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政办字〔2022〕5号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pdf
邹政办字〔2022〕5 号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邹城市 2022 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邹城市 2022 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4 月 1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邹城市 2022 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全面做好 2022 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维护 人民邹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 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 条例》 《山东省邹城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30 年)》 等规定,结合我市地质灾害分布范围、发育规律、诱发因素、 危险性及危害程度,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 邹城市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 14 处,其中,崩塌 13 处、 地面塌陷 1 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集中在邹城西南、东部等 中低山丘陵区和邹西煤炭集中开采区。其中,千泉街道 2 处, 香城镇 1 处,张庄镇 5 处,峄山镇 4 处,城前镇 1 处,石墙 镇 1 处。6 个煤矿采煤塌陷区有相关的治理规划,不在此细 分。 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表 镇街 数量/处 类型 千泉街道 2 崩塌 香城镇 1 崩塌 张庄镇 5 崩塌 峄山镇 4 崩塌、地面塌陷 城前镇 1 崩塌 石墙镇 1 崩塌 镇街 数量/处 合计/处 类型 14 二、地质灾害治理投入资金情况 (一)已投入资金 2016 年以来,我市积极争取资金 1956.67 万元治理我市 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治理了城前镇、张庄镇、大束镇、千 泉街道和钢山街道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二)2022 年拟投入资金 根据上级要求,2022 年拟治理 7 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拟 投入资金 1384.62 万元,其中,省级资金 565 万元。主要治 理张庄镇、石墙镇、峄山镇、城前镇和香城镇的地质灾害隐 患点。 三、邹城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和防治重点 (一)重点防范期 我市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突发性崩塌,其次为地面塌 陷。易发生崩塌、滑坡的重点地区为城前镇、张庄镇、香城 镇、石墙镇、郭里镇等低山丘陵区;易发生地面塌陷的重点 地区为峄山镇。6—9 月是我市汛期,也是地质灾害易发、多 发期,受降雨集中等不利因素影响,地质灾害发生频率可能 增高,应重点防范。 (二)防治重点 1.采煤塌陷区(涉及我市 6 对煤矿生产矿井) ; 2.峄山省级地质公园,岗山、护驾山市级地质地貌景 观保护区; 3.山石开采、河沙开采重点区等其它易发生地质灾害区域; 4.重点防治区域:香城镇劈石峪村、张庄镇将军堂村、 张庄镇魏口村、张庄镇小烟庄村、张庄镇黄庄村、城前镇范 家庄村、石墙镇草寺村等。 四、防治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各有关镇街、部 门要“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 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的重要思想,采取有效措施,扎 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有关镇街要履行属地主体责 任,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 上下联动”的地质灾害防治、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周密制定 防治方案,建立健全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 和抢险救灾工作机制;在重点地区指派专人,对危险地段进 行动态巡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 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 支撑工作;市应急局负责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相关工作;市气 象、交通运输、水务、住房和城乡建设、教育体育等部门按 各自职责,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 (二)落实防灾措施,夯实防御能力。一是健全群测群 防体系。各镇街、相关部门要健全以当地干部和群众为主体 的群测群防队伍,进一步落实监测责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防治工作的指导,确保“两 卡”(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及时 发放到位,持续推进群测群防工作。二是强化应急体系建设。 市应急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建设、水务、交通运 输等部门拟订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根据需要成立群专 结合的应急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和专业设备,形 成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如发生地质灾害,要及时上报,按 照预案要求,启动应急响应,组织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快速高效做好人员疏散和搜救、灾情调查、险情分析、次生 灾害防范等工作,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生活、医疗和心理救助, 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损失,全力维护灾区稳定。三是做好预 报预警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气象局要在汛期联合 开展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工作。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气象 等级预报会商和预警信息发布渠道,确保及时向地质灾害易 发区、隐患点当地镇街、村、单位以及受威胁群众传达地质 灾害预警信息,提早采取防范措施。各相关部门、镇街要严 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严格执行领 导干部带岗值班和关键岗位 24 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发现险 情,及时、准确上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大经费投入,优化服务保障。对因自然因素造 成的地质灾害,要将防治费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对因工程 建设、景区开发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 谁治理”的原则,督促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依法履行治理义 务。对已经批准设立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要加快进度,力 争在汛期之前完工。 (四)注重宣传教育,增强防灾意识。各有关部门、镇 街要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等多种形式, 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增强地质灾害隐患区群众的识 灾、避灾、防灾意识和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地质灾害 防治的氛围,不断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不出现地质 灾害重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