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出绩效报告(灾后重建).pdf
2019 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出绩效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桃江县应急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组成工作部门,依据《自 然灾害救助条例》《湖南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 组织、协调全县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 查上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 省、市下达和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单位地址:桃江县桃花江镇芙蓉西路 128 号。 (二)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2019 年,我县经历了洪涝、干旱、风雹等自然灾害,15 个乡镇不同程序受灾,受灾人口 147050 人,紧急转移安置人口 2309 人,农作物受灾 27471.1 公顷,倒塌、严重损坏房屋 105 户 258 间,一般损坏房屋 24 户 42 间,直接经济损失 27630.8 万元。 根据《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湖南省 2019 年受灾困 难群众生活救助和因灾倒损农村居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 案〉的通知》(湘应急发〔2019〕4 号)文件要求,省财政厅 省应急厅拨付我县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300 万元,对我县 2019 年因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紧急转移安置救助、过渡期生活 救助、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补助、一般损坏房屋维修补助、因 — 1 — 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 (三)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根据 2019 年度自然灾害灾情核查上报及损失评估,设定以 下绩效目标: 绩效总目标:1.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 害救助应急预案》等规定,支持做好灾区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 置、因灾死亡失踪人员家属抚慰、受灾群众过渡期生活救助等 救助工作,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2.支持做 好灾区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争取受灾群众早日入住新 居。 数量指标:1.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 2292 人次;2.过渡期 生活救助 2292 人次;3.受灾地区倒塌严损房屋恢复重建数量 61 户;4.受灾地区一般损坏房屋修缮数量 33 户。 质量指标:1.应急救灾资金下拨率 100%;2.救助标准严格 按照救灾资金、物资分配标准执行,一般不低于国家救助标准。 时效指标:1.倒塌严损房屋重建完成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2.一般损坏房屋修缮完成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社会效益指标:1.灾区社会秩序稳定有序;2.重大负面舆 情和事件次数≤5%。 可持续影响指标:重建房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设防标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灾群众投诉率≤0.1%。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分析 — 2 — (一)项目资金安排、到位、落实以及总投入等情况 2019 年 9 月 11 日,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应急管理 关于下达 2019 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文件(湘财预 〔2019〕201 号),省财政拨付我县 300 万元中央自然灾害救 灾资金,2019 年 9 月 24 日,县财政局、县应急局将 300 万元 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拨付 15 个乡镇。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分析 我局机关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账务处理及时,会计 核算规范,专项资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 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由县财政局拨付各乡镇,实际使用资金 300 万元。 按照乡镇统计明细如下: 乡 镇 金额(万元) 修山镇 18.2 鸬鹚渡镇 20 石牛江镇 5 牛田镇 21 松木塘镇 27 桃花江镇 17 灰山港镇 32 武潭镇 16.8 马迹塘镇 15 三堂街镇 26.2 大栗港镇 5.4 沾溪镇 28.2 高桥镇 34.8 鲊埠回族乡 7 — 3 — 浮邱山乡 26.4 合计 300 按照项目使用类别统计明细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 87.03 过渡期生活救助 76.18 倒塌严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 127.59 一般损坏房屋修缮补助 9.2 遇难人员家属抚慰 0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由省厅依据 2019 年我县自然灾害统计上报、核 查、评估情况进行核定,我局依据 2017 年 5 月 3 日国务院第 171 次常务会议精神、《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社 〔2014〕30 号)和《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湖南省 2019 年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和因灾倒损农村居民住房灾后恢复重 建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应急发〔2019〕4 号)要求进行发 放,发放审批严格落实“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审批程 序,按照要求将过渡期生活救助、倒塌严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 和一般损坏房屋修缮补助三项补助通过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 系统将补贴直接发放到户到人,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和遇难 人员家属抚慰由乡镇直接发放现金。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分析 (一)确定县、乡、村三级灾害信息员,完善自然灾害统 — 4 — 计系统,组织各级灾害信息统计报送自然灾害受灾情况。加强 宣传教育,提高灾害信息员的业务水平。 (二)加强灾情会商,每次灾害均组织应急、水利、自然 资源、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电力、气象等部门进行会商,通 报行业受灾数据,归口管理,统一汇总上报。 (三)加强灾情核查、评估。派出工作组,逐村逐户核查 灾情,准确掌握灾情和受灾群众生活状况,组织相关部门开展 全县灾情评估,确保灾情数据准确。 (四)印发了《桃江县民政局桃江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 〈桃江县 2019 年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和因灾倒损农村居民 住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的通知》(桃民字〔2019〕85 号), 明确了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救助范围、标准、审批、监督等内 容。 (五)派出工作组,对 61 户倒塌严损房屋恢复重建情况挨 个进行了检查,61 户均按时限完成了重建,对资金发放到位情 况进行了抽查,均已发放到位。 四、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一)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2019 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按照相关规定专款专用,项 目资金实现收支平衡。 (二)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湖南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 — 5 — 法》《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自然灾害 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14〕30 号)等 规定执行,对救灾款物的发放实行“本人申请、民主评议、张 榜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三)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救灾款物的及时发放,保障了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 有临时安全住所、有干净水喝、有伤病能及时医治,维护了社 会稳定,保证了受灾群众恢复生产,受灾群众的满意度很高, 至今未收到受灾群众的投诉和举报,未发生重大负面舆情。 (四)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通过乡镇政府与房屋重建对象签订协议,明确要求、补助 标准和开工竣工时间等,落实房屋重建质量,通过检查验收, 61 户重建户房屋符合国家设防标准,具备了一定的抗灾能力。 五、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9 年上级拨付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300 万元,专项资 金项目总体评价是:项目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监管 到位,项目完成较好,项目质量较高,按照公平公开的原则, 及时足额将救灾资金发放到了灾民手中,群众反响较好,社会 效益好。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救灾资金实际补助与需求之间相差较大。当前救灾 补助标准较低,县级没有相应的配套资金,难以满足受灾群众 — 6 — 的实际需求。 (二)救灾专职人员少,工作开展困难,基层应急部门负 责救灾工作的兼职多,熟悉业务人员少,救灾服务难以到位, 各类数据难以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导致救灾工作处于被动。 (三)社会力量参与救灾的机制需要建立完善。 (四)建议增加救灾人员数量,加大投入,定期培训,提 高灾害信息员的业务能力。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救灾机 制。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