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精选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西藏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指导意见 20号.pdf

为祢,流泪16 页 936.589 KB下载文档
西藏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指导意见 20号.pdf西藏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指导意见 20号.pdf西藏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指导意见 20号.pdf西藏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指导意见 20号.pdf西藏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指导意见 20号.pdf西藏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指导意见 20号.pdf
当前文档共16页 2.88
下载后继续阅读

西藏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指导意见 20号.pdf

` 肖日i督 〓引。煎曰【罔l出 吓i岗 汛·aη i=l 藏大字 〔⒛ 18〕 ⒛ 号 西藏大学本科专业培荞方案修订工作指导意见 教务处 ,各 学院 : 培养方案是 学校 实现人才培养 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的总体 计划和实施方案 ,是 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纲领性文件 ,是 贯彻学校 教育思想 ,实 现人才培养 目标 ,组 织教学活动的主要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深化教育体 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 -2020年 )》 《关于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 高 〔2012〕 4号 )、 《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 -1— 作的若干意见》 (教思政〔2012〕1 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 业目录和专业介绍》 (2012 年) 《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 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 业标准(试行)>的通知》 (教师〔2012〕1 号) 、 《教育部关于印 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教 师〔2017〕13 号) 、 《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 (教 师〔2016〕2 号)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 育改革的实施意见》 (国办发〔2015〕36 号) 、 《国务院关于积极 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5〕40 号)、《普 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及国家、自治区教 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专业认证标准,为适应西藏高等教育改 革和人才培养规格多元化发展趋势,在培养方案中充分体现我校 办学指导思想和办学定位,培养“靠得住、用得上、留得下”的 应用型人才,结合以往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执行情况,现就我校新 一轮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 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等关于创新创业教 育改革的战略部署。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遵循教育教 学规律,坚持育人为本,以质量为主线,适应推进西藏长足发展 和长治久安需要和“小批量、多规格”的人才需求特点,紧扣学 校发展目标及办学定位,充分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学科优势, — 2 — 全面深化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结合我校生源类型和培养层次 多元化的实际,科学合理调整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积极借鉴和吸 取国内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成果和先进经验,将我校近年来的 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内化到新的培养方案中,构建具有鲜明特色的 人才培养模式,实现“靠得住、用得上、留得下”应用型人才的 培养目标,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育为先的原则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 方位育人,在进行专业教育的同时,坚持德育为先。要把培养“靠 得住”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放在首要位置,着重加强 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教育;要始终将品德教育渗透到整个 人才培养过程中,渗透到学科教育中,从“思政课程”走向“课 程思政” ,教育学生坚定政治立场,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加强 “五观”“两论”教育,培养学生做人、做事与做学问的协调一致。 (二)坚持能力为重的原则 进一步强化实践教学,突出应用能力培养。根据相关文件精 神及我校应用型本科教育的办学定位,加大实践教学改革力度, 明确实践教学体系及各实践环节在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中的作用, 从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出发,对具有实践性、 创新性的教学环节进行整体和系统设计,确保实践教学内容不断 线。各专业根据实验室建设情况加大实验课程开设力度,增加实 — 3 — 验课时数,努力提高实验设备的共享程度和使用效率。人文社会 科学类专业要建立案例分析、社会调查和学年论文等相结合的综 合性实践教学体系。自然科学类专业要重组实验课程教学体系, 构建基础性必做实验、提高性选做实验和综合性设计性实验三个 层次的实验教学体系。艺术类专业要重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 结合的教学原则,除了完成课堂内的实践教学环节外,应尽可能 在课外给学生创造更多实习与实际操作的机会,通过作品展示、 汇报表演、利用平时课余时间或寒暑假,安排学生到相关专业艺 术团体参与实际工作,增强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师范类专业要 构建由微格教学、教学观摩、教学见习、教育实习等环节组成的 师范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和对教师岗位的适 应能力。 注重学校教育与生产实际、社会实践的结合,丰富实践教学 的内容、方法和途径,实现实践课程多样化、设计化、科研化。 积极探索第二课堂与第一课堂的有机结合,将其纳入整体实践教 学体系之中。第二课堂作为实践教学的重要载体,实施素质教育 的重要途径,是第一课堂的有机延伸。紧密结合学校实际,探索 第二课堂实践教学培养模式,加强对学生第二课堂实践教学的组 织管理。鼓励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科技创作、学术论文发表、 专利申报、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和相关文化素质教育活动, 学生参加各类竞赛或活动、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所获得的创新能 力学分可替换通识教育课程学分。 — 4 — (三)坚持专业特色的原则 根据“特色立校、质量兴校、人才强校、开放办学、持续发 展”的办学思路,进一步明确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类型和主 要服务面向。要认真总结办学经验,整合、优化课程体系和教学 内容,注重课程的普遍性与地方性的融合,力求做到教学内容的 先进性、科学性与实用性、地方性的有机统一,逐步形成具有民 族文化和高原区域特色的课程体系,通过继承、发展和创新,努 力打造专业优势和专业特色,培养适应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 久安需要的应用型人才。 进一步深化师范类专业教学改革,构建适应西藏基础教育改 革、特色鲜明的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师范类专业学生的 从教能力。为突出师范类专业特色,除进一步强化专业基础,开 设心理学、教育学、学科教学论、三字一话、现代教育技术等课 程外,还应设置反映西藏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现代教育理论、 艺术类(音乐、美术等)的专业选修课。 (四)坚持全面发展的原则 培养方案要体现基础课程的统一性和专业课程的多样性,贯 彻因材施教的原则,积极探索按大类招生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 构建个性发展与共性发展相统一的人才培养体系,努力提升教育 教学过程中学生的主体地位,培养学生获取知识、分析和解决问 题的能力以及终身学习的技能和方法。为加大培养方案的弹性, 课程体系应有较多的课程供学生选修,发展学生的个性和特长, — 5 — 培养学生的认识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和职业能力。 (五)坚持整体优化的原则 打破专业壁垒,探索按大类招生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原则 上按专业类开设主要基础课程,加强专业之间的渗透。 通识教育课程是指反映社会和科学发展基本规律的知识及 技能的课程,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外语、计算机基础、大 学体育及其它与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有关的课程。 专业基础课程是指按专业类打通的专业基础知识课程,它与 通识教育课程一起为学生构筑本专业所必须掌握的基本知识、基 础理论与基本技能。 专业方向课程是指与学生未来就业和职业生涯有密切关系 的专业知识课程。这类课程要集中反映各专业特色和学生专业应 用能力的培养, 以形成较完整的高素质专业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 各专业要根据培养目标合理设置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所需 的课程,正确处理好通识教育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方向课 程间的知识衔接,注意研究各门课程在培养目标中的作用,打破 专业课程的壁垒,加强课程之间逻辑结构上的联系。同时,要整 合课程内容,使课程的设置更具现代性、前瞻性和应用性。要努 力改变课程内容陈旧、分割过细和简单拼凑的状况,避免脱节和 不必要的重复。要防止出现“因人设课”和“因无人而不设课” 的情况。对于同类专业间的共同基础课程,要加强内容和体系上 的统筹和协调。 — 6 — (六)坚持规范均衡的原则 按照国家、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专业认证标准 中规定的专业核心课程要求,各专业要精选覆盖面较宽的专业特 色课和专业选修课,以保证课程的相对稳定性。课程名称要准确、 规范,各学期的课程安排要做到衔接、均衡,避免出现前紧后松 或前松后紧的脱节现象;每学期的考试课程要科学安排,每学期 考试课程原则上不低于 5 门。 