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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局(汇总)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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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桃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汇总)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 (三)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四)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分析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项目资金(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分析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分析 (一)经济性分析 (二)效率性分析 五、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七、有关建议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 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1 个:桃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5 个:桃江县路灯管理所、桃江县城 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桃江县市政设施管理站、桃江县环境 卫生服务中心。 我局下设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计划财务股、政策法规 股、城市管理股、督查股、市容秩序股 7 个股室。 2、人员构成 全额拨款行政人员:年初在职人数 6 人,年末 5 人; 财政补助事业人员:年初在职人数 238 人,年末 249 人。 3、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①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 和方针、政策。 ②研究制定全县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起草全 县城市管理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的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 实施;负责全县城市综合管理的组织、指挥、检查、监督、 调度、协调和宣传工作。 ③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建筑垃圾、城市照明、城市 绿化、城市道路、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监督和行政处罚权利; 负责行使《桃江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 (桃政办发【2015】48 号)规定的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工 商行政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和县人民政府授权的其他行政 处罚。 ④负责路灯照明设施、市政设施、环卫设施的维护管理 工作;负责县城洗车场、渣土消纳场、弃土场的管理工作。 ⑤、负责依法组织征收渣土调配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 费、异地绿化费、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费和挖掘修复费。 ⑥参与市政、环卫、路灯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可 行性研究、方案审查和工程竣工备案及城乡规划审查、实施 和验收工作。 ⑦负责县城规划区内的查违控违拆违监督管理工作,对 违法建设进行制止和强制拆除;组织建设项目工程规划竣工 验收。 ⑧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 1、收入 财政资金年初预算数 5,454.5 万元,预算调整数 1734.17 万元,年末决算数 7,188.67 万元。 2、支出 2020 年基本支出 3053.9 万元,项目支出 4134.77 万元, 合计 7188.67 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方向及主要内容、涉及的范围 部门整体支出中基本支出 3053.9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 工资福利支出及一般公务支出,包含工资福利支出 2688.23 万元、商品服务支出 318.83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 出 41.43 万元、资本性支出 5.41。2020 年“三公经费”支 出 2.65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 1.65 万元,公务用车购 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1 万元。 部门整体支出中项目支出总投入 4134.77 万元,主要用 于桃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及下属二级机构开展城市 管理事务而发生的各项业务支出。 (四)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年度目标:一确保 249 名干职工及 85 名退休职工的工 资福利发放到位,按时缴纳社会保障费用;二保质保量完成 本职工作;三完成七项基础工作及县委县政府的的重点工作 考核任务;四是加强城市管理,创建卫生县城。 中长期目标:深化城市精细化管理,逐步推进城市管理 精细化向网格化、信息化纵深发展,稳步提升城市管理和服 务水平。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分析 (一)基本支出 2020 年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一般公 务支出,我局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审批内控制 度》,要求首先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 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 制。人员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 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支。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 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2020 年基本支出 3053.9 万 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688.23 万元、商品服务支出 318.83 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1.43 万元、资本性支出 5.41 万元。