cn 学院投诉 电话 022-60600358 学院投诉邮箱 wangqin@tust.edu.cn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海洋与环境学院负责解释。 海洋与环境学院 2020 年 12 月 8 日 下载链接: 1、天津科技大学转专业备案表 2、转专业书面申请参考模板 http://hhxy.tust.edu.cn/xzzx/bksxg/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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