三、学制、修业年限、学分及教学活动时间安排 (一)除建筑学、城乡规划、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口腔医 学、作曲理论与作曲技术专业标准学制为五年外,其他专业标准 学制为四年。 (二)标准学制为四年的专业原则允许学生修业年限为 3-6 年,标准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原则允许学生修业年限为 4-7 年。 (三)各专业毕业最低学分要求按以下标准执行。 1.标准学制为四年的专业,毕业最低学分不少于 170 学分, 其中必修课程不少于 130 学分,选修课程不少于 40 学分。创新 创业课程学分不少于 10 学分;选修课程中专业选修课不少于 20 学分,通识教育选修课 20 学分。 2.标准学制为五年的专业,毕业最低学分不少于 220 学分, 其中必修课程不少于 170 学分,选修课程不少于 50 学分。创新 创业课程学分不少于 10 学分;选修课程中专业选修课不少于 30 学分,通识教育选修课 20 学分。 — 7 — (四)四年制专业教学总周数为 148 周,周学时原则上不超 过 28 学时。 1.第一学期教学周数为 15 周,授课周数为 13 周(不含新生 入学教育 1 周) 。 2.第二至第六学期教学周数均为 20 周,授课周数为 18 周。 3.第七学期安排毕业实习(教育实习或生产实习) ,非师范类 专业教学周数为 20 周,授课周数为 10 周,毕业实习(生产实习) 8 周。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 20 周。 4.第八学期用于安排毕业论文(设计) ,共 13 周(不含毕业 教育) 。 (五)五年制专业教学总周数为 188 周,周学时原则上不超 过 28 学时。 1.第一学期教学周数为 15 周,授课周数为 13 周(不含新生 入学教育 1 周) 。 2.第二至第八学期教学周数均为 20 周,授课周数为 18 周。 3.第九学期教学周数为 20 周,授课周数为 10 周,毕业实习 (生产实习)8 周。 4.第十学期用于安排毕业论文(设计) ,共 13 周(不含毕业 教育) 。 四、培养方案主要内容 XX 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 8 — (二)培养要求; (三)主干学科、核心课程和主要实践环节; (四)毕业要求; (五)标准修业年限和授予学位; (六)XX 专业本科课程教学进程计划表(见附表) ; (七)课程体系的构成及学时分配表; (八)有关说明; (九)特色课程。 五、课程体系设置 课程设置是人才培养方案的核心内容,是实现专业培养目标 和培养规格的关键环节。 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体系为 “三 级平台”和“一个环节” 。每个专业的课程由通识教育课程平台(含 公共基础课程) 、专业基础课程平台、专业方向课程平台和实践教 学环节构成,其基本体系和结构如下: 课程体系 通识教育课程平台 (含公共基础课程) 专业基础课程 专 平台 业 课 专业方向课程 程 平台 课程类别 通识教育必修 课、选修课 学科及专业 基础课 专业必修课、选 修课 备 注 由教务处制定 原则上同一学科不同专业内容一 致 包括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素质拓展 包括社会实践、校园文化活动等素 质拓展内容 专业实践 包括认识实习、生产实习、课程设 计、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 集中性教学环节 实践教学环节 — 9 — (一)通识教育课程平台(含公共基础课程) 1.通识教育必修课 主要涉及当代大学生所必需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综合素 质和为进一步学习学科与专业课程打下基础的相关课程,为学生 了解社会、掌握技能、打下专业学习基础等提供平台,特殊专业 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开设。本平台中的《大学语文》 《大学英语》 《公共藏文》等课程采用分级教学。 (1)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安排。 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学应围绕提高教学效果,着力于教学内容、 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增加实践教学内容,把实践教学与 社会调查、志愿者服务、公益活动、专业课实习等结合起来,引 导学生走出校门,到基层去,到农牧区去,以提高学生思想政治 素质和观察分析社会现象的能力,深化教育教学的效果。 (2)大学英语课程。大学英语安排在一、二年级,共四个学 期,每学期 4 学分,共 16 学分。第 1、2、3 学期实行分级教学, 第 4 学期开设大学英语选修课。各专业根据实际开设专业英语课 程,学校在通识教育课程中开设英语通识教育选修课。 (3)计算机基础课程。大学计算机教学分为计算机文化基 础、程序设计和藏文信息处理相关课程。计算机文化基础课程在 第 1 学期开设,程序设计和藏文信息处理相关课程列入专业基础 课程平台。 (4)大学体育课程。课程设置与加强学生自我锻炼意识相 — 10 — 结合。大学体育安排在一、二年级,四个学期,共 5.5 学分,第 1、2 学期为公共体育部分,第 3、4 学期为体育选项部分。学生 根据自身情况和兴趣进行自主修读体育选项课程。 (5)为了加强学生语言交流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开设 公共藏文和大学语文。 (6)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按教育部、自治区相关文 件的要求执行。 (7)军事课包括军事理论和军事训练两部分,军事训练使 学生具备基本的军事知识和技能,培养集体主义精神,树立国防 观念,加强组织纪律性。 《军事理论》课程和军事训练由学校统一 安排,单独记载成绩,各 2 学分。 (8)科学与社会由学校统一安排修读,包括大学生安全教 育、大学生心理健康、创新创业等课程,共 10 学分。 2.通识教育选修课 通识教育选修课应选修 20 学分,除大学英语 IV 和大学体育 选项课外,还须选修 13 学分方能毕业。除大学英语 IV 和大学体 育选项课外的通识教育选修课实行分类教学,课程分为三大类: 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和艺术类。