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pdf
湖北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甲方(培养单位):湖北大学 乙方(用人单位): 组织机构代码: 丙方(硕士研究生): 甲方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有关规定和丙方的初试、复试成绩,经德智体全面 衡量,决定录取丙方为 养,学制 学院 专业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培 年。为维护各方利益,现制定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管理 1.丙方在甲方学习期间不转工资、户口、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不享受国家助学金。 2.丙方在甲方学习期间,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保证充分的学习时间,在学期 间,不得以工作需要为由影响正常的学习和研究。 3.丙方在甲方学习期间,甲方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对丙方进行培养,并按甲方学籍管理 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丙方按培养计划的规定,完成课程和必修环节的学习,完成毕业(学 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甲方给符合条件的丙方颁发毕业证书并按有关规定授予相应学位。 4.丙方毕业后甲方不对其进行毕业派遣。 5.丙方在学期间变更定向培养单位的,持原单位同意解除定向培养的书面材料和与新单 位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书到研究生院就业办公室办理变更定向培养单位的手续。 二、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经费 1.丙方按照甲方规定交纳学费、住宿费、入学新生体检费等。 2.丙方在校学习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等由乙方和丙方协商确定。 三、其他 1.甲乙丙三方应认真执行本协议书的有关条款,违约造成的后果由违约一方负责。本协议 书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另行做出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书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丙方毕业时止。如三方签约后丙方放弃入学, 甲方将保留追究乙方和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3.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丙方(签名): 电话:027-88663060 负责人签名: 电话: 年 月 日 地址: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年 地址: 电话: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