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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茶产业引导资金绩效评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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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茶产业引导专项资金 绩 效 评 价 材 料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0 年 3 月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2019 年度 茶产业引导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桃江县农业农村局是桃江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农业和农 村经济发展的工作部门,承担研究制定落实全县农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 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改良等职能。 (二)项目简介。桃江县素有“茶叶之乡”的美誉,上世纪 60 年代末至 70 年代初, 是全国八大产茶基地县之一。为振兴桃江茶叶生产,在调查论证的基础上,中共桃江县 委、桃江县人民政府于 2013 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茶叶产业发展的意见》(桃发 [2013]18 号), 《意见》明确“县财政在农业产业化引导资金中连续 5 年(截至 2017) 每年预算安排不少于 200 万元,用于发展茶叶产业”。桃江县茶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根 据《意见》精神,结合茶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分别于 2014 年 4 月和 2015 年 4 月印发 了《桃江县茶叶产业奖励政策实施办法》 (桃茶发[2014]1 号]和《桃江县茶叶产业奖 励政策补充实施办法》 (桃茶发[2015]1 号)文件,规定了茶产业引导资金扶持范围、 补贴方式与标准、新建茶园申报与审核、无性系良种茶苗的供应、新建茶园和已建幼龄 茶园的验收及质量要求、资金拔付与结算方式。 项目资金用途和主要内容: 1、加大茶园建设奖补力度。鼓励支持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建 设茶叶基地,对连片开发 300 亩以上的新建无性系良种茶园基地,每亩奖励现金或物化 补贴 2000 元,其中第一年 1000 元,第三年 1000 元,经验收达标后兑现(验收时间和 标准另行文) 2、实施茶叶良种工程。每年在茶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 20 万元支持建设良种 茶苗繁育和新品种试验基地,开展品比试验,筛选适宜本地种植的优良品种,提高茶叶 产量和质量。 3、加大良种茶园基地帮扶力度。对连片种植的良种茶园基地,由农业等部门指导、 帮助、支持其获得有机茶认证。对上规模的良种茶园基地,由县委农村工作部、财政、 国土资源、林业、水务、农业、发改、移民、供销、科技、电力、金融等部门给予政策 支持,并帮助其申请国家项目扶持。 4、实施品牌创建奖励政策。鼓励茶叶加工企业加大品牌创建力度,对获得国家级、 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分别奖励 20 万元、10 万元;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 标的分别奖励 30 万元、10 万元。 5、加大茶叶加工企业扶持力度。对批准进入生态茶叶加工物流园区的企业,享受 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涉及范围:包括开植新茶园所需的种苗繁育、新建连片茶园的奖补、茶园良种化的 推进、茶叶品牌创建扶持、茶叶加工企业扶持。 桃江县 2019 年度茶产业引导资金项目是根据以上文件精神立项的。2019 年度县财 政预算安排茶产业引导资金 257.5735 万元,全部用于补贴 2015 年新建无性良种茶园第 二次补贴剩余资金。 (三)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总目标:2013-2018 年建设 10 万亩标准化茶园,其 中改造现有茶园 6 万亩、新建无性系良种茶园 4 万亩。