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_20210603091545.pdf
桃江县民政局 2019 年部门财政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预算支出绩效观念, 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桃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 2019 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桃财绩[2020]11 号) 文件要求,我局对 2019 年财政性资金整体使用情况进行了 绩效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单位基本概况 (一) 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我局 2019 年行政核定编制数为 11 人,事业核定编制 数为 48 人。实际在职人员 58 人,其中行政在职 11 人,事 业在职 47 人。离退休人员 51 人。 (二)主要职能 我局是全额拔款的行政单位。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民政 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 划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承担对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 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责任;指导革命老根据地的经济开 发和脱贫致富;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 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 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全县社区服务体 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 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和福利彩票管理工 作;负责全县老龄工作;指导全县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 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负责全县婚姻 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 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 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 者队伍建设;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 的管理和调整工作;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承办县人 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我局 2019 年度预算整体支出使用 22487.16 万元。 其中: 基本支出 5315.19 万元,项目支出 1717197 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19 年部门基本支出数 5315.19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5077.42 万元,公用经费 237.77 万元,主要用出工资福利支 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2019 年部门 “三公”经费为 64.08 万元,主要用为公务接待、公务用车 运行维护等。基本支出明细如下:(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决算支出金额 1 工资福利支出 595.13 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482.3 3 商品和服务支出 216.67 4 三公经费支出 合计 21.1 5315.19 2019 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决算支出金额 1 公务接待费支出 54.99 2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9.09 3 出国支出 合计 0 64.08 (二)专项支出 全年项目支出 17171.97 万元。主要用于抚恤、退役安 置、儿童福利、老年福利、殡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 社会福利支出、残疾人两项补贴、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城乡 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精退人 员生活补助、城乡医疗救助及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具体情况 如下表:(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决算支出金额 1 民政管理事务 370.54 2 抚恤 17.43 3 退役安置 381.9 4 社会福利 439.3 5 残疾人事业 1018.8 6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 350 7 最低生活保障 8017.8 8 临时救助 2298.8 9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3238.2 10 精退生活补贴 30.04 11 卫生健康支出 183 12 农林水支出 19.5 13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95 14 其他支出 611.66 合计 17171.97 三、 专项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情况 我局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遵循专款专用、独 立核算的管理原则。专项项目的申报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 的要求进行,专项资金财政拔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 和资金投入。我局目前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按照项目支出涉及 的经济科目规定,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 四、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9 年,我单位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 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对项目预算收入资金进行了量化分解,设置了评价项目目标。 全年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经 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 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 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 根据 2019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状况的概述和分析,部门整体 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一) 经济效益评价 1、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 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小于 100%;“三公”经费 实际执行相较于预算总额结余 2.22 万元,实现对“三公” 经费的严格把控与费用节约。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投 入进度正常;“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预算管理方面, 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仍需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管理需 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 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二) 效率性评价和有效性评价 1、脱贫攻坚有效推进。严格对标对表,齐心合力攻坚 民政“兜底保障一批”的行业扶贫,持续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 理,动态实施“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全县 11157 名兜底 保障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得到稳定落实。脱贫攻坚“七个一” 对标实施到位,引导慈善总会等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 帮扶困难群众,扎实开展驻村帮扶活动。成功迎接了省检, 得到扶贫部门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充分肯定。 2、 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社会保障方面:全面提升 城乡救助保障水平,全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由 3480 元/年提高至 3720 元/年,月人均救助不低于 197 元,发放农 村低保对象 12760 人 2745 万元;城市低保标准由 430 元/月 提至 500 元/月,月人均救助不低于 340 元,发放城市低保对 象 8054 人 3375 万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由 4160 元/年提至 4836 元/年,城市特困人员生活标准由 560 元/月提 至 650 元/月,发放分散供养对象 5617 人 2550 万元;发放集 中供养对象 554 人 506 万元,购买护理保险 128 万元。全年 发放兜底保障对象 11157 人 2022 万余元,救助临时困难群 众 6401 人 495 万元,发放临时价格补贴资金 313.5 万元,拨 付农村特困供养机构运转经费 151.2 万元。全年发放 60 年代 精减退职职工经费 561 人 42.3 万元。资助特困供养对象、低 保对象和兜底保障对象参合参保 509 万元。社会救助体系的 兜底保障功能进一步巩固提高。清理认定方面:扎实开展城 市低保清理规范和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清退城市低保 1646 人。规范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将全县城乡低 保、特困供养住房保障对象录入省低收入家庭经济系统,同 时与县级相关部门进行数据核对,核对出 2000 多户疑似问 题,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取消救助。接受市财政局社会 救助资金绩效评价和省审计厅城乡低保资金专项审计,进一 步加强了社会救助资金的规范管理。 3、 基层治理统筹推进。村居建设方面:乡村治理体系 进一步完善,按照“自治、法治、德治”的工作目标,不断完 善“四位一体”治理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和 居民公约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乡村文明新风,马迹塘 镇龙溪村评选进入全省百佳优秀村规民约村。