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任政办字〔2022〕14号关于印发《济宁市任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的通知.pdf
RCDR—2022—0020003 济任政办字〔2022〕14 号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济宁市任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 子女积分入学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 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济宁市任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已经 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7 月 17 日 (此件公开发布) —1— 济宁市任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积分入学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 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任城区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根据《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相 关法律法规,结合全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随迁子女,是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 监护人)至少一方在任城区城区工作并实际居住,有合法稳定 居所、合法稳定职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非任城区城区户 籍随迁适龄儿童。 任城区城区区域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指 2008 年行政区 划调整前的老城区,即目前阜桥街道、古槐街道、金城街道、 观音阁街道、越河街道、仙营街道、济阳街道、南苑街道所辖 区域。第二部分包括五块区域,一是东至琵琶山路,南至金宇 路,西至济水大道,北至任城大道;二是东至洸府河,南至任 城大道,西至建设北路,北至铁路线;三是东至建设北路,南 至任城大道,西至济安桥北路,北至任兴路;四是东至大运河 西岸,北至兴唐运河大桥,西至济水大道,南至老运河;五是 杜庙村。且上述区域须为任城区行政管辖区域。 任城区城区户籍指渔山派出所、东门派出所、解放路派出 —2— 所、济阳派出所、越河派出所、太白东路派出所、阜桥派出所、 观音阁派出所、红星东路派出所、运河派出所、红星新村派出 所、南辛庄派出所、常青路派出所、共青团路派出所、红星西 路派出所管理的户籍,和任兴路派出所、南张派出所、安居派 出所管理的房户地址(区域包括东至琵琶山路,南至金宇路, 西至济水大道,北至任城大道;东至洸府河,南至任城大道, 西至建设北路,北至铁路线;东至建设北路,南至任城大道, 西至济安桥北路,北至任兴路;东至大运河西岸,北至兴唐运 河大桥,西至济水大道,南至老运河;杜庙村)一致的户籍。 第三条 积分入学办法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具备 入学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进行积分。济宁市任城区义务教育招 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任城区城区学校(含城乡结合部部 分公办学校)当年可接纳随迁子女入学学位数划定入学积分资 格线,积分达到资格线分值的,可以在任城区城区学校接受义 务教育。 随迁子女参加积分入学的基本条件: (一)随迁子女需年满六周岁 (截止到入学当年 8 月 31 日) 。 (二)随迁子女身体健康并具备正常接受普通小学教育的 能力。 (三)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在任 城区城区工作并实际居住,有合法稳定居所、合法稳定职业并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期限,截止到入学当年 8 月 31 日均需连续 —3— 满 12 个月。 (四)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 居住证或已申请办理。 第四条 入学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一票 否决指标组成。 基础指标包含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的 居所方面、务工方面、参保情况、居住证、文化程度、职业资 格与专业技术职称等 6 个方面。 加分指标包含纳税情况、慈善捐赠(用于教育事业)。 一票否决指标包含提供虚假材料、变相留级重复申请学位等。 具体积分指标及分值详见《济宁市任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 迁子女积分入学分值表》(见附件)。 第五条 济宁市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 筹全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管理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纪委监 察委、宣传、公安、人社、住建、行政审批、税务、教体、财政 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相关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区纪委监察委负责对入学积分工作进行监督。 区宣传部门负责招生入学政策宣传和网络舆情监督处置。 区公安部门负责审核户口簿、身份证和居住证;负责维 护入学积分受理现场秩序;负责应对处置干扰正常招生秩序 的不法行为;负责查处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申请 材料行为。 —4— 区人社部门负责审核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劳动 合同、灵活就业登记记录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等。 区住建部门负责审核自有房产证明(含房产证、购房备案 合同等)、租赁房屋证明(含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证、 房屋租赁当事人依法订立的租赁期 12 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个 人房屋租赁税收缴纳时间等)。 区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负责审核营业执照。 区税务部门负责审核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缴纳凭证和经营纳 税证明,核定纳税数额。 区教体部门负责审核学历、学位证书;核定慈善捐赠数额。 区财政部门负责保障积分入学工作所需的各项经费。 区民政、卫健、交通等部门分别负责审核民办非盈利机构、 医疗诊所、营运车辆等方面证明材料。 第六条 入学积分实行网上集中申报、部门并联审核、分 值现场确认、积分排名公示。 具备入学基本条件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 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申请注册报名,填报积分入学申请表;网上 申报成功后,到指定地点进行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审验并赋分, 积分结果现场签字确认。 