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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浙江大学第十四届“蒲公英”大学生创业大赛 国际赛道方案 浙江大学第十四届“蒲公英”大学生创业大赛设国际赛 道。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 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 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 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 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 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 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 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 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应结合以上分类及自身项目实际,合理选择项 目类型。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 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方式和要求 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是否 能够参加国际赛道。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 国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 3 人,原则上不多 于 15 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 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 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原则上使用 中文或英文。鼓励本校外国留学生、海外校友、国外合作高 校师生参赛。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 点等,分为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 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本科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 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 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需具有海外 学籍,且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 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研究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 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 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需具有海外 学籍,且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 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 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三)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9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 ,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 1 轮次,并符合 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海外高等 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 , 或毕业 5 年以内的学生(即 2017 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 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 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 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 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 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 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四)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 年以上(2019 年 3 月 1 日前注册) ;或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9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 2 轮次以上(含 2 轮 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海外高等学校 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 业 5 年以内的学生(即 2017 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 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 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 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 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 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 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五)师生共创组 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 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 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 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 5 年(2017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定代表 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 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 51%,且学生 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 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海外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 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 5 年以内的学生(即 2017 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2 年 6 月 1 日前正式入职) 。 四、其他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浙江大学第十四届 “蒲公英”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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