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政办字〔2023〕13号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pdf
邹政办字〔2023〕13号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邹城市 2023 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邹城市 2023 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4 月 28 日 (此件公开发布) — 1 — 邹城市 2023 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全面做好 2023 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维护人民 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邹 城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30 年)》等规定,结合我市 地质灾害分布范围、发育规律、诱发因素、危险性及危害程度, 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 邹城市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 14 处(崩塌 13 处、地面塌陷 1 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集中在邹城西南、东部等中低山丘陵区 和邹西煤炭集中开采区。其中,千泉街道 2 处,香城镇 1 处,张 庄镇 5 处,峄山镇 4 处,城前镇 1 处,石墙镇 1 处。6 个煤矿采 煤塌陷区有相关的治理规划,不在此细分。 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表 镇街 数量(处) 类型 千泉街道 2 崩塌 香城镇 1 崩塌 张庄镇 5 崩塌 峄山镇 4 崩塌、地面塌陷 城前镇 1 崩塌 石墙镇 1 崩塌 合计 — 2 — 14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和防治重点 (一)重点防范期 我市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突发性崩塌,其次为地面塌陷。易 发生崩塌的重点地区为城前镇、张庄镇、香城镇、石墙镇、千泉 街道等低山丘陵区;易发生地面塌陷的重点地区为峄山镇。6—9 月是我市汛期,也是地质灾害易发、多发期,受降雨集中等不利 因素影响,地质灾害发生频率可能增高,应重点防范。 (二)防治重点 1.采煤塌陷区(涉及我市 6 对煤矿生产矿井); 2.峄山省级地质公园,岗山、护驾山等市级地质地貌景观 保护区; 3.山石开采、河沙开采重点区等其它易发生地质灾害区域; 4.重点防治区域:香城镇劈石峪村、张庄镇将军堂村、张 庄镇魏口村、张庄镇黄庄村、城前镇范家庄村、石墙镇草寺村等。 三、防治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各有关镇街、部门要 树立“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 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的重要思想,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 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有关镇街要履行属地主体责任,强化健 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 地质灾害防治、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周密制定防治方案,负责 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和抢险救灾工作;在重 点地区指派专人,对危险地段进行动态巡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 3 — 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承担地质 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市应急局负责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相关工作;市气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 设局、市教育体育局等部门按各自职责,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 作。 (二)落实防灾措施,夯实防御能力。一是健全群测群防体 系。各镇街、有关部门要健全以当地干部和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 防队伍,进一步落实监测责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对地 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防治工作的指导,确保“两卡”(地质灾害防 灾工作明白卡、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及时发放到位,持续推进 群测群防工作。二是强化应急体系建设。市应急局会同市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 门拟订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根据需要成立群专结合的应急 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和专业设备,形成高效的应急工 作机制。一旦发生地质灾害,要及时上报,按照预案要求,启动 应急响应,组织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快速高效做好人员疏 散和搜救、灾情调查、险情分析、次生灾害防范等工作,妥善安 置受灾群众,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损失,全力维护灾区稳定。三 是做好预报预警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气象局要在汛期 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工作。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气象 等级预报会商和预警信息发布渠道,确保及时向地质灾害易发 区、隐患点所在的镇(街道)、村(社区)、单位以及受威胁群 众传达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提早采取防范措施。各镇街、有关部 — 4 — 门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严格执行 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关键岗位 24 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发现险情 及时、准确上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大经费投入,优化服务保障。对因自然因素造成的 地质灾害,要将防治费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对因工程建设、景 区开发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 原则,督促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依法履行治理义务。对已经批准 设立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要加快进度,力争在汛期之前完工。 (四)注重宣传教育,增强防灾意识。各有关部门、镇街要 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等多种形式,开展 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增强地质灾害隐患区群众的识灾、避灾、 防灾意识和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的氛围,不 断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不出现地质灾害重大风险。 — 5 —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 市检察院,市人武部。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6 — 2023 年 4 月 28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