理工医类学生必须选修 4 学分的人文社会科学类课程和 4 学分的公共艺术类课程;文管 经法类学生必须选修 4 学分的自然科学类课程和 4 学分的公共艺 术类课程。艺术类学生必须选修 4 学分的自然科学类课程和 4 学 分的人文社会科学类课程。 — 11 — (二)专业课程 专业课程由专业基础课程平台和专业方向特色课程平台构成。 1.专业基础课程平台 专业基础课程是专业类中各专业学生必修的基础课程,为拓 宽学生的专业基础和进一步学习专业知识奠定基础。课程原则上 应在专业类不同专业间打通,即专业类下的不同专业,课程原则 上应一致。 提倡设置 1 学分左右的“专业导论”课程,向学生介绍学科 与专业的概况、发展趋势、课程简介、就业与深造趋向等内容。 该课程由学科带头人和专业负责人授课,在第一学期以讲座形式 开设,以学生提交论文或报告等形式考核。 坚持“必须和够用”的原则,结合学生的实际,减少理论性, 增强实用性,通过调整课程结构,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 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等措施,确保课程的教学效果,着力培养学 生应用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为保证培养质量,每个专业须在本课程平台中,设置不少于 6-8 门课程作为专业核心课程。 2.专业方向特色课程平台 各专业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专业培养目标,科学合 理地设置专业方向和课程。专业方向课程包括专业必修课程和专 业选修课程,应体现该专业的优势和特色。专业方向必修课的设 置应重点突出专业方向的核心课程,使学生在某个或某些领域具 — 12 — 有比较深入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专业方向选修课程的设置应体现两方面特点,一是跟踪学科 前沿,纳入本学科最先进的思想、方法和内容,为继续深造的学 生强化专业素养。二是紧密结合西藏地方经济发展的需求,贴近 社会实际,结合社会与行业需要,适当设置一些与行业要求相关 的课程,体现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特色。各专业从第 2 学期开始至 毕业实习前,每学期至少提供 8 学分的专业选修课程,标准学制 为四年的专业,学生修读学分不少于 20 学分;学制为五年的专业, 学生修读学分不少于 30 学分。 (三)实践教学环节 实践教学环节是指专门集中一段时间予以完成的实践教学 环节。实践教学环节应涵盖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中要求学生必须掌 握的学科专业技能。可采用实验、实习(见习) 、课程设计、社会 调查、毕业论文(设计) 、入学教育和军事课(含军事理论和军事 训练) 、毕业教育等实践教学环节来完成。列入计划的各实践教学 环节累计学分,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一般不应少于总学分的 15%, 自然科学类专业一般不应少于总学分的 25%,且有综合性、设计 性实验的课程占实验课程总数的 80%以上。 六、课程编码规则 学校统一规定每门课程的编码为 8 位数,详细规定见《西藏 大学本专科课程编码命名规则》 ,具体说明如下: — 13 — 第 1、2 位 第 3、4 位 专业序号 学院代码 第5位 第 6、7、8 位 课程类型码 课程流水号 七、学分计算办法 (一)原则上课堂教学(含实验课程)每 16-18 学时记 1 学 分。 (特殊情况另行规定) (二)大学体育共 5.5 学分。 (三)单独到校外进行的实践课程、社会调研、认识实习、 生产实习、科研训练等每 1 周记 1 学分。 (四)每个学年论文记 1 学分。 (五)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实习 8 学分,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 20 学分。毕业论文(设计)8 学分。 (六)课外学分实施办法另行规定。 八、修订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各学院要成立由 院长牵头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和部署修 订工作;分管教学院长负责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组织和协调。要 及时分析、研究和解决修订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确保 修订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切实做好本意见的学习和研究工作。各学院要组织参 与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和研究本意见,确 保每个成员切实领会本意见的精神和要求。 — 14 — (三 )认 真做好相 芙的调研和协调 工作。各专业要组织相关 人员认真研究 ,通 过各种形式对相关企业和用人单位进行广泛调 研 ,并 尽可能吸收相关企业专家参与方案制定工作。学院内部要 充分讨论并主动加强与相关学院间的沟通和协调 ,统 筹安排课程 和教学内容 ,确 保课程体系的合理 性和可行性。对于学科及专业 基础课程 ,各 学院要充分发挥各级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作用 ,组 织 有关专家进行认真的研 究、论证和协调 ,以 保证 学科及专业基础 课程的水平和质量。除通识教育课程平台 (含 公共基础课程 )外 , 教务处将积极协调、推进相关学院之 间跨学科、跨专业平 台的建 设 ,为 人才培养打下 良好基础。 (四 )切 实做好培养方案的审订工作。在培养方案修订过程 中,各 学院要认真组织好各种论证和答辩工作。提交学校审批的 培养方案必须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 ,并 由学院院长签 字。培养方案一经确定 ,应 保持相对稳定 ,在 周期运行过程中原 则上不作调整。 九、本意见 曲教务处负责解释 ,从 2018级 全 日制本科生起 施行。 芦奋 搬∷ 摇鲷 F刂 — b— 抄送:校级领导。 西藏大学办公室 — 16 — 2018 年 5 月 4 日印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