2018 年项目绩效目标:扶持 2015 年建设并经 2018 年验收达标的新建茶园 5151.47 亩,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茶叶产业 发展的意见》 (桃发[2013]18 号)文件中第三年验收合格的新建茶园补贴 1000 元/亩 的标准,补贴 500 元/亩,剩余补贴在 2019 年完成。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 (一)项目资金安排、到位、落实情况。县财政 2019 年安排茶产业引导资金 257.5735 万元,全部用于补贴 2015 年新建无性良种茶园第二次补贴剩余资金,于 2019 年 10 月 以银行转账或打卡到“一卡通”方式,由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拔付到 2015 年建设 并经 2018 年验收达标的新建茶园。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分析。引导资金按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使用。 按照每亩补贴 1000 元标准,以 500 元/亩/年的标准分两年补贴。此次补贴 2015 年建设 的 27 个茶园,新建面积共计 5151.47 亩,补贴资金 257.5735 万元(详见附件 3、4)。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桃江县茶叶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于 2013 年制定了《桃 江县茶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县农业农村局财务设立了茶产业引导资金 专项,实行资金的专项管理,保障了资金的封闭运行。县农业农村局执行了先由乡镇申 报计划→实地考察审核立项→按要求建园→验收合格后再拔付资金的规定,做到了先建 园、后验收、再拔付资金,在资金的拔付时,实行联审会签程序,保障了资金的公开透 明。经查,2019 年度茶产业引导资金未发现被挤占、挪用的情况。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及分析。桃江县于 2013 年成立了茶叶产业发展工作领导 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农村工作部、财政、国地资源、林业、 水务、农业、发改、移民、供销、科技、电力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 在县农业农村局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茶叶办”),负责茶叶产业发展的日常工作。县 人民政府从 2014 年起将茶叶产业发展纳入到年终对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的 绩效考核内容。乡镇负责新建茶园选址申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实地考察、新建茶园建 园指导和茶树良种的繁育、新建茶园验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县委、 县政府的要求,在县茶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安排领导负责、组织专门人员, 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通力协作、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度新建无性良种茶园和幼龄 茶园的培管任务。 (二)项目管理情况及分析。桃江县茶叶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于 2013 年制定了 《桃江县茶叶产业发展规划(2013-2018)》,明确了茶叶产业发展总的目标及各乡镇 各年度新建茶园计划,绘制了《桃江县 10 万亩茶园基地建设规划图》。县茶叶产业发 展领导小组于 2014 年、2015 年相继出台了《桃江县茶叶产业奖励政策实施办法》和《桃 江县茶叶产业奖励政策补充实施办法》,全面规范了茶产业引导资金新建茶园申报、茶 园建设及其建园标准、新建茶园的验收和资金拔付。县农业农村局印发了《新茶园建设 技术要点》,在新茶园建设中有专人负责技术指导;制定了《桃江县 2015 年新建无性 系良种茶园验收方案》,2018 年茶园验收分二组,每组均由县农业农村局班子成员带队、 茶叶专业人员组成,验收组按照新建茶园验收标准,逐块验收并对验收结果签字负责。 四、项目效益分析 (一)发挥了引导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二)维护和改善了当地生态环境。新建茶园大多选择在荒山坡地,通过茶园的建 设,将坡地平整为梯土,有效地减少了水土的流失,当成园后树冠绿叶层厚且对土壤的 覆盖率高,可有效减轻雨滴对园地土壤的侵蚀,同时茶树是多年生常绿的灌木植物,可 有效调节当地气候、净化空气、维持和改善当地生态环境。 (三)获得了农民满意的评价。 五、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实地察看 2018 年及时完成了 2015 年 5151.47 亩幼龄茶园(第三年)培管的验 收,27 个茶园全部符合规定建园质量标准,培管符合规定的培管标准,茶苗全部采用了 规定的无性系良种,验收完成率 100.00%;完成了对 27 个 2015 年幼龄茶园(第三年) 5151.47 亩的培管补贴,补贴资金 257.5735 万元,补贴完成率 50.00%。2019 年完成了 对 27 个 2015 年幼龄茶园(第四年)5151.47 亩的培管补贴,补贴资金 257.5735 万元, 补贴完成率 100.00%。 2019 年茶产业引导资金项目,按计划完成了 2015 年度已建幼龄茶园奖励补贴的剩 余 50%,幼龄茶园的培管质量达到了预期目标,项目资金未发现被挤占、挪用的情况; 项目建设增加了当地农民的收入、维护和改善当地生态环境,农民对项目实施和项目资 金主管部门的服务质量高度满意。但也存在茶园分散、集中规模较小,有的茶园开沟排 水不够通畅、除草除杂不及时,个别茶园周边或茶园园区中间是水田,有可能对茶园和 水稻的培管和收获造成影响;资金扶持集中在茶园建设和幼龄茶园的培管,没有对茶叶 加工和品牌建设给予应有扶持,项目资金的支付途径需更加规范、茶叶基地的专项财务 还不够健全等。根据《桃江县 2019 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表》评分,得分 95 分(详见附件 2)。 六、存在的问题 (一)茶园分布较散、集中连片规模较小。2018—2019 年度茶产业引导资金奖励补 贴的 2014 年度已建无性系良种茶园,共补贴 27 个村的 5151.47 亩,每个村平均面积为 190.80 亩(见表)。以村为单位,300 亩以上的村 3 个、面积 1296.47 亩,仅占总面积 的 25.16%;当年新建茶园面积最小的灰山港镇汪家冲村面积只有 13.5 亩。同时,在一 个村内,有的茶园也是分布在各个地方。这种分散的茶园分布,不利于将来的培管和采 摘。 单位村规模 ≥300 亩 200~300 100~200 ≤100 合计 村数 3 6 14 4 27 面积合计 1296.47 1509.42 2060.31 285.27 5151.47 占总面积% 25.16 29.30 40.00 5.54 100 (二)茶产业引导资金奖励补贴还没有覆盖对茶叶加工和茶叶品牌创建的扶持。根 据《中共桃江县委 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茶叶产业发展的意见》(桃发[2013] 18 号)文件精神,茶产业引导资金奖励扶持的范围包括了对创建茶叶品牌扶持和对茶叶 加工企业的扶持,2018—2019 年度茶产业引导资金项目需奖励补贴的茶园面积大、资金 有限,没有对茶叶加工和茶叶品牌创建给予扶持。 七、建议 (一)县财政延长对茶叶产业的扶持。桃江茶叶产业近年来,在县财政茶产业引导 资金的扶持下,得到了新的发展、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是离当时预期的建设全省茶叶 大县的目标还有一定的距离,需要驰而不息的努力。根据(桃发[2013]18 号)文件精 神,茶产业引导资金扶持政策有效期为 2013-2017 年,对县财政 2017 年后是否继续给 予扶持没有明确,而广大茶农期望茶产业引导资金的扶持政策能持续下去,特别是在茶 叶产业发展的前期,建园、建厂和品牌建设更需要政府的扶持。 (二)加大对茶叶初制加工和茶叶品牌建设的扶持。茶叶“早采一天是个宝、晚采 一天是根草”,茶树鲜叶长在树上需要及时采摘,采下后又需及时加工。目前,大多数 新建茶园基地正在筹建或规划建设茶叶初制加工厂,既需要技术指导,更需要资金支持。 茶叶又是市场竞争激烈的商品,茶叶品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桃 江茶产业的持续长远发展,必须要有自己响亮的品牌,建议以后县财政加大对这方面的 扶持。 (三)加强对已建茶园的培管。茶园从新建到正式投产要 4-5 年,这期间还需要持 续不断的投入。一方面要加强对茶农思想上的引导,激化他们持续投入茶园的热情;另 一方面要指导茶农及时施肥、除草、搞好茶树定型修剪,特别要对山地茶园搞好土壤培 肥、平地茶园要开深沟排水,以利茶树快速成园投产。 (四)以后新建茶园要尽量选择在山坡地。茶树为喜湿怕涝植物,选择在山坡地种 植,能做到雨住土干,不会形成对茶树的洪涝灾害。近年有的新建茶园建在水田,一方 面遇到洪涝灾害的可能性较大,如马迹塘镇的新塘村新建茶园和修山镇花桥港村新建茶 园,因建资江河边或水田周边,就遭遇过洪涝灾害,造成了较大的损失;另一方面,也 有可能形成与粮争地的局面,同时在茶园中间作水稻也会带来耕作培管方面的不便。因 此,建议以后发展新茶园还是尽量选址在山坡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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