对全县 247 个 村(居)委会成员开展“回头看”工作,及时补选出缺村(居) 委会成员;加强村(居)委成员培训力度,举办 2019 年村 支部书记、村(居)主任培训班,工作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按照“梯次推进,以点带面, 辐射延伸,逐步提高”的工作思路,完善农村社区组织体系, 优化农村社区服务平台,提升农村社区服务水平。地名普查 方面:加强平安边界创建力度,圆满完成桃汉、桃鼎、桃赫 资界线联检工作,确保我县边界平安稳定。积极推进桃江县 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完成档案整理。开展中心城 区门牌建设工作,召开六部门整治不规范地名联系会议,对 不规范地名开展摸底排查。指导完成桃江县三堂街镇街道命 名工作。扫黑除恶方面:依法依规开展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 项斗争、民政八项领域排查工作,对李一鸣案和 910 案进行 调查处理和整治,规范整理扫黑除恶台账,扎实完成县扫黑 办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4、 养老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养老服务方面:加快发展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指导公办、民办养老机构的 运营。扎实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通过加 强政策支持、设施建设、培育保障主体等措施,完成桃花江 镇中心敬老院建设和玉溪敬老院护理区建设任务,新增护理 床位 180 张,全县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达到 36.8 张;加强民 办养老机构非法集资监管,对 4 所民办养老机构开展涉嫌非 法集资排查;深入推进养老服务质量专项行动,27 家养老服 务机构基本达到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全年发放基本养老服务 补贴 79.992 万元,发放百岁老人长寿津贴 26.2 万元。慈善 老区方面:全年募集慈善资金(含物资折价)224.95 万元, “金秋慈善助学”“献爱心、送温暖”等慈善公益活动有效开展; 新建 2 个慈善超市;向上级争取老区专项资金 13 万元,用 于改造农村基础设施。安全生产方面:按照“一岗双责”“一单 四制”要求,加强机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联合消防、市监等 部门开展民政服务机构重大风险隐患整治排查,发现问题限 时整改,确保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福彩发行方面:开展 大型集中培训 14 次,小卖场 14 次,建设站点旗舰店 6 家, 中奖宣传数次,全年销售福利彩票 3020 万元. 5、 社会事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儿童福利方面:进一 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精准施策,218 名符合 条件儿童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范畴;实施孤 儿巡访巡查工作,19 名符合条件的孤儿纳入“福彩圆梦”孤儿 助学工程;保障孤儿合法权益,严格孤儿身份审核关,全年 按月发放 106 名孤儿基本生活费 120 万元;新建 19 所留守 儿童之家;办理收养登记 6 件;举办 2019 年度乡镇儿童督 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业务培训班,有力提高了乡镇基层 儿童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两项补贴方面:残疾人福利权益 有效落实,“两项补贴”实现按月发放,全年发放补贴 58847 人次 1018.8 万元,“两补”数据实现实时监测、比对、归纳分析 和动态管理。流浪救助方面:开展“夏季送清凉、冬季送温 暖”活动,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 884 人次、肇事肇祸精 神病人 38 人次,累计救助 106 万元。婚姻登记方面:婚姻 登记更加规范,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办理结婚登记 4106 对、 离婚登记 1804 对,补发结婚登记 826 对、离婚登记 132 对; 婚姻档案规范管理,实现电子档案、原始档案“双套制保管”, 为当事人查询婚姻档案 3000 余份,婚姻登记场所服务功能 普遍得到提升。社会组织管理方面:实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 “一站式服务”工作,全年成立社会组织 14 家,办理变更社会 组织 12 家;建立打击非法社会组织长效机制,对年检不合 格社会组织实行行政处罚并公示;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 949 家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工作。殡葬管理方面:殡葬改革工 作有序推进,持续加强县城中心城区殡葬管理宣传工作;开 展全县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整治 工作;出台《关于加快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完成 2 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全县殡葬改革工作稳步 推进。 我局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良好,财政资金到位率 100%,且 到位及时,资金能够按照财务管理要求,足额、及时拨付。 实现民政工作的稳步提升,保障了重点民生工作,落实了社 会救助保障兜底工作。 (三)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 2019 年,全局干职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 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勤奋工作,创先争优,在省市 民政工作中多项工作被评为先进。通过群众测评,民政公众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达 98%以上。 五、 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绩效评价的目的为了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我局本级财 政预算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在于促进部门高效履职。同时, 了解 2019 年度我局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的使用情况、管理情 况、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效益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 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 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的责 任和效率,为上级部门决策和下年度资金安排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依据 1、«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新«预算法»、 «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财政部«财政 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 号)、«湖南 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 [2012]33 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 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8 号)。 2、相关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 3、中央、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财务会计制度。 4、部门预算及决算报告、项目审计报告和验收报告等。 5、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县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 意见»(桃政发[2013]23 号)、桃江县财政局桃财绩(2019) 8 号。 (三)绩效评价的原则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利 害回避的原则,一般评价与重点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定量分 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原则。 (四)绩效评价的内容 围绕制定的绩效目标,对资金的预算、决策、运行、 完成及管理情况,按投入目标、管理目标、产出目标、效果 目标进行综合评价,具体如下: 1、目标设定情况; 2、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情况; 3、制定的制度和措施情况; 4、目标完成和资金效益情况。 (五)绩效评价的方法 1、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 2、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 3、自查自评与现场再评价相结合; 4、抽查与综合评价相结合; 5、比较法与因素分析法 (六)绩效评价结论及评价评分 我局基本支出预算保障了机关日常正常运转,项目支出 预算认真履行好部门职能职责,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的作用, 重点保障了民生,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 任务。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确定的内容及评分 标准,经综合分析讨论评分,我局 2019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指标表评分情况;分值 99.50 分,财政支出绩效等 级为“优秀”(绩效评价指标表附后)。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预算资金使用安排不够精准;二是项目资金使用情 况与预算安排不够协调统一;三是因出现部分年度工作计划 安排以外的工作任务,导致工作经费增加。 七、 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我局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 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 (一)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 步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 进行预算编制;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 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提 高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二)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帐支付 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 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三)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 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 他预算资金行为,合理压缩支出。 2020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