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2年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为加快推动随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引导各地各部门积极推进新一轮工业 经济大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抓好工业经济 “123456”发展目标,即:紧扣“高质量发展”一个主题,锚定“县域再进位,中部 争百强”两个目标,做大“经济开发区、石材产业园、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园”三大 平台,强化“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产业升级、营商环境”四个支撑,实现“总量、 数量、体量、分量、贡献量”五个突破,实施“传统产业提升、特色产业强链、新 兴产业壮大、企业技改提能、中小企业成长、企业信用培植”六大工程,加快构 建“3+4”产业结构(“农产品深加工产业、石材产业、新能源产业”+“专汽及零部 件产业、纺织服装产业、生物医药产业、先进制造业”),不断提升工业经济发 展水平,为实现“争创中部百强县”的总体目标提供坚强支撑。 二、主要目标 力争在 2022 年实现“五个突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突破 600 亿,社 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 100 亿元,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 25 亿元, 外贸出口突破 4.8 亿美元;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突破 270 家,限额以上商 贸流通企业突破 100 家,实现产值超十亿元企业突破 3 家,实现税收超 1000 万 元工业制造业企业突破 5 家,实现技改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突破 40%。县域经 济实力显著提升,全省县域经济考核排名实现进位,为中部争百强打下坚实基础。 三、重点任务 (一)精准实施招商引资。突出招商重点,创新招商方式,精心绘制“招商 地图”,围绕农产品加工、纺织服装、汽车及零部件加工、电子信息、新能源等 主导产业,着力引进一批符合我县产业需求的大项目、好项目,培育经济发展新 的增长点。力争招引亿元以上项目 33 个,在建项目实际完成投资 123 亿元。 (二)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紧紧抓住项目建设“三集中”这个牛鼻子,采取“县 内观摩+县外学习”方式,每半年组织一次外地参观学习,每季度组织一次县内 观摩,同时开展“回头看”活动,千方百计协调解决项目建设难题,确保项目早落 地、早开工、早建成、早达效,努力形成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签约一批、落地 一批、建成一批、投产一批的良性发展格局。力争 2022 年工业投资增长 15%以 上。 (三)做大三大平台。坚持“部门围着园区转、园区围着企业转、企业围着 项目转”,整合提升“一区两园”能级,加快园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和循环化改造, 强化综合承载功能。推进以先进制造业为方向的县经济开发区和以特色产业为方 向的石材产业园、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园做大做强,力争 2022 年县经济开发区工 业总产值突破 110 亿元,石材产业园产值突破 250 亿元,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园产 值突破 200 亿元。 (四)实施传统产业提升工程。用好随县“稻米油之乡”金字招牌,打造好“两 香一油”品牌,以湖北现代农业、金银丰等公司为依托,培育产业集群,重点推 进米糠油提取谷维素-阿魏酸脂研发产业化项目、随州地方特色食品(饮品)深 加工项目,生猪屠宰分割、熟食加工与冷链物流产业链项目建设,力争粮油加工 产业 2022 年产值突破 65 亿元。加大厉山纺织工业园升级改造,打造服装纺织完 整产业链,力争纺织服装产业 2022 年产值突破 50 亿元。 (五)实施特色产业强链工程。推进香菇产业集群发展,以产业基地为载体、 产业集群为依托,打造区域核心品牌。重点依托裕国菇业、联丰食品、中兴食品 等龙头企业,推动随县香菇精深加工及出口,做大香菇罐头、香菇提取液、香菇 调味品等深加工产品份额,活化和延伸产业链条,构建具有全国竞争力的香菇生 产加工出口基地和产品集散地,力争 2022 年产值突破 90 亿元。推进石材全产业 链有序发展,加快石材循环经济精深加工产业园建设,引进石材精深加工企业入 驻,加大石材园区石材尾料、锯泥锯粉资源利用,实现矿产资源节约高效利用, 建成高质量,高效益,低能耗,零污染的精深循环产业链,力争 2022 年产值突 破 250 亿元。推进专汽及零部件产业错位发展,加大企业技改和扩能力度,重点 发展房车、电力应急车、环卫车和关键零部件,推动长沣(湖北)专用汽车制造 项目,宏远专汽散装饲料运输车生产线项目,昌舜汽车液压油箱、洒水车灌口、 汽车装饰生产项目等投产达效,力争 2022 年产值突破 50 亿元。 (六)实施新兴产业壮大工程。围绕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材 料、新能源产业,推进智能穿戴、光电光学镜片、农光互补、科创产业园等项目 发展,力争 2022 年产值突破 65 亿元。 (七)实施企业技改提能工程。实施企业技改提能工程,聚焦新兴产业发展 方向,大力实施“机器换人、设备换芯、生产换线”行动,推动工业智能化、绿色 化、集群化、服务化、安全化转型,巩固提升传统产业发展动能;争取省、市技 改政策支持,每年由县财政拿出专项资金支持技改项目,力争 2022 年工业技改 投资增长 15%以上,技改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突破 40%。 (八)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实施企业择优扶强,培育一批省级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和全省支柱产业细分领域中的隐形冠军;培育行业领军企业,引导 企业集团化发展,力争 2022 年产值过十亿元企业突破 3 家。抢抓资本市场改革 机遇,提高企业上市直接融资比例。加快企业培育入库,各部门加强协作,密切 配合,严格落实会商制度,加强分类指导和全程帮扶,做好小微企业的定向培育、 数据统计和申报进规工作,力争 2022 年规上企业突破 270 家。引导中小企业“走 出去”发展创汇经济,力争新增出口备案企业 5 家以上,新增出口实绩企业 3 家。 (九)实施企业信用培植工程。进一步加强企业推介与企业辅导,推动中小 微企业入库,遵循“存量控制,滚动推进”的工作方式,争取全县入库企业达到 20 家。 (十)推进市场体系建设。加大乡镇便民市场建设工作力度。坚持“便民、 利民、惠民”的原则,以辐射半径为切入点,按照《农贸市场管理技术规范》高 标准推进,确保建成后达标使用,力争新建标准市场 1-2 家。 (十一)推进企业科技创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科技创新资金扶 持,力争 2022 年高新技术企业达到 20 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 40 家以上,高 新技术产业总产值达到 145 亿元,增加值 37 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达到 11.5%,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增速达到 8%以上,全年转化应用科技成 果突破 7 项,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 1.6 亿元,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达到 30%。 (十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落实“领导带部 门包企业”工作机制,认真开展“四个一”(“一企一策”和“一事一议”)服务,当好 服务企业“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 四、考核调度 (一)完善考核办法 1.按照县绩效办制定的考核指标体系,结合随县实际情况,对随县经济商 务指标通过“规企产值”“新增规企个数”“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新增限上商 贸企业个数”“外贸出口额”五个指标进行考核。 2.规企产值和新增规企个数合并按 100 分计分,规企产值 70 分,新增规企 30 分;限额以上社零总额和新增限上商贸企业个数按 100 分计分,限额以上社 零总额 70 分,新增限上商贸企业 30 分;外贸出口额按 100 分计分。 3.每季度对各镇(场、开发区)经济商务指标按平均完成进度进行打分, 以简报形式进行通报;年终按照绩效办制定的考核指标体系对各镇(场、开发区) 所承载的目标任务按百分制乘以权重进行考核。 4.鼓励发展“飞地经济”。乡镇原则上“只做存量,不做增量”,乡镇能够独立 承担项目落户前期投入的,项目可以落户乡镇,所有经济指标及税收留成归属招 引乡镇;乡镇不具备支持项目落户条件的,新招引项目可安排到县城规划范围内 的产业园落户,所有经济指标归属招引乡镇,企业缴纳税收的地方留成部分 30% 归属招引乡镇,70%归属县人民政府。其中落户随县经济开发区的自建厂房的工 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 150 万元/亩,容积率不低于 1.0,亩平税收不低于 10 万元/亩,建设工期不超过 18 个月(部分有特殊安全间距要求的行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具备资质的设 计单位确定的投资强度和容积率执行)。 (二)建立调度机制 1.每月 3 号、13 号、23 号组织一次会商调度活动。 2.以“一企一策”现场办公形式和集中会议会商形式进行。 3.由县招商服务中心牵头,县发改、科经、财政、税务、统计等相关部门 参加。 4.主要对招商项目可行性进行论证,对项目建设、企业生产经营、工业经 济商务运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会商研究。落实各部门责任分工,及时解决 各环节的“急难愁盼”问题,注重实效、解决“难点”、打通“堵点”、消除“痛点”。 五、政策支持 1.鼓励企业进规进限。支持引导经营能力强、效益好的小微企业等市场主 体快成长上规模,对新纳入的规上工业企业、限上商贸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 每户由县财政一次性奖励 3 万元,每净增一家规上、限上企业由县级财政补助镇 (场、经济开发区)工作经费 5 万元,补助县级主管部门工作经费 1 万元。