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方案.pdf
附件 2 浙江大学第十四届“蒲公英”大学生创业大赛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方案 浙江大学第十四届“蒲公英”大学生创业大赛设“青年 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 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 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 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原则上不多于 15 人(含团队负 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 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 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 业 5 年以内的学生(即 2017 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 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 予认可。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 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 1 赛资格。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 组。 (一)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 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 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 赛道要求,可以参加本组比赛。 (二)创意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 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 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 类登记注册。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 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三)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 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 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 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 2 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如已注册成立机 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 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三、其他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浙江大学第十四届 “蒲公英”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 3