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特(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pdf
西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制 化学化工学院特(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修订稿) 为了及时有效地做好特(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 减少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 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国务院 302 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 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理工作原则和特(重)大安全事故分类 (一)应急处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学院统一领导积极配合,运转协调 有序;快速作出反应,妥善进行处置。 (二)特(重)大安全事故分类: 1、特(重)大火灾事故; 2、化学危险品特(重)大安全事故; 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组成与职责 (一)化学化工学院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学院院长) 书记 副组长:副书记 成员由学院、分团委、工会、系、所、中心、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具体分工:(如人员岗位变化,由后任负责人负责) 刘家成副院长负责科研实验室; 杜新贞副院长负责研究生; 杨志旺副院长负责本科教学和实验环节; 查飞副院长负责测试中心; 孟汇海副院长负责本科生和行政办公; 雷自强主任负责生态环境相关高分子材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卢小泉主任负责生物电化学与环境分析重点试验室; 315 西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制 办公室主任赵连春负责全院综治工作全面协调。 (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院办公室办公。成员由学院有关工作人员组 成。办公室联络员由赵连春同志担任。 办公室主任职责 1、督导做好特(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处理 演练; 2、发生特(重)大安全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处理指令信号; 3、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4、向上级报告事故和救援情况,指定有关部门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 调查处理工作; 5、必要时向有关方面发出救援请求;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特(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一)特(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在半小时内立即向学院 和 学 校 保 卫 处 报 告 ( 学 院 办 公 室 电 话 : 7970806 , 学 校 保 卫 处 电 话 : 7971982(白天)7971333(晚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事故发生 的时间,详细地点、事故类别,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以及现场处理所需的专 业人员和抢险设备等。学院应立即向学校报告,以便学校迅速组织或协调有 关部门及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施救,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二)学院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学院领导、领导小组副 组长、组长。 (三)学院办公室应根据领导小组组长的指示,立即启动本预案并通知 有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理。 (四)领导小组各成员负责人接到学院办公室指令后,要按本预案分工 316 西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制 迅速组织救援人员,抢险设备器材、物资到达现场,由领导小组统一调度指 挥,按分工立即开展施救工作。 四、特(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学院各部门要站在“三个代表”的高度充 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做好特(重)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 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和人员伤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 和财务安全。 (二)制定方案,组织落实。各部门要根据学院(重)大安全事故应急 处理的要求,制定本部门特(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保证本部门抢 险救援人员、物资、设备、器材的落实到位。 (三)熟悉预案、组织演练。各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熟悉学院特(重) 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本部门应急处理预案。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处理任 务,并组织好训练和演习。 (四)特(重)大事故发生后,全院各部门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真 正做到反应敏捷、行动迅速、运转协调,处理有力。凡因处理工作不力,造 成事故损失扩大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五)特(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按国家 有关规定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 (六)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专用场地,任 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或拒绝。 (七)特(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部门应及时准确地向 学院办公室提供真实情况,由办公室负责接待外界人员,应统一安排,统一 口径。 化学化工学院 二〇一五年九月五日 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