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要真实有效且为随迁子女父母(或 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积分指标及需提交材料如下: (一)文化程度。提供学历证书或学历验证证明原件(能 —5— 够通过教育部学信网查询学历情况的,不需提交学历验证证明)。 (二)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提供职业资格证书、专 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 (三)务工方面。提供合法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的正副本 原件。 (四)居所方面。自有居所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 权证,或已办理合同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租房居住的需提供 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证、租赁期 12 个月以上的房屋租 赁合同、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缴纳证明原件。 (五)居住证。提供与实际居住地相符的居住证原件。 (六)参保情况。参保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社会保险 参保证明原件。 (七)纳税情况。提供缴税凭证原件。 第七条 各相关部门依据职能对入学积分材料的真实性、 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核,材料合法有效的,按照《济宁市任 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分值表》确定相应分数, 并将审核意见和分值录入积分管理系统,最终积分当场告知随 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并签字确认。 第八条 入学积分受理结束后,将对所有参与入学积分的 申请人的分值及排序情况向社会公示 5 天;公示结束后将确定 申请人最终分值和排序,并作为划定当年任城区城区进城务工 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积分资格线依据。 —6— 第九条 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审查发 现,直接取消积分或入学资格。 第十条 济宁市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将 根据当年招生计划统计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学位数, 完成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招生后,结合本区实际核定可接受随迁 子女入学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及其学位数,同时划定随迁子女 积分入学资格线,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两 轮选报学校。凡进入积分入学资格线的随迁子女可根据积分排 序位次和定点学校空余学位在网上选报就读学校,根据各定点 学校空余学位数,按积分由高到低进行录取;首批未被录取的 随迁子女,根据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公布的第一 轮录取后有空余学位的定点学校及学位数进行二次网上报名 (须注明是否同意调剂),未被第二轮选报学校录取且同意调 剂的随迁子女由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配入 学,不同意调剂的,视为自愿放弃入学。在每一轮录取时,如 遇积分相同,采取电脑排位确定。 第十二条 随迁子女被录取后,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携 带入学子女并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确认单、户籍 证明(全家户口簿)等有关材料原件到录取学校现场核对,复 核无误后办理入学手续。 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放弃积分入学资格。 —7— 第十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任城区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 年级招生。 第十四条 制定本办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政策,在实施 过程中,如遇调整,本办法随之调整。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 2022 年 7 月 18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5 年 7 月 17 日。 附件:济宁市任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分值表 —8— —9— 提交证件证明材料 1.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 1.所租房屋应为“住宅”,位置在任城区城区(不 明(或房屋租赁证)和 含高新区、太白湖区、经开区管辖区域),住所 租赁期 12 个月以上的 应适宜居住,安全有保障。 房屋租赁合同。 每月计0.25 分,最 租房 2.时间计算: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或房屋租 2.提供 房屋 出租 者“个 高不超过15 分。 赁证)满 12 个月,且缴纳“个人房屋租赁税收” 人房屋租赁税收缴纳凭 的,计分时间以“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缴纳时间为 证和发票”。 准,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 8 月 31 日。 3.房屋出租者身份证原 件或复印件、房产证明。 实施说明 负责 部门 备注 截止到 入学当 年8月 31 日需 连续满 12 个月 以上 基 础 指 标 指标内容及 分值标准 1.房屋位置在任城区城区(不含高新区、太白湖 区、经开区管辖区域),用途应为“住宅”。 1.具有房屋的合 2.《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小产权 法 所 有 权 并 实 房所有人应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儿童本人),多人 需实际 1.提供《房屋所有权证》 际居住。每月计 共有需其父母(或儿童本人)所占房屋产权比例不 入住(不 《不动产权证书》或购 1 分,最高不超过 低于 50%;产权所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须提 受满 12 购房 房备案合同。 60 分。 供儿童及其父母名下在任城区城区无房产证明。 个月时 2.小产权房需提供购房 2.小产权房。每 3.时间计算:购买一手房产的,以房产证明(含 间限制) 证明及缴款凭证等。 月计0.5 分, 最高不 购房备案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 住建 超过30 分。 证书》)标注时间为开始计算时间;购买二手房 部门 居所 产的,以产权转移办结后,新房产证明标注时间 1 税务 方面 为开始计算时间,截止时间为当年 8 月 31 日。 