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1).pdf
关于开展 2023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 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书院,各部门: 为做好 2023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 导员研究)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 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全 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 讲话精神,不断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 工作研究质量,推动高校加快构建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健全立德树人 任务落实机制,切实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努力培养担当 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申报内容 1. 本专项任务项目申报需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的重点研究方 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 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 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2. 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 2 万元,研究周期为 2 年。 三、申报条件 1. 本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本校限报 2 项。 2. 本专项任务项目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从事大学生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岗人员,包括院系级党组织副书记、学工组长、 团总支书记、学工干部等) 。 3. 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 目的实施;每个申请人限报 1 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 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 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 项目负责人; (4)2023 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 2021、2022 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 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6)申请 2023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 项目者。 四、申报安排 1.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填报 申 报 人 登 录 教 育 部 社 科 司 主 页 (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 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 ,按申报系 统提示说明和填表要求填写后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报系统填报请务 必于 4 月 27 晚 24 时前完成。 2. 校科研系统填报 申报人登录校科研系统,找到相应纵向项目申报计划,录入申报 信息,上传填写完成的《申请评审书》电子稿,完成科研系统填报。 申报计划开放至 4 月 29 日。 3. 纸质材料提交 申报人将填写完成的《申请评审书》A3 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 式一份,提交给科研秘书收集;科研秘书收齐后,最迟于 4 月 27 日下 午 5 时前报送至中和楼 307 办公室。 特别提醒:《申请评审书》如在 4 月 27 日前撰写完成的,申报人 可第一时间发送至邮箱 kyc@nau.edu.cn,或提交纸质打印件到中和楼 307 办公室,我部门将对申报书尽早审核并反馈修改意见;对于反馈修 改意见的申报书,申报人务必确保在教育部申报系统中上传的为修改 后的最新版。 五、其他要求 1. 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2. 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 评审书》B 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 废处理。 3. 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 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 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4. 各申报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 的审核把关,并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项目服务科,联系人:陈云垚,联系电话: 58318290。 特此通知。 附件:2023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 导员研究)课题指南 科研处 2023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