基本支出比上年度增加 239.18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212.5 万元,主要是从住保中心调入 17 人。但一般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 14.8 万元,下降 4.36%。 2020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2.65 万元,公务接待费用 1.65 万 元,公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 1 万元。2020 年公务接待费用实 际支出 1.65 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 1 万元,主要是 我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支出按《桃江县党政 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桃办公发[2020]3 号)文 件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二)项目支出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部门整体支出中项目支出财政资金年初预算 2844.7 万 元,年中追加 1290.07 万元,总投入 4134.77 万元,主要项 目如下: 路灯电费:320 万元 路灯维修费:100 万元 城管协管专项经费:120 万元 一江三路长效管理考核奖补经费:70 万元 张家码头和振华市场服务外包经费:44.32 万元 2019 年非税体制结算:740.47 万元 清扫保洁专项经费:1556.77 万元 微工程清扫保洁市场承包经费:84 万元 垃圾场日常运行经费:368.43 万元 垃圾处理服务费及转运费用:337 万元 广场管理费:18 万元 四个污水提升泵站电费及日常维护费:167 万元 沿江风光带维护费:20 万元 多功能雾炮抑尘车:40 万元 一桥、二桥、牛潭河大桥桥梁检测费:60.3 万元 其他各项综合支出:88.48 万元,包括其他事业费、路 灯智能监控设备维护费、路灯特种车辆维护费、三级联动办 工作经费等。 2.项目资金(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20 年项目资金用于支出办公费 27.78 万元,咨询费 62.34 万元,手续费 18.79,电费 443.93 万元,差旅费 18.56 万元,维修维护费 633.77 万元,租赁费 29.12 万元,劳务 费 2181.92 万元,委托业务费 522.13 万元,其他交通费 26.85,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18.82 万元,资本性支出 50.76 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按照我局《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 定项目资金支出应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 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单位财力,本着实事求是, 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 项。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分析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我局项目为大多常年支出项目,其中路灯电费、垃圾场 日常运行经费、污水提升泵站电费及日常维护根据上年度实 际支出情况预算本年度电费支出,非税体制结算根据上年度 非税完成情况下拨预算指标,主要用于弥补单位经费不足。 城管协管经费、其他事业费、路灯智能监控设备维护费、路 灯特种车辆维护费、三级联动办工作经费每年支出固定。清 扫保洁专项经费、微工程清扫保洁市场承包费、垃圾处理服 务费及转运费用根据合同情况预算本年度支出。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为加强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我局制定了《专项资金 管理办法》,对县财政局下达的单位部门预算、城维费预算 中的具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资金加强管理,项目从立项、执 行、完工到运营的全过程接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及财政、 审计等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分析 (一)经济性分析 2020 年基本支出 3053.9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688.23 万元、商品服务支出 318.83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 补助支出 41.43 万元、资本性支出 5.41 万元。基本支出比 上年度增加 239.18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经费支出较上年增 加 212.5 万元,主要是从住保中心调入 17 人。但一般公用 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 14.8 万元,下降 4.36%。2020 年三公 经费预算数为 2.65 万元,公务接待费用 1.65 万元,公车运 行维护费用支出 1 万元。2020 年公务接待费用实际支出 1.65 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 1 万元,主要是我局严格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支出按《桃江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 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桃办公发[2020]3 号)文件相关规定严 格执行。 (二)效率性分析 (一)认真开展污染防治工作 1.蓝天保卫战方面。组织人员集中对城区76家夜宵漫酒 摊点进行摸底造册,并下发夜宵漫酒专项整治通知,制定了 夜宵漫酒专项整治方案;联合交通部门对城区渣土、砂石运 输车辆开展了2次治超治载行动。每月开展3次以上设点检查, 查处违规运输车辆110余辆,共处罚17.4万元。 2.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方面。7 月 10 日起桃江县垃圾 场闭库,停止接收全县垃圾,全县生活垃圾先后送益阳、湘 阴、汩罗、湘乡光大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 3.团山电排提质改造方面。团山泵站前池改造在去年完 成新建调蓄池的主体建设基础上。今年由县城投集团继续对 该项目进行扫尾和旧池内管道实施改造。该项目已于 6 月底 完成施工并通过验收。 (二)扎实开展日常工作 1.市容秩序方面。一是规范劝导占道经营、越门经营行 为4000余起、流动摊贩2200余起,规范乱停乱放500余辆, 登记保全各类物品580余件,清理乱挂横幅1300余条,立案 处罚10万余元。立案查处非法小广告、“牛皮癣”行为42起, 罚款1万余元。持续开展“一店一招”专项整治行动,拆除 各类违规招牌216块、横幅191条、门店小广告353块。