自进 规进限所属年度起,企业所缴税收的地方留成部分连续 3 年奖励给企业(已享受 招商引资同类奖励的不再重复享受此政策)。退后再进及变更名称、地点等进规 进限单位不再享受财政奖励。 2.加大技改支持力度。每年从财政资金安排 500 万元支持技改项目,凡新 增设备投资额达 200 万元以上,在“湖北省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管理系统”平台上 完成数据录入,且进入我县统计部门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库的技改项目,给 予实际设备投资额 10%的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3.鼓励企业试点示范。对获得湖北省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的企业, 县财政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分别 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10 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的分 别奖励 20 万元、10 万元。对评定为湖北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的 一次性奖补 10 万元;持续推进“万企上云”工程,对获得省级上云标杆企业的, 每家奖励 5 万元。 4.鼓励企业多做贡献。对生产经营年度纳税达到 300 万元及以上的规上工 业制造业企业(不含资源性企业),按照实际纳税额的 1%进行奖励,最高不超 过 100 万元。鼓励企业总部落户随县,税收奖励实行“一事一议”。 5.支持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对在主板上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 300 万元,对 在“新三板”挂牌且实现税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50 万元。 6.支持市场体系建设。对于建成后达标使用的乡镇便民农贸市场,按每个 30 万元进行一次性奖励。 7.支持企业拓展境外市场。自营出口企业每出口 1 美元奖励 0.04 元人民币, 对首次新开口企业且出口额超过 10 万美元的另外给予一次性奖励 2 万元人民币。 对新注册设立并实际投产的外资企业,直接利用外资 50-200 万美元的,一次性 奖励 5 万元,直接利用外资 200-500 万美元的,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直接利用 外资 500-1000 万美元的,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直接利用外资 1000 万美元以上 的采取“一事一议”,利用外资额需经省商务厅认定(企业股本含有国资性质的除 外)。 8.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对获得认定的产业技术研究院、重点实验室的 主要参建企业给予奖励,其中国家级和省级的当年一次性分别奖励 30 万元、20 万元;对获得认定的省级及以上产业创新联合体、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一 次性奖励 10 万元;对获得认定的省级及以上创新型企业、专业型研究所(公司) 、 企校联合创新中心、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示范基地、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一次性奖 励 5 万元;对获得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给予奖励,其中国家级、省 级的当年一次性分别奖励 10 万元、5 万元。 9.支持企业研发投入。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 5 万元,重新认 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 2 万元。年度研发投入超过 100 万元(含),且完成年 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并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按核定研发费用的 2% 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 10.鼓励企业产学研合作。对转化应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其他非产权关 联企业及个人的科技成果投入生产的企业给予其相应补贴。属于技术交易的,依 据其成果有效证件、技术交易合同、交易结算手续,按成果交易额(10 万元以 上)的 10%给予补贴;属于技术入股的,依据其成果有效证件、协议文件、股 权证明,按成果作价(或股权折算)出资额(10 万元以上)的 10%给予补贴; 属于合作开发的,依据其成果有效证件、合作协议、支付凭证,按技术服务费的 10%给予补贴。 六、附则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 2 年,方案由县人民政府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