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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MBA&EMBA论文答辩流程说明手册(2023年秋季学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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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 MBA&EMBA 论文答辩流程说明手册 (2023 年秋季学期) 2023 年 6 月 坚守学术规范的初心 端正学术科研的态度 筑牢学术诚信的基石 步骤一、填写答辩申请、提交答辩承诺书和论文定稿 请 于 8 月 28 日 09 时 前 在 “ 商 学 院 学 生 中 心 - 学 位 管 理 - 学 位 流 程 ” (https://usercenter.sufe.按时 edu.cn/)中提交答辩申请。 (一)提交承诺书和论文定稿(论文定稿用于预审,需删除导师姓名及致谢部分)。 (二)导师在同一系统审核通过。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申请且导师审核通过的同学,将无法参加该轮次论文答辩。 步骤二、提交毕业生档案纸质材料 请采用快递的方式邮寄档案纸质材料(9 月 7-13 日)。 【快递信息】 上海市虹口区中山北一路369 号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1 号楼103室,学位 办收(请使用顺丰快递)学位办电话:65361884、65446119。 【档案纸质材料明细】 材料名称 份数 要求 “评阅人、职称、单位”及“学术评语”由答 专业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2 辩评委填写,其它由学生本人填写、 1、需粘贴一寸照片 专业硕士学位申请书及审核表 2 2、需本人和导师手写签字 授予专业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 1 填写完毕后打印 1、需本人签字 毕业生登记表 1 2、需导师填写评语并手写签字 3、需粘贴一寸照片 注:该步骤与论文预审(预答辩)同步进行。纸质材料中不需要提交纸质论文。 步骤三、全员预审和预答辩 部分学生将参加预答辩(二次答辩或最后一次答辩机会的学生),其他申请人将进行 论文预审。论文预审时间预计为 8 月 29 日至 9 月中下旬,预答辩时间预计为 9 月上旬。 该步骤将重点审查学位论文的选题、应用性、专业性、可行性和规范性等问题,并对 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全员预审将邀请两位专家给出修改意见和评定 结果,评定结果为两种: (一)结果为通过。学生需结合导师和评审意见修改完善论文并在规定时间节点前完 成终稿上传(说明:论文预审结果不代表论文答辩最终结果)。 (二)不通过,需进行重大修改。 如评定结果为 2 个“通过”或 1 个“通过”+1 个“不通过,需进行重大修改”,则 预审结果为通过,学生可在修改完善论文后进入终稿上传的查重环节。 如评定结果为 2 个“不通过,需进行重大修改”,则预审结果为不通过,学生需修改 完善论文进行复审。如复审不通过,学生将延期到下学期申请论文答辩。 步骤四、提交论文终稿和论文修改说明 (一)请 9 月 25 日 15 时前在“教学管理信息系统” (https://eams.sufe.edu.cn/) 的“论文查重”模块提交论文终稿并自行提醒导师审核通过(该稿用于重复率检测,请务 必选对版本并确保重复率符合标准)。 (二)请 9 月 25 日 15 时前在“商学院系统”(https://usercenter.sufe.edu.cn/) 上传论文修改说明。此内容是正式答辩环节委员评估论文修改过程的重要依据,请务必重 视,对照“预审或预答辩意见”仔细填写。 步骤五、论文查重 学院对拟申请学位的论文进行检测后,将检测结果反馈学位申请人,并将通过检测 的论文根据论文制作信息进行制作。检测结果处理规定如下: A.重合字数比例不高于论文总字数的 10%,认定为不存在问题,可参加论文答 辩。 B.重合字数比例不高于论文总字数的 15%,由指导教师责令 MBA 研究生进行修 改。于一周内修改完成后需复检一次,复检结果达到要求后方可参加论文答辩,复检不 通过者应予延期半年,对论文做出重大修改后再次申请。 C.重合字数比例高于论文总字数的15%,论文需做重大修改,延期半年后再次申 请。 D.重合字数高于30%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其是否存在抄袭票行为进行认 定,对经认定存在抄袭剽窃行为的,按照《上海财经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 和《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的有关规定处 理: 在学位论文中抄袭、剽窃他人的学术观点和学术成果,对学位论文的成立构成根本 性影响的,经校学术道德委员会核实认定,未获学位者,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对已授 予学位的,撤销学位并注销其学位证书。 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撤销学位的的处理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布。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 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查重具体结果将录入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学生可登陆教学管理信息系统重复率比例 及是否通过。 步骤六、盲审 所有符合论文答辩条件的硕士学位申请人均须参加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 盲抽检,盲审论文由研究生院统一利用系统抽取。盲审结果将在“教学管理信息系统” (https://eams.sufe.edu.cn/)中陆续公布。通过盲审的学生需在“商学院系统” (https://usercenter.sufe.edu.cn/)提交针对盲审评阅意见的论文拟修改说明。 研究生院论文盲审前学生必须完成学费缴纳工作,若不缴清,不得参与研究生院盲审 环节,学生将申请延期毕业。 步骤七、补拍数码照片 根据上海市学位委员会的规定,申请硕士学位的学生须统一拍摄数码照片,用于学 位证书制作、毕业证书制作和学信网查证。 请尚未拍摄数码照片的学位申请人,务必前往以下地点完成拍摄。拍摄时须向拍摄 单位说明所属学校、专业及照片用途。 拍摄单位:上海潮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 520 号中华门大厦 20 楼 2009 室(近中山西路) 电话:021-64682836;021-64682837 邮编:200235 步骤八、论文答辩 顺利完成以上步骤的学生,MBA 中心学位办公室将提前一周电话和邮件通知本人答 辩时间和地点。答辩 PPT 模板请查看附件 3 中的《MBA 论文 PPT 模板》。 步骤九、终稿上传和证书领取 论文终稿经导师和图书馆审核通过后,可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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