部门 指标 序 号 济宁市任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分值表 类 别 附件 — 10 — 基 础 指 标 1.务工地点应在任城区城区(不含高新区、太白 1.签订合法劳动 湖区、经开区管辖区域)。 1.提供在人社部门劳动 合同。每月计 1 2.计分以一方为准,父母双方不累加。 用工备案系统备案的劳 分,最高不超过 3.如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在同一单位需连续计算 动合同或相关证明。 人社 就业 60 分。 的,中断时间不能超过 1 个月。 2.灵活就业者无需提供 部门 2.灵活就业。每 4.时间计算:以劳动合同签订时间和灵活就业者 纸 质 灵 活 就 业 证 明 材 月计 0.25 分,最 在就业地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人社窗口登记办理的 料,以人社部门现场通 高不超过 15 分。灵活就业开始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 8 过系统核查数据为准。 月 31 日。 1.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应为适龄儿童父(母),注 册经营地址在任城区城区(不含高新区、太白湖 区、经开区管辖区域),证件齐全、合法并实际 1.个体工商户。 经营。计分以一方为准,父母双方不累加。 务工 1.个体工商户提供工商 2 每月计 1 分,最 2.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为适龄儿童 方面 营业执照。 高不超过 60 分。父(母),注册生产经营地址在任城区,证件齐 2.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 2.私营企业法定 全并依法实际生产经营。计分以一方为准,父母 (负责人)提供工商营 代 表 人 ( 负 责 双方不累加。 行政 业执照以及与生产经营 人)。每月计 1 3.私营企业股东或合伙人应为适龄儿童父(母), 审批 经商 相关证件证明(变更的 分,最高不超过 所在企业注册地址应在任城区,证件齐全并依法 服务 需提交变更证明)。 60 分。 实际生产经营。计分以一方为准,父母双方不累 部门 3.私营企业股东或合伙 3.私营企业股东 加。 人提供企业合法证件证 或合伙人。每月 4.既是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又是股东 明及本人参与投资经营 计 0.5 分,最高 的不再重复计分。 证件证明。 不超过 30 分。 5.时间计算:以营业执照签发时间为开始计算时 间,截止时间为当年 8 月 31 日(涉及法定代表人、 股东变更的,以变更核准的时间为开始计算时 间)。 截止到 入学当 年8月 31 日需 连续满 12 个月 以上 截止到 入学当 年8月 31 日需 连续满 12 个月 以上 — 11 — 基 础 指 标 提供最高学历毕业证 1.文化程度按所持最高学历计分,以本人 书。其中,大专及以上 1.本科及以上学历(20 分); 提供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 学历的毕业证书必须是 文化 2.大专学历(10 分);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为准 教体 5 经教育部审定的国民教 程度 3.普通高中和中职及以下学历 (http://www.chsi.com.cn/xlrz)。 部门 育系列毕业证书,且需 2.计分以父母一方为准,父母双方不累加。 (5 分)。 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 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历认证报告》。 4 1.居住证满 12 个月,计 10 分; 未满 12 个月,计 5 分(截止日 1.适龄儿童父母至少一方办理居住证。 居 期为当年 8 月 31 日)。 2.居住证地址与在城区实际居住地址应 提供居住证、申请受理 公安 住 2. 己 申 请 受 理 未 取 得 居 住 证 一致。 证明、身份证和户口簿。部门 证 的,不计分。 3.居住证办理截止时间为当年入学网上报 3. 济 宁 市 城 区 不 能 办 理 居 住 名截止时间。 证,视为符合条件,计 10 分。 参保人员需提供身份证 1.通过任城区城区内单位在济 原件及社会保险参保证 宁市社保中心或任城区社保中 明原件。在济宁市参加社 截止入 心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参保人员应为适龄儿童父(母),计分 会保险的参保人员,可登 学当年 8 的,每月计 1 分,最高不超过 参保 以一方为准,父母双方不累加。 录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 人社 月 31 日 3 60 分;其他情形参加城镇职工 情况 2.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断之前的不 会保障局网站,也可登录 部门 需连续 基本养老保险的,视为符合条 计分。 “济宁社保”微信公众号 满 12 个 件,不计分。 或登录“济宁人社通”手 月以上 2.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 机 App,自助下载打印社 视为符合条件,不计分。 会保险参保证明。 — 12 — 材料 提供虚假材料、变相留级重复 9 提供 申请学位。 各 部 门 备注:1.此分值表仅适用于济宁市任城区城区义务教育段小学一年级招生;2.居所方面、务工方面、参保情况等材料为近五 年内的,截止日期为入学当年 8 月 31 日;纳税情况凭证为最近 3 年的,截止日期为上一年 12 月 31 日;3.务工方面、参保情况、 文化程度、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纳税情况等材料须为同一位监护人的;居所方面、居住证等材料可为不同监护人的。 一 票 否 决 指 标 加 分 指 标 基 础 指 标 1.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按所持最高等 1. 高 级 技 师 或 高 级 职 称 ( 25 职业 级计分,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 分); 资格 询 系 统 查 验 信 息 (http://www.osta.org.cn) 提供本人最高等级的职 2.技师或中级职称(20 分); 人社 6 专业 和区人社部门核查为准。 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 3.高级工或初级职称(15 分); 部门 技术 2.计分以父母一方为准,父母双方不累加。格证书。 4.中级工(10 分); 职称 只计最高分,多项不累计。 5.初级工(5 分)。 3.无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的不计分。 1.个体工商户纳税。最近 3 年 内,纳税每满 1000 元积 1 分, 纳税 可累计,最高不超过30 分; 最近 3 年指截止上一年度 12 月 31 日前满 税务 2.企业投资纳税。最近连续 3 7 提供纳税凭证。 情况 年平均每年纳税额在 3 万元人 三年。 部门 民币及以上,每纳税 3 万元人 民币积 3 分,最高 30 分。 1.个人捐资 20 万元至 50 万元, 捐资 20 万元者积 40 分,每增 慈善 加 1 万元,积分增加 2 分。 捐赠者必须是自愿、无偿,所捐资金用于 教体 8 2.个人捐资 50 万元以上者, 超 捐赠 教育事业。 部门 过 50 万元部分,每增加 1 万元, 积分增加 3 分。 (此页无正文) — 13 —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监委 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14 — 2022 年 7 月 17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