二是 对各重点项目区的违建和影响创建工作的支棚搭角、乱搭乱 建,组织开展拆违行动61次,拆除各类违法建筑241处,拆 违面 积39335.4 平方 米。其 中, 拆除存 量违建 194 处, 计 34940.1平方米;拆除新发抢搭抢建47处,4395.3平方米。 三是规范破坏环境行为310余起。加强车窗抛物整治,受理 投诉710起,办理处罚流程150余人,共处罚金2.3万余元。 2.环境卫生方面。一是抓好清扫保洁工作。通过调整督 查考核思路,各督查成员划片分区明确工作责任,严格落实 “三级督查考核要求”,积极开展爱卫宣传,发放倡议书2000 余份,完成劝导500余次,清扫保洁质量明显提高。二是抓 好环卫设施设备的维护。截止目前,协助相关部门将曾家坪、 资江南路中转站两个新中转站投入使用。完成43块公厕隔板 的安装;更换公厕及中转站责任牌、制度牌、标识牌25块; 对县城26座垃圾房房门进行了除锈、刷漆等日常维护;更换 垃圾桶轮子510个、240L桶轴114根,维修果皮箱111次,维 修中转站266次;疏通公厕96次,维护公厕102次。三是抓好 县城生活垃圾转运。根据目前县城无害化垃圾处理场的现状 及县城实际,已完成县城生活垃圾转运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 全县生活垃圾先后送益阳、湘阴、汩罗、湘乡光大焚烧厂进 行焚烧处理。 3.市政维护方面。一是加强路面及附属设施维护。疏通 和清淤城区主要街道下水道12600余米,完成沥青路面维修 约1000平方米。修复侧石1100余米、平石750余米、人行道 约4500平方米,改造盲道2000余平方米。维修树围478套, 加装下水井防护网420个,更换破损吸水栅120个、井盖90余 套。二是加强公共绿化的日常养护。积极开展了公共绿化区 域苗木的抗旱保苗、病虫害防治,修剪行道树3500余株、补 植苗木2万余株,共计养护面积30余万平方米。三是加强桥 梁管理。完成城区5座桥梁的安全性能检测。对芙蓉桥、牛 潭河大桥桥面实施了局部维修。在5座桥梁安装了防护救生 圈19个。迎接了市桥梁专家对我县城区桥梁的检查。四是加 强污水提升泵站管理。强化3个泵站的日常管理和设施设备 维护,及时清理污水蓄积池内的垃圾,提升输送污水约840 万吨。 4.亮化照明方面。一是加强照明设施建设。新装城区小 街小巷路灯64盏。二是加强路灯设施维护。开展路灯日常检 修工作,检修路灯1268盏,更换电缆12450米、灯泡81个、 镇流器59套、灯罩580个(益马连接线)、LED灯泡280个、 灯具45套,维修路灯接线井170余处,更换铜芯电缆180米。 5.“数字城管”方面。按照信息收集、案件建立、任务 派遣、任务处理、处理反馈、核查结案、综合评价组成的七 步闭环流程,实现问题从发现到处置结束全程监管,最终形 成可量化、可追溯的标准化管理体系。由县城 10 个社区共 40 名数字城管网格采集员全天候、无死角进行巡查,发现问 题及时上报。截止目前立案 1725 件,完成处置 1639 件,处 置率达到 95%,平台各项功能发挥有效,大大提升了城市管 理水平和问题处置效率。 蓝天保卫战方面:组织人员集中对城区76家夜宵漫酒摊 点进行摸底造册,并下发夜宵漫酒专项整治通知,制定了夜 宵漫酒专项整治方案;联合交通部门对城区渣土、砂石运输 车辆开展了2次治超治载行动。每月开展3次以上设点检查, 查处违规运输车辆110余辆,共处罚17.4万元。 市容秩序方面:一是规范劝导占道经营、越门经营行为 4000余起、流动摊贩2200余起,规范乱停乱放500余辆,登 记保全各类物品580余件,清理乱挂横幅1300余条,立案处 罚10万余元。立案查处非法小广告、“牛皮癣”行为42起, 罚款1万余元。持续开展“一店一招”专项整治行动,拆除 各类违规招牌216块、横幅191条、门店小广告353块。二是 对各重点项目区的违建和影响创建工作的支棚搭角、乱搭乱 建,组织开展拆违行动61次,拆除各类违法建筑241处,拆 违面 积39335.4 平方 米。其 中, 拆除存 量违建 194 处, 计 34940.1平方米;拆除新发抢搭抢建47处,4395.3平方米。 三是规范破坏环境行为310余起。加强车窗抛物整治,受理 投诉710起,办理处罚流程150余人,共处罚金2.3万余元。 亮化照明方面:一是加强照明设施建设。新装城区小街 小巷路灯64盏。二是加强路灯设施维护。开展路灯日常检修 工作,检修路灯1268盏,更换电缆12450米、灯泡81个、镇 流器59套、灯罩580个(益马连接线)、LED灯泡280个、灯 具45套,维修路灯接线井170余处,更换铜芯电缆180米。 “数字城管”方面:按照信息收集、案件建立、任务派 遣、任务处理、处理反馈、核查结案、综合评价组成的七步 闭环流程,实现问题从发现到处置结束全程监管,最终形成 可量化、可追溯的标准化管理体系。由县城 10 个社区共 40 名数字城管网格采集员全天候、无死角进行巡查,发现问题 及时上报。截止目前立案 1725 件,完成处置 1639 件,处置 率达到 95%,平台各项功能发挥有效,大大提升了城市管理 水平和问题处置效率。 五、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精神,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 念和部门责任意识,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 效益,依据中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对年 度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及产生的效益进行评价。 (二)绩效评价的过程 1、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组长:李庆华 副组长:李 宇红、胡合平、郭永平; 成员:杨君、吴琛英、肖潇、代 琼立、谭赛强、贺庆、苏照华,各二级机构办公室人员。本 职工作每月考核;七项基础工作、县委县政府的重点工作和 其他工作按相应考核细则进行考核,由平常抽查考核和局绩 效考核领导小组年终考核相结合。 2、资料收集整理。自评工作资料整理由局财务室牵头, 各业务股室、二级机构、直属大队办全面配合,收集相关资 料,按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表相关内容一一对照整理成册。 3、自查自评。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政策与业务操作手 册》的文件要求,对照 2020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 标及评分表的内容如实填报相关资料,作出公正、客观、真 实的自评。自评分 95 分。 4、上报审核。局财务室工作人员按时上报相关自评资 料,对上报资料跟进,及时反馈县财政局提出的审查意见, 根据审查结果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整改,并对 来年财政部门预算编制计划提出建议和意见。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在经费保障方面一直得到了县政府及县财政的大 力支持与关怀,但随着工作的深入开展,各项支出的增加, 经费短缺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严重影响到我局工作的正常开 展。 资金缺口问题,主要是由于按政策可以发放的职工工会 福利待遇、伙食补助、年度绩效考核奖励金等未纳入财政预 算,造成人员经费缺口巨大。 七、有关建议 1、工资福利待遇及正常的办公工作产生的费用建议由 县财政解决。 2、为确保城市管理日常运行的项目支出,如:环卫清 扫、市政设施建设维修维护、环卫设施设备购置、市容秩序、 渣土管理、路灯架设、路灯电费及维修维护费用建议由县财 政按实予以保障。 3、加大执收执罚力度,请财政全额返还城市管理综合 执法大队非税罚没收入。 4、精简人员,压缩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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